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蛟:基层民主发展中的几个理论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49 次 更新时间:2014-10-17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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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蛟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已经充分验证这一论断的正确性。毋庸讳言,在不影响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要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大国推动政治发展,发展民主自然是各项政治发展工程的重中之重。时至今日,以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各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基石,在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过程中形成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引导下,我国已经建立起并在不断完善一套体系完备、内容充实且蕴含着巨大发展潜力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基层民主的进步无疑是中国特色民主发展的一大亮点。在此,笔者希望在思考当代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几个理论问题的过程中,探讨基层民主政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本关系。

一、认识基层民主发展对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意义

基层民主作为党领导下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和监督基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公共性事务的基本形式,是直接关涉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的民主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础性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题中之义,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去考量基层民主的发展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事业产生的积极影响。

第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基层民主基本上解决了社会主义民主在基层社会的实践问题。众所周知,仅仅具有宪法、基本政治制度等国家制度层面的民主,难以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所具有的广泛性、真实性等本质特征。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型政治共同体内,任何未经由基层民主制度形式桥梁转化为直接的权利保障和充实实践的制度性规定都可能沦为一纸空文,进而损害基层群众对于民主政治发展整体的信心。与资本主义民主相比,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优势就在于关注和解决那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具体权利的问题,而不是将民主简化和异化为一种定期选举代议机构和国家领导人的程序性工具。就此而言,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无疑在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其体系中体现参与性和平等性原则的内容也将有助于在国家层面的民主与基层社会间建立起密不可分的联系,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单纯的选举和代议过程中出现的不民主、反民主因素的消极影响,弥补宏观领域的民主制度与基层社会民主实践条件和需求间不尽吻合的缺憾,进而推动前者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阶段性需要,不断微调自新,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的生机和活力。此外,遵循法治原则、重视程序价值的基层民主发展还将有利于在民主前冠以法治的前缀,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必要的法治前提。

第二,基层民主发展的积极意义不仅限于政治生活领域,也广泛地辐射到经济、社会、文化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领域。政治发展从来就不是一个孤立的进程,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也决不可以用决定与被决定的简单判断所能概括。从本质上看,当代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是基层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内的权利需求在政治领域中的自然反映,也是经济社会结构不断发展变迁的必然后果,由此决定了基层民主建设的成效将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和进步,且这种成效也能根据基层群众对自身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权利是否得到相应维护的切身观感而获得检验。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等巩固民主制度基础,充实民主实现形式等政治领域内的改革,大量源于社会经济领域的权益冲突与矛盾问题被以民主的方式予以化解,其结果就是一方面基层民主的不断发展对于保持经济社会文化的持续繁荣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发展变迁又为基层民主的进步创造了物质条件和心理文化等保障,同时还以新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需求的形式对基层民主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总之,当代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已经完全不同于那种过度关注于争取保护纯政治领域权利的时期,而是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迁确立了休戚相关的紧密关系,这也是使基层民主发展始终保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健康轨道的主因所在。

第三,基层民主的发展还将有利于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作为一个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她在推动民主发展方面并不以实现了保障宪法、完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运行等国家制度层面的民主为满足,而是要以自上而下推动的形式与基层社会自下而上的需求形成良性互动,让民主政治的积极效益能真正惠及最广大基层群众。改革开放以来基层民主的实践充分证明,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法治、有序轨道健康发展的基层民主政治,不但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和执政基础,反而可以推动各级党组织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执政兴党的新规律,去思考如何让基层切身体会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质的优越性,从而赢得广大群众对于党的衷心拥护支持。在基层民主发展的实践中,各级党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策运行模式中那些不适应于发展需要的成分得到调整,公共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得到提高,不仅使政策处理系统保持通畅运行成为常态,从而确实地为改善基层群众生活水平服务,而且也将培养基层群众、组织一种以民主的方式参与到利益博弈、妥协中去的行为共识,让社会大众对通过合法有序的渠道参与政治生活始终保持信心,在和谐社会的土壤上培育出以民主促稳定、以稳定保民主的基层民主发展硕果。

二、把握当代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规律

任何政治体系内的民主实践都是民主建设普遍性与特殊性规律的有机统一。立足于基层民主实践经验的基础来概括和把握当代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规律,才是确保基层民主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具体而言,当代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独特性至少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基层民主政治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决定了基层民主的发展动力的多元性。在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仍处在变革中且不尽合理的社会结构的前提下,中国的民主发展不应该也不可能实行那种"让一部分人先民主起来"的模式。在不断觉醒的权益意识的引导下,包括基层群众个体、基层社会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乃至于基层政权组织等都纷纷参与到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中。从宏观的角度看,来自组织与来自个体的,来自农村与来自城镇的,来自经济组织与来自社会公共组织的参与主体,其利益诉求目标、意愿表达方式、组织规模能力等都不尽相同,这就决定了当代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动力表现为自上而下的主导推动动力与自下而上的积极参与动力相结合,表现为来自选举代议代表的制度基础动力与来自参与协商博弈的政策过程动力相结合。这种发展动力的多元特征,不仅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主体广泛的本质,而且也符合多元社会条件下基层民主政治稳定和持续发展的一般规律,因而也要求基层民主的参与者和研究者在规划任何权利分配方案或得出任何理论论断时都必须充分考虑到广泛性与多元性的基本前提。

第二,基层民主目标体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基层民主内容形式的丰富性。除却那些纯政治价值领域的判断,我们不难发现,基层民主政治首先表现为一种利益保障和平衡机制,它之所以能够引发众多参与者和研究者的高度热情,是与其既直接关系民生、又兼容不同参与主体多元需求的特征分不开的。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目标体系中涵盖了从看似琐细的具体经济社会权益保障到超越管制思路,摸索多元社会中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再到培养公民的民主精神与行为习惯,重塑民主发展的社会结构与政治文化这样跨度很大的领域,涉及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内民主、基层党内民主、基层经济社会组织内民主等丰富的层次,这也就相应决定了,基层民主的政治发展既要得到相关民主制度和法律的基本保障,从而体现为一种具有相当刚性的制度民主,又要充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革需要,保持适当的弹性,不断摸索适应于特定地区、特定时期、特定问题的新民主形式。在当代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中,选举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与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等相互配合,使基层民主具备了最活跃的发展因素,从而避免了那种过度依赖民主的制度法律资源而导致普通公民对民主政治丧失兴趣、敬而远之的民主政治发展困局的出现。

第三,基层民主发展的渐进性与系统性决定了基层民主指向性质的非颠覆性。自下而上产生的民主发展需求在无法得到主导政治过程的阶层或集团主动有效回应的情况下,往往会随之转化为具有激烈对抗性质的颠覆性力量,这是许多后发现代化国家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顾虑和现实问题。正是因为充分认识到民主建设不是一个可以一蹴而就的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认识到民主建设不能独立和超越于相应的经济社会条件,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建设才首先就明确了不以牺牲政治社会稳定、不以牺牲经济持续发展为代价,审慎稳妥、循序渐进地改革推进的渐进发展道路。同时,其系统性体现在其具备的以选举民主为底线,以制度民主为保障,以参与民主为主要形式的完整体系。在以上两方面特征的规定性下,人们也自然更关注以基层民主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善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整合、拓宽体制内利益表达和协商渠道等巩固政治稳定的正向作用,从而最大限度上抑制基层民主实践中对抗性的烈度。因此,在当代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过程中,尽管也不时会出现对具体问题解释和解决思路的差异与碰撞,但从总体而言,这并不影响基层民主实践作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的建设性而非颠覆性力量的性质。

三、从政治发展的宏观视角思考基层民主的未来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事业中,基层民主的发展是民主进步的一条重要路径,也是当代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主要特色之一。从实践效果上看,基层民主政治的蓬勃发展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本质特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减少了民主进步的社会代价。但民主建设的复杂性、长期性又决定了我们不应当以现阶段取得的成就为满足,也不应当把发展基层民主的思路禁锢在基层民主实践本身的框架内,而是要站在政治发展全局的高度上思考基层民主的未来。唯其如此,基层民主建设才可能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保持继续自新推进的动力和拓展空间。在此,至少有以下几个主要问题是值得基层民主的参与者和研究者充分注意的:

第一,既要肯定基层民主对于民主政治建设本身的意义,又不应忽略其对于社会治理改革等的重大价值。就基层民主发展的积极意义而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创造条件自然是其首要价值,但与此同时,在当代中国业已告别以一元主体为中心、主要实行管制原则的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开始转向更多体现参与和服务原则的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条件下,基层民主发展在社会治理改革中的地位也同样是不容忽视的。当代多元社会发展的趋势表现为要求尽量降低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社会事务中消极方面的影响,同时相应地提高社会自主性与独立性,逐步加强社会自我管理、自我协调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依靠由法治原则保障的民主机制来调整利益分配格局,这正是基层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必然后果之一。在实践中,基层民主的发展也往往是与社会治理改革同步推进的,而并不表现为前者对后者的替代。因此,在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完全有必要超越纯粹的民主问题领域来思考基层民主的未来,不应以保证特定民主指标实现为借口无视基层民主对于其他领域政治发展问题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这是政治发展指标平衡实现的必要条件,也是使基层民主发展以实效赢得各方信赖、减少自身发展阻力的必要条件。

第二,既要看到基层民主发展的积极影响,又不应过分夸大其作用。当前,基层民主在当今中国政治发展规划中稳居一席之地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但民主政治的发展从来就不能依靠一条腿走路。如果得不到来自国家制度层面的民主政治制度的有力支持,及时有效地得到法律法规的确认保障,基层民主发展的一切成果就可能都难免于昙花一现的命运。因此,在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蓝图中,将基层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民主、党内民主等的对立物或替代物显然是不智之举。同时,基层民主发展实践中也面临着种种负面问题的考验,如城乡基层选举中出现的特殊利益集团、家族等操纵选举,基层组织个人过分强调局部短期的利益而不服从宏观调控大局等。由此可见,在民主政治的体系中,基层民主是一种更具"初级"特征的民主,并不能代替更高层次的民主,更何况即使是这种较低层次的民主政治,其发展现状也远谈不上达到了完善的程度,要依靠它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动力,显然超出了其能力负载的极限。

第三,既要看到基层民主发展的光明前景,又要充分重视政治发展的其他方面与其互动制约的关系。基层民主的发展之路从来不是一条坦途,那种希冀民主一推行就万事无忧的过分乐观主义者注定是要接受现实严厉的批判的。当然,那些一遇到现实困难就产生畏难情绪,甚至质疑基层民主本身价值的悲观主义者也同样是不可取的。在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发展主要还是依靠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的,就其动力和发展路径的多元性来看,基层民主政治发展也远不是一个自为的过程。因此,基层民主继续推进、健康发展的希望就在于紧密结合政治发展其他领域的内容而不是孤立地思考基层民主发展问题。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迁、行政体制和治理模式改革、公民素质的提高等,都既是基层民主发展的后果,又反过来作为相关资源条件制约着推进基层民主的可能政策选项及其发展水平。在沿着"思考-实践-创造-反思"这一循序渐进的路径提升基层民主发展水平的过程中,我们并无任何现成经验可循,但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只要始终坚持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大局中思考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发展问题,我们就一定能不断积累经验,更准确地把握基层民主建设规律,开创出一条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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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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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重庆社会科学》2010年9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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