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网”2014年2月17日上传了署名“祥明”的文章,针对我的文章《中国道德的底线》(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4年1期,转载于“共识网”2014年2月9日)作出了回应。祥明的文章开篇说:
邓晓芒先生在《中国道德的底线》一文中,将杀人犯张君的行为看作是基本符合孔孟儒家的伦理思想,这真让人大吃一惊。
从这第一句话就可以看出,他之所以感到“吃惊”,是出于误解。因为只要是仔细读了我的文章的人,都会知道我所谈的并不是中国道德(儒家道德)的那些与人为善、“做好事”的要求,而是中国人在“做坏事”的时候是否具有超出儒家道德规范之外的“底线”。这是拙文一开始在“解题”中就着重交代了的。但对此祥明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所以,他接下来大谈见孺子落井的“恻隐之心”(孟子)、“仁者爱人”(孔子)、推恩等等,说“其实孔孟是相信一个人三纲六纪做好了,那他对所有人(能接触、交往的人)都会很有道义,而不是对三纲六纪之外的陌生人都可以滥杀无辜。”这些貌似对我的反驳,其实都已经偏离了我的主题。儒家道德主张出于恻隐之心和爱人之心为别人、哪怕是为陌生人做好事,这一点我并没有否认,我甚至觉得,中国人在这方面不但热情高涨(如汶川救灾),而且有时候做得有点过分了,也就是超出了“上线”。因为对人好也应该是有分寸的,超过分寸就让人感到“大忠似伪”。例如日本战败后,台湾和大陆都宣称不要日本的战争赔款,以宣示中国人“以德报怨”的道德境界,这就显得很虚假。实际上我们至今还在耿耿于怀,一心想再找回一点补偿。当然这是属于另外一个话题了,我说不定什么时候有空再写一篇《中国道德的上线》。
回到我的问题上来。的确,孔孟不曾主张“滥杀无辜”,其实任何一种文化和道德都是如此;但问题是,当整个社会流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时,谁是“无辜”?何谓“滥杀”?比如说,当两个有世仇的宗族发生械斗时,对立一方没有谁是“无辜”的;更不用说两个敌对民族发生战争时,“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也不算“滥杀”。在今天,全社会几乎陷入“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食品、空气、水源、土壤都成了杀人的毒药,害人者人亦害之,人们唯一认可的道德底线,就只剩下家庭关系和五伦中人了。就是说,为了赢得这场“战争”,我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不伤害到亲人和熟人。而这正是张君之所以“理直气壮”的缘由。我们今天说这是一种“反社会人格”,其实是一种“反陌生人”的人格,这种人格可以被中国道德的上线所谴责,但无形中却被中国道德的底线所接受,甚至从小就被灌输(“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张君不会觉得自己道德上有亏,只会觉得自己“输”给了文强。大多数中国人,虽然没有做张君那样的事,但内心未必没有那样的想法。我们只要看看如今网络上的那些跟帖,就会发现大部分网民在对待陌生人时内心真实的心态,即极尽暴戾粗鄙下流之能事以压倒和贬损别人,但他们在熟人和家人面前肯定不是这样。
当然,祥明的文章算是温和的,他甚至承认孔孟也有“亲亲相隐”、“愚孝”忽视公平正义的“欠缺之处”。他的问题在于不太会讲理。除了上面讲的搞错了话题(偷换命题)之外,他还有一些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例如他认为,张君对陌生人滥杀无辜“只能是他个人的选择,怎么能怪孔孟呢?孔孟并没有告诉他不要‘推己及人’!”每个人做任何事当然都是他自己的“个人选择”,但个人不是悬空的,而是处于社会和文化之中,一个人滥杀无辜当然不能怪孔孟,但滥杀无辜还理直气壮,这就要追究一下他的“理”从何来了。孔孟的确主张推己及人,但那只是在完成家庭义务之后有余力做好事的附带目标,而当人己之间、尤其是陌生人和家庭(熟人)之间发生利害冲突的时候,推己及人就顾不上了,那时就连做坏事(如说谎、隐瞒真相,甚至杀人,如拙文中提到的梦女士和谷开来)也在所不惜了——这就触及了道德底线。而这个底线恰好就是孔孟制定的(亲亲相隐)。他还说,由于孔孟对道德境界的无止境的追求“一辈子都忙不过来,要存天理,灭人欲,死而后已,哪里为民众划过道德底线?所谓道德底线,还不如说是当今个人自己划定的。”“道德底线”这个说法当然是今天的用语,但孔孟讲孝悌是仁之本、义之端,去掉这个根本,人就成了禽兽,这不就是他们划出的道德底线吗?不也正是当今中国亿万“个人”(包括张君)划定自己道德底线的依据吗?追求道德上线“忙不过来”,这与对道德底线的坚守难道有矛盾吗?“小悦悦事件”的十八个路人的确不是“被孟子教坏的”,但他们也没有被孟子教好,因为孟子讲的 “恻隐之心”由于只是一种感性冲动,虽然“人皆有之”,却并没有讲“时时有之”,因而是很难作为一种普遍的理性原则来运用的,更不用说只是作为一种治国策略的“推己及人”了。
所以我说,儒家道德有其缺位处或“盲区”,这并不是说儒家道德把中国人教坏了,而是说儒家道德在今天社会历史条件改变了的前提下已经无法把中国人教好,它本身需要引入西方基督教和近代人道主义普世原则(这与西方人也有恶和犯罪没有关系,我讲的是观念上的“道德资源”),并借此重新调整其内部结构。祥明痛陈中国传统文化所受到的摧残,却不去想一想,从90年代人文精神失落的讨论到今天,最近20多年传统文化一直都从上到下地被大力鼓吹和弘扬,甚至成为主流价值观,怎么现在还这么不争气呢?(历史上所谓“贞观之治”才22年)我承认儒家道德有“巨大的文化惯性”,不可能“说甩就甩掉了”;但这种惯性为什么只停留在每个人的观念中和口头上,而不能落实在行动中呢?这不正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的现实土壤起了变化,已经不再适合于未经批判改造的儒家道德的生长了吗?
而这层道理就不限于只是学理上,而且涉及到对当代现实生活的感受了。祥明对社会风气的忧患意识值得钦佩,但恐怕不能只停留在到各种文献中去找何种道理能够拿来作为救世的药方,而必须结合中国现实国情(经济政治等等)的巨大变化来考虑问题,才能把准中国当代的脉搏。
(文章来源:上海《社会科学报》)
[附记]:拙文《中国道德的底线》中所陈述的道理,在今天几乎每天都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得到验证。例如今年7月4日中国青年网载:“21名农民工组团锤杀4人伪造矿难骗赔百万案开审”,在这个农民工组成的杀人团伙中,14人来自四川省通江县,5人来自云南(其中4人来自巧家县,1人来自镇雄县)。另两个人,1人来自河北省南和县,1人来自河南省西华县。他们家乡所在区域都属贫困县,其中,通江、巧家、镇雄三地,属国家级贫困县。例如其中的挥锤者徐城德,就是典型的贫困户,“在村里,徐城德和村民处得不错,也热衷于帮助邻里,从不和别人打架。因穷,但人缘又可以,徐城德的家人一直吃低保。”在村里全家吃低保的,还有另一挥锤者—张成勇。他的儿子张健至今也不明白,平时眼中“挺好的”老爸,怎么变得如此丧失人性?张健说,案发后,他小姨曾向他回忆说,一次,他父亲突然冒出一句“把我惹急了,杀人我都敢!”的话来。或许,此时的张成勇,已从村民、儿子眼中“不吵架、不打架”的老实人,丢掉了人性。还有一位成员赵俊的父亲是位老公安赵连仕,退休前,他一直在通江县长胜乡派出所工作。老人家抓了一辈子坏人,最后,儿子却成了公安抓捕的对象。“以前,他表现还可以啊。”赵连仕说,赵俊只读到初一就出去打工了,打了十多年工,人也变了。当地的村支书也说, “狗日的,以前看起来挺老实的。”说赵俊在村里是守规矩的,他父亲毕竟是公安,管得严。“但他想了想又说,人是会变的,村里耕作条件差,人均耕地不足一亩,村民普遍穷。出去打工,没任何技能的村民,经不住诱惑,就出事了。陈永美说,一些在村里很老实的人,出去打工后,也成偷盗、抢劫犯。”案件的指使者张伟兰也是如此,村民眼中,张伟兰不讨人嫌,为人处世也不错。对后来的变化,她堂哥张国林认为,家庭负担重或成主因。由于婚姻失败,生活重压全在她一个人身上,母亲、哥哥以及两个小孩,都需张伟兰抚养。在大林坡村,一个男人养4个人都很难,何况一个女人?村支书陈洪坤告诉《南风窗》记者,出去打工前,张伟兰的表现还不错,没干过坏事。“但这个没干过坏事的女人,后来竟组织别人一起干。”这个案子极为雄辩地证明了我在那篇文章中所说的:“本来都是循规蹈矩的人,乡下人进了城,或者中国人到了国外,都有可能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而不觉得丢脸,只要不被同乡、熟人或本国人知道。现在中国人的道德滑坡,最主要的就是家庭血缘的熟人关系遭到严重的解构,人们离乡离土,进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于是产生了许多在旁观者看来是突破道德底线的事情。其实在当事人自己并不认为是突破道德底线的,因为他做事的环境已不在传统道德底线的适用范围之内,如果有可能回到原来的环境,他仍然是一个有道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