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权力解读》与《宪法原理解读》、《宪法权利解读》构成宪法解读三部曲,是马岭教授十年来潜心研究宪法学的系列学术成果。该书分上、下两篇,共十章。上篇主要围绕宪法权力的相关概念、特点、宪法权力与宪法权利、政党与国家的关系、宪法中的任免权等内容展开论述;下篇则对议会权力、政府权力、军事权力、司法权力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较为深入的分析。书中许多章节视角独到,其中大量涉及现实问题,是对现实问题的理论研究。作者追求学术性,以实际行动反对空洞、说教、不求甚解、套话连篇;书中引用了不少国外学者的观点,但真正关注的是中国问题。
后 记
据说大学本科低年级的学生在初习写作时常常以“笔者”自称,而大学教授们却已经自然、简洁地直接自称为“我”。然而在近十年的写作中,我却一直习惯用“笔者”:笔者认为,笔者不同意……等等。这不是装嫩,是因为在写作中,“我”和“笔者”分明是两个人,发出的是两个声音,“我”的声音来自内心,“笔者”的声音来自大脑。这两种声音不断交流、讨论、抬扛,结果就有了这些文字。
“我”是那个来自内心深处的声音,是直觉,是感性;活跃、敏锐、放任、洒脱,无拘无束,没有章法,不知天高地厚;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敢尝试。犹如一个疯丫头,在正儿八经的道路上从来规规矩矩地走不了几步,就忍不住要翻墙越栏,赤脚在原野上疯跑。越是人迹罕至的地方越想去,既战战兢兢又兴奋莫名,常常把自己摔的鼻青脸肿,狼狈不堪,却痴心不改,兴致依旧。
“笔者”是来自大脑中理性的声音,犹如一个相对成熟的少年,谨慎、明智,喜欢思考,不轻易下结论。当“我”兴高彩烈地前来告诉“笔者”某个重大发现时,“笔者”总是冷静地询问前因后果,“我”常常被问得张口结舌,悻悻离去;但第二天又忍不住跑去再看个究竟,之后把新发现的东西又报告给“笔者”,“笔者”又会询问新一轮的来龙去脉……。在此过程中“笔者”对“我”的灵光乍现常常是欣赏的,并帮助“我”不断地整理思路,收集资料;同时“笔者”也不时限制“我”的过分任性,把“我”漫天遍野的胡跑乱逛规范在一定的线路里,避免选题太大,涉猎太广。得益于“笔者”的条理性,“我”的发现才能形成这些文字。
“我”和“笔者”常常抬扛。每当“我”提出一个想法,“笔者”就指出其中的漏洞,“我”或许点头称是,或许不服气地反驳;面对我的反驳,“笔者”或固执己见,或适当接受“我”的看法,或有条件地接受同时又加以适当修正。“我”觉得“笔者”说的有理时会欣然同意,但“我”也常常发现“笔者”的指点并非没有漏洞,于是反驳,“笔者”再为自己辩护。“我”对“笔者”吹毛求疵,“笔者”对“我”百般挑剔,双方都不轻易认可对方,都挖空心思钻对方的空子,……经过许许多多个来回,双方反复较劲,唇枪舌战,同时也都在为不论谁挑出的毛病寻找补救方案:会不会是这样?为什么不能那样?怎样才能更好?还有其他可能吗?……“我们”互相提问,但共同回答,目的都是为了堵住“我们”所能想到的所有漏洞,挑战思维的全面性、严密性、完整性。
许多问题都不是一下就有答案的,需要多方寻找证据来证明“我”的那些标新立异的想法是否能够成立,不论成立还是不成立,都需要通过论证才能下结论,这很多时候是“笔者”的任务。“笔者”负责收集资料,寻找数据,此工作繁琐细致,需要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当“笔者”辛辛苦苦拿出数据、先例、有关理论出来说话时,“我”有时欣喜异常,有时却不以为然,有时起初认可后又发现不对,“笔者”也时而喜时而忧,但即使垂头丧气,也必须硬着头皮再去寻找新的佐证,……如此反复许多次,直到找出比较满意的、双方都比较认同的结论。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我们发现寻找来的理论或证据的瑕疵所在,并一一进行对比分析,在此过程中又常常有新的发现、更新的发现,以至原来的主题被一再拓宽,内容一再增加,字数也一再突破原有计划,到后来简直就收不了场。因此更多的时候,不是找到了双方满意的结果,因为似乎没有完全满意的结果——不是“笔者”还不满意,就是“我”还不满意,总觉得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还可以再继续抬扛下去。之所以结稿,是因为“笔者”和“我”都被折腾的筋疲力尽,只好鸣金收兵。
于是休息、放松,出去走走转转,彻底不再想那些折磨人的、该死的宪法学问题。但没有多久就又跃跃欲试,重新回到宪法学的怀抱中。鉴于“我”的好奇心没完没了,“笔者”开始还颇有共鸣,一起兴致勃勃地探讨,后来也能耐心陪伴,共同商议,但越到后来“笔者”就越不耐烦,以至无法忍受,终于火山般爆发,对“我”大喊大叫:“你以为你是谁呀?什么风景都想看,什么地方都想去,那些大冰川、大沙漠、大荒原,是你能穿越的吗?”每到此时“我”总是自知理亏似地小声辩解:“我也没想穿越,只是想去看看嘛”,“笔者”依旧大声嚷嚷:“看看!看看!你每次都说看看,结果呢,一去就不想走,这看看,那看看,看个没完没了,哪次不是硬拉你出来,你是不是要看死在里面啊!”“我”于是反问:“那你为什么还要跟去啊?你不是也承认很好看、很有意思吗?你不是也被感动、被惊喜吗?”于是“笔者”的声调立马降了八度:“是是是,我经不住诱惑,我也承认确实很好看,不白看,但你不能没完没了啊,你是过瘾了,一会这一会那,不断冒出新想法,但也得替我想想啊,不能把我累的太惨吧,你那些一闪念的东西要变成一篇篇文字,容易吗?”对此“我”只能陪笑脸说:“好好好,知道你很辛苦,你确实不容易,我们这次多休息一会。”但这类承诺很少兑现,“笔者”总是架不住“我”的耍赖,又匆匆跟着上路。
就这样在宪法学领域不停地走,不停地看,路途遥远,没有尽头。我们很多次想放弃,尤其是“笔者”已经越来越受不了这种折腾,想去过一种相对轻松的生活,但是似乎停不下来,主要是“我”停不下来,就像穿上了红舞鞋,着了魔,……我们将走多远?我们的归宿在哪里?天知道。
到目前为止“我”和“笔者”的配合基本默契。我们争吵但从不计较,因为彼此充分信任对方,完全明白对方的诚意;我们没完没了地较劲,因为我们知道只有经过较劲才能打磨出好东西;我们互相抬扛但并不胡搅蛮缠,不会为了面子而死不认错。当然也有不默契的时候,“笔者”的偶尔疏忽可能令“我”的情绪化跃然纸上,使发表出来的文字理性不足而激情有余;有时候也可能由于“笔者”过于谨慎而磨去了“我”的某些光彩。学术是需要争论的,但中国文化中“和为贵”的思想被庸俗化之后,好争论总是难免得罪人。在为数不多的与外人争论的经历中,经常都以使人际关系紧张化而告终,这不能完全怪别人小心眼,我自己也常常有不是。最后发现还是“躲进小楼成一统”比较好,自己和自己说话,自己和自己抬扛,在“我”和“笔者”之间较劲似乎更安全,不用顾忌分寸,不用考虑措辞,单纯,省力,快乐。
但“我”和“笔者”毕竟是一个人,思维的死角不可避免,尽管我们已经尽力,已经尽量上看下看左看右看,但肯定还是有许多问题看不全面,有时甚至有重大遗漏乃至错误。即使目前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但并不等于它们真的不存在问题,也许早有高人已经看出破绽,也许很快大家都会看出破绽,也许错的不是一点半点而是十万八千里,……因此我们从不敢太嚣张,对自己研究过的问题说有绝对把握,偶尔“我”有口大气粗的时候,“笔者”一时没管住而表达出来,事后总是觉得难堪。
当然“我”和“笔者”只就学术问题较劲,对非学术问题我们很少较劲(但我们有时会把一个非学术问题转化为学术问题再较劲)。例如文章是否得奖、是否被转载、是否能申请课题、是否可带来名与利。在这些方面“我”好像不太开窍,似乎本能地没有太多兴趣,“笔者”也从不强求“我”要培养这方面的兴趣;“我”单纯的有点犯傻,“笔者”充分认可这种傻,认为学者就应该这样心地单纯(“心地”单纯不等于“头脑”简单)。“我”是出于本能,“笔者”是出于理性,但我们在这一点上毫不费力地达成了共识——“笔者”完全认可“我”的直觉。于是我们不再在非学术的枝节上多花时间,而是集中精力去关注真正的学术问题。
载《民主与科学》2013年第3期(亦为《宪法权力解读》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