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一篇题为《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的文章在《共识网》引起读者热议。该文是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西方哲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邓晓芒的文章《评刘小枫的“学理”》一文较早时候在《共识网》刊出并引起较大反响之后,接受《共识网》编辑部主任袁训会采访的对话录。
平心而论,《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一文不乏精彩之处。但不少观点也经不推稍稍推敲。尤其是“中国自由主义逐步式微”、“一些自由主义者想搞宪政,但是当他们面对毛派的攻势时,却怎么也招架不住”等判断,与事实严重不符;在对当今中国自由主义总体水平、现状的分析和判断上,又出现较大的误判;尤其是将自由主义在中国“一直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归咎于“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尽到启蒙责任”,更是严重失察。笔者同时注意到:前述误判并非个别,如学者秋风就曾在《中国自由主义二十年的颓势》一文中认为:“从2003年以来,自由主义在理论、实践两方面,均陷入困境。”再如高全喜先生在《中国自由主义的政治成熟》一文中,也对中国自由主义现状、中国自由主义面临的真实困境也出现了类似的误判。基于前述观点可能会在读者中产生某种消极作用,下面将对《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一文一些重要观点认真推敲一番:
一、中国自由主义“逐步式微”及“本身还不成熟”问题
且看邓晓芒教授与袁训会先生的一番对话:
□□袁训会:不管是刘小枫还是汪晖为代表的新左派,他们的观点不仅更能为官方所认可和接受,而且在民间舆论场也得到了高度的认同,相反,在整个21世纪,中国的自由主义却是逐步式微的,您觉得,这其中因由又是什么?
□□邓晓芒:我觉得这不奇怪,中国作为一个皇权主义根深蒂固的国家,生活在这个国家的绝大多数民众都摆脱不了这种皇权主义的影响,天天巴望一个青天大老爷来为自己主持公道,上访等行为都是这种表现。
另一点就是中国自由主义本身还不成熟,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包括很多很有名的而且表现得很坚决、甚至有点悲壮的自由主义者,他们的自由主义思想都不是很成熟,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中国传统的一般思想--叛逆思想这个层次上”。
首先与袁训会先生商榷一番:近年间开始发生重大立场“转型”的刘小枫抛出“国父论”、“毛泽东搞文革是要追求平等””一类观点,它与汪晖的“新左”理论一样,确实“更能得到官方的认可和接受”。但说“而且在民间舆论场也得到了高度的认同”,窃以为言过其实:一直以来,以网络为主的中国民间舆论场左、右(中国语境下的左右)之争水火难容。无论是“新左”还是毛派的观点,都极难被自由主义直接影响下的、中国语境下的“右派”网民所接受。所以,充其量也就部分群体中“得到高度认同”。
而“在整个21世纪,中国的自由主义却是逐步式微的”一说,则是另一个重大的误判。给出理由前,首先要弄清何为“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英语:Liberalism)是一种意识形态、哲学,以自由作为主要政治价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关于自由主义原理和基本内涵,自由主义学者、悉尼大学冯崇义教授的归纳、总结十分具体、精准,且简明扼要:
“自由主义是以个人自由权利为优先价值的政治理论和信仰。她将个人自由确定为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与生命一样珍贵的权利。并要求建立政治法律制度来充分保障每一个人同等的自由权利。它充分吸收前人的积极因素而成型于十七世纪的欧洲。并于十八世纪经过英、美、法三国的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而落实于制度层面。除了短暂的个别例外,三百多年来自由主义一直是欧美发达国家的立国之本,因而代表着人类世界的主流文明。尽管自由主义内部流派众多,自由主义在几百年来的不同时期和不同地方,重点和重心也有所不同,但其核心内容相当稳定:
一、政治上要求自由主义民主(liberal democracy)或宪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统治和等级特权,特别要求实行法治,严格限制政府权力以充分保障个人权利;
二、经济上要求自由竞争、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反对任何形式的垄断;
三、社会上不仅维护中产阶级的合法权益,而且坚决捍卫劳工大众的平等权利和应有福利;
四、方法上推推崇理性,实证与和平,力戒愚妄、武断与暴力;
五、法律上强调每一个人在法律上的普通平等,反对任何人或团体行使超越法律的权力,特别是强制或奴役他人的权力;
六、道德上倡导自主、独立和宽容,尊重个人的信仰、隐私、偏好和自由选择,强调每一个人独一无二(独立个性)的内在价值,反对将个人化约为任何集体的工具或手段。
弄清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涵后,回头来审视袁训会先生“整个21世纪,中国的自由主义却是逐步式微的”之说,会发现事实恰恰相反:当今中国,自由主义只在越来越难有立锥之地的传统媒体中“日渐式微”,而在极为广阔的互联网上,却是另一番壮观景象:从微博、微信、博客和论坛众多文章和帖子中,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哈耶克、波普尔、哈维尔等自由主义大师的著作在中国越来越受欢迎;契约精神(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和法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有限政府”、“小政府、大市场”、“小政府,大社会”等政治术语越来越成为业余网络作者文章的热点词汇;作为制度诉求的宪政民主呼声越来越高涨”……所有这些皆表明:自由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并非“逐步式微”,只是她不再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样,总是以纯理论和学术文章形式展现在少数精英读者面前。
退一万步而言,当今自由主义确实“逐步式微”,但这究竟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还不成熟”之过,还是应当归咎于长期以来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夹缝中求生存的生存处境,以及越来越逼仄的话语空间和传播渠道?!
下面,很有必要对“中国自由主义本身还不成熟”问题认真探讨一番。
自洛克以降,后经孟德斯鸠、卢梭、休谟、亚当•斯密、贡当斯、边沁、密尔、潘恩、麦迪逊、汉密尔顿、哈耶克、罗尔斯等等自由主义大师的不断发展与修正,尤其从英、美、法成为现代宪政国家始,历经两百多年的政治实践,自由主义已不仅是一套十分成熟、完善的理论体系学说,并成为世界现代文明国家主流价值观和政治制度设计指南。更可喜可贺的是,在同文同种的台湾地区,也同样取得令人欣慰的成功。
有人或者会对“同样取得令人欣慰的成功”持质疑乃至嘲讽态度——一直以来,包括一些专家学者在内的大陆人士总是嘲笑台湾经常发生诸如立法院打架、“百万围城”和“占领立法院”等“民主乱象”,其实,这些“乱象”对一个主权在民,况且只有二十多年历史、尚处于不断成熟阶段的民主体制而言,既属正常,也不可怕:因为民主体制的“乱象”,与非民主体制的“和谐”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的“乱象”,不过是政治矛盾和社会问题及时曝晒于阳光之下。凭借民主的妥协精神和强大的纠错机制,“乱象”总能及时化解而不会成为难于化解的死结;后者的“和谐”却是长期刚性维稳的结果,背后累积无数难于化解的政治矛盾和社会问题。这就是非民主政权经常发生一夜倒台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所在。鉴于此,嘲笑“民主乱象”也就很是可悲。
那么,当今中国的自由主义究竟成不成熟呢?窃以为,只能从相对、相比较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从清末康有为、严复、梁启超始,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确实,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因翻译和传播西方自由主义时,学者未能达到“信、达、雅”之标准;在政治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等领域涉猎、研究至深的自由主义学者少之又少(纵然号称“自由主义大师”的胡适,其在“新文化”时期最主要的工作和贡献是提倡新文化、白话文,对自由主义制度构建,对经济自由主义原理极少涉及)。如果说过去一百多年历史中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国自由主义“还不成熟”,是恰如其分的。
然而时隔近百年后,当今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在李慎之、王元化、何家栋、江平等前辈学人的引领下,再经刘军宁、徐友渔、朱学勤、秦晖、刘小枫(刘小枫曾是重量级启蒙家,只是近年才“转型的”)、龙应台、余英时、贺卫方、雷颐、何怀宏、汪丁丁、杨小凯、张曙光、张宇燕、盛洪、茅于轼、何清涟、袁伟时、任剑涛、陈少明、李强、毛寿龙、杨东平、顾肃、顾昕、李梅、谢泳、谢有顺、张远山、筱敏、任不寐、王怡、邵建、许纪霖、张祖桦、王怡、林毓生、江宜桦、张灏、钱永祥等中青年学者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之所以不将前述学者称为“自由主义者”,是因为传播自由主义者,不一定本身是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成熟度(无论是涉猎和研究领域,还是对自由主义原理和精髓的领会和掌握),都远远超过清末和民国时期。如果这时仍说中国的自由主义“本身还不成熟”,“成熟”的标准也定得太高太超前了!——须知,二百多年前立宪会议时期的美国政治精英们只以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自由主义理论,便制订出一部迄今为止世界上最经得起历史检验和考验的宪法。就总体水平而言,当今中国自由主义精英群体,比之美国制宪之时的自由主义精英群体,纵然不算大大超过,也是毫不逊色的——须知,自由主义理论是在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之后,经众多后起的自由主义大师不断发展、修正和充实后,最终成为一个完整和严密的理论体系的。
在《中国自由主义的政治成熟》一文中,高全喜先生也对中国自由主义的状态和面临的现实出现了较大误判——同样认为中国自由主义“不成熟”。与邓晓芒先生的“成熟”标准不同的是,高全喜先生所谓“成熟”,乃“基于自由的政治成熟,非基于利益、权力或统治的政治成熟”。其实,无论是邓晓芒先生还是高全喜先生,都对中国自由主义现状和总体水平缺乏清醒的认识——当今中国自由主义其实并非本身“不成熟”,而是权力的作梗极难进入高全喜先生所谓的“成熟”。对此,方绍伟先生一针见血指出:“当今中国的自由主义之所以现在面临的是异常严酷的‘从规范到实践’的问题,面临的是异常冷峻的‘规范分析的理论文章结束了,书面宪政似乎也就到头了’的问题。中国自由主义的问题是自己成熟了,却‘秀才碰到兵’,新革命碰上了老问题!”
话至此还想强调一点的就是:自由主义并非深奥、晦涩的古印度六派哲学经典和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德国古典哲学,更不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完全可以其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成为常识性的东西。千万不要将自其深奥化、复杂化,将更多精力和时间消耗于无谓的穷经皓首之中。因为这不但是徒劳无益之举,反而会引起无谓的学术之争。对此,徐友渔先生便深有感触:
“我们正在思考的任何一个问题,都已经被思考过了。逻辑的空间已经完全被他们覆盖了。假定我是一个天才,也只能思考到他们思考过的问题。比如我在英国牛津就很清楚地感觉到这一点。他们的一个个哲学小组,还算不上大师,那种思考之认真、结果之精巧,那种甘于寂寞,中国学术界是没法比的。中国与之相比,只能算业余的,人家是职业性的。”参见《徐友渔:关注平等与公正》
二、鲁迅“应该自由主义的一面旗帜”,及“自由主义的一些原理”问题
在与袁训会先生的对话中,邓晓芒教授不但认为“中国自由主义本身还不成熟”,还认为中国自由主义者对自由主义的原理“没搞清楚”和“没说清楚”。所以他告诉大家:“我现在做的工作,就是澄清自由主义的一些原理,梳理像独立人格、人权、民主这样一些概念,逐一澄清,继而同以往对自由主义的误解和附会划清界限。”
把自由主义的原理“搞清楚”、“说清楚”,以便“同以往对自由主义的误解和附会划清界限”,这无疑是一件大大的好事。然而透过《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一文邓晓芒先生许多话语,有理由怀疑,对自由主义的原理“没搞清楚”,领会和把握“还不成熟”的,就包括邓晓芒先生本人!
且看邓教授下面一番话:
“他们(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继承的是从老庄到魏晋名士(像竹林七贤)再到明清异端的叛逆传统。但是,这个传统跟自由主义中间是有一层隔膜的,并不能等同于自由主义。我经常谈到这个问题,包括鲁迅,鲁迅应该算自由主义的一杆旗帜了,但是鲁迅自己承认受到老庄影响,而且他特别欣赏民间的叛逆,欣赏历史上那些为民请命的人物,当然,也不是说不能不欣赏,因为在一个专制社会,能反抗总比不反抗要好。但是,另一方面,鲁迅的思想也已经开始跳脱出这个框框,他的作品中闪现了不少更高层次的自由主义思想,但鲁迅毕竟不是哲学家,他并没有对这些思想做一个澄清。”
从上述一番话中,令人遗憾地发现邓晓芒先生对当今中国自由主义现状、整体水平实在缺乏应有的认识和了解——从当今中国启蒙学者刘军宁、徐友渔、朱学勤、秦晖等人《保守主义》、《共和民主宪政》、《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共和民主宪政》、《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自由主义与当代世界》、《实践自由》、《市场的昨天与今天》等等著作中,可以极为清晰地看出,当代中国自由主义者传承的是洛克、休谟、孟德斯鸠、卢梭、边沁、密尔、亚当•斯密、哈耶克、罗尔斯等西方自由主义大师的精神衣钵(不排除这些学人的著作有某种不足或缺陷)。所谓“继承的是从老庄到魏晋名士(像竹林七贤)再到明清异端的叛逆传统”之结论不但绝难成立,而且是近乎荒谬的。
从对鲁迅自由主义身份的认知上,则间接反映出邓晓芒先生对自由主义原理的混沌认识:只要熟悉鲁迅生平、著作,对自由主义原理和基本内涵且有明确认识者,相信都会对“鲁迅应该算自由主义的一杆旗帜了”之说感到惊讶:自由主义一般分为政治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而从鲁迅所有作品中可发现,读不懂密尔《论自由》一书的鲁迅对政治自由主义历来是不感兴趣的。不少作品甚至是反自由主义的。如果说唐弢的《鲁迅的反对自由主义的精神》一文以及瞿秋白关于:“鲁迅主张痛打落水狗,真正是反对自由主义”之说乃基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原因有所偏颇的话,鲁迅人生后期甚至把苏俄社会主义看成是人类未来的希望,从此再没转变,却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而对经济自由主义,鲁迅的作品从未涉及。所以,说鲁迅是一位自由主义者,是很不靠谱的。而“鲁迅应该算自由主义的一杆旗帜了”之说,就更八竿子打不到一块!
著名学者邵建先生说鲁迅只是“酷爱自由”的人,而非“自由主义者”,窃以为恰如其分——自由与自由主义是两个不同概念:自由,既是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也是一种社会概念和社会人的权利。自古以来,有洛克自然法状态下的自由;有“强制未到之处”下的自由(吾从周语);以及“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孟德斯鸠)的自由;而自由主义是对自由及确保自由的理性反思与结论。即:自由的边界是什么?应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制度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享受自由的权利。基于自由和自由主义不同定义,再通观鲁迅著作和生平事迹,可以十分清晰地看出,鲁迅恰恰是一位“酷爱自由”的人。而非“自由主义者”——就像博爱是基督的核心教义,但具备博爱品质之人未必是基督徒的道理一样,“绝不会为外力所屈服”(胡适晚年评鲁迅),只能证明鲁迅“酷爱自由”和“硬骨头”人格,而不能证明人生后期将苏俄社会主义当成是人类希望的鲁迅是一位自由主义者;更难“算是自由主义的一杆旗帜”!——须知,当年视死如归的白公馆、渣滓洞的共产党人也是“酷爱自由”的。其“骨头”比鲁迅不知硬多少倍!
对鲁迅自由主义身份认知的重大误判,也就难免对当今中国自由主义整体水平、现状出现重大误判。不可否定,当今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群体在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的协调上,难免存在传统文人的某些局限(理论是自由主义的,行为模式更多的是传统叛逆型的)。但就像骨头硬不硬与自由主义并无必然联系一样,一个人的行为模式如何,并不是判断一个人是否自由主义者的必须条件。同样不是判断其学术的价值属性的必须条件。
邓晓芒先生要“澄清自由主义的一些原理,梳理像独立人格、人权、民主这样一些概念,逐一澄清,继而同以往对自由主义的误解和附会划清界限”诚然是大大的好事。然从邓晓芒先生“鲁迅应该算自由主义的一杆旗帜了”的认定中,再结合“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继承的是从老庄到魏晋名士(像竹林七贤)再到明清异端的叛逆传统”的武断,是否有理由怀疑:对自由主义的原理“没搞清楚”恰恰是他自己?
三、关于“招架不住”与“平等”
在《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一文中,邓晓芒教授这样认为:
“一些自由主义者想搞宪政,但是当他们面对毛派的攻势时,却怎么也招架不住,因为毛派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一套东西,它会显得更加振振有词。比如,拿平等来讲,毛派也讲平等,但这个平等跟西方自由主义原理里边讲的平等观该怎样区分,自由主义学者在这方面做的工作就远远不够。像刘小枫的文章里,就提出毛泽东搞文革是要追求平等,我认为根本就不是什么平等。为什么不是平等?这在我的文章里边早就做过解释,但现在像这样的工作,做的人还是太少了。”
在《论刘小枫的“学理”》一文中,邓晓芒先生措辞严厉地批评了刘小枫“一贯的草率和粗疏”,而从上述一番话,也看到了邓晓芒先生的“草率和粗疏”——自1997年开始徐友渔与汪晖之间开始发生论争后,自由主义只与新左派有过一段激烈而尖锐的论争。然而与毛派之间,无论如何也难于发现哪一位自由主义学者有过正式的论争。“却怎么也招架不住”之说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自由主义学者之所以与毛派之间没有过论争,最主要原因是:毛派的“攻势”文章看似“振振有词”,其实毫不讲逻辑和学理,全无学术争论价值。面对打棍子、扣帽子大字报式文章,自由主义者或苦笑一声,或采取“惹不起躲得起”之态度。换言之,面对毛派的“攻势”,自由主义学者绝非“怎么也招架不住”,而是鉴于此类争论徒劳无益而不屑与辨。
所以,硬说自由主义者“面对毛派的攻势时,却怎么也招架不住”,并将“怎么也招架不住”的原因归咎于“普世价值的一些原理没有搞清楚”,诚然又是极为可笑的主观臆断。
“平等”问题之所以成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毛派争论之焦点,并非自由主义者“在这方面做的工作就远远不够”,最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如萧功秦先生所言,左派最突出的弱点”,是“把某种公平理念抽象化、浪漫化并予以反历史的美化方面,以漫画的方式发展到极端与荒谬的地步”。而且,对此类“平等”的执着,一直处于狂热的偏执状态(如此既有学术浅薄化因素,更有心理缺陷因素)。二是囿于陈腐意识形态难于摆脱僵死思维。三是有些人揣着明白装糊涂,以自己在学术界的身份误导他人,从而达到向权力邀宠之目的。就如前些时候鼓吹“国父论”的刘小枫在《如何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一文中关于“毛泽东搞文革是要追求平等”之说,其实是长期以来毛派人士一直的老调,早在二三十年前,便被无数国人批得体无完肤。作为文革过来人、学贯中西的著名大学者,刘小枫岂会弄不明白“文革”是否“追求平等”?!
而邓晓芒先生所谓“自由主义原理里边讲的平等观”,早有太多学者作过正确的诠释。只是可能每日忙于本职教学和学术研究的邓教授平时较少关注此类文章罢了。
且看刘军宁论“平等”:
“人的平等是指法律面前的平等,所有人都应受到以自由为依归的法律的同等保护和同等对待。平等权的目的是为了让每个人享有最大限度的选择自由,来充分实现人在各个方面的潜能。平等权同样意味着可以享受个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的自由,因而也享有免遭其他人或个人联合体(如黑社会、政府)侵害的同等自由。平等并不意味着机会的绝对平等,而只是意味着享有机会的同等自由。平等不意味着政府应对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同等的保障,也不意味着人们有权平等地占有政府提供的物品(法律所提供的同等保护和同等待遇不在此列)。
在经济方面,平等权指的是机会的平等,即免于政府对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追求物质财富的任意限制。为个人提供经济方面的保障首先是个人或由个人自愿结成的团体(如家庭)的责任,而不是政府的职权。没有一个政府有能力为所有的个人提供经济的保障;而政府一旦做出这方面的承诺,通常是为了让人们放弃自由,其结果是个人为在经济上得到保障却失去了自由。政府对个人提供的帮助越多,对受助者的命运的操控也就越多;个人的自主性和自由度也越小,会像动物园中的动物一样,最终导致生存能力的退化。
对平等只能从自由的角度来理解。自由是每个人本应具有的基本权利,无论人们的社会地位、财产、声望、权力、阶级、等级、民族、文化等如何不同,每个人都应当充分享有同等的自由权利。只有当人们充分享有自由时,人的独立、尊严和幸福才能实现。给穷人自由,并不意味着其他人失去自由,只有那些原来垄断权力的利益集团或政府机构才有损失,它们会失去对利益的独占。而给穷人的物质和福利必定是政府从另一些人手里拿来的,当政府许诺给一部分人以物质福利时,它正好有机会从社会中索取更多。所以,给穷人自由,政府将受到损失;给穷人福利,政府不仅不会有损失,而且每级政府可以提取更多。”
“自由主义原理里边讲的平等观”,有太多自由主义学者作过太多的阐述。篇幅所限,这里难于一一列举。
四、自由主义之“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果真是知识分子“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尽到启蒙责任”?
接着想指出另一个重大认识误区:先看袁训会先生和邓晓芒教授的一段对话:
□□袁训会:据我所知,自由主义的理论在中国出现和发展的时间比毛左和新左都要早,而且是早很多。这一思潮自从被引进中国后,虽然会有一些演变,但总体感觉,它始终还是尝试着在中国进行启蒙,而一直都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
□□邓晓芒:这个恐怕还要很长的时间。我觉得主要还是由中国社会发展的滞后所导致的,中国很多民众的思想水平仍然停留在几千年以前或者是文革时期,没有什么长进。当然,民众没长进的一个原因是知识分子没有长进,他们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真正尽到启蒙的责任(注意,前述话语中,身为精英知识分子的邓晓芒教授把自己从启蒙责任中挪开,用了一个“他们”——这也是一个不小的“粗疏!”)。
先对袁训会先生的一番进行推敲一番:
在启蒙话语管道一直不通畅的条件下,中国自由主义于者并非“始终还是尝试着在中国进行启蒙”——太多致力于启蒙的知识精英始终顽强地、坚持不懈地以夹缝中求生存和见缝插针的精神在中国传播自由主义原理。而且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自由主义之所以“一直都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原因却并非邓晓芒先生所言:“主要还是由中国社会发展的滞后”、“知识分子没有长进,他们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真正尽到启蒙的责任,”而是因为另一个最重要、最关键并众所周知的原因:自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开始,尤其是1957年“反右”开始至今,中国自由主义一直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状态,毛时代的二十多年间甚至完全失去生存空间。如此条件下,何来“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
退一步而言,中国自由主义“一直都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原因假设如邓晓芒先生所言:“主要还是由中国社会发展的滞后所导致的。”然而,将“社会发展的滞后”的原因归咎于“中国很多民众的思想水平仍然停留在几千年以前或者是文革时期,没有什么长进”,又将民众“没有什么长进”的一个重要原因归咎于“知识分子没有长进,他们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真正尽到启蒙的责任。”在这里,邓晓芒先生再次表现出令人遗憾的“草率和粗疏”——稍懂中国现代史和思想史之人对此都心知肚明:自由主义在中国之所以“一直都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最重要原因既非民众“没有什么长进”,也非“知识分子没有长进”,而是手执权柄者们“不长进”!是手执权柄者们的思想“仍然停留在几千年以前或者是文革时期!”——试想,一直以来连生存空间都面临极大挑战,何来“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
再谈“他们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真正尽到启蒙的责任”问题。
从康有为、严复、梁启超始,自由主义作为泊来品输进中国,后经胡适等新文化学人的不懈努力,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传播。不计康有为、严复、梁启超、胡适等清末和民国时期启蒙学者的作品,就当今中国,有关自由主义学说著作之丰,涉猎范畴之广泛,可谓盛况空前。如果这样仍说没有把“自由主义真谛说清楚”(注意,是“真谛”,而非全部领域),要怎样才算“说清楚”?
再谈“没有尽到启蒙责任”问题。
从清末始,康有为、严复、梁启超等启蒙者开始在国人中不遗余力地传播西方现代政治文明、制度文明和主流价值观。并很快有了“君主立宪”和民国初期短暂的议会民主实践(虽然两者皆失败了,但失败之原因告知人们: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启蒙对象并非普通国民群体,而是政治精英和其他精英群体。这点稍后章节再谈)。辛亥革命之后,中国长期处于战火和动乱之中,但不少秉持自由主义理念的知识分子却坚守信念,使自由主义和宪政民主理念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中薪火相传,影响力日增。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人不独坚持理念的传播,还竭力付之实践: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先后成立了国防参议会和国民参议会,自由主义者以此为平台发动了两次宪政运动,虽然最终没有实现宪政的目的,却开启了民智,使以当代西方政治文明和思想文明得于广泛传播。
特别想指出的是:“五四”前后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传播,纵然在国、共两党政治精英中也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上世纪四十年代初共两党关系日趋紧张之时,处于弱势的一方以国统区的《新华日报》为平台,不断发表各种题材的文章倡导和呼吁宪政民主(“解放区”的媒体亦同样摇旗呐喊),而且还在群体文化素质很低的各个“解放区”以“黄豆选举”形式试行民主实践;在内外压力之下,国民党也终于在数年后的先后于1946、1948年分别召开“国民大会”、“行宪国大”。诚然,因战乱等因素所致,该时期国共两党的民主实践皆形式大于内容,但毕竟从中看到宪政民主乃人心所向。正因为如此,稍后接管大陆的新政权仍在较长一段时间继续高喊自由、民主和“建设新民主主义”之口号,以凝聚人心和赢得世界舆论支持。由此足见宪政民主在当时的中国影响何其之大!而这些恰恰是产生启蒙的结果。
自由主义真正“式微”的时代,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开始的三十年间。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经启蒙者的努力,她又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神州大地复苏。虽然此后三十多年间,自由主义在中国一直难摆脱异端邪说的官方定性,启蒙者的话语空间一直十分逼仄;而且,传播自由主义一直是自带干粮、风险自负的劳什子事,然而启蒙者仍然不遗余力地传播自由主义思想。经太多知识分子长期的艰辛努力,当今中国,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普世价值观在中国得到空前的认可。并成为宪政民主制度诉求。为此,不少启蒙学者长期坚守寂寞和清贫。有些甚至付出自由的代价。如此情况下如果仍然说“没有尽到启蒙责任”,恐怕过于严苛了吧?
五、从泰国、台湾的“民主乱象”看启蒙的重要性及启蒙的侧重点。
21世纪的今天,在启蒙知识分子的艰辛和不懈努力下,启蒙在中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纵然如此,时下中国需不需要继续启蒙?邓晓芒先生下面一段话发人深省:
“现在总有那样一种声音,认为启蒙、理性这些都是西方不要了的东西,是西方丢弃掉的东西。也许某种程度上,事实确乎如此,但我要说,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启蒙和理性仍旧是我们最需要的。西方国家是在启蒙和理性已经成体系,并且在现实中形成了一种制度后,他们在此基础上去反思这种制度及其背后的价值理念,对于西方社会而言,这个工作是有意义的,因为这样做可以促使这个制度更加完善。但中国就完全不一样了,中国根本还没有建成体系性的启蒙和理性,制度更是谈不上,我们没有这些东西,有什么本钱学人家去搞后现代呢?……人家是吃肉已经吃腻了,减肥,我们这些贫农,这些打工的,连饭都没有吃,连馒头都吃不上,他却说要减肥,这不是搞错了对象吗?”
徐友渔先生则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当今中国启蒙的重要性:
“当代西方的学术思想精巧细致,逻辑上自洽;而有时中国的现实问题是非常简单的、是非非常分明的。如果非用西方学术来套,就相当于用显微镜看大街上的人打架,那是很荒唐的——明明是肉眼就看得清楚的。比如西方讨论社会正义,是在完备的市场经济、契约社会、可以博弈的前提下,讨论资本家付给工人多少才是公平,考察的问题是工人支出的智力资本、体力资本是多少等等;而中国的问题常常是一些人明火执仗地抢与偷的问题,我们需要的是基本常识,基本的道德感。”
在《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一文中,邓晓芒先生还以第三世界,尤其是以泰国和台湾的“民主乱象”为例提出警醒:
“第三世界国家搞民主的一个通病,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由于前期的启蒙不到位,由于缺乏理论准备,即使是实现了自由民主,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比如泰国的问题,再比如,台湾这次学生闹事的问题,都属于不成熟,启蒙、民主观念都不成熟。”
确实,启蒙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在21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知识分子的启蒙工作应从何着手?启蒙的侧重点应放在哪里?邓晓芒教授提出了如下建议:
“作为知识分子来讲,当务之急应当是把启蒙的一些道理,包括普世价值的一些原理原原本本地搞清楚,然后写到自己的文章中,贯彻到自己的言行中,让民众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受到感染和熏陶,进而超出数千年以来形成的思想局限。”
邓晓芒先生关于当今中国启蒙重要性的清醒认识,笔者持赞同和欣赏态度。然而他所谓“当务之急”,却应当认真商榷一番:
对刚从旧体制中破茧而出初入民主社会的国家而言,为避免民众稀里糊涂地成为政客的利用工具,邓晓芒先生所谓“当务之急”诚然是有道理的。然而对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艰难徘徊的中国,果真依邓晓芒先生所言,却会事倍功半。甚至更糟!理由是:时下中国,无论是“启蒙的一些道理”也好,“普世价值的一些原理”也罢,早已“搞”得大葱伴豆腐,一清二白了。“没搞清楚”,只是邓先生个人粗疏和草率之下的误判——众所周知,当今中国政治制度之所以没有溶入世界主流,自由主义之所以在中国仍“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最关键问题是手执权柄者们对普世价值持强烈的拒斥心理和“绝不”态度。而非启蒙不到位,或自由主义真谛“没搞清楚”和普世价值原理“没说清楚”。此时如果仍稀里糊涂将“把启蒙的一些道理,包括普世价值的一些原理原原本本地搞清楚,然后写到自己的文章中,贯彻到自己的言行中,进而让民众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受到感染和熏陶,进而超出数千年以来形成的思想局限”当成启蒙的“当务之急”,不但无视自康有为、严复、梁启超、胡适等无数启蒙者一百多年间取得的成果,也犯了一个不小的战略和策略性错误。理由如下:
凡事必分主次,有侧重点,注意轻重缓急,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要十分清醒地意识到:在一个启蒙话语管道不通畅、尚未步入现代政治文明制度的国家中,不能期望、追求大多数民众的启蒙到位。而是要有侧重点。只能尽量实现当政者群体、各阶层精英群体和部分民众的“到位”,而不可能是占人口大多数的普通国民中“到位”。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历史车轮的转轨和前行,总是极少数人撬动、推动的。大多数,乃至绝大多数为生计所困的民众总是随波逐流者。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应将启蒙重点转向手执权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当政者群体、各阶层精英群体。以减轻或减少制度转型的干扰和阻力。
将启蒙对象和重点转向当政者群体及各阶层精英群体,也有着眼未来之用心:东欧、苏联等前社会主义国家转型后的一定时间内(甚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执政阶层成员绝大多数仍是昔日体制内官员或各阶层精英。他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转型后民主政治的质量。所以,为避免更多的“民主乱象”,这个群体的启蒙一定要优先于普通民众的启蒙。——近二三十年间,许多新兴民主国家之所以屡屡出现“民主乱象”,并非民主制度本身之错。而是民主制度长期不完善并未能及时察觉、及时补漏,因而被投机政客煽动“不明真相”的民众趁机钻了空子。而民主制度出现漏洞并未能及时察觉及时补漏,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是政治精英宪政民主知识亏欠和模糊。
综上所述,作为后发国家的中国,当今中国启蒙者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对两个群体进行侧重点不同的有效启蒙:
在权力集团成员普遍对“西方那一套”怀有本能拒斥心理、各阶层精英对民主怀有重重顾虑、启蒙话语管道不通畅的条件下,如何作好面向权力集团成员及各阶层精英的启蒙?这是一个摆在中国启蒙者面前的一个极为棘手之难题。要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当今中国当政者们和既得利益阶层的精英们之所以普遍对“西方那一套”持强烈拒斥心理和“绝不”态度,害怕制度转型后失去特权和既得利益固然是一个无法排除的重要因素,但顾虑民主会把中国拖入乱象之中,乃至陷入四分五裂状态,同样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如果前者乃人性局限使然应受鄙视的话,后者却带有某种合理性和可理解性。鉴于此,当今中国启蒙的“当务之急”,是以全新的思维、更宽阔的视野、更智慧的方法,对当政者群体及各阶层精英群体进行有效的启蒙,最大程度地消除他们的民主逆反、恐惧心理,从而减轻或减少制度转型之阻力。
而启蒙要达到上述效果,除了更有耐心地、坚持不懈地介绍宪政民主的原理、基本内涵外及宪政民主的优越性外(如邵建的《宪政民主与秩序》就是一篇极好的启蒙文章),还要认真分析、总结、介绍英、美、法以来二百多年间世界各国民主实践取得的成功经验及失败教训,不讳言印度、墨西哥及南美等“民主老大难”国家的现实存在问题,以及泰国、乌克兰、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台湾等经常出现的“民主乱象”,并令人信服地分析前述国家和地区之所以成为“民主老大难”、经常出现民主乱象的深层次原因,为将来本国的民主实践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面临西藏、新疆、蒙古等极为复杂的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同样十分棘手的港澳台问题严峻挑战的情况下,就未来如何组成一个能被多方所接受、并有利于共存共荣的大中华政治共同体提出一个可操作性强、具有高度参考价值的方案。
最后,谈谈针对普通国民的启蒙。没有国民思想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所以,这个群体的启蒙同样极为重要,但因为文化层次的差异、社会分工的不同,启蒙的侧重点要有所不同,即:应尽量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将冗长、晦涩的理论化为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常识。并着重于契约精神、公民权利和义务、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的普及。由于这个群体极其庞大,启蒙过程必将十分慢长,所以启蒙者必须有充分的耐心和耐性。
文章链接:
《评刘小枫的“学理”_共识网》
《邓晓芒:中国的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
《胡适晚年为何把鲁迅称为“我们的人”_评论_腾讯网》
《徐友渔:关注平等与公正》
《刘小枫:如何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
《秋风:中国自由主义二十年的颓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