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恩·穆勒森:从民主和平理论到强制性政权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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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穆勒森  

当前,叙利亚的局势仍然引起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美、英、法等西方国家试图颠覆阿萨德政权,并以人道主义干预理论为其干涉别国内政的做法辩护。西方国家推广民主和干涉他国内政的思想根源何在?民主与和平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如果实现了全球民主秩序,世界就一定安享和平吗?对所有这些问题的讨论都可以在著名国际法专家、爱沙尼亚塔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莱恩·穆勒森(Rein Müllerson)教授于2012年7月8日发表在爱沙尼亚《彩虹》(Vikerkaar)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从民主和平理论到强制性政权更迭》中找到。我们未必完全同意作者给出的答案,但作者的思考和论述角度无疑将对该领域感兴趣的读者产生一些启迪。

莱恩·穆勒森2009年曾出版《民主:人类的命运?》一书,本文也被收录于他即将于2013年出版的同名著作《从民主和平理论到强制性政权更迭》。作者从阿拉伯之春及其之前的颜色革命等政权更迭的案例引出民主和平理论为这种政策和人道主义干预辩护的话题。在回顾民主和平理论的历史后,作者分析了民主和平理论存在的种种问题,随后追溯了该理论的康德哲学渊源以及它与当前国际局势的关系。正如作者所说,新康德主义全球和平理论的复兴促使人们从思想上为外来“干涉”辩护,干涉的结果却与民主没有任何关系。有证据显示,民主并非和平的前提,倒是和平促成了民主。即便全球实现了民主化,世界也不一定太平。

新康德主义全球和平理论的复兴促使人们从思想上为外来“干涉”辩护,然而,干涉的结果却与民主没有任何关系。有证据显示,民主并非和平的前提,倒是和平促成了民主。即便能够实现全球民主秩序,世界也不一定太平。

现今的政权更迭(阿拉伯之春和更早时期的前苏联某些加盟共和国出现的颜色革命)都提出了国际关系(IR)理论和国际法方面的相关议题。议题之一就是民主和平理论(Democratic Peace Theory)。政权更迭的政策或是受经济和战略利益的驱动,或是外部势力鼓噪、协助和怂恿的结果,而民主和平理论恰恰为这些政策提供了支持和论证。另一个议题则是为了人道主义目的而使用武力的问题(“人道主义干预”或者“保护责任”)以及对国内冲突的干预问题(军事干预或其他干预)——这种干预要么是支持政府,要么是支持反对派。

一、民主和平理论及其政治

支持在全世界推广自由民主的理论基础之一就是相信所谓的民主和平理论。伊曼努尔·康德在1795年发表的论文《论永久和平》奠定了该理论的哲学基础。1964年,美国社会学家迪恩·巴斯特(Dean Babst)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民选政府——和平的力量》的文章,文中引用了昆西·莱特(Quincy Wright)的经典著作《战争研究》,后者对1480年到1941年的重大战争进行了分析。巴斯特的结论是:拥有民选政府的独立国家的存在(即民主社会)将极大地增加维持世界和平的机会。冷战结束前,康德的哲学专著被视为与现实世界没有多大关系的抽象哲学的杰作,同时也很少有人记得或者提到巴斯特的文章。

到了20世纪80年代,有关这一话题的兴趣开始陡增,有些学者声称民主国家或者自由国家之间没有发生战争是国际关系的事实,也是国际关系理论的经验法则。鲁道夫·拉梅尔(Rudolf Rummel)声称:“只有在至少一方是非自由国家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国家间的暴力冲突。”但是,20世纪90年代见证了苏联解体和中东欧新一波民主化浪潮,也看到了人们对新康德主义民主和平理论的兴趣大为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国际关系理论——“民主和平理论”应运而生。这个理论的要点就是:世界上的民主国家越多,军事冲突的危险就越少,因为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或者如克林顿总统在现实政治层面指出的那样,“最终来看,确保我们安全和建立可持续的和平的最佳战略就是支持其他地方的民主运动”。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间的冲突是天生的,它源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本质,与国家的国内特征并没有多大关系。与此相反,作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一部分,民主和平理论更多关注国家的性质和民主特征。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支持者克里斯托弗·莱恩(Christopher Layne)认为,民主和平理论和现实主义在一个关键点上产生了分歧:

前者认为国家内部的变化能够改变国际政治的性质。现实主义者则认为即使国家内部发生了变化,国际政治体系的结构仍然保持不变。因为体系的结构是国际政治结果的首要决定因素,结构性限制意味着不管国内政治体制如何,处于相似地位的国家的行为也会相似。[1]

在民主和平理论的支持者看来,统计学研究给出的有些解释证明了他们理论的正确性。首先,民选政府对民众负责,因为民众承受战争的冲击,民主国家自然比非民主国家更加爱好和平。第二,因为民主国家解决国内问题和冲突的方式不是使用武力而是通过协商和妥协,它们会把这些程序延伸到对外关系上。这两大特征中的第一个有时候被称为“制度约束的作用”,即民主机构内天生的权力分离和制衡,公共舆论在让民主变得更加和平方面也具有限制性作用。第二个被称为“规范性影响的作用”,意思是国内的民主规范和协商文化可向外延伸,用以指导国际关系。最后,有人指出,因为民主国家往往更富裕,一旦发生战争,造成的损失往往比贫穷的国家更大,这也被认为是民主国家爱好和平的理由之一。

民主和平理论的最坚定支持者持一种双体论的观点(dyadic theory),认为民主国家间不会发生战争。相比之下,持民主和平理论的单体论观点的人要少一些,他们认为民主国家总体上更加爱好和平。民主和平理论的双体论观点认为,因为民主国家相互开放和信任,解决国际冲突就像解决国内分歧一样,是通过对话、妥协和让步实现的。因为非民主国家本身不透明,其国内的不满要么被压制,要么以武装叛乱的形式爆发出来,因而,这些非民主政权是不能被信任的:正如民主国家处理国内政治的方式一样,非民主国家处理国内政治的方式也会产生外部效应。虽然在原则上,这些解释可以用来支持民主和平理论的单体论,后者声称不仅民主国家不会发生战争,同时民主国家也很少对非民主国家发动战争;然而,持民主和平理论的单体论的人还是要少些,因为这种观点明显与现实相矛盾。甚至成熟的自由民主国家也会对非民主国家发动战争,这种冲突的发起者也不一定是非民主国家。

二、民主和平理论的问题

从直觉上看,若对比一下当今欧洲大陆与不久前的过去,人们或许确实相信民主和平理论。欧洲的历史与其他大洲的历史同样血腥,上个世纪的两次欧洲战争把其他国家也卷进来,并使得国内冲突演变成为世界大战。但自1945年以来,西欧确实拥有了历史上最长时期的和平。比如,虽然当今法国和德国的民主本质或许不是让两者不发生军事冲突的根本原因,但它确实有助于让这两个宿敌维持牢固的和平。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其他许多欧洲国家。但是,即使在欧洲背景下,民主和平理论也存在严重问题。首先,用来证明民主和平理论的统计数据的时间段相对较短,民主国家的存在的历史本身也不长,尤其是当我们把民主国家局限在“成熟的”或“自由的”民主国家而不是一直追溯到古希腊的时候。詹姆斯·李·雷(James Lee Ray)注意到,“现有的大部分民主国家出现在冷战时期”,这说明该“历史时期在涉及民主国家的关系时或许有特殊性,只有时间才能说明这一点,即假若没有来自苏联的严重威胁的话,最近这些年出现的民主国家中的大部分是否会发生战争”。

大部分民主国家确实是在冷战时期出现和成熟的,它们都属于两极世界中感受到共产主义竞争者威胁的同一个阵营——西方阵营。这自然让阵营内部的所有冲突都从属于主要威胁,即来自东方集团的军事或意识形态威胁。与此因素有关的是西方阵营中的领袖——美国——的角色。华盛顿是老大哥,它不仅保证西方阵营中小兄弟们的安全,使之免受外来威胁,而且维持阵营内部的秩序(虽然应该强调的是,这些小兄弟服从华盛顿的领导与东欧成员屈服于莫斯科的权威相比有着更多的自愿色彩)。但是,托尼·史密斯(Tony Smith)是正确的,他说:“用概念术语的话,民主和平理论的主要失败在于它不承认霸权领袖在创造、保护和扩张民主和平区域中的角色。”在两极世界内的部分地区的确存在着单极霸权下的和平。不仅仅是军事威胁,同时,充满意识形态威胁的极权主义对手的存在,也在自由民主国家屈服于保护者的意志方面发挥了作用——该保护者扮演了本地区所谓的“第一世界”利维坦的角色。对内实行民主的美国,在国际上却一直是霸权国家。该因素一方面有助于冷战时期成熟民主国家阵营的民主和平实践,另一方面也解释了为什么美国作为霸权国家在与其领导下的成熟自由民主国家之外的国家打交道时往往侵略成性。即使在今天,启蒙遗产(enlightenment's legacy)的“冷酷一面”——它在道德上是中立的,并且其目标或许不仅仅是自由,还包括主导地位——仍旧充满了马蒂·克斯肯尼耶米(Martti Koskenniemi)所界定的一种倾向,即“使得某种片面的观点看起来具有普世性的霸权斗争”。

罗伯特·库珀(Robert Cooper)把国家分为前现代国家、现代国家和后现代国家,他相信美国从其在国际关系中的行为来看属于遵从马基雅维利原则和国家理性的现代国家,虽然其国内结构和过程更类似于欧洲的后现代国家。若考虑到把美国与加拿大和多数欧洲国家并列为后现代国家的可能性,库珀写道,“美国就更加令人怀疑,因为我们不清楚美国政府或者国会是否认为相互依赖性有必要或值得追求,是否愿意接受多数欧洲政府现在实行的开放性、相互监督、相互干涉的相关结论”。与其他自由民主国家的这些不同被归结为华盛顿的全球领袖意识,库珀客气地称之为“捍卫文明世界的责任最终落在自己肩上的意识”。更公正、更具批判性的观察家可能认为,这是相信自己的观念具有普世性的霸权者的认识,坚信只有在遭遇受狭隘的自我利益支配下的非民主国家时,美国的利益才会与其他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正如库珀自己所说,这个逻辑的问题是:“在强调人权和自决权的自由世界中,霸权思想已经不再为人所接受了。”这些话写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中国和其他非西方国家还没有像今天(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这样强大和好斗,也看不到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影子。在政治制度和经济模式更具多极化和多样性的当今世界,霸权就变得更加不被接受。让一个霸权中心来管理一个全球化中的世界,根本是力不从心。今天的欧洲由成熟的自由民主国家组成,它们之间似乎没有发生武装冲突的现实可能性。至少从直觉上判断,虽然欧洲国家的民主本质似乎是排除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首要因素,但是仍然存在其他因素。最重要的因素是:欧洲国家不仅是后现代国家,而且欧洲的国家体制还是库珀所说的“后现代国家体系”(post-modern state system)。西欧、中欧和东欧国家共同构成了这个国家体系,用库珀的话说,其特征包括:国内事务与国外事务直接界线的消除;相互干涉彼此的(传统上的)国内事务;正式拒绝使用武力解决相互间的冲突,未来也不大可能发生使用武力的情形;领土边界越来越失去其重要性;以及建立在透明、开放和相互依赖基础上的安全。欧洲自由民主国家拥有相类似的国内政治和经济体制以及大体上相同的历史(最为血腥的历史)。不仅如此,它们也创造了独特的国际体系,在这里,现实主义原则(无政府主义、对相对权力的关心、囚徒困境等)要么根本不适用,要么只扮演第二位的从属性角色。在这里,莱恩所说的国际政治体系结构已经发生了变化:它已不再是无政府主义,或者说,不再是与整个国际体系或其他地区性国际体系一样的无政府主义。

欧洲国际体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或许可以说它不再是霍布斯体系,而是变成了康德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主国家甚至(在面对其他民主国家时)在此国际体系之外也采取同样的行为方式。而且,欧洲国际体系很难在全球复制,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行。谁敢肯定如果中国变得更加民主,它就会与美国建立起类似法国和德国或荷兰和西班牙那样的关系?为什么专制政权的统治者(而不是民选政府)更倾向于和平方式(通过行贿、朝廷联姻、弱小的一方在眼看失败不可避免时撤退)?解决冲突的原因不止一个。当然,这并不是说专制国家的世界就比民主国家和平得多——当然不是。但是,它意味着,即使世界有可能实现民主,天下也不一定太平。而且,民主和平理论的支持者把民主理解为西方式的自由民主,而后者只是未来政治性安排的有限版本之一。伊多·奥伦(Ido Oren)曾说:“民主和平论关注的并非民主本身,它关注的是‘美国式的’或‘我们这样’的国家。用来定义民主的看似客观的规范和原则其实代表了美国的价值观。”世界上存在着争夺霸权的斗争,这一点非常明显,不容置疑。从全球来看,只有一个世界霸权,那就是美国,它有时候采取单边行动,但通常是与盟国一起行动。乔治·布什的一个助手曾经向罗恩·萨斯坎德(Ron Suskind)解释在当今世界现实是如何创造出来的:

我们现在是帝国,当我们行动时,我们创造了现实。在你们研究那个现实时,在你们从法律上研究它的时候,我们将再次行动,创造其他新的现实,你们当然也可以研究,情况就是这么回事。我们是历史的创造者。你和你们所有学者不过是来研究我们做了什么。[2]

上述这番话不仅傲慢自大而且充满幻觉,因为华盛顿控制和主宰事务的能力越来越萎缩——仅仅在苏联垮台后出现了非常短暂的单极时代特征。布什助手的说话方式表现出极端的傲慢、无知和天真,尽管如此,仍有许多有思想、有知识的美国人也持有类似想法。耶鲁大学法学教授约翰·法比安·维特(John Fabian Witt)最近在《国际先驱论坛报》的一篇文章中对无人机的使用做出了许多有趣的评论,他写道:“在美国政府内部,五角大楼的杰伊·约翰逊(Jeh C. Johnson)和国务院的高洪柱(Harold Koh)等律师,正与来自司法部、白宫和其他地方的数百位律师一道,创建一种规范定点清除行为(targeting process)的新体系。”我很熟悉和尊重国务院法律顾问高洪柱教授,我敢肯定,他和国务院、国防部或司法部的同事在为轰炸目标确立国际法原则(维特的文章是关于国际法的),但是,如果维特说的“其他地方”不是指中国、俄罗斯、法国、德国、巴西和其他许多国家的外交部、国防部和司法部的话——人家并没有委托美国政府为全世界制定国际法的艰巨任务——他的评论在实质上(如果不是在口吻上)与布什总统的助手对罗恩·萨斯坎德的话就没有两样。这种心态不是没有危害的,虽然它或许确实有助于创造新的现实,但这些现实往往与华盛顿的期望背道而驰。

但是,当地区强国如中国(如在南中国海)或者俄罗斯(如在高加索)声称在自己的边界附近拥有自己的势力范围时,全球霸权马上就开始大喊“狼来了”,它会说,当今世界一定不能有势力范围,只存在西方定义的普世价值和利益(其内容包括自由市场、民主和世俗主义等)。但是,在被用于“出口”时,“启蒙遗产”的这一人道主义面孔存在着严重问题。尽管在许多非西方国家有着众多接受过西方教育和影响的人物,他们鼓吹自由和民主,但是,在实践中,这种革命往往最终要么陷入混乱和失败的状态,要么回归独裁时代或导致失败国家。为什么会这样呢?

即便西方价值观在原则上能够普遍化,这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社会都愿意立即引进。有时候,用药过猛不但治不了病,反而可能要了病人的命。最终的结果取决于很多变量。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已经辨认出有助于巩固新兴民主的条件:(1)从前有民主化努力的经验(即使是失败的经验);(2)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3)有利的国际政治环境以及外部援助;(4)民主转型发生于世界范围的民主化浪潮出现之前,这表明民主的动力主要来自内部而不是受外部势力的影响;(5)拥有和平(而非暴力)转型的经验。托马斯·卡罗特斯(Thomas Carothers)并不将这些或者其他因素看作是民主化的前提条件,相反,在他看来,它们代表了民主化的核心“促进因素”或“阻碍因素”——它们使得民主化的进程变得更加困难或是容易。如果有人进而指出,这些“阻碍因素”的组合将使得民主化(至少在现在)变得根本不可能,那么,我们有可能会认同这种方式。尤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意识到,在很少或根本没有任何民主经验的社会中进行民主改革是非常重大的事情,不能轻易推动。正如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注意到的,如果在没有国内需求的情况下从外面引进民主制度,而没有习惯于自由的民众的推动,它会分崩离析。在推广民主或引进民主时,有必要牢记民主化必须是由需求方推动而不是由供应方推动的。只有当民众拥有建立民主机构的强烈愿望以及存在最低限度的物质和文化前提时,供应方才能发挥积极作用。否则,其作用就是破坏性的——请原谅我在这里借用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的“创造性破坏”理论(creative destruction)。这样的破坏很少有创造性。

如果我们因为其独特性而将冷战时期排除在外,民主和平理论的统计学画面就变得更加模糊了。因为民主的标准没有共识,有些作者认为某些战争是在民主国家之间进行的,而有些理论家则反对这么说。比如,布鲁斯·拉西特(Bruce Russett)认为,1812年英国和美国之间的战争并不是两个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因为在他看来,英国只是到了1832年改革法案之后才成为民主国家。克里斯托弗·莱恩分析了民主国家间的四场“差一点发生的”战争的案例(1861年英国和美国的特伦特号事件、1895~1896年英国和美国的委内瑞拉与大英帝国边界争端、英法两国对于上尼罗河地区控制权的争夺以及1898年的法绍达事件、1923年法国和德国的鲁尔危机)。在他看来,现实主义理论更能够解释为何这些危机没有导致武装冲突:弱小的一方总要退却,因此就避免了当时的军事冲突。莱恩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他观察到:“一个国家面对的外部威胁(或它认为的外国威胁)越大,其外交政策的制定过程就越充满‘专断性’,其政治结构也将变得越加集中。”把该观察作为一个原则来表述的话,我们可以说,不是民主导致了和平。相反,从长远看来,是和平有助于民主的出现和维持。而且,即使在自由民主国家,其外交政策的制定过程也很少公开,与国内政策的制定过程相比,它较少受到议会的控制和约束。正如莱恩写到的,“在外交政策领域,法国和英国在民主方面与第二帝国没有多大不同”。即使在成熟的民主国家(尤其是美国),情况也同样如此。政治问题、政治正统以及其他政治机制使得外交事务(较之于国内事务)更少受到立法和司法的监督。一些近期的动向——比如巴基斯坦、也门和其他地方的无人机袭击以及(通过奥运会或Stuxnet病毒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网络战争——已经提出了行政权与立法机构的关系问题。正如马娄·伊诺森特(Malou Innocent)所言:“以广泛的行政权理论为基础,奥巴马总统及其继任者有权力把人(包括美国公民)作为致命瞄准的目标,而不需要透明、问责和国会认可的假象。”由于它提出了一个微小但重要的细节(它提到了“美国公民”),这个正确的评论值得我们稍微转移一下关注点。人们似乎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或下意识的假设,即如果对准非美国人就没有问题,美国公民值得特别的、更高规格的保护。这种态度如果不是直接违背国际法(非歧视性原则),也肯定导致了在具体情况下违背国际法的行径。

不仅如此,在操纵民意以准备使用武力时,民主国家的政府的技巧完全可以与非民主国家相媲美。每当媒体持久密集地关注一个冲突,尤其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一方犯下的罪行上时,通常有两个可能的原因:第一,这或许是一个很罕见的情形,即城中只有一个无赖,他身边还有一些愤世嫉俗的自私的操纵者和支持者。第二,常常出现的是,“政权更迭”处于准备之中,对一个主要的罪魁祸首大肆攻击,而其他人则被描述成无辜的受害者或自由战士,这通常意味着为了政权更迭使用“一切可能手段”的前奏和准备。不仅如此,有一种说法认为,民主国家不会轻易参与战争,因为在民主社会中,是人民(即选民)承受了军事冲突的冲击,他们要付出钱财甚至是牺牲性命。然而,这种说法仅仅是部分正确。接下来我们将讨论资助战争的问题。这里,有必要强调在军事技术上比潜在或实际的敌人先进得多的西方民主国家(尤其是美国)常常只使用空军力量(而且越来越多地使用无人机)对付敌人,这就导致它们的人员伤亡要比敌方的战斗人员、甚至是平民少数十倍、甚至上百倍。

三、康德和21世纪

康德在《论永久和平》一文中列出了通向永久和平的六个初始步骤。如果考虑到康德时期和当今世界的政治现实的话,有些内容可能不怎么符合实际情况,但每个步骤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康德的前提之一是政府不应该借钱打仗。这个初始条件确实以引人注目的方式把民主与和平的观点联系起来。多数人特别不喜欢的税收是民主的基石之一。“无代表不纳税”的口号或许可以颠倒过来变成“不纳税无代表”。在沙特阿拉伯或者其他能源丰富的专制国家,无纳税或低税负实际上成为政府贿赂民众的手段,民众在国家事务上没有多少或根本没有任何发言权。其他能源型专制国家,如土库曼斯坦,根本不对公民收税,反而使用从丰富的自然资源中得到的租金来贿赂民众。

在此背景下,一个有趣的、特别的事情就是乔治·布什的减税措施,这恰恰发生在美国几乎同时在伊拉克和阿富汗进行两场重要战争的时期。在以前,美国政府使用税收支撑战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实施了“高累进税制体系”。美国城市研究所(the US Urban Institute)已经注意到,“就像1941年12月7日的事件一样,‘9·11’袭击激发了强大的‘团结在同一旗帜之下的效应’(rally round the flag effect),因为美国人已经做好了为战争做出牺牲的准备。但是与珍珠港袭击不同,在‘9·11’袭击之初,没有人谈论将增税作为战争动员手段的问题。正如早期的领袖诉诸美国人的爱国热情而增税一样,某些政客使用同样的策略鼓吹在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期间减税。通过借债而不是增税,布什政府不仅把战争的负担从这一代人转嫁到下一代人,而且还从当代人那里得到了战争的授权。这是对当代人的贿赂,它牺牲了后代人的利益。不由分说,资助这样的战争与康德的永久和平前提格格不入,也与民主的基本观念相矛盾,尤其是当这些战争是主动选择的而不是必然结果时。同样,今天战争的经济负担不应该被转嫁到后代身上。正如美国最伟大的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尔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所说:“纳税是我们为文明付出的代价。”

在研究世界不同地区的政权更迭的背景下,民主和平理论必须面对其他一些挑战。比如,有些专家已经指出,虽然成熟的自由民主国家间没有发生过战争或许是真实的,但是,专制国家和威权国家的民主转型常常充满了危险——过去200年的历史证据表明,在这个阶段,国家更容易走向战争。身处民主转型中的国家也确实与其他民主国家或正在民主化的国家发生了战争。这部分是因为民主化往往伴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这个事实(有时候还是极端形式的民族主义)。威尔·胡顿(Will Hutton)相信,“民主国家在国内和国际冲突中都更少表现出脆弱性”。不过,他错了。真相通常正好相反:只有成熟的民主国家在本质上更稳定,处于民主转型中的国家常常需要经过危险的J型曲线。在这个过程中,民主转型国家的内部稳定、甚至作为独立国家的未来都处于危险之中,同时,它们也可能变得比过去更加好战(而不是厌战)。

第二,成熟的自由民主之间没有战争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它们在与非民主国家或者新兴民主国家交往时不具侵略性。有些学者一致强调民主和平理论有其“黑暗面”,民主国家在面对非民主国家或新兴民主国家时往往更具攻击性。美国在1953年对穆罕默德·摩萨台(Mohammad Mosaddegh)领导下的民主伊朗进行的军事冒险,以及20世纪70年代对萨尔瓦多·阿连德(Salvador Allende)的民主智利的军事干预表明,民主或者民主的缺乏并不能决定和平还是战争占上风——这远不如说决定因素是某个国家能否达到其强大邻国的期望,或者如果我们谈到全球事务,某国的行为是否符合华盛顿的期待或者属于欧洲大西洋联盟的那些人的期待。最后,即使我们假设所有社会最终都变成了自由民主社会(尽管这种可能性不大),仍旧会存在对于有限资源的竞争,对于领导地位的竞争,同时仍旧存在能够引发冲突的众多潜在原因。这不仅因为民主化转型中的国家或许会构成严重的安全威胁,也是因为尝试将无法民主的东西民主化(不管它是在原则上还是在当下,这一点并不重要)的努力能够带来更大的威胁。那些基于民主和平理论之上的现实政策充满了模糊性和缺陷,不仅如此,积极推动自由民主(尤其是通过武力方式),还充满着其他一些危险。克里斯托弗·霍布森(Christopher Hobson)提出了异常敏锐的观察:“从前的所有庆祝都太早了,但是与民主和平有关的观点很快成为布什政府的‘自由议程’,作为核心辩护和潜在动机,最明确地体现在对伊拉克进行的强制性民主化进程中。民主和平理论不是作为‘和平的力量’,而是变成隐含着造成严重分裂和付出高昂代价的战争。”推行民主和平的尝试确实导致战争,但其后果可能与民主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预测未来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尤其是在预测社会发展的长期趋势时,更是如此。任何大社会计划都变成了一种乌托邦。任何改造社会的激进尝试都产生了与预测的或渴望的结果相反的意外后果。布什政府在中东推广民主的努力受到的最激烈批判来自新保守主义作家安德鲁·萨利文(Andrew Sullivan),他曾经在2003年支持伊拉克战争:“最终的错误是没有足够严肃地对待文化。新保守主义对政府在国内改造文化的能力的怀疑与政府的幼稚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尤其是面对外国复杂的、部落的、派别林立的文化时。”真正令人吃惊的是美国政治精英在开始大肆改造外国社会时是多么迅速和毫不犹豫,尤其是与这些精英在解决紧迫的国内议题时的笨拙和拖沓相比时,区别就更加明显。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注意到:

经济学家惊讶于我们的医疗保健领域和多交少得的能力:美国的健康状况比几乎所有其他发达工业国家都更差,但美国人均花费绝对更多,占GDP的百分比更高。我们花费在医疗保健上的钱是GDP的1/6,而法国只花费了1/8。美国的人均花费一直比其他发达工业国家的平均水平高出2.5倍。[3]

与几乎不可能解决的国内医疗保险对比,阿富汗和伊拉克以及大中东的民主化问题似乎容易得多。

那些依靠民主和平理论在世界推广民主的人必须记住康德哲学包含着不使用战争手段作为推动历史变革的手段的观点。康德写道:“但是,不应该尝试通过革命方法提前实现这个观点,也就是通过暴力推翻已经存在的不完美的和腐败的政府。相反,应该通过根据固定原则缓慢改革的方式尝试和推行这个观点。”民主和平理论有助于为若干外国干预辩护。劳伦斯·卡普兰(Lawrence Kaplan)和威廉·克里斯托尔(William Kristol)的《伊拉克战争》以“民主国家之间发生的战争很少(如果它们之间确实发生战争的话)”这一前提开始,他们的结论是“世界变得越民主,就越亲近美国”。这个结论思维混乱,很难从理论上得到辩护。事实证明,在某些情况下事实正好相反:一个国家变得越民主,跟随美国跑的意愿就越小。

四、政权更迭和“阿拉伯之春”

西方政治领袖以及与其沆瀣一气的记者和学者在谈论着未来的民主,甚至自由的叙利亚。网球爱好者可能对这些领袖说出网球明星约翰·麦肯罗(John McEnroe)的名言:“你不是当真的。”约书亚·兰蒂斯(Joshua Landis)注意到:“若有人告诉你他们要在叙利亚建造民主,别相信他们的鬼话。”叙利亚的民主建设之所以比其他阿拉伯国家更加困难,除了该国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或缺乏传统、民族和宗教派别争斗等因素之外,还有该国人口的平均年龄(21岁)难题。兰蒂斯提到了华盛顿智库亨利·史汀生中心(the Stimson Centre)的理查德·辛克塔(Richard Cincotta)的研究,此人从年龄结构角度研究了从1972年到1989年之间不同国家的社会和政治革命,结果发现平均年龄在30岁或30岁左右(如果超过35岁,就没有任何革命了)的国家将很有可能维持其成就。平均年龄越低,民主政权取得成功和持久的困难就越大。在阿拉伯之春中,像在许多其他突出的发展中国家一样,本土性、区域性和全球性因素相互密切地纠缠在一起,只专注于某个方面就可能得出有限的和错误的画面。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强调了地方差异的重要性,当西方尤其是美国观察世界的时候,这种差异常常被忽略。但是,看不到更大的画面同样是错误的。中东事件也需要在世界整体权力平衡的变化背景下被观察。冷战时期,中东是华盛顿和莫斯科争夺优先权的区域,现在的大象是中国,它介入中东事务的程度越来越深。塔里克·拉马丹(Tariq Ramadan)的判断是正确的,他说,“这根本不是对民主价值观的赞美,真正在整个阿拉伯世界、在非洲和亚洲进行的经济和意识形态战争”和“多样化的激烈竞争的出现已经使西方跨国公司的市场陷入危险之中”。这是阿拉伯觉醒的背景,虽然有区域的和本土的理由,但也存在着决定成功和失败的癖性因素。如果不考虑这个背景就等于盲人摸象。

对于当今政权更迭可能出现的新趋势,人们的判断因人而异,有人忧心忡忡,有人则满怀希望。自政治和国家出现之初,依靠民主投票实现政府和平变革的可能性,一直就存在于奋起反抗当权者的人当中,无论是古罗马的奴隶还是中国、俄国或中世纪欧洲的起义农民或美国、法国和俄国的革命者。而外国援助也决非闻所未闻的稀罕事,无论是帮助政府镇压叛乱(弗拉基米尔·列宁称沙皇俄国是“欧洲的宪兵”,因为它在19世纪中期支持保守的欧洲政府)还是帮助反叛者。但是,后联合国宪章时代的国际法禁止干涉一个主权国家的内政,因而,任何资助反叛者的行为就等同于违反国际法。如今,甚至帮助政府镇压叛乱也与国际法相背,因为它违反了民众自决原则。与此同时,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国际人权法的出现和迅速演变,同时不仅将战争罪行而且将种族屠杀和反人类罪变成国际法中的犯罪行为,而且还出现了人道主义干预的概念。

在政权更迭的背景下,我们面临与此趋势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人们奋起反抗没有代表性的政府,尤其是后者通常不拉选票。在全球化的世界,反抗具有传染性;呈现连锁反应的形式。与从前不同,这种连锁反应的一个严重问题是所有这些联系和链条不是真实的而是虚拟的,多数联系只存在于脸谱或微博上。一国的反抗者在没有造成重大伤亡的情况下轻易取得成功,另一国的当局却有能力镇压反抗者。决定反抗成功与否的变量太多,最重要的变量是内在而不是外在因素。反抗的结果可能是没有明显的外部参与的兵不血刃的政变(如突尼斯),也可能是外国明显支持反叛者的相对短暂但血腥的冲突(如利比亚)。但更多的情况是结果难以预料的长期的血腥内战(如叙利亚)。新情况是外国帮助一个国家的反叛者可能鼓励其他国家的反叛者或潜在反叛者。在2000年的千禧年报告中,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注意到人道主义干预“可能鼓励分裂主义运动故意挑起事端,激怒政府犯下侵犯人权的行动,以便引起外来干预从而帮助其分裂国家的阴谋”。阿兰·库普曼(Alan Kuperman)称之为“道德危害问题”,对风险的保护刺激人们甘愿冒险。他指出,因为科索沃而威胁对塞尔维亚使用武力的声明使得科索沃解放军胆子更大,鼓励了士兵使用暴力伤害在科索沃的塞尔维亚平民,从而激怒塞族人做出过度反应,招致外国干涉。结果正是如此。同样,那些反对独裁者如利比亚的卡扎菲或叙利亚的阿萨德的人已经使用或正在使用同样的伎俩。

但是,问题在于外人不能帮助所有反叛者,更重要的是,每个国家的国内情形都各有不同,在一个国家奏效的做法在另一个国家完全不起作用。与此同时,外国的支持虽然不足以让反叛者在斗争中占上风,但他们在当局愿意做出让步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妥协。他们坚决要求现政权下台,只有处决或杀掉领导人及其支持者才能让他们满意。有时候这种策略可能奏效,但往往导致无休止的内战和更多的流血。罗伊·斯图尔特(Rory Stewart)和杰拉尔德·诺斯(Gerald Knaus)写道:“代表国际社会的外国人通常比他们想象的要虚弱得多,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当地社会孤立,加上不熟悉当地文化和情况,很容易被抽象理论引入歧途。”他们认为:“失败总是可能的,无论多么可怕,它是一种选择。”需要特别强调最后一点——失败是一种选择,因为政客和军人在失败变为现实之前从不相信自己会失败。等到败局已定,人员和资源的重大损失已经无可挽回。

1979年,里根政府时期的美国驻联合国大使珍妮·柯克帕特里克(Jeane Kirkpatrick)发表了她的著名文章《独裁与双重标准》。该文值得研究不是因为我们一定要赞同她的论证,而是因为它鼓励人们思考各种政策及其意料之外的后果。柯克帕特里克写道:

在所有这些国家中(蒋介石垮台前的中国、卡斯特罗胜利前的古巴、越南战争的某些关键阶段以及最近的安哥拉),美国促使当地政府实现自由和民主化的努力都遭遇激烈的内部反抗,不仅失败了,而且实际上帮助了新政权的上台,如果与从前的专制政权相比,普通民众享受的自由和个人安全感更少,更糟糕的是,新政权对美国利益和政策采取敌视的态度。[4]

当然,今非昔比。柯克帕特里克鼓吹依靠专制政府与美国结盟来对抗苏联及其盟友。今天,为独裁者提供支持的合理性已经不复存在,但柯克帕特里克的结论仍然符合实际。打击独裁者或推翻独裁政权可能产生预料不到的后果,在新政权下,民众享受的自由和个人安全感更少,新政权对美国利益和政策采取敌视的态度。

(本文的翻译得到莱恩·穆勒森教授的授权和帮助,特此致谢。本文英文版请参阅《欧洲杂志》的超级链接:http://www.eurozine.com/articles/2012-08-22-mullerson-en.html。)

注释:

[1]C. Layne, "Kant or Cant: The Myth of the Democratic Peace", International Security, 19: 2, 12.

[2]R. Suskind, "Faith, Certainty and the Presidency of George W. Bush", 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17 October, 2004.

[3]Joseph Stiglitz, The Price of Inequality: How Today's Divided Society Endangers Our Future, W. W. North & Co., 2012.

[4]J. J. Kirkpatrick, "Dictatorships & double standards", Commentary, November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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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国外理论动态》2013年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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