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增长放缓,中国财政收入增速也开始了大幅回调。
财政部刚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3.5万亿元,同比增长9.3%,继去年上半年之后增幅再次跌入个位数。而且增幅逐月回落,1- 3月增幅分别为13%、8.2%、5.2%,3月份仅5.2%的增幅创20年来的新低。从财政收入走势看,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以及去年下半年收入基数逐步提高等因素影响,预计后几个月全国财政收入增长态势更不容乐观。
这就带来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收入增速大幅下滑,“稳增长”的财政支出从哪里来?
众所周知的是,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当前中国经济正面临一个两难抉择:继续刺激可能会带来更严重的产能过剩,阻碍中国经济转型,不刺激又可能会影响财政收入与就业,危及社会稳定。
有没有突破困境的好办法?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经给过我们建议,他认为中国政府仍可以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只是投资的方向需要改变。其一,中国可以将更多的资源投向医疗、教育和公共基础设施;其二,可以加大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投入,比如研发、环境保护和推进城镇化。其核心目标就是确保城市的宜居性、环境上和经济上的可持续性,提高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斯蒂格利茨强调,“中国当前很多问题都是由于市场管得过多而政府管得过少。换句话说,虽然政府的确做了一些它不应该做的事,但也有很多应该它做的事没有做”。简单来说,斯蒂格利茨的建议就是让政府减少经济性投入,同时增加公共服务性投入,这样既可以避免过度干预经济造成产能过剩,又能因为增加公共服务性投入拉动内需。
那么,这一建议真的可行吗?
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谈谈中国的税制结构。税收来源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在中国,直接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等少量的财产税,间接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初步统计,中国直接税比例大致占三分之一,而间接税比例占三分之二。与此相反,世界上发达国家大部分以直接税为主,比例一般都超过60%,美国直接税比例更是高达80%左右。倒不是说直接税比例越高越好,但由于间接税采取的是“雁过拔毛”征税模式,缴税的多少取决于企业的营业流水多少,而不是企业的利润好坏,从宏观上来看,就是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即时经济流量而不是累计经济存量。
这种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会产生一个显著的负效应,即政府税收收入与宏观经济表现容易“同步共振”。外在的表现就是,越是在政府急需钱的经济下行期,税收收入就越会大幅下滑。所以,在经济下行期,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喜欢加大经济建设性投资,这样保GD P的同时还保税收收入。对财税部门而言,在经济下行期往往喜欢以“挖地三尺”式的强化征管,或者收过头税来代替本应对企业采取的减税政策。而地方政府则甚至可能“堤内损失堤外补”,税收不行就多收费,或者把目光转向土地收入,反正财政收入不能减。如此带来的后果有三个:第一,政府投资公共服务的意愿不高,因为此举虽有利于提高国民福祉,但不利于增加税收收入;第二,为保财政收入,在经济下行期企业包含“税外费”在内的实际负担很可能不降反升;第三,政府难以抑制卖地的冲动。
因此,在经济下行期,如何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就显得格外重要,但现有的税制结构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这就需要加快税制改革。其核心要点就是提高直接税比重,做大经济存量对税收收入的贡献。斯蒂格利茨其实也给出了几乎一致的答案:“中国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卖地来获得财政收入是经济中各种扭曲脱节以及大量腐败的根源。实际上,政府应该征收环境税、更为累进的收入税,包括资本利得税以及房产税来提高财政收入”。
只是当前社会上有一个误区,只要提到增设新税种,或者提高某个税率,媒体和民众大多都是蜂拥而上地反对。比如,近些年讨论的资本利得税、遗产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舆论趋势大抵如此,这是非常错误的。以个人所得税改革为例,现有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很多人嫌太低,主张上调到5000元或者更高,甚至还有人主张干脆上调到1万元。其实现实情况是,全国缴纳个税的人数还不到3000万,占工薪阶层人数的比例还不到8%,不管是提高起征点,还是降低个税税率,受益的都是相对富裕的少部分人,真正的普通老百姓和穷人是吃亏的。资本利得税、遗产税、房产税就更是如此,征的都是富人的税,涉及到的人也很少,普通老百姓有什么理由反对呢?我想这其中的原因有二:一是间接税是价内税,在现有税制下,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中承担了大部分税负却毫不知情;二是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少话语权,对税制改革的新动向该反对还是赞成往往被小部分社会精英所主导。
所以说,中国的税制改革也受到既得利益者的掣肘,但在中国经济整体下行的倒逼之下,这又何尝不是一次大好机会呢?(作者系经济学家)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