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柏铨: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论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7 次 更新时间:2014-10-14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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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柏铨  

【内容摘要】新闻现实理论问题,是由当前的新闻实践所提出的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它具有前沿的性质。本文将这些问题分成三类进行考察:第一类,新闻传媒被推向市场以后所引发的各种理论问题。第二类,新闻传媒日常运作中需要研究的现实理论问题。第三类,第四媒体崛起以后需要研究的新闻现实理论问题。全文为进一步的理论探讨提供了基本观点和大致框架。

【关键词】新闻 现实理论问题 研究

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是新闻理论研究的一个分支。它所研究的是与新闻实践的最新发展密切联系、贴得很紧和现实性极强的一部分理论问题。对于这一类问题,单篇的研究论文时可见到,但鲜有系统研究的著述。

在我国的整个新闻理论研究中,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无疑是一个薄弱环节。说它是薄弱环节,主要理由是:学界对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的理论研究颇显被动。由生生不息、不断发展的新闻实践所提出的问题,新闻理论研究工作者往往未能及时地作出有相当理论高度的和富于说服力的回答。而在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领域,能用来有效地指导、影响当前和未来的新闻实践的成果,也并未达到人们的期望值。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新闻业在发展中碰到了前所未遇的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来自于外部条件,有些则来自于其自身)。这些现实问题都亟待从理论上加以思考和回答。而在以往的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中,经过努力虽然也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但总体情况是:诠释性工作占的成分比较多,而学术研究意义上的研究性工作相对较少;纯理论的演绎、阐发比较多,对现实问题的近距离的研究相对比较少;经验、体会层次的文章比较多,包含着冷静深刻的思考的文章相对比较少;零敲碎打的研究比较多,系统性的研究相对比较少。因此,研究现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对新闻现实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诸多有利的条件,也有很大的难度。有利条件有:首先,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新闻工作高度重视。江泽民总书记近几年来对新闻工作曾作过多次讲话。江总书记的每一次讲话,都及时地从全党全国的大局出发,针对新闻工作的现实情况,高瞻远瞩地作出了指示。这是我们进行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同时也是从事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的最大的有利条件。其次,国内从事新闻理论研究的人员,大都素质较高、学养颇深,较为关注新闻现实理论问题,且都有着较为深入的思考。再次,改革开放以来,新闻业内新的现象、新的事物、新的实践层出不穷,这就给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提供了异彩纷呈、极为丰富的内容和对象。从而从一个方面呼唤和推动着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的展开。最后,宽松的政治环境和学术环境,也十分有利于对新闻现实理论问题展开研究。

但是,毋庸讳言,对新闻现实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又具有相当的难度。困难之一:研究者需对新闻事业的发展进行近距离跟踪和宏观把握,这谈何容易?研究者在不具备与研究对象拉开时间距离的条件下,要对此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阐述,并探索现象背后的带规律性的东西,这绝非易事。困难之二:某些新闻现实理论问题颇为敏感(但发展了的新闻实践又迫切需要从学理方面加以研究),而要准确地把握分寸也有相当的难度。困难之三:在研究者中似乎存在着一种误区,即以为搬出以往的理论,就足以解决一切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然而,实际上,近年来新闻实践中的许多内容是前所未有的。我们需要在坚持新闻理论精髓的前提下,思考探索当前所遇到的新的问题。困难之四:本论纲所说的新闻现实理论问题,是指我国的新闻实践向新闻理论界提出的各种现实问题。对于这样一个命题,国外的研究者和国内的前辈学者以往很少涉猎。从这点上说,国际上和国内前辈学者那里可供参考与借鉴的成果很少。可见,进行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其难度是客观存在的。

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所面对的,是从当前新闻实践中提出来的问题,具有前沿的性质。研究所涉及的内容,既是来自实践的问题,同时本身又是学术问题。对这些问题展开研究,可以体现双重价值:用于指导实践的很强的应用价值:具有一定高度的学术价值。如果这项研究工作完成得好,将对新闻实践产生直接的指导作用;而对于丰富新闻理论宝库,无疑也将产生积极的意义。

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研究,内容十分丰富。为了有利于研究的展开,我将它归纳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新闻传媒被推向市场以后所引发的各种理论问题。

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后,新闻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毫无疑问,在今天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新闻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仍然不失真理的光辉,仍然是完全正确的,仍然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但如果不是根据社会生活和新闻实践的变化发展,丰富和调整新闻理论的内容,而是一味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新闻理论、新闻观念,则将无法解释生机蓬勃、纷繁复杂的新闻实践内容,并可能阻碍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研究者就市场经济与新闻事业的关系这一母题,围绕新闻传媒被推向市场以后所出现的各种新闻理论问题进行了探索。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但需进一步加以思考和回答的新闻现实理论问题仍然比较多。许多问题似乎仍有继续深入探讨的必要。这些问题是:

1.经济体制转换与对新闻观念更新的审视。

前些年,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新闻观念已适时地进行过更新。新闻传媒的功能由单一的宣传(思想灌输)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新闻从业人员的信息观念、受众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得到普遍增强;原先的媒体本位已逐渐向受众本位转变。新闻观念的更新,在新闻事业完成新的历史时期党和政府所托付的任务的过程中,功莫大矣!但是,新闻观念更新难免泥沙俱下。对西方的新闻观念丝毫不加改造,原封不动地照搬照抄,这样更新观念显然不妥。将以往几十年中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归为观念更新的对象,这也是很不恰当的。比如,深入基层采访,从新闻源、从第一现场获取鲜活的第一手材料,被讥为跟不上趟;有的新闻工作者单纯依靠远距离电话采访,是"遥听"、"遥望",是"雾中观花";不仅不"下马观花",就连"走马看花"也不屑于搞--如果新闻观念更新的结果是这个样子,那有谈何新闻精品?至于说新闻传媒的功能,如果将此局限于单一的宣传功能,这显然不当;但倘若对其遵循新闻规律达到宣传的效果的功能取一概否认和摒斥的态度,则可能又进入了另一种误区。当然,如下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持这种观点者认为,以往的新闻观念一切都对;不是新闻观念需要更新,而是新闻实践必须退回到与以往的新闻观念相吻合的轨道上去;如果更新新闻观念,就必然背离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可见,在新闻观念要不要更新,哪些新闻观念必须恪守,哪些新闻观念必须更新等一系列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往往是大相径庭的。因此,现在的问题是:在拉开了一段时间距离以后,有条件也有必要站到更高的立点上,对若干年来对新闻观念所作的更新,进行一番理性的审视和厘定,从而认可以往的新闻观念中那些确实应当更新的内容,确认其中不容分说无可更动的部分,分辨并剔除观念更新中存有的某些偏颇之处。

2.走向市场以后的新闻传媒与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

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前无古人的宏大工程,是由我们党自己领导完成的。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原则,在今天条件下仍然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原则,仍然是指引中国未来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在经济体制转换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原则问题上,认识不能有丝毫的动摇。但与此同时,我们又不能不看到如下两点:一是中国共产党的党性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历史时期,党性原则的内容中既有一以贯之、始终不变的部分,又有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而变化的部分。二是经济体制的转换毕竟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基本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经济基础范畴内所发生的最大的和最深刻的变革。"市场"与"市场经济",这样一类原先与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很难联系在一起(甚至格格不入)的概念,现在已经理所当然地进入了中国共产党党性的内容层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党性,也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见,中国共产党党性原则的内容确实是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而丰富的。另一方面,原先人们所理解的中国共产党党性原则中的部分内容,由于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吻合,也就无可避免地成了调整的内容。再就新闻事业而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新闻传媒程度不等地走向市场以后,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无疑必须继续理直气壮地坚持(关于这一点,人们强调得还是比较多的)。但是,人们对这样一些问题似乎还缺乏深入的探索和思考: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坚持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到底有没有不同,在哪些方面应有所不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坚持新闻事业党性原则中的哪些精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对我们以前所理解的新闻事业党性原则中哪一些与时代发展不相吻合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这项工作极为重要,也极为严肃,需要审慎地进行。但从总体上说,它并没有得到研究者们和新闻业内人士的足够重视。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往往语焉不详,只到"坚持新闻事业党性原则"为止。如此而已。

3.新闻规律与市场规律的相融和相斥。

新闻传媒必须遵循新闻规律,这已是业内人士的共识。但是,认识是一回事,而要将认识化为一种自觉的行动并落到实处,这往往又是一回事。光是新闻传媒按新闻规律(包括新闻受外部条件制约的规律和新闻内在规律(注:请参见拙作《党报与新闻规律》,《新闻界》1997年第2期;《论新闻活动的内在规律》,《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运作,这一问题就很值得新闻理论界进行长期的深入的研究。但这毕竟不是新闻现实理论问题。理在迫切需要研究的是这样一个问题:新闻传媒程度不等地走向市场以后,由原先的仅受新闻规律制约,到受新闻规律与市场规律的双重制约。从不同角度作用于新闻传媒的这两种规律,既有相吻、相融之处,又有相斥、相悖之处。那么,两者的相吻、相融之处存在于哪些地方?相斥、相悖之处又体现在何处?能否使同时制约新闻传媒的两种规律,相吻、相融的部分被调谐到最大,相斥、相悖的部分被压缩到最小?我想,这些现实问题在理论上倘能得到科学的阐述,新闻传媒就会着意自觉寻找两种规律的契合点、交叉点,其运作也就可望达到最佳状态。随着新闻传媒的更加市场化,这一问题将变得越来越突出。可是反观现实,一部分新闻传媒,要么是对新闻规律缺乏足够的重视,要么是将市场规律置于脑后,甚至是对两种规律都采取了漠视的态度。诚然,它们也在左冲右突,但其效果可想而知。

4.市场经济与新闻产业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传媒中的各级党报、电台、电视台,无疑仍然必须发挥工具和喉舌的职能,其他媒体也都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神圣的责任。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由市场经济体制所决定,新闻传媒在自己的运作过程中已呈现出产业化的趋势。现在急迫需要研究的问题主要有:第一,对新闻产业的有效管理问题。"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现已成为新闻业内大多数人的共识。在这一方面,似乎已经没有多大问题。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对于具有"事业性质"的单位,用对企业单位的方法进行管理,其中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事业性质"决定了新闻传媒不必考虑或者说主要不必考虑来自市场的要求,如果是党报的话,它理所当然地必须是党的一个工作部门(无疑包括获得稳定的经费支持)。而"企业性质",则要求新闻传媒必须十分重视经济效益并将此作为自己的生命线。因此,对具有"事业性质"的新闻传媒实施"企业管理",这决非易事。再则,"事业性质,企业管理"与"企业性质,企业管理",在管理方面有诸多不同之处和特殊之处,这也是再清楚不过的事情。探讨对新闻传媒进行事业化和企业化双重管理的问题,可谓任重道远。第二,新闻产业的科学经营问题。既然新闻传媒有必须作为产业进行管理的部分,那么也就有一个科学地进行经营的问题。以报业经营为例,就有一系列问题有待研讨。比如发行量问题。报纸发行量过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无限制地增加发行量,也未必就能造成最佳经济效益。那么,能给报纸带来最大经济效益(投入、产出比最高)的发行量究竟应当如何确定呢?这有待于综合运用传播学、市场学、货币投资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加以研究。又比如,在报纸上,广告离不开新闻(新闻具有较高的受关注度,且应以独家报道居多);而新闻又离不开广告(没有广告收入的支撑,报纸将难以为继)。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新闻和广告是报业的两翼。那么,在具体某一种报纸上,新闻和广告的版面各占多大的比例较为恰当?这是一个需要通过市场调研,作出量化分析后妥善解决的问题。第三,新闻产业集团的组建和运行。自从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问世以来,报业集团化方兴未艾。这体现了一种历史的进步,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的报业集团主要有两种组建方式:一是靠自身成长发育,条件成熟以后组建成报业集团;二是实行强强联合,由两个报纸媒介实体组合成联合舰队式的报业集团(例如上海的文汇、新民报业集团)。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还会有第三种模式:由报纸媒体与广播、电视媒体组合而成的新闻产业集团。在多种模式并存的情况下,简单地判断孰优孰劣,这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但是就每一种模式分析其利弊得失,对不同的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这恐怕不是毫无价值的。新闻产业集团有一个最优组合和最佳规模效应问题。那么,什么样的组合才是最优组合?达到多大的规模才能形成最佳效应?这些问题也理应花大力气去进行研究。还有,在新闻产业集团内部,媒体(报纸或者广电)的主业--新闻业--与其他产业的关系应当如何处理?是突出这一主业,还是淡化这一主业,这也是一个很重要、很现实的问题。在新闻媒体产业化方面,国外有不少可供借鉴的经验。对这些经验进行研究,并从中汲取有价值的东西,也需要我们做扎扎实实的工作。

第二部分,新闻传媒日常运作中需要研究的现实理论问题。

这部分内容,与经济体制的转换没有直接的关系,然而却是近年来新闻事业主管部门、新闻传媒以及新闻从业人员一直致力于解决的问题。属于这一层面的问题主要有:

1.遵循新闻规律与实施正确的新闻舆论引导。

强调新闻舆论引导,也就是强调新闻舆论必须体现正确的导向。"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对于新闻传媒来说,导向正确才能对社会、对历史、对人民产生积极作用,才有其存在价值;导向错误,于社会、于公众构成危害,那就一切无从谈起。近年来,新闻理论界关于新闻舆论引导问题的研究成果颇丰。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陈力丹研究员所发表的这方面的系列论文(注:这批文章刊载于《新闻大学》、《新闻界》、《现代传播》等刊物。)。笔者想要着重指出的是:有着正确导向的新闻传媒,如果忽视、违背新闻规律,那么,正确的导向也就难以有效地发生作用。现在的情况是:新闻传媒和业内人士,对新闻舆论导向普遍比较重视(当然,新闻媒体的导向错误也仍然屡有发生);但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对如何遵循新闻规律、提高新闻作品的质量的研究,显得稍嫌不够。有的省级党报专辟一个版面,用来固定地刊发各类党政公文,专版甚至以"文件"冠名。有的媒体所刊播的新闻,导向毫无问题,但是面目可憎,拒人于千里之外。我认为,对导向正确而又属于"党八股"的新闻传媒和新闻作品,决无可以特别地予以原谅之理。要努力探索坚持正确的导向与遵循新闻内在规律之间的关系,区分体现正确的导向且符合新闻规律的引导方式,与体现正确的导向而违背新闻规律的引导方式之间的差别,探讨凭借新闻规律达到最佳引导效果的途径。进一步的研究将对以下两种偏颇作出深入的理性分析:一是体现了正确的舆论导向然而又并不合乎新闻规律;二是合乎新闻规律却又并未体现正确的舆论导向。应当努力寻找达到实施正确的新闻舆论引导与遵循新闻规律的和谐统一。在研究过程中,还有必要进行两种类型的个案分析:一是坚持正确导向和遵循新闻规律方面的成功典型;二是坚持正确导向但不合新闻规律因而失败的典型。而个案分析,又应当是建立在较大规模的受众调查的基础之上的。

2.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研究。

包括新闻舆论监督在内的舆论监督,与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一起,构成了我国现行的监督体系。它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近一两年来,新闻舆论监督成了新闻理论研究中的热点,许多新闻期刊都发表过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文章。现在需要研究的,不是要不要进行新闻舆论监督的问题,而是如何才能在研究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性方面有所推进的问题。

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性,是与其准确性紧密相联的。批评报道失实,纵使有良好的初衷,也会造成"误伤"。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又是与批评、与监督分寸的把握密不可分的。在这个问题上,可说是"过犹不及"。倘若"不及",不能点在"穴位"上,击中要害处,则解决不了问题;倘若"过"了,则可能形成严重伤害。因此,"过"的和"不及"的新闻舆论监督,都不可能是有效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性,与其他因素的介入也是分不开的。认为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无所作为,这是没有根据的;但如果认为新闻媒体可以包打天下、解决一切问题,似乎也有失偏颇。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往往是善于巧妙地"借力"的舆论监督。

首先是借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机构的力,争取它们的支持。就总体情况而言,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机构对舆论监督是支持的。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舆论监督的大力倡导,朱总理对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勉励,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有效的舆论监督离不开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舆论监督所揭露的问题的最终解决,也离不开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其次是借社会公众之力。进行新闻舆论监督,重在调查取证。新闻从业人员无论是以公开的身份采访,还是进行隐性采访,都离不开公众所提供的帮助。舍此,新闻从业人员即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再次是借法律法规的力。法律法规对于社会丑恶势力和腐败现象具有巨大的震慑力。造成新闻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合力,可以更有效地消除社会丑恶势力和腐败现象。新闻舆论监督借法律法规之力,还包括这样一层意思:新闻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借法律法规保护自己。近年来,因进行新闻舆论监督而被送上法庭的新闻从业人员逐渐呈增长的趋势。这当然并不值得奇怪,也并不可怕。如果作一番具体分析,我们将不难发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存在:一是舆论监督合理合法、无可挑剔,被送上法庭纯属被曝光的当事人的报复举动。二是舆论监督大致合理但不完全合法,由于新闻从业人员不懂法律或者忽视法律(或违背法律程序进行报道,或因失实等原因造成法律责任),出现了疏漏,从而授人以柄。在这种情况下,坐在被告席上的新闻从业人员也就输了理。三是舆论监督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不排除有这样的新闻从业人员:有的人缺乏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监督、曝光为挟,牟取个人私利;有的人工作作风浮躁,不作深入调查,听到风就是雨,也就难免出错。最后是要借其他媒体之力。众所周知,新闻舆论监督实施难。之所以难,其中起作用的因素是很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地方保护主义阴魂不散。河南泌阳县委某负责人抵制新闻舆论监督,就是这一类典型。针对这种情况,新闻媒体有必要互相借力--从上面借力(例如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加以干预),从左右方借力(例如借外地的媒体披露新闻事实),从别的媒体那里借力,从而造成新闻舆论监督的强势。

新闻舆论监督,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围绕新闻舆论监督,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在有效实施新闻舆论监督的过程中,新闻传媒和新闻从业人员担当着神圣的责任,并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新闻舆论监督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外部条件和因素有时也往往可以决定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与否和成功与否。从根本上说,围绕舆论监督,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正确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者应受到法律更多的保护。要在全体公民中增强利用新闻传媒进行舆论监督和支持新闻传媒进行舆论监督的意识,造成有利于新闻传媒展开舆论监督的社会氛围。这样,社会就能为传媒有效地实施新闻舆论监督提供最好的外部条件。

提高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性,还有赖于新闻传媒和新闻从业人员提高舆论监督的艺术和技巧,讲究新闻舆论监督的策略。在实际工作中,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在这一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这就为我们全面探讨与有效地展开与新闻舆论监督有关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该栏目制片人孙杰,在一篇文章中对"焦点访谈"的舆论监督策略作了如下概括:用事实说话:一条基本的原则;"第三者":一个恰当的角色;关注报道的结果:一种善意的态度(注:《"焦点访谈"的实践与舆论监督的策略》,《中国记者》1999年第1期。)。这是一条很好的思路,从而使新闻媒体从事实、角色、态度三个方面将舆论监督推向最佳状态。

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并不是今天才遇到的问题。但是提到足够重要的位置来强调舆论导向和引导艺术,这是近10年来的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矛盾的形态趋于复杂化,外来思想文化的影响趋于全方位化,人们的价值观念趋于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舆论引导、舆论监督的必要程度和困难程度也就同时增大。这一切,都需要我们知难而进。

第三部分,第四媒体崛起后需要研究的新闻现实理论问题。

近年来,传统的三大媒体(报纸、广播、电视)受到了第四媒体(计算机网络)的严峻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又出现了一系列研究者始料不及然而又是亟待回答的现实理论问题。

1.传播沟通方式的革命。

以往的新闻传播,在传者与受传者之间所进行的大致是"独白式传播"(传者向受传者进行单向转播)或"以独白为主、以对话为辅的传播"(即在总体的由传者向受传者传播中,包含局部的双向对话交流,它较之"独白式传播"无疑已经大大地进了一步)。计算机网络则使传者与受传者之间实现了"远距离交互式沟通"。在网上,空间距离无法阻隔传受双方之间的沟通;传者与受传者之间的角色转换易如反掌;处在异地使用网络传播信息者可以同时加入传者的行列。第四媒体的崛起所引起的传播沟通方式的革命,其意义目前尚无法充分估量,但有一点肯定是非同寻常的:上网者,不仅仅以受传者的身份出现,同时又以传者的身份出现。他们一身而兼二任。在这一点上,以往的传播学经典理论无疑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从而需要局部改写。

2.对第四媒体的引导与控制。

就全国的总体情况而言,若干年来,主管部门在对传统的三大媒体(报纸、广播、电视)进行引导和管理方面,新闻传媒在自觉地、正确地、积极地引导社会公众舆论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但是,对新崛起的第四媒体进行引导和控制,发挥正确导向的作用,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第四媒体在传播信息方面有传统的三大媒体所远不能及的功能。它引起了传播的革命,也对传播内容的把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题。很显然,传统的三大媒体所采用的引导方式和把关方式,对于第四媒体而言往往难以奏效。我认为需要从法律法规层面、社会公德层面、技术措施层面同时着手,多管齐下,方能保障引导和管理的有效性。先说法律法规层面。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对利用网络传播涉及国家机密、淫秽内容、虚假新闻者的惩处具有法律依据。在这一层面,应对合法与不合法作出界定,以使有所遵循。再说社会公德层面。对于并未构成非法然而又并不可取的传播内容,法律法规无从体现它的作用。这时,就需要社会公德发挥它的影响力。要致力于在"网民"中造成一种公德意识,让"网民"划清"可为"和"不可为"、"该为"和"不该为"、"值得为"和"不值得为"之间的界限,并形成对"不可为"、"不该为"而"为"者的强有力的谴责力量。最后说说技术措施层面。这是传播科技所应研究的内容。它的主要任务是为清除网上垃圾和防止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

综上所述,当前需要研究的新闻现实问题很多。这是新闻理论界的幸事。随着新闻实践的发展和变化频度的加快,新闻理论界将永远面对源源不断而来的新的现实理论问题。一批来自新闻实践的现实问题解决了,将被用于指导新闻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与此同时,在新的新闻实践中涌现出来新的现实问题,又有赖于从理论上予以思考和解决。这正是新闻理论活力之所在。这就应了两句古诗:"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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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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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江苏社会科学》(南京)1999年0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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