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民间舆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245 次 更新时间:2002-10-2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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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俊  

资源有物质形态的(如自然资源),也有非物质形态的(如人文资源)。话语资源就可以视为一种典型的非物质形态的资源。中国最稀缺的话语资源是什么?显然不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官方的权力话语,而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舆论。有人或许会认为老百姓过日子天天都在说话,谈不上什么资源稀缺问题。我所特指的是“民间舆论”并不是俗称的“侃大山”,民间的话语当然丰富得很,但大多是在非常有限的私人交往范围内自生自灭,远未传播为具有一定广度、影响力和辐射面的“舆论”,因而很难称之为是可供反复享用的“话语资源”。我所特指的所谓“民间舆论”乃是通常以媒体为主要传播渠道而对公共事务具有较大辐射面和影响力的来自公民社会的以民间立场出现的声音和话语。诚然,舆论是由声音和话语汇聚而成的,但只有经传播且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公众话语才能形成公众舆论。言论自由的主旨就是形成舆论多元的良性状态,舆论一律则是言论自由这一宪政理念的天敌和大忌,万马齐暗式的“舆论一律”必然会窒息言论自由理念。可以说,舆论监督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就是舆论的多元化格局。

客观地讲,民间舆论中有的是谏言,有的则是怨言,谏言固然可嘉,怨言也未必就可畏。其实,让民怨及时发泄出来往往可以缓解冲突,消除某些潜在的隐患,无视甚至压制民怨乃是不明智之举,民怨一旦沸腾起来就犹如洪水般其后果往往不堪设想。当然,民间舆论带有一定的利益驱动性和盲从性,形象地讲,形形色色的民间舆论有时就如同“酸雨”般其建设性和破坏性俱在。

电视新闻常常出现各级官员深入普通百姓家中问寒问暖的画面,这无疑是官员深入群众倾听民众呼声的一种积极的姿态。不过,仅有姿态是远远不够的。何况,在蜂拥而至的镜头、 话筒和前呼后拥的各级领导面前,普通老百姓通常很难有说真话、吐真言的勇气。就目前中国的现状而言,真正有效的民意传达渠道乃是具有道义感的新闻媒体。可以说,在多数普通百姓仍然不太习惯和不太善于利用新闻媒体表达自己的呼声的情况下,新闻记者应当主动担当起民众代言人的职责,充分发挥“群众喉舌”的特殊功能。

就舆论监督而言,朴实而直率的“民言”比所谓“名言”更丰富和更有价值。在我看来,“名言”往往是沾了“名人”之光才“一鸣惊人”,带有明显的话语霸权色彩 ,其实不少“名言”都可以出自平民百姓之口,因而对所谓“名言”的迷信不过是对所谓“名人”的膜拜的表征而已。朴素的真理往往就是常识,“皇帝的新衣”中那个小孩说出的被大人们嘲笑的童言其实就是最质朴的真理,这句童言足以让那些自以为深谙世事的狡猾的大人们汗颜。

由于有影响力和辐射效应的民间舆论主要通过正规的新闻媒体进行传播,因而新闻媒体在相当程度上对舆论导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其中,媒体的编辑实际上起着一种类似于舆论“法官”的特殊作用,对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舆论观点有取舍决定权。现实中,作者的言论作品被编辑无任何理由枪毙、被“肢解”甚至被“歪曲”等现象并不鲜见,由于缺乏类似于听证和申诉等救济途径,作者的正当言论权利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在我看来,媒体的灵魂内化于新闻从业人员的良知之中,媒体的采编人员要凭宽容地善待不同的舆论观点,切忌“傲慢和偏见”。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拓展,长期形成的国家社会高度统一的僵化模式已经趋于解体,国家──社会二元分立结构正在逐步形成之中,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的崛起将成为21世纪中国社会整体性结构变迁的重要标志。作为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社会自治领域,公民社会在相当程度上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以公众舆论的形式与代表国家的官方进行沟通和对话,进而实现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国家的公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和侵蚀性,在某些强权面前,脆弱的个人往往是无能为力的。从这个角度讲,让处于相对强势的执政者承受一定的民间舆论压力是非常必要的。可以说,民间舆论是公民社会民意和道义的源泉,以民间舆论监督公共权力乃是公民社会弘扬的一种民主理念和高擎的一面民主旗帜。

倘若说公权力构成了国家这一政治实体的力量源泉,那么民间舆论这一民间性质的权力监督资源实际上几乎是公民社会唯一能够与强大的公权力对峙和抗衡的力量源泉。以传媒为载体的民间舆论,既是公民社会监督公权力和遏制权力腐败的“利剑”,又堪称保障和庇护公民私权利不受非法侵蚀、限制和侵犯进而维系公民社会自身高度的独立性和自治性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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