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李鸿章之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396 次 更新时间:2014-02-2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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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  


“全权”救国

海轮,沿着海岸北行,三天之后,李鸿章赶到上海。

孰料,他不顾前来欢迎他的官员和记者,匆匆离开了码头。轮船上的水手,向人们透露了一个消息:中堂大人不走了。因为他刚接到急电:天津失守,北京将不保,万勿冒险北上。电报,是儿子李经述发来的。李鸿章本想在八国联军攻打天津之前赶到天津,用外交手段,将联军的攻击制止在天津城下。天津不失,京城可保全,朝廷也无恙。但现在,已经晚了。

怎么办?那就再等等,电报上奏:抵沪后腹泻,本拟稍痊即行,乃连泻不止……。回电:事机甚紧,着仍遵前旨迅速北来。其时,联军北攻,清军在天津杨村一败,通州再败,已退抵京城。而京城里,义和团和清军,还在围攻东交民巷,李鸿章深感其力谏之言,竟不能胜太后报复之一念。

慈禧要他来救命,又不听他忠言,要他奉旨北上,又不授他全权,他心里苦不堪言,又不能言,只能在上海等,度日如年,终于等来了慈禧授权:“着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全权”,意味着议和的一切事务,都由他做主,慈禧还特别强调“朝廷不为遥制”。江督刘坤一的贺电,跟着就到来:恭贺全权大臣,旋乾转坤,熙天浴日,惟公是赖!

还有比这更好的药吗?他等的就是这个!此前,他与张之洞、刘坤一东南互保,欲立一共和国,由他代表国权,而自任总统,此举已为各国所认可。故其时所谓“全权”,不仅有朝廷授予的王权,还包括了由各国所认可的国权,故其时可任“全权”者,一如其自言“舍我其谁也”。

当年,他在日本马关春帆楼上,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就说过:中国惟中堂一人能担此任。这不是恭维,而是确认。换了他人,日本就不认。如今,朝廷又要他出马了,记得当时,他对伊藤说过:又要赔钱,又要割地,双管齐下,出手太狠,使我太过不去;赔款既不能减,地可稍减乎?到底不能一毛不拔!此次,他已抱定“只赔款,不割地”的宗旨,甲午已被刺伤,庚子,则欲一死而已。

不仅朝廷盼他来救,更有沦陷在京城的旗人,平日里嚷嚷要“去李鸿章化”,甚至要杀他,此时也都把他当作“大救星”了,齐如山回忆录中,留下了这样一幅世象的剪影:

当义和团正盛、西太后最得意的时候,李合肥正在广东,旗人们有的说他能勾结外国人,太监们说得更厉害,所以想着把他调进京来杀了他。各国军队进京后,又都道非他不可,都盼他来,因他来得慢,大家又怨恨他。他来的那两天,北京所有的人,可以说是狂欢。尤其旗人,自西太后光绪走后,他们每月的钱粮,谁也得不到。可是旗人又专靠钱粮吃饭,所以几个月以来,都跟没有娘的孩子一样。听说李鸿章要来,总以为他是跟外国人有勾手的,他来了一定有办法。东四牌楼一带,旗人(在小饭铺)吃饭的很多,正喝着酒,忽提李鸿章来了,便高兴地说,再来一壶,盼他来的程度,就如是之高。

我问他们,你们向来很讨厌李鸿章,为什么现在这样欢迎呢?他们的回答是:说人家是汉奸,没人家又不成,就是里勾外联的这么个人,彼时许多人对李鸿章都是这样的批评。

李鸿章要求朝廷停止逃亡,立即回銮,可慈禧怎敢?除了回銮,她都照办。慈禧逃到西安,各省应解京城的钱粮跟着转输,漕运因之改道,经由汉水入紫荆关,溯龙驹寨到西安,成本倍增。朝廷随她到了西安,西安本是废都,更何况,还连续大旱了三年。

毁了北京,又来祸害西安,每日消费,皆以宫内标准,仅御膳房,就分荤局、素局、菜局、饭局、粥局,茶局、酪局、点心局,每局都要数百两银子,没钱,她就卖官。

李鸿章终于从上海动身了。1900年9月29日,“平安”号平安到达天津。迎接他的,是一队由俄军官兵组成的仪仗队,为“平安”号护航的,竟然是一艘俄国军舰。本来,联军有约,要在码头上给他“一个明显的冷淡”,没想到他一亮相,俄国人就如此捧场,这就是李鸿章!

眼看着李鸿章被俄国人簇拥着走下轮船,在俄军的护送下前往天津,在俄军的保卫下进入寓所大门,各国这才知道,那艘俄国军舰早已开赴上海,去迎接李鸿章到天津来。

可李鸿章有李鸿章的派,他要坐自己的船,俄舰才改为护航。

 

重读《辛丑条约》

瓦德西刚到天津,就表示“拒绝接见李鸿章”。瓦说自己“只管战事,不管交涉”,还想扩大战果。居津十来天,李鸿章这才到了北京,依然住在贤良寺里。联军宣布,除了“两个小院落仍属于清国政府管辖”,整个京城,由各国军队分区占领。那两个小院落,一个便是李鸿章居住的贤良寺,另一个是参加与联军议和谈判的庆亲王的府邸。留了两只眼,居然还是个活型。

不久,联军便照会李鸿章和奕劻,提出议和六原则:惩办祸首;禁止军火输入中国;索取赔款;使馆驻扎卫兵;拆毁大沽炮台;天津至大沽间驻扎洋兵,成立临时军政府。

联军要惩处战犯,瓦德西开了一单,李照单接受,呈给慈禧,慈禧忙发上谕,将载勋、载濂、载漪、载澜、载滢、溥静、英年、刚毅、赵舒翘等人给予革去爵职的处分。但各国都说处理太轻,非要处死不可,西太后想庇护他们,终不忍处决。

瓦曰:今罪人方居中用事,吾当自引兵往取之。李云:给我三日,行未晚也。于是上奏:联军将渡河,不速诛首谋,西安必不保。今祸变至此,又何惜一死?太后仍不许。皇上泣请曰:吾力不能庇矣,强庇之,祸且及吾母子,不如早断,吾母子犹可全也。太后不得已,恨得咬牙切齿,只好答应。下令载勋、英年、赵舒翘自尽;将山西巡抚毓贤处死;将董福祥革职;徐桐、刚毅、李秉衡身死而革职;定载漪、载澜斩监侯,发配新疆,永远监禁;定启秀、徐承煜死刑。据说,本来惩处名单里还有荣禄,李鸿章为他说了几句话,就解脱了。

惩处了战犯,还有平反,给五大臣平反,给珍妃平反,慈禧逃跑时,珍妃说了句:“皇帝不能走”,就被慈禧命太监扔在井里。李鸿章以为这样就可以向洋人交差了,因为一次就处置了这么多王公大臣,这在大清朝还是破天荒第一次。但各国还是不买账,还要太后和皇帝回来算总账。

算什么账呢?算“皇帝赔罪,太后偿命”的账。瓦德西手里拿着这本账,动辄拿将出来,李鸿章先躲着瓦德西,请俄国公使从中斡旋,还用老法子:以夷制夷。但瓦德西很不满意,欲见李,李避之,说:瓦君你所居太后宫,吾乃中国之大臣,又老病不便行动,不能以人臣礼见,怎么办?不久,他还是与瓦会见于仪鸾殿了,握手相问,良久而出,却未谈及和议之事。因为全权大臣虽奉诏,却无玺书,只有等待奏请开乾清宫用国玺。

1901年9月7日,李鸿章代表大清朝与11国签订《辛丑条约》。条约虽未让“皇帝赔罪,太后偿命”,但头一条就约定:“派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还要在德国公使遇害处,立牌坊一座,“列叙大清国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书以拉丁、德、汉各文”,已于签约前的6月25日动工。

关键是赔款。“上谕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摊到中国人头上,人均一两,即四亿五千万两。还规定“此系海关银两,照市价易为金款”,且标明兑换价,更强调“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其时,金贵银贱,将银两兑换成金币,就隐含了所谓“镑亏”。因国际通用金本位,而且以英镑为通货,以银易金,英镑汇价一上涨,就要多付银两,造成“镑亏”。梁启超《中国国债史》:“新债四百五十兆,即不堪命矣,而复益以增加无定之镑亏,于是国债问题之余毒,竟不知所届。”

“镑亏”缘起于“此四百五十兆”,大清国无力偿付,故以海关和盐税抵押,由中国分39年按年息四厘正清还,“还本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至一千九百四十年终止”。

请注意,条约里,国际社会已将“大清国”与“中国”分离,赔款由“大清国大皇帝允定”,而还款由“中国”承担,“大清国”赔款,要“中国”埋单,在中国人眼里,这似乎是一回事,可“老外”们还是要分开,要将赔款坐实在国体上,落实到每一个中国人头上,因为“大清国”会破产,而“中国”不会破产,一旦破产了,谁来赔款?所以,还得抓住“中国”不放!然,何以不瓜分“中国”?

君不闻,联军统帅瓦德西曰:“各国皆无此脑力与兵力瓜分中国”,连赫德也说,瓜分中国不可能,再造政府没必要,扶持旧王朝最好,那就把“大清国”权当各国在“中国”的提款机吧!

虽说朝廷有了“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表示,但李鸿章还是尽快止损,尽力“蹉磨”,说他“卖国”,真伤心人也。如若他听到“卖国”而死,岂能瞑目?观其一手保全中国,使中国免于瓜分;一手扶持朝廷,保全太后性命;还顺手清除大阿哥党,为帝党平反,打开了立宪的天窗……

重读《辛丑条约》,这才发现,并非都是缺憾,不幸之中亦有幸事。我们于此可知,李鸿章以新政治,将列强的权力意志转化为“上帝的鞭子”,启动庚子新政,鞭策中国自立。如第十款第二条有“上谕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裁明”以破旧例;第三条有“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为惩处而开新,停了科举考试,岂不又回到了皇帝政治路线——戊戌变法的原点?当年,光绪帝就从改革科举制入手启动百日维新,皇帝没有完成的使命,他要借洋人的手接着来完成;还有第十二款“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开了清末政治体制改革的先声。

条约上,签名处,“李鸿章”三字拧成一“肃”字,虚弱无力,作垂死状。签字后,他立马上奏:“每有一次构衅,必多一次吃亏。上年事变之来,尤为仓促,创深痛剧,薄海惊心。”

李以衰年而膺艰巨,签约前两日,就已伤风,“鼻塞声重”,签字时,“寒热间作,痰咳不支,饮食不进”,静养两旬后,感觉“诸病痊愈”,“尚可力疾从公”,便又与俄人议约。然后,留下遗嘱:“窃念多难兴邦,殷忧启圣。伏读迭次谕旨,举行新政,力图自强。”不如此,则死不瞑目。

 

死于俄约

直到临死,李鸿章曾“口占遗疏,仰求圣鉴事”。其中言及:“和约幸得竣事,俄约仍无定期”。“俄约”到底是怎么回事?这要从黑龙江将军寿山谈起。

当远在黑龙江的寿山接到朝廷的宣战诏书时,尚未拿定主意。盛京副都统晋昌竭力主战,表示如果寿山向俄军开战,他将为后援。其时,海兰泡俄兵数千人,欲借道齐齐哈尔城,护哈尔滨铁路,寿山不许。而俄兵突然到来,寿山军突起应战,斩获俄兵数十人,又击溃俄船。

而朝廷则表面下诏书训戒寿山不要生衅,暗地怂恿开战。俄国遂袭取齐齐哈尔,寿山自杀。俄军又陷宁古塔,而晋昌却援师未至。奉天将军增祺欲停战,议之,晋昌至,则厉声说:“敢违旨者罪之。”遂下令,纵拳民大掠,杀俄护道兵,俄兵退,连报大捷。可不久,俄兵大至,攻辽阳、海城,破之,又攻克吉林,破奉天,东三省尽入俄人之手。

然各国有约,要赔款,不要割地,而俄国却乘机夺了满洲,不但中国要争,各国也不答应,俄人岂敢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为避免国际纠纷,俄方要求:在中俄两国政府订立撤军条约前,先以华俄道胜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私方”协定,欲将东三省的权益都交给华俄道胜银行。

条款大略:俄许以满洲全省还中国,中国许俄留兵,满洲有变,俄方便助中国用兵,中国不得驻兵满洲,不得再练兵,如果练兵,应先告俄,限制兵数。满洲各地官员,由俄指派,如果失职,俄允许请中国惩办,中国皆应从。中国应偿俄兵费,铁路被毁,皆于中国取偿之,中国应许俄由满洲支路及干路再造铁道至长城及中国京师。俄自用兵以来所失及所费,中国应以满洲全省或一省之利益为抵偿。

以此为前提,俄人又提出:中国训练北方水陆军,应归俄,他国不得干预;自旅顺口以北及金州,中国不能全权自主;满洲、蒙古、新疆伊犁一带矿川铁道及其他利益,非俄许,不得让与他国人,中国亦不得自办。如依此约,军政皆由俄人主宰,名义上收复了,实质上已割弃。

这“华俄道胜银行”究竟是怎么回事,它哪来那么大的权力?此以“三国干涉还辽”后出现的“中俄密约”为缘起。所谓“密约”,乃俄人趁日本“还辽”时,以“共同防御”为由,同清廷共商《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又称《防御同盟条约》。此约,乃李鸿章游历欧美,先到俄国,同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财政大臣维特在莫斯科签订的。约共六条:日本如侵占俄远东或中国以及朝鲜土地,中、俄两国应以全部海、陆军互援;非由两国共商,缔约国一方不得单独与敌方议和;战时,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兵船驶入;为便于俄国运输部队,中国允诺在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该事交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经理;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都可通过该路运送军队军需品;此约自铁路合同批准日起,有效期15年。密约中,提到了“华俄道胜银行”,该行,就是密约的执行者,而俄国政府的财政部,便是它的后台老板。

考虑到国家主权,同时也为避免国际纠纷,李鸿章认为,中国应入股合办。起初,该行资本为600万卢布,其中,四家法国银行共投资375万卢布,一家俄国银行投了225万卢布,可董事会席位,俄国却占了5个,还任董事长,而法国只有3个,“法人欲占取首位”,俄人不允。后来,俄国政府通过增持股份,控股了该行,而这全靠李鸿章帮忙。

1896年6月,俄特派道胜银行董事长乌赫唐斯基来京,邀请中国合资,同时,又利用李鸿章在俄参加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之机,递交中俄“合开银行”的合同草案。清廷获悉,即命驻俄公使许景澄与华俄银行总办罗启泰签订《中俄银行合同》,规定中国出库平银500万两,约折合756万卢布,超过了俄法两国开办银行时认股的总和,可中国人却连一个董事都未捞到,而俄人则趁机控股了该行。对此,汪康年说道:是我国即此一事,所受亏损,已不可胜言。清廷无奈,曾打算将此500万两作为银行存款“征收利息”,俄人当即棒喝:股本不能为借款的抵押,若非银行收歇,亦断不能提取。

庚子拳乱起,李鸿章又让俄国人来斡旋,救了一时之急,到头来,倒霉的还是他自己。本以俄人为盟友,没想到盟友乘人之危,反而最贪婪,欲以立约的方式,把抢劫进行到底。1896年10月10日,华俄道胜银行驻北京代表波兹德涅耶夫向李鸿章提出银行协定草案,坚持先订银行协定,然后再订撤军条约。李鸿章看了银行协定草案后,“大发雷霆”,宣称:“协定把满洲全境交给银行支配”,这“无疑会引起别国人的抗议”,“他只能就矿产资源的租让权进行谈判”。

10月14 日,俄财政大臣维特因不满李鸿章的所谓“口是心非的行动方式”,特地电告波兹德涅耶夫:如果李鸿章不老老实实地“在最近数日”签订协定,就“分文不给他”。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俄人签订《中俄密约》时搞了一个“李鸿章基金”,有300万卢布,由维特一手控制。条件是:(1)在清帝业已降旨允将铁路租借权交由华俄银行承办,而李鸿章又以书面文件证明其同意于租借合同之主要条件时,拨付100万卢布。(2)在租界合同业已最后签字、而铁路路线又经中国官方正式确定时,再拨付100万卢布。(3)铁路完全筑成时再拨付100万卢布。这份议定书,未交李鸿章本人,而是作为绝密文件,由俄国财政部保管。

李鸿章当然知道有此一笔款项,但对此款项,他自有其立场。俄人从国家战略上来议定,如华俄道胜银行董事长德米特里·乌赫托姆斯基(Es-per  Esperevich  Ouchtomsky,1861-1921)在回忆录《对清国战略上的胜利》中就是这样说的。而李鸿章除了国家战略,还有股东考虑。须知此款非由俄政府出,乃出自华俄道胜银行,确切地说,出自该行股东,其中就有清国投资。该行由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俄财政大臣维特,清国出资最多,作为清国的股东代表自非李鸿章莫属,故清国方面以“李鸿章基金”来行使股东权益。这本是李鸿章与维特谈好的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用了“李鸿章”的名义。后来,这300万卢布,就被说成专门用来贿赂李鸿章的款项。

据《沙俄财政部档案汇编》记载,李曾先后三次,受贿170余万卢布,有李派人提取款项的存条和当日提款的记录为据。我们认为,即便如此,那也弄反了头,将股东用款当作行贿受贿了。关键并不在此,而在款项的去处,如非国用,转为自用,那就不是受贿,而是贪污。遗憾者,此款去向未明,难免令人起疑。不过,俄财长维特就从未有受贿一说。由此看来,李鸿章拿回来的钱,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他在,这钱就在,他一死,这笔钱就可以勾销。

10月30日,李鸿章前往俄使馆,俄使就翻脸了,竭尽恫吓胁迫之能事。归后,他“呕血碗许”,经西医诊断,系胃出血。11月6日,清廷发布谕旨,说他“为国宣劳,忧勤致疾”,并“赏假十日”,要他“安心调理,以期早日就痊”,还说“俟大局全定,荣膺懋赏,有厚望焉。”孰料次日,他便离开人世。死前,老泪纵横,吟曰:秋风宝剑孤臣泪……

来源: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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