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正来:学术批评抑或“逮谁批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080 次 更新时间:2013-01-26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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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 (进入专栏)  

中国法学界,严格地说是中国学术界,始终缺失的就是严肃的学术批判,也就是对知识增量具有重要意义的从知识角度的批评。而我们知道,正是通过这种有助于知识增量的学术批评,我们能够进一步洞见到此前我们认识不到、或不意识、或忽视的许多问题。

中国法学界所盛行的多是吹捧、无甚知识增量意义的所谓“书评”。在这样的“书评”中,我们所能够见到的乃是“创新”、“填补了空白”等毫无实质内容的大词,充其量也只是对书或文章的内容做些无关痛痒的介绍。当然,真正严肃认真的批评文章是不能发表的,不仅不能发表,即使发表了,也会遭到各种不应有的“待遇”。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位显赫、所谓的名人教授们还在他们之间进行着“书评交易”:你写我一篇书评,我也写一篇书评予以回报。在这种做法的示范下,导致了至少这样两个结果:一是谁都不愿意批评其他人,因为批评不仅得不到正确对待;既然这样,还不如写些吹捧之文,因为这可以使他取得同样的回报。二是这种趋势给年轻的学生们构成了我所谓的摧毁人对知识之尊重的“示范性效应”,使得他们在对知识更应持有开放和质疑态度的时候,在对知识应当培养出尊重之态度的时候,却只能去学着吹捧或“大话”那些他们本应认真对待或持有批判态度的论著。

面对这种情势,中国法学界或中国学术界出现了一种与之反动的趋势,即无甚知识根据却乱贴标签的“逮谁批谁”的趋势。毋庸置疑,我们确实需要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们所需要的并不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不对知识做认真分析和研究的“逮谁批谁”。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不仅在当下的法学界,而且也在各种网站上发现了类似于此的情形,即对所要批判的对象不做任何分析或研究,就进行简单化的批评或乱贴标签。

上述两种趋势,对于中国法学或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来说,都是不可取的,也是极不可欲的。因此,我认为,我们所需要的是在对批判对象保有基本尊重的前提下展开的从知识脉络或思维方式或论证效力或价值取向或前提建构等角度出发的学术批评。当然,此一努力的推进,不仅需要我们在学术书评方面进行切实的实践,而且也需要,甚至更需要,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并严肃地拒绝上述在中国法学界或中国社会科学界中已然处于支配地位的那两种势必动摇学术之根基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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