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卿:乡土意识与国家建构——以新中国成立初期江西瑞金土改为中心的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36 次 更新时间:2013-07-29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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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卿  

内容提要:从国家政权构建的角度来说,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运动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载体。本文从乡土意识与国家建构关系的视角,以新中国成立初期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首府江西省瑞金县的土改为考察中心,探讨乡土意识与国家建构之间的磨合与互动,揭示革命理念的惯性作用与国家建构的路径依赖。权力话语一方面要借助民间话语向个人话语进行“启蒙”,使之弃恶从善、弃私从公;另一方面,权力话语还要保持对民间话语的过滤,使民间话语更能为权力话语服务。权力之于国家的至关重要,土地之于农民的生死攸关,国家与民间社会的相互激荡,革命理念与农民意识的互化,这一切都得以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完美”呈现。

关键词:乡土意识 国家建构 土改 瑞金县

一、引言

清朝末年特别是辛亥革命以来“民族统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新的国家形态上的整合也渐露端倪,“国家建构”自然而然成为时代的主题。中国共产党人开拓了一条以“革命文化”为象征的“民族统合”与“国家建构”之路,伴随着土地革命的兴起,在抑制绅权的同时,民权意识开始觉醒,乡土意识也开始“登堂入室”,与“革命文化”相融合;共和国时期,由于革命惯性等因素,农民意识再次成为国家建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原中央苏区核心区域的江西瑞金,国家认同的建构承继了中共党人革命年代的工作惯性与相关理念,以土地改革运动为契机,全面“嵌入”乡土社会,并在全社会重塑政党权威、建构国家认同。国家在土改运动中完成了向乡土社会的渗透,但另一方面,农民世界中一系列的价值观念、思维习惯、行为模式等因子也“参与”到了国家的意识形态建构之中。

二、原中央苏区的土地占有关系与民众的思想状态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国家建构的进程中,作为新区土改的原中央苏区很具典型性。原中央苏区是解放了一年的新解放区,又是过去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心地区。在这一区域进行土地改革,除了南方农村社会情况普遍较北方复杂之外,更为纠结的是其过去经历了土地革命,土地占有情况相对不是很集中。①江西作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老区,抗战前的1936年,由于受中央苏区革命的冲击,地主总数和其土地占比在中南六省中都算是比较低的一个。但到了1948年,作为国共两党的角逐场而“重返”国民政府控制下的江西,在减租减息、一致抗日路线下,地主总数和其土地占比都有所上升,而中南其他五省的地主总数与其土地占比都有所下降。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江西土改必须面对的一个复杂而又微妙的情况。

一是人口构成、土地占有关系复杂。江西境内大致可分为三种区域:苏区、游击区和白区。苏区土地占有情况如表1所示。

在人口构成上,白区、游击区的地主富农多于苏区,苏区的贫农人口比重较游击区、白区大,但同时,苏区的中农人口比重比游击区、白区低不少。苏区中农人口占20.34%,游击区占29.4%,白区占33.2%。又如苏区贫农人口占63.3%,游击区占52.6%,白区占46%。一般来说,凡经过土改的地方贫雇农都会得到土地利益,其经济地位一度上升,许多雇农上升为贫农,贫农上升为中农,因此当时苏区中农多,贫农少。总的来说,江西作为国共相争的主战场,其人口构成现状与中共理念中阶级成份的划分还是有所出入。

苏区雇农占1.11%,游击区占1.58%,白区占2.29%,苏区、游击区、白区雇农占比依次递增。产生这种情况最主要的原因,是国统区(白区)相对稳定,而苏区大部分青壮劳力都去当兵了,造成农村人口与劳动力大量减少,农村雇工不容易雇到,即使雇到工资也比较高,故请长工耕种土地不合算,因此地主富农愿意将土地出租而不愿意雇长工。

在公田占比上,苏区、游击区大于白区。苏区、游击区公田占比均超过15%,白区仅为6.7%。苏区、游击区公田多,白区公田少,表明苏区、游击区山地多,交通不便,传统社会所遗留下来的宗族关系比白区平原地带要深,但封建的宗族关系强弱又随国共势力的消长而变化。

二是民众思想的多元化。当时中共江西省委政策研究室所做的调查显示,新中国成立后土改前夕江西各阶层的思想动态如下(根据吉安分区、万安、遂川、永新三个县的情况综合):

地主:由于受过苏区革命影响,有反动的经验,手段狡猾,故行动上又有各种不同形式出现:(1)一般的均表示不反对分田观念;(2)假装开明献田;(3)分散财产;(4)勾结特务、土匪、造谣、破坏治安,企图等待国民党回来(永新)。

富农:(1)在征粮中表示“硬(宁)可完和地主一样交粮,不当富农,要求把富字去掉。”(2)对政府政策拥护,觉得比苏区时好,有的想在劳动中改变成份。(3)由于苏区时影响,对土改仍怀疑,恐慌不安,因此有献田的,主动的要求分田。(4)大吃大喝分散财产,造谣破坏者也有。

中农:(1)在征粮时有的地方产量提高,侵犯了中农利益,而打击了情绪,于是害怕负担重不愿多种田。(2)听说中农不动,竭力拥护,高兴满意,同时也刺激了生产情绪。(3)永新万安均发现,中农中田多者,自动要求拿出来分,认为不分将来中农是最富的了,是“老大”。

贫雇农:(1)积极要求分田,主张地主富农一起没收分配,听说中农不动不满意。(2)生产情绪很高。(3)雇农因有的失业,要求分田更为迫切。手工业工人:自己没田者也愿意得一部分,有田者知道自己的田不分比较安心,对土改无所谓。②

而原苏维埃共和国所在地沙洲坝村民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土改前夕的宣传动员之后,大部分贫雇农认为减租是有希望的,能够增加自己的收入,因而对减租持支持态度。如新屋家的老关系户杨衍金说:“地主收了多少年的租,我们交的租买田都够了,剥削太厉害了。”而有些农民认为减租虽有机可乘,但担心地主抽田。30年代的土地革命给沙洲坝村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认为“天上不会掉馅饼”,苏区时分了田,后来又还回去了,而且惟恐将来加重负担。一些村民认为“解放军是解放我们的,还叫我们交公粮”。③他们不想既交公粮又缴租,而一部分农民则认为交租是天经地义的事,地主租田、佃农交租是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甚至一些农民还说:“这里的地主穷,减租了都活不成了。”

三是群众的革命积极性与敌对势力的顽固性并存。如苏区原中心县宁都七里乡全乡辖七里、罗家、志坑、逢口、官路下(不含下廖村)等五个农会,共1250余户,5150余人,耕地只有2000余亩,且分布很不平均。七里、官路下每人摊不到一亩,而有些地区则每人可摊两亩多。土改时七里乡同全县各地一样,封建宗族观念强,反动残余势力干扰很大。七里、罗家、志坑三个农会姓赖的居多,迳口姓温的居多,官路下杂姓多。全乡有国民党员包括区分部书记、县参议员、乡长、联保主任、一贯道首等20余人,有的还匿在山上,有枪不缴,情况非常复杂。但同时七里又是第二次革命战争时期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省委、省军区也曾驻此。1934年红军撤离苏区北上以前,赣南的瑞金、兴国等20余县广大农民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配了田地。但在红军北上抗日后,国民党即对现有的土地、婚姻等社会关系再次进行了调整。这些都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这一区域进行土改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土改的前奏——国家意识的介入

1950年7月5日,江西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着重研究《土地改革法》的实施细则与秋后土改的计划。8月27日,江西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这次会议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代行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上,陈正人作《关于本省土地改革实施问题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江西实施细则》。从8月开始,全省有南昌、万年等十个县82个乡陆续进行土改试点。从全省土改准备工作看,在路线、方针、政策、步骤、方法等方面,与中南军政委员会提出的土改实施方案是完全一致的。为了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有序地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实现了国家意志在乡土社会的渗透。

(一)公粮:国家意志的载体

“皇粮国税”从来就是传统帝国时代普通老百姓对中央政府的义务。新中国成立以后,公粮征收既是长年战争形势和经济援助的需要,也承载着国家建构中民众的向心力与权威的渗透,又锻造了一支具有明确国家意志的基层工作队伍。

新中国成立初期征粮工作所承载的政治、经济及其他社会功效,在1950年瑞金县征粮工作中得到了集中体现:

在这个激烈的斗争工作中间,发现较好的积极分子约241个,洗刷了坏的乡干部16名,村干部12名,改造了部分乡村的政权,查出了逃亡地主黑仓1319石,全县在1月20日前入仓仅达300万斤,及至27、28日趋于停顿,地主逃亡多在这七、八天内,以后地委李政委来县指示,各区乡组织了催粮队(平均每一新划乡20人左右组成一催粮队,每人每天补助3斤米),在县委会领导下动员了绝大多数的老关系参加催粮队,加入了新的力量,加强展开了突击入仓工作,从2月1日至15日仅半个月,入仓公粮达500万斤。④

全县在1949年完成公粮数平均达到49.6%(见表2)。

1950年春,瑞金县再次提出:

在春耕备荒的中心下,集中力量突击完成公粮尾欠500万斤,普遍地展开双减查公堂义仓入手,发动群众争取5月20日前突击清查合理负担,完成公社尾欠,收清田赋,结合公审已得上级批准的杀有粮的恶霸与贯匪,并做总结报告地委与专署。⑤

瑞金县提出的口号是:“交完公粮就分田,完成公粮任务就实行土地改革”、“好人民交好粮,反对瞒田瞒产量”。⑥在这一动员下,各地交公粮也是争先恐后,截至1949年12月25日,赣南各县交公粮情况是:宁都400万斤,会昌70万斤,寻乌100万斤,于都184.5万斤,瑞金70万斤,石城4万斤,广昌10万斤。⑦

在公粮征收的背后也是阶级分明,国家权力对异己分子的震慑力和对一般老百姓的暗示与偏向贯穿其中。公粮征收过程中对地富的超负荷压力,以致中共中央中南局1950年1月10日转发了江西省委关于纠正和防止征粮中逼死人等错误的补充指示,主要内容为:

①征粮负担面应达到80%至90%。各阶级的负担比率:贫农8%、中农18%、富农30%、小地主40%、中地主50%、大地主和一部分中地主可达60%,超过上述比率者应减少。政府评定的主要依据是今年的实际产量。不合理地提高阶级成分或按阶级评定产量是错误的(这是逼死人的重大原因之一)。对地主富农的高利贷只能计算今年的实际利息收入,把今年以前的利息收入,尤其是把本钱都计算在总收入内是错误的。②经省政府批准减轻的公粮任务,应认真执行,并向有关地区的全体干部和人民宣布,说明政府是照顾群众负担能力的,以提高群众拥护政府踊跃交粮的热情。③在省政府规定的附加以外,各地任何附加及机动数字,一律停用。否则一经查出,当以纪律论处。④在不减少专署和县的公粮任务的条件下,应对各专区、县、区、乡、户之间的畸轻畸重负担进行调剂。如果调剂影响到整个任务,必须以省政府批准。⑤必须立即纠正以乱押人乱打人作为征粮手段的现象,对于个别屡教不改的干部应给以党纪处分,逼死人的应送法院惩处。对少数顽抗不交粮的地主富农,可用司法手段处理,并警惕反动分子乘机造谣破坏逼死人。⑧

虽然有这一文件出台,地主的征粮在一些地方还是超出了其承受能力。如分宜县金塘乡池水村的一村民(地主)知道自己得征公粮6000斤,他说“我没有粮,准备住逼良(粮)班房” 以示不满。⑨

而对有过革命历史的人员,则有很大照顾。如在瑞金县老关系(指参加过土地革命的)、军烈属占有相当的比例,其负担的公粮相对较轻(见表3)。在瑞金的李任、茶亭、凰岗、坪山四个村,军烈属、老关系户平均占总户数的33.2%,而其平均负担公粮数只占全村公粮总数的9.3%。最少的是黄柏区坪山村,占总户数44%的军烈属、老关系户只承担了全村公粮总数的4%。农民特别是贫苦的,不但征得少,而且能在征粮工作中受益。如赣南崇仁县四区浯漳村公粮负担13.5万斤,其中地主、富农20户,负担81479斤,全村运动粮队组织8个组,计114人,给地主担一担谷,15斤谷做工资,吃两顿饭。⑩

公粮的征收过程,既是国家权力在乡土社会的实践过程、重塑国家权威的过程,也是中共干部的一次规训与洗礼,还是国家意志介入、组织框架运作的尝试与检验。所有参加征粮工作的人员,必须施行短期训练,使他们了解政策、办法、手续、组织与正确的工作作风,特别加强其依靠与发动群众贯彻政策完成任务的教育,坚决反对强迫命令,包办与违反政策现象。各专、县应组织巡视组,深入区乡了解情况,实施检查督促,及时纠正偏向,解决问题,并注意重点指导,吸取经验,做出样子,及时介绍到各地以资示范,在秋征过程中各专署应临时办一征粮小报,以便指导工作。如在征收中发生畸重畸轻负担不公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应公开宣传,准许人民申诉,各级领导不得拖延不理,敷衍塞责。坚持汇报制度,以便掌握工作进度,了解情况交换经验,及时纠正偏差及不良现象。各级汇报时间为:

乡每三天向区汇报一次,区每四天向县汇报一次,县每五天向专署汇报一次,专署每五天向省汇报一次,从征收开始,直至结束为止,不得间断,对于问题的请示,可随时进行。粮局表报照原定制度进行。此外,从(1950年——笔者注)10月下旬开始,专署每三天电话向省汇报一次粮食入库数字。11

(二)工作队、宣传员、会议:国家意志的践行与传播

早在1969年,霍夫海因茨(Roy Hofheinz)提出,结构性的因素不能解释中国革命的结果,在所有关于中共成功的解释中,或许最为重要的但又最缺少研究的因素,恰恰是中国共产党人的行为本身。12事实上,革命运动本身的可行性与生命力、革命组织发展的内在理路、人员的素质与配备、组织内新旧人员的更替等都相互关联,中共党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延续了革命年代的组织框架,在土地改革中,工作队、宣传员的组成与规训,以及会议的政治化功效,促使国家意志得以践行和传播。

1950年,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训练土改工作队的指示》,规定:

各地皆须按照中央的指示,按土地改革区域人口的千分之一的比例抽调乡村农民积极分子和革命知识分子,挑选失业工人的优秀分子,组成土改工作队,但其中应加着重的是:挑选一定数量的反霸、减租运动中的经过考验的农民积极分子(包括妇女、青年积极分子),脱离生产,加以集中训练,组成土改工作队,经过土改实际斗争锻炼与教育后,能争取一部或大部成为正式区级干部。13

在训练干部方面,很注重基层干部的训练,规定凡是同土改直接和间接有关的干部,特别是直接参加土改的干部,均须进行充分教育。要做到区级以上干部训练一次到两次,乡村干部训练两次到三次,保证在将来实行土改时贯彻统一的、正确的领导。14据统计,全省参加土改干部共35282人(原文数据如此,按总和应是35285人),其中县级以上(县级、专署级、省级)干部610人,区级干部2278人,区以下一般干部14859人,临时脱离生产的当地干部(按土改区人口千分之一抽调)17538人。15

在瑞金实行土改的前夕,也是通过一系列的训练,形成了一支既具政治素质又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土改工作队:

(1950年)县府开办乡文书训练班时间十天至半个月,训练内容主要是阶级立场、工作作风、调查统计材料数字的常识;(6月份)县委办第一期乡村干部积极分子轮训班,名额230名(7月份是夏征,8月、9月办第二期和第三期轮训班各200人),结合检查工作,进行学习立场、政策、办法;有重点的整顿一个区的苏区时代的未曾北上干部问题,改正以前形式的组织,正式成立有组织有领导有条件有纪律的学习委员会,取得经验推动各区普遍整顿;检查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及组织生活,总结组织部工作;检查总结已成立的几个区合作社。16

为了加强干部的配备,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以便给秋后打下土改基础,建设土改中一支能把握政策又具战斗力的生力军,瑞金县委开办“土改训练班”,历时40天,以“毛主席三中全会的报告”、“土改法”、“算细账”、“整顿思想作风”、“人民法庭组织细则”、“新婚姻法”、“政协纲领”、“划分阶级”、“土地法细则”、“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等文件为学习内容,并学习丈地方法。17

当时各地干部的训练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训练农村在职干部,二是训练农民积极分子和贫苦知识分子。第一种主要包括总结工作,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形,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地批判命令主义、狭隘经验主义的不良倾向及其导致的违反政策的行为。第二种主要是通过诉苦和算地主的剥削账,加强阶级教育,进一步学习如何划分农村阶级和土地改革法中的具体政策问题。

如果说工作队是国家意志的具体践行者,那么,宣传员则是国家意志的传播者。瑞金县在1951年6月1日和8月底开办的两期宣传员训练班中,每次培养学员250人,共500人。18他们成为乡村宣传的骨干。在1951年冬的瑞金土改中,从公私中学中抽出30人,组成一支土改宣传队,由县土改委员会掌握使用,轮回宣传。19瑞金县1951年的工作总结称:

全县有报告员16名,宣传员1050名,读报组559组,参加人数2047人(其中男1520人,女527人),秧歌队106伙,参加人数2499人(其中男1951人,女548人),腰鼓队21伙(其中农村16伙,男229人,女73人;城市5伙,约150人),农村剧团25个,约500人,城内业余剧团3个,约150人……黑板报289块,农村的宣传队78个,964人,共计党的宣传队伍1065人,非党宣传队伍23520人……党内外的宣传队伍有45750人。20

这支队伍的力量是宏大的。党一号召,就可动员数万宣传大军,把党的政策迅速宣传下去,把群众的要求反映上来,使各项工作得以提前完成。

关于宣传员的任务,相关文件作了细致说明:

一是关于国际国内形势和各项政策、法令的宣传解释工作;二是关于推动各单位中心任务与各项重要工作的宣传工作;三是搜集、研究每一时期群众思想动态及其发生的各种疑虑、要求和错误认识,及时上报,并进行适时而正确的宣传解释;四是及时搜集谣言,与一切反革命宣传作斗争。21

为了确保相关人员的待遇,土委会拟订标准,江西省全省3953个乡,每乡宣传费用补助60000元,标语、漫画每乡补助14000元。22

时事宣传工作是思想发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启发与提高群众思想水平、贯彻诉苦的必要工作,也是巩固思想、发动与加强爱国主义政治思想教育和阶级教育的关键一环。瑞金曾是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老百姓的身份复杂,社会关系盘根错节,政治与经济斗争频仍,农民对目前形势难免模糊不清,有“变天思想”的也不乏人在,因此,土改中广泛而深入地结合开展时事教育是消除土改思想障碍的必要步骤。工作收效大小与宣传工作深入程度是分不开的。宣传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一是组织宣传员建立宣传小组、宣传网。宣传员是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的土生土长的宣传骨干,是土改斗争中培养出来的青年团员中的积极分子。他们的宣讲通俗易懂,不但群众接受快而且相信,把宣传材料向群众解释明白之后,有关人员便分头进行宣传。如九堡15个乡有13个乡建立宣传员、宣传小组,宣传员112人(男84人、女28人),凡报纸(《江西日报》、《赣西南日报》)有重要消息,区宣传员就召集各乡村宣传员统一布置,由乡村宣传员回去领导读报、讲解,收效很大。又如壬田区沙坪乡成立了宣传网,由团支书领导,每村一个宣传员,大部是团员。全县土改区共组织了宣传员723人,成立了宣传小组75组。二是运用各级代表会组织代表深入宣传。三是组织教员学生化装宣传。四是加强时事宣传指导,除县土委及工作团团部随时以电话书信强调外,县土委出土改通讯共14期介绍经验,工作团先后出新闻资料16期、土改消息等小型刊物。这些材料除部分是指导干部土改思想外,另外是供给了区乡关于宣传工作的资料。土改中印发宣传单12500份。五是在农村中组织识字班、夜校、黑板报及读报小组等,不仅是土改中进行宣传工作的有力工具,也是为今后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宣传工作打下了基础,五个区(黄柏、象湖、九堡、壬田、黄安)共组织了夜校识字班154班,参加人数5966人,黑板报163块,土改中一般每圩(3天)出一次,共出5868次,读报小组313个,人数5222人。小组宣传达5990次,村的290次,百人以上乡的198次,500~1000人区的代表会36次, 100~200人的全县代表会4次。象湖区律阳乡在《爱国生产公约》中提出保证夜校每天晚上能到男女识字人员500以上。23

瑞金县1952年度的工作总结再次提到,全县已建立传授站21个,报告员24名,宣传员1862人,读报组689个,参加读报组13169人,订阅各种报纸4872份,宣传部23处,参加人数464人,剧团168个,有1012人参加,并建立广播站25个,文化站105处,黑板报742块,成为一支强有力的宣传大军。24农民文化站是乡村文化政策宣传的重要场所之一。1952年瑞金县农民文化站推销图书17348册,成立农村图书馆6处,新华书店专职推销站7处,培养农村通讯员239名。25

还有一个动员群众、国家意志传达的重要举措——会议。土改时期的会议基本上可分为三类。

一是群众路线式的基层会议:

政策条例交给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但一定要通过弄好的乡区代表会,才能把政策交给群众,我们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要群众自己动手,工作才好办,干部作风上也不会出毛病。26

二是专门的部门工作型会议。1950年春,瑞金根据县委委员召集的一组苏区时代土地部长、土地委员、一般老农参加的土地问题小型座谈会,发现问题为土改提供参考。

县委会议一月开两次,上半月讨论带临时性的个别任务的问题,下半月讨论总结性的任务问题,单月偏重检查总结财组问题,双月偏重检查总结公安局工作、地方武装干部问题。区书区长联席会议一般在每月25号前后召开,上级给予新的中心任务前都要召集区书区长联席会议研究布置。要求地委专署订出全年召开县书县长会议月份时间以便我们提前召开区书区长联席会议的时间。27

三是对反对势力的斗争会:

开地主、富农的会,把政策讲一讲,说话要严正,态度要和气,分别召开要有区别的对待,要说明富农只有靠近贫雇农才行,对地主说明要老老实实,不要以身试法。28

毫无疑义,这三类会议都极具群众动员与干部洗刷之功效。在时间分配上,结合诉苦的划阶级、丈田、初步整顿农会、扩大农民队伍的会议最长,达十天左右,其次是征收分配的五天,其他如县(区)各界人民代表会、军烈属代表会、青年代表会、妇女代表会、老关系代表会,都是三天左右。

(三)革命惯性与剧场效应

剧场效应,也称剧场效果,指戏剧演出所激起的观众的审美反应。剧场是高级度的感知领域,又是天然的审美场所,当演员以其卓越的表演使观众注意力高度集中并情不自禁地参与剧情创造而沉醉于其中时,不仅观众会获得暂时超越中的情感满足和精神愉悦,而且演员也会由于观众的这种肯定性情绪的反馈而受到鼓舞,获得心理上的补偿与满足。演员和观众在剧场这一特定场所中由于双方的自然交流和自然融合而达到的满足和沉醉状态,就是剧场效果的最佳表现。29

这种剧场效应得以“完美”呈现有赖于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是革命情景的召唤、感知与再现,是其背后的一个巨大场域。作为革命老区的江西,特别是原中央苏区所在地的赣西南地区,不乏可感知的革命“情景”。江西省西南部老土地革命区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实行土地改革。自中共中央发布的五一口号传到该地以来,赣西南行政公署平均每天可接到农民要求实行土地改革的来信25封到30封,不少的信都是数个农民联名写的。江西省南部地区是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是抗日战争以前的革命根据地,农民在很大程度上也“适应”了以土改为中心的革命。革命老区诸如兴国、瑞金、吉安、泰和等县农民,特地推派代表,从数百里以外赶到行政公署,亲自向行政公署罗季文主任表明他们的愿望。一个名叫贡立峰的农民代表,向罗主任呈上一本由30多个人签名和按上指印的意见书,要求早日在其家乡进行土地改革。30

江西省南康、宁都等县农民,纷纷写信给人民政府和共产党的领导机关,要求实行土地改革。宁都县石上区62个农民代表写信给省、县人民政府,说:

一九三一年,毛主席领导我们分了田,使我们过了一段有吃有穿的好日子;一九三四年红军北上抗日后,封建地主们又把我们的田夺去了,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们许多人被逼出卖了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今天希望政府领导我们收回失去的田地。31

1950年7月4日,宁都塘下村31个农民代表给《江西日报》编辑部去信,呼吁:“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我们迫切要求土地返家。”321950年7月底至8月初,《江西日报》编辑部收到瑞金人民“上毛主席书”19件,一致呼吁:“亲爱的毛主席!我们真盼望早日实现分田,早日求得翻身!”33

二是当下国家所面临的危机与民众家国观念的契合。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与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相结合,国家意志与民众的朴素民族意识相互激荡,革命表象在汹涌澎湃的动员中得以“完美”呈现。这些地区农民已组织起来,防止和监督地主阶级分散土地等反抗破坏活动。在瑞金1951年冬至次年春共九十余天的第二期土改中,共开大小斗争会1469次,人民法庭开庭42次,被斗的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1104人,参加斗争的有39718人,参加控诉、诉苦的有4895人。34在瑞金的象湖区东华乡三天的捐献就达150万元,胜利乡每户都有抗美援朝问答词,北郊乡五天援军12人。35

瑞金县截止到1951年底,订立爱国公约的群众达13万之多,占56%,受到爱国主义教育的达199700人,占88%强。361951年,全县超额完成17339443斤(按瑞金县当时23万人口计算,平均每人75斤)公粮任务。37

三是国家意志与民众革命表象的相互推波助澜。在“剧场”中有两个关键的主体性因素,就是国家意志和民众革命表象。在土改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

实行坚苦的访贫问苦,诉苦串连以苦引苦的方法。干部必须深入下去找苦仇深的贫雇农,住在一起帮助生产,建立感情闲谈漫扯,启发诉苦,打破顾虑提高觉悟扎上根子,然后推动根子串连发现与培养积极分子,形成骨干核心,在串连的基础上,发动斗争发动多数群众,每个乡要有50人至80人的积极分子,80%的人口参加运动,40%的人参加到组织之内,并建立贫雇农小组与贫雇农主席团。38

结合个别串联访贫扎根和典型诉苦的自我教育,“采用以苦引苦,以恨引恨的办法,将一人诉苦引为大家苦,一人恨引为大家恨,启发群众”。39国家层面的象征权力之所以具有强大的支配力量,重要原因在于它与人们日常生活世界的逻辑、生活理念和生存理想有着暗中的契合之处,每次土地产权的异动不是自上而下地凭空建构,而是融合了农民生活世界中的一些传统理念与基本需求。另一方面,农民也有一定的“自主性”。作为被支配的农民不仅仅是接受和认可符号权力,也能对其作创造性的理解和践行。

四、土改进行中——乡土社会的重建

乡村民间社会往往将土改这一历史事件称为“翻身”。“翻身”也就是历来被压迫的农民推翻各种压抑力量而成为历史主体的过程,在这里不妨称为“乡土重构”。伴随这一过程,乡村社会的各种力量在新一轮的角逐中重新组合,乡村政治秩序得以重建。在20世纪中国政治跌宕起伏的大变革场景中,以土改为载体,导致了村庄权威与秩序结构的转换、重构与变迁。

(一)斗地主:政权建构中不可或缺的程序

关于中国的乡村社会,费孝通认为:

在它的权力结构中,虽则有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着民主的同意权力,但是在这两者之外还有教化权力,后者既非民主又异于不民主的专制,是另有一工的。所以用民主和不民主的尺度来衡量中国社会,都是也都不是,都有些像,但都不确当。一定要给他一个名词的话,我一时想不出比长老统治更好的说法了。40

费孝通先生提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和“教化权力”三种类型的集中代表就是地主这一群体,因此,在乡土社会,中共党人权威的“嵌入”、国家形象的建构、对“地主”这一群体的打压与颠覆成为必然。

当然,在国家权力向乡土社会渗透的过程中,暴力现象也是难免的。早在1947年,随着国共两党战争的升级,中共高层开始调整土改思路。毛泽东提出,土地问题要尽快解决, “用群众运动来与地主决裂,来得到土地”。在此基础上,康生对土改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不但要从经济上把他(指地主——笔者注)打垮,而且要从政治上打垮他”,并鼓励农民采用打耳光、跪瓦渣、浇毛粪、剥衣服等暴力手段,把地主的气焰彻底打下去。其实到土改的时候,大部分地主尤其是小地主,早已是惊弓之鸟,噤若寒蝉,哪里还有嚣张气焰,而当时领导土改工作的刘少奇,也提出了类似的主张:“百分之九十以上群众的意见就是法律,就是政策”,“太行的经验证明: 消灭地主剥削一定要彻底,他叫做让地主扫地出门,土地财产一切搞干净,让他要七天饭,挑三天粪”,“一定把地主打跨了,然后恩赐他一份,他才会感恩”。41在此基础上,要求土改干部走群众路线:“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分浮财,挖底财,分土地,把地主扫地出门。”这些激进观点,尤其是所谓的“贫雇农路线”,“查三代,查历史”的做法,使大量的中农、贫农和手工业者被划为地主或“下坡地主”,受到强烈冲击。无论什么人,一旦被划为地主,就必然受到严酷的拷问,有的甚至毙命。尽管后来中共意识到“左倾”错误的泛滥予以纠正,但到50年代土改时,这种状况依然存在。

在这场浩浩荡荡的土改运动中,地主无疑是被推上了“替罪羊”的位置。在瑞金的土改运动中,全县扣押瑞金一区地主31人,富农40人,恶霸22人,伪联保主任乡保长为群众痛恨的59人,其他破坏分子189人。象湖一个区,先后开庭45次,审讯39人。全县59个土改乡中,没收地主278户,征收富农74户。42历史告诉我们,中国农村的落后与苦难,并不会随着土地改革的结束而终止,但将地主这一群体“替罪羊”揪出来,无疑为社会危机带来了终结:在这个“翻身的佳节”中通过对“替罪羊”的消灭和驱逐解除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冷淡,特殊的同志般的深情厚谊笼罩了整个农民群体,并在这种气氛中奠定了孕育现代民族—国家的感情基础。正如党史学者杨奎松所言:

新中国的土地改革,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很大程度上依靠财富、血缘关系建构起来的传统权力结构和统治秩序被彻底摧毁,中央政府第一次把数亿农民有效地组织在自己的——而不是借助于农村富裕阶层和宗族势力网络的——权力系统之中。43

(二)量化的压力型体制:行政力量的楔入

较早提出“压力型体制”的学者荣敬本认为:

所谓压力型体制,指的是一级政治组织(县、乡)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为了完成经济赶超任务和各项指标,各级政治组织(以党委和政府为核心)把这些任务和指标,层层量化分解,下派给下级组织和个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然后根据完成的情况进行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奖惩。44

笔者在此借用这一概念中的核心内容“指标”、“任务”、“奖惩”,来解读“国家建构”、“权威生成”与“权力渗透”等政治领域。

一是土改干部的训练、党员的发展有很具体的对象、指标与百分比。中南军政委员会在土改前夕就提出:“你(江西)省今冬土改地区按七百七十七万余人口,以千分之一计算土改队编制。”45各县也有干部训练、党员发展的具体指标。瑞金县1951年7月至1953年发展新党员500名,占全县230000人口的0.21%,占积极分子2783名的17%,县区乡干部每55人中发展10名党员,每个支部以7名党员计,建立71个支部。1951年全县训练干部数目:乡干部400名,乡村宣传干部380名,民兵干部267名,共训练干部1047名。训练计划中,训练对象为:党的支部委员与党的小组长、副组长、副农协主席、乡团支正副支书、民兵队长与指导员、乡妇女正副主任、乡公安员与村劳模、积极分子、宣传员等等。训练时间为15天,训练5期,每期505人左右。46

1953年秋瑞金县的土改复查在圳头、洗心、长胜、高轩四个乡进行试点,共集中干部19名,其中有县级1名,区级1名,乡骨干6名,其他为一般干部,还有8名干部,从9月30至10月30日一个月的时间。47重视组织力量配备干部。在干部中灌输土改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光荣任务的思想,动员参加土改干部445名。48计工作团干部68名,县区干部173名,千分之一干部204名。

二是宣传人员、内容、渠道、会议及请示报告制度都有很具体的规定。瑞金县1952年的宣传工作计划中,要求在农村逐步做每乡平均10~15人,每130~150人中发展1名宣传员。为保证宣传员的政治水平与宣传质量,在8月底每区发展2~4个传授站,区书、宣传委员、正副区长为区级报告员,又是传授站的传授员,要求每半个月做一次形势与政策报告或其他问题的报告,并领导宣传员组织讨论研究,同时要严格执行卡片制度。全县要在8月底前成立480个读报组,订群众报纸480份。49同时,要求“每个行政村建立黑板报1块,并在交通要道和圩镇建立黑板报,每三天出一次……广播筒以圩镇为重点,争取每个乡建1个到3个,并要求到年底在30%的乡设立广播台” 。50要求每个读报组发展1名通讯员,争取到1952年10月底,发展农民通讯员330名,每个通讯员要2~4篇稿子。51

在土改过程中,乡委要开四五次农代会。一次讨论宣传土改法,宣布土改计划,丈田划阶级等重要作法问题,二次通过阶级讨论决定没收征收对象,三次讨论分配果实问题,四次总结与实现土改完成订一年生产计划。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政权建设的组成部分,而且是越到基层,会议建设尤其显得频繁。在瑞金县1951年的工作总结中就提到,人民代表会议县级开过3次,区级开了24次,平均每区3次,乡的代表会议已为群众和干部所重视,只要较大的事情必须经过代表会议讨论清楚后实行,如律阳乡每半月开1次。52

关于联络与请示报告制度,江西省的相关文件规定:

各级领导必须注意保持一定的参谋部,土改运动一经开始,各级领导就必须像指挥作战一样,以加强运动的指导,充分运用一切可能支用的最迅速的交通工具(每专署应配备汽车二辆,县里可备马匹或自行车),建立严密的联络制度,县以上机关皆须设收音机,由专人负责,切实掌握北京、中南及省台的播音时间,县到区以及重点乡都要尽量架设电话(电话汇报县对专区一日一报,专区对省两日一报,省对中南三日一报,特殊情况临时报告)。书面汇报亦有具体的规定(县对专区五天一次,专区对省七天一次,典型材料可单独报告)。省及专区经常派出巡视团、检查组定期到土改地区巡查与督促工作,每乡尚须设置人民意见箱,广泛听取人民意见,以便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纠正偏向,交流经验,推动运动。53

三是具体工作的一些步骤、顺序、功效有缜密的安排。第一期,瑞金县1950年冬实行土改,主要是在群众觉悟较高的核心城区。全县18个区、81个乡(土改开始后拟划为10个区、100个乡),土地37万亩以上、人口20万以上,准备在1951年2月底前完成。1951年11月25日至1952年1月20日,是瑞金第二期土改时间,主要有5个区(武阳、谢坊、沿冈、冈面、瑞林)、31个乡、133个村的土改,有12604户,49774人,818008亩土地。另外,在土改中还有对3个重点乡(黄柏区的洋溪、柏村和大柏区的大柏乡)的复查工作。54这5个区是瑞金地广人稀的边缘地区。土改采取了由觉悟高、人口密集地区向觉悟低、人口稀疏的地区逐步推进的方法。

同时,为了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土改,瑞金县成立了土改委员会,以张哲等23人为县土改委员会委员,下设办公室、调研、宣传、检查等组,指导全县土改。

土改进程一般步骤:大会小会上讲解教员学生宣传,宣传土改法、政策、条例,做到家喻户晓;第二步,诉苦提高阶级觉悟,打破封建派系观念,整顿组织,壮大土改队伍;第三步,丈田、查债、划阶级,确定没收征收对象,调查地主分散应没收的财产,民主成立没收征收的组织,接收保管要有公约纪律,分配果实、复查、总结、建政制订生产计划。55

瑞金县的土改工作开始于1950年12月5日(个别乡略早),至第二期土改结束,一般是在次年的4月5日,为时4个月,中间除去开会、过节所费时间,经由三个月左右,第一期土改,一般历时50天左右,第二期个别乡45天,一般为一个月。56

总的说来,这种量化的压力体制有两大优点:一是确保了国家意志、任务的具体传达与落实;二是对于乡民来说,它既具备可操作性,也是人们阶级性的一个真实感知。

(三)“亲不亲,阶级分”:新型乡村伦理的形成

以宗族制度为基础的中国乡村社会,政权上基本是由地主、乡绅控制。血缘关系作为联结乡土社会的纽带非常坚固,“阶级”这一概念对农民来说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土改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颠覆宗法制度,以阶级观点启发农民,唤醒其阶级意识,用“亲不亲,阶级分”的新观念替代血缘关系之上的宗法观念。因此,在新区土改过程中划分农村中的阶级,便显得尤其重要。划分农村阶级不仅是一个作为分配土地的经济概念,更是一个贯彻土改运动政治路线的必要前提。

既然中共确立的土改总路线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保护富农,消灭封建地主阶级,那么,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农村中的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1950年8月14日,政务院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在土地改革中,对农村社会成员的阶级成份进行了划定。正是在这种革命的话语和国家权威强有力的“嵌入”下,农民的阶级意识逐渐养成,并得到迅猛成长。“地主”成为“耻辱”的代名词。燕京大学教授林庚参观土改后的感触是:

在土地改革的高潮中,农民是真正站起来了,“地主”两个字已成了农村中骂人的名词。而农民一旦站了起来,就具有高度的主人翁态度。57

在瑞金,壬田区的中农刘春,即使收成不好也愿意捐献出4万元,向贫雇农靠拢。第一区七堡乡的富农杨家来,在捐献活动中,自愿拿了5万元,还说:“要给我降低阶级,我自愿再捐他十万元也可。”58就是在普通老百姓中,也普遍有三怕:怕发财、怕多交公粮、怕提高阶级。社会学家杨庆堃对广东省一个村庄的土改有如下表述:

那个村庄弥漫着很浓的忧虑和紧张气氛,因为每一个家庭这时要划定一个具有社会、经济和政治后果的阶级地位。被划分为地主阶级的家庭等待受罪。被划分为富农的人非常不安,因为他们的前途渺茫,尽管有“保守富农经济”这项临时政策。中农们疑虑重重……他们不知道将来是否有一天他们的阶级地位会“提升到富农一级”。59

在分田活动中更是“旗子分明”。在瑞金县黄安区黄安乡的查田运动中,先动员群众将自己分到的田插上旗子,已分的田插上红旗,公田插白旗。60另一方面,土改的历史进程也是阶级塑造的过程,“穷苦”是一种荣耀。贫雇农小组5个区中发展261个,会员8621人,民兵6878人,团员107人,5个区中涌现积极分子817人。61全县土改区乡12万以上贫雇农成为中坚力量,在一系列的斗争与运动中,各种组织都有所发展,农会会员由15000人增至30000人,妇女会员由4400人增至11000人,青年团员由143人发展到487人,民兵出动6000人,搜山59次,培养出贫雇农为主的积极分子8000人,成为群众运动主力。62

五、土改的效果——政治导向的优先性

毫无疑问,土地改革的效果是综合性的,作为生产资料的异动,其直接的经济成就是明显的。但从长远来看,经济上的成效非常有限,这从土改前后的“中农”这一阶层的变动情况可见一斑(见表5)。麦克法夸尔(Roderick MacFarquhar)认为:

(土地改革运动的)主要成就是政治上的。……决定性的事实是,旧秩序已经证明毫无力量,农民现在可以满怀信心地支持新制度。氏族、宗庙和秘密会社等旧的村组织已被新的组织代替,承担了它们的教育、调解和经济职能。从贫农和中农队伍中产生了新的村干部精英,这些贫农和中农的眼界已被中国共产党的有阶级倾向的观点扩展了。……有助于农民群众相信党的事业的正义性。由于在土地改革期间中国共产党显示了它既是一支令人生畏的力量,又是较好生活的提供者的可信性,它大大地提高了将来在农民中的说服力。63

杨庆堃在1948年至1952年间对广东一个村庄进行研究之后,指出:“阶级的(土改调查所确定的)一般比例大体上与我们在共产党统治以前所了解的乡村阶级构成相一致。”64

另外,从一个社会中农的收入、支出等状况所反映出的生活水平来看,土改的经济效果非常有限。据相关统计,在江西省14个县内14个乡126户普通中农生产水平与经济收入统计中,水田总产量在抗战前是676917斤,新中国成立前为643829斤,土地改革后为670696斤;亩产则分别为468.57斤、402.96斤和455.37斤;全年的人均收入分别为1456.68元、1305.54元和1365.85元。在抗战前、新中国成立前和土改后三个时期生活费用占总收入百分比分别为65.80 %、68.10%和71.39%;支出总计人均折谷为1240斤、1368斤和1290斤;纳税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分别为5.90%、18.40%和12.17%。65由此可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改政治功效大于经济功效。总的来说,政治意义上的土改蕴含着以下几个层面的意义。

(一)群众动员——爱国激情的唤起

1950年7月8日,中共江西省委发出《关于土地改革中加强妇女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工作的组织领导,培养、提拔妇女干部充实领导机构,深入发动广大农村妇女群众参加农协组织,积极投入土改运动。7月17日至21日,江西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召开全省首次妇女代表大会,确定今后妇女工作的任务是:动员妇女积极参加恢复发展城乡生产,参加农村土地改革。11月17日,中共江西省委发出《关于发动妇女积极参加土改的通知》。

全省有组织的农协会员达282万余人,妇女会员110万人,在斗争中发现与培养贫雇农积极分子85700人。至1951年7月底,全省有组织的群众,农协会员达238万人,妇女会员134万人,民兵54万人,少年儿童队员48万人,在运动中培养积极分子27万人。66这种被大大激发起来的群众热情在具体工作中也是威力无比。在瑞金县1952年的工作总结中就提到,动员了10万人参加捕虫运动,7天之内捕捉到各种害虫1300多斤,先后发动3次积肥运动,共积10828358担。67在群众卫生运动中,半年之内群众捕捉老鼠129789只。68

1950年8月,土改前夕的组织发动情况如下:30%的地区农民群众的发动较深入,50%的地区已初步发动。在运动中组织了村农协113680个,占全省行政村的83.6%,拥有会员130余万人,妇女会员726491人,民兵106628人,提拔与培养了18万人左右的乡村干部与积极分子。69在江西的第二期土改运动中,参加运动人数共680242人,占秋季土改区人口的57%。1951年秋季土改区有组织的群众,农协会员237496人,妇女会员150445人,民兵52641人。439个乡统计建立青年团支部638人,团员2260人,少儿队49346人,共计有组织的群众400651人,占秋季土改区人口的35.8%;据247个乡统计,在运动中涌现与培养积极分子8640人,每乡平均31人,如按完成土改的645个乡,每乡平均以31个积极分子计算,即约有积极分子19995人,占土改区120万人口的1.66%。70上饶分区自地委扩大干部会后,几天内各县即抓起600个地主恶霸分子。南昌分区之丰城5区一夜即把500户地主统统监视起来,参加运动的达10000余人。地主阶级一般(以区或县为单位)应占当地人口4%或5%(苏区为3%到4%)。

南康县潭口区在区、乡分别成立了农民协会,计会员18040人,妇女协会会员56100人,少先队员12040人,并成立了农民主席团350个,贫雇农小组766个,贫雇农民9461人。为了打击地方的反动残余势力,各区成立了人民法庭,还建立了地方武装组织民兵,全县共有民兵16958人。南康县于1950年12月由党、政、军、群、司法、学校等成立了南康县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杨焕章,副主任刘铁英、赖雅文,委员有许超、何佩等,下设土改指挥部办公室,并组织了1323人的庞大土改工作队伍,其中县级干部9人,区级干部45人,一般干部(占比0.1%)523人,乡干部165人,村干部(不脱产)682人。71

在江西,农民协会会员达310万人,占农村人口40%,涌现了十余万农民积极分子,其中乐平、吉安、南康等10个县,团结在农民协会周围直接参加土改的群众共有160多万人,已达农村总人口的80%。72

(二)干部整肃——组织向心力的加强

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总体性的“全能国家”的构建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干部队伍建设。

有效的方式是在彻底颠覆农村传统权力架构的同时,建立一种新组织架构,把分散的农民个体重新组织起来,成为中国共产党组织系统和整个国家的一个零件部件,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协同互动。73

土地改革就是在保证农村社会秩序的同时,重新组织农村、农民。尤值一提的是,在乡土社会纳入国家建构的历程中,克服了杜赞奇所谓的“国家权力内卷化”的顽症。

一是在土改工作队的人员选拔与组织上,考虑到了土改对干部的教育功效。

(土改工作队)只有一小部分——最多也许为10%——是有北方农村斗争经验的老干部。大部分是学生和其他城市知识分子与地主和富农有家族关系的农村知识青年、城市失业青年,以及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激进的青年以及有问题的阶级背景常常可以作为这些政治工作者的特征 。74

如在江西上饶的县长组成人员中(见表7),就有不少是地主出身的学生,让他们组织、参与土改是一项“洗心革面”的工作。

二是土改运动中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整顿与学习。江西省浮梁县柳溪湾乡乡长王水盛思想松劲,退坡不干工作,全省开展批判“王水盛思想”,75是干部“退坡”的典型。王水盛是个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土改后翻了身,家里分到了田地房屋,又选上了乡长。但他想,现在有了田地房屋,自己加劲生产,保证生活无忧, 于是辞掉乡长,自在种田。经过学习和整顿,王水盛挽转了退坡思想。

同时,1950年12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关于干部在土地改革时期的八项纪律,要求一切参加土地改革工作的干部与工作人员、人民解放军的指战员、人民政府与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保证土地改革的正确实施:第一,严格执行政府法令,认真掌握土地改革路线,依靠雇贫团结中农。第二,坚决保护农民利益,不得包庇地主,不得附和地主叫嚣。第三,依法严惩不法地主,坚决领导群众开展合法斗争,打击地主抵抗与破坏行为,防止乱打乱杀。第四,明确划清敌我界限,不得丧失立场,制造与参加乡村宗派纠纷。第五,绝对禁止贪污受贿,必须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不得侵占斗争果实,不得假公济私。第六,切实服从农协决议,尊重农民意见,凡事要和群众商量,不要个人决定,强迫推行。第七,坚决服从上级指示,不得阳奉阴违,不得各自为政。第八,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虚报情况,不得报喜不报忧。对上述各项执行有功者予以奖励表扬,违犯者按情节的轻重予以处分。据统计,中南区参加土地改革工作干部,“河南省97500人,湖北92312人,湖南省78271人,江西省57698人,广西91328人,广东123390人,广州市1842人,武汉市3400人,共计545741人” 。76

在加强干部学习方面,要求:

每天1.5到2小时的学习时间,主要以自学、讨论为主,上大课为辅,在学习一个文件时,首先要组织阅读、细读、精读,再提出问题,进行座谈讨论,并要求记学习笔记和写学习心得,然后归纳问题作解答讨论,每星期集体学习——座谈讨论3—4小时,其余为自学时间,但要防止往往自学而不学的偏向,县区每月固定测验一次,公布分数,县领导干部到区检查工作或干部集中开会时举行临时测验,同时总学委、机关分学委,要搜查和普查干部的学习笔记。每月1日、15日规定为学习生活检讨日。77

三是土改复查运动中对乡村干部再一次整肃与洗刷。讲清楚检讨目的、意义与检讨方式,不但在干部会议上检讨,而且在群众大会上检讨。为了正确处理乡村干部中存在的思想、作风以至成分不纯的问题,以达既提高教育乡村干部,又不伤害群众民主的积极性的目的,先“背靠背”,即一方面将乡村干部集中在县区教育,发动检讨,一方面在群众中收集意见而后面对面。781951年10月1日,瑞金县干部扩大会议上指出:

三年的工作暴露了工作中思想上的错误与缺点,已暴露大小类型62种,暴露出大小问题3762件……在不少外地干部中认为“全国胜利了”、“土改快要完”、“没什么大问题”,乡村干部回家生产发财,要地干部认为搞点生产,回家安乐倒比革命好一点,老同志认为自己奋斗十几年了有了功劳,应该享受享受……在这次会上有316人参加,工作消极的有105人,占33%;不安心的183人,占60%,改行的189人,占62%,要求退伍的118人,占35%,闹个人享受的220人,79%。79

1951年11月7日,瑞金开办土改复查训练班,参加受训学员共626人,主要是区乡级干部,其中女学员85名,党员84名,团员209名。职别上,机关干部141名(县机关21名,区120名),任乡长职务的98名,乡主席88名,妇女主任61名,民兵队长92,乡委员26名,村干部17名,积极分子63名,土改复查干部(三千分之一)40名。学习14天,整顿的对象包括:松劲退坡的有249人,贪污占小便宜的有246人,不讲民主脱离群众的有175人,封建残余思想轻视妇女的有104人,敌我不分包庇地主的有119人,封建姓氏观念的有166人,剥削思想放高利贷的有121人,成分不纯办事不公的有25人。80

在瑞金县的第二期土改斗争中,建立和健全了各种组织。整顿农会50个,肃清乡村坏干部593人,农村组织也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有农会会员194人,比以前增加了41%,妇女会由土改前3573人增至6867人,民兵由3693人增至4509人,培养积极分子1768人。81在1951年11月瑞金的一次干部扩大会议上,有如下总结:

参加会的316人中,有105人工作消极,占33%,不安心工作的183人,占60%,要求改行的189人,占62%,要求退伍的28人,闹享受的220人,占79%,有自由主义背后议论的163人,散布不满的68人,功臣自居40人……由此可以看出,这个数字是惊人的。松懈了党内的斗志,这种思想这次得到解决和克服。第二是浪费贪污腐化,316人中有100人贪污,共贪污924万元,武阳乡步升乡长刘春和贪污救济粮49担,全县土改时的浪费统计就有462106000元,卖耕牛250头,搞女的41人,占13%,浪费的87人,占29%。82

(三)党农关系:国家权力在乡土社会运作模式的初成

首先,广大农民成为乡村政治生活的主体。土改运动中农民所表现出来的空前的政治参与意识和高涨的政治激情,保障了国家权力的渗透,也使农民自身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新政治权威的主体。土改中农会成为合法的执行机构。1950年7月14日政务院第四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农民协会组织通则》第二条规定:

农民协会的任务是:团结雇农、贫农、中农及农村中一切反封建的分子,遵照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有步骤地实行反封建的社会改革,保护农民利益。组织农民生产,举办农村合作社,发展农业和副业,改善农民生活。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提高农民的政治和文化水平,参加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工作。83

在土改运动中,江西省全南县仙女乡的“各种群众组织逐步得到建立健全和发展壮大,共组织发展了农协会员342人,乡干部7人,村干部44人,民兵59人,妇女会员136人,青年团员8人,少儿队长96人” 。84加入组织共有692人,占全乡人口总数1203人的57.5%。

各地大量的统计数据说明,经过土改斗争的锻炼,广大乡村涌现出了大批的农民积极分子。他们纷纷加入各组织,青年团、妇女会、儿童团、贫雇农小组等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中共党人也注意在积极分子中发展新的党员,以保证对农村基层政权的领导。正如廖鲁言在总结三年来的土改运动时所言:

一般乡村已树立了农民的真正优势,农民协会在那里有很高的威信,真正掌握了农村政权,解除了地主的武装,武装了自己,管制着那些不安分的不服从劳动改造的地主,农民真正成了农村的主人。85

其次,乡土社会权威的重塑。新中国成立后,中共要把其权力渗透到广大乡村,首先是废除保甲制度、颠覆乡绅,将权力转移到农民协会的手中。而土改运动则是这一权力交接的最佳方式,其最终目标是要树立中共党人在乡土社会的权威。对此,谢觉哉有较为精辟的论述:

封建专制主义的物质基础是土地的地主所有制度。我们改革地主的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即挖去了农村封建统治的根,打下了人民民主制度的物质基础。在封建的原根上生长出的官绅保甲统治等上层建筑,不会不推自倒,需要经过反霸、清算和人民法庭的审判镇压,以及依法于必要时期内剥夺封建地主反革命分子的公民权,才能扫灭清净。在新根上萌芽出来的人民民主制度,也须要培土溉水,才能很快地成长。我们不要把土地改革与建政打成两橛,那样将走弯路、费力多,而应该是土地改革过程即是建政过程。86

六、结语

土地改革运动是农民意识从边缘走向中心的历史进程。土地改革在乡村社会全面展开,“阶级剥削”、“翻身”等政治话语浮出水面,进入日常生活领域并在新的一系列“运动”中扮演重要角色。这种时常被忽略的主体性,怀揣着自身的传统与取向,以一种隐晦的方式,进入意识形态与国家建构的历程。乡土意识的国家性表达,农民在土改运动中的经历、感受、记忆及其在获得物质利益的同时所获得的荣耀感与精神愉悦,为我们解读与理解乡土社会日常生活逻辑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提供了一个主体性视角。

本文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师范大学红色资源开发与教育研究中心2013年度招标项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社会管理体制研究”(项目编号:JD1374)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据1950年6月江西省委政策研究室的调查,全省前苏区与前非苏区各占一半,在前苏区,土地集中的地区在10%以下,一般的为60%左右,分散的为30%左右;在非苏区,土地集中的地区为30%左右,一般的为50%~60%,分散的为10%~15%,参见《省委政研室王主任关于江西土地问题在中南局的汇报提纲》,载中共江西省委政策研究室(编印):《农村调查材料》,内部稿,1950年。

②中共江西省委政策研究室(编印):《农村调查材料》,第58~59页。

③瑞金县委:《瑞金县征粮工作总结1949—1951》,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3-006。

④《瑞金县征粮工作总结》(1950年2月20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1-005。

⑤《瑞金县委1950年5月份起按月工作计划大纲》(1950年4月29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1-001。

⑥《1950年秋征工作布置》,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1-003。

⑦《宁都分区各县入库800万斤 石城广昌等县尚待努力》,载《江西日报》1950年1月17日。

⑧《对江西省委关于纠正和防止征粮中逼死人等错误的补充指示的批语》,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39~440页。

⑨《全省各县群众激情澎湃 缴纳胜利粮争做模范》,载《江西日报》1950年1月7日。

⑩《崇仁四区浯樟村组织群众替地主送粮》,载《江西日报》1950年1月10日。

1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1950年农业税征收工作的指示》(1950年9月7日),载江西省财政厅(编):《新中国农业税史料丛编1950—1983》第19册,1986年,第2页。

12Roy Hofheinz, Jr., The Ecology of Chinese Communist Success: Rural Influence Patterns, 1923-1945, in “Chinese Communist Politics in Action,” Edite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A. Doak Barnett,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69.

13《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训练土改工作队的报告》,载《江西日报》1950年11月6日。

14《江西省人民政府一九五○年的工作任务大纲》(1950年5月19日),载中共江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江西土地改革》,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26页。

15黄先:《关于江西省土改基本情况与经验综合报告》(1951年4月3日),载《江西政报》1951年第4期。

16《瑞金县委1950年5月份起按月工作计划大纲》(1950年4月29日)。

17《瑞金县委土改训练班总业总报告》(1950年9月27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1-004。

18《瑞金县委1951年5月起按月工作计划》(1951年5月8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03。

19《瑞金县土改计划》(1951年11月3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07。

20《瑞金县1951年工作总结》(1952年1月7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09。

21《宣传员组织暂行条例草案》,载《江西日报》1950年12月24日。

22《五一年土改临时费计算说明》,南昌:江西省档案馆藏,X039-01-083。

23《瑞金县土改运动中怎样进行的时事宣传工作》(1951年),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3-002。

24《瑞金县52年工作总结》(1952年12月28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4-005。

25同上。

26《1950年秋征工作布置》(1950年9月15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1-003。

27同注18。

28同注26。

29朱智贤(主编):《心理学大词典》,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46页。

30《江西西南老土地革命区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实行土地改革 请求人民政府早日领导他们收回地主夺去的土地》,载《人民日报》1950年7月2日。

31《豫鄂湘赣广大农民积极要求实行土改 各地正整顿农会进行土地调查 富农安心生产中农情绪更稳定》,载《人民日报》1950年7月5日。

32《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 我们迫切要求土地返家》,载《江西日报》1950年7月19日。

33《富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瑞金人民 纷纷联名上书毛主席》,载《江西日报》1950年8月10日。

34《瑞金县土改工作总结报告》(1952年4月13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4-001。

35《关于群众运动的估计及根据具体材料的分析》,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11。

36《瑞金县1951年工作总结》(1952年1月7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09。

37同上。

38《瑞金县1951年冬季土地改革计划》,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04。

39《土改复查试点总结》(1953年11月4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4-004。

40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8页。

41刘少奇:《在晋察冀干部会上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讲话》(1947年4月30日),载人民出版社资料室(编):《批判资料 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言论集1945.8—1957.12》,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30页。

42《瑞金县土改工作报告》(1951年1月3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01。

43杨奎松:《新中国土改背景下的地主问题》,载《史林》2008年第6期。

44荣敬本等:《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

45中南军政委员会财政部:《土改队编制要求训练计划》,南昌:江西省档案馆藏,X039-03-014。

46《瑞金县两年组织工作计划》(1951年7月27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08。

47同注39。

48 在1950年11月的土改计划中,预计参加干部是544人,包括:本县干部计县级干部5人,区级干部27人(外来干部19人,本地老关系8人),一般干部226人(老关系31人),千分之一的干部(即地方干部)220人。省农协工作团干部,地级1人、县级6人(参加县委),区级干部15人(参加区委),一般干部34人,民革干部10人,可参见《瑞金县土地改革实施计划》(1950年11月26日瑞金县一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1-008。

49《瑞金县1952年8月至12月五个月的宣教工作计划》(1952年8月5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4-006。

50同上。

51同上。

52同注20。

53陈正人:《关于本省土地改革实施问题的报告》,载中共江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江西土地改革》,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47页。

54同注38。

55《瑞金县土地改革计划草案》(1950年11月24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1-007。

56《瑞金县土改工作总结》,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02。

57林庚:《伟大的土地改革》,载《人民日报》1951年3月24日。

58《各阶层思想动态分析》(1951年7月27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10。

59C·K·杨:《向共产主义早期过渡的一个村庄》,坎布里奇: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59年版,第143~144页,转引自[美]莫里斯·梅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发展》,张瑛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22页。

60《瑞金县土改后复查总结》,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4-003。

61《瑞金县土改工作报告》(1951年1月3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01。

62同上。

63[美]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谢亮生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9页。

64同注59。

65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中南区一百个乡调查统计表》,内部稿,1953年2月,第290~291页、第304~305页。

66《省委关于去冬今春土改运动的基本总结》(1951年7月30日),载中共江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江西土地改革》,第165~166页。

67《瑞金县52年工作总结》(1952年12月28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4-005。

68同上。

69陈正人:《关于本省土地改革实施问题的报告》(1950年8月30日),第36页。

70刘俊秀:《江西省秋季土改基本总结》(1951年11月5日),载《江西土地改革》,第190页。

71王启明:《忆南康的土地改革运动》,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康县委员会(编):《南康文史资料》第3辑,1990年,第109页。

72《中南八千多乡已完成土地改革》,载《人民日报》1950年4月12日。

73叶国文:《土地政策的政治逻辑——农民、政权与中国现代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02页。

74同注63,第86页。

75这类“退坡”思想的典型代表在好些省份都有,如:湖南的李四喜、湖北的王承英、河南的雷玉等。

76中南区土地改革展览会(编):《中南土地改革的伟大胜利》,武汉:中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版,第99页。

77同注49。

78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对于全面结束土地改革运动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1952年11月22日),载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土地改革重要文献与经验汇编》续辑上册,1953年,第148~149页。

79《瑞金县干部扩大会议上的总结》(1951年10月1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3-006。

80《瑞金县委复查训练班总结报告》(1951年),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3-005。

81《瑞金县土改工作总结报告》(1952年4月13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4-001。

82《瑞金县干部扩大会议情况总结》(1951年11月3日),瑞金市档案馆藏,A001-02-006。

83《农民协会组织通则》,载华东人民大学教务处(编印):《土改教材》,1950年,第19页。

84邱明瑞:《全南县土改试点工作片断》,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南县委员会(编):《全南文史资料》第3辑,1991年,第126页。

85廖鲁言:《三年来土地改革运动的伟大胜利》,载《人民日报》1952年9月28日。

86谢觉哉:《关于人民民主建政工作报告》,载《人民日报》1950年9月12日。

张宏卿: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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