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朱苏力参加北大光华新年论坛对话。他坦言:“所有人都讲市场经济、法治经济,其实有一个迷信在里面,因为法律只不过是另外一种政府规制的措施。因此,要防止过分迷信法治,觉得政府管的是错的,只有交给法律去管才是对的。司法腐败和政府寻租是一样的,千万不要以为法律就不是政府,它只不过是政府的另外一种方式。”
以下为发言实录:
市场经济基本定型,法治才能真正定型
对于当前中国发展中的法治环境,说实话,我并不是特别乐观。我觉得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法治要求不能朝令夕改,昨天如何,今天如何,明天还如何,但是随着中国发展,整个社会又处在急剧变化时期,这是一个矛盾,急剧变化就没办法稳定下来,法治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保守的力量。
中国最重要的问题是全面深化改革,许多制度是临时性的,可能三年、五年就需要改变,这就给法治带来很大问题,制度实际上没有办法稳定下来。如果到2020年中国市场经济基本定型,也就是说社会制度定型了,到时法治才能真正定型。这是中国法治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整个社会转型太大带来的。
第二个大问题,除了经济以外,改革创新本身也会带来社会的复杂性,特别是技术问题。法律不可能靠规则本身解决问题,一定要深入到各行业非常细致的问题,比如互联网或者保险业,都会慢慢形成它的规则。法律人现在获得的法学教育,或者法律本身,都缺少对于这些部门本身规则的理解,因此去干预的话不一定很恰当,而如果不干预,站在外面,法律又不可能作为一个制度发挥作用。
所以,法律所讲的已经不只是社会治安方面的内容,还涉及银行业、保险业、互联网、知识产权等,他们所带来的复杂性,也是目前这代法律人很难有效处理的,包括法院都很难处理,很多法官是文科出身,对金融、保险、互联网非常不清楚,如何应对?
转型期要防止过分迷信法治
第三个大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转型的问题,容易腐败,腐败并不是因为他有权力才腐败,而是所有人都处在这一过程中,都比较关心熟人,比如我认识了任总(编者注:指同台演讲嘉宾任汇川),下次找他办什么事情,他就好象有义务要帮我一下。这与法治其实是冲突的,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同样对待,但是在中国我们这一代人是刚进入城市,或上一代人才进入城市,或者正在进入城市,这就给中国法治带来很大的一个问题,抽象的法律信任很难建立。
最后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所有人都讲市场经济、法治经济,其实有一个迷信在里面,因为法律只不过是另外一种政府规制的措施,政府同样可能制定出错误的法律,甚至可能是一个长期的法律,如何改变?我们要坚信法治,追求法治,完善法治,另外要防止过分迷信法治,觉得政府管的是错的,只有交给法律去管才是对的,事实上许多国家都有过这个经验,曾经有过制定大量法律的时期,而这些法律对市场经济是非常不利的,包括对整个社会转型。
另外,要注意司法寻租,也就是司法腐败的问题,比如两个人打官司,我作为法官,就可能有人来找我,这就是利用法律寻租,其实和政府寻租是一样的,千万不要以为法律就不是政府,它只不过是政府的另外一种方式,是一种固定化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这是中国法治需要完善的,也是如何应对新经济、新变革、新时代,法治需要做出的一些变革。
法治改革比经济改革难度大得多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治有非常详细的论述,对于改革时间表,到2020年未来七年的法治建设,我希望它能有进步。但是,我也觉得很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措施,带有很好的想法,但不一定会很成功。比如打破区域来管辖案件,其实很早就有人提过,但并不一定是有效的。因为随着现代技术发展,是否可以使一个人因为扩大管辖就能改变对案件的判断?比如随着互联网和电话发展,使得扩大管辖并一定能够发挥作用。在19世纪,扩大审判区,或者上海发生的案件拿到浙江审理可能会起作用,但是今天不一定能很好的起作用。打破区域管辖实际上是减弱人际关系对审理案件的影响,在今天的情况下,电话、互联网、微信等日益普及,人际关系已经很难改变,而且,人际关系已经不只是地域化,比如我们都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上一个MBA,你是法官,在浙江或者在贵州,我去找你,或者都不用找,打一个电话,你是我的老同学,就可以解决了。
法律改革制度实际上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作为支撑,而且法律本身也需要社会稳定之后,法律才能稳定。而处在这么一个时代,中国整体经济改革是最重要的,也是基础性的,我也是承认的,以及中国大量的人都是从熟人社会过来,甩不开面子,这就变成一个很大的问题。而中国的司法又必须改革,必须增强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这就变得非常难,比经济改革的难度要大得多,因为经济改革中每一个商业主体或者市场主体都会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且在长期摸索过程中遵循一些规则来追寻自身利益,但是法律不一样,法律与经济改革相当不同,不可能指望每个人追求自身利益就会形成整个社会的法治。(文字整理:周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