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再有学者强调中国没有相互妥协的政治传统,因而中国无法走上民主政治。这个观察可能是基于最近几十年的政治现实,但从历史的观点看,绝对的不妥协可能并不是中国的传统,妥协、见好就收、退一步海阔天空,可能才是中国最久远的传统。君不见,历史上的所谓“禅让”频繁上演,这里面或许存在不得已、做作的成分,但从思想史的意义上说,这恰恰是中国正统思想乐于提倡的价值观,而不是鼓励人们拼死相争,鱼死网破。为苍生社稷计,该出手时则出手,该收手时则收手。谨以民国创建为例。
清廷为什么妥协
中华民国的起点,为1911年武昌起义。由武昌起义继续演化,至1912年2月清帝退位,中华民国建立。这是当时各方政治势力相互妥协的结果。没有妥协,清帝不会退位;没有妥协,革命的烈火不会自动熄灭。清廷的妥协、退让,拯救了爱新觉罗家族,大清帝国的君主没有像路易十六、沙皇尼古拉二世那样被送上断头台,其家人、满洲贵族,也没有像法国大革命、俄国十月革命中的皇室、贵族那样悲惨,被处死,被整肃,被清算。妥协,为中国赢得了未来,也为爱新觉罗家族、为大清王朝赢得了尊严。中国人的智慧、理性让原本血腥的革命以妥协结束,理论上的共赢在中国的政治实践中变成了现实。这是中国文明的胜利,值得中国人骄傲,是中国版的“光荣革命”。
当然,清廷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妥协、退让,就没有原则。作为一个拥有两百六十八年历史的大帝国,清廷有自己的原则、底线,知道天命攸归,人心所向,知道适可而止,适时而退,仅此而已。清廷的适时而退让人敬佩,这个举动让中国避免了一场改朝换代的兵燹,避免了生灵涂炭、遍地烽烟。但是另一方面,通过对武昌起义后南北谈判进程的重新检讨,依然可以从中获取某些难得的教训。
所谓武昌起义,就是湖北新军将士不满清廷的倒行逆施,起而抗争,也就是历朝历代最常见的军人哗变。只是过去的哗变,多有具体的诉求,或物质,或加饷,而这一次,新军哗变只为政治,为清廷违背宪政承诺,任命了一个“皇族内阁”,而这个“皇族内阁”又推出了一个严重侵害民族资本利益的“铁路干线国有化”政策。这个政策引起湖南、湖北、广东、四川等地抗议,但清廷对“皇族内阁”、“铁路干线国有化”政策均无废止或调整的意愿,我行我素,不愿妥协,听任各地抗争此伏彼起,直至四川总督府门前流血,数十人死亡,清廷依然不愿退让,这是湖北新军发难的根本原因。
短短一夜,义军就占领了武昌。义军首领随即邀请省咨议局议长汤化龙出面,与新军首领黎元洪一起成立湖北军政府,拉开与清廷决一死战的架势。
面对武昌突变,清廷并没有迅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政者的本能反应,就是启动危机程序强行镇压。然而,清廷违背宪政承诺的倒行逆施得罪的不仅是湖北新军。10月22日,湖南新军、陕西新军遥相呼应,相继宣布光复长沙、占领西安。23日,江西新军宣布光复九江。
数省新军起义,并没有改变清廷既定方针,因为各省新军不过是“地方部队”,并非国防军,力量有限,而大清王朝的支柱在北洋。只要北洋六镇不动,各省新军无论怎样折腾,都很难撼动清政府的统治基础。面对这些压力,清廷10月26日宣布将盛宣怀“革职永不叙用”,将其充作“铁路干线国有化”政策的替罪羊。27日,启用开缺回籍养病的袁世凯为湖广总督,负责湖北“剿抚事宜”,依然不愿与新军进行谈判,期待武力镇压。
各省新军起义原本只是“体制内抗争”,清廷的不妥协,渐渐引来了体制外反对者,黄兴、宋教仁等流亡海外的革命党人相继归来,前往武昌襄助黎元洪军政府,清廷所面临的形势更趋复杂。
清廷不愿妥协的底气在于北洋六镇不动。反过来说,只要北洋六镇有变,清廷的既定方针也就必然会变。大清王朝的柱石确实具有非凡的魔力,只是清廷在过去十几年的军事变革中,太过于忽略了“军队国家化”的变革,实力雄厚的北洋六镇,既可以为大清王朝的宪政改革保驾护航,也可以摇身一变成为颠覆大清王朝的重要力量。
在晚清十几年的政治改革进程中,实事求是地说,清军一直是政治变革的推动者,他们具有忠君爱国的情怀,期待大清通过改革与东西洋各国一样强大,受世界尊重。他们是政治变革的推动者,因而他们眼里就容不得沙子,对清廷反改革的倒行逆施必然寻找机会予以反对。这是晚清政治变革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的悖论。
清廷对北洋六镇的自信终于被事实所粉碎。10月29日,驻扎在滦州的北洋六镇将领张绍曾、蓝天蔚等发动兵谏,电请朝廷立即实行立宪,并奏政纲十二条,其大要为:一、于本年内召集国会;二、改定宪法,由国会起草议决,由皇上宣布;三、国事犯一律特赦擢用;四、重组责任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公举,皇族永远不得充任内阁总理及国务大臣;六、重组军队,由皇帝统率海陆军,但对内用兵,必经国会议决。①滦州兵谏是清廷政策转捩点,执政者终于醒悟。同一天(10月29日),资政院奏请罢黜“亲贵内阁”,不再以亲贵充国务大臣,重组“完全责任”政府以维持危局,团结将散之人心,“以符合宪政而立国本”②;将宪法提交他们“协赞”。第二天(10月30日),清廷以小皇帝的名义下诏罪己,承认即位三载,用人无方,施政寡术,政地多用亲贵,则显戾宪章;路事蒙于敛衽,则动违舆论。清廷发誓,认真悔过,从头开始,咸与维新,实行宪政;开放党禁,赦免一切政治犯;改组资政院,解散内阁,公举内阁总理,重建责任政府。
清廷的政治让步空前巨大,修订后的宪法条文立即提交资政院审议。11月3日,清廷颁布《宪法十九信条》作为完全立宪前的临时宪法,以最大诚意回应立宪党人、新军将领的呼吁。“十九信条”确认大清为君主立宪体制,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但皇帝之权以宪法规定者为限;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公举,皇帝任命;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推举,皇帝任命;“十九信条”明确规定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很显然,这一条款是对皇族内阁引发政治危机最直接、最明白,也是最善意的回应。
根据“十九信条”,清廷任命深孚众望(“非袁莫属”)的袁世凯接替庆亲王奕劻出任内阁总理大臣,并授权袁世凯全权筹组新的责任内阁。11月13日,袁世凯抵京。16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责任内阁宣布成立,梁敦彦、赵秉钧、严修、唐景崇、王士珍、萨镇冰、沈家本、张謇、杨士琦、达寿分任外务、民政、度支等各部大臣。这些人差不多都是袁世凯多年的朋友,志同道合,共事有年,属于现代政治的组阁体制。这些人选,也是当时中国皇族、满洲贵族系统之外最具专业色彩的人才,他们在各自领域耕耘已久,极富声望,因而又属于现代政治中的专家政治。
袁世凯内阁名单的发布大致化解了半年以来的政治危机,给国内外以新的希望。对袁世凯怀有十分友好感情与敬意的英国政府对新内阁极为期待,希望看到“一个足够强有力的政府出现,这个政府应该不偏不倚地同各国政府打交道,并且能够维持国内秩序和作为革命成果之一而在中国建立起来的对贸易发展有利的环境”。③
清廷的让步使中国重回宪政改革的正确轨道有了可能,袁世凯内阁的成立使真正意义的宪政改革实现了第一步。宪政改革的第二步,也是最后一步,就是召集国会。然而各方面无法在此问题上取得共识,遂使君主立宪改革在中国功亏一篑。
11月15日,袁世凯当面与英国公使朱尔典对此做了说明。《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致英国外交大臣葛雷电》这样表述:“黎元洪坚持要除掉清王朝,并拒绝了他(袁世凯)所有的提议。建立共和国的方案在上海和南方其他革命中心获得了支持;但在北方,民情则倾向于君主立宪政体,而且正是他(袁世凯)打算领导的党派主张这后一种政制。由于国家的民意已经不再由资政院所代表,他(袁世凯)计划将他的方案提请能代表各省的国民会议认可,而召集这样一个会议是他(袁世凯)的意图,地点将定在上海或天津。袁认为,如果他能够整合北方各省认同他的政策方针,就有可能形成一个政府的中心,依靠这个中心,南方终将或者被争取过来,或者被用武力所克复。”④
直至12月22日,袁世凯依然坚持君主立宪体制不可动摇,他深信共和只会导致国家的分裂和毁灭,期望保持国家的完整,他认为“一个有限的君主制是唯一能够确保国家完整的政体”。⑤
袁世凯的看法是对的,后来的历史发展也证明满洲人领导的大清王朝并不仅仅是朱明王朝疆域,要让清王朝的全部疆域还能完整无损地保存下去,唯一的出路就是保留“一个有限的君主制”。可惜的是,南方革命党人迅速在南京成立了一个临时政府,这个新政府与新军将领均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而北方的立宪党人、满洲贵族或许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满洲贵族在未来的政治架构上并不愿意过多让步。
长时期的僵持让中国的经济不堪重负,各国政府基于在华利益也有无法默许无政府情形无限期延续。1912年1月19日,清政府驻俄公使陆徵祥联合驻外各使电请清帝退位。26日,大清国会办剿抚事宜第一军总统官段祺瑞率清军将领姜桂题、张勋、何宗莲、段芝贵、倪嗣冲、王占元、曹锟等四十六人联名致电清廷,痛陈利害,恳请立定共和政体,以巩皇位而奠大局,明降谕旨,宣誓中外。⑥
民国是“谈出来”的
军队是靠不住的,军队只是国家机器中的一个螺丝钉,是工具。统治者如果想让工具介入国内政治,那么军队就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听统治者的话,所向无敌,风卷残云;一旦反水,阵前倒戈,那么统治者就只好自己认输认罚。
在段祺瑞呼吁书上签名的,囊括了清军几乎所有将领,这就将清廷逼到了一个死角,打吧,那些八旗弟子早被长期执政的优越环境给腐化掉了,早已没有努尔哈赤时代的英气和智慧,王公贵族除了吃喝玩乐没有几个懂政治懂军事,更没有几个能够上马提枪为皇上卖命。一个存在了两百多年的大清王朝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两百多年的统治怎么就养了这些无用的人呢,怎么突然发现稍微能干的大臣,都是汉人呢?可惜这一切觉醒都来得太晚了。大清国的终结只剩下一个程序了。
大约在次年1月26日,与袁世凯关系密切的杨度在北京发起成立“共和促进会”,这对一直主张君宪主义的杨度来说是一个重大转变,标志着他已从君宪主义向民主共和转变,这当然也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袁世凯在转变,整个中国恐怕都在发生巨大的转变。杨度强调不能以党见之私召至瓜分之祸,先前大家主张君主立宪是以救国为前提,而不是以保存君主地位为唯一目的,是以保存君主地位为手段推动政治改革,而绝不愿以杀人流血去保留君主的地位。现在的中国已错过君主立宪的良机,南方革命党武装起义,就意味着君主立宪走到了绝境,南北分裂,国将不国,要想拯救中国,保全中国,保全皇室,唯一出路就是接受南方的条件,走向共和。舍此,南北并败,满汉俱亡。⑦杨度等文人发言只是在讲一个道理,这个道理或许还不足打动清廷特别是那些顽固派、保守派,他们或许内心深处还存在着某种侥幸。然而,段祺瑞的北洋系再次向朝廷示威,告诉朝廷不要再存在什么意外的幻想。段祺瑞的全权代表吴光新、徐树铮等人与湖北军政府代表孙武等人密切磋商,双方达成妥协,如果朝廷不能在旧历年之前即2月17日之前转向共和,那么段祺瑞的北洋军将挥师北上,直捣龙庭,而湖北军政府和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将作为后援予以支持。孙中山、黎元洪等南方领导人都同意这个方案,承诺支持段祺瑞和北洋新军走向光明投诚反正,决不会在段祺瑞军队挥戈北上时袭击后方。于是,清廷终结的时间表从这时开始倒计时,辛亥年的事情一定要在辛亥年结束,满打满算也就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了。
南方的武力威胁当然也不是说到就到,鉴于当时的特殊困难,清廷当然也知道南方民军力量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大,再加上时值冬季,南方人真的打到北方也不是那么容易,所以朝廷在获悉段祺瑞与黎元洪、孙中山等人合作的消息后,不是立马宣布安排善后,而是由隆裕皇太后于2月1日主持召集近支王公及国务大臣御前会议,讨论的结果是准备采用虚君共和政体,并筹商宣布召开国会、颁发君主不得干预国政诏旨等事宜,以保留君主地位的虚君共和政体应对南方及部分清军将领所要求的完全共和。这个主张当然有点儿一厢情愿的味道了。
清廷的拖延主要还是因为朝廷内部,特别是王公贵族实在不愿就此罢手,不愿就此丢弃两百多年的江山,然而各方面的压力、不满也使朝廷招架不住,所以到了2月3日,朝廷发布隆裕皇后懿旨,对两天前的决定再作让步,表示现在时局阽危,四民失业,朝廷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贻万民以实祸。惟是宗庙陵寝,关系重要,以及皇室之优待,皇室之安全,八旗之生计,蒙古回藏之待遇等,均应豫为筹画,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现在责成袁世凯以全权研究一切办法,先行与民军商酌条件,奏明请旨。⑧
开创一个王朝不容易,结束一个王朝也很难。袁世凯在接到皇太后懿旨后,当天(2月3日)迅即与南方总代表伍廷芳取得联系,并按照先前数次谈判结果,提出一个综合性的清帝退位条件:甲,关于大清皇帝优礼之条件九款;乙,关于皇族待遇之条件四款;丙,关于满蒙回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七款。
伍廷芳在上海收到这些文件后,于4日下午会同袁世凯特别代表唐绍仪及汪精卫前往南京向孙中山作了汇报。当天晚上,孙中山召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各部总、次长在总统府讨论。第二天(5日)上午,南京临时参议院开议孙中山交议的优待清室各条件,孙中山委派胡汉民、伍廷芳及汪精卫到会说明。参议院对这些条款逐条讨论,将《关于大清皇帝优礼之条件》改作《关于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并对原案中尊号、岁费、住地、陵寝、崇陵工程、宫中执事人员、清帝财产、禁卫军等项作了修改,删去第八款“大清皇帝有大典礼,国民得以称庆”。会议否决了丙案,以为关于满蒙回藏之待遇,实为民国五族共和应有之义,与优待清帝无涉。
临时参议院会议第二天(2月6日),南方议和总代表伍廷芳将这个修正案电告袁世凯。袁世凯在收到这份电报后,立即委派梁士诒携带这些文件进宫觐见隆裕太后,请旨验准。隆裕太后依然坚持应该保留“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等三项条件。
退出后,梁士诒遂将隆裕皇太后的意思向袁世凯作了转达,也劝袁世凯还是想办法说服南方接受这些面子上的条件。梁士诒的建议无疑是一个比较厚道的主意,这个主意也就很容易被袁世凯所接受。袁世凯按照这个意思迅即密电唐绍仪,嘱他务必劝说伍廷芳和南方革命党人不要在这些枝节末叶上节外生枝,对清廷能让一步就让一步,强调“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这个提法万难更改,并按照皇太后的意思,建议将文件中的“逊位”二字改为“致政”或“辞政”。袁世凯真诚希望伍廷芳和南方革命党人能够从大局出发予以理解,在不影响大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清廷的要求,尽早结束南北纷争,结束战乱。
一个共赢的妥协方案
对于大清王朝的尊重,其实也是尊重历史的一部分。不管怎么说,清廷在这个历史关键时期因为隆裕皇太后的深明大义,制止了皇族中的强硬派,接受了和平方案,现在如果对清廷的历史彻底否定或者给予羞辱,那么真正感到高兴的恐怕只有一直被主流社会排除在外的革命党人,即便那些投诚反正的立宪党人、新军将领也难以接受。
在袁世凯与伍廷芳密商的同一天(2月8日),冯国璋、段祺瑞等北洋军将领六十四人联名致电伍廷芳,表示优待清室条件中的“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应请仍照朝廷提供的原文不要更改,“逊位”这样带有刺激性的词语无论如何都不能出现在正式文件中,否则很难说服军界同仁。
军人一旦干政,其力量巨大。可以说是南京临时政府对北洋军人愤怒的善意回应,也可以说是南方革命党人对北洋军人的屈服和顺从,不管怎么说,冯国璋、段祺瑞等军界将领的建议得到了南京革命党人的极端重视,所有条款都按照袁世凯、梁士诒、冯国璋、段祺瑞等人的建议予以恢复和保留,最具刺激意味的字眼“逊位”改为“辞位”。这也算是北洋老将对清廷旧主子的最后一次效忠。
2月9日,伍廷芳代表南京临时政府将清帝退位条件最后修正案电达袁世凯,紧接着,唐绍仪和张謇也相继发来两份加急电报。唐绍仪的电报强调南方独立十四省军民以生命财产力争数月,其实目标就在一个“位”字,因此他请求袁世凯务必说服清廷接受“辞位”这个措辞,并及时发表。否则,如稍不忍,南方不满,转生大乱,一切谈判得来的东西再成泡影,得不偿失。唐绍仪还在电报结束处表示,他个人已经言尽意竭,因此请求袁世凯只能这样做,不要再为此事给他打电报发指示。
张謇在电报中也说南方最后修正案中之所以同意那种种优待条款,主要是因为条款中有了“辞位”二字。这两个字的代价不可估量,这是南方革命党人同意妥协的前提和根本。张謇恳请袁世凯想尽一切办法务必说服清廷接受这个措辞,否则,迁延两误,败破大局,战火重开,一切从头开始,追悔无及。
唐绍仪、张謇等人的警示无疑是严肃的。袁世凯遂于2月10日召集内阁各部大臣及近支王公会议进行讨论,他向各位详细介绍了南方的意见,并表明自己的妥协立场,认为在能让则让的原则下接受和平,这对朝廷对国家都有利。会议经过慎重讨论,还算比较顺利地接受了南方的这个最后修正案。并在第二天(11日)获得了隆裕皇太后的认可。
隆裕皇太后对优待条件的认可扫清了和平道路上的一切障碍。袁世凯立即将朝廷的决定及待颁清帝退位诏旨电达唐绍仪、伍廷芳并转孙中山、黎元洪及南京临时政府,又致电南京临时政府,承认共和为最良国体,以为“大清皇帝既明诏逊位,业经世凯署名,则宣布之日,为帝政之终局,即为民国之始基。我同胞从此努力进行,务令达到圆满地位,永不使君主政体再行于中国”。
第二天,也就是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忍痛连发三道诏书:一为清帝退位诏,二为公布优待条例诏,三是劝谕臣民诏。在这些文件中,隆裕太后表示现在全国人民的心理多倾向于共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因此朝廷不忍以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所以根据国内外大势判断,作出这个艰难的决定,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我和皇帝得以退处宽闲,悠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吗?⑨至此,在中国五千年历史上显赫二百六十八年的大清王朝正式终结。连带所及,中国历史上几千年的帝制,也从此成为历史陈迹。这一天为辛亥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距段祺瑞等北洋将领给出的最后期限还提前了五天。
辛亥革命之所以能够从一个武装暴动转化为一场和平的权力交接,不能不说是当时各大政治势力以大局为重,以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为重寻求了一个共赢的方案。清廷、清政府、革命党、立宪党人和袁世凯以及他的那些北洋将领,各方政治势力不论拥有怎样的力量,他们都没有在这场大危机关头执意诉诸武力,而是坚持谈判,各自让步,从民族大义、国家前途着眼,退一步海阔天空。各方政治势力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尽量体会对方的感觉,尽量多地牺牲自己,满足对方,他们的目的就是要阻止战争爆发或延续,使亿万无辜国民不受战火侵袭骚扰,将政治交给政治家。这里不仅有孙中山的襟怀坦白、大公无私、光明磊落,也有袁世凯的勇于担当、郑重承诺。
更值得感念的是,隆裕皇太后和她的执政团队满洲贵族集团在关键时刻深明大义,以人民安危、国家前途、历史定位作为自己的最大利益,并没有在最后时刻鱼死网破,焦土抗战,摧毁国家,而是接受现实,坦然让步,表现出一个王朝本有的潇洒和智慧。后世中国人应该将这些和平的权力转移历史过程铭记心头,以温情和敬意去看待一个王朝一个帝国的消失。
谁都知道,辛亥革命是在刻意模仿一百年多前的法国大革命,就是要推翻皇权,实现民权。法国大革命经过无数波折,血流成河。而1911年发生在中国的大革命,却从战争走上了和平,以战止战,不战而屈人之兵。从中,我们能够读到中国人的大智慧。
辛亥革命、民国建立等事件,值得中国人永远感念,更值得中国人好好总结。中国政治有很好的妥协、协商,相互让步,相互容忍的传统。就像国家与国家一样,政治家也是如此,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政治发展主要凭借天时、地利与人和,该出手时则出手,该妥协时则妥协。退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就为历史发展赢来了几大步。
妥协、双赢、共赢,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民国创建的实践极大丰富了这所宝库,成为人类历史上不战的典范,体现了中国文明极为丰富的内涵。
注释
1《宣统三年九月十三日陆军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奏折》附《政纲十二条》,参阅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之《辛亥革命》第四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96页。
2《俟简贤得人即组织完全内阁不再以亲贵充国务大臣谕》,参阅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汇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597页。
3、4、5《英国外交大臣葛雷致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电》,李丹阳译,载《档案与史学》,2004年第3期。
6《宣统三年十二月初八日会办剿抚事宜第一军总统官段祺瑞等致内阁请代奏电》,《辛革亥命》第八册,174页。
7《与薛大可等发起共和促进会宣言书》,参阅刘晴波主编:《杨度集》,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43页。
8《宣统政纪》卷七十,参阅《清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
9《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懿旨》,《辛亥革命》第八册,1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