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843年10月,克尔凯郭尔出版了他的《恐惧与颤栗》。这本让海德格尔、萨特、加缪、蒂利希、卡夫卡等思想家着迷并从中汲取过养料的重要著作宣告了一个“信仰骑士”的诞生。借《旧约全书》对亚伯拉罕杀子献祭故事的叙述,他对一种“宗教人生”进行了阐述和捍卫。这本著作的出现是他思想的继续,我们宁可说,在他“别了蕾琪娜”之后,世俗的爱情、婚姻、人群、伦理、秩序在他眼里已如过眼云烟。他成了一个“无限弃绝者”。他从此成了一个彻底孤独的人,一个“生在死后”的人。正如他后来所说的,“从童年起,我就已经成为精神。” [1]
当信仰与人生已经融为一体时,克尔凯郭尔笔下的亚伯拉罕杀子献祭获得了新的意义。在信仰的屋子里,世俗伦理遭到驱逐,唯一的判决者是信仰对象本身。这个对象就是上帝。他是万能的裁决者和爱的化身。他的话就是绝对的信仰的命令。在这里,一个横亘在人类存在的悲剧性面前的悖论不可思议地凸显出来:当信仰弃绝一切世间伦理(良知、理性、秩序、世俗之爱)时,它是否还有存在的价值依据?以救赎原罪为目的的信仰若以“犯罪”为手段,它是否实现了对自身的摧毁,从而使信仰本身、信仰者和信仰对象成为“恶”的化身?当这种信仰变成只依赖信仰对象的指令来规范万物的绝对时,它对人到底是救赎和关怀,还是奴役和否定?
二
《旧约圣经》记载:上帝为了考验亚伯拉罕对自己(注意,是对上帝自己)的忠诚,命令他带儿子以撒到摩利亚山上去作为祭品献祭。亚伯拉罕听从了上帝的命令,经过长途的跋涉,带以撒到了摩利亚山上,筑起祭坛,准备杀死以撒。正当他举刀要杀死以撒的那一刻,上帝派出的使者制止了亚伯拉罕,而改用公羊献祭。以撒的命保住了,亚伯拉罕也没有“犯罪”,他证明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于是皆大欢喜。
上帝竟然需要亚伯拉罕采取这种杀死自己儿子以证明自己信仰的手段,以此来考验亚伯拉罕,可以说是够残忍的了。虽然最终一切都没有发生,不过这是不能成为上帝“仁慈”的理由的。这就等于向亚伯拉罕明确提问:在人性、伦理与观念、信仰之间,你选择谁?进一步说,在人与神、观念上的虚幻的“原罪”与后天现实的“犯罪”之间,你选择谁?这简直就是一个“活着,还是死去?”的极其严峻的问题。最终亚伯拉罕选择了“丧失人性”而力图用上帝的神性来拯救自己,投入上帝的怀抱而弃绝世间一切人的属性。可以想像得到,这必须经历多大的痛苦的煎熬和精神的撕裂。克尔凯郭尔对此进行了仔细的描述和分析。他写道:“当以撒在亚伯拉罕离他片刻之后又重新见到他时,一切就都变样了:他目光狂野,神情恐怖。他当胸抓住以撒,将他扔在地上,说道:‘傻孩子,你认为我是你父亲吗?不,这是我自己的愿望。’以撒在地上颤抖不已,他急切地哭喊着:‘上帝,可怜可怜我吧!亚伯拉罕的上帝,可怜可怜我吧!如果地上没有我的父亲,那你就是我的父亲!’然而,亚伯拉罕却轻声地对自己说:‘尊贵的上帝,感谢你!他最好相信我是凶残之徒,而不要对你失去信念。’” [2]
这就是信仰异化之后的恐怖图景。在信仰面前,丧失人性之后的亚伯拉罕已经疯狂了。上帝的指令成为他行动的唯一依据,成为他用来判断世间一切的标准,为了这种“信仰”,哪怕杀死自己的儿子也在所不惜。一切的恐怖和罪恶似乎在信仰面前都变得很纯洁,似乎都可以用信仰来作为借口,获得解脱和安慰。“傻孩子,你认为我是你父亲吗”这句话透露出信仰异化的玄机:当一个人将信仰看成绝对,看成目的,看成他存在的唯一价值依据时,他的主体性、他的自我意识、他的作为人的各种属性皆已失去,他成了信仰对象的工具,其存在的意义仅仅是忠实地服从信仰对象的命令。由此,信仰对象本身在信仰的结构中颠覆了信仰本身的意义,也即是说,信仰实际上已经被取消,信仰对象与信仰者之间变成了一种操纵与被操纵、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而后者不过是用来达成前者的目的。当信仰的体系需要有一个代表时,这个代表便成了绝对的权威,它便是凌驾于万人之上的拥有绝对权力的独裁君主的原型。
三
当一种信仰变成一种笼罩大地的意识形态,无论是对它的信奉还是对它的反抗,都失去了抗拒异化和奴役的意义。人们不会将它所造成的苦难归结为信仰的变态并对信仰对象产生怀疑。以撒所哭喊的“如果地上没有我的父亲,那你就是我的父亲!”暴露出人类自我拯救和自我把持能力的严重衰竭。从骨子里,上帝在以撒心中仍然是一个拥有绝对权威的“父亲”。而他之哭喊饶命,仅仅是一种生物本能。杀死以撒的命令本由上帝发出,但为了证明自己对上帝的忠诚,亚伯拉罕刻意为上帝隐恶扬善。上帝叫他杀死自己的儿子这一举动不仅未能让他产生对信仰和上帝的怀疑,反而为了证明自己信仰的合理性,他将罪责仅仅推到自己身上,而且是作为“凶残之徒”的自己身上。但如果没有他所谓的信仰,他怎么会变成“凶残之徒”呢?在此,一种行动和支配这一行动的指令被他巧妙地分割开了。而既然信仰本身已经“无限弃绝”,那么所有属人的东西都可以抛弃,所有的罪恶都可以获得赦免。其灵魂已经得到拯救,上帝的恩泽可以对他的凶残进行洗涤。
在精神分析的视野内,我们已经可以将亚伯拉罕定位于一个十足的精神病患者了。但其精神的分裂已经因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混同,也即因其主体性的丧失、他对其存在属性的弃绝而归于灭寂。这种人只剩下了偏执和亢奋,不分青红皂白,不管善恶是非,信仰就是驱动他的指令。这是一种彻底被洗脑后的存在状态,其偏执已经使他活在虚幻之中,信仰就是他的生存世界。这个偶像崇拜者的主体性已被肢解,他所体验的仅仅是信仰所能给予他体验的。当任何一个权威、任何一种理论体系对信徒的灌输和操纵达到了这一步的时候,它就成功了。这种催眠的效果远远超过了暴力的威胁。它让我们想起了乔治.奥威尔所描述的《1984》的世界,让我们想起了形形色色的宗教的“圣战”,让我们想起纳粹德国和极权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狂欢。而这种“信仰”吞没良知、人性的现象仅仅是已经异化的人需要认同、救赎的心理冲动的一种放大而已。多少年来,被“主义”所俘获的人,或多或少地同样具有这种可怕的特征。
四
克尔凯郭尔对亚伯拉罕的“灭绝人性”的美化是相当荒唐的。即使是一个人彻骨的绝望和痛苦的挣扎,亦不能让信仰就凭空不仅不受人性的约束,并且取得规范世间万物的权力。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真理,也不存在绝对的权威。任何一种实际上由人所创造的东西,怎么可以在社会中以绝对的标准去和其他的事物发生关系?它如何来界定自身,并为自身的权力提供充足的支持依据?当左翼的乌托邦的信仰和右翼的新的“十字军东征”和法西斯暴政使信仰异化为绝对目的并造成无穷的灾难时,我们不由得想发问:肢解了人道主义的“神道主义”、离开了理性和良知支持的“主义”,其内在指令所演绎的逻辑和行为是否能够成立?
这就迫使我们必须追问信仰的含义、结构和功能,以及人为什么需要信仰,在什么样的前提下,信仰才不异化为一种否定性的力量,一种意识形态狂热,一种杀人工具。
《现代汉语词典》对信仰的解释是: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从这种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信仰”实际上是一种异化的信仰。哲学认识论告诉我们:人类认识的一个最明显的思维误区是:人往往将他的认识当成对象的客观存在本身。似乎世界就是他认为的那个样子。而实际上,任何一个人、一种主义、一种宗教仅仅是从某个层面、某个角度去解释、描述、把握、评价、规范某个对象,而这些层面和角度是无穷的。对作为思考的主体和接受的客体的我们来说,每个人之间的经验和情感等东西也千差万别,因此,没有谁敢说他所信奉的东西就是真理,或是可以规范别的东西的至善。我们有的只是,谁在哪种角度和层面上更接近于对象的真实和善,而谁在哪种角度和层面上错得更多和恶。但不管如何,对此的认识和接受、体验和评价是无穷尽的。任何一种东西为某个人所信仰毫不奇怪,但若赋予这种信仰以规范万物的权力,则必定会走向信仰的异化。
人需要信仰植根于人的存在困境。自然界原本是人类的家园,但自我意识的觉醒使他被驱逐出去。从此他开始了流浪,开始了通向天堂的永远不可迄及的长征。他被夹在神性和兽性之间,从兽性向神性的运动成了一个不断扬弃既存状态的过程。而因为他的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分裂,他与自然界之间必然是一种异质同构的关系。这是一种荒谬的存在状态。他在偶然的时间,偶然的地点,偶然地被抛弃到了这个冷漠无垠的世界上,并将在死亡的确定性中以不确定的偶然的方式化为乌有。由于他与自然、他人和自身的分裂,从自然之家走出时他一开始便丧失了附着感与确定性,陷入与外部世界的矛盾、冲突和对立之中,并且不幸地通过意识的机制,这些外部世界对他的威胁被他敏感地捕捉到,并移植在他的精神世界里。他每前进一步都要遭遇到外部世界的威胁。不管这种威胁内化不内化,是以生活的具体的形式,还是以精神的抽象的形式,以及以存在的本体论的焦虑的形式—他都逃不过它的追杀。
在这种存在的荒谬中,正如弗洛姆所揭示出的,人最大的冲动便是“逃避自由”,即“信仰”某些东西,不让自身裸露在自然的威胁面前,千方百计与外界认同,将自身化为外界的一部分。一旦人变成了外界的一部分,那么外界的威胁也就消失了。这里通过这么一种意识机制进行:首先,人与外界认同,即接受其一套公开的指令并植入自己的意识结构中,从而培养出一种与外界相同的认知模式和情感模式,甚至连意识的指令都是一样的。这样,他与外界便因其对世界的共同看法而消除了陌生感。其次,如果仅仅是意识结构的变异,还不足以抵御外界的威胁,人此时还必须将外界原封不动地移植入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不仅在意识结构,而且在心灵里供奉。也就是说,外界对象的指令本身已经渗入了他的人格结构,即价值本体,成为他存在的价值依据。他的自我意识已经被挤压到极其狭小的边缘,从而瓦解了他的主体性。这样,他就实现了对自我的解构,他彻底变成了外界的一部分,与外界对象形成了一种共生结构。而如果外界足够强大,他也就高枕无忧。相反,如果外界遭受到怀疑和攻击,他的安全感仍然是无法保障的。比如一个宗教徒面对宗教衰落时的心灵震荡。
五
能够用来让人信仰的东西很多,而最能让人信仰的,莫过于一套能解释社会历史的规律、宇宙人生的奥义、为人的生活和存在提供答案和终极关怀、为人的幸福和解放提供某种保证的理论、意识形态体系了。这些精神符号体系越是具有终极性,越是能逼近人的存在的内核,越是能为人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就越能让人信仰,并且能成功地整合人心。这方面的例子无过于宗教和类似宗教的意识形态体系。这些精神符号体系因其或号称掌握真理,或自称代表正确和善,并且能提供一套自洽的逻辑,因而它一旦让人信仰,其信仰者从中所汲取的精神力量是相当强大的。这些信仰者也很有可能用信仰对象的指令来作为判断事物的标准,而成为偶像崇拜者。
我们若是从人的存在困境和信仰的原始结构考察,可以发现信仰应该是精神上的,即它无关认知,只关价值,本质上是人的精神生活的需要,是人渴望救赎的证明,是人在绝望和痛苦中抓到的一根救命稻草。因此,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信仰者。一个信仰者要么是一个充满爱的人,要么就是一个已经绝望的人,心灵上没有震颤过的人实在谈不上什么信仰。这点舍斯托夫有过精彩的分析,虽然已经走向极端:“假如我弃绝一切(就像通过有限和辩证法‘解放’人的精神的思辨哲学所要求的那样)――这还不是信仰,这只是俯首听命……我有信仰,我什么也不会弃绝。相反,借助信仰我获得了一切……”[4]他接着说:“只有当人们看不到任何可能性时,人们才去信仰。上帝就意味着一切都是可能的,而一切都是可能的,也就意味着上帝。只有身心受过震颤、变成精神的人,才能理解一切都是可能的,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接近上帝。” [5]
显然问题再一次转到了亚伯拉罕杀子献祭的行为。亚伯拉罕在作出选择之前,不知痛苦和绝望几许。或者说,其绝望已经导致疯狂而使除上帝以外的一切虚无化。但为什么这种信仰仍然是异化的,他仍然是一个偶像崇拜者,并且只是信仰对象的一种工具?答案是他丢失了自身,丢失了依赖于人性而成立的良知和理性。信仰对象无论怎样冠冕堂皇,都是一套外在于人内在的良知和理性的精神符号体系,因此根本不能获得优先性和对人本身的规定性。这种异化的信仰用弗洛姆的话说,便是一种偶像崇拜式的非理性的信仰。
在弗洛姆看来:信仰是一个人的基本态度,是渗透在他全部体验中的性格特征,信仰能使人毫无幻想地面对现实,并依靠信仰而生活。很显然,这是一种“理性的信仰”。而非理性信仰则是以人对非理性权威的情感屈从为基础的。在这种“信仰”中,信仰的对象是第一位的,而人的信仰本身以及人本身则处于被支配的屈从地位。这种非理性的信仰实际上是一种“逃避自由”的信仰,最终走向奴役。而理性的信仰在于对人本身的肯定,对人的主体性的肯定。基于此,一个无论是否信仰的人,记住弗洛姆以下的话也许是有益的:无论我们是否信仰宗教,无论我们相信一种新宗教,或一种无宗教的宗教,或继承犹太教、基督教的传统,只要我们关心的是核心而不是外壳,关注经验而不是语言,关注人而不是教会,我们就能共同否定偶像崇拜。
注释
[1] 克尔凯郭尔,转引自林和生著《孤独人格――克尔凯郭尔》,长江文艺出版社,1996年7月第1版,第31页。
[2] 克尔凯郭尔 著《恐惧与颤栗》,刘继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绪》第3页。
[3] [4] 舍斯托夫《论绝望与可能》,载《以头撞墙――舍斯托夫无根基生活集》,方珊等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第1版,第2页、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