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蹊:《诗经》中赋的再评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48 次 更新时间:2015-02-09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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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蹊  

自汉人总结《诗经》中“赋比兴”表现手法以来,古今学者对“比兴”代有研论,“比兴”的诗学理论自魏晋以还,发展很快,成为中国诗歌理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唯于“赋”法论之甚少。这大约出自人们一种长久的误解,以为“赋”对于“比兴”而言是内涵最为简单的。当我们重新审视三百篇“赋”的具体表现方式,并把它置于特定的文化氛围中去考察,置于整个文学发展历程中去考察时,发现“赋”较之“比兴”具有更丰厚的文化底蕴,影响所及不仅仅是汉赋的产生、骈文的繁兴,而且关系到格律诗的形成以及小说戏曲组织结构、叙述手段的格式,因而“赋”的美学意蕴更能凸现华夏文学的审美特征:全整地显示主体生命的各个方面,全整地显示生存环境生命化的各个方面,全整地显示生命及其环境关系的各个方面。

本文的任务在于探讨“六义”之“赋”产生的渊源,清理历代论“赋”之偏向,以见“赋”的基本文化—审美意蕴,并粗略地描述一下“赋”从手法到文体的形成过程。

  一、“赋”义渊源及其流变

汉人在总结《诗经》手法时,对“赋比兴”并无释义,唯郑玄注《周礼•大师》之“六诗”时分别释其义,他释“赋”为“铺”、为“直铺陈”。魏晋以后,或强调“铺”,或强调“直陈”,流衍而为“直言”、“直说”(详本文第二节),离郑玄的解释越来越远,“赋”的本来面目也丢失殆尽。其实,汉人选择“赋”来指称《诗经》的表现手法,郑玄用“铺陈”来界定“赋”的内涵,已经指示着“赋”从物质到语言、从实用到审美、从内容到形式这样一种历史的演变历程。

“赋”的原初义项是贡赋:“赋为土地所生以供天子。”〔1 〕其有三个问题值得注意。首先,贡赋是诸侯向天子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贡赋的物品并非随意而为,是有具体规定的,必是本土所产的“方物”(今之谓土特产),献赋时必有一个所献之赋的清单;天子在收受贡赋时亦按规定的清单收点。其次,诸侯所献赋品必须一一铺陈、摆列于王庭,所谓“致远物”,乃是天子拥有四海、万国臣服、稳定地统治大一统天下的象征。所以,“庭实百旅,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2〕第三,诸侯贡赋的首要任务是“助祭”。 祭祀神灵的祭品也要一一铺陈、排列于神位之前。

这种大规模地陈列祭品,举天地四时而无遗漏的方式,除了用直接铺陈之“赋法”,别无选择。而祭祀时在祝辞中将神灵和祭品“更为美称”,则体现了宗教活动中“巫术模仿和艺术模仿的起始线最初几乎是完全统一的”〔3〕。

于是,我们看到:物质的贡品之赋,既是名词——诸侯各方贡献的实在之物,又是动词——含有“发敛供献”和“铺陈供祭”的双重意义。同时,“赋”又是一种带有很强动态特征的手段和形式,这就是“铺”、“直铺陈”。而一旦把贡赋之物变成文字记录的档案材料,就把暂时存在的实物转化为永久的精神产品了。

这种从物质及其排列形式到语言文字的排列形式的转化,是一次关键性的飞跃,从此,“赋”才可能成为一种语言文字的表述方式,以“直接铺陈”的方式把人和事、情志和外物全整无遗地表述出来。

随后我们看到,这种形式一旦稳定下来,便会普遍地被应用到其他方面,举凡祭祀天地百神之祝辞嘏辞、天子诸侯之政令文告、诸侯百官之述职报告等等,一涉及全面完整的叙述,都可以采取这种手段或形式,有时径直称之为“赋”。

当然,这种从“赋物”到“赋言”,即从实用到审美、从内容到形式的转化,乃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史过程,其源头应该在原始宗教的祭祀活动中,大规模地陈列铺排祭品当在大部落联盟出现之时。古礼出于宗教,政教是不分的,所以朱自清先生曾因《诗经》中“赋命”、“赋政”之语推测“歌诗而称为‘赋’,或与此义有相关处”〔4〕。 这是需要专著才能完成的任务。

还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天子体验其四海臣服的气魄,还是凝聚祭祀时人们的主体祝愿,都寄托在所赋的物上,那么,后来的比兴手法,即以物化的方式表现不可径见的思想情感,也即后世所谓“化虚为实”的手段,都应是在赋物产生后。所以赋不但在比兴之先,而且是比兴产生的最后的根基,明白地说,比兴产生于赋。

  二、前人论“赋”之偏向

刘熙载在《赋概》中说:“《周礼•太师之职》始见‘赋’字,郑注‘赋之言铺’,而于‘铺’之原委,仍引而未发也。”在指出郑注的简约之后,刘熙载也未能细言“铺之原委”,只是就文体的赋讲铺,而不及《诗经》中“赋”法之铺。其实“铺”作为“赋”法内涵的基本规定,固然含有直叙其事之义,但是最重要的意义乃是“遍举无遗”的铺展。只是按时间先后单线条的叙事,不可能把事物的空间全方位地展示出来,而“赋”所要求的,恰是诗人对主体情感通过事物发展变化时空形式做全整无遗的把握。其美学意义恰在于“赋”的审美功能的综合性——在全整的时空流变和转移中显现出生命主体及其生存环境之关系。

换言之,“赋”作为一种文学的表现方法,一方面具有时间上流动的鱼贯式铺陈的功能,另一方面更具有空间上转移的敷设式铺展的功能,两种功能或单独使用,或交替为用,或与“比兴”合用,造成一幅可视性极强的立体画面,产生综合的艺术效应,显现主体生命及其环境的全整性。

刘勰在《文心雕龙•诠赋》中说:“《诗》有六义,其三曰‘赋’,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这个解释明确是针对《诗经》之“赋”的,不但用了郑玄的“铺”,而且又加上了“铺采摛文,体物写志”的理解,目的在于和下文汉代大赋的“繁类成艳”接轨,与“六义”之“赋”的内涵是相应的。

而稍后的钟嵘就有些变调,他在《诗品总序》中说:“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他强调的是“直书”,虽加上“寓言写物”,也还不能突出“铺”的意蕴。这是“赋”义发生变化之始。

到唐代,对郑注的理解已经出现分歧。贾公彦疏《周礼》郑玄注曰:“凡言‘赋’者,直陈君之善恶,更假外物为喻,故云铺陈也。”他对郑注的理解应该说是比较全面的,不但说到“直陈”,而且说“更假外物为喻”,也就是把“比兴”也算在“赋”的应有之义中,这是后世“赋兼比兴”论的始祖,是个非常好的开头。然而对“铺”本身除了“外物为喻”以外,也就只剩下“直陈”了,这又是片面的。

另外一位比贾公彦影响更大的唐代学者孔颖达在疏解《毛诗》大序时则完全不同了:“赋则直陈其事”,“诗文直陈其事,不譬喻者,皆赋辞也。”“言事之道,直陈为正,故《诗经》多赋,在比兴之先。”他不但宣言“直陈”,又明确地限定了“其事”,又限定了“不譬喻”,剩下的东西也就仅止于“直叙其事”了,对《诗经》多赋的解释也是简单化的。孔颖达比之贾公彦是后退了一步。

等到宋人朱熹之论一出,“直言”就成为定论:“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5〕明清学者除了补充“赋兼比兴”以外, 不再对“铺”置一词,近现代学者径称“赋”为“直言”、“直说”了,如朱自清先生就认为“赋是直说”,“比是直说此事以譬彼事”,“兴是直说此事以象征彼事”。朱先生说得更明白,而离“铺”的内涵也就更其远了。

这里有个问题,朱熹在“直言”之前不是还有“敷陈其事”吗?他不是很强调“敷陈”吗?他在《诗传纲领》和《朱子语类》卷八十中讲得更明白:“赋者直陈其事”,“直指其名,直叙其事,赋也。”而且他留下了一部实践自己理论的《诗集传》,我们只要翻一下《诗集传》,就立刻明白朱熹的用意了。

三百篇使用“赋”的手法是多样的,有先“比兴”而后“赋”的,有先“赋”而中间夹有“比兴”的,更有用“赋”法而“比兴”的。从时空的连续和延展而言,则有的诗兼而用之,有的诗则或此或彼。然而朱熹以后凡论“赋比兴”者,无不以一章为单位判断诗人的表现手法。某一章如果只是叙事,如果像《硕人》那样于一章之内采用了铺陈的“赋”法,那并不错,然而整首诗的铺陈却被切割掉了。不从一首诗整体去看《诗经》各首诗的表现手法,这是古人论“诗体”的通例,也正是通病。

我们遍检所能看到的古人关于“诗体”的论述,无不分章分说,无一例外。如《邶风•燕燕》,前三章前两句是“兴”还是“比”且勿论,而每章的后四句显为“直陈其事”,但朱熹只承认第四章(“卒章”)是“赋”,而定前三章是“兴”,只有范处义认为是“比而赋”,徐绍桢认为是“赋而比亦兴也”。范氏显然是注意到各章后四句“直言”的特点,不可把一章既有“兴”或“比”又有“赋”的情形混而言之为“兴”或“比”,与朱熹等人不同;徐氏则更为通达一些,是“赋”兼“比兴”说的实践,大约是朱自清先生说“赋比兴”之所本。但这些注家都一致地采取了分章切割式的论定法。

事实上,统观全诗地分析下来,问题就更突出了。诗人把“燕燕于飞”的情形,通过“差池其羽”、“颉之颃之”、“下上其音”的铺写,不但全整地再现了燕子飞翔的各种形态和声音,也表现出广漠无垠的天空中充满了依恋和别离的气氛,诗人把自己的情绪化作“于飞”的燕子和燕子飞翔、鸣叫的空间,而“远送于野”、“远于将之”、“远送于南”的铺展把送别的路程和送别的时间的流程合而为一;“之子”走远了,终于在田野上消失,情不可遏而“泣涕如雨”,长久站立而“伫立以泣”,最后只剩下永久牵挂的“实劳我心”。中间三次“之子于归”和“瞻望弗及”把以上时空的铺敷弥合为一个整体:三复“之子于归”,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一层深似一层的铺陈之“赋”,因为这分明依次道出了送者与被送者对“于归”的这一决定无可奈何、“之子”行而不可滞留和“之子”的越走越远;三次“瞻望弗及”,同样“赋”出了三层意蕴,“之子”在地平线上消失、抬头远望也看不见、多次地企踵引颈也是看不见,终于眼前只有一片空白,天地无边,愁思无际,天长地久,“劳心”永恒!

通过“赋”,我们才能体会到诗人把自己生命的全部热情对象化为全整的环境,诗人的生存环境渗透了诗人生命的活力。如果不采取“赋”,如果只是古人理解的“赋”,那又会怎么样呢?

《诗经》之“赋”奠定了中国文学审美的牢固基石,古人论“赋”的偏向应该纠正,对《诗经》之“赋”应该重新认识、重新评价。

  三、“赋”从手法到文学体裁的发育历程

如果把“赋”的发展史分为物质的贡赋时期、赋的语言形式确立时期、赋体文学形成时期,那么每一历史阶段都必须有三个条件。

首先是农牧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无论在产品的数量还是产品的质量上都有增加和提高,标志着人类征服自然在深度和广度上有了新的突进。但古人首先认为这是神灵的恩赐,丰收之年要举行报答神灵的“腊祭”,《礼记•郊特牲》所记伊耆氏首创腊祭,万物之有益于人者其神都在献祭报答之列,可以想象那祭品该有多少种类,而其场面又有多么壮观,即使像郑注所说以先啬等八神为主,也是相当可观的。

其次是统一局面的出现。所谓“统一”乃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尧、舜、禹之统一,其地域、种姓、人数与殷、周、秦、汉之统一显然是不同的。但必有相当规模的统一,才可能出现后世所谓诸侯与天子的等级关系,也才有大规模贡赋、供祭场面的出现,才能使赋物的形式或手段逐渐稳定下来。随着统一局面的扩大发展,“赋”的形式逐渐普遍化,成为语言的表述方式,并最终独立为文学的体式。

第三是综合思维模式的确立。长久的手工农业生产使中国古人认识到,决定农业丰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主观适时的耕种收藏以外,水肥土种、风雨晦冥、四季寒暑、阴阳方位以及野豕虫害,共同构成稼穑成果的综合因素;人类本身的盛衰、夭寿,条件也是综合的——人不能单靠一种动物或植物生存,许多性质相反的事物对人都有好处,引申而至于家国治理、人际关系:伊尹讲烹调之“和”引申于治国,医和讲人体医药之“和”引申于治国,师旷引声乐之“和”以说平公,晏子讲百物之“和”以喻御臣……综合地把握世界与人生的思维方式产生了“中和”的哲学—美学思想。综合思维模式的重要特点是“取象以明理”,而依类取象的最佳手段只能是“赋”。《周易》正是综合思维、中和哲学—美学思想的积极成果,每一卦都是阴阳两种爻象铺展而成的整体卦象,全书六十四卦按一定序列铺排而成为全整的宇宙模式,成为“天人之际”的总体“大象”。

对于“赋”的发展而言,三者缺一不可。从原始社会晚期的部落联盟到秦汉帝国的大一统局面,中间经几次分合,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统一是为了更全局、更深入地发展生产和人类自身,分裂是为了更全面、更深入、更大规模地统一。在人与人、人与天的大角逐中,生产日渐发展,统一的局面日渐扩大,人对世界以及对人自身的认识日渐深刻而全面,哲学—美学思想日渐成熟,终于把原始宗教改变为无所不包的礼制。礼把宗教与人事、想象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全方位地纳入一个可见可行、操作性极强的庞大的网络系统,是人(主要是人君)则天法地、经天纬地的“文德”的直接现实,因而礼是汉代大赋“包括宇宙,总览人物”和“赋家之心”亦即赋家审美理想的现实依据。

礼的发展完备与“赋”的语言表述方式的发展成熟是始终相伴相随的。礼越来越严密、越来越精致,“赋”的语言形式也越来越被认为是美文而争相超越、踵事增华,日见精工,越铺越壮观,终于从“六义附庸”而“蔚为大国”,发育成为独立的文学样式——汉赋。像礼的无所不包一样,汉大赋也是亦诗亦文、亦论亦叙、假设虚拟、问难解疑,无所不写、无体不备的综合型文学形式。难怪古今学者在探讨汉赋起源时,从各个角度都能在先秦任何一部著作中找到“赋的源头”,以至终于陷入困境,认为大赋的渊源是“说不完的”。

下面我想粗略地描述一下赋体文学产生以前“赋”的语言形式的发展概况。

第一个时期:甲骨文和祝祷之辞。

甲骨文是我国文学史上的第一批散文,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的语言表述方式完全是“赋”法的铺展式。其中记载战争俘获和狩猎情况的文字材料尤其可观,俘虏、馘首、车辆、弓、矢,猎获的虎、狐、野豕等等,用象形文字在龟甲上铺展开来,确是可供欣赏。最能表现其铺陈手段的是四方及四方风名的记载和祈丰年的卜辞。我们且看祈年之辞,其先总说“吉”,然后按东南西北四方排列铺展开来,使人感受到四面八方大地—派欣欣向荣的丰收景象。看看龟甲原刻的形式更令人赞叹不已,作者从下向上一段段地铺展上去,铺成五段,似乎大地从脚下向四方铺敷开去,越铺越远,一望无际。这使我们想起《诗经》中《商颂》那些叹美之辞:“商邑翼翼,四方之极。”“自天降康,丰年穰穰!”

甲骨卜辞一般都有叙辞、命辞、占辞、验辞,主体部分的命辞和占辞是问答式的,这开了后世君臣对扬、策问以及讲学问告的先源,是汉代大赋假设对问的祖基。

在频繁和大规模祭祀的同时,出现过大量的祝祷之辞。像《礼记•郊特牲》所引伊耆氏之祝辞:“水归其壑,土反其宅,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遍举水、土、虫、草,一一并铺下来。今存《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肉。”也应是祭辞;《葛天氏之乐》之辞已不可见,而其所标“八阙”的内容也是采取遍数不遗的“赋”法。人要把自己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和谐、更稳定,就必须把善的扩大和恶的驱除尽举全包,必须采用铺陈遍举的手段一一排列出来,这是铺陈的语言形式在实用功利上不可缺少的原因。而在祈祷的乐舞烟霭的气氛中,与祭者会感受到祷辞的巨大威力;上天下地、诸般神灵都已降临,并应允了人的愿望。这种活动不但启发着人的想象力,而且调动了人的全部热情。宗教不但在实用的美与善的交汇中感染着人们,而且通过祷辞与文学联系起来。可以说,祷辞是“赋”法在准文学语言上的第一次实践,是《诗经》之“赋”的直接源头。

第二个时期:《尚书》、《周易》与《诗经》。

这是礼制:“中和”哲学—美学思想的成熟时期,也是铺陈语言形式的成熟时期。《尧典》中“乃命羲和”、“分命羲仲”、“分命和仲”、“申命和叔”的命令,用铺排之“赋”法将四方、四时整个地纳入掌握之中,《洪范》更是一种百德具备的“赋”谱。到周礼时,“四岳”已演变为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帝王五载一巡狩的实地考察、会见四岳和祭祀山川的活动,已经演化为每年在明堂的居位按十二月每月更动一次的象征性行动〔6〕。 每一次移动都要举行与农业生产或人类自身再生产有关的祭祀,天子本人还要举行象征性的农事活动,以示“劝农”。天子的服饰车马色彩、食物种类气味也都相应地更换,以表现人与天地四时同构同律之“德”,亦即具备天地四时的功能,并取得与天地四时等同的效应:“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7〕

《诗经》原本是祭祀、宴饗之乐,与礼是紧密配合的。其辞以四言为主,四言的节奏形式是更为抽象的,其审美意味可能与人的四肢、四方、四时的定位、周流有关。不是偶然的现象,也是一种铺陈的“赋”法,表现着稳定与中和的律动。而其语言形式的“赋”在规模和熟练程度上都达到了空前的广度和高度,并真正进入了文学审美领域。因此,《诗经》是《尚书》、《周易》、《周礼》美学思想在文学领域的真正实现,是“赋”法的第一次伟大而辉煌的文学实践成果。

第三个时期:诸子与楚辞。

经过春秋的过渡时期,“礼崩乐坏”,但外交盟会中广泛而长久的“献诗陈志”、“赋诗言志”的活动,把整个上层人物卷入了学习、背诵、研读、运用《诗经》的热潮之中,“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诗经》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诗经》的审美手段之深入人心,是可想而知的。直到战国时期,诸子辩难讲学,仍然大量引诗为证。从春秋到秦统一中国,在长达500年的历史时期内,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诗经》, 对后人说来,这是一段抹不掉的历史积淀!

正因为如此,战国诸子莫不深于以“赋”法取象。像庄、韩这样激烈反儒而鄙视《诗》、《书》的学者,便经常地把几个寓言故事排比铺陈下来,用以明理。这说明在统一文化气氛中形成的、被社会一代代普遍公认的美的语言表述方式,是该民族每个成员都无法逃匿的,以致造成一个“怪圈”:尚朴实自然、反雕琢华饰者,又以更强烈的铺陈的华美来立论。诸子著书立说,不铺陈似乎就不能发言,终于发展到荀子的铺陈华赡、句子整练的长篇论文,他的《王制篇》简直就是汉人大赋的理论框架和最初的赋文模式。终于又发展到《吕氏春秋》兼诸子之美、萃百家之长的宏伟体系,十二纪、八览、六论,“沉博绝丽,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其结构取次经营,恰好铺敷成一个完整的宇宙模式,一部则天法地的大书。荀子和吕氏都表现出理论上的无所不能包和语言上的无所不能“赋”,营造出经天纬地的宏大而浩瀚的气象,昭示着统一帝国的即将出现。特别要提到的是:荀子是“隆礼”的,吕氏之书的十二纪乃是象征每年的十二月,每月之下又系以五题,畅论己意。荀、吕的美学思想在“则天法地”这一点是完全一致的(如何理解和评价荀子的《天论》应统观全书)。这就在理论上为汉代赋家明示了美学思想,为他们提供了“包括宇宙,总览人物”的“取心”之道,也在铺张扬励的审美手段上为赋家裂锦绣、合綦组、组织宫商、纵横经纬提供了“寻迹”的依据。

但这一总体的文化气氛首先得益的是以屈原为代表的楚国作家,北方各学派思想强烈地冲击着楚国固有文明,产生了楚辞。

从清代开始,人们已经不满于刘勰关于汉赋“受命于诗人,拓宇于楚辞”之论,对大赋的起源纷纷提出新的看法,终于陷入纷纭歧说的境地,也始终不能动摇刘勰之论。我认为,从《诗经》之“赋”到汉代大赋是一个整体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审美体现,是民族文化流程在一定高度上的审美显现。其中必须始终注视两条最基本的线索:一条是语言形式铺采摛文的明线,一条是支撑这铺采摛文的哲学—美学基础的暗线。我们看荀子,作为先秦理论散文发展的最高峰,从对汉赋的影响而言,五篇小赋恐怕是次要的,更在于荀子铺张扬励的“赋”的语言形式所显示的整体风格,在于荀子“隆礼”的美学思想。他的聘辞之“赋”与追求大一统之“礼”所表示的“文德”是互为表里的。而这两点正是司马相如揭橥的汉人“赋家之迹”与“赋家之心”的审美本质。

我们且看楚辞作家对这两方面吸收熔铸的情形。综观楚辞之“赋”:一是“香草美人”的“比兴”之“赋”——成系列地铺展象征美德的善物;一是“直陈”之“赋”——遍数无遗地陈述古代圣王贤相和昏君奸佞。可以说楚辞作家完整地继承了《诗经》的“赋”法,自然物的全面人化,圣贤不肖的系列化,显示了屈原等作家的宏大气魄,较之《诗经》,铺得更大更广。加之屈原也是一位“妙善辞令”政治家和外交家,遂造成“惊采绝艳”、“壮志烟高”的艺术珍品。而《离骚》中陈尧舜之耿介,“固众芳之所在;杂申椒与菌桂兮,岂唯纫夫蕙茞。”这些铺陈之“赋”都显示着屈原受北方儒学影响,景慕圣王兼取杂采、不偏一物那种“中和”美的“文德”;《招魂》中遍举天上地下和四方可怖,极尽铺张楚地楚宫的美的“赋”法,都从正反两方面启发了汉赋作家的气派,与战国时代的审美理想是同步的。

楚辞作家发展《诗经》之“赋”已臻极致,达到“难与并能”的地步,一旦出现了统一的帝国,征服了四方,《招魂》中那四方可怖的猛怪之兽便成为赋家取以“示服猛”的好材料了;一旦产生董仲舒那天人合一的伟大哲学思想,这种成熟了的文学审美手段便会成长为文体之赋。所以,楚辞作为从《诗经》到汉赋的文学中介环节是当之无愧的。汉人称楚辞为“赋”正是看到楚辞“赋”的审美本质,而不计其文体的差异,是有文学本体论的意味之说,不能算错。

此后,经过汉赋和骈文的大演练,“赋”这种华夏民族独特的文学审美手段便渗透、流遍整个中国文学史,诗、词、曲不用说了。连小说的组织结构、叙述方式、人物描写等等都要讲究如何“敷演成文”,甚至对联也讲究如何虚实、正反地对应铺陈,推而及于园林艺术、建筑、衣饰、烹饪、城市规划……无不讲求各种形式的铺陈排列,显示出农业国以“文德”化育万物,参与天地功能的气势。

“赋”的形象确实蕴含着较之“比兴”更深厚的审美根基,而其第一次大规模成功的实践是《诗经》,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对《诗经》中运用的“赋”法深入研究、重新认识和评价。

注释:

〔1〕《尚书•禹贡》。

〔2〕《左传•桓公二十二年》。

〔3〕《审美特性》卷一,中译本326页。

〔4〕朱自清:《诗言志辩•赋比兴通释》。

〔5〕朱熹:《诗集传》卷一。

〔6〕详见《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十二纪》。

〔7〕《周礼•春官大宗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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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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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科学辑刊》(沈阳)1998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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