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克非:论政权基础的人民性——以四川土改运动中农民协会的功用为分析对象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19 次 更新时间:2013-11-03 18:27

进入专题: 农民协会   基层政权   权力下移   人民性  

沈克非  

 

【摘要】一个新政权的确立,并非简单的机构更替,更是一种中央到地方的全面权力接管,甚至是更进一步的权力渗透。土改运动中的农民协会帮助新政权实现了权力下移、秩序确立以及基层权力的相互制衡,其提供的政治条件和意识形态条件,为整个新政权提供了意识形态领导权确立的可能,并最终确立起了民主主义政府的权威。

【关键词】农民协会 基层政权 权力下移

从1949年到1952年,新中国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以确立政权,包括土地改革运动、农村合作运动等,其意图都在于将国家的行政权力延伸到农村,实现权力的下移。事实上,在民国时期,国民党政权也为将行政权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的乡村组织,以实现对之的控制作出过很多尝试,最典型的即如保甲制度,但其却从未在根本上达到过目标。作为战时的陪都所在区域,国民党政府在四川的统治基础可以说十分稳固。新生的中国共产党政权是如何在短短三年时间内,就成功的在这里实现了全面的权力接管,并且使得行政更加深入?本文以1949~1952年四川地区土改运动的相关资料为例,分析了在整个土改过程中,农民协会作为一个承上启下的组织,是如何发挥其功用,从而完成政权在基层的接替,并对新的民主主义政权的稳固和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的。

 

农民协会的主要工作职能分析

在整个土改运动过程中,农协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农协的发展,必须把握的原则就是“农协的组织必须纯洁,农协的工作必须加强”。①从对整个四川地区的农协工作的资料分析来看,其工作职能及其所起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宣传和组织。在很多当时的工作文件和重要会议记录上都有,譬如:“为了广泛的向群众宣传政策法令,就必须教育农村中现有的党团员,农协中的骨干份子,使其成为运动的基层组织者与宣传者。”“大胆地结合群众的实际斗争与当地的具体材料进行宣传。”②等语句。这种宣传,对新的民主政府充分运用阶级斗争工具革除封建残余,并巩固新政权的阶级基础,确立新的意识形态统治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农协还在发动和依靠贫雇农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这也是农协组织职能的核心环节。在相关文件中,都有对农协此项工作的直接描述和指导意见。如在《土改试点工作汇报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中,就谈到了在“如何发动贫雇农依靠贫雇农”问题上,首先就是要依靠农协的领导,单独召开乡和村的贫雇农大会以“对贫雇农进行深入的发动(吸收中农代表参加,以免引起中农不必要的怀疑和顾虑)”。农协的组织和宣传职能,至少起到了两方面的作用:一是锻炼和提升了农协本身干部队伍的行政能力,为通过组织而领导乡村政权准备了人力资源;二是通过宣传,将中央政权的政策普及到了最基层政权之下,为建立起一个自上而下的话语权威提供了平台。

协助征粮。农协的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协助政府征粮。在农村工作中,很多地委下发的文件都反复强调征粮问题,强调“征起粮食”为原则,要求征粮“首先必须集中全力进行,争取主动”,并“发展、整理农协组织”,依靠农协有重点的“评议产量,自上而下的分配任务”,“并结合征收公粮尾欠”③。中国一直以来的农业国身份,决定了农村在政府财政中的重要地位。农协的工作,就是保证持续不断的为新政权的巩固提供物质上的支撑。事实上,在一些农协尚未建立健全的农村,仍然暂时沿用了原来的保甲制度,例如,川东地区的大竹地委就要求:“在整理好了的乡村,农会可起乡政权的作用;尚未整理好的地区,保甲仍暂时留用,没有把握就不必急于改进。”④只是这里的保甲,“将原来为‘国民政府’筹粮征兵,改为了为新的‘人民政府’筹集前线所需要的粮草”。⑤在政权刚刚确立和急需巩固的时候,或许保证财政的收支稳固才是最为重要的。

 

农民协会对稳固政权的效用分析

权力的下移趋向。单纯从权力体系的分析向度来说,权力由上自下的转移,在一种法制话语下是必然的现象。如果权力仅存在向高层集中的向度,则极易导致个人的专断。并且,过度集权会导致官僚阶层的腐败。行政权的国家集权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势必会完全脱离人民群众的防范和控制,则人民的利益将受严重的侵害。尤为重要的是,新政权的社会主义属性及其内涵的人民性,也要求其必须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进行区别于以往任何社会的,充分顾及最广大农民利益的,规则的有效治理,这是政权的人民性基础。因此,“要想建立一个完整的国家政治体系,政府就必须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⑥但对农民的发动仍然需要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新旧政权的交接能在机构设置上迅速完成,但在地方基层,尤其是乡村,新旧政权间的转换并非是必然的,新政权要确立其控制仍然需要循序渐进,逐步得到人民的认同。

秩序确立与权力制衡。事实上,从农民协会的组织和运作的过程中,可以看到一种秩序的逐步确立过程。这是一种共同价值的形成过程,是一种社会控制的实现,即韦伯所谓的合法化的过程。“农村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已相当巩固。农民与政府已打成一片。农民都坚强严密的组织起来。”⑦这种秩序,与原本以“血缘”为根基并与“地缘”相结合的,中国传统乡村政治经济秩序不同,⑧其体现了一种现代国家的特质,虽然远非理想的民主模型,更是从来没有完全脱离乡土中国天然的血缘与地缘,但毕竟有所不同了。在这个秩序体系中,一方面,我们可以发现国家行政权力的渗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一个群众运动,在北京一号召,农村便马上行动起来。”⑨中央的话语权已经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和干涉到最基层的农村。这个过程是“从经济利益开始来发动群众”,但随时又通过“提高到政治原则来掌握”。⑩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在这样的秩序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权力制衡机制的雏形,虽然其并不成熟,更无法用现代西方的权力制衡理论模型来评价,但这个机制在当时的秩序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这种制约的本质可以这样表述: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其存续的基础是人民,其权力运行的宗旨应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如邓小平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第四次大会上的发言中所提到的,“无疑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是人民政府政府最广大和最可靠的基础,我们人民政府离开了最广大和最可靠的基础,只有死亡,不能巩固起来,革命的胜利就好似建立在沙滩上,会垮台的。”“这是我们的依靠问题,基础问题,能不能存在的问题。”{11}那么,人民自治,甚至人民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就都是有充分理由的了。

 

结 语

土地改革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将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进行重新分配。实质上是借助对生产关系的重置,打破原有的社会秩序格局,确立一种新的秩序,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为统治确立物质条件。对于新中国的政权而言,农民协会这个处于中国最基层的民间权力组织,其所具有的意义或许是极其重大的。农民协会为新的政权确立起统治和权威,提供了“意识形态统治”的平台,提供了行政指令由上而下一以贯通的渠道。借用阿尔都塞的话:“统治阶级必须生产它的存在的物质条件、政治条件和意识形态条件。”{12}

至少从整个土地革命的运动来看,正是农民协会提供的政治条件和意识形态条件,为整个新政权提供了意识形态领导权确立的可能,并在此之上最终确立起了民主主义政府的权威。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实现了人民权力让渡和“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其存续的基础是人民,其权力运行的宗旨应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论断的事实与逻辑上的自洽。(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邓小平副主席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第四次大会上的发言》,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目录号:65,案卷号:10。

②《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征粮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中宣教工作的指示》,重庆档案馆藏档,《川东资料》,第二十九期,1-42,15。

③《大竹地委关于完成征粮任务的指示》,重庆档案馆藏档,《川东资料》,第28号1-50,13。

④《大竹地委关于完成征粮任务的指示》,重庆档案馆藏档,《川东资料》,第28号1-50,13。

⑤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21页。

⑥[美]麦克法夸尔,费正清:《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2页。

⑦《重庆市郊区土地改革参观团第一组工作报告》,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号D-65-19。

⑧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7~61页。

⑨《减租退押反霸工作报告》,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号D-65-19。

⑩《参观重庆郊区土地改革所见》,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号D-65-19。

{11}《邓小平副主席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第四次大会上的发言》,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目录号:65,案卷号:10。

{12}[法]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说明”,乌有之乡: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7/200809/49597.html


    进入专题: 农民协会   基层政权   权力下移   人民性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中国政治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69180.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人民论坛学术前沿(总第350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