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拜读高尚老《我亲历的中国改革的十个故事》(http://www.21ccom.net/articles/history/xiandai/20150123119437.html),特别赞赏他关于自由、人权、法治、宪政的观点。他说:“法治、宪政也是一般规律。既然是一般规律,我们必须要重视它,必须要借鉴好,不能为了特殊去否定一般,因为一般规律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必须在一般规律的基础上结合特殊,不能把一般与特殊对立起来。”高老的论述极富哲理。但回到现实,则难免遗憾,因为,现在某些官方机构对待宪政、民主等问题的态度,恰恰就是把中国的特殊与一般规律对立了起来。
通读“十个故事”,不论经济问题还是政治法律问题,高老的观点我都高度认同,但对高老向中央提出的那个”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改革领导小组“的建议,却不能不持保留态度。高老写道:“现在改革是五位一体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就是恢复了体改委也不行,因此,建议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总书记任组长,国务院总理任副组长。”
这里,高老的立意是非常高远的,但似乎没有充分考虑现行宪法、宪法精神和法治的要求,也没有十分注意党章的要求。我这么说的理由是:1.按宪法,国家权力应由宪法规定的组织行使,按照党章,党权应该由党章规定的机构行使,不宜建议设立绕过宪法行使国家权力和绕过党章行使党权的机构;2.宪法对不同的国家机关,是做了职权或权限划分的,成立横跨不同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机关,有可能损害宪法规定的职权或权限划分制度;3.不利于在宪法、法律和法理的基础上理顺党的组织与国家机关的关系。
高老是我非常尊敬的大经济学者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家,他显然非常关注我国民主法治和宪政建设。记得2014年11月“大梅沙论坛”第二天早餐时,高老的秘书走到我跟前,很客气地告诉我高老高尚全先生希望结识我。秘书的话让我受宠若惊,当时高老就站在我身后不远处。这是我第一次有幸当面向高老请教,但可惜时间太短没能说上几句话。
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互协同,是两种体制改革获得最大成效的必要条件。同样,若要争取最大作为,看来经济学者与政法学者也必须对话和协调主张。这是我拜读高老“十个故事”后的一点体会,因没有高老的联系方式,只好借网路向高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