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厚廷: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策略要点——文化视角的考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45 次 更新时间:2024-11-02 23:48

进入专题: 文化蜕变   社会架构   规则生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李厚廷  

内容提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最终确立表现为一个历史过程,探索阶段的要领是实事求是,搭建制度框架阶段的关键是方向正确,完善制度体系阶段则更多地依赖于文化自觉。经济系统中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制度体系,另一种存在形态的市场经济则是一座文化圣殿。在现实的语境中,市场经济的社会文化、主体文化、规则文化和权力文化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具有明显的制度效能。

关 键 词:文化蜕变 社会架构 心灵内省 规则生态 权力习性

改革开放取得经济发展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中国人的文化品性,这些带有时代印记的文化品性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宝贵财产。温家宝总理在出席中央文史研究馆成立6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不仅需要强大的经济力量,更需要强大的文化和道德的力量,没有先进文化的发展,没有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现代化。在肯定中国文化进步的同时,文化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之间的不适应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文化蜕变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任务。

一、市场经济的社会文化

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归根到底来源于发展生产力的强烈诉求,在“吃饭穿衣”的朴素追求中,中国在不经意间步入了市场经济轨道,并且一去再也难回头!在市场化轨道上,中国逐渐成长为一个经济大国。我们还没有来得及从经济大国的喜悦中醒来,各种十分棘手的难题接踵而至,其势滔滔,使我们不能回避,只能应对。这些问题的出现对现实的经济和社会进程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促使人们从更加宽广的视野认识经济问题。 1我从社会视角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五个维度,但是没有涉及有关社会的基础性问题。如:社会框架的组成、社会组织的基本构造、社会和个人的关系、社会发展的动力等等。我将这些对社会的认知称之为“社会文化”,或者表述为“有关社会的世界观”。显然,只有建立在对社会正确认识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有效。

经济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深诱导人们不自觉地揣摩我们所身在其中的社会。从形式上看,社会是一个整体概念,而不是一个个体概念,这一现象产生了一种“社会观”——社会是一个集体性实体,这个实体具有超乎个体之上的独立意志,成熟的公民应当自愿地使他们自己服从于这样一种“集体意志”(柯武刚,2000)。这是一种基于整体的社会观。柯武刚教授对此的评价是:“社会没有一种属于其自己的、独立于构成社会的个人的本体性;而且,社会中心的知识总是太有局限,根本不能协调复杂的演化系统”。 2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概念还引申出另一种“社会观”——生活于社会中的个人具有自利的本性,其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依据共同认可的制度自发、自主地相互交往,由此形成一个自愿交往的网络,这就是社会。这是一种基于个体的社会观。我们认为,在个体意义上对两种社会观的倾向性是正常的,但在社会层面上,简单地推崇一种社会观而否定另一种社会观都是非理性的。 3由完全的“整体社会观”走向两种社会观的并存是一种转变,由完全的“整体社会观”走向有边界界定的“整体社会观”也是一种转变,甚至可能是一种更为艰难的转变。从社会动力学角度同样可以发现社会观转变的重要性:“大河无水小河干”是“整体社会观”的动力学描述;“小河有水大河满”是“个体社会观”的动力学描述。从几十年市场经济的实践来看,个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本源性所在,如果社会中的千千万万个体充满活力,由个体组成的社会就会充满希望,柯武刚教授将此称为“社会的思想和能力基因库”。因此,从社会层面上需要搭建最有利于个体潜能发挥的社会框架,形成从水滴汇聚开始,依次流经小溪、小河、大河,直至滔滔江海的社会动力体系!

二、市场经济的主体文化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是一次制度的全面转型,在这个庞大的经济和社会系统中,培育市场主体是建立市场经济制度所面临的基础性任务。计划经济完全地排斥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问题乃至全部问题通过一个至高无上的社会中心加以协调;市场经济的发展意味着这个社会中心的职能重构,一部分职能被剥离出来,而接手这一部分职能的就是市场主体,一部分职能通过新的形式得以延续和强化。在制度转型过程中,市场主体的培育是通过所有制结构变革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框定了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性和多元性。从实践来看,市场经济主体在发现并满足需求、资源整合、商业行为选择、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实现了对原体制中一部分政府行为的替代。 4我们认为,现实中的市场经济主体仅仅是在“有无”的意义上构建了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框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所需要的“成熟的市场经济主体”还缺乏主体文化的支撑。

市场经济主体的文化蜕变主要涉及主体和他人以及社会的关系考量。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个人、企业和政府都是一个市场主体,而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实质内容是各类交易关系,每一个市场主体的自利动机不能离开复杂的交易网络得以实现,整个社会状态是一个“交易图谱”组成的“契约集合”。问题还在于处于这个“契约集合”中的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具有多角色性:既是买者,又是卖者;既可能具有交易优势,又可能处于交易劣势;既可能时运亨通,又可能时运不济;既可能事业处于上升期,又难免事业处于低迷期。这种状态的持续必然形成市场经济的文化基因——市场经济主体会自觉地将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包含于自己的决策变量之中,而不是旁若无人地谋取个人利益,甚至不择手段地掠夺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成熟的市场经济一定是一个和谐的“契约集合”,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都按自我利益行事,而同时将与他相依相伴的契约伙伴潜藏在心灵深处,获得与自身经济行为相适应的经济利益,这种利益可能来源于“等价交换”,可能来源于“捷足先登”,可能来源于某种“竞争优势”。

我曾经思考过市场经济文化基因的形成过程。在经济活动的初期,市场经济主体以自我利益作为其行动的依据,并不具有自觉考量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天然秉性,在这种文化生态中,“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通过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的自我利益考量实现的。在效率意义上,我们可以论证“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这种保障机制是低效率的,理性的社会必然内生出一种替代机制。新制度经济学家关于国家起源和国家本质的理论可以提供这种必然性的合理解释。 5解决这一问题的另一种思路来源于对经济过程的现实观察:由于个体之间存在众多方面的差异,难免出现以分散形式保护下的“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经常受到损害,这种状态的延续与汇聚必然最终使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面临更高的交易成本和更大的不确定性,而这种影响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都不能置之度外。对个体行为而言,当他感受到将“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纳入其决策变量对他更加有利的时候,“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就会逐渐升华为一种文化自觉。此时的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都会切身感受到漠视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而只追求自我利益可能对自身利益带来的潜在威胁。这种个体的文化自觉通过试错过程得以确认,“个人的试错学习就是选择机制。只要做事情的方法能给个体带来满意的结果,他们就会坚持这些方法。否则,他们将试验其他的方法”。 6在此基础上,再通过社会的竞争过程得以传播,并最终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市场主体文化。

市场经济文化基因的形成是文化演化的结果,这一解释可以对我国现阶段由于主体文化的变异所产生的大量经济现象做出一定程度的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为这些经济现象开脱罪责,也不意味着管理者可以为此心安理得!制度转型意味着社会的全面变革,全面变革下的个体不论在行为层面还是在文化层面都不能离开有效的引导、规范和管理,甚至是具有威慑力的刚性惩戒!市场经济文化基因的产生作为一种演化结果还有另一种内涵,即:演化所形成的文化结晶具有心灵内省的支撑,具有自我执行的秉性。演化过程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互动过程,也是市场经济主体和经济活动之间的互动过程,这种互动过程充满着判断、选择、修正、升华,直至心灵内省!相对于现实的经济和社会现象而言,演化所具有的这种特性极具魅力!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应该提供一个适宜演化的社会环境,并通过各类社会性工具保障演化在“趋优”的方向上前行!

市场经济的主体文化决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以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介入经济活动,市场经济主体文化决定经济运行的质量,决定经济乃至社会的宏观景况及其态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需要市场经济主体文化的层级递进,形成“有我而不唯我”的文化精髓。

三、市场经济的规则文化

市场经济的规则文化是指市场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换活动中形成的对规则的系统认知。

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对规则的起源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在各类市场交易活动中,交易双方在相关交易环节上逐渐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的社会性扩展形成交易规则,此时的规则具有“自发”特征。当这些规则的社会价值被充分认识并通过某种力量上升为国家意志,此时的规则就具有了外在强制性。此时的规则就成为内在自觉和外在强制的混合结构,这种结构是规则文化的集中表现。 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过程不断改变着我国的规则生态:规则的重要性得到普遍性认可、规则的科学性水平逐渐提升、依据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对规则进行适应性调整、从单一规则取向走向更加重视规则的系统性架构,等等。在此过程中逐渐凝练而成的规则文化正在成为社会进步的支撑性力量。或许,我们已有的规则文化积淀可以满足构筑市场经济制度框架阶段对规则要素的需求。但是,现有的规则文化不能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阶段的现实需求,这可能来源于这一阶段的天然属性——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加精细。规则文化的变革成为一种极具效率意义的社会工程!

在现实社会中,存在一种“两面人”困局: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对各类藐视规则和破坏规则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明晰地感受到“规则乱象”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同样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往往将“应遵从社会规则”抛至九霄云外,想方设法使自己免受规则的约束,通过变通规则和破坏规则寻求一己私利。这种“人格分裂”可能来源于:

(1)规则理念和现实需求两者之间的差异。在人生或家庭的生存和发展进程中,现实需求上升为第一性的问题,当这种需求难以在既定规则限度内实现的时候,规则理念被侵蚀,直至最终退却。

(2)规则的“公共性质”。规则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其守护并不必然成为社会个体的自觉行为。

(3)现实的规则生态。如果不按规则办事可以以较低的成本收获更多的经济和社会利益,破坏规则的行为就会被模仿,并通过各种社会交流渠道得以传播,这种规则生态将导致规则环境的劣化。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各类需要诉诸社会性裁决机制解决的问题——哪怕是轻微的车辆刮擦——当事双方都会不遗余力地找熟人,托关系,即使事实“铁板订钉”,很多人还是沉迷于“关系崇拜”难以自拔。更为可怕的是,那些通过破坏规则而获得不当利益的人经常为之洋洋得意!久而久之,形成一种网络化的社会力量,几乎没有规则可以抵挡这种力量巨大而持续的冲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最终确立,必须突破这种“两面人”困局,实现规则理念和规则行为的统一。

第一,规则本源的规则文化。由我国的社会进程决定,相当数量的人仅仅将规则视作一种外在力量,将其功能仅仅理解为对个人的限制。在这种思维框架中,自然形成了两种聚合力量——一极是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维护者,另一极是规则的约束对象。这样,两种力量之间的对立就是一种必然。前者的有限理性、规则本身的不完全限制、权力体系的有效治理问题和后者的无组织性、分散性、庞杂性相交织,各类社会规则不时面临严峻挑战。因此,规则本源的重新界定是重塑规则文化的基础。哈耶克将规则理解为一种“自生秩序”,“在这种自生秩序中,个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交换、互动,并形成社会秩序,渐进地推动人类社会的物质进步以及制度的进化”。 8另一位经济学家将规则理解为一种“博弈的均衡”。在这里,我们看不见“管束”和“被管束”之间的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主动地参与其中,由此形成的规则自然具有“自我执行” 的秉性。怎样理解规则?怎样产生规则?就会具有不同的规则归宿!

第二,规则惩戒效能的规则文化。惩罚是规则的固有规定性之一,没有罚则或者是当事人可以低成本地规避惩罚,这样的规则无异于形同虚设。同时本人还认为,过分依赖惩罚的规则必然面临越来越高的成本约束,现实生活中的规则变异很多情形下与此相关,这也是外在规则的局限性所在。我们期望社会成员在越来越高的程度上实现各类规则的内化,但现实越来越强烈地呼唤社会的“惩罚之剑”。惩罚的精髓在于刚性,不因个人意志和枝节性需求而变通;惩罚的功效在于持续,不因阶段性判断和其他社会性目标而终止;惩罚的价值在于导向,不因暂时的矛盾积累和由此产生的反对之声而偏航!任何社会行为都是一种文化工程,通过认知和反映重塑人们的文化基因。对“酒驾”的执法实践已经结出了令人欣慰的文化果实——开车的人和与其共餐者已经形成了高度的文化共识!

第三,规则本身的规则文化。这一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规则的科学性。是指规则符合规律性的属性,要求规则指向与既定发展阶段相适应,并通过合理、严密的规则设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教育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并将此和招生规模、招生专业设置相联系。这一规则的科学性备受质疑,教育部明知“就业率”中的巨大水分,而对此又无能为力,同时又不愿放弃这一规则,各学校只好继续埋头于提高就业率。 9高等学校为了实施某一项社会工程,将试卷和试卷答案同时发给每一位教职工的考试方式也不是一项科学的规则设计,耗费了社会资源却毫无收获,还会产生一系列负面效应!

(2)规则的系统性。是指组成规则的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协调,共同支撑规则效能。规则的系统性特质是规则的基本属性之一,制度设计者所期望的规则效能依赖于各个环节之间相互配合。现实生活中在很多领域广泛存在的“层级变异”和“虎头蛇尾”正是来源于规则系统某些环节的缺失,如落实保障房建设计划中较大比例的“挖坑待建”,再如保洁工人将林荫道上的垃圾顺势扫入路旁的景观河道中,或将树叶集中起来露天焚烧。我认为,规则的实质不在于组成规则各环节之间重要性的排序,而在于组成规则的各环节切实有效及其相互之间的协调。

(3)规则的稳定性。是指规则在其适应周期内应该处在一种稳定状态,其效能来源于人们对规则的稳定预期以及由此产生的常规行为。强调规则的稳定性,并不是排斥规则的适应性调整,这也是“适应周期”的含义所在;同样,也不应该以“适应性”为由而漠视规则的稳定性。规则稳定性的价值可以通过其反面加以说明:规则不稳定会产生较差的规则稳定预期,一项可以给人们带来经济和社会利益的规则调整必然引发利益相关人的蜂拥而至,这种“挤兑”风潮必然诱发某些规则变量超越其承载极限,此时就会对规则的持续运行构成威胁,由此产生的“恶性循环”会抬升推进各类社会变革的成本,从而延迟社会进程,而在相反的状态下则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闲置。

第四,“潜规则”淡出的规则文化。吴思曾经系统描述了中国历史中的“潜规则”景象,其中揭示了“潜规则”的一般规定性。 10制度转型期为“潜规则”的再现提供了社会土壤,并且因为制度不均衡和社会治理理念的滞后而使“潜规则”的活性被充分激发。本文认为:“潜规则”是一种现实的社会存在,当然这并不排除在某些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相似性;“潜规则”不再拘泥于特定的社会集团,现实中的“潜规则”被高度地“社会化”了!越来越多的人信奉潜规则,并依据潜规则行事,复制出一代又一代熟知潜规则并精通运用潜规则的社会群体,这是一种令人十分焦虑的“逆向选择”。与此相对应,各类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被形式化,几乎任何一项公共事务的公正性都被置于诘问之中,作为社会进步重要资源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信任被严重侵蚀!因此,必须通过各类社会工具和渠道——公民参与、法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等——最大限度地压缩潜规则的存在空间,还社会生态风清气正,还公共事务表里如一,还每一个社会成员心胸坦荡!

四、市场经济的权力文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及其不断深化正在改变着现实世界,经济市场化使资源配置不再完全依赖权力中心,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的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元化等一系列社会变革正在推动中国迈向一种新的权力格局。在这一进程中,什么样的权利文化将决定未来中国的权力格局及其所具有的发展效能。

权力格局。计划经济是一种集权制度,各类资源通过行政权力进行分配;市场经济是一种分权制度,各类资源通过市场权力进行分配,而这种市场权力均等地散布于各类市场主体之中。因此,权力格局变革的基本方向是由集权走向分权。集权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发展优势,而分权在风险控制、主体积极性调动、横向协调、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具有发展优势。在明了这一基本趋势之后,应该更加关注由集权趋向分权的现实过程。在去年底举行的省社科大会学术交流会议上,一位教授对“省管县”的行政制度改革大加赞赏,我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如果依然坚持集权理念,由现行的“市管县”变成“省管县”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很值得怀疑,重要的是界定各级行政层次之间的权、利边界并在实践中依循这一边界行事。这正像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曾经由“省属国有企业”变成“市属国有企业”那样,变来变去企业始终难以脱离“政府附属物”的宿命!只有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其本质使命和社会价值才能显现!市场化进程中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路径可以为后续的各类改革提供借鉴!

权力崇拜。中国有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社会运行的基本力量依然是高度集中的行政权力,改革开放虽然在基本方向上启动了由集权向分权的转变,但制度转型期制度的不完备性,加之制度变革之间的不均衡性等,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权力运行的轨迹,社会的文化基因中含有浓厚的权力崇拜色彩,人们习惯性地将此称之为“官本位”。现有政治学理论已经十分明确地解释了权力的来源等基础层面的问题,但权力崇拜依然在权利文化中执着地占据主导地位,迟迟不肯离去!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权力崇拜几乎无处不在:在一切领域中都是行政权力的控制;在一切活动中都是行政权力的主导;在一切具有竞争性的事项中都是行政权力的影子! 11无权力的人想方设法地利用别人的权力,不失时机地追逐权力,有权力的人竭尽全力保护权利和扩张权利!将是否拥有权力和权力的大小作为衡量一个人事业成功和社会地位高低的标志!这种社会性的权力崇拜又助长了权力主体的自我权力崇拜——听不进任何不同意见,恶意的不听,善意的也不听,小的不听,大的也不听——从而导致权力运行的乱象!挣脱权力崇拜,依赖每一个人权力意识的觉醒,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的权力训练和权力博弈最终会改变社会的权力文化生态。

权力制衡。我们认为,中国社会进程的发展已经使权力制衡超越理论层面而转变成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其含义是如何在中国现实的政治格局中实现对各类权力的约束,以更好地实现权力效能。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不能离开权力制衡的社会结构,培养权力制衡习性是权利文化构建的重要内容,也是搭建现代权力架构的一项基础工作。“中国的市场经济需要从初级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型,而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法治,没有权力制约监督就没有法治,因此权力制约监督就成为市场转型升级的基础”。 12 在我们的文化基因中,先天缺乏权力制衡的因子:我们推崇权力意志的畅通无阻,但却难免层级效能下降的困扰;我们沉溺于“一致同意”,但却难免执行层的各类现实阻力;我们视“与人为善”为人生哲学,擅长“说好话”,但却难免背后的争斗,难免科学性的羸弱、争鸣的消失和创新的乏力!在现实的语境中,权力制衡是对权利主体的某种限制,但更加重要的是对权利主体的安全保护,几乎没有人可以从容抵挡资本的牟利冲动,几乎没有人可以完全克服人类的固有弱点。除了权力系统的设计之外,对权力内涵的重新构建也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一个现实视角。权力和责任是一对孪生姐妹,只不过责任在权力越来越炫目的舞台上趋于虚无,现实制度结构在不断强化权力的同时,也给权力主体提供了可以低成本逃脱责任的通道!这种制度结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不择手段地追逐权力做出解释。

作者简介:李厚廷,江苏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徐州 221116)电话:13805209226对现在中国先生的政治格局中

1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视角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现实路径是本人的一次系统性的学术尝试,前三篇论文已分别发表在《现代经济探讨》2010年第12期、2011年第4期、2012年第2期,前两篇论文已被CSSCI检索收录。

2 【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81页。

3 这类似于经济运行中市场力量和政府力量两者之间的关系:政府的介入不是对市场的替代,而是两者力量的整合,在经济活动中既有职能分工又有相互配合。

4 市场经济主体是一个“集合”概念,居民、企业和政府都是市场主体,居民成为市场主体是一个个体行为的调整过程,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是一个市场行为的调整过程,政府成为市场主体是一个体制行为的调整过程,从中可以发现三者之间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过程差异,也可以从中找到推进这一转变的现实路径。

5 杨德才:《新制度经济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6——133页。

6 【荷】杰克 · J · 弗罗门,李振明等译:《经济演化——探究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4页。

7 李厚廷:《制度多样性及其动态关联》,《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3期。

8 杨德才:《新制度经济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第21页。

9 现实体制下还没有找到一种较之“就业率”更加有效的控制方法可能是教育管理部门较容易接受的一种解释。或许,市场取向和现实教育管理体制之间的矛盾会使这一规则及其执行效能长期处于锁定状态!

10 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11 权力崇拜中的制度性权力崇拜尤其值得关注。人们对权力的需求极为强烈,权力机关就通过职位的增加和职级的提高满足这种需求,当然这种满足相对于需求而言微不足道,这种状况大大延缓了一些人的提拔时间,他们在较高职级的岗位上只能干一届就年龄到线。这种现象隐含着大量的“事业损失”!

12陈国权、曹 伟:《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功能与现实意义》,《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9期,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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