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习近平在会见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荣誉董事长萧万长时表示:“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终归要逐步解决,总不能将这些问题一代一代传下去。我们已经多次表示,愿意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就两岸政治问题同台湾方面进行平等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
习近平的讲话表达了一种政治解决两岸问题的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希望将问题在这一代人的“平等协商”中获得解决,而不是“一代一代传下去”。
如果对于“一个中国”的框架没有原则性的争议,那么剩下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通过一种什么样的政治安排才能同时满足大陆和台湾这两个政治体对于统一的要求。也就是说,两岸之间可能会做一种怎样的政治安排,才能让两岸的政治力量在统一国家内各得其所,心安理得?
就大陆政治制度而言,其所宣言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是其基本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制度这三大制度不会变更。
就台湾而言,现有的民主选举和多党竞争的格局不会改变,这已成为台湾民众的政治生活方式,是台湾的政治坚持。
这两套看似没有太多相似性的政治体制,有可以在一个政治框架内同时运行的可能吗?这对两岸的政治学者提出了挑战。
不过,既然大陆方面认为只要承认一个中国,一切都可以谈,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大陆对于两岸未来是一种什么样的政治构架,是没有太多禁忌的,两岸学者可以尽情遐想。
这看似政治难题的两岸统一政治解决方案,其实在中共建国以前,国共两党之间的和平谈判就为今天的政治解决提供的参考、借鉴,这个参考、借鉴的摹本就是“民主联合政府”。
国共之间关于民主联合政府的谈判有两次。
第一次是1944年,中共曾经借助当时兴起的民主宪政运动,在国民参政会上提出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希望能进入被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民政府,建立包括中共、民主同盟在内的党派联合政府。
第二次是1946年,国民党、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联合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商定成立一个国民党占主导地位的民主联合政府,包容中共和民主同盟,同时确定了由著名宪法学家张君劢先生贡献的宪草原则。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就是根据此原则制定,这部宪法也在台湾沿用至今。大陆现行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最早起源,即在于此。
“联合政府”主张的提出并不是毛泽东和共产党的妙手偶得,其最初的出处在于美国罗斯福总统的建议。罗斯福为了鼓励国共两党团结抗战,遂建议蒋介石领导的国民政府容纳中共,避免国共内战。罗斯福的建议被随美军驻延安观察组到达延安的美国使馆二等秘书谢伟思透露给了毛泽东和周恩来,因此启发了中国共产党联合政府的主张。不仅美国建议如此,而且苏联也是赞成中国建立一个联合政府的。所以,建立一个民主联合政府,是当时国内国际主要政治力量的一个基本共识。
联合政府的设想最终于1949年在中共主导下得以实现,不过国民党此时已经退避台湾。毛泽东自豪地宣称:“中国人民将会看见,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中,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迅速地……治好战争的创伤,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他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民主联合政府万岁!全国人民大团结万岁!”(《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7页。)
“民主联合政府”对于今天解决两岸和平统一问题提供了灵感和历史的依据。借鉴历史的经验,笔者以为,保持台湾高度自治,同时在大陆建立一个中共主导的、容纳国民党和民进党的民主联合政府,是一种可能的思路。具体设想如下:
1,将国民党和民进党纳入大陆现有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系。大陆现有8个民主党派,其中跟台湾相关的有两个政党,一个是“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另一个是“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如果两岸能够达成和平统一的协议,那么这两个党派的历史使命自然终结,正好可以容纳国民党和民进党。
2,容许国民党和民进党在大陆建立基层组织。
3,在全国人大代表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委员中,中共党员占有2/3的名额,各民主党派占1/3的名额。
4,在中央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类似内阁)组成人员中,中共党员占有2/3的名额,各民主党派占1/3的名额。各民主党派政府官员候选人由各民主党派推荐,由各级政府行政长官提名。
5,中国共产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通过一定比例的差额选举产生。
6,改变现有各级人大中各民主党派代表名额由计划产生的方式,不再计划性地在各民主党派分配名额指标。各级人大代表名额中,1/3的代表名额,由各民主党派提名的代表通过竞选产生。也就是说拿出1/3的名额由8个民主党派(包括国民党和民进党)共同竞争,实力强的党派可以竞得更多的席位。
上述设计可以不修改宪法及相关法律,几乎没有重新修改法律的成本,只要在各政党间形成共识,它会逐渐的成为一种国民认同的宪法惯例。
建立这样一个民主联合政府的最大好处是,在两岸的基本政治制度都不改变的情况下,将两岸的和平统一进程与大陆的政治改革进程融为一体,同时进行。而且还可以将协商性民主与竞争性民主有机结合。具体表现为:
第一,由于不再在各民主党派之间进行人大代表和政府官员名额的计划性分配,必然会促进了各民主党派之间的竞争。那些实力雄厚、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派及其党员将会脱颖而出,必然会加强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建设,这对于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多党合作水平的提升,将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第二,有助于促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完善。在这种制度设计下,1/3名额成为民主党派(包括国民党和民进党)代表自由竞争的空间。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将会有900多名代表通过竞争性选举产生,超过美国参众两院议员的总和(美国参众两院议员总数为535人),这是一股很大的力量。各民主党派的人大代表由于是通过竞争性选举产生,特别是有国民党和民进党的加入,其独立性增强,对于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力度必然加大,有利于促进中国共产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补充一点,即便只给民主党派1/5的名额,在全国人大代表中也会有近600名代表,仍然超过美国参众两院议员人数的总和,数字非常可观。
第三,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断增长的政治参与问题。因为有这样的竞争机制,等于更加激活大陆现有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各界社会人士开辟了政治参与的新渠道,拓宽了现有体制的社会基础和民众基础。大陆政府可以借此“招安”。社会上一些异见人士可能会通过加入民主党派参与政治,这必然会减少现有体制外的反对派,为他们进入体制之内进行“合法的反对”、“忠诚的反对”提供了机会和空间。因此该设计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同时满足了中国共产党提倡的“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要求。
第四,在这样的制度下,必然会加强民主党派对于政府及其官员的各项监督,可以大大压缩各级官员进行腐败活动的空间,遏制大陆官场腐败蔓延的趋势,增强民众对于政府的心理认同。
第五,由于中国共产党在各级人大及政府中占有2/3的绝对多数,仍然发挥着主导型的作用,会最大程度的保持大陆政局的稳定,避免“劣质民主”的不良后果。
作者:刘山鹰,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执行研究员,法学博士
原载于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