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观察者网刊登了几位经济学家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其中,陈平先生和茅于轼先生的观点鲜明而对立,陈禹先生和孙涤先生也参与讨论,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在当前中国舆论界习惯于站队划线,争立场而不争学理的环境中,这种学理的争论有益于中国舆论场的理性与平和。但是,由于讨论各方的本意是要讨论经济学问题,是要证明经济学的真伪才进而引伸出真理标准的讨论,所以各位对真理和真理标准的理解是不同的。从到目前为止的讨论看,争论者常常把不同领域的问题混在一起讨论。有时候是在经验科学意义上谈论真理标准,有时候则是在哲学意义上谈论真理标准。陈平先生的本意是要用西方经济学在实践中的失败来说明其非科学性,而茅于轼先生则从哲学角度对陈平的实践标准提出了质疑,认为从哲学的意义上说,只有逻辑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由于参与讨论的各方并未有意识区分不同意义的真理标准,尽管大家都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但也使得一些问题显得更加不清晰。
一,区分逻辑与经验知识是近现代哲学的主流
从网上刊出的文章看,陈平先生最初提出真理标准是关于经验知识的真伪问题。陈平提出的问题是,一个关于社会经济的理论如果在实践中遭遇失败,这个理论还能称之为科学吗?这里讲的"科学"是指一种经验知识,在现实生活中,政府施政、军队打仗、商人经商、工人做工、农民种粮、科学家做研究,普通人的饮食起居等等,都是遵循普通经验知识和实用原则。在这些日常活动中,人们也会使用检验、真理、标准等等基本概念,大家也可以使用这些概念相互理解、相互交流。这些普通经验知识和实用原则是人们在现实行动中的指南,违背这些常识和实用原则,人们就有可能在现实中遭遇失败。
从这个意义上讲,陈平先生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并用这个标准来看待经济理论是有道理的。三十五年前,中国社会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跟今天陈平讲的真理标准在性质上都一样,都是从普通经验知识(包括科学知识)和实用原则的意义上来讨论真理的标准。当年的这场讨论尽管叫着"哲学讨论",也使用了很多哲学术语,但这场讨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讨论。严格说来,三十五年前的那场讨论,是一场经验知识标准的讨论,科学理论标准的讨论,社会实用原则的讨论,及中国政治走向的讨论。经验常识、科学知识、实用原则在讨论中都被实用化而属于现实生活的范畴,跟纯哲学的问题关系不大。今天当人们在谈论二十世纪的哲学时,没有一位哲学家会提到这场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
如果一定要把三十五年前这场真理标准讨论称之为哲学讨论,那么必须要加一个严格限定,那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观讨论。因为马克思第一次把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概念引入哲学,哲学的实践性成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也由此与所有其他哲学区分开来。茅于轼先生其实也看到了这一点,他承认,从政治上讲,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意义重大,是拨乱反正的理论基础。茅于轼所谓的从政治上讲,就是从普通经验知识和实用原则的意义上讲,因为政治就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现实活动。
但是,正是茅于轼先生在讨论问题做了一个重要的跨越,并犯了一个错误,从而导致这场讨论后来陷入混乱。茅于轼先生提出,从科学和哲学的意义上说,实践并非检验真理的标准,只有逻辑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说法带来了两个问题。
第一, 茅于轼先生把真理标准问题扩展到一般哲学的领域,而这是一个他完全不熟悉
的领域,结果导致他谈论的问题其实是几百年前人们谈论的一个旧问题,而对于这个旧问题大多数哲学家们早有定论。
第二, 茅于轼先生在这里把科学和哲学并列在一起,这在概念上是有问题的。事实上,
在经验科学范围内,科学家们谈论的真理跟哲学学家们,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以外的其他哲学家们谈论的真理是不同的。这个混淆导致所有的参加讨论者都把科学上的真理观跟哲学上的真理观混在一起讨论。当然,这个混淆也不能责怪茅于轼先生,因为整个中国思想界的主流都是把科学真理观跟哲学真理观混为一谈。
二、哲学意义上的真理检验及其困境
其实,只要一进入哲学领域,就难以有统一的真理检验标准。哲学家们对真理观的贡献与其说是确立了真理观,不如说是不断质疑历史上的各种真理观是如何的不可能。所以,要想真正从哲学上讨论真理的标准,不仅这几位经济学家没有能力完成,就是当今世界哲学家也都没有能力完成。哲学意义上的真理标准涉及到人类理解的范围和边界,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就超出了人类的理性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自己已经解决了真理观的问题,但这种解决方式是通过把哲学从思辨的领域拉回到现实的实践领域来实现的。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践哲学,行动哲学。在马克思之后,哲学家们在真理问题上的分歧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进一步加大。时至今日,哲学意义上的真理问题仍然是众说纷纭。
究竟什么是哲学意义上的真理?当代哲学仅仅是对真理的理解就不下十种,而且各说各有理。美国克莱蒙特大学(Claremond University)的宗教哲学博士,谢文郁教授把哲学上的的真理观分成分五类,这个分类是笔者目前看到最能反映哲学界现状的分类。这五类真理观是: 客观真理观,启示真理观,启示客观真理观,主体真理观,和生存真理观。这些不同的真理观各执一词,难有统一的意见。最近这几位经济学家围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包括三十五年前那场真理标准的讨论,都属于古老的、朴素的、以主客观符合为特点的客观真理观,这种真理观把真理理解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理解为主观观念与客观事物的符合,强调真理具有客观普遍性,故而被称之"客观真理观"。在现代哲学家看来,这种古老的符合论真理观早在休谟那里就已经被推翻,后来康德重提真理的符合论,但已经不是主观符合客观,而是客观符合主观,主客观的关系已经发生了颠倒。
先来看看茅于轼在回复陈平时提出的逻辑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个命题。
在哲学意义上,逻辑是否能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近代哲学的创始人笛卡尔有类似的说法。笛卡尔认为所谓真理就是观念的"清晰明白",真理及真理的检验跟经验世界无关,是一种纯粹的理性直观。所以,在笛卡尔那里已经暗含逻辑的清晰与真理有着必然联系。在大陆唯理论的初期,经验世界是被排除在真理领域之外的。所谓检验真理只是一种人的纯理性活动。把逻辑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大陆唯理主义初期一些哲学家的主张。
但是,随着近代经验科学的发展,即使是唯理主义的哲学家也看到了仅仅把逻辑的清晰自洽看成是真理标准难以判断经验世界的知识真伪。17世纪的唯理主义哲学家莱布尼茨做了一个重大突破,这就是把真理分为两种,一种是推理的真理,一种是事实的真理。推理的真理也就是逻辑真理,推理真理遵循的是逻辑规律中的矛盾律,所以逻辑真理是必然的。一个推理的命题如果在逻辑上不能自洽就不能是真理,从这个意义上说,逻辑是检验推理真理的标准。数学、逻辑学、神学等学科都属于推理的知识,即不依赖于人的经验,仅仅依靠逻辑推理就能获得真理。
莱布尼茨指出,事实真理则不同,由于事实真理来自于经验,而经验是不可靠的,所以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是随时可能被新的经验否定的。虽然,莱布尼茨强调逻辑真理高于事实真理,但两种真理区分的理论已经缩小了逻辑真理的范围,逻辑已经很难被看成是检验经验知识真伪的标准。
逻辑真理真正开始退出经验知识领域缘于18世纪哲学中的"休谟之叉"出现。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人类认识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观念之间的关系"(Relation of Ideas),一类是"事实"(Matters of Fact)。与此相应,人类所有的知识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直观性和逻辑必然性的知识,包括直观、数学和逻辑演绎的知识,这是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另一类是需要经验才能做出判断的知识,它以经验式推理为特征,包括关于实际的存在和性质方面的知识,这是关于事实的知识。
"休谟之叉"把逻辑知识(包括数学)与经验科学区分开来。逻辑知识的真伪标准是看一个命题在逻辑或数学上能否自洽,能否符合逻辑规则,而与是否符合经验世界的事实无关。举例来说,下面两组在内容上对立的三段论在逻辑上都是正确的:
人是要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是要死的。
人是不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是不死的。
市场经济是有效的,美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所以美国的经济制度是有效的。
市场经济是无效的,美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所以美国的经济制度是无效的。
在这种三段论中,结论在概念的外延上并未超出前提,所以这种推理在逻辑上不会有错。这种在逻辑上能够自洽,但在内容上相反的逻辑命题在数量可以有无限。从纯粹逻辑的标准看,只要一个命题遵循了形式逻辑的基本定律,在逻辑上就为真,至于这个陈述所依据的前提是否符合经验世界的事实,与逻辑的正确无关。从哲学的意义上看,数学是人类在数量关系上的逻辑推演,所以,数学在本质上跟逻辑一样,其真伪的标准也跟经验世界的事物无关。
从逻辑与数学的先验性推广到整个知识的先验性,是从毕达哥拉斯就开始的悠久传统,也是西方哲学在近代之前的主流。但是,这种先验知识论到近代则遭遇到经验科学的严重挑战。洛克、贝克莱和莱布尼茨都试图在哲学上因应这种挑战,莱布尼茨已经做了区分推理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尝试。但一直到休谟才对两种知识的划分做了全面论述,明确把逻辑、数学与经验世界区分开来,逻辑仅仅被看做是推理知正确与否的标准,而不是经验知识的检验标准。茅于轼先生把逻辑作为检验人类所有知识的唯一标准的说法,其实早在18世纪就遭到了哲学家们的否定。
休谟的贡献不仅是把人类知识区分为逻辑推理的知识和经验知识,而是进一步指出经验知识的真伪无法被人类所检验。作为中世纪唯名论和近代洛克、贝克莱哲学的的继承者,休谟把经验论推到了尽头:人类除逻辑和数学外的全部知识都来自感觉经验,"凡在理智中的,无不先在感觉中"。感觉既然是全部经验知识(包括所有经验科学)的来源,也就自然成了人类经验知识的界限和屏障,因为人类无法突破感觉经验去认知感觉之外的世界。
从经验论走到怀疑论和不可知论是经验论把自身原则坚持到底的必然结果。人类对经验知识的总结和运用是使用归纳法,而归纳永远是有限而不完全的,人类无法用有限的经验得出全称判断;归纳永远是对过去经验的归纳,而根据过去的经验无法推出对未来的全称判断。由此,休谟断言世界本无因果关系和规律,人们在经验科学中运用的因果律其实不过是人类心中的一种习惯,而跟自然无关。"我们之所以相信因果关系并非因为因果关系是自然的本质,而是因为我们所养成的心理习惯和人性所造成的。"
休谟一方面把逻辑和数学与经验知识分开,另一方面把因果律界定为一种心理习惯,这样经验科学就无法建立起可靠的真理检验标准。人类无法遇见未来,太阳明天可能从东方升起,也可能不从东方升起;人类也无法认知外部世界,因为要证明经验之外的世界独立存在,必须要站在经验和世界之间把二者进行比较才能作出判断,但人类无法走出经验,无法超越经验。所以不仅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不可知,就是世界的存在与否也不可知。
休谟提出的问题尽管违背常识而看似荒谬,但要在哲学上驳倒休谟是困难的。休谟问题把德国的康德从独断论的睡梦中唤醒。康德试图把把人的先验直观和先验范畴跟经验世界统一在一起,试图把主体真理观跟客观真理观统一起来,把经验论跟唯理论统一起来。但是,康德的折中与统一仍然没有超出主体真理观的范围。尽管康德延续了传统"符合真理论"的说法,认为真理就是知识对于对象的符合。但是,康德界定的外部世界是永远不可知的,因为人类在认识外部世界过程中不得不对外部世界进行设定,即用时空直观形式对感性事物设定,用范畴理念对事物关系设定,而经过人类主体设定过的外部世界则丧失了其本来面貌而永远不可知,这就是所谓不可知的"物自体"。人类先天的时空直观形式和先天范畴既是人认识外部世界的必需形式,又是隔绝人类与外部世界(物自体)的屏障。在康德哲学中,先天的时空直观形式和先天范畴犹如人类认识外部世界的有色眼镜,不通过人类主体的有色眼镜,人类就无法认识外部世界;但一旦通过主体的有色眼镜认识外部世界,人类获得的知识就已经带上了人类的主观色彩而无法反映外部世界的本来面目。归根到底,康德的认识论还是没有走出主体认识论。
休谟和康德提出的问题在哲学意义上可能是无解的,因为哲学认识论并不是要解决日常生活,包括经验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现实问题,而是要在哲学能够自洽。在现实中,人类的日常生活和经验科学是遵循实践和功利原则,而不是依照哲学的论证。但是,人类永远不会满足于常识与实践,总是要想在哲学认识论上论证真理的可靠性,这是人类永远无法抑制的形而上学冲动。遗憾的是,人类永远都无法突破主体的藩篱,永远都无法站在人类的理性活动和外部世界之间对二者的真实关系做出比较和评判。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要形成认识论意义上的符合真理观是不能的,要设定统一的真理标准更是不可能。
三,现代哲学如何对待真理问题?
二十世纪以后,世界哲学进一步分化,各种各样的真理观层出不穷。笔者也难以在此做详细介绍。由于几位经济学家对真理问题的讨论基本上集中在与经验科学相关的领域,所以,本文也仅从与经验科学相关的角度来阐述休谟、康德以后的哲学家是如何谈真理问题的。
休谟和康德之后,很少有哲学家再坚持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这样一个朴素的客观真理观,更很少有哲学家把逻辑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前所述,茅于轼先生提出的逻辑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哲学上早就是一个被淘汰的话题。但是,人类究竟能否形成关于外部世界的真理?哲学家们仍试图从不同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提出的方案也纷繁复杂。概括说来,对真理问题的解决大致有这样几种。
一种是沿着休谟的经验论路线,积极地从理论上不断提高人类经验知识的可靠性,逻辑实证主义或逻辑经验主义基本属于这一类。其中,赖欣巴哈的概率归纳讲得比较简单明了。赖欣巴哈把人类关于外部世界的命题分为两类:一是已经证实的命题,即关于过去和当下的事实命题,比如"昨天下过雨"或"现在正在下雨",人们能够断定这类命题的真理性。另一类是尚未证实的命题,即关于未来的事实命题,比如明天太阳会不会从东方升起,这类命题人们不能准确的断定真假,只能做出一些预测性的权衡,这种权衡是一系列从最不确定,不同程度的确定,最后到非常确定的连续量。它们的精确计量是概率。赖欣巴哈试图用精密的概率归纳来解决人类经验的真理性,这从理论上确实大大提高了人类对事物未来发展的认知和预测的可靠性。但是,从根本上说,赖欣巴哈并未解决休谟提出的人类知识困境,因为概率再高的预测也无法达到全称判断。在现实生活中,极高的成功概率是有效的,而微乎其微的不成功概率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但在哲学理论上,只要无法达到全称判断,人类的经验知识就只能是或然的。就这一点而言,赖欣巴哈并未走出休谟的陷阱。
卡尔·波普是从另一个角度试图解决哲学上的真理问题。卡尔·波普拒绝了贝克莱和休谟在本体意义上否定外部世界的客观存在。用波普自己的话来说,他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实在论者,他承认外部世界的河流山川等物质世界,并明确地不赞成休谟否定外部世界的客观存在的说法。在真理观上,波普受到语义哲学家塔尔斯基的影响,承认"真理是与事实相符",并进而坚信世界上存在着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真理。就其承认客观世界及客观真理而言,卡尔. 波普似乎接近于马克思主义。但是,波普承认客观世界,承认客观真理跟马克思主义还是有根本区别。马克思对客观世界和客观真理的承认,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黑格尔庞大精密的哲学本体论,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对客观世界和客观真理的承认具有坚实的形而上学基础,而卡尔·波普对客观世界和客观真理的承认并无本体论基础,而更多是出于一种进步主义的愿望。波普认为,只有承认客观真理,科学家们才有可能努力不懈地去追求真理,人类才能不断认识世界。这种功利主义的理由显然难以构成哲学的基础。
在认识论上,波普并未解决休谟问题。他认为,真理尽管客观存在,但人类只能不断逼近真理,而永远无法达到真理。波普常常引用古希腊哲学家塞诺芬尼的名言:"我们不能得到真理,即使是得到了也不知道它就是真的"。由此,波普提出了他著名的"证伪学说"。正是由于客观真理永远不可知,所以科学家更要永远追求真理,因为科学家获得的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不断被证伪,也就离真理更加接近。人类科学的认识意义就在于此。
其实,在中国学界,卡尔·波普"证伪学说"的意义被夸大了。严格说来,波普在哲学上并未有所突破。他对客观世界和客观真理的承认,他的"证伪学说"和"真理逼近学说"并无坚实的哲学基础。波普哲学的社会政治意义大于它的哲学意义。
另外一些哲学家清醒地看到了要从认识论上解决真理问题的困难,转而突破认识论的范围,试图在其他领域另辟蹊径。二十世纪后半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一方面坚持休谟、康德以来的主体意识论,进一步用人类使用的话语来阐释这种主体意识论:"我们生活在一个符号和语言的世界。……许多人包括我在内都认为不存在什么真实事物,存在的只有语言,我们所谈论的都是语言,我们在语言中谈论"。由于每个个体都被语言所包裹,离开了语言就无法思考,无法描述,无法交流,所以这个世界归根到底就是语言的世界。基于这么一个哲学基础,福柯认为,真理不过是权力的一种形式,谁掌握了真理的话语,谁就掌握了社会权力。尽管福柯在语言学和哲学上的探索都有突破,但这种突破并非是在哲学认识论领域。
海德格尔代表了哲学上的另一种真理观的发展。海德格尔也同样质疑传统客观真理的"符合论",反对把真理仅仅理解为对外部事物的符合。海德格尔有一个著名说法流传很广。他说,当桌子上有两枚一样的圆形硬币,我们可以说这两枚硬币形状相符或一致。但是如果我们对一枚圆形硬币作出一个陈述,断言"这是一个圆形硬币",这个陈述跟硬币的相符情形就跟两枚硬币形状相符的情形完全不同了。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圆形硬币"的陈述符合这枚客观存在的圆形硬币,其实不然。语言陈述和金属硬币本来就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东西,一个是存在的某个有形物体,一个是人类的语言陈述,两个不同东西怎么可能符合?海德格尔由此否定掉客观真理观的"符合说"。但是,海德格尔并未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尽管他花了很多篇幅来讨论真理的本质问题。海德格尔在真理观上的最大贡献主要在于把问题从认识论领域引申到人的存在及其意义的领域。海德格尔把自由说成真理的本质,但是,海德格尔谈的自由完全是是从哲学意义上来阐述人类个体的自由,类似于康德在实践理性中讲到的意志自由,而不是经验世界理解的法律上或政治上的自由;海德格尔谈的真理更是从人类终极意义上谈人的存在及其处境,而非仅仅是哲学认识论上的真理。
纵观整个哲学史,自从休谟、康德在认识论上确立主体意识论后,大多数哲学家已经意识到传统的"真理符合事实的说"是有严重缺陷的。但休谟、康德在认识论上提出的问题并未真正解决。从逻辑实证主义和各种科学哲学的努力来看,只是在量的意义上补修了主体意识论,但并未从本质上解决休谟问题。而摆脱认识论的纠缠,从人的存在和价值意义,从人类的生存意义上、从自由意义上去探索何为真理的生存哲学和现象学,其实是在谈人的存在与生命的问题。休谟提出的经验知识的真伪问题并未解决。
四,马克思的本体论和实践论
其实,在休谟、康德之后,几乎所有的大哲学家都看到了,在人类的哲学领域内很难真正解决休谟、康德提出的人类"主体意识困境"。人类永远而无法跳到主体意识之外去比较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既然人被主观意识所包裹而无法站在主客体之间来比较主体与客体,所以,传统的符合论就有先天性的缺陷。人类怎样才能证明主观意识跟外部客观事物是符合的?显然,在纯粹的认识论领域,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人无法突破主观意识而站在主客观之间,当然也就无法证明主客观的符合或一致。自休谟以来,尽管经验科学有了巨大飞跃和发展,但是,哲学家仍然无法从认识论上解决主客观统一的问题。
十九世纪中叶的马克思在哲学上同样也面临着如何解决主客观的分离和对峙问题,马克思的解决是上从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个方面是从本体论入手。在马克思之前,黑格尔以重建被康德摧毁的形而上学为己任,承继了古代新柏拉图主义跟近代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哲学传统,借助近代自然科学成果,重造了一个以绝对精神为核心的本体论。
按照黑格尔哲学,世界在逻辑上先有绝对精神,绝对精神经过自身的充分发展而外化为物质世界,犹如基督教哲学的"道成肉身";物质世界通过自身的发展进化而产生出具有自我意识的人类。由于人类和外部物质世界都是来自绝对精神的"外化"或"物化",在本质上都是绝对精神的表现形态,所以,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在表面上是主观对客观的认识,但在本质上是绝对精神对自身的认识。当人类彻底认识了外部世界,也就完全回到了绝对精神。在人类认识的最高阶段---哲学,人类的主观精神跟绝对精神已经成为一体。
所以,在黑格尔那里,所谓人的主观意识不过是来绝对精神长期发展的产物,与客观世界同宗、同源、同质。这样一来,人类意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绝对精神自己对自己的认识,主客观的统一,思维和物质的统一是完全可能而不容置疑的。不仅如此,黑格尔讲的真理远远超出了认识论的范围,而是把本体论与认识论融为一体。真理不仅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因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只是广义认识真理过程中的一个片段。宏观地看,整个绝对精神的发展,不仅是一个自我展现的过程,不仅是一个经过物化,然后再回复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而且也是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过程。由此,黑格尔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真理观,真理既不在开端,也不在结论,真理是一个过程。整个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也同时是就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过程。人类形成的所有真理性的判断都不能仅仅理解为一种结论,而要理解为一个认识过程。
马克思作为黑格尔最重要的学生,把黑格尔这种带有泛神论色彩的哲学做了一个颠倒,把作为世界起点的绝对精神改变为物质,整个发展过程仍然依旧。黑格尔哲学中,物质不过是精神的外化或物化,到了马克思那里,意识不过是物质的产物,即人脑的属性。马克思用跟黑格尔同样的辩证法,重建了以物质为本源的本体论。这种本体论中已经包含人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因为人的主观意识在实体意义上跟客观世界同宗、同源。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物质之外,别无他物,意识不过是物质的一种属性。根据这么一种形而上学理论,贝克莱、休谟和康德主体意识论都被马克思否定了。
客观地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本体论跟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本体论仍然没有真正解决休谟把人类的感觉经验发挥到极致的不可知论问题。因为如果不从认识论上解决人类主观意识的真理性和客观有效性,由人类意识构造的哲学本体论就缺乏一个基础而显得武断。如果哲学构建本体论活动本身的合理性没有得到证明,那么这种本体论对世界的描述就是独断的。所以,无论是要从哲学上证明世界是物质的,证明意识是物质的属性,还是要证明世界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都需要解决休谟问题才行,否则人类关于世界的本原的哲学理论就是以一个独断的假说作为起点。在黑格尔那里,这个假设的起点是绝对精神,在马克思那里这个假设的起点是物质。在哲学上,这种以假说为起点的形而上学都属于康德所说的"独断论"。
马克思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并没有像其他哲学家那样沿着休谟的认识论道路去寻找新的解决方案,而是采取了一个绝大多数哲学都本能避免的一个方法,这就是引进实践概念。
(实践概念在哲学上有多重含义。马克思讲的实践主要是指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活动)从古希腊起,哲学家们就把哲学理解为一种没有任何功利考虑,为了求知而求知的纯理性活动,熟读古希腊哲学的马克思当然很清楚这一点。为此,马克思以引入实践概念的方式跟所有其他哲学家划清了界限。
在被恩格斯称之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费尔巴哈论纲》中,马克思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实践观点,其中有两条具有特别的历史意义:
"第二条: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及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第十一条: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无论对马克思主义的评价如何,很少有学者不被马克思的这两条论纲所震撼。"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是近代哲学的一个核心命题,从笛卡尔、莱布尼茨、洛克、贝克莱、到休谟和康德,都在集中讨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性?都在讨论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如何可能?真理如何可能?马克思深刻地看到,如果这些问题仅仅停留在哲学领域是无解的,因为人类无法在主观意识中证明自身的意识是否具有客观性。对于这个无解的哲学问题,马克思没有再顺着休谟或康德思路去寻找新的解决方案,而是坦率地指出了这个问题的无意义。如果离开了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仅仅在哲学的认识论上讨论思维的客观性和真理问题,是没有意义的,马克思把这种脱离实践的哲学问题称之为"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的最后一条更进一步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句对传统哲学具有摧毁性的话被后人刻到了马克思的墓碑上。
从理论上看,用实践概念来解决休谟和康德以来的主体意识困境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在纯粹的思辨活动中,人类显然无法跳出主观意识来和比较主观和客观是否相符,但实践作为一种主观改造客观的活动,则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实践事实上起着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作用。人在实践活动中可以把握在纯思辨活动中无法把握的客观实在。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理论,中国哲学界已经谈得很多,在此无须赘述。
最后回到此文讨论的起点。几位经济学家自认为是在讨论哲学的真理讨论问题,但事实上,参与者的很多论述实际上是在讨论经验科学的真理问题。而哲学家与科学家对真理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科学家很少为知识的客观必然性问题所困扰,休谟和康德的不可知论很少能动摇科学家们研究外部世界信心。当科学家们在设计卫星是否能准确地发射、能否按设计方案进入预期轨道时,当然有很多担心,但这种担心绝不是哲学家们担心的人类能不能够根据有限的经验归纳准确预测未来,而是担心卫星发射计划的设计和计算是否精准,航天器的建造工艺是否符合设计标准等等经验科学的具体问题。广而言之,哲学的命题和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命题通常都有不同含义。一位怀疑牛顿万有引力是否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怀疑论哲学家很少会怀疑自己从万丈悬崖上跳下的后果,所以,他不会从悬崖上跳下去。但他不会因为这个现实选择而放弃他的哲学怀疑。哲学家的现实生活跟纯哲学思考的分离在历史上是常事。
从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把这种离开了实践的纯粹哲学视为无意义的经院哲学有一定道理。只要走出了哲学家的书斋,所有的人,包括科学家、工程师、政治家、军事家、经济学家、金融家等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包括普通百姓,都是按照实践原则在行动,怎样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大家虽无理论陈述,但心中都很清楚,很少会被哲学问题所困扰。所以,几位经济学家所讨论的真理标准问题在经验世界领域其实不应该有纷争。在现实的经验世界,实践从来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人类几千年的认识发展和现实生活都证明了这一点。陈平先生的阐述基本上是有道理的。
其实,按照实践哲学的原则,海德格尔提出的语言陈述与圆形硬币的相符问题是可以在实践意义上解决的。海德格尔认为,陈述是一种语言,而圆形硬币是一件物体;语言是在人与人之间交流思想,而硬币是在市场中流通的货币,性质不同的二者如何相符?这个困境在纯理论上似乎很难解决,但按照实践理论,至少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人当然无法仅用语言证明一个而关于硬币的陈述是否真正符合这枚硬币。但是,如果人按照自己对硬币的观察和测量,用同样的材料制造出一个同样的硬币,就能证明人对硬币的看法是跟硬币是一致的,否则造不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硬币来。这种在实践上的成功证明语言的陈述在形式上虽是主观的,但在内容上却是反映了外界事物。
当然,如前所述,当马克思把实践概念引入哲学,其实是把哲学问题送出了哲学家的书斋。所以,也有相当多的哲学家认为,马克思把实践概念引入哲学,实际上并没有在哲学上解决主客观的统一和认识真伪的问题问题,因为在现实生活的实践中解决主客观的统一问题,跟在哲学认识论上解决是两回事。科学家和普通人在实践中解决只是人类行为的效用问题,而没有解决理论问题本身。所以,一些哲学家只是把把马克思的实践观看做一种行动理论,而不是一种哲学认识论。马克思的墓碑选用了"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句话,似乎是想说明,马克思本人就力图把自己的行动理论跟哲学家的解释理论区分开来。
笔者认为,把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排除出哲学领域并不公允。休谟和康德之后,由于哲学在主客观问题上和真理问题上的困境,在认识论外另辟蹊径是后世哲学家的一个基本趋势。还在马克思之前,康德本人就试图在纯粹理性之外的实践理性中来解决人类的终极问题,康德讲的实践理性虽然跟马克思引入的社会实践有根本区别,但已经突破了认识论的范围来解决哲学问题。后世由索伦·克尔凯郭尔开创的哲学现代主义也同样突破认识论的范畴,转从人类生存及其意义来解决哲学的终极问题,海德格尔对客观真理观的批评,断言诗意的创造比科学活动更能展示真理等等,这些深刻的哲学研究都不是局限在认识论的范畴中来理解真理。从一点上看,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在现代哲学中占有一席之地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