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成都途中,看了一篇得奖小说,是宣传爱国主义的,引起了一点有关的感想。
小说的题目,叫《雪落黄河静无声》,写两个“右派”在劳改过程中恋爱的悲剧。女的叫陶莹莹,男的叫范汉儒,前者被划为右派后,因越境潜逃被投入监狱。后者被划为右派后,没有越境潜逃被投入劳动教养。“大墙”之内接触,互相产生了爱情。虽然朝思暮想,却无法单独相见。后来两人都被释放了,并被安置在同一个地方,有可能结合而没有结合,反而突然分开了。原因呢,不是偶然的误会,也不是不可抗拒的外力的阻挠,而是男方的“爱国主义”,当范汉儒,这个中国知识分子的模范(这想必是他名字的含义),得知陶莹莹在被划为右派后曾企图越境潜逃时,就坚决赶走了她。
他追问她为什么被劳改,她说如果是杀人罪呢?他说只要改了,可以不计较。如果是流氓罪呢?只要改了,可以不计较。如果是盗窃罪呢?只要改了,也可以不计较。
“‘如果我……我’她目光悲凉地盯着我,……我是……曾经有罪于祖国的人呢?她捂起了脸,埋起了头,似乎是在等待命运的宣判。”
“‘只要不是叛国犯,我都能谅解。’我脱口而出,‘别的错误都能犯了再改,唯独对于祖国,它对于我们至高无上,我们对它不能有一次不忠,……’”
这个被称为“六点钟”(一条直线)的典范人物是这样想的:企图越境,不管在什么条件下,由于什么原因,一概等于叛国。这是不能改的,改了也是不算数的,所以“一次”也就等于永远,万劫不复。
“屈原受了那么大的冤枉,并没有离开生养他的祖国土地呀!最后,还是跳进了汩罗江,被称为千古忠魂!陶莹莹尽管五七年受了委屈,怎么能离开生养她的母亲,养育她的大地呢?这个楔子打在我们中间,我和她怎么能够继续下去呢?”
“我认为无论男人、女人都有贞操,一个炎黄儿女的最大贞操,莫过于对民族对国家的忠诚。”
“你、我、她都应当无愧于我们光荣的祖先。”
当祖国、民族、国家、炎黄儿女和光荣的祖先等这些含义不同的概念被搅在一起,一股脑儿塞给我们的时候,我简直是被弄糊涂了。特别是在小说所引用屈原的例子中,不但把这些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而且把“祖国”这一概念同特定时期特定的政治路线的概念混为一谈了。我们先来看看这个问题。
先秦时期相对独立的各诸侯国,都是中国“天下”的一部分,领域变动不居,并不存在什么国籍问题,当然也谈不上什么国家观念。“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学》)“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孟子》)。天子治天下,诸侯治国,卿大夫则治家(采邑),三者互相从属。有识之士,往往哪里能“行其道”,就到哪里去。道不行,可以“乘槎浮于海”,可以“居九夷”。所以“虽楚有材,晋实用之”。(《左传》)春秋时候就是这样了。到战国,各家朝秦暮楚,更是习以为常。小说中提到的“重耳走国”,即其一例。当时连儒家的孔丘、孟轲、荀卿,也都奔走道路,不以“去父母之邦”为非,何况屈原。屈原是楚怀王的近臣,“竭智尽忠以事其君”,“岂余身之惮殃兮,恐皇舆之败绩”。不料“忠而被谤,信而见疑”。因之愤而自杀,表现出一种“死谏”的愚忠。“文死谏,武死战”,“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这样对于某一昏君的愚忠,同我们今天对祖国的爱毫无共同之处。
楚怀王所代表的,并不是楚国,而是一个有害于楚国的政权。把怀王和楚国混为一谈,从逻辑上来说是混淆了“祖国”与“国家政权”这两个不同的的概念;从实际上来说,则无异是拉了祖国来做执政者罪恶的替罪羊。这岂不反而委屈祖国,成了不爱祖国了么?
国家政权和执政者有好有坏,不论好坏都是暂时的,但祖国永远存在。“一国亡来一国亡,六朝兴废太匆忙。”政权的更迭也许倒反而是祖国进步的必由之路。怎么能把祖国和政权混为一谈?
祖国是一种实体,不是一种观念。爱是一种情感,不是一种义务。作为实体,“祖国”不等于国家政权,而是包括土地(所谓“山河”)、文化(历史传统)、人民(所谓“父老”)、和个人经验(如儿时忆象)的总体。
实际上,祖国就是故乡。它不仅是地理概念,也是价值体系,一个地区性文化的摇篮。我们自身,我们的生活方式(包括风俗、习惯)思想方式和感受方式,我们的知识结构和认识结构,我们的亲朋交往关系,我们的幸福与苦难,回忆、梦想与憧憬,我们的价值观念以及与这个观念相对应的我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一切价值,都无不是这个摇篮的产物。所以这个摇篮——我们的祖国,既是构成我们自身的东西,也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基,我们的寄托和依傍。离开了它,我们就不会有幸福,我们就会感到空虚、孤独、生活没有意义。记得我母亲去世的时候,我感到我生活里和心灵中的许多东西都死了。祖国,也像母亲,意味着我们精神和物质生活的一切基本价值。所以我们都本能地依恋它。而这种依恋,也就是爱。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祖国存在的元素。人民的欢乐和苦难,也就是祖国的欢乐和苦难。那些使人民受苦受难的东西,也就是使祖国受苦受难的东西。如果不是在某个风雨飘摇的黄昏,有可能接到一封苍白的家书;或者在某个尘土弥漫的街口,有可能遇到一个乞食的儿童向我伸出枯瘦肮脏的小手,我简直意识不到祖国的存在。我们对祖国解放的渴望,是同我们对自己、对亲人、对广大人民幸福的憧憬联系在一起的。而这种渴望,也就是爱。
“爱”是一种情感,不是一种主义。是生长出来的,不是灌输进去的。没有强烈而持久的切身感受,就不会有深刻而执着的情感。不论是爱的情感、恨的情感,还是其它什么情感。情感总是自发的,无待于榜样的启示,或者理论的开导。唯其无待,所以真实。唯其无待,所以深刻。如果千百年前或者几万里外的某件事情有可能使我们激动起来,那只能是因为它同我们的幸福与痛苦有某种联系。爱必有对象,必有具体理由。如果对象模糊,理由抽象,爱就不是真爱。在大声疾呼的主义宣言背后,我们所看到的,只能是一种矫揉造作的、虚假的情感——没有情感。
爱的能力,属于生命力的部分,何用大声疾呼?莱蒙托夫的短诗《祖国》,只写了一些刹那间生活的细节:草原上过夜的车马,带有浮雕窗板的农家小屋,节日里深更半夜的舞蹈,以及草的绿网轻轻地掩盖着的沉睡的池塘……。正是在这些中间,我们切实地感受到了他对他的祖国的深沉而又深沉的爱。艾青一些早期的诗歌,像《北方》、《手推车》、《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也是这样,以它情感的真挚,使我们深深感动。那些偶然的细节,作为情感的表现性形式,获得了一种浩大而又深沉的内涵——那不是黄昏的炊烟,那不是原野上的小路,那是我们的民族魂。
“民族魂”、“国魂”等这些多少带有文化、心理内涵的价值词,很难严格地加以界定,所以有一种模糊性和广阔性。但不论如何,它绝不会是某种外在于我们和驾驭我们的神祗,我们不是遵循它,而是生产它。唯其如此,它才是活生生的,无处不在的。
《饮冰室集》中有一首诗:“诗界千年靡靡风,兵魂销尽国魂空,集中十九从军乐,亘古男儿一放翁。”在这首诗中“国魂”又表现为英雄主义。但是爱国,并不是英雄的专利。也可以发而为“靡靡之音”;“独自莫凭栏,无限关山,别时容易见时难!”“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在这种哭泣的调子里面,表现出来的对祖国的爱,其深沉、炽热、诚挚的程度,丝毫也不亚于“亘古男儿一放翁”。
不论表现为什么,它都是我们自身的感性精神。把它说成是驾驭我们的外在神祗或“忠”“孝”“节”“烈”(在这篇小说中叫做“贞操”)一类的行为规范,把事情安排成由于“爱国主义”,劳改中的主角不得不抛弃自己唯一的亲人,他相信“亲爱的祖国”终有一天会召唤回自己——它错怪了的儿女,但却要夺去这亲人受到“召唤”的可能,这现行的主题,不是太过于自私,太过于横蛮,也太过于残酷了吗?
迫害者可以受到原谅,被迫害者的逃跑却是不可原谅的。迫害者判她坐牢。我们的作家则判决剥夺她爱和被爱的权利。相比之下,迫害者的判决反而显得温和了。我们的作家的判决书,犹如但丁所看到的地狱之门上的题辞:“你进来的人们,放弃一切希望吧。”设想一下出狱后的陶莹莹的命运,我们不能不深深地感到困惑:为什么我们的作家——这些本应是最富于同情心和理解力的人,怎么竟然会变得如此残酷了呢?!
这不是为陶莹莹辩护。事实上,根本不存在什么“范汉儒的态度是否正确”或者“对陶莹莹应该同情还是厌恶”之类的问题。问题的这种提法本身,就是作者从之而出发的、但却又含糊不清的概念的产物。如果忠于生活和忠于自己的感受,或者如果这个概念是正确的和清晰的,那就不但不会有这类问题,而且也根本不会有范汉儒或者陶莹莹这样虚假的形象。但是我现在关心的不是文学中的某些虚假形象,而是这些虚假形象表现出来的一种真实倾向:把祖国概念同国家政权混为一谈,为极“左”路线辩护和粉饰。
“母亲打儿子,即使打错了,也还是要爱她。”!偷换概念的结果,连许多能够独立思考的人都受骗了。诗人白桦问道:“我爱祖国,但是祖国爱我吗?”问得好!但是,原谅我直说,他在这里仍然是把“祖国”的概念同国家政权的概念混为一谈了。我要问,你知道谁打了你吗?
在《论大俄罗斯人的民族自豪感》一文中,列宁写道,“献身于革命事业的大俄罗斯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在半个世纪以前说过:‘可怜的民族,奴隶的民族,上上下下都是奴隶。’大俄罗斯人中公开的和不公开的奴隶(沙皇君主制度的奴隶)是不喜欢想起这些话的。然而我们认为这是真正热爱祖国的话,是感叹大俄罗斯人民群众缺乏革命性而倾吐出来的热爱祖国的话。”
在这一点上,列宁是正确的。车尔尼雪夫斯基作为俄国人,他热爱俄国。所以他愈是希望俄国强大,也就愈是坚决地同妨碍俄国强大的东西作斗争。爱之至深,则不觉言之至切。由其言之至切,亦可见其爱之至深。这样的人愈是众多,一个民族也就愈是伟大和不可征服。
与之相反,奴隶主义必然和爱国主义相背驰。奴隶没有祖国(马克思说:工人没有祖国。他指的是垄断资本压榨下的工人,他们形同奴隶),我们的祖国,我们的人民,都不需要任何奴隶主义,只有极“左”路线才需要奴隶主义。在上引同一文章中,列宁又指出:
“我们满怀着民族自豪感,正因为这样,我们特别痛恨自己奴隶般的过去,……和奴隶般的现在。……一个人决不因为自己生下来就是奴隶而有任何罪过;但是,如果身为奴隶,不但不去追求自己的自由,还为自己的奴隶地位而辩护和粉饰……那就是理应受到憎恨,鄙视和厌弃的下贱奴才了。”(按:不幸的是,列宁缔造的“新世界”,又以新的、更加光辉的理由重建了他曾经高声反对过、更为马克思恩格斯深恶痛绝的东西。如果马恩地下有知,该作何感想啊!!!)
所以,我说,我们的文学家,艺术家,如果一定要参加“爱国主义教育运动”的话,那么第一步首先是反对奴隶主义。
“愿将忧国泪,来演丽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