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 邬志辉:再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风规范中的几项议题

——兼对韩彩英教授、庞晓光副教授的回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42 次 更新时间:2013-07-3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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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 (进入专栏)   邬志辉  

[摘要]我们合作撰写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风规范议题三论——问学于李醒民教授》[1](以下简称《三论》)一文自2012年第1期发表于《学术界》以后,陆续或公开或私下收到诸多学界朋友们的反馈意见,这些褒贬不一的反馈性意见无疑对于笔者进一步深入思考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系列议题具有积极意义。在这些反馈性的意见中,韩彩英教授所撰的《反对学术虚无主义——驳李涛和邬志辉的“不可断然拒绝‘平庸’论”》[2](见《学术界》 2012年第4期,以下简称“韩文”)、庞晓光副教授所撰的《也谈“学术”与“平庸”——与<三论>作者商榷》[3](见《学术界》 2012年第3期,以下简称“庞文”)较具代表性,两位学者在与笔者的商榷论文中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笔者在此深表谢意,但二位对《三论》的误读部分,笔者则有必要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需要什么样的学术批评”、 “学术为什么不可“断然”拒绝平庸的背后理据”、“重申学界“无中心”和“祛导向”的立论基点是‘方法论’层面绝非‘本体论’层面”三个维度来予以解释并进一步推动该命题深入思考。

[关键词] 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批评;平庸;无中心;祛导向

一、什么样的学术批评?——需要首先澄清的问题

从韩彩英教授和庞晓光副教授两位学者的行文风格来看,足见其具有穿透力的批判性学术功力和学术精神,在当前这个学术研究主体性渐趋迷失的时代中显得尤为可贵。但是,学术必须要首先建基于学术研究的客观中立性之上,如果在学术研究之前就在价值层面已然预设立场,那么这样的学术批评就难免陷入“意见”之争的窠臼,难以进入学术命题内在的“知识”和“真理”层面,同时批评者更不能曲解被批评者的文本并故意篡改其内在逻辑以满足于批评者批评行文中的舒适度,学术批评绝不是为批评而批评,而是为推动学术命题不断接近真理而展开批评。其实,健康的学术其真实目的无非是为了推动学术命题的深入破解、丰富学术命题的多维思考、周延学术命题的思想成果、促进学术命题的高位发展。显然,在健康的学术中,批评者和被批评者之间绝非敌人,因为在一个信息呈爆炸化和碎片化的时代中,谁也无法穷尽经验世界的全部,谁也无法标榜自身的先验认知最为精密,因此,谁也不会是真理的绝对代言人和垄断者,学术王国不可避免的要从专制走向民主,真理垄断者背后仰仗的各种“总体性叙事”和“历史性终结”逻辑都将在日常生活和微观世界的丰富性中被肢解。

韩彩英在《反对学术虚无主义——驳李涛和邬志辉的“不可断然拒绝‘平庸’论”》一文中首先列出其对拙文第一个论点“学术不可断然拒绝平庸论”的三种猜度。而其第二种认为笔者是在含沙射影以吊诡笔法藏而不露、匿而不宣地隐喻、暗示和影射李醒民先生是“学霸”的无端猜度,笔者着实无法认同此诽谤式猜度,正如韩文所论这是一个严重问题,因此有必要开篇即表明自身的学术批评观,并积极希冀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批评应该真正的健康和诚恳起来。笔者有必要郑重申明与李醒民先生的所有探讨都仅仅是学术层面上的探讨,而绝无其他层面的影射,认真阅读过拙文的读者从整篇文章写作的风格上均可见,笔者作为学术界的晚辈是格外尊重作为老前辈的李醒民先生,但具体到学术层面的探讨时,不可避免,吾更爱真理。事实上,笔者《三论》一文在《学术界》编排之前,李醒民先生即已审阅此文,并给《学术界》编辑部发去了意见反馈,其意见反馈是李醒民先生本人欢迎学术批评,并支持此文能尽快刊载,同时还提供了一些宝贵的修改意见,若李醒民先生是“学霸”,又岂能有如此宽阔胸襟?他完全可以以“平庸”之名而拦截《三论》一文的刊载,当事者尚且不以“平庸”之名而阻拦《三论》中新观点的面世,而后继加入对话的商榷者韩彩英却在与《三论》探讨的驳文最后结尾部分说:《三论》一文就是缺乏学术史常识、缺乏学术共同体(抑或科学共同体)机制基本知识、缺乏学术伦理(或者科学伦理)基本知识、缺乏语篇连贯性和逻辑一致性的平庸之作。我们来做一个逻辑假定,如果《三论》系平庸之作,那么李醒民先生作为《学术界》的编委和拙文的当事人就应该断然拒绝《三论》刊登,这才是对其“学术断然拒绝平庸”的最好践实,可是李醒民先生支持此文刊载,某种程度上用行动证明《三论》并非全然平庸,那韩彩英对《三论》的平庸定性自然和作为其老师的李醒民先生定性完全不同,可见,同样一篇文章,在不同的学者视角里是完全不一样的定性,一者认为彻底平庸,一者认为具有刊载价值。那如果按照庞晓光对平庸的界定,即“寻常而不突出,凡庸而不高明”,那么韩彩英、庞晓光二位学者完全可以不屑用洋洋洒洒数万字笔墨来从行为上与“寻常而不突出,凡庸而不高明”的《三论》展开如此认真细致的商榷,何况在二位驳论文中也有不少篇幅完全同意或者有限同意笔者观点的部分,既然如此细致认真的展开了商榷,却又认为《三论》是一篇平庸之作,至少可见此文的面世并非真的平庸,只是因为二位学者社会立场和理论论点与笔者不同因此有限度认同或反对笔者观点。可见,同一篇文章不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平庸认定结果,甚至同一个人在进行文本书写时和在进行行为处理时,其平庸的认定结果都是不统一的。因此,这种有趣的“平庸”认定社会学现象更强化了笔者需要再次重申“学术不可断然拒绝平庸”这一论点的必要性。

二、“相煎何太急”?—— 学术为什么不可“断然”拒绝平庸的背后理据

韩彩英质疑我们的论点建基于其对我们一个归纳性论断的三重猜度上,即笔者曾在《三论》中提出:“笔者在一般理论层面上同意李醒民所提出的学术祛平庸化思想,但对于其断然拒绝平庸思路背后所可能导致的‘平庸’合法性认同予以担心,在此意义上,笔者反而认为学术不可断然拒绝‘平庸’”。其实,只要认真阅读过李醒民文章和笔者《三论》中随后的分析,那么笔者在此所表达的意思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一)在形而上的理论层面笔者当然同意李醒民所提出的“学术拒绝平庸”,这是将重点放在“平庸”二字上的道德主义式论断,古往今来,我们对任何学术的希冀都希望是不平庸的,单从学术理想的价值追求层面来看,这自然无可厚非,哪怕是一个没有基本学术常识的人,在此层面都绝不会宣扬平庸,笔者当然也不会如此,因此,笔者指出在一般理论层面上同意李醒民所提出的学术祛平庸化思想。

(二)在形而下的实践层面笔者就不能同意李醒民“学术断然拒绝平庸”中的“断然”拒绝逻辑和思路。笔者在一般的理论层面从来没有否定学术要祛平庸,相反,是积极支持祛平庸的,但是当祛平庸思想下降到具体的实践层面时,就难免要进入到学术评价 “平庸”与否的考核认定之中,而此时对学术平庸与否的认定就会出现事实上的困难,可能并不平庸的却被认定为平庸,而平庸的反而被认定为不平庸。鉴此,笔者论断的立足点则是要不要“断然”拒绝平庸?而笔者担心的正是李醒民在一般理论意义层面上提出的的“断然”拒绝平庸论有可能导致在实践层面中因评定制度不完善而导致错评为平庸的精彩学术成果真的被断然拒绝掉,因此笔者的理论是反“断然”逻辑,而不是“祛平庸”逻辑。在《三论》一文中,笔者至始至终所主张的观点都是“学术且不可‘断然’拒绝平庸”。而韩彩英和庞晓光误读了我们的理论基点而认为我们在质疑祛“平庸”思想,故韩文从语言和逻辑的角度对笔者论断所作的三种猜度以及庞文开篇即界定的“平庸”概念,都仅仅是在围绕学术要不要祛“平庸”展开,而没有真正在“断然”层面上对笔者提出有建设性的质疑观点,可见,韩文和庞文对拙文的商榷立论点是不准确的,因为笔者与二位一样同样强调“学术要拒绝平庸”,这也正是我们在一般理论层面同意李醒民“祛平庸”观点的原因所在。但笔者认为,“学术祛平庸”绝不能仅仅停留于形而上的价值应然层面,因为抽象的对学术进行道德式的异化批判并不能对学术发展中的现实实践起到真正实质意义的改造作用,“学术祛平庸”思想必须要下降到现实的学术评价体系中来予以客观化操作和具体性落实,而抽象层面的 “学术祛平庸”思想一具体操作起来无疑就面临具体实践层面的评价尴尬,也正是在此意义上,笔者提出学术不可“断然”拒绝平庸观点,该观点建基于以下次生命题的展开与追问。

1.什么样的学术叫平庸?什么样的学术又不叫平庸?这无疑涉及到合理的学术评价政策制度设计命题,当前的学术评价制度能否绝对客观化的确证出学术平庸与不平庸之间的合法性边界呢?显然这是难为的,因为平庸的认定与否可能来自于不同的视角,这些不同的视角有可能导源于“不同的学术立场与个人信仰”、“不同的学术规范格式”、“不同的研究方法与观察角度”、“不同的专业方向与经验背景”以及“引用率与争鸣度的高低”等等,显然,在如此异同视角下的学术评价之维中,很可能出现“形式合法性”学术评价下的“实质性非法” 学术评价认定,表面上看,学术评价的程序是合理的,但因为内在诸多潜在因素的共存,导致学术评价中出现难以避免的错评和漏评,因此目前中国学术界的评价体系中,更倾向于用“量化”评价的方法来对学者水平进行考核,而“代表作”制度之所以是在有限的范围内予以补充性运用,正是因为无法彻底有效破解上述平庸与否的评定难题。

2.谁来评价?如何评价?一般情况下是由学术评审委员会或者同行匿名评审这样的学术共同体来评价,但是这样的专业机构真的能够有效解决评审中的困难吗?评审委员会或者同行匿名评审在学术评价时所坚持的简单多数原则是否适用于学术评价呢?这些次生命题都是需要从元哲学的立场上予以重新反思和检视,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创新是真正孤独而寂寞的思想之旅,其思想同路人只能注定寥寥,所以我们才说,越是前沿的学术创造其真正的学术知音越少,同时貌似具有专业一致性的学术共同体其内部成员之间的研究方向可能差异性巨大,而越是成熟的学科其内部专业方向就越是精细化和微观化,而这种学科专业内部在微观方向上的巨大差异严格意义上并不比学科专业之间的差异小,因此我们经常见到同学科专家彼此之间互相读不懂或者误读了对方学术成果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由此可见,学术评审委员会或者同行匿名评审这样的学术共同体也并不能完全客观认定学术成果平庸与否,而以“多数原则“形式来确定学术是否不平庸的认定同样值得商榷。事实上,以文章数量和所刊载期刊的水平来间接衡量学者的学术水平实在也是学术共同体评审中没有更合理办法的无奈之举。

3.是否存有无法客观评价的学术成果?如果存有,如何处理?很显然,面对学术研究中专业分工的精细化和命题展开的区隔化现实,学术共同体的评价作用渐趋无能,那么在分工精细化和命题区隔化的基础上,挑战旧有学术体例和范式的学科综合交叉、知识范式革命与新兴领域研究也就更难以让学术共同体在短期内予以多数认同,事实上,越是激进和革命的学术创新就越是挑战学术评价中规则制定者们所竭力维持的学术权威,即便有一二学术伯乐,也难免尴尬遭遇遵循“多数原则”的既得利益学术共同体的抵制,那么,这些新的学术创新一方面因为学术共同体在旧有学科范式下无法理解,无能评价,另一方面则是学术共同体囿于私下的学术利益交换与分配而无法被客观评价。正如崔平在《老师与大师—中国学术大师确认潜规则的现代破产与未来显规则》[4]一文中所论:“越伟大的学术大师,越是有遭遇社会冷淡的可能性,因为即使抛开某些恶性的社会情态因素,他们的先锋步伐和深厚思想也常常令人难以跟随”。笔者曾在《三论》中强调了六种无法评价或者可能被偏颇评价情况,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此再次重申:1.旧有学科无法合理评价的全新的非学科化知识或者交叉学科知识,2.旧有学科并没有挖掘或者不愿意挖掘的表面上微不足道或者极不起眼的经验对象;3.旧有学科根本上难以理解的完全批判性与革命性的研究原有经验对象的新视角;4.旧有学科完全没有涉及的且没有任何经验对象与之相对应的能为原有学科评价体系下的主体所认知的超验对象;5.因某些政治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学术集体扼杀,这多体现在对“元立场”所持有的争议上;6.旧有学科体系事实上会由开放走向封闭,在其注定衰变过程中一向以学术权威自居的各类学霸、学阀因集体自我挣扎而恶意封杀新学术。尽管现在学术评价中的优化分类有了一定的改进[5],但是实践中仍存有诸多无法客观评定或有失偏颇评定的此类型学术成果,那么或许最好的处理态度就是暂时搁置,但这种搁置对于真正的学术创新来讲也是一种扼杀。鉴此,笔者认为李醒民提出的“学术断然拒绝平庸“思路下的“断然”逻辑因为“平庸”认定的困难性和复杂性,而值得怀疑。笔者在《三论》中也正是基于此,提出“以‘平庸’之名扼杀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内的学术批判与范式革命”和“理解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内‘平庸’的两大真相”两个论点,从而担心李醒民先生“学术断然拒绝平庸”背后所可能导致的各种学术评价危机,因此,笔者在此意义上,认为学术不可“断然”拒绝平庸。韩文在其驳论的最后部分认为“从李涛和邬志辉的论说方式来看,他们所论说的‘学术不可断然拒绝平庸’应改为“学术断然不可拒绝‘平庸’”的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三)在本文中,笔者从整个学术生长的宏大视角来看,也坚持认为对那些“尚在路上”的学人所辛苦做出的尚不成熟的“平庸”学术也绝不可“断然”拒绝之,而应该有更多起码的包容。精彩的学术成果绝不是一蹰而就的,它必然是在反复的试错中形成,即便是反复试错之后研究者主观认为不错的学术成果也可能在层次更高的学术评价体系中被认定为平庸,这就存有笔者在《三论》中所指出的“真平庸”和“假平庸”二类,笔者《三论》中的推论绝不是如韩彩英文章中所述为“制造学术平庸者辩护”,笔者认为“学术断然拒绝平庸”这个论点如果要成立,就必须严格限定适应范围和针对对象,绝不能一概拒斥。其一,学术断然拒绝的应该是“切实具有主观恶意的真学术平庸”,这类真平庸学术成果在主观上首先存有粗制滥造的学术动机,在客观上则是不学无术而实力不济,反而又想通过平庸化的学术生产而获得权力、声誉和资本回馈;其二,学术断然拒绝平庸针对的主体是学者本人,学者本人作为个体应该有这样的道德自省与学术操守,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的为学态度。

而对于那些主观上是善意的且不断努力奋斗着的学人来说,他们所精心制造出的学术成果,也可能存在学术失败,甚至诸多学人一辈子的所有研究都可能是失败的,这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显的尤为突出,而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学者穷其一生所努力构架的社会解释理论框架与实证观点结论均是错误的情况也并不在少数,此时我们面对这些错误的观点,这些被证明为因各种原因而无效的且无突出诠释力的研究成果,我们就应该“断然”拒绝了吗?事实上,诸多学人竭其一生所制造出来的学术,存在诸多平庸认定尴尬,在自然科学领域,假如爱迪生最终真的没有制造出灯泡,难道他所竭力开展的那些灯泡试验就可以因其失败而被认定为平庸而断然拒绝之吗?历史上又有多少此类无名英雄就因为没有最后成功的学术精彩而被断然拒绝了呢?而在社会科学领域,学术平庸与精彩更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一旦转换视角和立场,平庸和精彩的评价就可能马上迥然不同起来,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学术研究中“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之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对立命题”[6]、“ 卢卡奇、福柯等人各自学术著作的评价分野”、“政治哲学中因各种主义之争而不断被改写和更新的各种版本历史终结论”、“普世价值存在与否之争”等等,诸多难以调和的命题都不约而同的证明了平庸和精彩评价中的困难性,正如黄宗智先生在《我们要做什么样的学术?——国内十年教学回顾》[7]一文所指出的“以我自己任教38年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为例,此前那种严谨的客观学术评审制度已经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后现代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在认识论上的相互容忍。在学术评价的场合,互相让对方选择与自己意见一致的人士来做评审”。笔者认为,片面的只强调学术精彩而断然的拒绝学术平庸就可能导致学术精彩生长的青黄不接,因为我们知道,学术精彩总是在千百次的学术平庸之中诞生,如果大家都过分强调学术精彩而断然拒绝平庸,那么则可能导致对学术绝对真理的黑格尔式“终结论”膜拜,那么谁也不敢轻易的把自己的学术成果面示于学术同行,而总是在梦幻深处期待自己将来某一天学术成果一出手就宣告该领域的其他研究终结了。这样的心态显然并不利于现代学术的发展。不断然拒绝平庸的背后,实质上是承认学术真理的有限性和学术研究的永恒性,本质上是促进和鼓励学术同行能够及时让学术成果面世而实现同行间积极的学术交流和互动,哪怕有些学术成果并不成熟,哪怕有些成果在自己看来比较成熟而学术同行事实上认定并不成熟,哪怕有些成果自己和学术同行都认定为成熟了,但从研究本身来讲还并不成熟,这些尚且粗浅的成果都还只是学术精彩的毛坯状态,可能总体还只是出于学术平庸状态,此时,学术难道就可以断然拒绝之吗?其实,学术精彩和学术平庸本是同根生,在实践操作层面,我们的学术评价如果还是如在价值应然层面那般只强调精彩而断然拒绝平庸,就犹如一个公民在现代社会的现实生活中只突出权利而忽视义务、犹如企业只突出收益而不突出投入、犹如国家只赞誉成功而不允许失败、犹如社会只关注强者而不顾弱者,这种“成者为王拜者为寇”的逻辑难道在学术领域就是合理合法的吗?鉴此,笔者呼吁我们的学术研究在健康地鼓励合理的学术精彩同时,在实践层面,应该建立允许课题研究失败的主动退出机制和保障体制,创造允许学术成果可以暂时处于平庸状态的宽松培育环境,对那些主观上是善意的且不断努力奋斗着的学人,即使其一辈子也没有取得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精彩,也应该对之予以尊敬和鼓励,要知道真正意义上有独立创见且被实践证明正确的学术研究,其研究群体中可能绝大多数都是失败者,而取得不平庸的学术成就者只能是极少数,这样的学术例子古今中外俯首皆是。故笔者批评的是“学术断然拒绝平庸”中的“断然”逻辑,一个真正能够产生学术精彩的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能够包容各种学术平庸的社会,因为谁也不知道最后真正推动了人类进步的学术精彩究竟是产生于哪个暂时的学术平庸粗本之中,而片面的只要精彩而断然拒绝平庸岂不是扼杀了学术精彩生成的多种可能性吗?如此观之,本是同根生的“学术精彩”与“学术平庸”,相煎又何太急呢?一个“断然”拒绝的绝对排斥逻辑岂不是窒息了学术精彩生成的空间吗?

三、学术虚无主义了吗?——重申学界“无中心”和“祛导向”的立论基点是“方法论”层面绝非“本体论”层面

笔者在《三论》中一再强调:“笔者当然同意严格意义上学界学术本体(中心)论,但是如果抽象地谈论这样一种本体(中心论),则毫无意义,因为这个论断是一个典型的循环论证,一方面,以学术本位制造了学界概念和区隔了学界身份;另一方面,又以学界概念与学界身份反过来论证其应该学术中心,这明显毫无意义,是一个被虚拟建构的伪命题,这个伪命题可能唯一的意义仅仅在于对学界作道德主义的异化批判而已,但这对于学界之疾的祛除并不起治本功效”,就好比说“教育界要以教书育人为中心”、“医学界要以治病救人为中心”、“军队要以保家卫国为中心”等逻辑一样,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常识性论点,事实上正是因为有了“教书育人”、“治病救人”、“保家为国”这样的社会功能才制造了教育界、医学界和军队这样的概念,才区隔出来了教师、医生和军人这样的身份,反过来,又以教育界、医学界和军队这样的概念以及教师、医生、军人这样的身份反过来论证应该以“教书育人”、“治病救人”和“保家卫国”为中心,这是一套始终在本体层面游刃的逻辑循环论证,如同语词游戏,并不增添新的意义和内涵,毫无真实意义,笔者当然同意这样的本体层面上的学界学术本体(中心)论,但笔者并不满足于在这样一种无法增添新内涵与意义的先天分析判断论证链中循环,因为这样一套本体论意义上的论证体系只可能对当前学界偏离学术中心的异化行为展开道德主义式的批判,而并不能深入到学界之疾的核心。因此,笔者在李醒民本体层面学术中心(本体)的基础上,把此命题引向更有价值的方法论层面讨论之域,即此时研究的问题就应该进一步深化下去,以教师为例子,“教育界在教书育人这一本体中心基础上,在方法论上其教学主体究竟应该是以“学生”为中心呢?还是应该以“教师”为中心?在教学方式上究竟应该以“知识讲授”为中心呢?还是以“对话讨论”为中心?在教学场域上究竟应该以“课堂”为中心呢?还是应该以“生活”为中心?在教学类型上,究竟应该以“素质教育”为中心呢还是应该以“应试教育”为中心?在教学目标上,应该以“培养现代公民”为中心还是“培养接班人”为中心等等,学界究竟应该以什么为中心,此时的讨论就应该是在学术中心(本体)基础上,在方法论层面,学术究竟应该以什么为中心?或者到底要不要中心?而对这个方法论层面上的学术命题解答就需要分解为以下系列追问:学术的载体究竟应该是书写中心还是言说中心?学术旨趣应该是本质中心还是现象中心?学术生成的对象应该是思想中心还是技术中心?学术加工格式究竟是论文体格式中心还是随笔、杂文、评论、诗歌、片段或者对话等其他思想流体中心?学术研究以“问题意识”为中心还是以“学科体系”为中心?学术的获得渠道到底是以“理论”为中心呢还是以“体悟”为中心?学术的权力来源究竟应该以“学术权威”为中心呢?还是以“政治权威”、抑或“资本权威”为中心?

显然,笔者在方法论意义上所提出的学界务须“无中心”和“祛导向”的立论正是建基于李醒民学界学术本体(中心)论之上的深化版,笔者认为在上述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式”中心论中,非要确定一个现代主义式的合法性中心是没有意义的。其实,学界在学术方法论上应该是充分自由的,学术载体既可以是书写,也可以是言说,绝对不能够只重文本上的科研,而忽视知识的教学与传输;学术研究的旨趣既可以是本质主义式的挖掘,也可以是现象学意义上的感知和体验;学术的生成对象既可以是思想层面的也可以是技术层面的,在自然科学中,思想层面表现为基础性学术研究,在技术层面则表现为应用技术开发,在社会科学中,思想层面多表现为哲学与人文科学的观念型研究,在技术层面多表现为经济与社会层面的实证型研究。学术加工格式既可以是严格规范的论文体格式,也可以是诸多包括随笔、杂文、评论、诗歌、片段或者对话在内的多种其他思想流体、前者如康德、黑格尔的严格学术论文体专著《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法哲学原理》等,后者如柏拉图的对话体作品《理想国》、鲍德里亚的片段体作品《冷记忆》等;学术研究中的学人既可以做“问题意识”型的学术,也可以是“学科体系”型的学术,前者如公共知识分子、后者如学院派知识分子;学界内部的权力来源既不可以是“政治权威”也不可以是“资本权威”,同样在当前学术体系群团和帮派化的情况下,“学术权威”也应该高度警惕。由此可见,笔者建基于“方法论”层面而绝非“本体论”层面上的学界“无中心”和“祛导向”立论绝非标新立异。

韩文对笔者的质疑观点显然带有主观偏见而非符合客观事实,纵观笔者《三论》全文,笔者没有一处主张了韩文所述:“他们(李涛和邬志辉)一概反对文章结构形式要求、完全放任作者‘诗性’地构造文章的主张”。笔者纳闷在学术方法论上以学术研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为目标的学术自由哪一点就导向了韩文耸人听闻所论的“学术虚无主义”,哪一点就“势必加剧国内哲学社会人文学科领域已经泛滥成灾的‘粗制滥造’之风”和“‘泛滥成灾’的抄袭拼凑之风”,哪一点“加剧腐败的学风”了。在《三论》中笔者多次强调在学术中心(本体)层面上,坚决同意学界以学术为中心,因为如果不以此为中心“学界”不能称其为“学界”,此处的学界就应是伪学界,那些学人就是伪学人,即便这批伪学者能够给学界带来各种资源,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学界中人也应该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毅然地把此类伪学者“扫地出门”。那么在学术方法论层面,各种学术霸权式学术中心论则是我们质疑的,我们坚决反对各种单一格式、模式化了的以各种固定样本呈现的学术统一“生产-加工”逻辑,并美其名曰叫“规范”,以此“规范”为中心而宣告其他各种学术研究载体、旨趣、格式、渠道、权力的非法性,这在很大程度上窒息了学术多重生长的可能性,当然笔者《三论》中没有任何一个论点是在论证要“拒绝必要的形式”,笔者学术形式上的“去中心”和“祛导向”意思只是说面对不同的学术研究输出成果(或思想的或技术的),我们应该选择最合理的呈现形式去承载学术,而不是绝对的以被中心化了的论文体格式来呈现,当然如果论文体格式是最合理的,那么毋庸置疑,应该选择论文体格式来承载学术并遵循严格的学术规范,显然诸位的质疑文章是错误解读了笔者的意思。

[作者简介] 李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与教育政治学、政治哲学与知识社会学;邬志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公共政策分析与农村教育研究。本文系笔者主持的201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2BS10)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11SSXT102 )的阶段性成果

该文原载于《社会科学论坛》2013年第7期

参考文献:

[1]李涛、邬志辉:《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风规范议题三论——问学于李醒民教授》,《学术界》2012年第1期,第109-117页。

[2]韩彩英:《反对学术虚无主义——驳李涛和邬志辉的“不可断然拒绝‘平庸’论”》,《学术界》2012年第4期,第80-89页。

[3]庞晓光:《也谈“学术”与“平庸”——与<三论>作者商榷》,《学术界》2012年第3期,第92-99页。

[4]崔平:《老师与大师—中国学术大师确认潜规则的现代破产与未来显规则》,《学术界》2009年第4期,第112-117页。

[5]高自龙,刘峰:《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中分类方案的优化探析》,《江淮论坛》2011年第6期,第8-12页。

[6]刘志洪:《重新理解和评价恩格斯晚年对新唯物主义含义的理解》,《江淮论坛》2010年第5期,第70-76页。

[7]黄宗智:《我们要做什么样的学术?——国内十年教学回顾》,《开放时代》2012年第1期,第60-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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