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的人性基础是什么?在二个多月前的一次思想交流之中,一位企业家漫不经心地向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我一下子被问住,愣了大半天不敢回答。我在脑子里飞快地搜寻现成的答案,古今中外都找了一遍,全然劳而无功。工商业与人性的关系,似乎从来没有被人类的思想家们认真关注和思考过。不管在东方还是在西方的思想资源库中,对这个问题的深刻答案几乎是空白。春秋战国以来的中国思想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当代西方社会以工商业为主导,但是,这个问题似乎也被西方人放过了。古希腊思想家不屑于把工商业提到形而上的背景来思考。基督教思想家似乎也对这个问题不予理睬,他们关心上帝,但却不关心上帝与工商业的关系。马克思写《资本论》,大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他也绕过了资本与人性关系的深入探讨。他相信生产力会无限发展下去,使人从必然王国走到自由王国,但是,自由王国与人性是什么关系呢?我们在马克思那儿找不到答案。马克思·韦伯认为资本主义(工商业主导的社会)的精神源泉在新教精神之中,但是,这只是一种现象的归纳,新教伦理与人性是什么关系呢?工商业与人性的到底关系是什么?如此重大的现实问题,竟然没有什么现成答案,而这个问题又被今天的中国企业家问了出来!当我听到这样的提问,我直接的感觉是,我没有多少现成的思想资源可资利用。就我自己原有的思考来看,我仍然只是浮在海面,而问题的答案却深藏在黑暗无光的大海深处。这个问题深深诱惑着我,把我推到了自己知识之光的极限边缘,周围都是无边的无知的黑幕,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在黑暗中迈出半步。
弗洛伊德认为,人性由“本我、自我、超我”三层所构成,本我是最深层的,本我被“力比多”这种力量所支配,“力比多”也可称为“性冲动”。本我是非理性的,本能的。但是,“性力比多”与工商业是什么关系呢?我们从弗洛伊德的论述中找不到答案。人类的命运就寓于人性之中,而人性是一个知识探索的深渊。人们对什么是人性从来没有统一的理解和答案,所以人类很难知晓自己的未来。工商业时代的到来,使科技和资本主导了人类的生活,科技与资本的不可预测的变化,时时在改变着人类的生存方式,人类脚下的地在动,高度的不确定性带来的紧张和惶惑困扰着全球的心灵世界。但遗憾的是,我们对工商业、科技、资本与人性关系的理解,仍处在十分蒙昧的状态。在愈来愈紧张的生存压力之下,我们大家都因极端功利主义而变得鼠目寸光,我们不再有闲情逸致来探讨“我(工商业者)从那里来?我(工商业者)是谁?我(工商业者)去何方?”这些本原性的大问题。但是,人类发展史的一些常识告诉我们,改变世界的根本的智慧与力量,从来是源于对本原的感悟,如果我们对这个问题没有起码的关注和起码的理解,我们的目光就难以透入到未来的世界中。力求去理解现实和把握未来,对处于工商化转型期的我们来说,并非是不重要的。
企业家朋友提的这个问题,给我带来了很久的迷惑。思考源于迷感,有迷惑就想去理解。现在呈现给各位朋友的,是我二个多月迷惑中思考的结果。我在此提出一个假说,抛砖引玉,希望更多有兴趣的朋友们参加进来,共同研究研究这个看似虚无飘渺,实有巨大现实功用的大问题。研究这个问题,符合伟大思想家老子“有生于无,实生于虚”的洞见。宇宙的质量结构是:有形的实体质量占10%,无形的虚空质量占90%,按天人合一的标准,应当是“虚九实一”才对。今天的中国,不是“实”得不够,而是“虚”得不够,虚实不平衡了。有这样的历史经验,在现实矛盾盘根错节进入死结的时候,开开务虚会,常常会洞见全新的道路,找到快刀斩乱麻的方法和信心。
一、野兽世界的丛林原则
要了解工商业与人性的关系,我们首先得先研究人性。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要了解什么是人性,我们最好是先研究一下什么是非人性。儒家亚圣孟子说:“食色性也。”吃饭和性交,这是人性。孟子这句话,大概是他许多话中被我们现代人引用频律最高的话了,人们似乎专用于表达对当今男女随便性交关系的宽容。但仔细想来,这句话毫无疑问是有问题的,因为这句话如果用在猫和狗身上,一样完全正确,猫狗一样会忙着拼命找食并努力性交。生物世界都靠摄食而生,而且负阴而抱阳,孟子这句话,对一切生物,其实都管用。结论就是:人性与狗性、猫性、牛性、老鼠性、狼性是一模一样的。人们当然会承认,人有兽性,但是,人类也一定会认为,人性中还有超越兽性的东西。孟子这句话,只讲了人身上的兽性,但没有讲人身上超越性的那一面。在分析人身上超越兽性的层面的时候,我们先走孟子的路,看看人兽性的这一面,我们先进入到与我们人类最相近的野生哺乳动物的世界。
故事一:北极冰原,狂风暴雪。一只北极熊妈妈带着两只一岁多的小熊艰难地行走。它们已经许多天没有进食了,饥寒交迫。一只小熊生病,走不动了,落在后面。熊妈妈和另一只小熊停下来陪她。远处缓慢走来一只公北极熊。熊妈妈着急地催促病小熊快起来走。病小熊被雪压住,挣扎着,起不来。北极公熊走近了,熊妈妈试图赶走他,但无能为力。熊妈妈只好放弃小病熊,保护着另一只小熊逃走了。公熊走近小病熊,吃了她。
故事二:非洲草原。一只雄狮和它的一群母狮,它们的六只幼狮在玩弄。一只流浪的雄狮走近,两只雄狮间的血腥战斗开始。母狮将小狮藏在草丛里,远远观战。小狮从隐藏的草丛里,惊恐的注视着战斗。战斗结束了,原来的雄狮被打败,新的雄狮成了狮群的主人。新雄狮走近六只幼狮,母狮上去阻栏,但阻栏不了。胜利的雄狮咬死一只小狮子,扑向另一只小狮,六只小狮最后全部死于雄狮之口。母狮归顺,狮群改朝换代。
故事三:雄猩猩王老了,它紧张地注视着前方的密林。它的紧张不是没有道理,昨天猩群里已经有一只年轻的雄猩猩向它挑战,被它打败而逃。忽然,另外一只年轻雄壮的年青猩猩从它后面向它进攻,两只猩猩疯狂打起来。这次老猩猩战败而逃。新猩猩王来不及与母猩猩们亲昵,马上向三只小猩猩发起进攻,打死三只小猩猩后,开始慢慢吃一只小猩猩。母猩猩们紧张地站在远处观望。
故事四:母鬣狗刚生下三只小鬣狗,两雌一雄。两只小雌鬣狗才生下来,双眼还没有睁开,就开始了相互残杀。这是雌鬣狗的继位之战,非得见一个生死不可。失败的一只终于死了。鬣狗王是雌性,她的地位是继承来的。与其它雌性不同的是,雌性鬣狗王长着一只很大的假阳具。这假相具充分说明她是天子,她因此得到其它鬣狗的崇拜和服从。鬣狗王是鬣狗群的天然领袖,她惟我独尊地决定着鬣狗族群的捕猎行程、进攻的队形、猎物的分配以及配偶等重大事项。
故事五、山岩壁上的鹰巢,两只毛茸茸的幼鹰在玩耍。父母带回来的食物太少,幼鹰开始争食。较大体型的幼鹰忽然猛向弟弟下嘴,弟弟肉成了食物。弟弟在逃避中落下大树来。
故事六、两窝草原鼠,两个鼠妈妈各自守护着自己几只鼠宝宝。受不住孩子饥饿的叫唤,一个鼠妈妈外出捕食。邻居鼠妈妈见有机可乘,偷偷溜进来,将邻居的鼠宝宝全部咬死,这是为了给自己的宝宝留下一些食物空间。
故事七:南美洲热带雨林。一只母鳄鱼在水中游着,背上爬着几只小鳄鱼。一只小鳄鱼滑下背来,自己在水中游。一只公鳄鱼悄悄靠近,将小鳄鱼一口吞下。
故事八:阿拉斯加。大灰熊在河里捕鲑鱼。一只大公熊占据了最好的河面。一只母熊带着三只幼熊在远处捕鱼。为了更好地捕鱼,熊妈妈带着熊宝宝慢慢靠近了大公熊的捕食地盘。大公熊发怒了,战斗开始。两只幼熊被水冲走,熊妈妈赶着去救,但已找不到水中的幼熊。等她回来的时候,岸边留下的是被公熊咬死的另一只小熊。
故事九:海滩上,雄性象海豹正为争夺交配权而进行生死搏斗,胜者将同时占有九十多只雌海豹。失败的象海豹变得歇嘶底里,疯狂地攻击身边的小海豹,咬死它们。
野生世界随时发生着这样的事情。这些场景,被生物学家们一一拍摄了下来,多少让我们了解了“兽性”这个词的涵义。怪不得“兽性大发”成了一个形容人间恶人的形容词!兽性自然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暴力和等级的血腥世界。性垄断、繁殖,保卫领地,捕食与被捕食,就是这个兽性自然世界的根本原则。有人将兽性自然的原则总结为一个很文雅的概念——“丛林原则”。在环保成为“主义”的时代,自然界的和谐与美好,成为人们赞美的对象。其实,从上面的这些真实的故事来看,这种赞歌,多少只能算是一种移情和投射,是人们把自己的良好愿意注入到了自然界之中,人们赞美的其实不是那个冷酷残暴的自然界,而是人们自己主观的温柔心愿而已。
生物学家们归纳出了野生动物世界的三大特征:一是被自然界的物理变化所控制;二是被自己身上的遗传程序所控制;三是在环境、遗传的硬框架下,生物之间的主要关系是竞争与捕食的关系。生物学家们没有归纳的常识是,野生动物不从事工业生产和商业交换活动,一句话,它们不搞工商业。所以能凡从事创造性、生产性活动的,肯定不是野兽。人与兽这个简单的差异,对我们理解人性的超越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兽性自然界同类相残的凶暴程度,决定于食物的多寡。野兽们不从事生产活动,因此它们食物数量的多少,不是由野兽们自己决定的,而是由自然环境变化所决定的。野生们不懂生物学,它们对自己身体内的自然力量、遗传基因不能进行改造和控制,只能顺其自然。野兽社会的关系,数万年如一日,从未有什么改变。对野兽们来说,它们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与其它野兽的关系、与同类野兽的关系、与“自我”的关系,都是由外部给定的,没有丝毫的“自我选择”和“意志自由”的空间。野兽们从来控制改变不了外部自然界和身体内的盲目的自然力量,只能以相互间的血腥战斗来改善个体的小环境。零和游戏,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在这种绝对地被自然环境奴役的背景下,野兽的个体自由=杀戮的能力。我们现在可以归纳一下野兽世界的丛林原则。这就是“被自然环境奴役+被自身的遗传程序奴役+不从事生产交换活动=暴力=等级=垄断=血腥=争当领袖和服从领袖”。野兽们的世界,显然并不浪漫并不和谐。回归自然的口号满天飞,但显然人们不是希望回归这样的丛林世界。
二、人类社会中的丛林原则
鲁迅先生说过,他在昏暗的灯光下读中国历史,读出了两个字——“吃人”。当然,不仅中国如此,西方历史也是这样过来的。英国的思想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年)在他的系列著作中,都强调自然状态中的“人即豺狼”,人与人的冲突与战争状态是根本性的。德国思想家尼采,完全可以被我们称之为“丛林原则”思想家,他一部影响深远的《查拉斯图拉如是说》,就是一部对丛林原则的哲学抽象,就是一部对丛林原则的赞美诗。就连康德、马克思、恩格斯这些具有人道主义情怀的思想家,似乎也得出了“暴力推动历史前进”的想法。这些思想者从人类历史中,都看出了“丛林原则”。这些思想者之间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承认丛林原则的存在,思想者之间的不同,是一些人反对丛林原则,认为要控制和消除丛林原则,而另一些人则支持丛林原则,认为要发展和强化自己伤害他人的力量。
丛林原则确实对人类社会具有很大的支配力量,我们可以来看看。
故事一:公元前260年,秦将白起活活坑杀赵国降卒40万人。
故事二:公元前206年,楚军活活坑杀秦降卒20万人。
故事三:秦汉之交,中国人口由2000多万减少到不足1000万人。1000多万人死亡,占人口总数的50%左右。
故事四:西汉末年(平帝元始2年,公元2年),中国有人口5959.5万人。经汉末战乱到东汉初年(光武帝中元2年,公元57年),仅余人口2100.8万人。人口死亡约3800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4.7%。
故事五:东汉末年(汉桓帝永寿2年,公元156年),有人口5006.7万人。经三国大乱(公元220-280年),人口减为767.3万人,减少84.7%。
故事六:隋朝末年(炀帝大业2年,公元606年),有人口4602万人。经隋末大乱到唐朝初年(太宗贞观初年,公元627-649年),人口仅存1500万人,减少67%。
故事七:明朝末年(熹宗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有人口5065.5万人,到清朝初年(世祖顺治18年,公元1661年),人口仅余2106.8万人,减少59.2%。
中国二千多年历史中的历次王朝轮替,新王取代旧王,全国人口减少数量60%左右,约3000万会死于非命。曹操(公元155年-220年)身处东汉末年的战乱时期,他在《蒿里行》中写道:“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诗传达出来的世界是这样的:资源紧缺,同类相残,弱肉强食,白骨遍野,一百个人中只剩下一个活人。人的这个世界,与野兽的那个世界,有多大差别呢?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易子而食”是战乱中常有的事,不吃自己的亲生孩子,交换孩子吃,算不上人性的闪光点,因为“虎毒不食子”,野兽同样也不吃自己的亲骨肉。
由于丛林原则的现实紧迫性,所以中国是世界上的兵书高产国。《孙子兵法》、《吴子》、《司马法》、《孙膑兵法》、《尉缭子》、《阴符经》、《黄石公三略》,这些兵书成了中国文化史的“瑰宝”,目前仍然在市场上广为流传。吴思先生灯光下读中国历史,读出了“血酬定律”,靠暴力血腥来获得酬劳。王小东先生坚信,暴力规则是人类的元规则,是一切规则背后的支配性规则,所以他强调中国必须发展暴力伤害的力量,要用拳头来划分世界格局。他们都在强调,中国历史本质上就是一部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历史。也就是说,支配野兽世界的丛林原则,一样在支配中国历史的演化。
西方人并不比中国人更人性,他们的历史并不比中国的历史更文明。1859年,达尔文《物种起源》发表,强调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在生存竞争中自我变异的结果,他把上帝(神)的力量与物种的出现和变化隔离了。物种的产生变成了不可测的自发秩序。这是地地道道的无神论思想。其实,更深刻的是,他把丛林法则视为一切的根本,我们可以将他视为丛林法则教父。尼采说“上帝死了”,他用丛林法则取代了基督教法则。这与达尔文是一路的。我们可以将他们的思想称之为“兽性的反扑”,这些观念成了催生后来人类社会大规模战争的酵母。刚刚过去的两次世界大战共造成近6000万人的死亡,这战争是西方人挑起来的。原因很简单,为争夺资源和地盘而兽性大发。我手上正好有一本叫《外国军事名著导读》的书,里面汇总的西方军事名著,就有96本之多。研究和发展杀人本事的军火工业,迄今仍是人类社会各国最大的一个产业之一。看来,丛林原则是人体中深藏的东西,它与人性原则相反,但很有力量。我不认为“人完全是豺狼”,但我看到,人体深处确实是蹲着一只豺狼。这只豺狼,被无形的人性(神性)原则的笼子关着,但有时也会破笼而出。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工具系统是十分发达了,杀人武器也愈来愈先进了。也就是说,技术的发达,并没有使丛林原则从人类社会中消失。有一个故事很能说明技术与原则的关系:
一位英国记者深入非洲腹地的食人族部落去调查,结果被食人族抓住了。他被带到了酋长面前。酋长戴着一副眼镜,举止十分文雅,用十分纯正的英国牛津英语与记者对话。原来酋长是英国牛津大学的毕业生!记者喜出望外,与酋长天南海北瞎聊天,最后他问酋长:“你们国家对外开放后,有些什么样的进步呢?”酋长回答说:“我们的社会进步很快。过去,我们抓到记者,直接就咬着吃。现在,我们抓到记者后,改为用英国生产的刀叉来吃了。”
法国思想家卢梭雄辩地声称,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是自由、和善的,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后,人压迫人的现象才出现。但是,考古学的发现把卢梭的雄辨变成了笑话,卢梭所称的自由与友善在自然状态下根本不存在。自然状态下的人类关系,就是暴力至上,弱肉强食。与卢梭相比,霍布斯所说的“人是豺狼”的判断大体符合真相。毛泽东说:“人类难得开口笑,上疆场彼此弯弓月,流遍了,郊原血。”这是他对人类历史的概括,大体不错。
丛林原则未变,技术变了。武器由石头木棍变成了导弹原子弹,丛林原则驾驭了更为巨大和可怕的伤害力量,我们这个世界似乎是愈来愈危险了。用木棍子打斗的丛林社会,当然比用核武器打斗的社会更加安全。如果我们承认丛林原则将永远支配人类社会,那么在科技愈来愈发达,武器愈来愈先进的发展趋势之下,我们就只能推断人类必然毁于自己之手。也就是说,人性中可能本来就有自我毁灭的因子,这种因子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武器进步使人的伤害毁灭力量日趋强大,二是丛林原则将把武器用于彻底毁灭人类社会。人类能否超越丛林原则?这不是一个小问题。
三、超越丛林原则
丛林原则由一些内容所构成:第一条是被外部自然环境所奴役;第二条是被身体内部的自然环境(遗传环境)所奴役;第三条是不从事生产性活动;第四条是暴力垄断资源(包括性资源);第五条是等级制度。在这样的原则支配下,暴力至上,弱肉强食就是家常便饭。人类能否超越丛林原则呢?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人类是否多少表现出了一些超越丛林原则的事迹呢?当然有,人类的文字、科技、工具、艺术、历史性调整的伦理和法律制度等等。所谓人类的文明,都是人造的,是大自然中原本不存在的。依此可以证明,与野兽相比,人类不是简单地屈从于给定的内外自然环境,人性中内含自主创造和自主选择的因子,理解这种因子,才能更好地理解人性。我们来更细化一下。
神话的超越
首先,神化精神是超越自然的精神。既超越客观的外部自然法则,也超越身体内部的自然法则。
宗教产生之前,人类有神话。神话是真实历史的记载还是异想天开的艺术创作?神话学家们大体的共识是:两者都有,神话是对历史的加工,神话中确有真实的信息。如果我们相信这种判断,那么我们可以断言,人类是以异类的、超越地球自然的身份进入地球自然世界中的。也就是说,人性是超越自然法则的。人类所有的神话都强调,我们生活其中的这个有秩的世界,是被神从虚无和混沌中创造出来的,尽管不同的民族神话给了这个造物主不同的名称。中国神话将其称之为“盘古”、印度神话称之为“狄奥斯”、希腊神话称之为“盖亚”。世界神话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认为神创造人类和天地万物后,最初天界与地界没有隔离,天界的神与大地的人是自由交流的,天界的神会下到大地上来与人相会,制造出了半人半神的物种。中国古人把这个时期称之为“人神杂糅”的时期。再后来,天界与地界被隔离开了,除了少数特殊人物(如巫师)外,凡人与天界的沟通被阻断了。中国神话中,这个能与天界和神相通的,只剩下一个家族,重黎氏,这是后来三苗和楚人的祖先。凡人的眼睛看不到天界和神,耳杂听不见天界和神的声音。但是,凡人世界又是被天界和神所控制和支配的。人是可怜的,被不可知的力量所控制。从神话看,人的出生本身,就决定了人是超越自然法则的,因为人是神的孩子,带有神的禀赋。盘古开天地、女娲炼五色彩石补苍天,后奕射日。这些神话都说明了,人的始祖具有超越自然、开天辟地的本性。《淮南子》中说:“往古之时,四极废,九洲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火炎而不灭。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鏊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我们中国人有这样的始祖,应当足以自豪了。女娲可是一位了不起的冶金科学家和水利工程师,她要按自己的愿望来改造自然,而不是简单地顺应自然。有女娲的血流在我们身体里,我们就不会是简单的野兽。老虎狮子再强大和凶暴,但它们没有这样的始祖。神话告诉我们,人性不仅可以超越和控制外部自然,而且还可以超越和控制内部自然。我们中国人的始祖伏羲、女娲的大体形象是人首龙身,但他们也能变化为人首人身。即便后来的半人半神的黄帝、大禹,他们的身体也是可以变化的。大禹治水的时候,他的主要形象是熊的形象。他们根据需要变化自己的形象。后来《西游记》中孙悟空的七十二变,传达的是人的肉体可以随心所欲改变的神话信息。人改造外部自然的力量,已经被我们看得清清楚楚了。人改变内部自然的事业,好像才刚刚开始。基因技术的兴起,其实就是人改造自己内部自然的开始。尽管基因技术受到无数非议,但这些非议有什么用呢?人当然需要按照自己的需要来改造自己,这是远古神话里早就说过的。有意思的是,当人彻底可以按自己的愿望来改造自己的身体的时候,我们才会真正开始思考这个大问题:人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个不满足于改造外部自然,还要继续改造自己内在自然的主体是什么?搞清楚这个改造内部与外部自然的独立主体,我们才能慢慢解答这个问题,人性是什么?人性就是在那个在自然法则前面独立自由的、自主创造的、自主选择的东西。当马克思说“人类必然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时,那么他的感悟是深刻的、正确的。当他认定所谓的“共产主义”指的就是这个“自由王国”时,那么我可以承认我就是共产主义的信徒。按我的逻辑来归纳,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理论,可以表达为“从神话到神化”,人性的彻底实现,人化成了“神”,人彻底超越了自然法则。我们由此想到,自然界中没有工商业,工商业是人的创造,是人带到这个世界中来的。工商业正是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诞生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工商业的原则,与神话原则完全趋同。工商业可以说是“从神话到神化”的现实表现。
宗教的超越
神话时代以后,人类就进入了宗教时代。宗教时代与神话时代的不同,就在于半人半神的生物从地球上消失了。神与凡人的关系不再是直接的交流,而是通过特殊人物(先知、教士等)来充当媒介了。天国的大门开始关闭了,只对极少数人打开,多数人与天国隔离了,神与人的距离拉开了。有形世界生于无形世界,无形世界决定有形世界,宗教的根子,在无形世界之中,这个无形世界被屏蔽了,人们难以理解。但是,通过特定的宗教方法,人仍然可以从此岸世界度到彼岸世界,实现与天国、神的联系,回到自己真正的故乡。所有的宗教都认为,人应当从此岸世界抵达彼岸世界,从尘世到天国。一切宗教的根本原则是相同的,根本指向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对如何抵达彼岸世界有不同的仪式与方法而已。所有宗教仍然保留与所有神话共同的论断:人可以超越自然法则。人性中有超越自然法则的因子。
释迦牟尼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即是我义。”人人皆有佛性,一切众生皆可依托自身中的佛性而成佛。成了佛了,就超越了自然法则,不再受现实的丛林原则控制,就进入了天界,不生不灭,和平宁静,没有烦恼了。佛教繁多经典所写的,都是教人成佛的种种方法,这些方法,释迦牟尼称之为“如来秘藏”。说人人皆有佛性,相当于说人人皆是佛的种子,人身即有佛性种子,因此人在自然法则面前具有自主和自由的力量,人人都具有超越自然法则,回归真正故乡的力量。由于现实世界被丛林原则所控制,所以《红楼梦》中劝人们不要“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按释迦牟尼的看法,人性的本质是佛性,佛性与天国相通。人性即是佛性,佛性就是人性,两者没有分别。地球自然世界被自然法则控制,它让一切生命进入生死流转的循环之中,痛苦不堪,而彼岸世界中的生命是永恒自在的,不受生死法则的控制。彼岸世界是丰裕的、和平的、平等的,我们生活中的短缺、暴力和等级,争夺、杀戮和压迫,不是来自彼岸世界,而是地球自然法则的表现(佛教称地球自然世界为婆婆世界),是我们这个婆婆世界的丛林原则的表现。在释迦牟尼涅般前,他明确说,自己是从一个叫做“永胜世界”的地方进到婆婆世界中来的,目的是将抵达彼岸世界的方法带下来。婆婆世界太苦,不是人应当永守的地方,现在自己要回去了。无论佛教有多少经书留下来,我们只需要抓住要点即可,这个要点就是:人可以超越尘世的丛林法则,解脱尘世界的苦恼,回到幸福的天界去。
耶稣说:“我们天上的父,愿人们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果行在天上。”大家看,这就是基督教入世精神的来源。基督教不是让人脱离开尘世,而是要人们将尘世变成天国,要人们把天国的法则在大地上实现。也就是说,要人们在大地上摧毁丛林法则,代之以天国法则,把大地变成天国。由于强烈的入世精神,耶稣与释迦牟尼的命运不同,耶稣遇到了野兽世界丛林原则的强烈抗拒,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是,他留下的原则却活了下来。耶稣反复强调人的永生之路,相仰上帝就可永生,就可以回到天国,生活在上帝身边。上帝的国,是丰裕的、平等的、和平的、自由的。耶稣在尘世期间,多数人并不理解他,所以他说:“你们听见了,却听不懂;你们看见了,却看不懂。你们这些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晴发黑。光已来到这个世界,你们却不明白。”耶稣是一个急性子,人与天国被屏蔽以来,已经上万年了,人要理解天国中的事,确实并不容易。耶稣急于让大家开眼,看见天国的样子,以便认识人的真实本性和命运。他说“天国近了”,这等于说,人界与天界的屏障,快被消除了,那时野兽世界的丛林法则将被替换,大地的血腥将被天国的和平所替换。耶稣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叫做“铸剑为犁”。丛林原则是“剑”,这是用于抢劫和杀戮的,天国原则是“犁”,这是用于创造和生产的。当大地上的人都“铸剑为犁”的时候,当暴力集团(使剑集团)被生产集团(使犁集团)所控制的时候,天国就降临了。
中国道教传达的,是一套修炼成仙的方法。道教相信人体内有仙胎,可以养育成长,仙胎长成,就是成仙。仙人是超越自然法则的,既可以长生不老,又可以随意变化形体,“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道教的思想,与佛教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完全一致,它们都相信人体之内有超越自然法则的因子,佛教称之为“佛性”,道教称之为“圣胎”。基督教也相信,人性中有与上帝相通的东西,这就是人心中的“灵性”,先知到世上来,就是要启迪人了解这“灵性”。“灵性”是信仰的根源。《圣经》上说,“神用地上的泥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人来源于两部分,一是土上的泥土(肉),二是上帝的气息(灵)。泥土是地球自然的象征,是丛林法则的基础;气息(灵)是从上帝那儿来的,是超越自然法则的,不受制于泥土的拘束。
佛教、基督教、道教的形式全然不同,只能说明它们所理解的通达天国的方式方法不同,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认为人身上有通达天界的种子,人身上有独立于自然铁律的内在力量。基督教与道教的相同点,在于它们认为,天界的原则应当在大地实现,这使得这两个教在东西方的历史的进程中,都曾经与世俗政权发生深刻的冲突。
历史的超越
神话的超越,离我们已经很远了,神话的话语系统,包裹在荒诞的外衣下,使它与受过科学理性训练的现代人难以认真接受它了。宗教的超越,仍然在世界各国起着深刻的作用。宗教团体的影响在减弱,但宗教原则的力量在增强,宗教原则在社会心灵中的渗透并没有因此而力量减弱。在全球化、市场化和民主化的大趋势下,以宗教差别为核心的民族-文明的差异愈加凸现出来,以至于享廷顿提出了文明冲突将决定未来世界的格局调整。9.11事件后,美国哈佛大学马上开了“宗教与国际关系”的专门课程,影响世界各地的宗教因素对全球力量搏弈的影响。中国几十年的无神论教育,并没有消除宗教的力量,各种宗教和准宗教,正教和邪教,都在权力高压的铁壳中挣扎成长。宗教的基础,在无形的彼岸世界之中,对这彼岸世界缺少起码的尊重和了解,我们就不可能对人性中宗教层面的渴求和力量有所了解。而这个力量,是人性力量的重要要部分,压抑这种力量,是对人性的压迫,它会联带地压制人性的活力。宗教揭示的,是人性超越性的因子,是超越性的世界,我们无法用世俗世界的原则来指导它。还是耶稣说得好,“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
前面我们讲了神话的超越和宗教的超越。这对我们这个缺少系统神话和主流宗教的民族来说,实在是很为隔膜了。大家会问,我们不信神话,也不大信宗教,你讲的神话的超越和宗教的超越,对我们没有太多的意义。面对我们中国人的接受心理,我们不能不离开神话和宗教,试着从另外的视角入手。对我们这个具有祖先崇拜传统的民族来说,神话和宗教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蕴于历史之中。我们中国人的文化是历史的文化,当表述采取历史的形式,才能适应我们的接受心理结构。我们把历史神话了,我们也把历史宗教化了,我们总习惯从历史中来寻求我们人生的意义和行为规范的基础。我们不得不来清理一下历史,从历史中来看人性的超越。
历史学家们大都认定,世界各民族,都曾有过一个慢长的捕猎采集时代,这个时代的人与野兽没有什么分别,他们不从事生产劳动,只是如野兽一样猎杀采集为生。这些原始人类仍然是丛林世界中的野生物种,只是自然循环之轮上的一个环节,全然受制于自然法则。我不知道这些野人算不算人,我们能否把他们称为人类的祖先,也许,正如我不相信人是由猴进化的结果一样,我也怀疑这些野人不是人类的祖先,他们应当是另一类物种,尽管他们跟人长得有点像。但历史学家又告诉我们,虽然这些野人与野兽差不太多,但有一点不同,他们会打磨石头,采用石器。石头是自然中的存在,如果能将石头打磨成工具,改变了石头的自然状态,那么,也许他们是人,因为他们表现出了对自然界石头的超越性。这种超越特征那怕极其微弱,但超越就是超越,没有半点含糊。野生动物再厉害,也没有这本性,也没有这本事。毛泽东说:“人猿相揖别,只几个石头磨过,小儿时节。”可别小瞧了几个磨过的石头,这也许是人性第一次的释放,证明了人性中潜藏着“工业的冲动和力量”。但是,仅仅拿着几个磨过的石头,离自然还太近,超越自然的程度还太少,所以原始人类肯定是被自然血腥的丛林法则所支配的。在这些野人眼中,其它的野人一定仍然是捕食的对象。吃人肉一定很流行。达尔文认为,物种内的斗争比物种间的斗争更激烈。那么,野人部落之间的战争,一定比野人与野兽的战争更激烈。果然,考古学们证明了这一点,他们会用石头砸开敌人的骨头,把里面的骨髓吸干。我一直有所怀疑,我们的祖先可能不是这些用石头和木棍的原始野人。
历史学家们告诉我们,石器时代过后,人类进入了青铜时代。这与石器时代相比,对自然的超越就更本质了,人类的工业能力已经从打磨石器提升到了冶炼铜矿和锡矿,这是野兽们绝对干不了的事。有关人类文明的开始,往往是从青铜时代算起的,这在中国,就是第一个国家夏朝成立的时间,约在公元前2070年前后开始。这之前的黄帝、炎帝、蚩尤的事,只能算是神话传说。传说中的黄帝、炎帝、蚩尤都是半人半神的,不完全算纯粹的人,黄帝是人首蛇身,有四个脑袋。而蚩尤,战败被杀后还升格为战神,在上天里掌管人间战争事务。所以刘邦起兵时,大伙儿还认真祭祠了蚩尤呢。夏朝的开国者夏禹,也是一位半人半神的人物,不然,凭一点木头工具,他就可以治理黄河、长江泛滥?夏朝、商朝和西周王朝,都属于青铜工业时代,时间共计1299年左右(公元前2070~771年)。人超越了自然这么远,可能以人为食品的事少了。夏朝最后一任王叫夏桀,史书说他很坏。但从所谓的坏事看,主要是淫乱奢侈,穷兵黩武,似乎没有坏到烤人肉吃。人由直接的食品变成奴隶劳动者,这是进步了。人在超越自然环境的同时,人与人的关系也开始有了改善,这两者是同步的。从东周王朝开始(公元前771年),中国历史逐步进入了铁器时代。人对自然环境的超越程度就更大了,物质生产力发展了,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时代到来了,在这样的时代,我们的孔子说:“始作佣者,其无后乎!”青铜时代,用活人殉葬是合乎传统和道德的。到了铁器时代,孔子对用人形陶佣来殉葬的作法都接受不了了!从这我们可以看出一个规律:人与人平等的程度,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程度成正比。人对自然的超越愈大,人与人的关系就愈平等。铁器时代的生产力高于青铜时代的生产力,所以铁器时代的人与人的关系就比青铜器时代更平等。当然,青铜器时代一定比石器时代的人与人的关系更平等。到秦王朝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时,我们中国人性超越自然的历史进程,已经经历了石器、青铜器和铁器的时代。但遗憾的是,从秦统一中国到1911年清王朝结束,我们中国人超越自然的人性的释放,似乎停滞了,停滞了2132年之久。清朝人的主要生产工具,与汉朝人没有多少区别。这段慢长的时间中,中国人超越自然的创造力到那儿去了?这段时间中,中国人有四大发明,但这四大发明在物质生产领域的运用没有普及开来。生产力没有超越性突进,所以人与人的关系就由沿袭了秦朝制度,“百代都行秦政治”,二千多年都没有改变。只要是以铁制农具和武器为基础的国家,人与人的关系都大同小异,差别不大。
到十七世纪前后,人性超越铁器时代的力量的再次释放,不是从中国开始,而是从英国开始,从欧洲席卷世界。尤其是蒸汽机和纺纱机的发明,使人类再次超越了自然法则,人性在自然面前的独立性创造性有了巨大展现,人与人的关系随之进入大规模调整期。巨大的生产力带来更为深刻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平等,当工商业成为社会的生存基础时,民主成了人与人更为平等的关系调整的必然取向。工商业时代就这样来临了,工商业是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巨大超越,使人类成了自然的主人,自然法则开始被人类踩在了脚下。大自然没有给人类会飞的翅膀,但人类可以上天。大自然没有给人类在水下呼吸的鳃,但人类可以下深海。大自然没有给人类顺风耳和千里眼,但人类生产出了电话顺风耳和望远镜、电视这样的千里眼。人类不断克服外部自然环境对人的限制,而且现在正忙着克服内部自然环境对人的限制。人类对人身体进行改造的基因工程,将给人与人关系造成深刻的巨变。人对自然的超越达到了至高的程度,而且这种超越的力量积累速度加快,我相信,神话和宗教里反复咏叹的人性对自然的全面超越的原则,将在科技和工业中得以真正实现。如果历史的逻辑不错,随着人的生产力的突进,人与人的关系将进入一个更为平等的时代。当人类对外在自然和内在自然的征服和超越全部实现后,释迦牟尼、耶稣的话就会成为现实的存在,天国就降临了人间,人性的自我实现,就达到了神的程度,人就成了神,再次与天国相通,与神交往了。
人类超越自然的历史进程中,丛林原则并没有因此而退位,丛林原则支配新武器的事情常常发生,兽性自然法则以它自己的方式,顽强地抗拒着,人心中的豺狼常常破笼而出,把人类的超越性力量转向武器生产,转向人与人的战争。但是,历史也证明了一点,在人类生产力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丛林原则的严酷程度被消解了。野兽的原则愈来愈面目狰狞,让人厌恶,人与人的关系的残酷性大大降低了。美国人攻打伊拉克,这是丛林原则在起作用,但是,美国的丛林原则受到了很强的约束,它不能充分发挥出来。美伊力量完全不对称,这样的力量对比如果发生在石器时代,伊拉克人的骨肉就会成为美国人的食品,伊拉克人会完全被灭绝。如果发生在青铜时代,伊拉克人会成为奴隶,任人驱使干苦活,也许还会被当成殉葬品。要是发生在铁器时代,反抗者被活活坑杀几十万人,也许并不让人奇怪。要是发生在几十年前的二战火炮时代,城市被地毯式轰炸,成片成片居民死亡就是可能的。抵抗再厉害一点,说不定还要挨几颗原子弹。丛林原则依就,战争依就,但是,战争的残酷性大大降低了,人对人的绝对的杀戮的权力被控制了,这恐怕是一个需要承认的事实。而且,美国人赋予了自己的暴力行为一个新的意义,让暴力、专制、等级的丛林社会让位于一个民主的人性的社会,这使得美国人的丛林原则上戴上了光环。这个世界从来就是这么复杂!
人类的演进,有一个明确的演进方向,这就是逐步超越丛林世界,逐步摆脱野兽的原则,逐步实现的神话精神和宗教原则的过程。原始社会比游牧社会野蛮血腥,游牧社会比农耕社会野蛮血腥,农耕社会比工商业社会野蛮血腥,传统大工业社会比现代技术社会野蛮血腥,这是一个清晰的演进路径。也就是说,离自然愈远,就愈文明,愈平等,愈自由。自然法则是自然界的表现,惟有远离自然,才能超越自然法则。工商业的根本精神与神话的根本精神是统一的,工商业的根本原则与宗教的根本原则是统一的,它们都表现了一个根本特点:人性是超自然的,人性的自我实现过程,必然实现对自然的超越。丛林原则必然让位于宗教原则,“剑”的时代必然让位于“犁”的时代,那个被自然奴役、抢劫、暴力、等级、压迫的时代必然让位于自主创造、生产、竞赛、和平、平等的时代。人兽之战构成了人类历史的主线,超越自然则是人类的必然宿命。这宿命已呈现在神话之中,已表达在宗教之中,已表现在工商业的运行中,更展现在科技和资本主导世界的趋势之中。回归自然的提法是兽性的要求,不是人性的要求。人性所求的,就是超越自然。我们可以说,神话是人性自我实现的梦想,宗教是人性自我实现的主张,而工商业,科技与资本,则是人性的自我实现和对自然法则的彻底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