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贤斌:顾准对“大民主”的反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27 次 更新时间:2014-08-18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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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贤斌  

 

文革“大民主”

“大民主”一词,据李慎之先生的叙述,最早是由他与王飞在1956年秋提出来的。1956年爆发“波匈事件”。毛泽东派其秘书林克到新华社国际部征求意见。在这次征求意见的会上,李慎之、王飞认为“苏联东欧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在革命胜利后建立起一个民主的制度”,进而,李慎之就提出:“我们应当实行大民主。”按当时李慎之的观念,这个“大民主”是与“小民主”相对应的,“大民主”是指“人民对国家大政方针有讨论的权利与自由”,“小民主”是指个人为争取自己的利益向组织部门、领导反映情况,诉苦或争吵的现象。李慎之对这种小民主非常厌恶,认为当时“中国大民主太少,小民主太多”。据李慎之的回忆,毛泽东当时对“大民主”是持反对态度的,毛泽东认为大民主就是要上街,是对付敌人的办法,中国共产党应该实行的是小民主,小小民主。

不过,在1956年11月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虽然否定了李慎之所提出的“大民主”观,认为李提出“要搞的‘大民主’,就是采用西方资产阶级的国会制度,学西方的‘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一套。”“这种主张是缺乏马克思主义观点,缺乏阶级观点,是错误的。”但他又借用“大民主”一词,提出了自己的“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观。

毛泽东所说“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是怎样的呢?毛本人在当时这样表述:“民主是一个方法,看用在谁人的身上,看干什么事情。我们是爱好大民主的。我们爱好的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我们发动群众斗蒋介石,斗了二十几年,把他斗垮了;土地改革运动,农民群众起来斗地主阶级,斗了三年,取得了土地。那都是大民主。‘三反’是斗那些被资产阶级腐蚀的工作人员,‘五反’是斗资产阶级,狠狠地斗了一下。那都是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也都是大民主。早几天群众到英国驻华代办处去示威,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几十万人开大会,支援埃及反抗英法侵略。这也是大民主,是反对帝国主义……现在再搞大民主,我也赞成。你们怕群众上街,我不怕,来他几十万也不怕……无产阶级发动的大民主是对付阶级敌人的。民族敌人(无非是帝国主义,外国垄断资产阶级)也是阶级敌人。大民主也可以用来对付官僚主义者……有些人如果活得不耐烦了,搞官僚主义,见了群众一句好话没有,就是骂人,群众有问题不去解决,那么就一定要被打倒。”如何打倒?毛泽东的意思是可以通过“大民主”的方式。

1957年1月18日毛泽东对大民主又发表评论:“在匈牙利,大民主一来,把党政军都搞垮了。在中国这一条是不会发生的……如果有人用什么大民主来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我们就对他们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从毛的这些言论中我们可以发现,他此时所说的“大民主”在概念上是比较含混的,它有阶级性,其中含有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的意思,同时也含有人民“公意”的成分;这导致了在对待“大民主”的态度上,毛泽东也有点模糊,既认可它,又反对它。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这就是毛泽东既把“大民主”视为群众运动的方式,又把它视为一种方法、手段。

过了近10个月,毛泽东的“大民主”观变得清晰了。1957年10月9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明了他的大民主观:“今年这一年,群众创造了一种革命形式,群众斗争的形式,就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现在我们革命的内容找到了它的很适合的形式。这种形式,在过去是不能出现的。因为过去是打仗,五大运动,三大改造,这样从容辩论的形式不能产生……不许可。现在许可了。我们找到了这个形式,适合现在这个群众斗争的内容,适合现在阶级斗争的内容,适合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抓住了这个形式,今后的事情好办得多了。大是大非也好,小是小非也好,革命的问题也好,建设的问题也好,都可以用这个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而且也会解决得比较快。”“找到这种形式,对于我们的事业会有很大的好处,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所谓命令主义,就是打人骂人,强迫执行),领导干部同群众打成一片,就容易做到了。”“以后要把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这种形式传下去。这种形式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民主。这种民主,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能有,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有。”显然,到1957年底,毛泽东对以“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为形式内容的“大民主”给予了充分明确的肯定。不仅视这个“大民主”是社会主义的,而且也视其为保持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方法、手段。

毛泽东对“大民主”的认可与倡导让我们自然地联想到1945年毛泽东与黄炎培在延安进行的“窑洞对”。当时,黄炎培针对中国历史上存在的王朝更替的固定的周期率现象,问毛泽东中国共产党人如何解决和避免,毛泽东的回答是用民主的新路,让人民监督政府。可这个民主是什么样的民主呢?它具体如何运作呢?人民如何监督呢?对于西方资本主义的议会民主制度、两党制度,毛泽东是反对的。联系到这里,“大民主”的提出应该可以看作是毛泽东所追求的与资本主义民主不同的民主运作方法的具体落实。1957年反右斗争的胜利从实践上支撑了毛泽东的“大民主”观。不正是在“鸣放”之中,把反动的右派揪出来了从而保证了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事业吗?既然“鸣放”可以清查出反社会主义的右派,那同样,它也可以把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官僚主义什么的同样清理掉。基于此,毛泽东提出了“大民主”,并试图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生活中的一个经常的有效的形式。但是毛泽东的这一套“大民主”在1957年后并没有得到全面的实行,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文革期间,“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为形式的“大民主”在全国轰轰烈烈的上演了,它既成为民众反对官僚主义、修正主义的形式,也成为了文革期间各派别互相斗争的手段。

后来,“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还被写入了七八宪法。到了1980年9月,在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会议通过了一个决议,宣布取消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1980年,邓小平说:“现在把历史的经验总结一下,不能不承认,这个‘四大’的做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从来没有产生积极的作用。”这句话可以说代表了改革开放后中国主流政治反思文革“大民主”的总结性观点。

中国思想学术界秉持了这一全盘否定“大民主”的观点,“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被视是政治生活中的“四害”。这一观点与态度当然也是一种对“大民主”的反思,但这样的反思在学理上是不是简单化了呢?人民直接参与政治,难道不是民主的表现?显然,不进行深入的学理研讨,难以说清“大民主”的是与非。

 

顾准的民主观

文革时期,毛泽东发动的“大民主”,其中无疑带有个人威权的作用,但是,它同样也显现了直接民主的元素。因而,顾准视之为一种直接民主。这场表现形式为直接民主的“大民主”在当时虽然对于反对官僚主义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它更多的是给中国社会与政治带来了极大混乱与灾难。信仰民主的顾准,并没有简单的对之以否定了事,而是针对文革中的民主现象,在结合近代中国民主的历史实践以及西方民主历史与理论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对民主、民主与中国等问题进行研讨,提出真正的民主只有建立在科学精神之上、中国的民主只能实行代议制的民主思想,成为当代中国体制内呼唤现代民主思想的先声。

顾准的民主观念概括地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 民主必须要建立在科学精神之上。

顾准认为真正的民主必须建立在科学精神之上。所谓科学精神,顾准说它有五个要素:

第一,“承认人对于自然、人类、社会的认识永无止境。”

第二,“每一个时代的人,都在人类知识的宝库中添加一点东西。”

第三,“这些知识,没有尊卑贵贱之分。”

第四,“每一门知识的每一个进步,都是由小而大,由片面到全面的过程。前一时期的不完备的知识A,被后一时期较完备的知识B所代替,第三个时期的更完备的知识,可以是从A的根子上发展起来的。所以正确和错误的区分,永远不过是相对的。”

第五,“每一门类的知识、技术,在每一个时代都有一种统治的权威性的学说或工艺制度;但大家必须无条件地承认,唯有违反或超过这种权威的探索和研究,才能保证继续进步。”

概括的说,顾准的科学精神是一种进步主义的认识论:它认为世界是无始无终的,人对世界的认识是多样的、没有边界的,人类改造世界的方法同样也是多样的、没有边界的;这样,什么终极原因和终极目标以及根本方法也就不存在;没有绝对真理、没有第一原因,没有上帝,同样也就不会有天国的降临,有的只是人对世界的认识的不断的无止境的“进步”,只是人对人的自身处境的不断的无止境的“改善”。

顾准把这种科学精神也称为哲学上多元主义,它其实就是学术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精神,它是与绝对权威主义相对立的。顾准认为正是这科学精神,才促使了近代科学的产生,进而促进了人类进步。进步,不正是人类社会所要追求的目的?这样,要确保人类进步就必须确保科学精神,而要确保科学精神则要实现“完全的民主”。因而,顾准说,权威主义会扼杀进步,维护科学精神的民主才是实现进步必须采用的方法。

顾准强调要把民主立足于科学精神之上,根本上折射出顾准对人类进步的信仰,同时也是基于他对“民主集中制”的历史实践的反思。

2. 民主集中制实质上是非民主的。

对于相当多的中国人来说,民主集中制也被视为一种民主形式,而且是真正的民主。在顾准看来,“民主集中制”尽管有“民主”于其中,但实质上是非民主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集中,最终落在“集中”上,是由谁来集中呢?显然是“掌权者”在进行“集中起来”的事。权威主义专制主义正来自于这“集中”之中。对此,顾准有精辟的论述:“你说‘集中起来’,这个集中,分明带有(一)集中、(二)归纳这二个因素。你主张你‘集中起来’的是群众中正确的意见,你就是主张你归纳所得的结论是100%正确的。可是,你的归纳,决不比别人的归纳更具有神圣的性质,你能保证你没有归纳错了?何况,这种归纳,实质上往往不过是‘真主意,假商量’而已。”正是为了防范“民主集中制”,顾准坚持在“科学与民主”中只有把“科学精神”作为前提,而不是把“民主”作为前提。“把民主作为前提,不免有一种危险:人家可以把民主集中制说成民主,也可以恩赐给你一些‘民主’,却保留权威主义的实质。相反,把科学精神当作前提,就可以把‘集中起来’的神话打破。”因为科学精神是多元主义的,它拒绝绝对真理。这样,以科学精神为前提,于是“我们”就会对“你”的集中、归纳的正确性、神圣性提出质疑。“我们”才会反对“民主集中制”,才能建立真正的民主。

3. 直接民主是不可能实行的。

顾准主张实行间接民主。顾准认为直接民主的理论思想源于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而《法兰西内战》提倡的公社制下的直接民主不过是西方文明的产物。从源头上说,最早实现直接民主的是雅典城邦,后来,罗马也曾实行过雅典式的直接民主。当然,雅典和罗马时期实行的所谓直接民主只是公民的民主而非全体人民的民主。对于法国大革命实行国民议会,顾准说“法国大革命的风尚是要复共和罗马之古,亦即复直接民主之古”。同样,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倡导直接民主“也是复古——复公民大会之古,也是复共和罗马之古”。

近代以来人类是否能复“人民直接统治”即直接民主之“古”呢?顾准说:不能。

“历史上直接民主只存在于‘城邦’中。现在没有城邦国家,都是民族国家,而且,国家还在超越民族的界限,变得愈来愈大了(注意西欧共同市场向西欧邦联发展的趋势)……势必得出这样的结论,这样的国家,若不是苏联-中国型的,只能是议会与行政权并存,有政党,轮流执政的民主国家。在这样的区域辽阔的国家里,若‘利用’直接民主的口号,搞苏维埃式的、代表大会式的、一党制的民主,势必成为以民主的招牌,来掩盖‘时代的智慧、荣誉和良心’来对全国人民实行领导的国家,说干脆一些,独裁国家。别的结果是不可能有的。”

既然是国家的疆域过大使直接民主难以实现,那么,在全国实行城邦式的公社制是否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顾准指出“《法兰西内战》为‘新法兰西政制’描绘的一幅图画”就是“主张法国各城市都组成巴黎公社式的公社”。一切城市公社,都实行直接民主。但,这行吗?这在实践中能办得到吗?顾准用四个反问回答了这个问题。

(1)实行直接民主,当然不存在执政党和反对党,可公社内部必然存在政策有别的政派呀,法国大革命时就有,那么如何对待反对派呢?把“反对派都归入反革命派,加以消灭?”

(2)各公社组成共和国,这个“共和国要不要一个中央政府?如果要……那么,‘块块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尤其如果彻底消灭私有制,‘块块之间’的产品交换怎么办?按《反杜林论》,块块之间的交换决不可以通过货币,那么通过什么?”

(3)彻底打烂官僚机构,“要恢复雅典时代的,简直没有行政机构的做法”。行吗?

(4)“取消常备军。这事实上是恢复雅典和共和罗马的民兵的、公民的军队。行吗?”

显然,顾准认为以公社为基本单位实行直接民主是不可行的,办不到的。顾准还特别以列宁欲在苏联实行直接民主之失败为例。“列宁相信直接民主,他甚至有充分的勇气,在布列斯特和约订立以后,解散了全部军队,用赤卫队(亦即公民的民兵的军队)代替常备军。”他还说要实行由无特权的雇员组成“机关”、“群众的统计监督代替企业管理和政府阁部,”计划委员会“由技术专家组成的,它不是什么经济管理机构。”可实行的结果是什么呢?“苏联的军队是全世界最大的一支职业军队。它的官僚机构是中国以外最庞大的机构。Dzerzhinsk(作者按:指捷尔任斯基)的契卡成了贝利亚的内务部。以工厂苏维埃和农村苏维埃为其基层的直接民主制,列宁生前已被工厂的一长制所代替。一切权力归苏维埃递变为一切权力属于党,再变为一切权力属于Stalin、Khrushchev、Brezhnev(作者按:分别指斯大林、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

尽管通过分析发现,直接民主在民族国家是难以实现的,可是,我们不是说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吗?我们不是信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原则吗?人民不直接参与何以实现以上原则呢?

顾准以史带论回答了这些问题。“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一点不错。历史家写社会经济史的时候,也一定会这样写,Marx在这方面的功绩,永远不会被遗忘。然而一部政治史,却永远是帝王将相、政治家、思想家的历史。理由何在?列宁作了最妥当的回答: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进一步发展列宁的例题,可以推论:陈胜、吴广代表了秦二世时农民造反的愿望,这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证明。但是,陈胜、吴广一出来了,历史只能记载陈胜、吴广的活动,不可能记载千千万万农民的活动。”反对秦暴政的战争胜利了,“结果,广大农民群众的处境改善了一些,活得下去了,但是,在政治上当家作主的,并没有轮上他们。这不仅在专制主义的中国是如此,在大革命以后的法国也是如此,1949年以后的中国也是如此,哪一次和平的阶级斗争,其结果莫不如此”。

4. 间接民主为什么可行。

顾准以人类的历史和经验判定实现绝对的人民当家作主是不可能的。“所以,问题的焦点,只好退一步,不要奢求人民当家作主,而来考虑怎样才能使人民对作为经济集中表现的政治的影响力量发展到最可能充分的程度。”怎样才能使人民尽可能的对政治的影响力量产生最大化呢?顾准开出处方是实行间接民主,即实行议会制和两党制。

这是不是亵渎了“民主”这个原则呢?因为所谓的议会制、两党制不都是一部分人组成的集团在起作用吗?

顾准主要从人类社会发展到近代以来,职业高度分工这一角度来说明间接民主并没有亵渎了“民主”。“现代社会的高度分工,在其中,一个工程师在他本行中精通一切,如果你和他谈政治,极可能是极其愚蠢的,”同样,政治也只是专门行业中的一种而已,政治家精通政治,他们制定政纲,争取群众拥护,通过选举,以期取得政权,执政时为“官”,下台后为民,“这对于民主的神圣含义,又亵渎了多少呢?”“何况,现在全世界,尤其中国……能够做到当前掌握行政权的人不发展为皇帝及其朝廷,已经很不容易了。奢望什么人民当家作主,要不是空洞的理想,就会沦入假民主之名实行独裁的人的拥护者之列。”

顾准认为近代以来民主只能间接民主,因而主张议会制。对于议会制的肯定,顾准是从两个方面来阐述的,一是从积极的方面,即从议会的变革演进史来论述议会的合理性,二是从消极的方面,即从如何看待和理解议会存在的客观弊端来论述议会制的可取性。

顾准指出西方的议会制度是在西方国家在由封建国家过渡到民族国家的进程中,由等级会议逐渐形成起来的。“议会,是在等级君主制的根子上长出来的。最初的英国议会,只有一个等级:诸侯。”后来,“城市生长起来,商业发达了,关税成了王室的收入了。王权利用城市来搞统一,议会的成员,从诸侯这一个成分,扩大到包括城市代表……”。这样,议会的演进使其成员逐步扩大,这实际上也就是民主权利扩大了。因而顾准说:“议会演进史……是民主权利逐步下移的历史。”议会中的各种势力为争取自身利益把议会作为进行和平斗争的舞台,这就成了议会政治。

在顾准看来,在欧洲,封建等级君主制下存在的权利义务传统,必定会发展出议会政治。顾准以英国大宪章为例进行说明。由于英国王室违反惯例,向各诸侯进行非分勒索,侵犯诸侯利益,各诸侯便联合起来在等级会议上进行反抗,最终通过了大宪章,它“规定朝廷要征收钱款必须取得议会同意”,并“发展出来‘不出代议士不纳税’的口号”。而这个后来又“成了资产阶级的斗争武器”,并“逐渐扩大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号召”。也就是说,君主与诸侯间的斗争虽为统治阶层间的斗争,“但是,少数特权人物之间的斗争,只要它是遵循一定的章程,而并不完全通过暴力,只要这种斗争的第一个方面,按照这种章程,必须力求取得群众的支持,它就势必要发展成为议会政治”。

顾准进一步推论,议会的存在使国家的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别属于议会和“朝廷”,这就逐步演进为后来的三权分立制度。同时,议会“势必要演化出政党来。通过一个议案时的赞成派,演化成为执政党,反对派演化成为反对党”。这样民主政治中两党制也就演进过来了。更为重要的是,“也唯有一个有立法权的议会,才使政治和政策,成为公开讨论的对象。否则的话,政治和政策,永远是由‘时代的智慧和良心’躲在警卫森严的宫廷里作出决定”。也就是说,政治民主化的确立正是因为议会的存在而演进过来的。

通过对议会历史演变的考察,把议会在民主政治发展中的作用如此加以强调,顾准其用意无非是肯定议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但是议会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大量的弊端呀,如:清谈、贿选、党派斗争等等。这些如何解决和对待呢?

顾准不仅清醒地看到了这些问题,而且他还用“生动的文字”精确描绘了这些弊端:议会政治的确存在“我们十分看不惯的地方。议会里面有一套‘战术’。为了阻挠议案通过,可以有冗长的演说发言,可以有议员互相抛掷墨水瓶,可以动武。通过一项法案时要‘三读’,讨论法律条文时咬文嚼字。无关重要的议案也按正式的议事程序,可以有演说者对空座侃侃而谈的奇观。选举时会有五花八门的‘抬轿子’、请客、地方大亨(杜月笙这一流人物)包办选举等等,当然也少不了大大小小的贿赂。这些都不过是形式。更使某些哲学家看不惯的是,这全套东西表明一个民族没有领袖,缺乏领导,也就等于没有‘主义’。而且,那种咬文嚼字的议会讨论,真叫做庸人气息十足”。议会这些弊端是客观存在的,可是当我们推翻君主专制统治,同时又要避免直接民主时,选择议会制度就成为了必然。何况“唯有有了真正的议会,不仅政策受到监督,日常行政也可以受到监督”。可面对议会的弊端怎么办?顾准说:“至于弊病,哪一种制度都有,十全十美的制度是没有的。这个人间世永远不会绝对完善,我们所能做的,永远不过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顾准的这一论断正好呼应了西方一政治家所说的:“民主体制是人类迄今为止所能找到的最不坏的制度。”

5.实行“两党制”。

要实行民主政治、议会政治,必须实行两党制(当然包括两党以上),这是顾准所肯定的。虽然他对两党制是民主政治必要条件这一论点的肯定从内容上看并没有多少新意,但在文革的政治背景下对这一点重新的论证是非常必要的。1949年后,两党制的“虚伪性”常常被尽情的“描绘”出来,以作为“一党”执政的合法性、可取性。顾准用当时公众所熟悉的语调和逻辑也描绘了两党制的“欺骗”以及人们选择权威主义的心态。“号称为反对权威主义的民主主义者,通常主张,政治上必须保留反对派,实行两党联合执政。但是两党制的实际状况,也造成了那些民主主义者的幻灭。因为,两党制只允许你二者择一,好像结婚,候选对象只有二个。你不要这个,只好要那个。如果两个都不喜欢,只好打光棍——放弃公民权。何况这个两党,往往是换汤不换药,随你选哪个,唱的还是那出戏。于是,这种民主,不过是粉饰门面,不过是欺骗。何况,芸芸众生喜欢一种有秩序的生活,一个强有力的权威存在,足以保障这种秩序。据说,苏联人怀念Stalin(斯大林),就是出于这种感情。”

尽管如此,顾准说:“‘一个主义、一个党’的直接民主(当然不可能,它一定演化为独裁),唯其只有一个主义,必定要窒息思想,扼杀科学!”更何况“有了多元主义的政治,两党制尽管表面上看来选民只有有限的选择的可能,它却是真正民主的——因为有彻底的批评自由。”也就是说,两党制的“欺骗”、“粉饰”是存在了,但因为有在两党间的“选择”,它就会有“有彻底的批评自由”,这就是真正的民主。

在国家政治中,任何政治体制中,为了行政的正常运行,权威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政治上一个最最重要的事便是要防止权威演变成权威主义专制主义。对于这一问题,顾准有一段经典的论述:“既然权威是不可以少的,行政权是必要的,问题在于防止行政权发展成为皇权。唯一行得通的办法,是使行政权不得成为独占的,是有人在旁边‘觊觎’的,而且这种‘觊觎’是合法的,决定‘觊觎’者能否达到取而代之的,并不是谁掌握的武装力量比谁大,而让人民群众在竞相贩卖其政纲的两个政党之间有表达其意志的机会,并且以这种意志来决定谁该在台上。如果这一点确定被认为是唯一行得通的办法,那么,伴随着这种制度而来的一切可笑现象,只能认为是较轻的祸害。当然,这种祸害也要正视,也要逐渐减轻它。”

顾准清醒地看到两党制的民主政治所存在的缺陷、不足,同时更正视了“一个主义一个党”的制度更会带来窒息思想扼杀科学的“恶果”。

 

结语

顾准现代民主思想的成熟表达最终是在1970年代,是在他翻译熊彼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一书以后的事,但是,从60年代里为数不多的资料中,我们发现在此之前顾准已基本上坚定了对现代民主思想的信念。在1960年3月的日记中,顾准写道:“政治上取舍的问题,去年秋冬之交在劳动队时已在考虑。这一二月来,愈来愈觉得,社会主义民主主义靠爆炸式的改革做不到,而且后果也不好。四年的历史发展似乎在走另一条路——自然演化……没有什么共产主义的地上天国,矛盾永远存在,斗争永远存在,而斗争的方式,那老一套‘正确错误’的绝对论维持不下去了。不同意见的人们必定要组成不同的社团,发展的结果必定是社会主义的多党制度。”

 

(作者为江西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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