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东田:“学术腐败史”值得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26 次 更新时间:2005-08-27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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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东田  

一、学术腐败史是当代学术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代学术史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或研究领域,或体制,或代表人物,或问题……但不管从哪个角度、哪个方面进行,都要反映时代背景和特征,都要有环境意识。

说到当代中国学术史的特征与环境,学风浮燥与学术腐败问题不可或缺。当代学术腐败史是当代学术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这个背景,当代的学术史说不清楚!

当代的中国学术界,到底有多腐败?前两年,有些学人(当然是一些有头有脸的当权者),想予以否认,或曰没有那么严重。他们声称,“学术界本是一方净土,是社会上急功近利、浮躁不安的不良风气影响大学校园、科研机关”,呼吁“不要夸大‘学术腐败’”,甚至建议将“学术腐败”改称为“学术界的不端行为或不良行为”。还有一家非常著名的网站,居然叫大家来讨论“学术界有没有‘学术腐败’”这样的伪问题!这种文过饰非、掩盖真相的作法,自然遭到学界有识之士的严厉批评。事实上,中国的学术腐败已经发展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空前而未绝后。有一位网络批评者“亦明”写了一篇《中国的学术界到底有多腐败?》,开篇即称:“学术腐败是九十年代之后风靡中国大陆的一种社会现象,它是继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之后的另一个大规模、深层次的社会腐败。学术腐败的具体表现就是,学术界人士,上至院士、博导,下至研究生、大学生,抄袭剽窃成风,巧取豪夺成性,弄虚作假为常,欺世盗名为荣。不仅如此,学术腐败已经从学者的个体行为发展成集体、集团行为,并且有制度化、合理化的趋势。比如,大学普遍向高官明赠暗送高等学位,学术界头面人物公开地、明目张胆地欺骗政府、舆论和社会,学术机构对学术腐败现象不仅熟视无睹,任其泛滥,甚至包庇纵容,等等。”(http://www.intellecta.org/down/ymdaodi.doc)

更为严重的是,学术界还有学人公开为学术腐败辩护。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就是,一些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被揭露出来后,往往有一批学人出面为之鸣冤。相比之下,行政官员中有公开为贪官受审喊冤的吗?体育界有公开为“黑哨曝光”叫屈的吗?而社会上又有谁公然把偷了人家财物说成是“合理借鉴”?只有中国学术界,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耻为荣开风气之先,炮制出“腐败有理说”,为腐败“正名”。从这一意义上说,学术界比其他行业更腐败!

因此,讲当代中国学术史,不讲学术腐败不行。

二、学术腐败的责任主要由管理部门来负

学术腐败横行,普通学人要负一定责任,但主要责任应当由管理部门和管理者来负。目前的情况是歪经盛行,一是好经往往被管理者念歪了,比如某些明显的违规得不到惩处;二是经常有歪经尤其是学术评比的歪经出台,比如毫无根据或缺乏论证的量化评比。这两方面的问题都要由管理部门和管理者来负责,但遗憾的是,管理部门往往是很不负责。比如大家都知道的非常典型的“核心期刊”,本来是文献计量学对学术期刊的分析,对学术期刊的评价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但它不是对其每一篇论文的评价。管理部门不问青红皂白,拿过来就作为对论文的评价指标,这就把问题绝对化了。其基本理念就是,凡是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文章就必然是高质量的论文,反之则不是。这种“以刊评文”只认衣冠不认人的荒唐做法,居然能够大行其道于学界,难道管理者不应当负责任吗!

管理者的不负责任,还表现在一旦出了问题,就一推六二五。还以核心期刊为例。由于近年来“核心期刊”作为学术论文评价标准,引发诸多问题,在一片质疑声中,2002年11月13日的《中华读书报》,刊发了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关于学术期刊有关问题的答复》:“迄今为止,我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尚未从各类学术期刊的学术水平这一角度制定过标准,……”还解释说:“‘核心期刊’是国内几所大学的图书馆根据期刊的引文率、转载率、文摘率等指标确定的。确认核心期刊的标准也是由某些大学图书馆制定的,而且各学校图书馆的评比、录入标准也不尽相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也未参加过此类评选活动。”这就是说,学术期刊的评价与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无关。但是,在新闻出版署(当时尚未称“总署”)1995年发布的《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的附件《社会科学期刊质量标准及质量评估办法》的“学术理论类期刊质量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被列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得20分”,“……被某种学科核心期刊表收录的,得15分”,“……且未被列为任何核心期刊的,酌情扣除10分-20分”。既然如此,怎么能说与己无干呢?这能算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吗?

管理部门的问题也是当代学术史上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

三、学人的责任与学术批评环境问题

由主管部门负责,并不是说学人就没有责任。责任有二,一是自己不违规,二是要尽批评监督的义务。由于学术生态环境恶劣,学人不违规,有时很难做到,这的确是个难题。但这是起码的要求,应当做到。

更难做到的是,批评监督。目前我们的学术批评很不正常,批评者往往得不到好报,不受打击报复就不错了。学界的心态很不正常,一些学人虽然认为违规者应当受到批评制裁,但如果谁提出批评,尤其是尖锐一些的批评,他们往往看不惯。更有一些担任学术领导职务的学人,以本单位的利益和声誉为最高原则,而不是以是非为是非。把批评者看成是另类,千方百计予以压制甚至打击。这也是我们目前学术环境不正常,问题越来越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实,有许多问题根本不是认识问题,是非是明摆着的,如果有一个正常的批评环境,在很小的范围内就可以纠正了,避免了,却非要弄到很大,出了丑闻,造成恶劣影响才肯收场。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单位所有制”,在这种体制下正常的批评很难展开,很容易造成学术腐败。

正常的批评很难展开,也得设法批评。古代有所谓“易子而教”,我们可以效法。本单位学人不便“自曝家丑”,其他单位的学人可以出面批评,这样做虽然不那么“崇高”,但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选择。最糟糕的是见怪不怪,明哲保身。这样的话,中国学术界就真的没救了。当然,我们也看到,学界还是有一些学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向本单位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作斗争的,敢于向所谓的“学术权威”挑战。他们尽到了一个学人的责任。

关于学人的责任与学术批评环境问题,也是当代学术史上的一个重要内容。

来源:《云梦学刊》2005年第4期。邢东田,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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