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矛盾”的观点与“差异”的观点——以“差异互动”的思想方式看待现代社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29 次 更新时间:2014-05-0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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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北师大) (进入专栏)  


我们生活在其中的当下中国大陆,是一个左冲右突、阴阳失调、新旧杂陈、乍暖还寒、希望与失望并存的社会。假定除了难以割舍的利益之外,执政党的高层和掌握一定权力的官员,凡有良知和责任感者,大都希望顺利地推进社会转型,把中国带入到现代人类文明的大道上,那么,导致社会进两步退一步、有时进一步退两步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它与执政者一直重视的哲学,特别是认识论和方法论有无关系?经过近几年的思考,我初步形成这样一个看法,那就是与哲学大有关系,其中涉及到几乎人人耳熟能详的作为辨证法核心的“矛盾”观点,必须加以清理和重新阐释。

矛盾的现象似乎很普遍,但细究起来,“矛盾”其实只是“差异互动”这一世界上更为普遍的现象的一种状态,并且是人们把握差异性和多样性的一种思想方法。我们今天已经生活在一个高度分化和复杂化的社会,也越来越理解自然生态多样性的重要性,如果只是从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角度看问题,不仅很不够了,还很可能造成简单化和激化社会矛盾的问题,如长期实行的强力维稳。实际上,现代化客观上要求于执政者的,是更应当从“多元”、“差异”、“共生”和“道法自然”的角度看待中国社会,这样才能减缓并有利于化解包括官民对立的层出不穷的社会矛盾。

 

作为方法论,矛盾的观点突出的是从“对立”和“统一”这两个相反相成的方面看问题,它使人们比较容易从错综复杂、纷纭变幻的现象中,提取出简明的“对子”这种关系模式,以便统领全局,如上下、前后、阴阳、善恶、敌我等等,都是对子。中国宋代哲学家张载有“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1]的重要论说,后来我们看重的是他关于“对子”和“反其为”的思想,却抛弃了他的“仇必和而解”的思想旨趣。

矛盾的对立统一观点,我们主要是经由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学来的。这种思想方法有很大的优越性,尤其是看待那些两重化、两极化和非此即彼的现象与关系,至今仍然有其效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是最高明的思想方法,其实它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尤其是当它与主客二分的认识论结合起来时,——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本身也是矛盾观点在人的认识活动中的体现,它就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单视角主义,这种单一自我的视角不仅会导致人们抢占矛盾的主导地位,滋生霸权意识,不尊重社会和大自然自生自发的运动,且势必忽略多样性、多元化、中介、主体间性、系统的过程性和复杂性。

记得美国前国务卿布热津斯基在《大失败》一书中预言苏联集团将解体中国则向商业社会变化,相当准确,而此书开篇论述的却并非政治经济现象,而是考察和批评共产社会的党与知识分子所认同的二元对立的矛盾观,似乎非常明快的简单化,恰恰从根本上揭示了那个社会的精英与大众的思想意识水平,何以象重庆昔日开展的“唱红打黑”那样,非红即黑,且很容易被当局和某些装神弄鬼的人忽悠煽动起来。

这个问题不仅属于认识论和方法论,还属于哲学本体论,因为传统哲学的本体论都有意无意地预设了一些基本的二元对立,如人与动物的二元对立,人有意识,动物没有意识;人有语言,动物没有语言等等,从而将人置于宇宙之中心和主宰的地位。但其实人也是动物,是有意识地从事对象化活动的动物;如果用分化也是进化的观点看,动物是尚未充分发展并固化了的人,人则是比较充分地发展且未固定化的动物。并且,生物界本来就千差万别、千姿百态,是一个多物种共生多向度进化的复杂的生态系统,不是都向着“人”——即有意识的存在物——这一“目的”的展开,因而也不能都以“人”作为度量的尺度。在本体论上明白这一点,我们看待人与世界的关系,就容易跳出人类中心主义,并使人类与大自然内在地关联起来,以系统的开放性循环和动态平衡替代单线的进步主义。

历史地看,传统本体论得出“一是一切、一切是一”的命题,形成“多”与“一”的关系模式,这有助于人们把握世界的统一性。西方哲学后来又通过笛卡尔确立了“我思”的主体地位,作为我思对象的世界则成为客体,这又极大地强化和提升了人类意识和精神的能动性与创造性,为现代性的普世取向奠定了形上基础。想想我们过去所理解的哲学,主要就是这种贯彻着矛盾观点的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只不过由于近代以来的内忧外患,特别是我们把马列主义强调阶级和党的专政的思想与我们传统的“圣贤”与“大同”理想结合起来,试图用阶级斗争加政治运动的方式推动人性与社会的根本改造,结果,矛盾的观点被中共领袖毛泽东以突出对立和斗争的“一分为二”所取代。

我们知道,矛盾的“对立”“统一”用中国传统术语就是“一分为二”与“合而为一”;但是,毛泽东为了强调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只讲“一分为二”,甚至为此批判否定杨献珍所讲的“合而为一”,矛盾的辨证法于是变成了片面化的斗争哲学,使中国社会长期陷入自我折腾和拒斥现代人类文明的虚妄境地。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废除“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后来又提出建设和谐社会,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事情来了个颠倒,不是“一分为二”而是“合二为一”才最重要?我认为不能这样理解。二元化的对立与一元化的同一,其实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它们本来是相对的,但我们所理解的矛盾“对立”的双方,却不是相互承认、和平共处,而是非此即彼、有我无你,都以吃掉对方、一统天下为目的。这其实反映的是传统共同体社会的“整体主义”特点,传统共同体是高度同质的,作为共同体成员的个人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共同体为了整体的利益,也不允许每个人各行其是、自立门户,并且特别忌讳这一点;因为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就不能说两样话,不能有“胳膊肘向外拐”的行为,更不必说“背叛”的行为。否则,一旦发现你的思想行为与共同体的集体意识和步调相左,共同体的当家人就会把你视为“异端”,对你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不努力改悔就可能把你赶出家门或清除掉。

在国家层面,中国自秦以来就形成了以无数小农为基础的“大一统”集权模式,全社会不仅车同轨、书同文,还要行同伦。谁要不认同甚至反对统治集团的专制统治,谁就要么“被”现有的统治者灭掉,要么“把”现有的统治者灭掉,然后成为新的统治者。这种“打倒皇帝自己做皇帝”的历史循环,一直延续到帝制被推翻后的时代。

在思想文化上,我们过去也缺乏肯定社会分化和良性互动的思想,儒家和道家都继承了《易经》重视差异互动和矛盾转化的思想,都很清楚地认识到自然和社会的差异多样、参差不齐,并主张“以不齐为齐”,主张顺应自然,理解并尊重人际亲疏、社会等差。但一般却不大讲社会分化,并且有些害怕社会分化,《庄子·应帝王》篇中那个“中央之帝为混沌”开七窍流血而死的寓言,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荀子是儒家最重视社会分工和分化(包括分工、分货、分等、分职、分类)的学者,他还提出“明分使群”的重要命题。但可惜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的“五伦”说和荀子的“隆君”观,却成为后来“三纲”的重要资源和依据,差异的思想也变成了自上而下的固化的等级观。总体上,儒家即使讲不偏不倚的“中庸”、“中道”,要求“执两用中”,其立足点和所要维护的也只能是家族伦理本位和“士农工商”这一简单的职业分途。所以,如果我们仅仅从传统出发,固然容易接受矛盾的对立统一,却不太容易认同社会分化的积极作用及差异互动的思想。

 

再来看西方,事实上,对黑格尔突出矛盾对立的观点,西方早就有不少学者和哲学家加以批评,如罗素、克罗齐,还有许多逻辑学者否定他的辩证逻辑等。对这些批评当然也要分析地看。笔者认为,克罗齐在《黑格尔哲学中的活东西和死东西》这本书中(上世纪五十年代有中译本),批评黑格尔用“对立”替代“差异”就有其合理性,在黑格尔看来,差异虽然内在发生,但似乎与“杂多”的现象没有多大区别,还是外在的和莫不相关的,没有内在的有机性。但差异无论是一元分化还是多元发生,只要处于同一平台,都会建立有机的联系,且未必一定走向对立即势不两立、你死我活,这在自然生物界和人类社会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如森林中共生的动植物、社会中既竞争又合作的多数成员及其生活方式、一个时代的各种社会思潮等等,差异而又相近或共通,大都属于维特根斯坦用“家族相似”所表达的性状。当然,也有性质对立、势如水火的两极化差异,由于生存竞争而导致兴衰生灭、你死我活的情况也并不鲜见。但从总体上看,“差异互动”、“相克相生”,“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情况还是主流,只要不是大的自然灾变和人为的破坏与毁灭。

社会现象比自然现象还要复杂、多变,其差异既有先天的还有后天的,有垂直式的也有水平式的,有多样统一的也有多向多极的,有团结合作的也有分庭抗礼的,有相濡以沫的也有相忘于江湖的,有属于民族个性的也有属于时代差距的等等,不一而足。而所有的社会现象又都基于人的生命自由和平等的取向、理性与非理性的互斥互补、竞争与合作的相反相成的关系,我们的态度应当是顺乎天应乎人,关爱生命、尊重个体、因地制宜、与时偕行、因势利导,而非以人为的计划敉平社会的自发性和复杂性,靠工程思维将多样而富有生机的社会强行纳入同一模式之中。

那么,黑格尔为什么强调矛盾的“对立”,而他最后向往的却是“和解”与“和谐”?因为黑格尔基本上是一个近代版的柏拉图,是主张积极自由的一元论的理性主义者,而他又是要与普鲁士王国调和的历史终结论者,所以在他那里,本质上属于绝对精神的差异和矛盾经过充分发育和展开,象基督教的天国与尘世的国家、理性的本质界与感性的现象界,就要从对立达到和解与统一,如其所言:“事实的王国蜕去了它的野蛮性和不法任性,至于真理的王国则蜕去了彼岸性色彩和它的偶然权力,于是真实的调和就成为客观的了,这种调和把国家展示为理性的形象和现实。”[2]如果着眼于西方经由革命从封建社会转向现代社会,黑格尔由对立到统一的矛盾运动说并非没有道理;但如果着眼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则我们知道,可以有社会而无国家,却不能有国家而无社会,马克思更是明确反对黑格尔的国家观,他认为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而不是相反,马克思对从社会中攫取权力形成的国家一直持批判态度,而坚决主张“国家权力回归社会”,理想的社会则是“自由人联合体”。

黑格尔、马克思等许多近现代学者的思想,大体上都属于西方近代以来启蒙理性所主张的进步主义,即社会由于理性缺失或抽象化所造成的压迫、黑暗或分裂的状态,经由理性的发展和斗争而最终走向真正的文明与和谐,历史于是“终结”。着眼于历史,这其实是历史转折以及社会分裂和冲突严重时期最容易产生的观念,但历史进入常规状态特别是进入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之后,人们就会发现,事情没有变得更坏,但也不象原来想象的那么好;人们的自主性和自由度的确增大了,但社会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和各种问题如风险度也随之增大。

由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挑战和示范,近现代中国出现了基于市场的社会分工和分化,但在很长时期,这种分工分化及由此形成的社会自组织能力,却不能不受政治的主宰和冲击而发育不良。不难发现,当中国难以维持一元集权局面时,一方面,各种政治派别、各种思潮就会迅速兴起,社会变得十分活跃,呈现出一定的生机和活力,如“五四”运动前后。在后来的抗战时期,即使国民党居于统治地位,由于外部压力和内部的分化,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也都有一席之地,并且能够批判国民党的专制独裁;但另一方面,这些派别和思想观念又大都秉持“唯我独尊”或“唯我独真”的意识而谋求着君临天下,社会也难以产生良性互动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因而,处于斗争状态的各种力量一旦失衡,就会“赢家通吃”,恢复集权统治,刚刚有些松动和生机的社会重新回到铁板一块的状态。

“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在各种新思想新观念(如上世纪80年代风靡大江南北的尼采、萨特、弗洛伊德和海德格尔热;对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高度重视;继“老三论”之后的“新三论”热等)的影响下,我们反思过去的历史和哲学,一些学者率先研究并提出“中介论”“一分为三”和“从两极到中介”的命题,提出“开放系统”“多元选择论”,提出“分岔”“不确定性”“复杂性”和“混沌”等概念和学说,大大地拓展了辨证法。

冷战结束后,基于世界多元化和全球化的大趋势,重新解读中国传统文化的“道法自然”“和而不同”的理念,许多人的思维方式都在发生可喜的变化,社会合理的分化、差异化及自组织功能都在发展。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的困难性和意识形态的巨大惰性,思想界仍然充斥着一些过时的和极端的观念。如近些年还有学者宣扬德国法学家施米特的政治观,即政治就是不可调和的对立,因而政治的任务就是区分敌我,并把这种观点与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关于“革命的首要问题是分清敌友”的观点联系起来。但这却是一个很大的误导,毛泽东那句话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道理,他讲的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不是“政治”的首要问题。施米特所迷恋和青睐的“政治”观却是只看到社会各集团利益博弈甚至是“零和博弈”的政治,而无视追求公平正义的政治,这说白了就是历史上“成者王侯败者贼”的政治观,是为少数人谋取最大利益的专制式政治观,无怪乎他要在政治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画一条鸿沟,因为在它看来似乎“文化哲学”才会重视人道和规则,而政治则无须讲什么人道和规则。

政治固然产生于人们原始共同体瓦解之后所形成的社会等级、阶级或集团之间的利益之争甚至严重冲突,因而最高权力总是要凭借武力和专制的手段,围绕政权的政治活动也充满各种阴谋诡计。但即使如此,社会各等级或阶级之间也仍然有合作,有利益的相关和共享,因而也要讲斗争的合法性和妥协。现代政治不再是少数精英的游戏,而是民众广泛参与的公共的治理活动,所以必定要讲公正、讲道德、讲法治、讲程序的合法性。这既基于市场分工与合作所导致的社会“有机团结”对过去“无机团结”的替代,也基于法律和道德因素在其中的生长。由于中国大陆的执政者很长时间不懂这个道理,把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视为“洪水猛兽”,这个洪水猛兽又到处在“自发”地产生,包括人们心灵中的所谓“私心杂念”,因而不仅要在经济领域“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还要在人们“灵魂深处”爆发“兴无灭资”的革命,于是矛盾的辨证法变成了斗争哲学,主客二分的认识主体也变成了最高领导人的个人专制,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地鼓动起来的社会大分化变成了大动乱,结果中国大陆没有从“大乱”走向“大治”,而是在批斗、整肃、杀害了许多九类分子和无辜民众之后,把整个社会推到了“崩溃的边缘”。这在号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既事出有因,又属于犯下的严重罪错。在中国告别了那个无法无天的荒唐时代,明确社会转型的今天,仍然不讲政治追求和解与公平正义,却一味地突出政治的敌对性和神秘性,应当说,理论上有重大缺陷,实践上也是有害的。而出现此类的问题,与社会和思想界仍然没有超出简单的矛盾对立观点是分不开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概括起来就是分化、差异化,并且有了一定的公开性和异质性,不再是过去那个表面看来同质其实是对立的社会,虽然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治理国家的方式严重滞后,当前中国社会的贫富悬殊、对立比较严重,在有些地方,社会分化甚至变成了社会分裂和对抗——这就又重蹈了过去的覆辙。我们今天在讲矛盾观点的同时,强调差异互动的观点更具普遍性和重要性,就是要让执政者树立现代的社会观和稳定观,正确地理解现代政治的性质与特点,用社会治理和协商的理念与方法来化解社会的矛盾和冲突。而这既是现代社会的内在要求,也完全符合上面提到的马克思“国家回归社会”的宗旨。

如所周知,执政党已提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理念和原则。我们知道,这一思想早就由欧洲学者和政治家提出——如胡塞尔等人提出的“主体间性”,马丁·布伯在《我与你》、哈贝马斯在《包容他者》中所阐述的观念,德里达的“延异”思想;吉登斯提出的“第三条道路”,特别是欧洲许多政党基于其社会境遇和历史任务提出的执政理念和政策。中国的执政者在新时期提出相似的论点,表明中国社会及思想的巨大进步。但是,要真正理解并落实上述理念和原则,少一些政治实践上的错乱、失误和折腾,关键在于弄懂如下道理:人类社会惟其自发并越来越复杂,人的知识又总是有限的,所以即使人类及其组织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人为建立起来的政府也应当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限,懂得任何有效的“控制”,都必须以恢复和加强社会“机制”为出发点和目的的,因为控制是人为的、辅助性的,机制作用的发挥则是自发的和根本性的,如同人生病后的吃药打针或动手术,之于人自身所具备的免疫系统。如果人为的控制替代或破坏了客观的机制,那就只能适得其反、自毁根本。

因而,我们才要认真地反复地思考哈耶克所说的“适应性进化”和“自生自发的扩展秩序”,学会自我批判、自我限制并真正树立谦逊和戒慎的态度,明白自己不是唯一的主体,更非位高权重就比民众英明,以“平权”的观点看待多样的差异的事物,尤其是自己感觉“陌生”和“异己”的“他者”,尊重人民“自发”和自愿的选择,培育和促进公共领域和公民社会,而不是随意干涉社会的自组织功能。如此去想去做,我们才能走出历史的怪圈,使社会内部的关系和中国与周边及西方国家的关系合理化、正常化,让政治、经济与文化全面地步入现代文明的正确轨道。

这里还有必要说一下沃勒斯坦和丹尼尔·贝尔的观点。在当代社会学家沃勒斯坦看来,甚至我们认为水火不容的现代“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保守主义”,其相通相近之处也大于其对立[3]。丹尼尔·贝尔则称自己“在经济领域是社会主义者,政治上是自由主义者,而在文化方面是保守主义者”,并说,“不少人会对此感到困惑,认为只要某个人在一个领域内激进,他在其他方面也必然激进;反过来说,某人在一个领域内保守,他在其他方面亦会保守。这种认识在社会学和道德观上都错误判断了不同领域的性质。”个中原因,他在初版序言中说得明白:现代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领域各自拥有相互矛盾的轴心原则:掌管经济的是效益〔efficiency〕原则,决定政治运转的是平等〔equality〕原则,而引导文化的是自我实现或自我满足〔self-realizationorself-gratification〕原则。由此产生的机制断裂就形成了一百五十年来西方社会的紧张冲突。”[4]他还提出包括家庭和市场经济两大领域的“公众家庭”概念,目的在于“裁判群体间的纷纭要求,把它们当成合理事物间的必然冲突,而不是举一方压另一方”;平衡自由与平等、平等与效率的关系,并在确定各种要求的合理程度时坚持适当差别的原则。

——将不同的甚至矛盾的立场和信念集于一身,认为同一社会的不同领域具有异质性,各有自己的尺度和标准,我们过去不理解,现在我们处身于其中的社会也正在从广度和深度上发生空前未有的分化与整合运动,我们已经认识到社会是“大家庭”、“俱乐部”和“交易会”的合体,是不同于私域的无数独立自由的个体交往互动的公共场域,而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有自己的独立性和标准,在这三个领域活动的公民,就要遵守它们的游戏规则,还要有必要的妥协和自律。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西方学者率先表达的思想了。

最后谈一下对中国哲学发展的看法。中国哲学学者应当并如何创新和发展哲学?无疑,我们要继续向西方现代思想和哲学学习,尤其是学习不擅长的分析哲学的精神和方法。但我总的感觉,是中国学者应该也能够发展历史哲学。为什么?因为中国人有重视历史的良好传统,并善于从历史中总结经验教训,按章学诚先生的看法甚至“六经皆史”,另外,我们所经历的现代历史,既包括关乎民族命运的宏大叙事,各种小叙事即属于弱势群体和个人遭遇的历史也陆续呈现出来。当然,我们今天发展历史哲学,必须有一个广阔的视野和高远的境界,真正进入世界历史和当代全球化之中,像梁启超先生所讲的清乾隆之后的中国已是“世界之中国”,如果还仅仅定位于“中国之中国”或“亚洲之中国”,仍然是华夏中心论,民族复兴就是我族要主宰世界,那我们的心胸和眼界肯定是狭窄的,对中国社会发展大方向的把握也是有误的。

所以,一方面我们要有一种世界历史眼光,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努力把握历史经验背后的那个逻辑,这个逻辑甚至不等于历史规律,它是人凭借对自身的反省和分析,凭借对自然语言符号的反省和分析,就可以引申出来的,因为我们“人”有着自我分化和自我相关的“我向性”,其个体性内在蕴含自由,类属性则蕴含平等。但这种基于内省和直觉的逻辑推论,还一定要与历史经验结合起来,因为现实的人总要依赖自然并相互依赖,总是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受动性,因而离不开他人和共同体,历史首先就是人们共同体的历史。而共同体给予每个人的规定性,又必定处于人的个体性与类属性之间,逻辑和历史由此交织在一起。所以,我们说的历史哲学,也必定是中国传统的历史思想和学问,与西方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哲学有机的合理的结合之产物,矛盾的观点与差异的观点,也都将在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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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载《正蒙·太和篇》。

[2]黑格尔著,范扬等译:《法哲学原理》第360页,商务印书馆2009年。

[3]沃勒斯坦著、冯炳昆译:《所知世界的终结》第41-4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4]丹尼尔·贝尔著,赵一凡等译:《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再版前言和初版序言,三联书店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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