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工业与建筑业大改组
赫鲁晓夫从上台起就开始探索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并着手解决工业管理中过分集中的弊端,扩大各加盟共和国对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权力的问题。
战后初期的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46-1950年),苏联在工业管理方面不仅没有扩大地方、各加盟共和国的权力,反而加强了各部的专业化进程。当时新建了很多独立的部,甚至还建立了专业很窄的医疗工业部和调味品工业部,以部为核心的部门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工业管理集中的程度也在提高。管理的过分集中意味着在经济建设中缩小了加盟共和国的权力,把它们降到了地方党组织、地方苏维埃和经济机关的地位。
1957年5月10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和建筑业管理的组织工作》的法令。在法令通过前,赫鲁晓夫就不断召开会议,分析工业管理体制方面的种种弊端。1957年1月28日,赫鲁晓夫向苏共中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完善工业和建筑业的管理体制的几点意见》,主要内容就是建议将工业和建筑业的部门管理改组为地方国民经济委员管理,即把部门管理改为地区管理。
赫鲁晓夫认为,随着苏联工业和建筑业数量的大大增加(1957年已有20多万个国营工业企业和10多万人建设工地),且分散在辽阔的苏联的各个地区,一个部或一个局都很难对大量企业和工作进行有效的领导。其次,部门管理原则所造成的本位主义往往会破坏同一个城市或同一个经济区内属于不同部的企业之间的正常生产联系。另外,机构庞大和平行重叠也必然造成管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集中在部和管理局中的干部,大部分是有才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而这些人员往往不能直接参加和组织生产,只能留在管理机构中处理日常事物。这既影响科技发展,也容易埋没和浪费人才。
这次大改组的主要内容是,变工业和建筑业管理的部门原则为地区原则,即以“条条”部门管理改为“块块”地区管理。通过大改组要达到的目的是在消除部门管理过分集中、扩大地方管理经济权限的同时,使国家的集中领导与地方经济机关、党的机关和工会组织的作用结合起来,使全国(联盟、加盟共和国和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大改组后,管理工业和建筑业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以经济行政区为划分来建立的国民经济委员会。
为了实现上述改组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撤销联盟和联盟兼共和国的绝大多数部,据统计,共撤消了141个部。被撤销的各部所管辖的企业和机构,以及保留的联盟工业部所管辖的一部分企业和机构,移交给相应建立的105个经济行政区国民经济委员会。改组后保留的一些部,主要任务也改为制定本部门的发展计划并保证其生产的技术水平,编制科研和设计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不再对企业进行直接管理。
既然国民经济委员会已成为经济管理的基本环节,实行地区为主的管理原则,那么,必然要求改组中央经济计划管理机关。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应当成为全国计划和经济的科学机关,责任是深入全面地研究国民经济的需要,考虑科学和技术方面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发展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建议。另外还规定,国家计委不得干预经济区的行政管理。
工业和建筑业大改组后的1959年,按经济行政区成立的国民经济委员会管辖的工业占全苏工业总产值的72%,地方管辖的工业占22%,中央管辖的工业急剧地下降到6%。联盟预算与加盟共和国预算以及地方预算的关系也有了大的变化。1955年联盟预算占全国预算支出的73%,1960年降至41.2%。而同期,加盟共和国和地方预算分别从12.5%和 14.5%提高到 39.1%和19.7%。
大改组对协调各地区经济综合发展和同一个地区内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也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打破了各部门的条条分割,很多跨部门的综合性的重要问题更容易获得解决。另外,由于实行地区管理原则,本经济区范围内可以较合理地组织产销关系,互通有无。
但是,这次大改组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从发展经济的综合效益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突出的问题有:
在克服部门本位主义的同时,导致以地区本位主义为基础的地方主义和分散主义严重泛滥,消除部门“割据”的同时又产生地方“割据”;这同时必然影响到国家对国民经济必要的集中统一领导。地方国民经济委员会往往以邻为壑、高筑壁垒,破坏供货合同,相当程度上冲击了过去全苏范围内已形成的国民经济综合体系。
大改组的重要目的之一是精简机构和提高工作效率,但实际结果是,工业和建筑业中的管理机构反而大量增加。到1963年,管理机构的数量比大改组前几乎扩大了3倍。原因是改为地区管理后,行政区国民经济管理委员会本身的数量超过原专业部很多,而且每个国民经济委员会自身又设置大量的管理局等中层环节。另外,在改组后发现中央机关对国民经济管理失控情况后,还不断增设新的垂直与平行的领导机构。
这里还应看到,大改组也并没有使经济增长速度加快。1951—1955年社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为10.8%,1956—1960年 为 9.1%,1961—1965年为6.5%;同期工业产值年均增率分别为13.1%、10.4%和8.6%。另外,由于出现了机构重叠、平行和责任分散等问题,还出现了一方面短缺产品更多了,另一方面仓库里却堆满了被消费者嗤之以鼻、卖不出去的过时产品。
对赫鲁晓夫时期经济改革的评价
总的来说,赫鲁晓夫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并未取得成功,但它在苏联改革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有不少方面应加以肯定。
戈尔巴乔夫在其执政时期以及下台后,多次谈及这一历史时期改革的积极意义。他在《对过去和未来的思考》中说:“赫鲁晓夫是改革的先驱者。他第一个推动了改革进程。”“赫鲁晓夫留下的主要东西就是使斯大林主义失掉了声誉……这是改革得以开始的前提和条件之一。因此,我承认,改革(指戈尔巴乔夫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自己推行的改革——作者注)是同赫鲁晓夫所做的事是有一定联系的。一般说,我对他的历史作用是有较高评价的。”
西方学者斯蒂芬·科恩在为麦德维杰夫等所写的《赫鲁晓夫的执政年代》一书所作的序中说:“赫鲁晓夫执政的年代,是苏联进行了真正的政治和社会改革的时期。尽管这些改革充满矛盾,而且效果毕竟是有限的,但实际上,苏联社会生活的每一领域无不受到 1953年至1964年这段时期变革的影响:大恐怖的结束,千百万监押在集中营的囚犯获释,为限制一些最恶劣官僚习气和特权所采取的措施;公众的觉悟,知识界越来越多地参与政治;一系列经济和社会福利的改革;以及我们今天所谈的‘缓和’的外交政策的变化等。”
不论是赞誉还是诋毁,有一条是不能否认的:赫鲁晓夫顶住了巨大的压力勇敢地站出来揭露斯大林,破除个人崇拜,成为苏联第一个改革者,使苏联历史上翻开了新的一页。美国前总统尼克松也曾说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年代里,没有一位世界领袖人物的成败能像赫鲁晓夫的成败如此急剧地和决定性地改变历史的进程。”([美]尼克松著、刘湖译:《领袖们》,知识出版社1984年版,第230页)
赫鲁晓夫时期的改革还推进了经济理论的发展。在赫鲁晓夫时期,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展开的经济理论讨论十分活跃,特别在商品货币关系等主要问题上,苏联学者提出了不少新的看法。尽管受历史条件的影响,仍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毕竟是对多少年来不容有半点怀疑的斯大林经济理论的一次巨大冲击,让人们有可能根据实际已变化了情况去探索理论和发展理论,可称得上是苏联在经济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时期。赫鲁晓夫时期展开的经济理论大讨论的重要意义还在于:一是为苏联以后的经济改革作了一定的舆论和理论准备;二是赫鲁晓夫在苏联这样一个大国推行改革政策,又积极提倡改革理论的讨论,对东欧一些国家相继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还应特别指出的是,赫鲁晓夫提出,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可以走不同的道路,可以有不同的体制模式。
从赫鲁晓夫下台时,苏联出现的种种社会经济问题来看,他的改革的确是不成功的。但是,在改革经济体制过程中,也确有一些值得肯定的东西。从农业制度改革看,在1958年前的一些改革思路与政策措施,肯定的方面应该是多一些。特别对解决苏联当时最为关心的粮食增产问题,起了积极作用。1953年苏联粮食产量为8250万吨,1954年为8560万吨,1955年10370万吨,1956年为12500万吨 (产量中一半以上产自新的开垦区。苏联学者指出:“若不是多亏新开垦的处女地获得丰收,苏联在1956年几乎肯定要发生饥荒”)。这期间,粮食产量除个别年份虽出现过下降的情况外,总的来说,呈现增长的趋势。也正是在这个期间,“使赫鲁晓夫赢得了农业内行的声誉。”([苏]罗伊·A·麦德维杰夫等著、邹子婴等译:《赫鲁晓夫的执政年代》,吉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8页)
至于工业和建筑业的大改组问题,苏联自己的评价是,这不能算是一次改革,“只是一次不成功的试验”。在赫鲁晓夫下台后不久,苏联《真理报》发表的社论中批评1957年的大改组是“没有经过周密思考、没有仔细权衡、没有经过实际试验的改组”。([苏]《真理报》,1964年11月8日)这个评价总的来说是符合实际的。但赫鲁晓夫搞经济行政区建立国民经济委员会的办法,毕竟是一种试验,为后人提供了经验教训。如何使部门管理与地区管理有机结合,如何发挥地方的权限来提高其管理经济的主动性,与此同时中央又不失控,这对当今所有处于经济转轨国家来说,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最为复杂的问题。
不成功的原因
导致赫鲁晓夫时期的经济改革未能获得成功,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要从赫鲁晓夫反斯大林的局限性谈起。现在人们对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反斯大林已有一个共识,即“赫鲁晓夫揭露的、批判的并力图战而胜之的是斯大林,而不是斯大林主义。也许,他真诚地相信,整个问题也就是这样,只要揭露斯大林,他就解决了使社会从过去的极权主义桎梏中解放出来的全部问题。”([俄]格·阿·阿尔巴托夫著、徐葵等译:《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39页)赫鲁晓夫并不理解,揭露斯大林仅是走上革新社会道路的第一步,而更重要的是对斯大林模式的经济、政治、社会精神生活等方面进行根本性的重大改革。
他想要同斯大林分手,但不是同这种制度分手。他虽同这种制度的创造者决裂,可是他崇拜由这位创始者所创造的世界。这种矛盾无法解决。赫鲁晓夫“给了社会一点儿自由,后来他自己又拧紧了龙头。”正如他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说的:“苏联领导决定开始解冻时期,并自觉地走去的时候,大家,也包括我在内,同时对解冻感到担心:‘会不会因解冻而出现冲向我们的洪水,这就将很难处理。’”这些都说明,赫鲁晓夫执政期间,在体制改革和重大国内外政策方面出现的摇摆、前后不一贯、不彻底性和动摇性的原因,不能归结为纯属他个人的弱点(如虚荣心)和实用主义(争权)。
赫鲁晓夫时期的改革,从来没有离开斯大林体制模式的大框架。他在改革过程中,往往是一只脚向民主迈进,另一只脚却陷入了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泥潭。赫鲁晓夫个人在反斯大林过程中,感悟到战后新时代将会到来,但他又无力自觉地把握住战后时代转换的重要契机,深刻地转变斯大林留下的不能再继续推进社会经济进步的体制。很明显,他只能是个过渡性人物,而不是能担当推进苏联社会大步前进、改变旧体制的代表新生力量的人物。
政治体制改革的局限性,也使得赫鲁晓夫经济体制改革难以从传统体制中解脱出来。应该说,赫鲁晓夫在揭露斯大林问题过程中,力图推进苏联政治民主化进程,他针对斯大林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端,提出了反对个人集权、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加强法制、反对个人专横行为、反对干部终身制和提出实行干部任期制等。这些改革措施在赫鲁晓夫执政的头几年(1958年前)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到执政后期,有的改革措施并没有贯彻到底,有的被赫鲁晓夫自己破坏,譬如,他自己也开始搞集权乃至个人迷信。
经济体制改革本身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从改革思路来讲,为了克服传统体制的弊病,在改革开始阶段,首先应把中心放在改革经济机制和调整经济关系上,即要调整好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扩权让利,重视商品货币关系与经济杠杆的作用。而1957年的工业和建筑业大改组把中心放在调整经济管理组织形式上,只是把经济管理的重心由中央转到地方,管理机构从条条搬到块块,只是在条条与块块、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方面兜圈子。所以,大改组的结果只是从一种行政手段转为另一种行政手段,从中央的行政指令方法转向地方的行政指令方法。
从改革的步骤来看,1957年大改组未经充分准备,仓促上阵,事先也未经过试验。正如一些苏联学者指出的:“这样全面的工业改革,不言而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应该经过几个州若干年试点后,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报刊上对改革计划的种种分析,不能代替实际的尝试。”赫鲁晓夫在打破原来的部门管理体制的同时,并没有建立起一套新的管理体制。
从改革方法来看,赫鲁晓夫往往按照个人的主观愿望,依靠行政命令强制推行改革。特别是后期,随着赫鲁晓夫领导地位的确定,他越来越专断,唯意志论日益增长。苏联学者布拉尔茨者发表的文章中分析说,赫鲁晓夫的改革是不彻底的和低效益的。其原因是由于他用传统的行政方法、官僚主义方法搞改革,不重视人民群众的作用,没有发动劳动人民为改革而斗争。(参见[苏联]《文学报》1988年2月24日)赫鲁晓夫对农业心血来潮的改革和对农业发展政策的瞎指挥尤为突出,他不顾条件地扩种玉米,取消农民的个人副业,停止采用草田轮作制,通过政治压力在短期内改组了机器拖拉机站……这些都对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从政治角度来看,由于赫鲁晓夫的改革,涉及大量的人事变动,侵犯了很多人的利益,对此事先又没有充分考虑,也未作出应有的安排。例如,他要取消领导干部终身制,对于党的选举产生的各级领导机关(从地方到中央委员会成员),采取按一定比例经常更换的制度。每次选举时,苏共中央委员会及其主席团成员至少更换1/4,1962年苏联最高苏维埃的代表在选举中更换了近70%;他还取消了高级干部(如州委书记、中央委员、报纸主编等)相当可观的月薪“津贴”,对局级干部不再配备司机,不再提供可以随意到任何地方去的专车;在工业和建筑业大改组时,引起大量领导干部的调动。赫鲁晓夫上述种种做法,无疑侵犯了既得利益阶层,在客观上树立了一批“政敌”或“反对派”。
赫鲁晓夫个人的性格尽管对改革的失败不起主要作用,但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苏联著名政治家布尔拉茨基写道:“赫鲁晓夫不仅是环境的牺牲者,也是其性格的牺牲者。急性子、过于匆忙、容易激动,这是他无法克服的缺点。”他还引证1956年赫鲁晓夫和布尔加宁访问英国期间,在苏联大使馆举行招待会上,邱吉尔对赫鲁晓夫说的话:“赫鲁晓夫先生,您在着手大规模改革,这当然好!我只是想劝您不要操之过急。靠跳跃两步跨越鸿沟是相当难的,还可能会坠入沟中。”
不可忽视的国际压力。赫鲁晓夫要推进体制改革,阻力不只来自国内保守势力和传统的意识形态,还来自国际的压力。1956年苏共二十大后,西方国家利用斯大林问题大肆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共产党陷入了严重困境;东欧一些原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混乱,发生了波兰和匈牙利事件;中苏两党因在斯大林问题上产生不同看法和加上其他因素,导致历时十年之久的有关建设社会主义道路和国际共运的意识形态的大论战,中国先后发表一论、再论《无产阶级专政历史经验》两篇文章和“九评”。这种压力,使赫鲁晓夫反斯大林个人迷信和改革时而出现动摇。阿尔巴托夫谈到这一问题指出:“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困难使得赫鲁晓夫转而放慢而不是加速去克服斯大林主义,放慢而不是加速去进行改革,首先是实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黑龙江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下一篇为停滞不前的勃列日涅夫时期经济体制改革)
来源: 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