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当司法公开已成网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97 次 更新时间:2014-05-01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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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明  

 

已经成了历史的2013年,值得我们记载与念叨的国事家事天下事,显然也是说来话长、数不胜数。但是,如果我们可以用一个字来对2013年进行概括与形容,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一个“网”字。

因为这一年,微博直播庭审,使司法公开因为网络而展示了一种新的更亲民的形象;因为这一年,中纪委官网开通,使反腐工作因为网络而变得更接地气;因为这一年,有关网络诽谤司法解释的发布,使司法公正因为网络而得到了更多的体现;因为这一年,网购首次纳入消法保护,使消费者维权因为网络而获得了法律的支撑;因为这一年,“僵尸”政务微博的出现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诉求因为网络而更受人关注;因为这一年,首例恶意差评师案的宣判使市场环境的维护因为网络而拥有了公平公正的法宝;因为这一年,大V变“大谣”的现象使各界名人因为网络而开始反思自己如何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因为这一年,媒体人在微博上对高官的实名举报使舆论监督因为网络而增添了民间力量;因为这一年,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的审理使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做法因为网络而将受到制裁;因为这一年,网络“盗链”现象的发生使网络视听侵权因为网络而开始着手依法打击;因为这一年,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的实施使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此真正实现“有标可依”;因为这一年,已经通过开通微博与微信公众账号而尝到甜头的最高法院而在年底专门邀请互联网领域的专家、学者、网络知名人士以及媒体负责人代表共同齐聚并就新媒体时代的司法公开作为主题展开探讨。此时,最高法首席大法官周强首次通过薄熙来案表达了未来司法公开的看法与想法……

可以说,一个“网”字,已经形象地概括了这一年,丰富地充实了这一年,完美地展示了这一年。

尽管如此,我却觉得其中最值得大书特书的是因为网络而给司法公开工作带来的全新变化。

2013年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政法干警提出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入2014年,总书记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着重强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并明确提出推进审判公开、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要求。

如此而来,司法公开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时代潮流与发展趋势,而是一种制度设计与社会诉求。那么,如何公开、公开什么、何时公开,则是一个不断探索实践、认真研究总结的问题与命题。

网络发展就给司法公开提供了机遇,带来了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热点案件、热门事件等公共事务的关注越来越高,关切越来越广。同样,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与期待也越来越强。于是,伴随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使信息传播速度、扩散方式和受众数量以几何倍数迅速增加,资讯格局、话语模式和舆论环境都发生了革命性的深刻变化。

2013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案庭审过程的“微博直播”,就是一个有关司法公开的精彩亮相与形象提升。此前,都以为只是一些新闻公报之类的文字介绍,也以为只是一些人云亦云的结果猜想。最后,谁也没想到,除了对庭审程序做到实时文字描述、穿插贴出现场图像和展示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外,法院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的微博,客观、准确地公开了庭审信息。除了人名等一些不宜披露的信息,不少微博几乎是把庭审笔录“原汁原味”地直接贴上去了。与以往类似的重大案件相比,本案的公开程度、公开力度乃至公开范围,都表现得前所未有、史无前例,给全社会所有关注薄案发展的人,带来了一种身临其境、耳目一新的全新感受,让网友们仿佛置身于唇枪舌剑的庭审现场,因而取得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赢得了国际社会乃至国内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这种空前性、标志性的司法公开,不仅打破了以往某些“有限公开”的传统与惯例,也方便了社会大众对热点案件的密切关注与深入分析,还拓展了普法工作的思路与空间,更重要的是显示了一种充分的自信与法治的信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此也是体会最深,他认为,2013年薄熙来案件的微博直播,充分体现了中国司法的公正、公开与透明。他还特别强调,我们一定要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将司法公开进行到底。他指出,通过公开形成倒逼机制,敢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开的效果。

在我看来,要将司法公开进行到底,除了制度性的顶层设计,更需要长效性的工作机制与常态性的办法举措。也就是说,只有司法公开真正实现了常态性的网事,才能使司法公正成为旺势。否则,司法公信就会只是偶尔为之的往事,偶尔为之就会使司法权威不断忘事。

当司法公开已成网事,说明司法公开作为一种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诉讼制度已经得到落实;当司法公开已成往事,表明司法公开作为一种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乃至广大群众的基本权利已经成为现实;当司法公开已成网事,证明司法公开作为一种法治原则,已经通过制度设计与探索实践使司法公开的基础正在不断夯实。

回首往事,展望网事,成就旺势,我们所有法律传媒从业者有理由相信,一个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建权威的司法公开新时代已经到来。同样,社会各界也有理由期待,通过司法公开推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能感到公正维护公正实现公正的社会公平正义新时代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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