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德刚: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一般与个别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34 次 更新时间:2014-03-2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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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从社会制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现代化三个角度,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一般与个别。社会制度角度主要强调的是社会主义的共性及其与资本主义的区别,现代化角度主要强调的则是各个国家(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共性,强调当代人类发展的主潮流和基本趋势。不同的社会制度归根到底都是为实现现代化服务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角度则体现着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共产主义是我们的崇高理想,但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者相距甚远。我们应当胸怀崇高理想,而为共产主义奋斗,在我国现阶段就是要为实现中国的现代化而奋斗。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一般  个别

作者董德刚,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9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指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基本实践(道路)、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曾经指出,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道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 人们也经常运用一般和个别的辩证法来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问题是,这里的一般究竟是什么?中国特色又表现在哪里?不少论者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知其三,其中一些理解还有待商榷。有鉴于此,本文试对这一问题作些具体分析。

 

一、从社会制度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般与个别

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含两个基本义项:其一,它是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这是一个大的原则界限。其二,它具有中国特色即适合中国现实国情,不同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这是又一个大的原则界限。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不等于拒绝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同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也不等于完全否定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中的合理因素。相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当吸收和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

进一步说,自从1956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来,无论是在改革开放之前,还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都是邓小平所强调的"四项基本原则",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的核心动力机制、调节机制),这是改革开放前后中国社会主义一以贯之的东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般。就其主要内容(不含人民民主专政及毛泽东思想)来说,它们也是中国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共同包含的一般。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都具备这些基本特征(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虽有自身历史发展的因素,但更大程度上是仿制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结果),现在人们经常谈到的现存"一大四小"五个社会主义国家(即中国、越南、老挝、古巴、朝鲜),也是以这些主要内容为基本标准的。这个一般是实际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共性,是"社会主义"四字的一般含义。这主要是同资本主义制度相对而言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从更广阔的世界范围来看,这些社会主义的共性,仅为少数国家所具有,大多数国家并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因而这个一般又转化为个别。同样,倘若从更长远的历史发展过程看,现阶段不成熟、不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与马克思设想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相比,存在着重大的差别,从而使前者的诸多一般也转化成个别。本文后面将论及这些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个别或曰中国特色,一方面是同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相比,另一方面是同以苏联为代表的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相比,而这两个方面是基本一致的,因为这两种社会主义形态大同小异。这些个别的主要表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原来的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变为现在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特别是实行了市场经济和全面对外开放,在继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同时加强了民主法治建设,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基础上改进了党的领导方式包括强调依法治国、注意发挥政府和人大的作用,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前提下又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二、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般与个别

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最终指向是建立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建立在资本主义已经取得的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是现代化的高度发达的社会,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它实行一切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共同占有,人们之间在所有制上没有任何差别,已经是无阶级社会,因而也无政党、无国家、无军队、无商品、无货币,是"自由人的联合体"。

而中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则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生产力落后,缺少民主法治传统,文化不发达,是与资本主义并存的、在经济文化方面还落后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社会主义,距离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尚很远。它是有阶级社会,有政党、有国家、有军队、有商品、有货币,是前现代化国家、发展中国家。我国是1956年基本完成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入社会主义时期的,而"据统计,1957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仅142元。农民生活水平虽比解放初期有很大提高,但温饱问题远没有得到解决。" 直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不到300美元,属于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过去,我们忽视了建立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以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完全一样的,于是便把马克思以及列宁关于未来社会的某些原则设想当作施工图纸拿到中国来硬套,结果使我们犯了许多超越阶段的"左"的错误,走了很大弯路。现在,我们纠正了这个不符合实际的认识。中共十三大报告已经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特指"的即特殊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把它叫做"不够格"的社会主义 。其实质是比新民主主义阶段略高但又处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之前的社会主义。如果说,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处于"天堂"的话,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在"地上",二者差别巨大,不能混同。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特征的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等内容不是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所具有的。马克思认为,它们只存在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短暂过渡时期。它们不是二者的共性和一般。作为无阶级社会的"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不存在什么政党和阶级专政。现在,不少论著把它们当作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把问题搞混了。这是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应当予以纠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继承或二者的共性表现在:强调从现实条件出发,强调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强调人民群众的决定作用,强调"以人为本"即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方向。这些内容都属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范畴、哲学范畴,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深层理论基础,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或趋势,是当代世界的普适价值观念。

至于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那些原则设想,譬如,实行全社会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等,属于科学社会主义的浅层理论或具体结论,它们立足的基础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并且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我们曾经照搬过这些原则设想(如1958年),但遭到了严重的失败。我国现在的公有制、按劳分配都不是其本来含义,而是转义,是其变通形态。现在看,马克思的这些设想也有过于急切、过于理想化和简单化的因素,还有待于未来实践的检验。恩格斯曾经从认识规律的高度指出过:每一个人的"认识所包含的需要改善的东西,无一例外地总是要比不需要改善的或正确的东西多得多。" 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自然也不例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变革,主要表现在具体道路、制度及其理论形态方面,包括强调共产党领导以及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与资本主义和平共存、互相借鉴等。相对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这些内容可以视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个别。

 

三、从现代化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般与个别

实现现代化是当代中国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一般应当是现代化的规律。现代化是近代以来各个国家和民族共同的发展趋势,而且已经有不少国家实现了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它已经指明了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里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都是就国家、社会这个宏观层次而言,比较注重的是社会整体层面。但是,注重社会整体,不等于排斥个体。实际上,国家富强包含个人富裕,政治民主包含个人权利,精神文明包含个体修养,社会和谐包含个体活力。我们不应把社会和个人对立起来,而应力求统一起来。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当代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具有普遍性。而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目标的一般规律是:经济上要实行混合经济和市场化,政治上要实行民主化、法治化,文化上要实行文明化(倡导科学、民主、自由、人权、伦理等),社会和生态上要实行和谐化(公平、正义、可持续),对外关系上要实行互利共赢的开放化。这些,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包含的一般,它们是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共性,也是当代世界的普适价值。

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个别,可以说就是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所谓超大型国家、"百国之和"),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条件下,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实行公有制为主导、以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方式,来实现中国的现代化。简洁地说,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搞现代化。这是最大的"中国特色"。它既是中国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区别,也是中国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区别。

 

四、以上三个角度的辩证综合

在上述三个角度中,社会制度角度主要强调的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而现代化角度主要强调的则是各个国家(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共性。我们不应当简单地肯定一个、否定另一个。它们实际是一体两面、同时共存的,并且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等要顺应现代化的世界潮流,以现代化的一般规律为指导,不断推进自身的现代化(包括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文明化等),实现向现代化的转型,唯有如此,才能够解决中国面临的诸多问题,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同时,现代化也不是无主体的空洞过程,它是以人和社会(关键是执政党和政府)为现实主体的,并且由这些现实主体来实行,受到这些现实主体的制约,因而也要与这些主体相适应,循序渐进地进行。它们统一于中国发展的过程中。

更进一步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社会制度角度注重经济社会形态,后者作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统一,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和人民群众决定的。而现代化角度则注重技术社会形态,其首要方面正是生产力的大发展和人的素质的大提高,进而是社会生活的全面进步。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制度是手段,实现现代化是目的,前者是为后者服务的,统一于后者。换言之,各个国家包括中国都要走向现代化,这是当代人类发展的主潮流、实质内容和共同目标,而不同的社会制度(包括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说到底不过是实现这种发展的不同道路和不同形式,道路要以目标为范导,形式要服从和服务于内容,前者要统一于后者。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角度则体现着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共产主义是我们的美好理想,但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者相距甚远,"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 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长期奋斗。我们不应照搬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那些具体结论,因为并不具备生产力高度发达等条件,而应遵循马克思的深层思想,遵循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我们必须从现实出发,尽管现实并不尽如人意,但它也是我们无法逃离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实际上,列宁在总结俄国社会主义经验教训时已经看到,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与俄国当时的实践存在很大差异,正确的态度只能是尊重实践。他说:"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 。他还说过:"对俄国来说,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 总之,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那些具体结论不能照搬,因为时代和国情有很大的不同,但要以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共产主义理想为指引。这些哲学思想,实质反映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进步的价值取向,强调以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作为评价一切事物好坏优劣的根本标准。而共产主义理想的实质是建设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美好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包括其中每一个人的富裕幸福,它是照耀我们前进的灯塔。现代化就是中国现阶段能够建设的美好社会,它是走向共产主义理想的必经阶段,二者总体上是一致的。我们应当胸怀共产主义理想,而为共产主义奋斗,在当代中国就是要为实现中国的现代化而奋斗。

 

注释:

1参见《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0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9页。

3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747页。

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5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7页。

6《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93页;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7《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08页。

8《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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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科学社会主义》2014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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