批判旧礼教的“道德革命”,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两大旗帜之一。一个世纪过去了,今天如何全面认识、评价这场批判旧礼教的“道德革命”,对此是有争议的。下面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新文化运动的“道德革命”并非是突如其来、突发性的狂飙,而是戊戌以来“道德革命”的延续,具有历史的必然性。近代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变革、社会转型的时代,自然也是一个文化革新、文化转型的时代。随着社会变革、文化革新的展开,触动以“三纲”为核心的旧道德、旧礼教乃是必然之势。虽然“道德革命”的口号是梁启超在1902年提出来的,但在此之前,康有为、谭嗣同、何启、胡礼垣等维新派思想家即已先后批判“三纲”、抨击旧礼教。由于何启、胡礼垣等长期生活于香港,其抨击言论较之康、谭更为激烈,以至认为“化中国为蛮貊者,三纲之说也”,尖锐程度不亚于后来的陈独秀等人。在此之后,“道德革命”从未中断,直至五四新文化运动发展到高潮,并造成了更大的社会震动和影响。
在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等人对于为什么要推翻“三纲”和旧礼教作了更具理论色彩的深入分析。在此之前,谭嗣同、康有为等人为了否定“三纲”是天理、良知,他们认为“三纲”乃是君主为了“钳制天下”而创造的“钳制之器”;它“创于强者”,是强者“自便而凌弱者”的工具。这种人为制造说对于否定“三纲”的神圣、否定其合道义性,虽然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显然是非科学的,在理论上是肤浅的。而陈独秀指出:“尊卑贵贱之所由分,即三纲之说所由起也”,“三纲之根本义,阶级(等级)制度是也。所谓名教,所谓礼教,皆以拥护此别尊卑、明贵贱之制度者也”。就是说,“三纲”乃是封建等级制度的必然产物,它所维护的自然是封建等级制度和不平等的社会秩序。因此,“尊上抑下、尊长抑幼、尊男抑女”乃是它的根本精神与宗旨。这就决定了“三纲”的本质特征是不平等之道德,所规定的义务乃是片面的、单方面的义务。君、父、夫既然为臣、子、妻之纲,势必使臣、子、妻、卑、幼成为君、父、夫、尊、长的附属品,而丧失自己独立自主的人格。在陈独秀看来,“率天下之男女,为臣、为子、为妻,而不见有一独立自主之人者,三纲之说为之也”。而且,由于“三纲”本质上是一种“以己属人”的道德,“课卑者以片面之义务”,因此势必要酿成中国社会长期来“君虐臣、父虐子、姑虐媳、夫虐妻、主虐奴、长虐奴”等压制行为,频频酿成种种惨剧。他的结论是,要摆脱压制,实现平等,维护独立自主的人格,建立“推己及人的主人道德”,就必须推翻“三纲”,批判旧礼教。而推翻封建专制制度、不平等的封建等级制度,实现自由、平等,乃是中国近代的时代要求、历史任务。就此而言,新文化运动批判“三纲”、抨击旧礼教,不仅具有历史合理性,而且作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
为了深入批判“三纲”、旧礼教,鲁迅、吴虞等人又在新文化运动中提出“礼教吃人”说。对此,有人以为用语夸张而不以为然。其实,此说并非新文化运动首创,早在乾隆年间,早期启蒙思想家、汉学家戴震即有理学“以理杀人”之说。何以相隔一百五六十年之后会有相同、相似的结论,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从文字表述来看,云礼教、理学吃人、杀人,确会使人有故作惊人之语之感,但若深入了解历史,就会理解戴震的“以理杀人”说、鲁迅等的“礼教吃人”说不为无因,而是对发展到极端的封建旧礼教的负面影响的深刻揭示。
众所周知,自宋代理学家将“三纲”上升为“天理”后,它越发神圣,所谓“三纲之重,等于天地”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而由此所派生的忠、孝、节“三德”则被人们普遍视为至高德行。这样,“三纲三德”对人们心灵的管束、震慑力越来越强大。崇尚忠、孝、节一旦成为社会风气,上受朝廷表彰、褒奖,下为社会舆论赞誉、向慕,人们势必相互攀比,追求比他人更忠、更孝、更贞。连官修的《明史》的作者也指出,那时人们为表现自己更忠、更孝、更贞,竞相以“至奇至苦为难能”。在这种大的社会氛围中,从宋代起,各种愚忠、愚孝、愚贞、愚节行为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就孝而言,起初只是“刲骨”和药疗亲,后来则发展为“剖肝”、“探心”、“凿脑”和药疗亲,以至以“杀子祈神”的方式为病危父母求寿。而最甚者竟至自杀殉亲。就贞节而言,这类愚德更是触目惊心。为践行“从一而终”、“不事二夫”的训条,从终身守寡发展为以毁容、“刺额”来表示自己守节的决心,以至未嫁之夫死也为之守节终生。宋元以来,采取“绝食”、“吞金”、“仰药”、“自缢”、“投水”等方式自杀殉夫者可谓一代超过一代。这些女性(多为年轻女性)所以如此苦守以至轻生,既是因为自己觉得这是至高的美德、荣耀,可以名垂青史,也是慑服于巨大的社会压力。当贞节被社会普遍视为美德之后,丧夫的女性若不守节,日子实在是不好过。据正史记载,明代某改嫁女子,好意赠人“茶饼”,竟被对方当面抛于地。也是在明代,某女丧夫后“欲改节”,她的女儿竟“闭门不与相见”,使她“惭去”。封建礼教对人们的管控、震慑力于此可见一斑。
封建礼教何以会有如此巨大的管控、震慑力?这是因为被神圣化、绝对化的“三纲”、“三德”一旦深入人的心髓,化为内心的信念,则身为臣、子、妻者势必会认为自己为君、父、夫而生,自己的最高价值即在为君、父、夫牺牲,而忘掉进而牺牲自身的价值。臣、子、妻既认定“身非己有”,则势必会反复出现以上种种血腥、野蛮的愚德行为。若了解这样的历史背景,那么,谭嗣同说的“三纲之慑人,足以破其胆而杀其灵魂”、鲁迅及吴虞说的“礼教吃人”就不难理解了。
客观地说,新文化运动时期的“道德革命”,其主流是理性的。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新文化运动虽对旧礼教作了空前猛烈的抨击,但其矛头始终指向“三纲”,而未正面触及“五常”。这说明,近代的批判者们清醒、理智地看到,在中国传统道德中,鲜明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是“三纲”,至于“五常”则具有不同程度的超越性和历史合理性。再有,他们在批判“三纲”、旧礼教的同时,又主张发扬诸多传统美德。陈独秀曾专门著文,大力提倡勤、俭、廉、洁、诚、信诸德,认为“之数德者,固老生之常谈,实救国之要道”,只有坚守、践行这些传统美德才算是“持续的、治本的真正爱国之行为”。显然,新文化运动的发动者们并未对中国传统道德采取一概抹煞的态度。今天,我们全面认识、评价新文化运动的“道德革命”,应看到这些往往被人们忽视的方面。
(作者系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