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重返中国并访问这所伟大的学校,我感到万分荣幸。北大聚集了中国最为出类拔萃的精英,是推动中国经济、科学、政治和社会思想进步的动力中心。
1919年的“五四运动”正是由这里的学生促动而爆发。“五四运动”的导火索是中国人民反对巴黎和会违背中国人民的意愿将德国在中国山东的租界转让给日本的决定。中国的知识分子因此希望振兴自己的国家。他们认为中国需要科学和民主。然而,“五四运动”的参与者对科学和民主的含义并不十分清楚,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诉求。他们理想主义的追求很快就被淹没在接连而至的内战、抗日战争和之后如火如荼的革命之中。
而关于民主定义的争论至今还在继续。
1949年4月我第一次来到中国。作为一名年轻的潜艇军官,我参加了在你们国家最著名的一些港口沿岸举行的海军演习。当时,国民党政权的日子显然已屈指可数。几个月后,蒋介石离开了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0月1日成立。这一天正是我25岁的生日。
23年以后,1972年,理查德·尼克松总统访问中国,并和毛泽东主席进行了会谈,共同发表了上海公报。上海公报提出许多重要主张,其中最重要的的一条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只有一个中国。但是,公报并没有说明到底是哪一个中国。许多美国领导人,包括我们的总统,仍然坚持应该保留和台湾的所有外交关系。
1978年间,我和邓小平副总理进行了深入的谈判,并宣布中美两国将在1979年的第一天全面恢复邦交正常化。这是我在白宫生涯中作出的一个最明智的决定之一。它为中国人民、美国人民以及一切珍惜、维护世界这一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的人们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利益。
在随后的22年中,我多次访问中国。我曾愉快地和邓小平以及他的接班人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并且有机会访问你们国家的许多地方。我亲眼目睹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它向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的引人注目的迈进。中国人民更多的信仰自由、迁徙自由、自由创业的权利,以及中国在世界经贸组织和其他更多的国际组织的与日俱增的参与都令我感到非常欣慰。
在我和邓小平的交谈中,他谈到将要启动经济改革和鼓励开展自由、公开的村委会选举选举。1982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了宪法;1987年,全国人大又通过了一项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制定出许多使得上述目标能够可以实现的法律规定。副总理当时向我解释,村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府,应该允许村民直接选举他们的领导人,以管理自己的事务,这对于村民和上级政府都有益处。前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彭真先生也曾反复强调,村委会选举是中国农民的民主学习班,是中国最终走向完全民主的道路上的非常重要的一步。.
六年前,卡特中心被邀请参加评估为实现邓小平先前提出的目标所作出的努力的效果,并在规范选举和治理方面提供帮助和建议。从那以后,卡特中心与它在全国人大和民政部的伙伴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1998年11月,《村委会组织法》获得了修改,我们也在继续观察着这个引人入胜的进程。 我们还被邀请观摩中国的县乡两级的人民代表的选举经过。今年夏天,我们中心赞助了对深圳本届区县人民代表换届选举的研讨会。同样,中国的官员人也曾作为我们的客人来到美国,参观我们的选举活动。毫无疑问,我们都从对方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
卡特中心严格坚持自己观察员的身份,只是在受到邀请的情况下才对有关问题发表意见。我们不会在任何时候干涉你们这个主权国家的政府的任何决策。
一些知名的(中国)学者认为官员直选不适合中国,并把中国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与印度和俄罗斯进行比较。其实,过去二十五年的经济改革已使你们伟大的国家取得了已经引人注目的成绩,其中包括社会的相对开放和持续的经济的增长。毫无疑问,如果愿意,中国可以深化政治改革,而且这一改革将不会对稳定和法制构成任何真正的威胁。.
我个人坚信,只有当人民被赋予权利和责任并能够直接选择他们自己的领导人时,政府的责任感、治理的透明和社会的稳定和有序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让全体公民感到他们个人亲自参与了对自己的命运的主宰,让领导人意识到他们的政治前途取决于兑现自己的承诺,并满足那些把他们推选成领导人的人们的合法需要,这才是对公民和官员都有好处的双赢局面。
这样的政治安排通常会缓和紧张的局面,会带来志愿的团队精神,会使人民产生接受政府决定的意愿,就好象这些决策出自自己的家庭。政府的民主决策过程有时显得磕磕绊绊,有时令人迷惑不解,我们在美国就经常碰到这些问题,但是民主制度本身天然存在着一种能力,能够对错误进行自我修正,并和平地面对和接受变化了的环境。
和一些学者的观点相反,民主和法制之间并非水火不容。这一点已经在我的祖国,在加拿大,在整个欧洲,在其他许多稳定繁荣的国家得到了证明。一些国家,象韩国,曾经由于世界市场的变化、原材料的匮乏、或者失误的管理政策而被迫面临严重的经济挑战。但是,他们的国民和政府同心同德,共同克服困难,实现了复兴。
只有在人民和他们的政府实现了融洽的对接,只有在一个民主的国度里,经过选举产生的领导人才能够允许完全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不受限制的信仰自由、迁徙自由、建立工会以保护工人权利的自由、进入互联网获取信息的自由和使用其他表达自由愿望和政治人权的方式的自由。
当然,一个主权国家必须独立自主地决定要去实现哪些目标,何时实现和如何实现。
根据我自己的观察,中国的村民选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功,并且十分受欢迎。当然,对民选村官和上级任命的官员之间的关系人们还有许多疑惑,但许多问题已经得到成功的解决。政治改革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一点在美国和其他的一些国家都得到了证实;甚至在这里,开始于十五年前的村级直选也证明了这一点。
民主不是洪水猛兽。从实质上讲,它是一套所有参与者都同意遵循的程序。中国的经验就证明了这一点。当村民们被号召起来选举自己的领导人时,他们起初感到疑心重重。但是,在最终认识到政府的确是在鼓励他们这样做以后,村民们认真、积极地参与选举。由于他们大规模的参与,先前的试行的村委员组织法突然变的不能适应,因为它不包含必要的、足以保障自由、公正的选举和透明、公开的治理的条款。村委会组织法在1998年得到修订,现在它再一次需要修正。.
邓小平很久以前就说过,不进行政治改革,其他任何方面的基本改革都无法取得进展。你们已经迈出了开始的步伐,进一步实现民主的决策必须由就在你们的国民和领导人作出。
两年前,我和江泽民主席会面时,他谈起了自己的“七一”的讲话,并向我阐述了“三个代表”的理论。他同意我的观点,那就是充分实现“三个代表”的最好道路是允许人民以最好和最负责任的方式选择自己的领导人。
在“五四运动”84年后的今天,中国人民仍在讨论民主的是非曲直。北大一直是这一讨论的最重要的论坛之一。我希望你们大家都参与这一讨论,象你们的前辈一样,致力于创造自己的祖国的未来。(200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