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价值观从讲规矩做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00 次 更新时间:2015-02-28 09:21

陈良  


重塑价值观从讲规矩做起


 

        古人云:“绳墨以求直线,秤以权轻重,规以求圆,矩以划方,此为基本之器,由此基本之器,方能成就万器。”意思就是万事万物都有它的规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和事,都没有按照规矩去做,甚至把遵循歪风陋习定位为讲规矩。

  人不讲规矩则废,家不讲规矩则殆,国不讲规矩则乱。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有深刻论述:“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围绕这一话题,本期编者邀请学者、作家陈良谈谈他的观点。

    ■不讲规矩一旦成为官民共性,社会风气就会被毒化

  

  规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石。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在规范人们行为、调整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起关键性作用。现代文明主要体现为契约精神,而契约精神本质上就是讲规矩,忠实地遵守并执行共同认可的条约或规则。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党员干部骨子里缺乏规矩意识,只是口头上或文本上讲规矩,而行为上不讲规矩。政策法律法规本是硬规矩,应有刚性约束力,但有些地方或单位却弹性执行,往往会出现偏差:有的是选择性执行,自己看着办或掂量着办,一部分执行,一部分不执行;有的是功利性执行,于我有利的鸡毛当令箭,于我不利的令箭如鸡毛;有的是变通性执行,表面上走程序,实际上暗箱操作,讲人情讲关系,徇私舞弊,甚至贪赃枉法。一些干部不习惯按规矩办事,偏好感情用事,跟着感觉走,习惯于随机变通,玩规矩于股掌之间。该作为的却“缺位”,不该作为的却“越位”;甚至将个人利益置于规矩之上,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有些领导干部喜爱讲特权讲特殊,以种种借口搞特事特办,往往使规矩变成例外,而特殊变成常态。一旦不讲规矩成气候,官场生态就会急剧恶化,那些基本规矩都不讲、毫无制度意识、缺乏为官做人底线的干部容易走红吃香,而讲规矩守法纪的干部则被视为老实人或迂腐者,往往招致冷落与排挤。

  

  孔子云:“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用现在的话说:“官德如风,民德如草。”官场不讲规矩势必形成强大的“电磁场”,从而产生负面的示范与激励作用,引领社会风尚,使得民众也向不讲规矩看齐。当官场不讲规矩大搞贪腐的时候,民间也盛行不讲规矩不讲道德,不择手段地追逐钱财,以至于假冒伪劣到处泛滥,坑蒙拐骗无孔不入。不讲规矩一旦成为官民的共性,社会风气就会被毒化,并形成一种无形的力量,让假丑恶的东西变成似乎合理的存在,从而扭曲人的灵魂,败坏人的德行。所以,小到闯红灯、不排队,大到违法乱纪,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对于不讲规矩,人们已然司空见惯,甚至习以为常,并形成程式化的陋习,影响或支配人们的思维与行为。很多事情本应按规矩即可办成,实际上并非如此。在许多地方办事情,人们往往把找关系找门路作为首要选项,而不是通过正常路径按规矩办理。

  

  ■不讲规矩背后有利益、人情、圈子和权力的阴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讲规矩的背后,其实蕴含着诸多深层次原因,从社会文化角度看,至少存在利己主义、特权思想、人情观念、圈子文化、从众心理等方面因素。

  

  利己主义,主要表现为极端自私,将个人利益看作高于一切。利己主义思想源远流长,诸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等俗语,就是其生动写照。讲规矩,核心问题是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共产党人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做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一些党员干部经过多年历练逐渐淡忘入党誓言,演变为利己主义者,将手中掌握的公权视为私有,并使之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如选拔任用干部都有一系列规则与程序,如果严格按照规矩办事,绝不会出现跑官卖官现象。正是某些领导干部贪图私利,才使得跑官卖官成为可能。绥化市委原书记马德,在公开场合宣称五种干部不能用,而私下只要谁给他送钱,他就给谁升官。

  

  特权思想,也是一种文化传统,它源于古代等级社会讲特权。新中国成立后已然终结等级制度,但特权思想根深蒂固,依然盘踞在当代一些官员的头脑中。按照规矩,从中央到地方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书记与委员都只有一票权。但是到某些地方或单位,却出现家长制、一言堂,一把手说了算。这就是特权思想作祟,某些领导干部以为一把手理应享有特权,可以凌驾于班子与他人之上。所以,不少地方或单位出现“一把手是绝对真理、副职是相对真理、群众服从真理”的状况,开大会解决小事,开小会解决大事,不开会解决重大事项,关键时刻喜好私下运作或暗箱操作。一把手一旦拥有特权,往往会成为全能的“土皇帝”,大权独揽、独断专行,故而容易出现决策失误与权力腐败。

  

  人情观念,中国社会讲究人情。所谓人情是指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往,本来是很美好的东西,有人情味更是无可厚非。问题在于,现实生活中过度的人情观念,使人的行为倾向于人情化而非理性化,导致在社会生活领域,人情优先理性,人情超越规矩,人情大于王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和健全了完备的法律和法规体系,现阶段并不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关系网(人情)左右,往往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某些因人情而贪赃枉法的贪官,一旦被查处,不是坦白地接受审讯,而是继续想办法找关系,企图借人情抵抗法纪的制裁。

  

  圈子文化,也可谓山头文化、帮派文化。无论在官场,还是在民间,圈子文化颇为盛行。尤其是在官场,经常可以听到“谁是谁的人”之类的话,比如说“张三是李四的人”、“王五是赵六的人”,这就意味着张三和李四、王五与赵六结成了帮派,形成了圈子。圈内的人是自己人,圈外的是其他人。对自己人特别关照,为了实现利益均沾,可以不讲规矩。近年查处一些重大腐败案件,大多是结帮抱团违规,盘根错节十分深广。比如“秘书帮”、“石油帮”、“山西帮”等等,就是圈子文化的缩影。

  

  从众心理,主要基于“法不责众”的心理定势。这种文化心理,让人们对规矩缺乏敬畏之心,对不讲规矩心安理得,毫无羞耻感。“法不责众”,一方面使人们违规违纪有了从众的心理基础,另一方面使社会惩罚失去了效力。政治学有这样一条原理:一项法规,如果大多数人不去遵守,那么少数遵守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反之,如果多数人都能遵守,那么少数违法者就会受到制裁。网上疯传“中国式过马路:凑够一小撮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的视频,里面行人根本无视警察阻拦,就是法不责众心理使然。

  

  ■让懂规矩、敬畏规矩、遵守规矩、按规矩办事成为习惯

  

  习近平关于规矩与法治的系列论述高屋建瓴,抓住了问题的本质,不仅指明治国理政的方向,而且找准治理腐败的根本。世界各国实践表明,现代化是一个“双边进程”:一方面在国家层面上要实现治理理念、制度、政策及行为方式的现代性转变,即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另一方面在公民个体层面也要实现综合素质、思维方式与行为能力的现代性转变,亦即实现人的现代化。

    人的现代化,并不意味着会电脑、会英语、会开车,更不意味着时尚消费,而关键在于文化心理的现代化,即思想观念、价值尺度、思维方式、情感方式、行为方式的现代化。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在《人的现代化》中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法,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由此可见,讲规矩说起来简单,其实意义重大而深远。

  讲规矩,必须着眼于长远,努力构建懂规矩、敬畏规矩、遵守规矩、按规矩办事的讲规矩文化。懂规矩、敬畏规矩是思想认识问题。讲规矩,前提是懂规矩。规矩是什么?就是普遍公认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也包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风俗礼仪等。懂得了规矩及其重要性,就会对规矩心存敬畏。德国大哲学家康德说过:“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反复地思索,就越是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有增无减的赞叹和敬畏,这就是我们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规矩如同道德法则,大凡有良知与理性的人,无不对它心存敬畏。一个人对规矩怀有敬畏之心,为人处世就有了准则,思维与行为就会有所顾忌,不至于偏离法纪。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更要有强烈的规矩意识,时刻牢记党章这个“总规矩”,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条文和程序规定,准确把握规矩执行的要求与尺度,切实让规矩了然于胸,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

    讲规矩,终究要落实到遵守规矩、按规矩办事。遵守规矩,就是在熟知规矩的前提下,信奉并遵从规矩,在规矩划定的范围内行事,不违规、不犯规,不错位、不越位。当然,遵守规矩并不意味着墨守成规无所事事。制定规矩的初衷就是为了更好地办事,更能成事,因为规矩蕴含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其设置就是防止出现偏差与不公,故而按规矩办事才能获得更好的结果。依规矩办事是解决任何问题的正确途径,我们既不能以守规矩为由尸位素餐不作为,也不能以方便办事为由违反规矩乱作为。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任何时候都必须将自己置于规矩之内,让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讲规矩成为基本的政治伦理与道德操守。

    文化是民族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它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观念与行为。讲规矩文化一旦形成并扎根,社会风气必然彻底好转,懂规矩、敬畏规矩、遵守规矩、按规矩办事将会成为常态,讲规矩就会成为中国人的自觉意识与行为,而不讲规矩不仅是耻辱,而且要遭到唾弃。到那时,中国人必将赢得世界的认同与尊敬,当之无愧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原载2015年2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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