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
潘英丽 主笔
朱喜、苏立峰、吴君等著
上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历史与理论分析
第一章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导论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中心的概念和层系结构
第二节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的主要方法
第四节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的结构安排
上 篇 历史分析
第二章 13-18世纪国际金融中心的起源
第一节 意大利城邦: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热那亚
第二节 阿姆斯特丹的兴衰
第三章 19世纪伦敦的崛起
第一节 15-18世纪伦敦金融的成长
第二节 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确立(1795-1814-1914)
第四章 双城记:纽约的崛起及纽约与伦敦间的竞争
第一节 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崛起
第二节 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变迁--从衰落到复苏(1914-1957)
第三节 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重新崛起
第五章 东京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与演变
第一节 1900-1975年东京国际金融中心的兴起
第二节 金融国际化与东京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崛起
第三节 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崛起的条件
第四节 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各个子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第五节 泡沫经济的破灭与日本经济和金融体制的问题
第六节 日本金融振兴计划
第六章 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发展及演变趋势
第一节 离岸金融中心基本特征和类型
第二节 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节 离岸金融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影响
第四节 国际社会对离岸金融中心加强监管的努力
下 篇 理论分析
第七章 金融中心形成的新古典经济学解释
第一节 早期的区位理论
第二节 金融机构的区位选择理论
第三节 聚集经济和规模经济理论
第八章 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金融地理学解释
第一节 金融地理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信息外部性与信息腹地理论
第九章 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全球城市理论
第一节 全球城市理论的形成
第二节 Sassen的全球城市理论
第三节 世界城市网络理论及其实证分析
第十章 国际金融中心:历史经验与理论总结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中心演变的历史经验
第二节 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理论总结
主要参考文献
序
笔者最初涉及国际金融中心研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参与我的导师陈彪如先生主持的上海市政府"九五"规划课题中关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项目研究。后来我在1999年和2004年分别主持完成了上海市政府"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关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大课题。其间2003年10月还参与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组织的考察团赴新加坡、伦敦和法兰克福等地考察和总结现有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国际经验。在这些决策咨询课题的研究过程中我们积累起大量的资料和数据,也对全球范围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演变和内在规律有了一定的认识。2005年我从华东师范大学调到上海交通大学工作,并确定了此项系列研究计划。整个研究得到了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王方华院长的大力支持,并得到了上海交通大学"985项目"二期的经费资助,研究得以顺利开展。在我的研究团队近5年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终于完成了这项系列研究项目,并在2009年《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颁布,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战略得以明确并加快实施的历史性时刻,付梓出版,与读者见面。
最近经常面对的一个问题是中国为什么要建国际金融中心?在香港已经是国际金融中心的时候,为什么还需要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笔者试图尽可能简要地作出回答。
首先,这是由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小平同志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提出了"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这一极具洞察力的论断。近30年来全球金融的发展演变态势充分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如果说国民经济是类似人体的有机体,金融就是人的心脏和大脑,决定着人的各个肢体的活力和活动。
现代金融业的核心功能有三类:金融中介、资本配置和货币创造。金融中介是将部分经济当事人的储蓄转移给另外一些当事人进行消费和投资的功能。如果金融中介不足,国民经济会表现为储蓄过多,消费不足和投资不足;经济会因需求不足而衰退。金融中介功能有效发挥才能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金融的第二大功能是资本配置。货币资本或资金本质上社会稀缺生产资源的支配和使用权。金融业是配置社会稀缺资源支配使用权的行业。如果金融业的资本配置功能是有效的,社会稀缺资源将被用于真实经济领域的财富创造;否则资金可能更多流入非生产领域(如不动产、黄金、古董、字画)造成非生产性资产的泡沫、生产性资源的闲置(失业、房屋空置等)、贫富两极分化和经济增长的迟缓。如果金融业的资本配置功能是有效的,国民经济就可以平衡发展,否则就会出现产业结构失衡(比如工业、农业、服务业间的失衡)、企业组织失衡(比如国进民退)、新产业生长困难以及地区发展的失衡。如果金融业的资本配置功能是有效的,人们将得到更为平等的发展机会;否则就是飞机撒钱也只撒在特定的地区或人群里,部分人快速致富,贫家子弟则连读书的权利都被剥夺,更无发展机会可言。金融常常为人们忽略或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所掩藏的一项功能是货币创造。在产能过剩或存在失业的情况下,印发更多货币给失业者或扩大信贷可以用于国内生产的必需品的购买,进而促进就业和产出的增长而不是物价的上升,从而不必出让国内经济的控制权或收益权来换取外资拉动经济增长。但是如果在充分就业条件下,货币信贷对特定部门或人群的投放则可能在通货膨胀套利机制下引起财富从中低收入阶层向金融特权集团的转移。因此在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场合,货币信贷则又可能成为少数利益集团攫取社会财富的利器。由此可见,一国金融业的发展健康与否既涉及国民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又涉及社会是否具有公平、效率和稳定。因此,按照金融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要求,发展高效有序的本土金融业是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需的前提条件。
其次,金融发展,特别是以交易所为核心的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在物理空间上高度集中在大都市的内在规律。金融机构天然喜欢"扎堆"。伦敦经济学家总结这一规律时提出金融服务业"群居效应"概念,强调金融机构、客户、金融活动辅助服务供应商、专家团体和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个人关系对伦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极端重要性。日常工作环境下的面对面接触,无论是商务性的还是社会性的,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都是相互信任关系的形成、知识的产生和需要多家供应商共同参与的复杂金融交易活动的实施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上海20世纪30年代曾是远东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具有良好的商业文化和国际视野。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经济改革与开放,上海在城市功能转换的过程中提出重建国际金融中心。这是一种回归,一种向认同市场经济规则的城市规划和城市资源配置方式的回归。此后,证券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黄金和钻石等各类交易市场先后在此落户。当中国的金融发展重心从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转向以资本市场为载体的直接融资时,上海也自然成为国内金融中心。作为国际大都市,上海因曾经拥有此后又失去而怀有重建国际金融中心的深深情结,这体现为上海市历任领导对这一美好愿景的认同和追求。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也得到了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作为国家战略被写入党的文件,否则很难解释在具有严格的金融管制和审批制度下为何几乎所有的有形金融市场都落户在上海。最近国务院的文件则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使战略实施进入加快落实的阶段。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有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一是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完全可兑换的时期,上海建设的实际上是具有一定开放度的国内金融中心,主要为国内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服务,但也必须适应经济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客观要求,逐步实现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这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因为国内金融中心是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人民币完全可兑换后才进入真正意义上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前一阶段的重心是打基础,后一阶段的重心是开放。打基础更为艰难,相比较,开放则是水到渠成、势不可挡的过程。
第三,本土国际金融中心是冷战结束后全球化背景下大国争夺金融控制权的战略高地,是中国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金融强国的内在需要。
在金融全球化和网络化的背景下,货币和资金可以瞬间实现跨国的转移和交易。金融交易主要是微观层面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市场行为。但其影响可以是系统性的,具有宏观和全球的意义。事实上,本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很大程度上与西方主流金融学强调市场有效性、忽视监管必要性、掩饰国际货币制度的根本缺陷有关。
美国主流经济学竭力崇尚的是自由放任的货币主义。但是,"货币主义是一种仅供外国消费的理论,美国一直以来都拒绝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的紧缩政策或信贷收缩。" 我们可以发现在以美元本位制为核心的现行国际货币制度下,美联储的货币政策主导着国际货币的供给和金融资本的跨国流动。跨国金融机构主导的国际金融活动日益显现出市场的一体性、影响的系统性和国家利益的攸关性。包括国际货币的发行、货币资本的配置、金融衍生品的开发和资产、资源的定价在内的全球金融控制权已成为冷战结束后大国博弈的战略制高点。而决胜千里的国家战略、全球化高效运营的金融机构、主权国际货币和本土国际金融中心已成为大国崛起的强力助推器,成为金融强国的四大支柱。目前中国就其经济规模而言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金融强国仍有一段漫长而艰辛的路程。这段路程一定意义上就是本土金融机构不断强壮、本土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发展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三者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过程。
第四,中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也是全球金融从不平衡走向再平衡的客观要求。
金融的不平衡主要指不同地区或国家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主要表现为发展中国家和亚洲对美国金融市场的过度依赖。金融不平衡与国家间金融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是一个不同的概念。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虽然也发挥着金融中介和资本配置的功能,但是银行服务业无法让各类资产具有充分的流动性,无法在信息披露条件下形成市场化的定价机制。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兼具流动性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无大经济体支撑的政府债券市场和健全的法律制度支撑的证券市场。
全球金融不平衡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欧洲缺乏统一而兼具流动性的资本市场。这是因为欧洲缺少统一财政体系支撑的政府债券市场。欧元区除法德两国外的小国家所发行的政府债券缺乏应有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欧洲资本市场虽然是对外开放的但却是分割而非统一的,其所提供的金融资产无法在安全性和流动性上满足作为各国央行外汇储备资产的要求。第二个原因就是亚洲本地区缺少一个开放和统一的国际资本市场。亚洲各国和发展中国家的中央银行都以美国国债作为其国际储备资产,而这些国家的富裕阶层又都以美国金融资产作为其财富持有的主要形式,当这些国家的货币资本都堆到美国资本市场上的时候,支撑美国资本市场的实体经济却因技术周期下行和制造业向海外转移而出现空心化趋势。泡沫的形成和破灭也就不可避免了。从未来的发展来看,欧洲通过政治一体化推进财政体系和市场的一体化,亚洲形成一个开放的、规模巨大的、兼具流动性和成长性的本土资本市场将是全球金融平衡发展的内在需要。
在亚洲地区国际资本市场的形成过程中,中国处在当仁不让的核心地位。中国已经或正在超过日本成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的大经济体。而且,在2030年前中国仍将维持相对较快的增长速度。另外,中国具有相对稳健的中央财政,日本政府债务已高达GDP的170%。财政危机的阴影将影响日本国债市场的发展,并进而影响其稳健而兼具流动性的金融资产的供给。因此中国的经济总量和实力可以支撑人民币成为亚洲地区性的国际储备货币,也有条件形成一个规模巨大、流动性充分、安全性和成长性兼具的亚洲国际资本市场。因此,中国本土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是中国在全球经济和金融再平衡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大国国际责任的历史使命。
最后,需要讨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位问题。一国两制作为基本国策将50年保持不变,这曾经是香港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制度优势。但是在中国全面对外开放后,这也将成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限制性因素。在人民币资本项下完全可兑换前,香港不可能涉足国内巨大的人民币金融业务,在人民币完全可兑换、并成为亚洲地区性国际货币后,香港也将因为人民币市场基础和规模的不足而不能成为由中国内地经济支撑的亚洲资本市场的主体。因此,未来10年香港面临重大的战略转型,即从目前主要为内地经济提供涉外金融服务转向为东盟国家提供离岸金融服务。
本项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首先来源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实践需要,并且主要是为中央政府和上海市政府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推进政策的制定提供分析依据和参考意见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是当代中国面临的一项历史任务。中国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而是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在这样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史无先例的。我们需要总结世界上现有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发展的历史经验,探索其形成所需要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演变的内在规律,为中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提供借鉴。同时我们又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的客观需要出发探讨中国这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客观要求。我们期望,本系列研究已基本完成这个使命,研究成果对政府制定相关战略和推进政策有参考价值,并给参与到中国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实践中去的金融机构管理者和从业者带来有益的启示。
本课题的研究是我们整个团队共同努力的成果。现将团队成员在这个系统研究工程中各自的贡献作一介绍。本系列研究的上卷主要由潘英丽撰写,上篇中关于伦敦历史、当代日本和纽约历史的分析分别由华东师范大学教师王同江、张祖国和岳华完成初稿。另外学生王丹枫和王珂珂的毕业论文都以离岸金融中心为题开展的,他们的研究为本篇的相关部分完成了大量重要的数据和资料的收集与处理工作。另外第十章的归纳总结和全卷文字编排工作由苏立峰完成。中卷由潘英丽提出基本思路、主要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由朱喜提出统计和计量研究方案及实证分析方法,带领团队建立起大规模数据库,指导具体实证研究工作,完成全卷的审稿。中卷的具体分工是第一、三、九章由苏立峰撰写,第二、四章分别由雷强和倪权生完成,第五章由雷强(第一节)、倪权生(第二、五节)苏立峰(第三、四节)共同完成;第六、八章由李文撰写,第七章由高国华撰写。下卷除第四章中国地区性金融中心的甄选主要由吴君完成外,其他部分都由潘英丽完成。
在国际金融中心研究的10余年中,我和我的团队得到了来自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领导的鼓励和支持,在与学术界和金融界朋友的切磋和讨论中收获良多,并且在资料收集、问卷调查等过程中得到了众多朋友的无私帮助。上海市政府及发改委和金融服务办公室等部门领导通过各种座谈会和决策咨询活动提出众多问题,为我们研究的深入指明了方向,也提供了激励。他们是王战、方星海、阮青、吴建融、吴晓灵、张祥、张道根、范德官、祝兆松、周平、周振华、屠光绍等领导。学术界的朋友则在学术会议等多种场合的讨论和交流中给了我们众多的启发和建议。他们是干杏娣、华民、李杨、陈宪、陈工孟(香港)、刘胜军、吴信如、余永定、郑国汉(香港)、张幼文、张志超、顾海英、袁恩桢、诸大建、夏大慰、潘敏(香港)。另外香港多所大学的朋友们为我们查找国际银行的数据和资料提供了重要帮助,他们是胡赝其、黄国华、庄永真、苏小梅、庞昂博、张敏、徐瑾、郑晓红、陈少凌、高乃平和林忠平。此外,金融机构和实业界的王长元、王欣欣、王志浩、田涛、左峰、吉晓辉、朱民、朱健、何尤华、余波、祁国中、陈辛、陈昌华(香港)、李勇、汤亮、单树峰、宋志青、刘信义、吴沁、胡汝银、金晓斌、张伏波、杨小明、谈伟宪、袁宜、彭纯、陶耿等朋友们也为本课题的调研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最后,我要感谢上海世纪出版集团陈昕总裁、格致出版社何元龙社长和出版社编辑们为本系列研究的出版所做的诸多贡献。
潘英丽
2009年9月于蔚秀湖蔚秀园
上 卷:
国际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规律:
历史与理论分析
目 录
第一章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导论 1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中心的概念及层系结构 1
一、按地域或空间划分的金融中心类型 1
二、按功能或目的划分的金融中心类型 4
三、按历史演进过程划分的金融中心类型 4
四、按国家规模划分的金融中心类型 8
第二节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的主要内容 10
一、系列研究的结构安排 10
二、系列研究的主要内容 11
三、系列研究的主要创新 12
第三节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的主要方法 14
一、本书的研究思路 14
二、本书的研究方法 14
第四节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的结构安排 16
上篇 历史分析
第二章 13-18世纪国际金融中心的起源 18
第一节 意大利城邦: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热那亚 18
一、佛罗伦萨 19
二、威尼斯 21
三、热那亚 21
第二节 阿姆斯特丹的兴衰 24
一、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和制度条件 24
二、从国际贸易中心到国际金融中心 25
三、信用危机与阿姆斯特丹的衰落 27
第三章 19世纪伦敦的崛起 29
第一节 15-18世纪伦敦金融的成长 29
一、伦敦金融的成长 29
二、伦敦金融成长的驱动因素 31
第二节 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确立(1795-1814-1914) 40
一、金融中心的发展 40
二、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强盛的原因 43
第四章 双城记:纽约的崛起及纽约与伦敦间的竞争 45
第一节 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崛起 45
一、纽约作为国内金融中心的崛起 45
二、纽约国际金融中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兴起与大萧条年代的衰落 47
三、二战后纽约作为世界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 50
第二节 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变迁--从衰落到复苏(1914-1957) 54
一、1919年前后的伦敦 54
二、1931年至1939年的伦敦 56
三、二战时期的伦敦 58
第三节 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重新崛起 60
一、70年代伦敦银行业发展状况 61
二、伦敦欧洲货币市场发展 62
三、决定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因素 64
第五章 东京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与演变 68
第一节 1900-1975年东京国际金融中心的兴起 68
一、亚洲国际金融中心的层系结构与排名 68
二、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兴起的推动因素 71
第二节 金融国际化与东京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崛起 74
一、日本金融国际化的背景 74
二、日本金融国际化的具体内容和进程 74
三、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特点 78
第三节 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崛起的条件 79
一、强大的实体经济实力 79
二、金融基础因素 79
三、制度和技术条件 81
第四节 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各个子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83
一、东京货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83
二、东京外汇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84
三、东京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开放 85
四、东京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88
五、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90
第五节 泡沫经济的破灭与日本经济和金融体制的问题 93
一、日本经济长期萧条的背景 94
二、日本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 96
三、日本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 97
第六节 日本金融振兴计划--1998年金融体制改革法与2007年金融产品交易法 101
一、东京国际金融中心的空心化 101
二、日本金融重振计划及改革举措 103
第六章 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发展及演变趋势 107
第一节 离岸金融中心基本特征和类型 107
一、离岸金融中心的概念性定义与主要特征 107
二、离岸金融中心的实用性定义及其指标 108
三、国际社会认定的离岸金融中心名单 110
四、离岸金融中心提供的便利或主要从事的金融活动 112
五、离岸金融中心的类型 113
第二节 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 116
一、离岸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历史的简要回顾 116
二、离岸金融中心的内部结构与演变趋势 117
第三节 离岸金融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影响 125
一、离岸金融中心给全球金融体系稳定带来的潜在风险 125
二、离岸金融中心在金融危机中所扮演的角色:泰国与阿根廷的案例 129
第四节 国际社会对离岸金融中心加强监管的努力 131
一、金融稳定论坛关于加强离岸金融中心监管的政策建议 132
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离岸金融中心评估计划的实施 134
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离岸金融中心的日常监督 136
下篇 理论分析
第七章 金融中心形成的新古典经济学解释 140
第一节 早期的区位理论 140
一、屠能的农业区位理论 140
二、劳恩哈特与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 140
三、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区理论 141
四、勒施的区位经济理论 141
五、奥林的区际贸易与生产力布局理论 142
第二节 金融机构的区位选择理论 143
一、工业企业区位选择的一般原理 143
二、区位选择理论在金融业的运用 144
三、技术、机构和市场类型对金融中心的影响 146
第三节 聚集经济和规模经济理论 148
一、金融中心的聚集效益 148
二、金融中心的外部规模经济效益 149
三、金融中心的负聚集效应 150
四、影响金融中心形成地点的因素 150
第八章 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金融地理学解释 151
第一节 金融地理学的产生和发展 151
一、金融地理学的产生 151
二、金融地理学的理论基础 152
三、关于地理因素与金融发展关系的分析 153
四、关于货币地理学的主要思想 156
五、金融体系的空间结构理论 159
第二节 信息外部性与信息腹地理论 161
二、关于金融中心为何出现在特定城市的分析 163
一、文化认同与集体记忆在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发展中的作用 169
二、商业地产的证券化对国际金融中心地域根植性的维护 169
第九章 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全球城市理论 172
第一节 全球城市理论的形成 172
一、Friedmann的世界城市假说 172
二、Castells动态的世界城市理论 174
第二节 Sassen的全球城市理论 175
一、全球城市概念 175
二、全球城市模型的内在逻辑 176
三、全球城市理论的主要内容 178
第三节 世界城市网络理论及其实证分析 184
一、相关实证研究方法 184
二、世界城市网络理论 187
三、Taylor的世界城市网络模型及其应用 190
第十章 国际金融中心:历史经验与理论总结 196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中心演变的历史经验 196
一、繁荣兴盛的经济活动 196
二、优越的地理区位条件 197
三、制度安排和政策环境 198
第二节 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理论总结 201
一、新古典经济学对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解释 201
二、新经济地理学对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解释 203
主要参考文献 206
第一章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导论
本章首先介绍国际金融中心的概念和层系结构,对本书的研究对象做出界定,然后在此基础上对本系列研究的主要内容、分析方法、全书整体框架安排等进行说明。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中心的概念及层系结构
Richard Roberts(1994)将国际金融中心定义为发挥国际金融流量的中介功能或将储蓄者的资金供给与借款人的资金需求进行匹配的城市[1]。金融中介的功能由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构成的整个金融体系完成。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体系提供实现融资功能的一系列国际金融服务。这些金融服务主要是满足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机构以及大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某些国际金融中心也向个人和小企业提供金融零售服务,但批发性金融服务的提供是国际金融中心区别于国内金融中心的最主要的特征。每个国际金融中心都是由特定的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机构构成的一个独特的组织体系。各个国际金融中心的规模、范围和国际金融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结构都各不相同。
国际金融学家根据国际金融中心的多样性已对金融中心的分类和层系作出大量研究。香港金融学家饶余庆教授(Jao, 1997)曾从三个角度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类型进行归纳和总结[2],给出国际金融中心的分类图,见图1.1。以下我们将分别从地域、目的功能与历史演进的角度作出系统阐述。
图1.1金融中心的类型和层系
Source: Jao, Y. C., Hong Kong as a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evolution, Prospects and Policies,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ess, Hong Kong,1997, p15.
一、按地域或空间划分的金融中心类型
从地域或空间的角度来看,可以根据金融活动发生的范围,或金融活动发生的主要集中地来对金融中心进行分类。
1、Harry Johnson的两分法分类
加拿大著名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Harry Johnson(1976)认为,任何一个金融中心都是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业务高度集中的一个城市,它为超出本城市范围的可以包括多个城市的一个地区提供服务。
Johnson从地域的角度将金融中心区分为地区性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 。
国际金融中心如纽约、伦敦等城市提供金融服务的地域都超出该城市所在国家的国界,覆盖到整个世界或世界的大部分地区。至少在纽约与伦敦的场合,国际金融中心是从国内金融中心发展而来的,是通过满足本国政府、公民和企业经济活动的国际化和全球化发展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是从大而强的国家的国内金融中心这样一个坚实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该国的居民或企业由于信任和便利等因素将其在其他国家发生的金融服务需求转到本国的金融中心来实现。因此,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得到自然的市场力量的支持。
相比较,地区性金融中心如香港、新加坡和巴拿马发挥金融中心的作用主要依赖于邻近国际金融客户所在国家这样一种地理优势,以及为总部设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外国金融机构在当地的分行、子公司和办事处开展业务所提供的安全和便利,而不是通过本国的经济规模、国际地位和本国银行在国际金融业务中的竞争力来吸引该区域内其他国家的客户的。换言之,这些地区性金融中心很大程度上只是外国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所在地或东道国。
此类区域性金融中心对东道国的潜在利益体现在以下方面:
(1)税收利益。
东道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从公司和公司的外国雇员的收入中征得所得税。政府很大程度上会通过税收减免甚至补贴来吸引外国公司和金融机构,从而放弃此项特权。让本国居民更多地参与到外国公司和外国金融机构经营活动中去将是有益的。在吸引外资主要为本国客户服务的场合,外国公司或金融机构可能通过将服务价格提高到国际价格之上将税赋转嫁给客户。如果金融中心形成有效的国际竞争,其收益也主要来自于国际金融业务而非本地业务,上述不利影响将不会发生或微不足道。
(2)为本国居民提供就业。
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在创造就业方面主要涉及两大产业。一是建筑业的就业,商务楼和公寓的建筑工人的就业与金融业的增长速度正相关;另一个是金融业本身增加的当地居民就业,从低层次的清洁工、文字处理人员到高层次的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
(3)本国居民作为资本家或潜在资本家得到的福利的增进。
首先,当地居民能够以高于往常的价格从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中获得收益。这些资本收益或称之为第一桶金,可再投资于企业,增加就业并促进经济增长。但是更典型的情况是,从地产增值中得到的第一桶金被人们再投资于获取租金的财产。在此种场合,资本收益带来的私人财富,对于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享利益的经济发展就没有多大贡献了。其次,金融中心由于其运行的高效率,可为本地居民提供更安全更高收益的投资渠道,从而鼓励他们储蓄和积累资本。再次,金融中心可以为本地企业提供性价比更好的金融服务。这方面,区域金融中心的发展与贸易中心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互补关系,金融中心不仅提供金融服务,而且是世界其他地区关于市场条件的各种信息的重要集散地。
无论是国际金融中心还是区域金融中心都存在一个值得关注的空间特征。外国直接投资通常会对本地企业的商品和劳务的生产产生重要的乘数效应,但是与外国直接投资不同的是,金融中心的乘数效应主要集中在商务旅行。商务旅行与观光、度假的旅行不同。随着人们富裕程度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偏好后者,厌恶前者,偏好安全和舒适。因此,商务和度假旅行对宾馆、餐饮、便利和安全具有非常高的要求,这意味着金融中心的发展与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相关性。
2、Geoffrey Jones的三分法分类
英国里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的Geoffrey Jones(1992)[3]从地域角度提出了更令人满意的三分法分类:(1)A类是次区域性(Sub-regional)国际金融中心, 该类中心主要侧重于中心所在的东道国经济与其他国家经济间的双边交易;(2)B类是区域性金融中心,该类中心为整个地区(如亚洲或环太平洋地区)提供金融服务;(3)C类是全球性金融中心,这类金融中心为全球经济提供范围广泛的金融服务,19世纪的伦敦和20世纪后期的伦敦、纽约和东京就发挥着全球性金融中心的作用。
Jones运用此种分类方法对1919年至1992年间亚洲、中东和澳大利亚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进行分类。他认为,这种分类虽然是初步的、主观上的,但这种分类与Reed(1983)[4]统计分析的结果并无很大差异。
3、饶余庆多层次分类法
饶余庆(2004)认为[5],从地理的角度金融中心可分成多个层次:从底部开始,最小的中心是国内地区性中心(Sub-national Centre),例如中国南部的深圳。把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就有了国家中心或国内中心(National or Domestic Centre)。一旦金融中心的行为超越了它的国界,就成为了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re)。通常有欧洲、美洲、中东、亚太等定义明确的区域。顶部就是全球中心(Global Centre),该中心的行为覆盖了整个地球。必须指出的是,国际金融中心的概念包括了区域金融中心和全球金融中心,虽然后者在地理上的概念最大。有许多大都市同时既是国内金融中心,又是区域金融中心、全球金融中心。目前典型的例子就是伦敦、纽约和东京。
二、按功能或目的划分的金融中心类型
McCarthy(1979)对簿记中心(Paper Centre)和功能中心(Functional Centre)作了十分有用的区分[6]。
簿记中心仅仅只是一个记录金融交易的地点,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实际的银行或金融交易在那里发生。例如,许多跨国金融机构发现在那些不存在或很少税收或严格法规的地区是很方便地设立"壳"办事处的地方,这能使它们将总成本降到最低水平。这些地区有安圭拉岛、巴哈马群岛、Bahrain、开曼群岛、泽西岛、荷兰安替列斯群岛等。由于这个原因,在这些地区中设有办事处的中心也被称为铜牌中心(Brass Plate Centre)。
功能中心是这样一种中心,所有种类的金融服务和交易特别是吸收存款、贷款、外汇交易、证券买卖都在那里实际提供和发生。由此能给东道国带来收入和就业。
在功能中心的分类方面,Jao(1979)将它分为一体化中心(Integrated Centre)和分离型中心(Segregated Centre)[7]。一体化中心是指这样一种中心,其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之间没有人为障碍,一旦设立了一个金融机构,这机构能毫无限制地参与本币和外币的在岸和离岸业务。相比之下,分离中心是指这样一种中心,政府严格区分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或严格区分本币业务和外币业务。非国内机构主要被限制在离岸市场,它们或被禁止进入在岸市场,或被严格限制在岸市场的活动。当然有一些金融中心融合了这两个中心的特征,被授权的金融机构可以完全参与在岸市场业务和离岸市场业务。分离中心更经常被称为离岸金融中心(Offshore Financial Centre)。离岸银行中心(Offshore Banking Centre)这个词也会被用到,通常指只有银行部门实现了国际化。
三、按历史演进过程划分的金融中心类型
历史演进分类法建立在国际金融中心历史演进路径的理论基础之上。这方面最早的研究者是美国的经济史学家N.S.B. Gras(1922), 他运用从古代到十七世纪早期的历史证据论证经济的演进呈现出一系列特征不同的阶段[8]。其中最复杂的阶段是都市经济阶段。他的都市发展阶段论认为,都市发展的第一阶段是商业;第二阶段是工业;第三阶段是运输业,第四阶段是金融业。金融业的发展处在都市发展的最高阶段。而且金融业比商业、工业和房地产业具有更大的集中度, 因此,都市发展的最终阶段就是成为金融中心。
美国经济学家Dufey&Giddy(1978)根据金融中心提供的服务和它们的发展阶段,将金融中心分为三类[9]。世界银行经济学家Park(1982)把功能的标准和地域的标准综合起来,将金融中心分为四类[10]。一个以伦敦为基础的经济学家顾问组则将国际金融中心分为古典和现代两种类型[11]。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学者提出了一些不同的分类。以下分别进行阐述。
1. 美国经济学家Dufey和Giddy(1978)的分类
他们认为,金融中心是一个金融机构高度集中的城市,一个特定的国家和地区的绝大部分金融交易都集中于此。金融中心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商业部门的业务发展引起融资机构的扩张,进而形成金融中心。中心的形成反过来又促进融资的扩张。例如纽约的金融业,最初是由于纽约港周围的大批发商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而发展起来的,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进驻纽约,国内公司也开始把总部设在纽约,这样做是为了获得便利的通讯、更好的金融服务等等。金融业务的集中,导致融资费用的降低;费用的降低又使得贷款利率下降,反过来又导致商业活动进一步扩张。
国际金融中心是国内金融中心的跨国扩张。那些在跨国通讯、地理位置、金融服务等方面能够提供最大便利的国内金融中心,都发展成了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
金融交易活动可区分为四种类型。一类交易活动仅局限于国内金融市场:本国贷款人(或通过国内金融中介或直接通过规范的证券市场)提供资金给本国借款人。另外三类交易活动在国际金融中心发生。这三类交易活动是:(1)外国贷款者和本国借款者之间的交易(资本输入型);(2)外国借款者和本国贷款者之间的交易(资本输出型);(3)外国借款者和外国贷款者之间的交易。第三种交易称为离岸交易,在这种交易中,金融中心仅仅是为外国的借贷活动提供便利的服务。
(1)传统中心(Traditional Centre)
这类中心通过发行、认购、募资等银行信贷和证券市场活动,成为对外部世界的净资本输出国。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欧洲美元市场产生之前,国际金融中心主要是对国外借款者的净资金提供者。因此,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它的国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剩余,并且保证有持续的、充足的新资金来源给予补充。这样,只有最主要和最成熟的经济体才能支持一个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中心。很显然,伦敦是这种传统国际市场的领导者,它的领导地位只在19世纪偶尔受到过巴黎的挑战。但是,随着一战后英国经济实力的下降,在国际贷款中伦敦渐渐难以和纽约竞争。这样伦敦的金融业亲历了其业务量的逐渐减少的时期,直到20世纪60年代,欧洲美元市场的兴起,开创了伦敦在国际金融竞争力方面的新时代。虽然80-90年代东京扮演着重要的资本输出型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但最典型的还是两次大战前的伦敦和二战后的纽约。
传统的国际金融中心资本输出的这一功能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商业银行的外币贷款、认购国外发行者发行的股票、国内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购买非居民的债券。但是,传统金融中心的概念不能和资金的净提供国家(比如今天的石油输出国)相混淆。金融中心对于资金的输出是通过它的国内金融机构和证券市场来完成。另外,传统金融中心可能从事于借入国外资金业务,也可能不从事于此,关键在于它的输出的资金超出借入的资金。
1960年以后,欧洲美元市场、集散地和离岸型金融交易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而金融中心的传统特性也发生了显著的改变。随着信贷活动的日益国际化,成为资金的净提供者不再是金融中心的必要条件。这一要求的取消,许多新的城市迅速崛起,挑战传统的金融中心。世界上一些曾经默默无闻的小地方,很快成为重要的离岸银行业中心。例如,拿骚(巴哈马)、新加坡、卢森堡等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中东一些城市(如科威特、巴林)显示了它们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野心。一些中东城市试图把传统的外币贷款者和离岸金融中介两种角色联合起来。
(2)金融集散地(Financial Entrepot)
作为金融集散地的国际金融中心对国内居民和国外居民都提供金融机构、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服务。但是,它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一个净资本输出国。它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允许,往往还鼓励外国信贷者参与本国金融市场。一些外国居民通常会被金融集散地中心所提供的广泛而深入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所吸引。典型例子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欧洲货币市场兴起以来的伦敦以及70年代后期以来的纽约。
(3)离岸银行中心(Offshore Banking Centre)
离岸银行业务可以被看作集散地金融服务的特殊类型,虽然它的功能较狭窄。离岸银行业务(主要)是指为非居民借贷者提供的金融中介服务。离岸金融中心的主要吸引力在于它能规避不必要的且会导致高成本的政府监管:包括政府对银行业征收的税收和对证券投资的限制。虽然偶尔有一些国内居民会参与离岸市场,但通过一定的控制和限制措施,国内金融市场是与离岸市场相隔离的。
一个特定的国际金融中心,能够提供这三种金融服务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例如,纽约,除了在1965年到1974年1月之间,由于美国实行资本管制暂时性地缩减了资本的净流出,在其它时期它一直是作为传统的资金净提供者而发挥着重要作用。纽约同时也是最大的集散地中心,因为其巨大的、规范的市场能够提供货币市场工具、长期贷款、股票和基金,这对于非居民的投资者和筹资者都具有很高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纽约却不是一个离岸银行业中心。虽然纽约没有关于外部金融中介业务的政府管制,但一系列因素阻碍了美国离岸银行业务的发展。首先,不鼓励美国银行从事外币定期存款业务是美联储的一贯政策,这项政策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早期,他们认为这些存款削弱了美国维护美元价值的政策效果。第二,美联储关于最低存款准备金和最高存款利率条例同样适用于外币存款。第三,或许也是最重要的,美国银行从来没有感到要提供这类服务的必要。因为美国国内对离岸银行业务的潜在需求很小,又可以很方便地把外部中介业务转移到其它地方。比如,非美国居民存款者宁愿平衡超额马克或瑞士法郎头寸,而不愿意在美国从事业务,这样能够享受因为同一时区所带来的便利。对于非美国居民借款者来说同样如此。最后,美国银行自身也把许多欧洲美元业务外移到其拿骚(巴哈马)分行处理,尽管它的工作人员在纽约、原始账簿存放在纽约、芝加哥或其它的银行总部所在地。对于美国银行来说,在拿骚分行的账户上处理外部中介业务是非常方便的,尤其是因为那里的税收政策非常地灵活。简言之,在纽约开展外部中介业务是困难的,而且能够很便利地转移到国外进行。所以,在美国,从来没有真正的离岸银行业务。
2. 其他分类方法
世界银行经济学家Park(1982)把功能的标准和地域的标准综合起来,把国际金融中心分为四类:基本中心(Primary Centre)、簿记中心(Booking Centre)、筹资中心(Funding Centre)和融资中心(Collection Centre)[10]。基本中心是指该中心资金的来源和使用都是全球范围的。主要例子是伦敦和纽约。簿记中心,其与McCarthy提到的概念(Paper Centre)相一致,仅仅是一个记录欧洲货币存款和贷款的地点。例子是拿骚(巴哈马群岛)、开曼群岛。筹资中心起对内的金融中介作用,即将国外资金引入到国内使用。与之相反,融资中心起对外的中介作用,也即将剩余的国内资金引导到国外去使用,给出的唯一例子是巴林。
一个以伦敦为基础的经济顾问班子,经济学家顾问组(1984)提出的研究报告将金融中心区分为两种类型:(1)古典中心和(2)现代金融中心[11]。其区分的标准是金融中心在进行国际金融交易活动时所用的货币,古典型金融中心所进行的金融活动通常以本国货币标价和交易,现代金融中心往往是欧洲货币市场,也即金融中心的各项活动可以以非本币的国际货币进行。
伦敦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四十年属于古典型的国际金融中心,其地位以英国在世界经济中的中心地位为基础,也就是以英镑在国际贸易中的结算货币作用和资本从英国向世界其他国家输出为基础的。当时世界主要货币都与黄金挂钩,并且是法定的可与黄金兑换的货币。由于有些中央银行在黄金支付上面临障碍,因此,英格兰银行很乐意为任何地方持有英镑的任何人兑换黄金,伦敦的黄金市场也是配置新开采黄金的中心。使用英镑比使用黄金更为便利,以致世界贸易中50%以上都以英镑计价和英镑汇票融资。这些汇票为伦敦商人银行广泛接受,并且可在伦敦贴现市场贴现。 巴拿马经济学家,Xavier Gorositiaga 曾从新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将国际金融中心划分为传统国际金融中心和新国际金融中心,前者是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中心,后者主要指第三世界国家的金融中心,这种划分标准建立在国际经济的核心和外围模型的基础之上。饶余庆教授批评这种二元分类法,认为它"对于日益复杂的全球体系而言不再(或不能)是充分正当的了" 。
香港金融学家饶余庆教授(1997)则将国际金融中心分为两类:分离型金融中心与一体化金融中心[2]。前者是政府在离岸和在岸的金融体系间或在国内本币计值的和外币计值的金融活动间进行明确的区分的金融中心;后者则不作区分并且不存在人为隔离。
Richard Roberts (1994)提出了四分法[13],将金融中心区分为:(1)国内金融中心,为国内金融需要提供服务,但也存在国际金融联系的中心;(2)地区性金融中心,为一个地区的顾客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中心,这里是指国际意义的地区如欧洲、亚洲等地区,而不是一个国内部的地区;(3)离岸金融中心,是对国际的资金融通活动进行中介的金融集散地,但与中心所在国的国内金融体系没有联系或很少联系;(4)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是为全球范围的顾客提供服务的金融中心。
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来看,伦敦与纽约无疑是一体化和全球性的国际金融中心,东京也属此类,但是地位没有前两者重要。香港和新加坡都属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其中香港属于金融集散地性质的金融中心,新加坡曾经是典型意义上的离岸金融中心,1985年以后,逐渐向金融集散地性质的金融中心过渡。
四、按国家规模划分的金融中心类型
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的野村投资研究所(2007)根据市场参与者构成的差异,将国际金融中心分为以国内经济为背景发展起来的大国型国际金融中心和向海外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交易平台的离岸型国际金融中心两类[14]。"日本和美国等国际金融中心属于大国型,而伦敦、瑞士、香港和新加坡可以称作离岸型。中国从其经济基础考虑,估计将建成经济大国型的国际金融中心。"大国型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征在于国内的融资主体与投资主体之间的交易占绝对支配地位。相对而言,离岸型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征在于外部的融资主体与外部的投资主体之间的交易占主要支配地位。见图1.2和图1.3。
图1.2从投融资主体的国别身份角度列示了四种类型的金融交易活动,其中"1"部分是指资金的需求和供给双方均为国内居民,"2"部分指资金运用主体是国外居民,而资金供给者是国内居民,"3"部分的含义与"2"部分正相反,"4"部分是指投资主体和融资主体均为国外居民。这四种类型的金融活动在不同的金融中心所占的比重各不相同,图1.3显示了大国型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型国际金融中心不同类型金融交易的比重。在大国型国际金融中心里,国内居民与国外居民之间的交易占据很大比重,如纽约和东京;而在离岸型国际金融中心里,国外居民之间的交易占据主导地位,如香港和新加坡。如果从这种分类方法上来看,上海要建设的国际金融中心类型显然应该是大国型的,而香港可以建设成为离岸型的国际金融中心,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从而避免直接竞争,在金融交易的不同领域里共同承担起金融强国的重任。
第二节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系列研究的结构安排
本系列研究的结构安排分上、中、下三卷。
本系列研究共分为三卷:上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历史与理论分析》,中卷《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金融中心:国际经验实证分析(1980-2006)》,下卷《中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崛起:国家战略与城市规划》。三卷内容作出下安排:
上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历史与理论分析》是本系列研究的基础,该卷分历史分析和理论分析两篇。在历史分析一篇中,我们主要分两个时间段。一是追溯了13世纪到19世纪意大利城邦国际金融中心的兴起和迁移;阿姆斯特丹的兴与衰,以及19世纪伦敦崛起的历史。二是平行讨论了20世纪上百年间,伦敦与纽约之间的竞争,东京相对独立的发展演变;并且从全球视角对20世纪60-70年代兴起的离岸金融中心的历史背景、基本特征、演变态势、不稳定影响以及国际社会加强对其监管的趋势作了剖析。下篇则系统阐述新古典经济学理论、金融地理学和全球城市理论关于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原因的解释。这些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对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经验分析主要是从国际金融中心的最初起源、形成发展以及迁移演变的历史角度探讨全球范围内国际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该部分共分为五章,即从本卷的第二章到第六章。第二章讨论13世纪至18世纪期间国际金融中心城市从佛罗伦萨、威尼斯、热那亚等意大利城邦的起源,以及之后荷兰城市阿姆斯特丹崛起的过程和原因。第三章分析18世纪末期之后英国伦敦作为世界性金融中心的崛起过程。第四章讨论19世纪末纽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伦敦在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衰落以及此后伦敦与纽约之间的竞争以及伦敦借力欧洲美元市场的重新崛起。第五章重点探讨日本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如何在20世纪上半叶开始形成,80年代快速崛起,并于90年代衰落的演变过程。第六章系统分析全球范围的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发展过程,并探讨离岸金融中心对全球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影响以及国际社会对离岸金融中心加强监管的努力。
上卷的理论分析篇是对解释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三类理论的基本原理作了系统的阐述和总结。第七章和第八章分别讨论了新古典经济学和新经济地理学对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作出的解释,第九章归纳和阐述全球城市理论关于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发展的基本观点。
第十章是对本卷所做的的历史研究和理论分析作出总结,包括从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演进过程总结得出的一般性规律以及对各派理论作出的较为清晰的梳理。
中卷主要是对伦敦、纽约、东京三大全球金融中心和亚洲的香港与新加坡两大地区性金融中心1980-2006年发展态势的统计描述、比较和实证分析。中卷创新性的工作主要体现为在庞大的数据支撑下对五大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态势作了全面系统的描述,揭示了这些国际金融中心的结构性特点和演变趋势;并通过实证分析探寻了决定和影响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主要因素,验证了国际金融中心对东道国所具有的福利效应。
中卷的第一章,首先是对已有的国际金融中心实证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然后在借鉴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设立了描述国际金融中心演进过程的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和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第二章到第四章分别分析了伦敦、纽约、东京三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1980年之后金融业各市场和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过程,第五章中对此三个中心进行了对比分析,以便揭示三大全球金融中心在演进过程中的不同特点和共同规律。中卷的第六章和第七章对香港和新加坡两个亚洲地区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描述,第八章则对香港与新加坡的国际金融中心进行了比较分析,揭示了两金融中心的各自特点和近30年来的相互竞争态势和发展趋势。中卷的第九章是利用五个国际金融中心近30年来的具体数据对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影响因素以及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国家福利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以期发现决定和影响金融中心的基本因素及其作用方向,并进而验证国际金融中心的演进对增进东道国的社会经济福利有什么积极作用。
下卷主要分上、中、下三篇。上篇讨论中国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背景,第一章探讨了本次全球金融危机给中国国际金融中心崛起带来的历史性机遇;第二章重点分析了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本土国际金融中心的客观需要。中篇探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其中的第三章重点探讨了沪港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分工合作,第四章在金融中心层系结构理论基础上,通过统计描述、实证分析和地图显示法对国内地区性金融中心进行了甄选。下篇的第五和第六章分别探讨上海和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规划问题。在第五章提出香港建设辐射东南亚的中国离岸金融中心和上海建设在岸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定位的基础上,分别为香港特区政府和上海市政府制定未来5-10年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推进政策提出我们的政策建议。
二、系列研究的主要内容
系列研究较为深入地探讨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1. 国际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一般理论
本部分从微观层面的市场需求和要素供给两方面探讨金融机构的区位选择在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从中观层面讨论金融业发展水平、金融市场结构及关联产业发展与大都市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的相互关系;从宏观层面讨论长期经济增长趋势、货币国际化程度、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等因素的基础性作用,并探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趋势对国际金融中心总体格局和全球金融中心地位和作用的影响。
2.国际金融中心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国际金融中心的实证分析
国际金融中心的测度指标可分为发展水平指标和影响因素指标。前者包括金融机构安全与盈利、金融市场总量和结构、金融市场开放性等指标。后者包括宏观经济成长性、人力资源、监管与制度环境、基础设施、市场机会与成长前景、政府公信力、税制、商务成本、社会中介服务供给等。前一类可选作因变量,后一类可选做自变量。通过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水平测度指标和影响因素指标的构建和数据的收集,对1980-2006年间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演变格局进行实证分析。
3.国际金融中心与东道国经济的互动关系及其福利效应
现有的研究已经证明,制度环境、市场化程度与经济金融的开放度、宏观经济与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对金融中心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相反作用方向的效应又会如何呢?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一般认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意味着配置资源的空间范围不断拓展,从而有助于提高本国资源配置效率和资本收益率,因此,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可能会在创造就业、增加税收、增加国民收入、拉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烫平经济周期方面具有增进本国国民福利的效应。本系列研究将通过实证分析对这一结论进行检验。
4.成熟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发展经验及其对中国金融强国战略的启示
出于金融活动空间聚集的内在规律,中国的金融强国战略如何更好地发挥本国国内和国际大都市的金融中心功能?制度、人才和市场三者在金融业发展中具有相互支撑作用,中国如何实现三者的协调发展?本币升值背景下如何稳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下的完全可兑换?如何处理好人民币国际化和本土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良性互动关系并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如何加快内部经济和金融体制的变革,以便更有效地发挥金融市场体系在国民经济中的金融中介、资本配置和货币创造等功能,在避免资产泡沫膨胀的过程中,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是否应该将竞争亚洲地区的全球金融中心作为金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
5.探讨沪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定位、分工合作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上海和香港未来5-10年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规划思路和政策建议
我们从全球金融再平衡过程给中国形成亚洲国际金融中心的机遇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香港的地位和作用的两个角度,探讨上海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定位。重点探讨了一国两制与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未实现之前香港建设辐射东盟各国的中国离岸金融中心的可能性,上海建成本币业务为主、本土服务为主的在岸国际金融中心的必要性,以及两者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关系。分析了中央政府的战略部署和支持政策;分别为两地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推进策略和举措提出决策参考意见。
三、系列研究的主要创新
本系列研究的重要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系统梳理国际金融中心的演进历史过程、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已有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概括,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
二是利用设定的指标体系全景式揭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中心在1980-2006年的结构特征、演变态势,以及相互间合作竞争的关系。这是本系列研究的一项原创性研究,从全球国际金融中心的演变格局和趋势中给出上海和香港的定位,提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推进政策,这对提高两地在全球和亚洲地区的竞争力有重大参考意义。
三是通过设定一系列国家福利效应指标和金融中心发展水平指标来探讨国际金融中心演进与东道国福利水平之间的关系,这也是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该研究能够为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理论依据,有助于解释东道国之间在国际金融中心发展中的竞争关系,也有助于为我国中央政府把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提供理论支持。
四是根据金融中心层级网络体系的理论和已构建的金融中心决定因素和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对国内31个省市自治区和54个主要城市进行统计和计量分析,甄选出符合市场发展内在规律和区域经济平衡发展要求的国内六个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候选城市。独立、客观和原创地提出了中国区域金融中心战略布局的构想,为中央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分析依据。
第三节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的主要方法
一、研究思路
第一步,在系统回顾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对发展的历史经验进行总结,概括出国际金融中心演进的一些共同规律;梳理总结解释国际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主要理论,把握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发展的决定因素和推动力。
第二步,在历史分析、理论分析和已有实证研究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提出一套适合研究国际金融中心演变的指标体系,并以此对全球最具代表性的五大金融中心近几十年的演进过程进行统计描述,以把握其结构特征与变化趋势。通过利用IMF、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各大图书馆和商业渠道的相关数据库,我们建立起一个全面反映1980-2006年间纽约、伦敦、东京、香港、新加坡的金融业发展状况和综合经济情况的面板数据库,利用近20年新发展起来的计量经济方法,对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水平和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国际金融中心的演进与国家福利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第三步,在上卷历史经验及理论分析、中卷国际经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国际经验与教训,对国家层面的金融强国战略、未来5-10年上海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战略规划提出系统分析和政策建议。
二、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采用历史分析、定性分析和计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历史分析和定性分析主要体现在上卷中对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演进的历史回顾和理论分析部分。中卷和上下卷的部分章节我们将采取统计分析的方法。下卷的国家战略与城市规划的研究主要采用定性的规范研究方法。本系列的各卷也较为充分地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上卷对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演进过程部分进行了经验统计分析,中卷既包括对五个国际金融中心20世纪60年代后的演进历程进行的统计描述,也包括利用实证模型(协整模型和面板分析模型)对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水平和影响因素之间、国家福利水平与金融中心发展水平之间进行了实证检验。在下卷第四章的国内地区性金融中心的甄选分析中,我们完全运用计量分析方法,通过数据的分析、比较和较为适当的计量分析推出地区性金融中心布局的最后结论,以充分体现分析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提高其可信度和参考价值。
二是充分运用综合比较分析方法。既包括按照国际金融中心演进的历史进程对不同阶段的金融中心城市进行的纵向比较,也有对20世纪70年代之后三个大型的国际金融中心(伦敦、纽约和东京)及亚太地区的两个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和新加坡)进行的横向比较分析。综合比较法能够很好的发现不同类型的国际金融中心的不同特点,从而有助于我们更好的把握国际金融中心演化的规律。在下卷的地区金融中心城市甄选和沪港金融中心关系的分析中我们也较好地使用了这一方法。
总体来看,本系列研究的研究方法表现为微观层面探讨与宏观环境分析并重,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并重;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并重,历史回顾、现实分析和未来展望并重,跨国借鉴和中国实用性研究并重,政策研究与政策建议并重。
第四节 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研究的结构安排
本系列三卷本研究的结构安排可总结为如图1.4所示:
上 篇 历史分析
本篇我们从国际金融中心的最初起源、形成发展以及迁移演变的历史角度探讨全球范围内国际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本篇共有五章,其内容安排如下:第二章讨论13-18世纪国际金融中心的起源,侧重讨论佛罗伦萨、威尼斯、热那亚等意大利城邦早期国际金融中心的起源;阐述国际金融中心随着欧洲经济重心的转移从南方意大利城市迁移到北方荷兰城市阿姆斯特丹的过程和原因。第三章分析19世纪在内部民族市场不断拓展、工业革命加速推进,对外殖民经济和远程贸易急剧扩张的背景下,英国伦敦作为世界性金融中心的崛起过程。第四章讨论19世纪末纽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伦敦在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衰落,此后伦敦与纽约之间的竞争,以及伦敦借力欧洲美元市场的重新崛起。第五章重点探讨日本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如何在20世纪上半叶开始形成,80年代快速崛起,并于90年代衰落的演变过程及其可能的原因。第六章系统分析全球范围的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发展过程,并探讨离岸金融中心对全球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影响以及国际社会对离岸金融中心加强监管的努力。
第二章 13-18世纪国际金融中心的起源
从13世纪直至17世纪上半叶,意大利城邦在贸易与金融领域居统治地位。13世纪佛罗伦萨成为第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并依靠国际贸易和向宗主国的借款维持其金融中心的地位。14世纪英王爱德华三世拒绝还款,佛罗伦萨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不复存在。这是主权或国家风险毁灭金融中心的第一个案例。16世纪热那亚通过建立于金银之上的信用体系成为新的国际金融中心。Scholey(1987)称:这不是建立于本地贸易或地方盈余之上,而是建立于通过证券化或信用延伸聚集其他地区货币盈余的复杂系统之上的金融中心[15]。17世纪后期,阿姆斯特丹取代热那亚成为金融中心,当时的荷兰共和国是世界的商业帝国,阿姆斯特丹则是帝国的金融中心。城市拥有银行、外汇交易、股票交易和黄金交易等业务,是荷兰投资者向国外输出资本的主要渠道,这些资本主要流向英格兰。荷兰人是当时的金融创新者和国际套利者,他们推出了远期合约、保证金、卖空以及其他我们如今司空见惯的金融工具和交易技巧。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是荷兰金融交易活动的中心。17世纪末,中心成为拥有多种证券与产品的世界市场。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阿姆斯特丹与意大利的城市国家有很大的区别,阿姆斯特丹有国家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同时还是欧洲的商业和信息交流中心。以下我们分别讨论意大利和阿姆斯特丹国际金融中心的兴衰。
第一节 意大利城邦: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热那亚
近现代的金融业是从意大利发端的。虽然如银钱兑换、代存金银、放债取息等最简单的银行业务在古代就已存在,古代埃及、巴比伦与希腊的庙宇都曾兼营银行业务。私人银行在公元前600年前后即开始出现,在希腊、罗马和拜占庭都有相当发展。中古时期因为基督教反对放债取息,银行业不为一般商人所为,主要由犹太人经营,因为他们在其他事业方面都是被排斥的。后来世俗观念首先在意大利占上风,银行业就由犹太人转到伦巴第人手中。意大利是中古后期银行业最先发展起来的地方,意大利城市伦巴第与托斯卡纳起步较早,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热那亚追步于后,成为银行业最为发达的城市。
13世纪的意大利在商业方面欣欣向荣,其经商技术居欧洲之首,并把金币铸造 、汇兑技术和信贷实践引入欧洲。对此,法国经济学家阿尔芒多"萨波利曾指出,"直到今天,人们不能找到任何东西,包括所得税在内,在天才的意大利共和国中没有先例"。汇票、信贷、铸币、银行、期货、财政金融、公债、资本主义、殖民主义,一切都早已存在(引自布罗代尔,1979, Val.3, pp.85)[16]。
在中世纪,意大利几乎在所有的领域中,特别是在经济金融领域,比欧洲其他地方都远为先进。对此,历史学家的解释是,这个支配地位部分是由于其坚守罗马与拜占庭古典传统的技术和优良的组织形式,部分是因为半岛的不同寻常的地理位置造成的。"但是所有这些有利的条件如果没有个人的努力也就毫无价值了。意大利人与阿拉伯人沿着双方竞争的海上边界,时而贸易,时而战争;出于自卫的必要性和获得战利品的希望,所有这些均有利于形成他们无畏和积极进取的精神。众多人口居住在四分五裂的、多山而又经常干旱的土地上,在国家内外都找不到殖民的宽广空间,与具有这些有利条件的欧洲西部和北部相比较,差距很大。因而商业是意大利人的边疆。"
13世纪的法国已是欧洲最光辉灿烂的国家,巴黎成为一个大商业都会,并保持这个地位直到15世纪。巴黎作为法国首都集中了各种君主统治机构、众多的名胜建筑以及欧洲最杰出的大学,法兰西艺术正向四面八方传播。但是,法国却错过了成为欧洲经济中心的机会。随着德意志和意大利之间南北陆路的打通,地中海和北海之间海上联系的发展,发展资本主义和现代化的优越路线在13世纪结束前即已确定,这路线围绕着法国,但始终与其保持着距离。
因而,欧洲经济中心只在意大利城市之间进行竞争。
一、佛罗伦萨
大多部分涉及国际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历史的文献都承认国际金融中心最早出现在13世纪意大利的佛罗伦萨。但是关于欧洲经济史的文献对佛罗伦萨金融中心的讨论却十分稀少和零散。我们只能尽可能通过相互参照和整理,以呈现出佛罗伦萨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发展和衰落过程的全貌。
佛罗伦萨在14世纪初有10万居民,它颇得地形之利,处于一条河流的渡口上,并坐落在通往米兰、威尼斯、热那亚和海边十分便利的交叉路口。佛罗伦萨的经济腹地是托斯卡纳,大约有35万人口,农业资源丰富。
佛罗伦萨在13-14世纪建立起国际金融中心特殊地位,这与不晚于11世纪开始的欧洲经济复兴运动相联系。在东欧平原和波罗的海沿岸的殖民活动以及在地中海地区的十字军东征,是体现西方基督教活力的重要标志。这些活动大大的扩大了经济交往的地理范围和贸易规模。极大地刺激了基督教地区和意大利城市商业活动的高涨,使意大利在欧洲领先达几百年之久:热那亚人的商船于13世纪在里海航行,意大利的旅行家和商人到达印度和中国;威尼斯人和热那亚人扼守黑海的要冲;一些意大利人在北非各港口寻找苏丹的黄金;其他人则去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尼德兰 和英国。佛罗伦萨商人到处从事香料、羊毛、五金、金属、呢绒丝绸等买卖,特别是经营金融业。
佛罗伦萨人是复式簿记、陆上保险和商业人才教育制度的发明人。 然而佛罗伦萨人最重要的贡献仍是其国际银行业务方面的开创性努力。随着意大利商人迅速积累起巨大的财富,佛罗伦萨作为资金的国际清算中心也快速崛起。佛罗伦萨有众多向外拓展的大商行或大银行。当时的商业巨头同时也从事银行业务,属于商业、工业和银行业混业经营。14世纪最著名的有弗雷斯科巴尔第、巴迪(Bardi)、佩鲁齐(Peruzzi)、斯卡利(Scali)。梅迪奇家族则是15世纪崛起的大银行。它们大都是股份制企业集团,居支配地位的家族占有最大股份。虽然参股的合伙人通常不超过25个或30个,但仍集合起相当多的资本。1310年佩鲁齐的资本为相当于149000英镑的佛罗伦萨货币;1318年巴迪的资本是875638佛罗林,约合13万英镑,其时英国国王的正常年收入只有30000英镑。梅迪奇家族中最出类拔萃的科西莫和洛伦佐(被誉为"高贵者")成为当时佛罗伦萨的政治主宰和最有鉴赏力的艺术庇护者。这些大商行或大银行在欧洲所有大的经济中心都设有分支机构,这些经济中心包括米兰、阿维尼翁、里昂、巴黎、布鲁日和伦敦等城市。这些半商业半银行性质的公司在佛罗伦萨可找到充裕的现金和比较便宜的信贷,并建立起实力雄厚和卓有成效的国际银行网络。从布鲁日到威尼斯,从阿拉贡到亚美尼亚,从北海到黑海,贷款的冲帐、转帐和移交在子公司之间顺利进行。在一帆风顺的情况下,信贷和证券堪称是货币的最高形式,它们不知疲倦地飞快地流通着。
佛罗伦萨商行的丰功伟绩无疑征服和奴役了遥远的英格兰王国。为了控制这个岛国,他们必须排挤发放高利贷的犹太人,取代汉萨同盟和尼德兰商人的地位,压倒当地商人的顽强抵抗,并战胜其他意大利商人的竞争。佛罗伦萨人继承了里卡迪开创的事业:这个商人率先资助爱德华一世征服威尔士,不久后,弗雷斯科巴尔第贷款给爱德华二世,支持他同苏格兰开战;巴迪和佩鲁齐的支持使爱德华三世能向法国寻衅,从而揭开所谓百年战争的序幕。在英格兰的冒险事业于1345年以巴迪和佩鲁齐家族的破产而告终。在这灾难的一年,爱德华三世欠了巴迪90万佛罗林和佩鲁齐60万佛罗林两笔巨款。编年史学家认为这是佛罗伦萨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灾难。这场灾难加上伴随着它的其他灾难把这个城市压垮了。除了爱德华三世不能偿还债务外,14世纪下半叶开始的经济萧条和随后发生的黑死病也是重要的原因。佛罗伦萨的实验是近代银行业的先驱,在国际经济危机的打击下终于失败。此后,佛罗伦萨仍保留其商业活动和工业,甚至于15世纪又恢复其银行活动,但已不像以往那样扮演世界金融主宰的角色。梅迪奇家族已不能与巴迪家族相提并论。
二、威尼斯
14世纪后期,威尼斯后来居上,在与热那亚的竞争中胜出。布罗代尔写道:"由60来个大小岛屿组成的威尼斯是个安全但又生活不便的奇怪地方,没有淡水,没有食物,有的是盐,太多的盐!"1327年,当时的总督乔伐尼"索朗佐描绘威尼斯"城市建在海上,完全没有葡萄园和耕地"。(布罗代尔,1979,VAL.2,pp.195)威尼斯从事的活动属于第二、第三产业,即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它把利润较少的活计留给别人,并靠进口各种农副食品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所需。威尼斯十分成功而富有。如果将市政当局、威尼西亚共和国和海外领地的收入加总,威尼斯的收入总额在161万杜加,其人口在150万左右。相比较,人口1500万左右的法国实际财政收入仅100万杜加左右。在14世纪,威尼斯已拥有经济活动的各种工具:集市、店铺、仓库、交易会、造币局、总督府、兵工厂、海关等等。每天早晨在里亚托广场上,当货币兑换商和银行家在圣雅克小教堂前开始营业时,来自意大利其他地区或周边国家的大商人纷纷到此会面。银行家手拿笔和小本,随时准备签发银行划帐单,商人通过银行划帐当场结清交易,不必借助货币,也不用等到下次交易会再清帐。转帐银行还允许某些顾客透支,有时也发行某种银行券。客户存在银行的存款不是借给国家,便是用于商业投机。威尼斯人很早就按照生意人的规矩接受信贷的合法性,信贷利率较高,还需要实物抵押,由放款人掌握。威尼斯全体居民都给商人放款。这种到处都能得到的贷款使商人单枪匹马或二三人临时合伙就能开展商业活动,而不必像佛罗伦萨的上层人士那样组建长期存在的积聚资本的公司。威尼斯人只注意城市的集市活动,而不会将他们的融资活动转向外地,寻找新的客户。他们从一开始就因成功而故步自封,从不对外投资。虽然威尼斯创立起第一批正式的银行,但银行家通常并不是本地的市民。威尼斯无疑是当时最发达的贸易中心,但却算不上是国际金融中心。15世纪下半叶,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扩张和威土之间的争斗,引起威尼斯的衰落。更重要的是地理大发现已使经济重心转向大西洋贸易。葡萄牙时来运转,而大西洋沿海港口城市安特卫普取代了威尼斯的地位。
三、热那亚
国际金融中心的第二次实验在热那亚进行。
热那亚始终是不折不扣的资本主义城市。热那亚时代为期仅仅70年(1557-1627年)。在这四分之三世纪里,热那亚商人兼银行家通过操纵资金和信贷得以主宰欧洲范围的支付和清算。热那亚的统治藏而不露,以至长期得不到历史学家的重视。
据法国人的一篇游记记载,热那亚人"在从摩纳哥到马萨的这段海岸沿线约有三十法里,朝米兰方向有七八法里可供发展,剩下就是一道荒瘠山丘"。热那亚在历史上还屡遭外敌。1396年臣服于法兰西国王,1463年屈从于米兰公爵,1522年被西班牙攻占,1746年遭奥地利军队洗劫。此外,它的港口直接面对公海,从而经常遭受海盗船的骚扰和劫掠。
热那亚有先天不足的弱点,城市及其属地只能依靠外部世界为生。热那亚的居民在6-8万人之间变动,加上属地的总人口在50万上下。长期以来,他们能解决日常生活问题,但却以承担巨大的风险为代价。热那亚人为别人从事制造,为别人进行航海,他们还在别人家里投资(直到18世纪,都有一半资本在世界各地投资和流转)。在别人家里,如何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利润?这是热那亚人始终需要解决的难题。热那亚曾取得过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也遭到过灭顶之灾。与市场的凶险相对应的是热那亚人的灵活、机敏、随时待命和不抱成见,具有极高的应变能力和创新精神。正是热那亚人的创新精神,我们今天才有了航海保险和巨大的股份公司。在13和14世纪,尽管存在威尼斯的竞争,有时也正因为如此,热那亚在欧洲经济世界到处争地盘,或者捷足先登,或者排斥异己。在15和16世纪,热那亚逐渐失去东方,但从15世纪初开始,热那亚人已经在北非、塞维利亚、里斯本和布鲁日站稳脚跟,完全处于领先地位,随后又到达安特卫普。直到1568年,仍是热那亚人出资推动西班牙和美洲之间颇费时日的交易。
热那亚不露声色地统治欧洲。1550-1560年间,继16世纪初的迅速高涨后,欧洲经济在发展速度放慢的同时,呈现出某种畸形。美洲白银大批运到欧洲,一方面损害了掌握中欧白银生产的德国大商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又造成黄金匮乏和金价的上涨,而黄金仍是国际贸易和汇兑支付所使用的货币。热那亚人最早懂得这一变化,他们主动代替德意志商人向西班牙国王贷款,从而控制了来自美洲的财源。热那亚城因而继安特卫普之后一跃成为欧洲的经济中心。从此开始了比14世纪佛罗伦萨更为奇特和更为现代化的试验,即在各交易会或各商埠之间的辗转传递汇票的基础上展开信贷的实践。热那亚的伟绩在于成功地从西班牙取得白银,使热那亚成为白银的重要市场,再通过威尼斯或佛罗伦萨用白银购买汇票以及签发自己的汇率,从而更能左右黄金的流通,用黄金在安特卫普向西班牙国王支付相应的款项(后者用金币向士兵发饷)。
1579年,随着皮亚琴察大交易会的出现,热那亚的信贷体系开始高速运转。这些交易会集中众多的批发交易和国际支付业务,需要安排冲帐。他们的金融活动从几方面获利:利息、利上滚利、正签与反签汇票、买卖金银铸币,债券投机等等,即使单位利润率不高,总收益也极为可观。热那亚得以左右欧洲的全部财富。热那亚的大银行家在马德里被称为"商界巨头",他们出入宫廷,为国王出谋划策,并做成大买卖。在他们下面有几百、几千个大小不等的商人遍布意大利各个城市,他们还深深扎根在西班牙经济的各个层次。热那亚人的体系于15世纪已建立。直到18世纪末,热那亚人在卡迪斯的营业额与英国、荷兰或法国同殖民地的贸易额不相上下。布罗代尔写道:"如果我的比较不太离谱的话,从各方面看,热那亚与今天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的作用相差无几"( 布罗代尔,1979,Val.3, pp.173)。
布罗代尔对热那亚取得成功的原因总结为两条:一是依靠西班牙在美洲的财富和意大利本身的财富,以及皮亚琴察商品交易会的推动。意大利在14和15世纪时曾是威尼斯的后盾,它在16世纪即是热那亚的后盾。第二个是夺取外国的经济地域。这"历来是一个城市兴旺发达的前提条件。这个独一无二的城市力图统治一个广大的体系,即使它没有这种明确的想法。类似情况反复出现,使人几乎习以为常:威尼斯侵占拜占庭;热那亚进入西班牙,佛罗伦萨进入法兰西王国,或更早地进入英国;荷兰进入路易十四的法国;英国进入印度 "(布罗代尔,1979,Val.3, pp.179)。
在自己家门外投资难免要承担风险,成功通常是暂时的。热那亚人控制西班牙财政,进而控制欧洲的财政,但为期仅60多年。1627年西班牙政府财政破产虽然没有给热那亚银行家带来灭顶之灾 ,但仍给其沉重打击。事实上,热那亚时代在1622年皮亚琴察商品交易会出故障的时候就已结束。布罗代尔推测道:"汇兑活动之所以可能必须是汇票流通的各商埠之间实现不同的贴现率,汇票在流通过程中得以增值。在1590至1595年间,各地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白银。总之由于这个原因或别的什么原因,热那亚的信贷体系终于垮台,或至少可以说,证券丧失了主宰信贷运动的权力。""也许因为意大利已不能再为热那亚的领先地位而付出代价。但大概还因为,整体欧洲经济已不能忍受信用货币同铸币数量和产品数量在流通中的比例失调。热那亚的金融结构与旧制度下的经济基础相比,显得过分复杂和过分苛求,因而当17世纪欧洲经济危机到来时,便自动土崩瓦解。"(布罗代尔,1979,Val.3, pp.184)尤其,欧洲经济重心正向北方转移,时间长达几个世纪,热那亚人停止扮演欧洲金融主宰的角色,接力棒却由阿姆斯特丹接了过去。
第二节 阿姆斯特丹的兴衰
一、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和制度条件
荷兰属于尼德兰(Netherlands)北部地区。尼德兰位于欧洲西北部,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东北部等地区。该地区曾受西班牙哈布斯堡皇朝统治。由于不堪外来势力的压制,北部七省进行资产阶级民族革命,于1581年宣布独立成为联合省共和国即荷兰共和国,后得到普遍承认。
联合省领土狭窄,土地贫瘠。路易十四的一名大使1699年解说:"一个很小的小国,海岸尽是寸草不生的沙丘;国内江河纵横。海岸及河流两岸经常发生水灾,仅适于草地生长,牧草是唯一的天然资源,当地收获的小麦和其他粮食不够养活百分之一的居民。"笛福则说,"不够用于喂养公鸡和母鸡"。当然这些议论不无夸张和讥讽。比较准确的表述是"物产不够其四分之一居民的衣食"(布罗代尔,1979)[16]。总之,这是个穷地方,出产十分有限。
由于可支配的土地太少,畜牧业和农业势必寄希望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牲畜比其他地方养得好,奶牛每天产奶达三桶之多。农业转向田园化经营,发明轮作方式,依靠施肥提高单产。而且由于粮食一半依赖进口,农业便转向最赚钱的作物:亚麻、大麻、油菜、啤酒花、烟草、植物染料等。
联合省这个小国城市化程度和组织程度很高。人口密度居欧洲之首。七省和省下面的各市(荷兰省下面就有18个市)政治上都实行分权制,拥有各自的自治权和税收制度。这些城市相互联系,各司其职,组成网络状和多层次的金字塔结构。在网络的中心或金字塔的塔顶就是阿姆斯特丹。
阿姆斯特丹的自然条件与威尼斯惊人地相似。倒灌进陆地的海水通过纵横交错的河道将城市分割成大小不一的岛屿,两个城市同样被困在一汪咸水之中。
阿姆斯特丹的崛起与荷兰各省以及尼德兰诸城市的协助或支撑分不开。
荷兰经济兼得水陆之利。早年捕鱼为国民生计之根本,而海运以及相关的(用当代最时髦的词汇表述)物流服务成为其国民经济的支柱。荷兰兴旺发达的真正工具是它拥有的船队,其数量相当于欧洲其他各国船队的总和。船只总数可达六千,总载重60万吨,船员48000人。 荷兰的造船业十分发达,其所造船只不仅成本低廉,而且以其船身坚实、载重量大和操作所需船员少的一流质量而轰动世界。阿姆斯特丹也很快成为欧洲最大、最有效率的旧船市场。
荷兰执世界海运之牛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从欧洲贫困地区获得不可或缺的补充劳动力,并从实施宗教迫害的国家和地区获得了资本和商业人才。荷兰宗教政策宽容,个人自由也随政治分权和海牙政府的软弱无力而得到加强。以致学者们得出结论:政治机器的无所作为有助于资本主义的成功,甚至是资本主义发迹的条件。移民大量涌入荷兰,部分是想来发财,但更多的是逃避十六与十七世纪各地肆虐的战乱与宗教迫害。其中不少是拥有巨额资本的商人。葡萄牙的犹太教徒对荷兰的兴旺更是作出特殊的贡献,他们带给阿姆斯特丹的恰恰是资本主义。犹太人在汇兑和交易所投机方面提供了金融技术的支持。1650年市内三分之一的居民有外国血统或者是外国人的后裔。成立于1609年的阿姆斯特丹银行,第一批存款中有一半来自尼德兰南部。
荷兰的政策无论在有利或不利的环境下都将维护商人的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商业利益高于一切,压倒一切,为宗教感情或民族感情所望尘莫及。在荷兰,商人是国王,商业利益是立国之本。当时的法国大使拉杜依勒里在一封信件(1648年3月31日)中惊呼:"赚钱是这里的人唯一的行动指针"。
二、从国际贸易中心到国际金融中心
16世纪下半叶荷兰和阿姆斯特丹迅速崛起。1554年阿姆斯特丹一跃而为当时最大的小麦集散地,不久更享有"欧洲谷仓"的名声。1560年尼德兰已将波罗的海货物运输的70%吸引过来,此后谷物与造船用材纷纷向阿姆斯特丹集中。荷兰第一次经济繁荣的发生是由于荷兰船只和商人建立了南北之间的贸易联系。北边是波罗的海以及佛兰德、德意志和法兰西工业,南边是向美洲敞开大门的塞维利亚。西班牙接受原料和制成品,荷兰人则或明或暗地把来自美洲的白银运回国内。此外西班牙击败南尼德兰,于1585年夺回安特卫普,无意中消除了阿姆斯特丹的这一竞争者,使其成为欧洲新教势力的必然集合点,同时又让美洲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此地,给阿姆斯特丹国际金融中心的崛起提供了极佳的帮助。
长期处于欧洲经济世界的中心,显然意味着要发展远程贸易,控制美洲和亚洲。17世纪上半叶,荷兰开始了全球的扩张。1602年3月20日通过原有多个公司的合并,成立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其性质相当于一家国家控股的、独享垄断的国家贸易公司)。它以一个国中之国的面貌出现,结束了远洋航行的状态,在对亚洲的商业活动从此只有一项政策、一种意志和一个领导。东印度公司以武力征服开道,与其对抗的有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还有英国人和亚洲各国商人。整个征服与扩张过程充满血腥,却又势不可挡。尼德兰人浩浩荡荡闯进胡椒、香料、药材、珍珠和丝绸的王国,几乎独吞了这些商业利益,终于凭借远东成就为世界的霸主。然而其征服美洲的扩张却以失败而告终。荷兰人在他们所到之地,只求谋取利益,不愿定居和发展当地经济。他们所犯的错误是想不以生产为基础,建造一种商业的上层建筑。也许,一口吞下印度洋、巴西森林以及非洲的一块富庶地区,已超出荷兰这个蕞尔小国的消化吸收能力。在美洲的挫败成为18世纪荷兰衰落的原因之一。
布罗代尔指出:"阿姆斯特丹的经验显然证明,任何负有高级使命的中心城市几乎以千篇一律的形式实现其领导地位。"(布罗代尔,1979,Val.3, pp.259)在阿姆斯特丹,货栈兴旺,一切都兴旺。将阿姆斯特丹比作一个商品交易会,则其功能基本得到澄清:汇集、储存、出售和倒卖全世界的货物。
荷兰人实际上是世界的运货人、贸易的中间人和欧洲的经纪人。据法国驻阿姆斯特丹领事的统计,1786年共有1504艘船到阿姆斯特丹,其中有1460艘属于荷兰,占97.1%。其次,仓储货物是荷兰的战略中心。各种资料表明,阿姆斯特丹操纵着欧洲的物价,或者说阿姆斯特丹成为欧洲商品的定价中心,其原因在于阿姆斯特丹依靠其充足的存货可随意调节商品的销售。这一仓储系统逐渐转化为垄断。这并非世界各国愿意接受,而是它们无力阻止。荷兰的仓储系统建立在互相依赖的各种贸易关系的基础之上,而所有这些贸易关系又构成各种商品一系列几乎必经的流通渠道和分销渠道。为了保持这个仓储系统,必须经常注意和努力排斥各种竞争,并使整个荷兰经济服从这个基本目标。
作为商品集散地,荷兰的这种畸形发达的职能之所以可能,仅仅在于它指导、改造和塑造其他商业职能。例如银行的职能,阿姆斯特丹银行及其仿照的典范威尼斯银行都是将一切"记在帐上"。存户通过转帐结清货款,使用一种虚拟的"银行货币",这种虚拟货币给银行带来5%-20%的收益。阿姆斯特丹没有货币发行银行,不必为贵金属的储备操心,原因是它并不需要。根据仓储的要求,必须利用迅速简便的手段,结清如潮水般涌来的大批应付款项,而不受现金暂时短缺的影响,即通过划帐途径使大部分收支互相抵消。但是阿姆斯特丹银行并不是信贷工具,存户不得透支,违者罚款。信贷对阿姆斯特丹生命攸关,荷兰人其实是整个欧洲的信贷商人,这也是他们繁荣兴旺的最大秘密。而这种信贷主要在"委托贸易"和"期票交易"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委托贸易"自古有之,不是荷兰人的发明,但它在很早和很长的时间内曾是荷兰首要的商业活动。或者荷兰批发商在国外正式委托代理人,后者执行他的指令甚至为他充当掮客;或者阿姆斯特丹的批发商扮演代理人的角色,借助信贷把要求他协助购买或出售货物的商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荷兰商人每天给予委托他们购买货物和有价证券的外国商人一笔信贷,供付款之用。这笔款子则在发货后的二三个月才能收回,因此购货人实际上可得到四个月的信贷。对于发售货物这种控制更为明显。当一名商人把一批货物发给荷兰的代理人要他以某种种售出时,代理人可给商人预付四分之一、二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三的货款,这笔预付款按一定利率计息,由出售货物的商人负担。
但是阿姆斯特丹很难保持作为商品流通枢纽的垄断地位。除了风险和资金等因素外,这种垄断建立在有关商品供求信息十分灵通的基础上。但是商品信息传播十分迅速,中心市场的贸易因而被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所代替。荷兰的贸易有所衰退,但其资金仍很充裕,并逐渐从为商品交易提供金融服务转变为在国外开展银行和投资服务,一个巨大的信贷金融市场的利益比从事货物买卖的贸易市场更为持久。
汇票在荷兰大量云集。汇票作为现金在商业中流通,并且始终比现金多一层好处,就是通过向别人转让或背书而扣除贴现率。由于当时的生产、运输和消费过程缓慢,由于广大客户和消费者只能缓慢地从自己的资产用抽出一部分购买商品所需的现金,批发商因而必须通过签发期票,实行赊销和赊购,直到用现金、商品或另一种票证偿还为止。这种方法15世纪在意大利试行,17世纪得到推广,而在18世纪则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票证竟达流通中的实际货币的4倍、5倍、8倍乃至15倍。荷兰的贸易和信贷活动依靠无数汇票的众多交叉运动而得以展开。票据必定向阿姆斯特丹集中再分散、重新集中、反复循环,就像血液随着心脏的搏动,贯穿整个欧洲的商业系统。
三、信用危机与阿姆斯特丹的衰落
荷兰的繁荣造成了资金过剩,这使荷兰反而陷入困境:向欧洲各地的商人提供信贷,仍不足以吸收全部过剩资金,荷兰于是也向近代国家放债,近代国家及其王公贵族恰好擅长耗费资金,虽然未必能如期偿还。金融业的突飞猛进究竟是正常的演变还是畸形发展?阿姆斯特丹重蹈覆辙,步热那亚后尘,抛开仓储贸易的实际利益,追求食息取利的空幻希望,甚至以其资金推动伦敦的繁荣,使伦敦在竞争中稳操胜券。布罗代尔以历史学家的智慧推测:"金融业的蓬勃高涨似乎预示着成熟阶段的到来,这是秋季即将来临的信号"( 布罗代尔,1979,Val.3, pp.272)。
18世纪末,荷兰光彩夺目的历史开始黯然失色。从18世纪70年代开始,荷兰庞大的商业系统经历了几次严重的、灾难性的危机。1763年、1772-1773年、1780-1783年,每隔10年出现一次。第一和第三次战争起了一定作用,第二次出现农业歉收。但真正动因还是信贷危机的周期反复。第一场危机紧接在七年战争(1756-1763)之后。对保持中立的荷兰而言,七年战争是个空前的商业繁荣时期,荷兰几乎包揽了全部对法贸易,特别是与非洲和美洲的贸易。荷兰为恢复往日繁荣,大肆发展信贷活动,签发新汇票、承兑和偿付到期汇票、除了转帐汇票的空前膨胀外,还有一系列的通融汇票交易。信贷终于造成证券大量流通,其数量之多超过荷兰现金的15倍。当贴现银行拒绝贴现或无力贴现时,荷兰商人处境变得极其严重,由于银根紧缩,企业和商行纷纷倒闭,危机接踵而至,影响还波及柏林、汉堡、阿尔托纳、不来梅、莱比锡和斯德哥尔摩,伦敦也受到震动。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立即陷入瘫痪。解救的办法就是注入现金。阿姆斯特丹银行一反常态,同意代客存放金锭和银锭,从而这使天然状态的贵金属立即能投入货币流通。危机总体看还是健康和有益的,清除了小投机者和实力单薄的商行,风暴过后,市场不难恢复元气。
第二次危机似乎是第一次危机的重演,只是危机的起源在伦敦而不是阿姆斯特丹。导致荷兰大投机商克利福特家族及其合伙人破产的灾难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和孟加拉的失利和股票行市的暴跌。荷兰大投机商以20%的保证金交易投机股票价格上涨,造成极大损失。危机发生后,英格兰银行立即干预,停止了对可疑证券,随后对所有证券暂停贴现的策略。这对作为货币和信贷市场的阿姆斯特丹形成严重打击。在这场危机中,伦敦作为不死鸟安然无恙穿越火焰,当火警过后,再将荷兰剩余资本作为投资吸引过来。相比较,阿姆斯特丹投资者信心深受打击,很多大商行停止信贷业,导致市场持续低迷。阿姆斯特丹已不再是中心,伦敦成为经济世界的中心。大凡一个居经济世界中心的城市,就要首先在经济体系中发动定期的地震,并且随后也最早真正复苏。当第三次危机发生时,阿姆斯特丹已不再居有领先地位。这次危机的时间较长,对荷兰经济的伤害尤深,危机还触发了第四次英荷战争。危机和战争使荷兰元气大伤,交易所变得"凄凉冷清",荷兰和阿姆斯特丹辉煌不再,渐成昨日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