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腐败蔓延的社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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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  

腐败蔓延的社会因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人类社会紧密相关。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腐败现象与特定的社会背景存在联系,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对于现阶段的腐败现象,不少学者归因于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环境。他们认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社会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人们的利益欲望的迅速膨胀和发展。实行严格计划经济时期,一个人通过自身努力而发财的可能性极小,人们的利益欲望处于遏制而萎缩的状态;市场经济赋予人们追求财富的机会和权利,也激发了人们贪图利益的欲望。二是社会上对权力的收买越来越急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和个人很少有收买权力动机;如今权力已经成为能够确保人们在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的重要因素,各种经济活动主体都纷纷借助“公关手段”贿赂权力,使得实权岗位受贿和腐败的可能性大大增多了。三是可供自由支配的财物数量大增。计划经济时代,物质财富比较匮乏,计划也相对严格;这样国家公职人员缺乏更多自由支配的“本钱”,使权钱交易形式主要体现在“平价与议价差”之间;现在经济和社会环境宽松,社会财富激增,人们行为的自由区域起越来越大,因此腐败行为的“质”和“量”也不断更新换代。这样提示腐败现象的社会背景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容易让人产生错觉,腐败现象似乎是市场经济导致的。我们承认腐败与社会转型期有关,但问题不能归咎于市场经济体制;恰恰相反,正是市场体制不完善和市场化程度不高,才容易出现腐败现象。因此,透视腐败现象的社会因素,既要考察社会转型的大背景,更要深入研究社会生活中的微观环境。

1846年12月,马克思在致巴·瓦·安年柯夫的信中指出:“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人们是否能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按照马克思的思想,对社会的科学认识,既不在于整体,也不在于个体,而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的交互作用是一种社会过程,即社会成员相互作用的过程。这种过程有两种类型:一是纵向作用过程,即世代之间的作用过程;二是横向作用过程,即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彼此发生的联系和互动过程。第一种类型主要表现为历史文化的影响,前一章我们从这一角度,探讨了腐败现象的文化因素;这一章我们把视点投向第二种类型,通过考察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彼此发生的联系与互动,寻找腐败现象的社会因素。

人们的交互作用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呈现出各种各样的情况。从交互作用的主体来看,有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交互作用,也有个人与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从内容来看,有经济的、政治的,也有日常生活方面的;从效用角度看,有功利性交往和非功利性交往;从结果看,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人们的交往千姿百态,呈现出多种形式。人们的交互作用是个人社会化的基本条件,是形成社会力量的基础,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的环节与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人们的交互作用,就没有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在肯定人们的交互作用重大意义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人们的交互作用可以促进良好行为和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也可以促进不良行为和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从发生学的角度看,许多腐败现象的出现,既有腐败分子的主观原因,也有人们交互作用的社会原因,特定的社会环境往往像催化剂,容易辅助腐败的发生。


一、  

注重关系的人情社会


中国社会是典型的人情社会。在当今社会,无论办什么事情,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依规办事,而是想到通过关系借助人情把事情摆平;当然人们并非不想依法依规办事,问题是不靠关系不借人情,往往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关系,人情,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份量之重,除了弱智者都能掂得出来。所谓人情是指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往,本来是很美好的东西。但是,中国的人情社会蕴含着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这种复杂的人际关系以人情为导向,使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人情化,而非理性化;导致社会生活领域,人情优先理性,人情超越规章,人情大于王法。

研究中国的人情社会,必须考察中国的古典制度。古典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高度单一而集中的权力形态:从中央层面上看,帝王是国家最高统治者,“礼乐征伐皆决于帝王”,国家大事实际上由帝王个人的利益权衡和感情取向而决策,虽然也有王法,但是王法对于君王没有约束力,君王可以一言立法,也可以一言废法,他是超越王法之上的天子。从州县层面上看,一个地方只有一个长官,这个长官对整个社会的管理起到全方位的作用;这个长官既是州县的立法者,同时也是当地最高行政长官,同时还是首席法官,而且是首席检察官、税务官、警官等职务集于一身。这样,地方长官实际上成为一人独大的土皇帝,他们可以依王法行事,也可以不依王法行事,因为在同一级政府里面不存在权力的制约和制衡,地方事务基本上由长官的利益权衡和感情偏好而决定。由此自上而下形成人治社会,尽管历朝历代都有王法,却从未出现法治的局面。在人治社会里,各种社会资源都集中在统治者的手中,他们掌握着下层人物的贫富、荣辱甚至生死的大权;下层人物要想取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仰面求人,通过各种人情渠道换取当权者的垂青,希望当权者恩赐一点阳光,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灿烂。于是,人们都像众星捧月似的簇拥在当权者的周围,形成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

综上所述,人情社会的核心是权力,人情投资的对象是当权者。新中国成立,结束了封建社会的治理模式,执政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各级党政干部(官员)都是人民的公仆,代表人民治理国家。由于少数官员不懂得权力是人民所赋予,使手中的权力被人情所引诱,偏离了正确的运行方向,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陷入人情腐败的泥潭不可自拔。一般来说,人情腐败可分为四种,一种是血缘关系的亲情腐败,一种是地缘关系的乡情腐败,一种是业缘关系的友情腐败,一种是两性关系的情欲腐败。

血缘关系是由家庭和家族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夫妻之间通常不存在血缘关系,却是血缘关系产生的基础,研究与血缘相关亲情不能不包含夫妻关系。家庭成员及其有血缘关系的亲戚,彼此相亲相爱,合乎人之常情,也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亲情超越了公德和法律,必然滋生出亲情腐败。现实生活中,一些官员只顾亲情不讲规则,挖空心思为配偶子女或亲戚谋取好处提供方便,让他们获得更好的职位更多的利益。在法治社会里,亲情虽然也存在,但它不会大于规则和法律;里根当美国总统的时候,他的儿子失业了,自己老实到市场找工作,父亲是不能给他一官半职的。应该看到,在少数官员以亲情为亲人谋好处的同时,社会上还有许多人借亲情与当权者拉关系,相互利用共谋私利;有的将血缘关系无限衍生,扯出远房的表姑表舅关系,编织一道微妙的亲情网;有的实在攀不上亲戚关系,就想方设法向人家老婆孩子攻关,借助人家老婆孩子,把人家拖进亲情的陷阱;许多贪官落马之后老婆孩子往往有牵连,便是最好的例证。

地缘关系是地域条件形成的社会关系。一般来说,人都曾经出生并生活在某一个地方,同一个地方生活过的人们,彼此都有一种认同,都有一种乡土之情。

“亲不亲故乡人,美不美家乡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说明中国人内心深处有浓厚的乡土情结。老乡这个字眼,经常在我们的日常口语中出现,它是一个非常宽阔的概念。就县域而言,出生在同一个乡镇的人,彼此是老乡;在地(市)这层面,生长于同一个县域的人,彼此是老乡;在一个省份内,同一个地(市)的人,相互称老乡;扩展到全国范围,同一个省(市)的人,也算是老乡。老乡与老乡,保持一种温馨的乡情,也是很美好的情操。但是,一些人在攀老乡关系的时候,并不满足于叙谈乡情,而是巧借乡情巴结权势,以实现个人的功利目标。由此可见,乡情固然美好,一旦蒙上浓厚的功利色彩,就可能滋生乡情的腐败。

业缘关系是人类社会化分工的产物。它是以人们的阅历为基础,衍生出各种各样的业缘关系,主要包括同学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同僚关系和上下级关系等。业缘关系非常复杂而微妙,处理得好,彼此之间产生友好之情,处理不好,彼此之间产生对立情绪。良好的业缘关系,可以产生良性互动,有利于团结友爱,有利于促进工作,有利于事业发展;但是,如果这种关系过于庸俗化,就可能犯自由主义错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结果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个人。”更有甚者,有的利用业缘关系结成利益群体,把友情当作谋取私利的资源,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个人和小群体谋取不正当利益,使业缘关系成了为害公众的业障。

两性关系是一种重要人伦关系。饮食男女,是人的自然属性,但是人是有社会性的,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的性要求和性行为必须严格加以控制,人的两性关系也必须克服主观随意性,使之符合社会风俗和法律规范;因此,文明社会选择了婚姻。美满的婚姻可以实现两性关系和谐发展,有益于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男女之间一旦缔结婚姻,应该彼此负责彼此忠诚。然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对配偶保持忠贞不渝的爱情,特别是一些社会名流和权贵,容易受到异性的爱慕和追逐。如果他(她)们经不住诱惑,迷恋婚姻之外的性关系,容易坠入情欲的陷阱,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为了讨好情人,他(她)们利用职权,不择手段地捞取金钱。成克杰、刘方仁、胡长青等贪官背后都有情妇,这几乎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律;这个规律并不能证明“女人就是祸水”,只能证明“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为什么孔繁森、牛玉儒、吴天祥没有落入美色的陷阱,因为他们忠于党和人民,忠于他们相爱的人。

人情,固然是美好的,如果过于泛滥,就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因为在人情社会里,人情以个人的私情和偏好为导向,不仅可以颠覆良知和理性,还可以颠覆规则和法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和健全了非常完备的法律和法规体系,现阶段并不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而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关系网(人情)左右,往往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某些因人情而贪赃枉法的贪官,一旦被查处,不是坦白地接受审讯,而是继续想办法找关系,企图借人情抵抗法纪的制裁,如安徽原副省长王怀忠东窗事发,他就曾想到用人情(花钱送礼)把事情摆平,可见人情观念何等深入人心!时下,社会上流行“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说法,人们一旦遇到诉讼,首先就是找门路,托关系,送红包;其目的并非都是要投机取巧,只是希望得到法官的公正对待。与此同时,普遍老百姓如果遇到问题,热衷于“信访”而不“信法”,因为通过“信访”,若引起上级领导重视,问题就可能解决,要是通过法律途径打官司,不但要花很高的成本,而且不一定得到公正的判决。


二、  

漠视公平的市侩社会


经过长期社会变迁,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形成了一个较为普遍接受的“共识”是:市场经济体制是目前条件下能够较大限度地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增进的经济体制。现阶段我国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接受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也接受了一个公平观念,既机会均等是公平的。机会均等、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被认为是公平的。

机会均等的公平观,基本上承认了一切知识、能力、冒险精神、所有权、资本积累和运气等因素造成的差异是公平的;其进步意义在于否定“特权”导致的不平等,认为垄断特别是“行政垄断”是不公平的,以公权谋私利是腐败的,欺诈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等等。

按照亚当斯密的理论,市场经济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它能自发地调节和推动生产与交换。从农村包产到户,到企业承包经营,再到公司制改造,一系列改革措施都遵循了物质利益原则,借助“看不见的手”来解放生产力。实践证明,市场机制确实激励了人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增长。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社会转型时期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市场结果还存在诸多的不合意性,最不合人意的就是权力支配着某些交易。在一个理想的自由竞争经济中,权力没有用武之地,每个人仅仅接受不受任何特定个人影响的价格指导。但是,现实的经济不是完全竞争的经济,权力因此乘隙而入。在诸多社会因素中,权力已经成为能够确保人们在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许多经济活动的主体都希望得到权力的支持,以便获得更多的利益。根据学者何清涟分析,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最大的赢家主要是这几类人:第一类是部分社会资源的管理者,这些人手中握有的权柄使他们握有国家资源的审批权和资金的使用权;第二类是部分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这些人属于“内部人”,特别容易将国有资产通过各种途径变为己有;第三类是有动力将这种权力变换为金钱的中介者;第四类则是部分驻国外及港澳等地的中资机构的掌权者。除上述四类通过寻租活动致富者之外,还有一些因缘际会,在改革中“搭上车”的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上述几类赢家在转型时期大发其财,成为致富的榜样被社会成员羡慕和仿效,激励人们想方设法多捞钱,形成了一种爱财贪财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思潮。爱慕财富,敬重富人,以富为荣,以穷为耻,努力创造和积累财富,这是一种正常和健康的社会心态,一种自然而合理的财富观念。问题是,那些榜样致富方式不地道,容易误导社会公众,使一些人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忽视了公平与公正,成为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市侩。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是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在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很难让国家公职人员保持清廉的操守,特别是面对不公平致富的时候,他们心理更容易失衡,形成一种相互攀比、见利忘义的风气。近年来,机关干部工资福利有所提高,但是与学历层次相当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甚至学历层次较低的私营业主相比,机关干部收入仍然偏低。现在社会整体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一件衣服,一双皮鞋大都在百元以上,若是名牌则要几百元乃至上千元;彩电、手机、电脑等消费品,已经由奢侈品变为普通用品。一般机关干部的工资收入,只能维持日常的基本生活;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一些新的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如购房、医疗、子女上学等,这些巨额费用对机关干部来说,是难以承受之重。面对自己窘迫的经济状况,再看看那些素质并不太高的人富裕后的潇洒气派,干部心理产生了极大的不平衡;通常干部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这些权力的运用,可以为一部分社会成员带来经济利益;于是有人受利益驱动,想方设法向他们送礼行贿。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意志薄弱、修养不够的人很难抵抗利益的诱惑,自觉或不自觉地卷入权钱交易的漩涡。这样导致某些公职人员不能秉公办事,而偏好有偿服务,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

导致社会成员趋向自利化市侩化,不仅是个别人的利已行为,更多的是许多部门和单位的不正之风。不少部门把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最大化。胡鞍钢曾发表过这样的观点: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行政垄断,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些特殊利益集团具有以下特征:⑴具有自利动机,寻求本行业、本部门、本集团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全社会财富或人民福利最大化。⑵属于公益集团,借助政治资源并以国家的名义来进行经济资源的瓜分和占有。尽管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很小,但占有的各种经济资源非常巨大。如电力系统累计投资额达8000—12000亿元,但仅有200万从业人员,每年仅象征性地向国家上缴利润70亿元。⑶具有排他性,排斥其他利益集团参与竞争,妨碍要素自由流动,从而进一步强化其垄断地位。⑷具有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制造所谓“市场失效”,一旦要改革,打破垄断,他们会站出来反对。⑸既得利益具有刚性,其绝对利益必须增加不能减少,相对利益份额必须上升不能下降。在既得利益集团带动下,一些公共部门本应为社会公共无偿服务,却借各种名目或手段,收取各种费用;像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淡化义务而强化收费,也走向嫌贫爱富见利忘义,据央视《新闻调查》披露:2005年6月1日,哈尔滨一名离休教师因病住院,67天里耗资550万元,其中医药费139万元。

漠视公平的自利性激励,使得社会成员变得自私起来,有的甚至见利忘义,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在这种环境下,许多人只讲利益,不讲公平和正义,使社会上弥漫一股臭豆腐干的气息;因此,人们以极其复杂的心理对待腐败,表面上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恰似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内心里却羡慕和默认腐败现象,一旦遇到有腐败的机会,也心安理得腐败起来。于是,有人把腐败比喻成“臭豆腐干”,闻起来臭,吃起来香。




三、缺乏诚信的欺诈社会


什么是信用?信用,在《辞海》里的解释就是“诚实不欺,信守诺言”。信用作为一种德行,表现在对社会规则和人与人约定规则的自觉遵守。

诚实守信,是社会得以健康而有序运行的基础。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信用被视为社会生活的“通行证”,关系到每人的生存与发展。西方信用体系的基础是,大量的经济行为和企业行为都有信用记录。个人的“隐私权”主要是政治、信仰和私生活方面的,一涉及到经济,恰恰是不允许隐瞒秘密。每一个在美国生活并有经济活动的人,都有一个安全号。当人们申请工作,支取工资,到银行贷款,租房,纳税,反正是生活中稍微重要一点的事,都要出示和登记这个安全号。这个安全号是终身不变的。国家设置专门的机构,用统一的电脑联网,把每个人的还债、付账、工资、失业等等都记录在案。于是,任何人到任何地方租房、住旅馆、申请工作,都得出示社会安全号。经过多年的努力,美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规范而完善的信用制度。错误地登记任何人的坏信用也要负法律责任的,因此安全号很真实地反映每个人的信用状况;真正信用不好的人,往往在社会上寸步难行,连租房子住旅馆都困难,更别说找工作或贷款做生意了。有一本《百万富翁的智慧》的书,对美国1300位富翁进行了调查,在谈到成功的秘诀时,几乎没有人把成功归于才华,而是强调“成功的秘诀在于诚实、有自我约束力、善于与人相处、勤奋和有贤内助。”他们把诚实放在第一位。

中国传统文化是讲究“仁义礼智信”的,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可否”,更有古训“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然而,古代圣贤劝人诚实守信的箴言,在当今社会已经没有践行者。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远离了诚信,引发了严重的信用危机。毫不夸张地说,不守信用的事例在现实生活中无所不在,屡见不鲜,举不胜举。且不说民间制造的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大街小巷,就是在国有企业、证券、会计、统计及商务合同等方面也无不体现信用的缺失。据有关资料显示,国有工商企业80%的流动资金要向银行贷款,由于许多企业不讲信用,恶意逃废或拖欠银行贷款,导致银行的呆账坏账越来越多。在缺乏诚信的社会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信用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既缺乏信用观念,又缺乏外在的信用压力,违规做假账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一些客户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迫使会计师事务所造假,如果会计师不协助客户造假,就有可能失去业务。近几年发生的股市欺诈案中,每一起中都可以看见会计师为虎作伥,协同企业造假。合同履约率可被用来测度经济生活中的社会诚信程度。据“2003年中国信用论坛”公布的信息,中国每年订立的合同约40亿份,而履约率只有50%,经济合同失效的现象非常严重,同时在订立的合同中违法合同竟高达占6%;全国每年由于合同履行中缺乏诚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855亿元;由于企业间不讲信用,互相拖欠货物构成连环债务链的资金总额达3000到4000亿元,占全国流动资金的20%。上世纪90年代,仅凭几个经济发展指标就决定干部任用待遇的做法,鼓励大量政府官员造假,虚夸之风重炽,于是“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统计数字出现严重的失真。

信用一旦崩溃,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人得不到社会应有的承认与尊重,而钻法律空子、投机取巧、权钱交易、损公肥私却往往在短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收益。这些以不法手段成功的人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制裁,甚至可能当作成功的典型被大肆吹捧。最具讽刺意义的是,事后往往发现他们被大肆吹捧的时候,正是违法犯罪最凶狠的时候。因此,我们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却陷入一种悖论:一方面不断推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力争规范市场行为,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这些法律法规得不到全社会认同与遵从,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坑蒙拐骗,监守自盗,无所不为。这样就是有规则,也因为社会缺乏信用而形同虚设。

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没有信用,便不能形成真正的市场经济。在缺乏信用的环境下,人们不能诚实地遵守游戏规则,以功利主义和机会主义的态度规则和法纪;大家都不遵守规则,于是凭借各种力量,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真正成了“适者生存”,常常让人感觉正不压邪。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目前在经济交往中发生的硬性违约,并不完全是自身资金紧缺或经营不景气;许多经济主体在成立之日开始,就有意设置陷阱,利用欺诈手段行骗,一到欺骗真相暴露,他们就会卷款潜逃,根本没有考虑承担义务和责任。在政治生活中,许多人在公开的场合,理直气壮地表示实践“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而在隐蔽的地方把党纪和国法置于不顾,完全背离了党旗下的誓词,大搞权钱交易和贪污受贿,连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公民都不够格,更不配做共产党人。


四、

拉帮结派的圈子社会


在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已经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地域、行业、家庭等界限,扩大了人们社会生活的领域和视野;人们的生活日益丰富多彩,人们的交往更是千姿百态。

尽管社会像大海那样浩瀚无边,深不可测。但是从微观上讲,直接影响个人前途和命运的,不外乎是平时接触的那些人;除了家庭成员,主要是单位成员(领导和同事)和单位的上级领导,有时也包括上上级领导和其他亲友。这里所说的“单位”,泛指党政机关、事业机构和公有制企业;可能是一个横向广阔的地方,也可能是一个纵向延伸的部门。从宏观上讲,一个人的生存状态,不可能游离于他所处的时代;国家强盛民族振兴,关乎所有人的前途和命运。

人以类聚,亦以利集。人们都懂得联合起来的意义,有些个人力量不能达到的目的可以借助团体的力量实现。一般来说,当代人的社会化开始于单位化。我们自参加工作以后,很快就成了单位人,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主要维系于单位:工资收入、医疗保险、奖金福利之类资源都通过单位来配置;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社会荣誉、额外便利等等也都通过单位来实现。单位功能如此强大,吸引一些人尤其是单位头目喜好拉帮结派,把单位变成小宗派社会,从面获得更多的物质资源和晋升机会。大凡在机关呆过、官场混过的人,比较熟悉“谁是谁的人”这样的话语,比如说“张三是李四的人”、“赵二是王五的人”,这就意味着张三和李四、赵二与王五结成了帮派,甚至形成了利益群体,彼此配合默契,利益均沾,荣辱与共。一些国有企业出现经营亏损,而某些内部人却大发其财,原因就在于某些厂长(经理)与财务部长、办公室主任、人事部长组成小团体,玩国有资产于股掌之间,蓄意制造人为亏损。

人们拉帮结派组成利益小团体,一方面是为了争取更多的人际关系资源,以便获得更好的晋升机会和更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铸造坚固的防火墙和挡箭牌,防止在东窗事发时避免党纪国法的制裁。因此,许多人热衷于经营人际关系,上下左右,彼此勾结,相互照应。这些善于经营的人往往春风得意,混得很好的职位,获得较多的好处;而那些有事业心的人,只顾埋头做事,不顾搞好关系,却往往处境艰难甚至寸步难行,这便是所谓的逆淘汰现象,有人称之为精英淘汰机制,也有人称之为清官淘汰定律。

现实生活中,人们并都不是品德高尚的正人君子,为了个人生存和发展,不少人主动适应社会环境,自觉融入复杂的关系网中。通过投靠、依附和出卖,可以得到一种势力的庇护,使自己成为小团体的成员、关系网的结点。一个人一旦混到这地步,他便丧失独立人格,成为某人的奴仆。尽管他是党员或公务员,嘴头上声称自己是党的人政府的人;可是他在内心里只尊从某一人,唯某人马首是瞻,唯某人之命是从;因为他的荣辱福祸,皆维系于某一人。他虽然拿着政府或企业发给的工资,但他的意识中丝毫不会感激政府或企业,只有对某人尽忠尽孝,凡事对某人负责,一切围绕某人意志为转移,以某人的偏好为偏好。一个人一旦进入了小宗派圈子,他便丧失是非感,口头上尽管说些冠冕堂皇的话语,也做些表面文章,营造一些假象迷惑他人;可是他骨子里只以小圈子利益为重,至于单位整体利益或国家利益都可以置之度外。

从查处的腐败案例来看,几乎没有哪一个腐败分子是孤立行动,在他们背后都有一帮子人,其中有的是下属,有的是同僚,有的是上司。《中国青年报》2005年3月8日刊登俞洲的文章说,兰州“首富”张国芳被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措施后,迅速引发“多米诺”效应,包括市委书记王军、原市长张玉舜、副市长杨在溪在内的众多官员牵涉其中,相继落马。兰州官员普遍将此腐败案的暴露归咎于干部之间的不团结。从表面上看,兰州官场这场反腐风暴确实得益于官员之间的“内部不团结”:如果不是因为原市长张玉舜与书记王军之间的矛盾爆发,导致前者在人大投票表决中落选的话,张玉舜恐怕不一定会将有关王军违规问题的材料递送到中纪委;如果不是张国芳案件的进一步调查牵涉到了其他权钱交易的黑幕,张玉舜大概也能在扳倒王军的同时全身而退。

兰州官场“不团结”只是一个特例。很多的时候,贪官与贪官之间拉帮结派,组成利益共同体。对内他们抱成一团,好处共享,赃款同分;对外他们排斥或打击异己,严格保密;一旦事情败露,他们马上构建攻守同盟,上下联络,内外呼应,设法阻止审查。我们提倡讲团结,是在维持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为了共同的理想和目标,顾全大局,齐心协力,团结奋斗;而不是为了个人目的,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五、   主职独尊的小专制社会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是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如果党的领导干部都能够执行党章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就不会出现个人独断专行和凌驾组织之上的现象。在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实行首长负责制,按照规则和程序,重大事项也应集体讨论决定,特别是公司制的企业,还设立了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

从理论和制度设计上讲,任何组织或单位的主职(一把手)都是领导集体的一员,并不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然而现实生活中,地方或单位的“一把手”往往就是全能的“土皇帝”,缺乏必要而有效的制衡和监督。在他的势力范围内,什么事情只有他一个人说了算,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他要用谁就用谁,一切听从他拍板。表面上看,所有重大事项都是经过会议讨论决定的;殊不知,我们的很多会议者是以主持人(一把手)为中心,其他与会者只是支持者和参谋。出现这种主职独尊的局面,有两方面因素,一是主持人“当家作主”的意识强烈,虽然他也鼓励大家发表意见,可是心里只需要赞同意见或补充意见,谁若误解了这一点,真的抛出了反对意见,他会认为是与自己作对,不维护集体团结;二是其他与会者民主意识淡薄,不能或不敢行使民主权利,为了明哲保身,对于错误的决策也不发表反对意见。

由于几千年封建专制影响,中国民众心里还保留浓厚的臣民意识,而缺乏现代的公民意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奴仆角色,把地方或单位主要领导看作主子,无原则地奉承侍候;加上某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职干部,置组织原则于不顾,把自己所管辖的地方或单位变成私人的领地,将人民授予的公权当作自己的私权,为所欲为,妄自尊大,缺乏敬畏之心;在这种环境下,正常的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被扭曲,“一把手”拥有绝对的权力,滋长腐败现象就不足为奇。

尽管马德也曾打出“制度反腐”的旗号,但是作为绥化市委“一把手”,他还是拥有干部选用的绝对权力,因此成为全国闻名的“卖官书记”。海南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也像马德一样有卖官的高招,卖官8次,受贿及收受礼金近100万元。山西省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任职仅8个月,却大肆卖官鬻爵;他通过“征求意见”、“量身定做”,在调整提拔干部过程中大肆受贿索贿,仅2003年春节的两天时间,就“创收”126万元;东窗事发之后,武保安及其妻子还感慨地说:“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很明显,书记才是一个县的真正“一把手”,比县长更有权力。近年来安徽有18个县(区)委书记因卖官受贿被查处,原定远县委书记陈兆丰,在四年任期内卖官受贿900多万元;在定远县“陈千万”的绰号早已街巷皆知,可是多年无人举报。这说明县(区)委书记的“集权程度”相当高,从干部的提拔作用到重大工程的决策,都由“一把手”一槌定音;于是“一把手”在自己势力范围内成为唯我独尊的土皇帝,使正常的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被扭曲,从而蒙上浓厚的封建色彩,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出现腐败在所难免。

据《中国青年报》2005年1月4日报道,贵阳市乌当区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胡绪文,多年担任支部“一把手”,曾经在各种场合公然宣称:“在新庄这块地盘上,我就是老大,哪样的事情都是我说了算。”一次,胡欲将200万元公款借走,让村会计盖财务公章,会计表示这样大的金额应经村“两委”集体研究;胡当即粗暴地吼叫起来:“你盖不盖,不盖就早点滚回家!”这是典型的土皇帝做派,胡绪文与其他“两委”成员一起,共同侵吞集体钱财超过1000万元。对于层次较高的“一把手”来说,也许不像胡绪文那样明目张胆,只要他刻意营造唯我独尊的气候,势必随意支配或侵占公共财物:像公款招待私客、公车供家属亲戚私用等,对于许多“一把手”已是司空见惯的家常便饭;有的凭借手中“一支笔”随意开支公款,既可以慷公款之慨向他人行贿,也可以巧妙地把公款纳入个人的腰包;还有的利用单位人力资源,为家属或亲友办私事。

在主职独尊的一个地方或单位,许多人不辨是非,一切围绕“一把手”的意志运转,惟命是从,马首是瞻;如果主职公道正派事业心强,这样也许有利于工作,但问题总有不好的一面,如果过分地遵从“一把手”,总想与他搞好关系,一味地溜须拍马,一味地投其所好,容易滋长“一把手”独断专行,甚至胆大妄为。与此同时,大家慢慢丧失是非感和公私观,为了在小圈子生存下去,对待领导的所作所为,既不作是非判断,也不愿或不敢进行监督,只有无原则的阿谄奉承,或想方设法与领导套近乎。因此我们经常看到,某个“一把手”私人只要有一点小事或小恙,手下的人马上兴师动众,不是送钱送物慰问,就是前呼后拥地张罗;如果遇到婚丧喜庆之类大事,手下人可以放下手头的公事,全身心地投入到大操大办中去,乐此不疲。在法治社会,官员既不能接受他人贿赂,也不能接受他人劳务(做私事),法国一个市长曾经让工作人员到家里干活,司法很快介入惩戒其行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凡“一把手”有问题,往往不好办。许多贪官在他们当“一把手”期间,基本上平平安无事,一旦调离之后事情才慢慢浮出水面。“一把手”有问题难解决,原因是在现有的权力运行模式下,“一把手”很容易化解各种“监督”,无论党内监督还是群众,都很难对“一把手”产生实际效果;与时同时,在主职独尊的小社会圈子,“一把手”可以凭借自己掌握的资源,对外有办法“攻关”,收买上司和其他要员,对内有办法“摆平”,拉拢或打击下属。形成这样的局面,不少人只相信关系网,相信利益共同体,而不相信廉政制度;即使有事情,也坚信会有人保护。在这种环境下,一般群众心理麻木,淡漠面对腐败,有的潜意识里不把腐败当腐败,认为主职多得多捞理所当然,对腐败采取接受认同的态度,有的甚至模仿和追求。

   涉及哈尔滨550万元天价医药费事件的关键人物、患者翁文辉的主治医生王雪原,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时间不长,但是对单位主职独尊的状况感触很深,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医务界流行着一句顺口溜“领导干部帝王化,普通医护人员奴隶化。”从个别医院来看,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小到一个科室,比如科主任、护士长位居权力金字塔的顶尖,没有人监管他们。科室中普通成员的前途、命运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从研究生开始,你能不能毕业,能不能留校,让不让你考博士,让不让你外出学习,给不给你晋升职称,全都是科室主任说了算。没有民主、公平的机制来评价你,你会觉得活得很压抑。我们主任的孩子生病了,要由科室的住院医生打车到学校接出来,亲自送到门诊看病,就像家仆一样。到了年终院里考核,科里的成绩都成了科主任的功劳。民主评议时,主任就盯着你是否给他划“优秀”,谁敢不划呀(参见2005年12月7日《湖北日报》C3版)。医院科室主任如此,其他单位“一把手”莫不如此;这样的社会关系,不出问题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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