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山西某县的某要人,为了坐上县长的宝座,在县人大会议召开前夕,安排两名政府工作人员,向人大代表每人赠送人民币500元,结果是某要人如愿以偿当上了县太爷。而妙就妙在,事情发生在此类贿选事件已经在媒体曝光多次,若干人已经因此被查处以后。
当然,这种事比起那些什么钱都敢贪,动辄上千万的腐败事件来说,在老百姓眼里委实算不上什么大事,更何况,放眼全国,此类事甚多,多到了人们早已见怪不怪的地步。所以,有人敢于“曝光随你曝光,好官我自为之”,确实不算上胆大妄为,实际上,这消息对我也并没有多少新奇,不过,倒是让我想起了一桩有关贿选的往事。有点历史知识的人大概都知道,在上个世纪的20年代,中国曾经发生过一次大规模的贿选事件,第一次直奉战争过后,实际控制了北京政府的直系首领曹锟,非要过做总统的瘾,因此,手下一干干将奉了曹大将军的将令,给每个乐于帮忙的国会议员奉上大洋五千,买足了票数,硬是将大字识不了几个的曹三傻子,送进了中南海,做上了中华民国大总统。
当年的贿选和今天的贿选,虽然选的对象有轻重之别,贿金也有不小的差额,但是有一点却非常相似,那就是都那么公开,甚至可以说是明目张胆。跟我们今天的要人们一样,曹锟贿选也是派遣“政府工作人员”向有权选举的人发放贿金,一点都没想过要避人耳目,甚至付款之后还要议员签个收据。
看来,无论是当年的曹锟,还是今天各地的要人,还包括那些有权选举的人们,都没有将贿选看成是一种见不得人的丑事。在曹锟眼里,人家国会议员选自己,自然要付点辛苦费,那时候上八大胡同买个妓女,姿色好点的也需千儿八百的,何况是买总统,当然得付费。对于议员来说,你曹锟有钱有势,想过总统瘾,劳动我们,自然也没有白劳动的理,收点劳务费理所应当。曾经是保定街头小混混的曹锟,虽然智商不高,打仗全指着手下的大将吴佩孚,但一向有为人厚道实在的名声,从贿选的大手笔来看,的确名不虚传,此公手里有兵,大权在握,其实完全可以像袁世凯一样,派由军警伪装的“公民团”包围国会,不选出自己就不让议员们回家吃饭,犯不着非要掏出那么多白花花的袁大头。
自从选举(现代意义上的选举,古代的选举主要指官吏选拔,在科举制时代就是指考试)制度被引进以来,真正领会这种制度内涵和程序意义的人一直不多,包括那些不知因为什么成了民意代表的人。真的要运用手里和制度上程序选举了,几乎人人脑袋里想得其实大多是前清官场的规矩,要官(包括总统),就得运动,就得花钱,官场如市场,一向讲究按劳付酬,劳动的人档次越高,酬劳也越大。几乎没有人(包括置身事外的老百姓)意识到哪个代表了哪个,民意又是什么东西。
好在时代总是在向前走,当年曹锟贿选的时候,还有那么几个不识趣的议员,将贿金和收条一并交给了报社,由多事的记者吵嚷出来,从此,人们称那届国会为“猪仔国会”,议员为“猪仔议员”,而今天我们收钱投票的代表们却依然神圣地做着他们的人民代表,甚至连多事的媒体也很少将矛头指向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