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是对全体政法干警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全体公民的普遍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同时强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全社会需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法制宣传教育是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阵地,要努力通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全体公民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总体上讲,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辨证统一关系,研究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关系,对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深化法制宣传教育,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党和国家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是健全完善立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强制约监督、自觉诚信守法、繁荣法学事业和坚持依法执政等。
作为马克思主义法律学说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有机结合的产物,作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经验与时代精神融合的成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和充分的开放性等基本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就必然要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因此,坚持“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具体而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工作的思想先导,是严格执法的思想基础,是公正执法的思想保障,也是全民普法活动的价值指南。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同时也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本身就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自觉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落实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脉相传的,依法治国理念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法治理念属于法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就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全民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加强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将法治建设提升到了法治文化的高度。我们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在全体公民中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然要求全民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政法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周永康同志在2009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政法机关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就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切实创新政法工作的理念、机制和方法。没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的指导和有力的支撑,政法队伍就难以提升自身的战斗力,政法工作就难以实现全面发展进步。
二、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辨证关系
从本质上讲,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辨证关系。在实践中,要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辨证关系,善于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避免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两张皮”的倾向。
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辨证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范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涵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周永康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首发式暨座谈会上强调,要正确把握世情国情社情,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我国法治建设各方面,促进全社会自觉维护宪法法律、自觉守法用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将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辨证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主阵地和重要平台。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普法规划的内容,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正在研究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的内容,“六五”普法规划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内容。结合全民普法规划的实施,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开展全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并逐步深入人心。
三、建立和完善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为巩固和深化政法系统近年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从五个方面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集中培训制度。每年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要内容,由中央、省、市、县四级,分层次对政法干警进行累计不少于一周的集中培训。政法机关要针对一个时期的倾向性问题或执法突出问题,通过“以案析理”,及时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干警从“身边人、手头事”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切实把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的过程,变成弘扬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
建立和完善巡回宣讲制度。中央、省、市三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都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宣讲团,成员由有较深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政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担任。要制定巡回宣讲的年度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执法一线,面对面地回答广大干警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执法实践问题,及时澄清模糊认识,筑牢思想防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制度,各级法学会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和完善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央、省、市三级党委政法委都要建立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确把握政法宣传舆论导向,适应信息化、网络化的新形势,改进舆论工作方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为政法战线忠实履行首要政治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建立和完善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制度。中央、省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以及各级法学会、各类政法院校,要认真把握好法学领域的研究方向,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建立和完善指导法学教育制度。要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入大专院校,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院校、进课堂、进头脑。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普法规划,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此外,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还应当包括建立健全全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效果的评估体系,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全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效果检查评估指标体系,以确保全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实效。
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制度、巡回宣讲制度、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制度和指导法学教育制度、全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效果评估体系等。
四、坚持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制宣传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切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指导思想。法制宣传教育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实践中,要把践行和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造性地贯穿到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之中,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包括法制宣传教育在内的一切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重要指导思想。法制宣传教育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平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又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重点宣传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法制宣传教育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不断创新,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在普法工作中,我们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制宣传教育只有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并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的理念来开展,才能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在普法工作中,自觉践行和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五、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改革创新
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创新,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改革创新。要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要进一步推进内容形式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我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创新宣传思想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我们要更加自觉地贯彻“三贴近”,坚持把“三贴近”作为司法行政宣传思想工作改进创新的重要突破口,牢固树立“三贴近”的理念,自觉践行“三贴近”的原则,建立健全贯彻“三贴近”的体制机制。要努力在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效性上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内容形式和方式方法上,要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接受心理和特点的变化,创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式方法。多联系重大典型案例,多运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有说服力感染力。
进一步加强宣传策划。宣传教育工作能否出新出彩,关键在于策划。实践证明,做好宣传策划工作,是主动引导思想舆论,增强宣传效果的有效方法。要优化宣传选题,重视宣传策划,形成宣传规模,扩大宣传声势。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可以策划出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选题和宣传活动。如策划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主题演讲、主题征文、公益讲座等活动。
进一步创新内容形式和方式方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式方法,要努力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体现时代性,就是要求用时代的要求审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始终与时代同步伐,与依法治国进程同步,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发展;把握规律性,就是要求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的规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丰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内容形式,进一步改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方式方法;富于创造性,就是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提高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造活力,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教育活动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
六、积极推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阵地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如前所述,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辨证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范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涵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因此,要着眼于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积极推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阵地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宣传思想战线肩负的重大使命。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2月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强调要“重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在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过程中丰富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政法系统要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政策、更得力的措施,着眼于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积极推进政法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包括执法文化建设、司法文化建设、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等。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灵魂”,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文化驱动力,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和价值导向。我们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和公民意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公民意识能够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法律成为党执政的主要依据,成为公务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成为全社会成员健康的生活方式。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我们全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精神和灵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提供了价值指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和精髓。要注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导向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方向和内容,有利于培育全体公民的守法意识和护法精神,对于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促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夯实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都具有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就必然需要在全社会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夯实厉行法治、奉行法治、笃行法治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我们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准确体会和把握法治精神,把各种法治精神具体融入到具体的法治实践之中,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坚实的精神动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在公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更深层次的公民法律文化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有效发展途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一种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进行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民道德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只有切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才能逐渐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提供扎实的现实着力点。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文化,营造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提升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 在实践中,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中培育法治文化,在培育法治文化过程中丰富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注意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一个国家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对内是促进和谐的保障,对外可彰显负责任大国的新形象。要推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法治、民本、廉政、阳光”的机关法治文化。推进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文化环境。推进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法治文化。推进法治文化与城乡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和群众思想文化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从而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提升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的重要课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研究和宣传工作。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特点、形成规律,深入研究法治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关系的研究,争取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明确我们所要建设的法治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为源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反映时代潮流,立足本国国情,吸收、融合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国外现代法律文化的优秀文明成果。
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有可为也大有作为,二者相辅相成、协调推进和有序发展,共同夯实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石、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刘武俊,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
【注释】
笔者曾经参加中央政法委最新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编写和统稿工作,深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一样都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长期的基础的战略性任务,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辨证关系,建构二者相辅相成、协调推进和有序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对于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属抛砖引玉之作,观点不尽成熟,欢迎有识之士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