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种普遍的观点,就是认为大城市之所以越长越大,完全是经济规律在起作用,通过规划来调控城市的规模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所以,当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对大中小城市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即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时,迅即招来了许多学者和媒体的质疑。
北上广深这样特大城市的畸形生长不仅与市场有关,也与政府资源人为配置的不均等有关。故中国城市的合理发展,首先政府要消除人为的资源分配不均。除此之外,从经济学理论看,市场的力量很重要,但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城市病不仅有计划的因素,也可能是典型的市场失灵,有市场失灵就需要政府来调节,而规划就是政府调节市场的一种手段。
为什么政府的规划一再失灵?笔者以为,不是规划没有作用,而是规划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回过头来再看看国务院提出的“差别化落户政策”,如果仍然与以往一样,规划只停留于纸面而缺乏有效的配套改革措施,那么,到头来这一政策恐怕也还会沦为政府的一厢情愿而已。那么,到底需要哪些配套措施呢?
第一,要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现有政策下,公共服务的筹资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小城市公共财政收入少,公共服务水平自然无法与大城市相提并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凭什么要选择在小城镇落户?所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仅要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在城市与城市之间,特别是大城市和小城市之间也要均等化。可行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提高公共服务的统筹层次,比如养老、医疗、教育等问题,最好实行全国统筹。
第二,要做好产业布局。在经济发展模式上,过去的几十年,中国讲究“县际竞争”,大城市有丰厚的财力,可以对大企业实行巨额财政补贴,其结果就是大城市的产业越来越强,而小城市无法与其抗衡,就容易进入恶性循环。时至今日,我们应该对“县际竞争”的“招商引资”模式进行反思,政府要对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功能定位。
第三,要处理好小城市与大城市的关系。我们现在在城市发展思维上有一个很大的误区,就是老把中小城市的发展与大城市的发展切割开来,以为只要把更多资源、更多资金给了中小城镇,它就发展起来了。这是错误的,事实证明,脱离了大城市,小城镇的发展就没有了动力源。所以,最重要的是推进包括诸如社会保障制度的打通和公共服务的接轨,比如建设大城市与周边小城市之间的高铁或高速路连接,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跨区域覆盖等等。
第四,要处理好“逆城市化”问题。如果一个北京市民想把户口迁到武汉或者迁到农村怎么办?按照现在的政策,这种想法的实现很难。市民要把户口迁到武汉,按理说这既符合资源自由配置的经济原则,也符合国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规划要求,是应该提倡的。但是这里存在两个障碍:一是武汉未必愿意,因为武汉更希望对进入人口进行筛选;二是市民本人也不一定愿意,因为他要考虑各种养老、医疗、子女入学能不能顺利迁移到武汉。而城里人要想到农村生活,恐怕会更难。因为现在政策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不能卖给城镇居民,既不能自己盖房,又不能买房,城里人到农村去住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