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我国改革开放起步的年代,也是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下,披荆斩棘,冲破重重阻力和难关,为改革开放杀出血路的年代,它的光辉将永载史册!
为了便于人们了解八十年代改革开放是怎样起步、怎样展开的,特将我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所发表的几篇文章摘录于后。
一、经济改革是怎样搞起来的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鼓舞和推动下,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大业以排山倒海之势、波澜壮阔地展开已经三十年了。这三十年是伟大的三十年,是祖国大地山河面貌巨变的三十年,也是中国人民改写历史、谱写新的篇章的三十年。在改革开放强劲东风的推动下,我国的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到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21万亿人民币,比1980年增长10.5倍;国家财政收入已达3.93万亿元,比1980年增长32.4倍;外贸进出口总额已达1.76万亿美元,比1980年增长45.2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比1980年增长4.3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比1980年增长3.8倍。我国十三亿人民,不仅解决了衣食温饱问题,而且生活质量、膳食结构大大改善。工业化进程大大加快,已经建成了比较完整的现代化工业体系。科技教育及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已经形成,实现了由封闭半封闭经济向开放型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三十年的时间,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两步战略目标――由饥饿到温饱、由温饱到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贫穷落后、商品匮乏、定量供给的时代已成为历史。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转折。从世界范围看,我国经济总量已名列前茅,人均收入也由低收入国家进入中下收入国家的行列,全国人民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奋进。
在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的时候,简要回顾一下我国改革开放是怎样起步、怎样逐步展开的,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将是十分有益的。
改革开放的条件准备
粉碎“四人帮”之后,胡耀邦同志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纪委第三书记,并兼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委员会秘书长等职。在他任内,在邓小平、陈云、葉剑英等老同志的支持下,他以马克思主义者无私无畏的惊人魄力和坚忍不拔的革命精神,先后组织推动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讨论,组织领导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等工作。通过真理标准的讨论,打破了“两个凡是”等教条主义的思想禁锢,促进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大解放。通过平反冤假错案,使数百万蒙受不白之冤的党员、干部、群众得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也使数以千万计的因亲属、工作关系受到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得到解脱。
这样大规模地平反冤假错案,为古今中外所没有,如果没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没有坚强的党性、没有坚忍不拔的毅力是办不到的!
通过真理标准的讨论和平反冤假错案,不仅为1978年底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了思想和组织准备,也为改革开放作了思想和舆论准备。试想,如果没有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下,还是“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年年抓、月月抓”,谁敢越雷池一步?!如果没有平反冤假错案,一大批革命干部还在蒙受不白之冤,还是“走资派还在走”,依靠谁去搞改革开放?!
胡耀邦在担任党的最高领职务后,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政治上大力倡导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倡导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反对制造新的个人崇拜。在组织上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积极推动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实现领导层的新老交替。
1980年11月23日,胡耀邦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比较全面系统的阐述了他的唯物主义观点。他讲话的题目是《要做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这个讲话精彩而深刻,充分展示了他是一个无畏无私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他一开头就说(以下引文系作者当时的记录):“多少年来,许多同志劝我少讲话。这些同志都是好心,我很感谢他们。但多讲、大讲也有好处,因为我们党正处在一个转折关头,拨乱反正,必须讲。现在的形势好讲话,把话讲透,对党对国家有好处。大家都敢讲话,我们党的事情就好办一些。站在人民的利益上讲话,会使我们党提前完成拨乱反正的任务。讲话无非是三种话,拍板的话,打通思想的话,再就是乱放炮的话。1977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王震同志就放过炮,要让小平同志出来工作呀,等等,这种炮就放得好。”他说,“今天我只讲一个问题,即怎样做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这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宣传工作的-个根本性的问题。毛主席经常讲这个问题,在庐山会议上还在讲这个问题。当然他老人家也违反了唯物主义的原则。”下面他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做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
一是如何用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对待上级的指示,他说,“什么是上级?我们往往把个人的东西都当作上级的东西。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的意见是非常精辟的,但是一般情况下,集体的智慧,经过集体讨论的东西总是超过个人的东西。因此,任何时候把上级某一个人的意见当作上级指示,都是不妥当的。”“上级可不可能犯错误?中央可不可能犯错误?中央的负责同志可不可能犯错误?都有可能。中央的决定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犯错误。搞个人迷信,危害之深,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之大是无法估量的。今后再也不能搞了。资产阶级搞个人权威,不搞个人迷信。什么洞察一切呀,了如指掌呀,传达上级指示-个字都不能少,错了一个字都是罪状。这样创造性积极性也就没有了。这是封建思想的残余。”
第二、如何用唯物主义精神对待自己。他说,“这个也不容易。毛主席说‘三个正确对待’(正确对待党,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他自己就没有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是推进的作用还是阻挡的作用?主导历史的是人民群众,还是个人?个人不能随心所欲的推动历史前进。毛主席号召粉碎刘、邓司令部为什么这么多年粉碎不了呢?就是因为违反了历史发展规律,违反了党心民心。为什么后来把‘四人帮’一下子就粉碎了呢?因为他们早就成了孤家寡人了,腐朽透顶了,因之粉碎他们是人民群众的力量,而不是哪一个人。当然,中央-些同志顺应了历史潮流,减少了损失,是有功的,但与人民的力量不能颠倒。……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今后不要说某某人到我们这里来,对我们是极大鼓舞、极大鞭策这类话,这些话听起来酸溜溜的,连说这话的人自己也不相信。
第三、如何用彻底唯物主义的精神对待国家大事。他强调“要宣传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要宣传资本主义的科学技术,宣传它的先进企业管理经验”。
第四、如何用彻底唯物主义精神对待群众?他说,“我们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绝大多数是很好的,任何时候都不要模糊这个认识。”“我们一定不要同群众隔离,要更有成效地向群众做工作。”
第五、要用彻底唯物主义精神对待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这一点不能动摇。”“党执政以后危险性在哪里?在于搞不好会蜕化变质。社会主义可能蜕变为社会帝国主义。”“解决这个问题,防止党蜕化变质,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认真地改善党的领导。如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坚决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等,这是防止蜕变的重要措施。”他在另一次讲话中说,相互之间有意见,这是难免的,过去有,今后还会有。两种办法,一是民主集中制,群言堂;一是一言堂,法西斯,乱上纲。两种办法,那种办法能安定?第二种办法不行,连毛主席那么大本事都安定不了嘛!
胡耀邦同志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对于胡耀邦的民主作风,凡与胡耀邦同志接触过的人无不交口称赞。他让人说话,敢让人说话,动员人说话,“不戴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这是胡耀邦同志身体力行的名言。凡是他主持的会议,与会的人都比较轻松,发言热烈,有时甚至争论得面红耳赤,胡耀邦同志全不在乎。所以,在中央工作的人,包括一些老同志,都认为胡耀邦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期间,是我们党最讲民主,政治生活最活跃的时期之一。
在组织上,胡耀邦同志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在胡耀邦同志的主持下,于1985年9月18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代表会议,在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新老交替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一批老干部不再担任中央委员,增补一批年轻干部进入中委。同年12月25日,胡耀邦同志主持召开了调整后的书记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胡耀邦同志说:“在培养干部方面,我们六年走了三步:选拔、锻炼、进领导核心,下一步如何培养?一要老同志支持,二要个人努力。要给他们压担子,老同志要少管一点事。”他告诫新进领导核心的同志:第一,要努力学会驾驭全局的能力,要多拿点时间想点全局的问题,读点书,马列主义、中外历史、政治经济学、文学等都要读一点,要熟悉全局情况,学会支配时间。第二,要发扬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好风格:一是光明正大,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二是身体力行,模范带头。赵紫阳同志插话说:“小平同志说过,在位谋行,担子压上了,就干得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八十年代中国领导层的年轻化,一大批年轻人走上领导岗位,正是在胡耀邦同志的大力推动下实现的,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很不容易的。这些年轻干部,后来大多成为改革开放的中坚力量。
胡耀邦是一位坚持改革开放路线的人,他不仅主张经济上要搞改革开放,而且主张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主张在文艺战线真正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主张给知识分子创造一种宽松的政治环境,让他们敢于讲话,大胆创作。也正是在他主政时期,中国的政治环境比较宽松,民主空气比较浓,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得到发挥,创作热情大为提高。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方面也有所改进,比如:党政职责分开,党委不对口设置管理政府工作的部门;党委委员、人大常委委员和政府副职实行差额选举,人大代表依法可以联名提出候选人;国务院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国有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农村村委会由村民直选,基层党组织只起保证监督作用,等等,都是胡耀邦任总书记时做出的决策。
农村改革打头炮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在中国人民群众中曾广泛流传着两句话,那就是“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粉碎“四人帮”以后,他们两个人一个在安徽当省委第一书记,一个在四川当省委第一书记。他们带头打破“左”的禁锢,打响农村改革第一炮,勇敢探索农村改革之路,大胆支持农民的改革之举,实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让农民重新获得生产自主权,粮食增产,很快吃饱肚子。农民对他们赞誉,实质上是对党中央改革开放路线的歌颂。
万里同志是山东东平县人,早年参加革命,解放前担任冀鲁豫区党委书记,解放后历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副部长、国家建设部部长,北京市常务副市长,领导和组织了建国10周年北京十大建筑工程建设。文化大革命期间惨遭迫害。在邓小平同志恢复工作并主持中央工作期间,他又受命于危难之时,出任铁道部长,协助邓小平同志抓铁路整顿。粉碎“四人帮”后,万里同志被派到农业大省安徽省任省委第一书记。安徽曾受到极左政策的严重破坏,本来的产粮大省弄得许多农民没饭吃。
万里在安徽经过大量调查,对农村农民的问题有了深刻了解,他说:“1977年6月,党中央派我到安徽当第一书记。安徽是个农业大省,又是“左”倾错误的重灾区。‘四人帮’在安徽的代理人推行学大寨的那一套‘左’的东西特别积极,农村问题特别严重,农民生活特别困难……,吃不饱,穿不暖,住的房子不像个房子样子,门窗都是泥土坯的,桌子、凳子也是泥土坯的,找不到一件木器家具,真是家徒四壁呀!我真没料到,解放几十年了,不少农村还这么穷!我不能不问自己,这是什么原因?这能算是社会主义吗?人民公社到底有什么问题?为什么农民的积极性没有了?”“我刚到安徽那一年,全省28万多个生产队,只有10%的生产队能维持温饱,67%的生产队人均年收入低于60元,40元以下的约占25%,我这个第一书记怎么能不犯愁啊?”“人民公社化后发生的三年困难时期,到处浮肿病,饿死人。据了解,光安徽省的所谓非正常死亡人口就三、四百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过去‘左’了那么多年,几乎把农民的积极性打击完了。”(见1998年4月30日《中国经济时报》)。对农村实际情况的了解,可能是万里之所以成为农村改革闯将的基本原因吧!
当有些地方暗地搞包产到组的事情汇报到省委后,万里同志立即批示“我看可以试验”。1979年2月初省委又开会专门讨论包产到户问题。不少人因为过去在这个问题上挨过批判,不敢表态。万里说:农民普遍希望包产到户。过去批判过的东西,未必是错误的,必须在实践中加以试验,我主张在山南区进行包产到户试验。山南区的试验很快见到成果,并传到别的地方,滁县地区很快就有17%的生产队包产到户。农民说,大包干就是好,保证一年能吃饱。1979年虽然安徽遇到旱灾,但农民积极性高,粮食还是增产了。当时还在国务院主管农业的陈永贵说万里是“好行小惠”。安徽干部却说:几千万人有了饭吃,还卖余粮给国家,难道这是小惠吗,与国与民都是大实惠。
与此同时,四川省委在赵紫阳主持下,进一步放宽农村政策,将农民的自留地扩大到总耕地面积的15%左右,并支持农民采取包产到组、包产到户。接着,在家庭联产承包推广以后,又在广汉向阳公社进行了全国首先取消人民公社改建乡政府的试点,为在全国范围取消人民公社制度吹响了进军号,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继而内蒙等地也跟了上来。这样,四川与安徽遥相呼应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后来在全国传为佳话的“要吃粮找紫阳,要吃米找万里”即由此而起。
后来,包产到户在全国引起争论,农民暗里悄悄地搞,干部装不知道,怕说包产到户是分田单干。在这种情况下,万里是第一个站出来为包产到户正名的。1980年1月,在一次重要会议上,万里说:“包产到户原则上不同于分田单干,虽然形式上与分田单干相似,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并没有变,土地所有权仍然是公有的,生产队有权根据情况加以调整。”不久,四川、内蒙、河南、贵州都普遍推行包产到户。因此,时任党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说:“包产到户,万里第一、紫阳第二、周惠第三”。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志同万里谈话时,充分肯定了安徽的做法。同年5月31日邓小平同志在另一次谈话中又一次称赞安徽凤阳县绝大多数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由于当时国家农委的主要负责人不赞成农村搞包产到户,中央于1980年3月调万里同志任国家农委主任,全面主持农村改革。万里上任后,首先组织农口各部门大批干部赴各省农村调查,倾听农民意见。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和基层干部赞成包产到户。已包产到户的增产明显。
在摸清全国情况的基础上,万里主持召开农委党组扩大会议,分析形势、统一思想。在这次会议上万里批评了左倾残余思想在农村改革上的表现。认为不肃清“左”,农业永远不能翻身。
之后,国家农委起草了一系列文件,总结了很多经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将包产到户规范为双层经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广。万里同志还领导制订了5个“一号文件”,使中国农村改革有序前进,创造出了举世震惊的奇迹——八亿农民平稳地从人民公社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谱写新的篇章,农业连年丰收。
万里担任副总理后,仍然主管农业,对全国农村改革把脉定向,对农村工作作出过许多精辟指示。他在任全国人大委员长期间,还为全国农村发展制定了一些法律,尤其是他提出要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写在宪法中。这个意见在修宪中被采纳。
为了支持、引导农村改革的健康发展,在万里主持下,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了五个1号文件。但这些文件并没有下命令,说一定要在哪年哪月全面推开,而是各地看到承包所显示出来的优越性,然后很快自发推广的。有的地方想挡也挡不住。结果,实践证明凡是实行了家庭承包的地方,农业生产状况迅速改观,出现了惊人的增长。改革解放了生产力。在事实面前,绝大多数同志的思想逐渐统一起来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迅速推开,并且在以后的实践中逐步完善,最终形成了现在这种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广大农民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伟大创新。其伟大之处就在于它使生产力最基本的要素一一劳动者获得了第二次解放,而这一解放的实质,又在于使农民获得了对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经营自主权,获得了对自身及其劳动所创造价值(大部分)的自由支配权。
1989年那场风波之后,有人想借社会主义教育之名,否定农村改革的大方向,要让农民重走“一大二公”的合作化道路,万里同志与其他同志一道坚决顶住了这股错误思潮,受到小平同志赞扬。已经吃饱了肚子,并日益富裕起来的农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关键时候挺身而出为他们创造出经验、争得自主权的万老。
万老虽然年事已高,但他仍然关心着全国的三农事业。不久前还为小岗村大包干展览馆题写了馆名。
八十年代,万里是国务院常务副总理,他与胡耀邦、赵紫阳大思路一致,工作配合默契,在推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局部尝试
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在国有企业方面也开始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四川省在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的主持下,最早带头探索扩大企业自主权、调动企业积极性的路子。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核心是放权、让利。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将工业企业捆得死死的,窒息了企业的活力。1978年10月,四川省委决定选择六个不同类型企业,进行扩大自主权的试点。1979年1月,省委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总结初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扩大企业自主权急需落实的14项政策、措施,并选择100个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
我当时作为四川省财政局长、党组书记,十分赞赏并积极支持省委的改革思路,对省委提出的改革措施或者要财政上解决的问题,总是千方百计给予支持。根据省委的指示,先后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些措施,如对新办的社队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三年内免征所得税,对集体手工业增长的所得额减半征税,对红薯、甘蔗等代用品烤酒适当降低税率,对一些政策性亏损的产品如小生铁实行定额补贴,“五小工业”实行利润分成,小水电利润不上交、用于以电养电等。同时还对广汉、新都、邛崃等县,进行了财政包干试点。这些在当时看来“合理而不合法”的政策,对于四川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促进作用。
四川省100个扩大自主权试点企业生产上升、利润增加的可喜成效迅速传遍全国,传到北京。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委主任康世恩敏锐地感觉到,这是改革现行“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搞活国有企业的勇敢尝试,对打破“大锅饭”、激励企业积极性有着重要意义。1979年1月,省委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总结初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扩大企业自主权急需落实的14项政策、措施,并选择100个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
我当时作为四川省财政厅长、党组书记,十分赞赏并积极支持省委的改革思路,对省委提出的改革措施或者要财政上解决的问题,总是千方百计给予支持。根据省委的指示,先后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些措施,如对新办的社队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三年内免征所得税,对集体手工业增长的所得额减半征税,对红薯、甘蔗等代用品烤酒适当降低税率,对一些政策性亏损的产品如小生铁实行定额补贴,“五小工业”实行利润分成,小水电利润不上交、用于以电养电等。同时还对广汉、新都、邛崃等县,进行了财政包干试点。这些在当时看来“合理而不合法”的政策,对于四川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促进作用。
四川省100个扩大自主权试点企业生产上升、利润增加的可喜成效迅速传遍全国,传到北京。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委主任康世恩敏锐地感觉到,这是改革现行“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搞活国有企业的勇敢尝试,对打破“大锅饭”、激励企业积极性有着重要意义。1979年7月,在对企业扩权有争议的情况下,国家经委党组毅然决定在成都召开带有现场会议性质的全国工业工作会议,推广四川省企业扩权的经验。康世恩在会上指出:“扩大企业自主权,这是一个大政策,势在必行。这样做,解决了目前许多企业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盈利亏损一个样的问题。”会上,除主管工业的省委书记杜星垣作了报告外,我在会上作了发言,介绍财政如何支持工业生产和改革的做法。我说:“逐步调整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打破‘统收统支’的局面,恢复社会主义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应有权益,这个方向是不可动摇的。”这次会议后,很快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以减税、让利、扩权为核心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并取得良好效果。
全面展开经济体制改革
到了1984年,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全面推开,农业生产连年大幅增产,企业扩权试点也取得了可喜成绩的形势下,全面进行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条件基本成熟。
时任国务院总理的赵紫阳认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首先从打破僵化的、无所不包的计划体制入手。因此,他于1984年9月9日致信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同志,提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主要内容为:第一,计划体制问题。各项改革都牵涉到计划体制,这是经济体制的核心。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第二,价格改革问题。价格是最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现在价格体系极不合理。我们调整价格,主要是由于商品比价不合理,是结构性调整物价,而不是通货贬值。除了调整价格体系外,还有一个改革价格管理体制的问题。理顺经济的主要标志是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价格改革难度最大,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第三,国家领导经济的职能问题。计划体制的改革,价值规律的运用,都要求国家的经济职能产生相应的变化。近期改革的主要内容应是政企分开。各级政府主管经济的部门,都要逐步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济活动的干预,学会运用经济手段来进行宏观控制。
9月10日,邓小平同志对这一文件批示:“我赞成。”9月13日,陈云复信赵紫阳指出:这三个问题,都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对这几年城市经济改革经验的总结。他表示完全同意并指出:关于计划体制,合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关于价格改革,现在确实是有利时机,应当稳步进行。关于政企分开,这样做很必要。
10月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为了适应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需要,我国现行计划体制必须进行改革。要根据“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的精神,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活动,实行指令性计划;对大量的一般经济活动,实行指导性计划;对饮食业、服务业和小商品生产等方面,实行市场调节。《暂行规定》就计划体制改进、改革工作包括的生产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利用外资外汇计划、物资分配计划、商业外贸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国民经济的平衡等12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1984年10月20日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了赵紫阳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增强企业活力;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起用一代新人,造就一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的宏大队伍;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决定》认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要,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
在同时召开的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邓小平作了重要讲话,他高度评价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他说:前天中央委员会通过这个决定的时候我讲了几句话,我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我是这么个评价。邓小平还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邓小平指出:最重要的是第九条,概括地说就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八个字。邓小平还说:我们要向世界说明,我们现在制定的这些方针、政策、战略,谁也变不了。我们现行政策的连续性是可靠的。
在中共中央做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国务院成立了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由我分管,我的工作重点也转向了推进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
对于如何推进改革的行动方针,赵紫阳多次强调,要“坚定不移,慎重初战,务求必胜”。(见1985年3月国务院向六届全国人大三大会议的报告)邓小平同志也不止一次的说过:“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我们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见1985年3月,邓小平会见日本自由民主党副总裁二阶堂进时的谈话)
(原载《炎黄春秋》2008年第1期)
二、经济改革十大措施
在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真可谓“难于上青天”。建国后几十年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已渗透到各个方面。比如经济形式的单一全民所有制,国家对农产品的统统销,对生产资料的统购统配,对财政收支的统收统支,对工业消费品的统购包销,对外贸易的统一经营、统负盈亏,对劳动工资制度以及物价管理的高度集中,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等。这种经济管理体制实行了几十年,人们已习以为常,认为这就是社会主义,谁要改变它,就是离经叛道,搞修正主义。在这种情况下,要进行改革,向商品经济以至市场经济过渡,不仅要触动旧体制,改变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而且必须打破传统的思想观念,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但八十年代,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和巧妙运筹下,冲破重重阻力和难关,取得了辉煌成就,为九十年代乃至以后几十年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改革的意义,是为下一个十年和下世纪的前五十年奠定良好的持续发展的基础。没有改革就没有今后的持续发展。”(邓小平1985年7月11日听取胡耀邦、赵紫阳、胡启立、田纪云、张劲夫、宋平等汇报时的谈话)。
八十年代先后推出并实施的十大改革措施是:出并实施的改革措
是:1、改革税收制度,即对国有企业实行“利改税”,取消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办法,税后利润归企业,探索国有企业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发展的路子;2、改革与完善财政体制,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税制,改变由中央“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体制,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3、改革农产品购销制度,取消实行多年的主要农产品由国家统购统销的制度,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4、改革蔬菜购销体制,取消由国家统购包销的制度,把蔬菜经营推向市场;5、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变官办为民办;6、改革流通体制,变国家独家经营为多种经济形式、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少环节、符合商品流向、有利商品经济发展的流通网络;7、改革外贸体制,实行外贸企业“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打破长期实行的由国家统负盈亏、大锅饭的外贸经营体制;8、改革工资制度,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打破平均主义;9、改革劳动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双向选择和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打破长期实行的一次分配定终身的劳动制度;10、改革物价管理体制,逐步慎重地放开物价,使之适应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
这些改革措施,基本上都是由我根据赵紫阳的大思路,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后,首先提请赵紫阳主持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研究论证,如认为可行,即提请胡耀邦主持的书记处或政治局审议通过,然后再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作出决定颁发文件予以实施。有些重大改革措施,如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物价改革等,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赵紫阳还要带上我和有关人员分别向邓、陈汇报,征得他们的同意。有的则在书记处或政治局研究后由代他们参加会议的秘书向他们汇报,然后把意见反馈给中办。
每一项改革措施,都是在同传统经济体制、传统观念和某些个人暂时利益的矛盾与磨合中推进的,由于方向明确,步子稳妥,除价格体系的改革一度出现曲折外,总体上进展是顺利的,成功的,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为了让年轻一代了解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情况,特将十大经济改革措施的要点摘录如下:
1、关于“利改税”
中国税收制度是五十年代借鉴苏联的做法,适应计划经济单一经济成分建立起来的。全国解放初期,还保留了国民党时代的一些税收制度。随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完成,经济成分向单一化的全民所有制过渡,税种也越来越单一,除了工商统一税外,就是几个地方税的小税种,如牲畜交易税、屠宰税等。1965年还在重庆作过“税利合一”的试点,准备把工商税也改为以利润形式缴纳。理论根据是,社会主义企业固定资产都是全民所有,经营所得利润也应全部上交国家。后来由于“文化大革命”爆发,未及在全国推广。八十年代初“利改税”的改革,就是想用税收的形式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不论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在依法向国家纳税以后,其税后利润都归企业所有,归企业支配。其目的是适应政企分开、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成分多元化的新形势,增强企业的内在活力与动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和条条、块块分割的矛盾,企业对中央与地方只承担纳税的义务。并设想在利改税的基础上,用划分税种的办法,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我多次发表文章和讲话,阐述利改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阐述城市和农村不一样,不能简单的把农村的承包制套用到城市,用来解决企业和国家的分配关系,但由于部门之间意见的分歧,影响了领导的正确决策,使利改税一度中止,再次实行改革初期的企业承包制,但最终还是回归到利改税的轨道。后来的实践证明,利改税这一改革措施是完全正确的。
2、关于改革和完善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是国家整个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之间财政的收支范围与管理权限,如何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从而调动各方面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和保证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财政体制进行过多次改革,实行过多种形式的财政体制。归纳起来,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统收统支”的办法,即地方财政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地方支出则由中央拨款;另一种是以中央对地方实行“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的办法,即按照中央核定的支出,划给地方一定比例的收入,如收入超额完成了任务,地方可以按比例分成,使地方有一定的机动性。再一种是中央对地方实行各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也叫做“分灶吃饭”,即由中央核定地方年度收支总额,收支挂钩、按比例总额分成,收入超额完成的部分,留给地方支配,使地方零用钱多一点。这三种办法,虽然形式不尽相同,但实质都是高度集权的体制,没有真正的地方财政。
与财政体制相适应,长期以来,国家对企业基本上是采取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办法,利润全部上缴,支出上边给,亏损国家补贴,把作为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的企业变成了各级行政机关的附属单位。总结建国以来实行的各种财政体制利弊,特别是考虑到未来发展方向是用税收的办法解决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同时,也借鉴了匈牙利、南斯拉夫等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经验,我们提出用划分税种的办法来划分各级的财政收入,也就是说,在企业将上缴利润改为依法上缴各种税收的基础上,将税种分别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使地方财政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这就是后来所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根据和来源。
3、关于改革农产品购销体制
建国以来,我国对粮食等主要农副产品长期实行的是“统购统销”的制度,它的基本措施是:农民生产的粮食除自己的口粮和种子外,全部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卖给国家;一切粮食加工和经营粮食的企业,统一归国家粮食部门领导,所有私营粮商、粮食加工厂一律不许经营粮食或自购粮食、自销产品;对城镇居民、从事经济作物生产的农民和农村缺粮户,由国家按计划凭证供应;对食品及其他工业用粮,一律由国家粮食部门按计划供应,不得自行采购或转售粮食。
在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的同时,对油料、棉花也实行了统购统销。对生猪、烤烟、黄麻、蚕茧、羊毛、水果、水产品和中药材等数十种农产品,实行统一收购,即派购制度。
这种对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在粮食等农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对保障社会的稳定,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制度不符合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发展的要求,它切断了农民同市场的联系,严重违背价值规律,长期以低价收购农产品,用工农产品“剪刀差”的办法,说白了是用剥夺农民的办法保障供应,积累建设资金,极大地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越少越统,越统越少”的恶性循环。因此,随着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改革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势在必行。
八十年代改革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大体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的:
第一步, 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从1979年起,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提高了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18种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对超购部分再加价50%。同时,恢复了对粮食、油料的议价收购,在市场上开展议购议销。
第二步, 减少统派购的农产品品种,扩大市场调节的品种。1983年10月国家将医药局管理的二类中药材从54种减少为30种,将商业部管理的一、二类农产品从46种减少为21种;到1984年底,国家统派购的农产品减少为38种。
第三步,从1985年起,取消统购派购,将粮食、棉花改为合同定购。粮食、棉花以外的其他农产品,实行自由购销。1991年,就提出了“粮食商品化、经营市场化”目标。
在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的同时,在城镇也取消了凭证供应的配给制,各种票证自然消亡。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的改革,总的是比较顺利的。现在改革开放前所使用过的各种票证已成为“文物”被收藏。
4、关于改革蔬菜购销体制
蔬菜是城乡人民不可须臾缺少的东西。长期以来,我们对城市蔬菜供应是采取由国家统购包销的办法,即由国营菜店向菜农包购蔬菜,再由国营菜店向城市居民统一销售蔬菜。蔬菜旺季时大量烂菜,损失由国家补,淡季时居民买不到菜,群众怨声载道。这是计划经济的弊端所致。从八十年代初期,我们就逐步放开了蔬菜价格,步骤是先细嫩品种,后大路品种,如白菜、萝卜、土豆等都是最后才放开的;目标是把蔬菜购销推向市场,多渠道经营,逐步拉开品种、季节差价。
蔬菜价格放开之初,价格一度大幅度上涨,群众怨言不少。为此,国务院决定,对城镇居民不分男女老幼每月给予7. 5元的副食补贴。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一放就活,一活就多,蔬菜品种数量大大增加,质量提高,价格也下来了,群众也满意了,国家逐步甩掉了统购包销、大量亏损的包袱。
5、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
在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和城镇定量配给制的同时,大力疏通流通渠道。首先是改革了作为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的供销合作社体制。供销合作社,顾名思义就是合作经济组织,但我们却把它变成了所谓的“二国营”的官办商业组织。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的基本点是变官办为民办,恢复和加强其组织上的群众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和管理上的民主性,扩大农民股份和参与经营决策的权利,开拓业务领域,与农民联合兴办商品生产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设施,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
二是放手发展城乡集市贸易、建立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至1987年,全国城乡集市发展到6 9 6 8 3个,比1978年增加一倍多,集市贸易成交额达1 5 5 7亿,比1978年增长八倍多。至1986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已发展到4 5 0多个,成交额2 4亿元。
三是鼓励农民以各种形式进入流通领域、自办流通服务,如贸易货栈、农工商联合企业、农民合作商业、专业市场、农民个体运销等,不仅大大缓解了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而且增强了农民的商品意识与承受风险的能力。
6、关于改革商品流通体制
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工商业极不发达的国家,1949年工业总产值仅为1 4 0亿元(人民币),按当时的5 4,1 6 7万人口计算,每人平均2 5元人民币,按当时汇率合8美元。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仅占30%,是个名副其实的农业国。
建国初期,个体经济曾经有相当的发展。但是随着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又经过“文革”时期“割资本主义尾巴”,个体、私营经济几乎被斩尽杀绝。就连理发洗澡的,修脚捶背的,搞缝纫做衣服的,卖个大碗茶的,修鞋补锅的,卖点稀饭油条作早点的,摆个小摊卖点针头线脑的,等等,统统改造为国营了。一改为国营,生机活力也就没有了,许多人民生活所必需的服务行业也就自消自灭了,“官办”哪能办那些“低三下四”的事?!许多以此为生的从业人员也就失去饭碗,社会主义也就成了“一切都难”的社会主义,贫穷的社会主义。回想一下那时候干什么不难呀?走路难、吃饭难、做衣服难、洗澡理发难、修修补补难,什么都难。这种社会主义不仅想把全国人民的衣、食、住、行都由国家包起来,连一切生活琐事也都管起来。结果是误国害民。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全面推开,农产品的丰富和农村集贸市场的活跃,以及多种经济形式的发展,在城市、在整个商品流通领域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再也难以维持了。1986年就明确提出,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目的是,使生产出来的商品,能四通八达,货畅其流,及时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多种需求。
改革的原则是:(一)必须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少环节、符合商品流向、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流通网络;(二)坚持政企分开,坚决砍掉一切不必要的行政性的中间环节,真正赋予企业以经营自主权;(三)采取多种形式探索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路子和形式。
供销社改革的三条原则是: (一)真正变官办为民办;(二)实行综合经营;(三)调整政策。在劳动工资、价格、税收、管理等方面,真正按集体企业对待。
八十年代,我国国营商业流通体制的改革基本上是按照这些原则进行的。
7、关于改革外贸体制
我国外贸体制的根本弊端在于吃“大锅饭”。如果说各行各业都存在“大锅饭”的话,恐怕外贸这个锅是最大的之一。全国有上万个国营外贸企业、几十万人的职工队伍,经营上万个商品品种,但是外贸单位基本上不计盈亏,能把东西买过来卖出去,就算完成了任务。赚钱赔钱,似乎与己无关,所谓任务就是完成出口计划。八十年代初期,对外贸体制也作过一些改革,比如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但效果不大。
1988年,根据党的十三大精神,中央下决心对外贸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改革的目标是:“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关键是自负盈亏和推行代理制。改革的原则是:(一)政企分开,权力下放。政企不分,以政代企,以企代政,这是中国经济体制的一个通病,也是外贸体制的一个顽症。必须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二)把各级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推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推向市场,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三)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把外贸企业推向国际市场经受考验,学习经营本领。四、加强行业管理,联合对外。外贸行政部门,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外贸的行业管理上来,包括制定经济法现,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方针政策、颁发进出口许可证、价格指导、监督检查等。这就是外贸企业改革的基本原则,实践证明,外贸企业改革的路子是成功的。也为我国外贸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8、关于改革工资制度
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的工资制度,是五十年代比照苏联的办法制定的。这种工资制度当然比战争年代的军事共产主义,即供给制大大前进了一步。但弊端很多,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例如劳酬脱节,职级不符,工资标准过多过繁,工资能上不能下,能增不能减,管理权限过分集中,政企不分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促进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不利于鼓励职工上进,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利于正确处理职工内部的分配关系,加强团结和协作,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合理使用。所以,改革工资制度是人心所向,势在必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有了较大发展,财政收入连年增加,不少改革措施陆续实施,为改革工资制度提供了可能。1984年10月4日,我与时任书记处书记的胡启立将《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意见》,报送小平同志审阅,小平同志批送赵紫阳:“总的方针,我很赞成,具体办法,提不出意见,请国务院审定。”
现在所实行的“结构工资制”就是1985年开始实施的,即把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津贴。当然,考虑到当时财政承受能力,各种工资的标准定得较低,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多次提高了工资标准。但“结构工资制”作为一种制度还是1985年制定和实施的。
9、关于改革劳动制度
我国劳动制度,是五十年代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历史上起过积极作用。但是,在此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劳动制度没有随着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的改革,以致存在许多弊端。党的十一届三自全会以后,虽然进行了一些改革,如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等,但这都是小修小补,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国营企业用工制度上统得过死、包得过多、能进不能出、一次分配定终身等状况依然存在。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专业化技术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要求劳动力必须进行合理流动,灵活调节。因此,劳动制度必须进行改革。
增强企业活力,最主要的是给企业以人权、财权、物权,特别是人事权。劳动者是生产力的首要的决定性因素,改革劳动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充分调动亿万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当时明确提出,改革劳动制度的基本目标和要求是:符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和提高企业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促进人才的成长和合理流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兼顾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要求。改革的目标是:逐步消除现行劳动制度中统包统配和固定过死的弊端,建立一套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要求、责权利相统一、稳定与灵活相结合的新型劳动制度,做到统筹就业、择优录用、灵活调节、能进能出,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合理使用,逐步实现劳动力管理社会化。
本着这些目标和要求,拟定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四个规定均由国务院正式颁布执行,也是后来制定《劳动法》的基础。
10、关于改革价格体系
风险最大、困难最多的还是价格体系的改革。我国的价格管理制度,同计划经济模式一样,是从前苏联“老大哥”那里搬来的。改革之前的价格,无论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几乎所有商品价格都是由国家统一定价,而且多少年不变。这种价格体系,不仅价格严重背离价值,更不反应市场需求,根本无法适应发展商品经济,更谈不上适应市场经济。但低工资低物价几十年了,柴、米、油、盐、菜、肉、蛋等等日常生活必须品,多少钱一斤群众都清清楚楚,而且习以为常,一说涨价,就人心惶惶。但改革就是要放,一放价格就涨,一涨生产者的积极性就高,商品不仅数量增加,质量也会提高。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问题就在改革的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理价格与生产、城乡人民收入的关系,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一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就充分估计到价格改革的难度,确定采取“走小步,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针”。
1985年至1987年,价格改革基本上是顺利的。在农产品方面先是放开水产品、水果以及细嫩蔬菜价格。在工业品方面放开小商品的价格。1985年对粮食、棉花由国家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其他农产品实行自由购销,并且提高铁路运输价格,等等。虽然这几年物价指数比改革前高(1985——1987年的零售物价指数分别上升8.8%、6.0%、7.3%),群众怨言也不少,抢购也时有发生,但未出现大的风波。
1988年上半年进一步放开了肉、蛋、大路菜、糖等副食品的价格,相应的给城镇居民一定数额的副食补贴,亦比较顺利。经国务院批准,从7月28日起,放开13种名烟、13种名酒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同时提高部分高中档卷烟和粮食酿酒的价格。由于步子迈的过大,加之中央决定价格改革要迈大步,以及媒体对价格改革要“闯关”的宣传,一度引起群众的恐慌,出现挤提银行存款的抢购风波。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与运筹下,很快平息,价格体系的改革也向前推进了一大步。1988年与1984年相比,国家定价的商品由67.5%下降为24.0%,国家指导价由14.4%上升为24.0%,市场调节价由18.1%上升为57.0%,为向市场经济过渡创造了条件。
回顾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措施,其基本出发点是逐步破除高度集权的、僵化的、对外封闭的计划经济模式,使作为上层建筑的经济体制有利于发挥中央各部门、地方、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发展商品经济并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有利于同国际市场接轨。
实践证明,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济形式,特别是合资企业、集体经济、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建国以来国家经济实力增长最快、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从1979年到1987年,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平均收入都大体上翻了一番。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说:“从我们这些年的经验看,经济发展隔几年上一个台阶是能够办到的。我们真正干起来是1980年。1981、1982、1983这三年,改革主要在农村进行。1984年重点转入城市改革。经济发展比较快的是1984年至1988年。这五年,首先是农村改革带来许多新的变化,农作物大幅度增产,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产品的增加,农村市扬的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又强有力地推动了工业的发展。这五年,共创造工业总产值六万多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1.7%……这个时期我国财富有了巨额增加,整个国民经济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邓选》三卷376页)所有这些,都为中国九十年代以后的发展和向市场经济过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原载《炎黄春秋》2008年第三期)
三、对外开放是怎样搞起来的
创办深圳等四个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和突破口,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这样一个被正统马列主义者认为是“离经叛道、搞资本主义”试验的举措,如果不是邓小平倡导和全力支持,是根本无法实施的。
1979年4月,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当时担任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工作的习仲勋、杨尚昆同志向中央汇报工作时,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办特区的设想: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搞。根据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中共广东、福建两省委分别于6月6日、6月9日向中央写出了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
1979年4月,中央派谷牧同志带领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领导同志,到广东、福建作了实地考察。经过上下反复酝酿、研究,1979年7月,中央、国务院正式下达文件,批准广东、福建省委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创办出口特区。
中央在批示中指出,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华侨多,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加快经济发展的许多有利条件。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尽快地把经济搞上去。这是一项重要的决策,对加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意义。这里所说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其主要内容有:
一一计划体制以地方为主,经济发展计划以省为主制订,原由中央直属的企业事业单位除铁路、邮电、民航、银行、军工生产和国防科研外,全部下放省管理。
一一财政体制实行大包干,划分收支,定额上交,五年不变。增收部分由省安排用于经济建设。
一一扩大外资权限。在国家统一的对外贸易方针指导下,由两省分别自行安排和经营本省的对外贸易。外贸出口收汇,以1978年实际为基数,增收部分上交中央三成,余额留地方使用。
一一搞活金融体制。两省可以设立投资公司,吸收侨商和外商投资,自借、自用、自还。
一一物资、商业体制运用市场机制,以1978年为基数,保证国家的调入和调出,其余由省灵活统筹安排。
一一在劳动工资和物价管理方面,都扩大省级权限。
一一关于举办出口特区,特区内允许华侨、港澳商人和外国厂商投资办厂,实行优惠税率。
1983年我任国务院副总理后,经济特区的工作由我分管。谷牧同志向我介绍,1979年末,对试办特区多数同志意见趋于一致,但叫什么名字几经周折。开始议论想叫“出口加工区”,但范围似乎窄了点。有人主张叫“自由贸易区”,问题是“自由”两个字不容易被人接受。正在犯愁的时候,坚持反对办特区的同志针对小平同志所说的“陕甘宁也是特区嘛”批评说,他们不懂,陕甘宁是政治特区,不是经济特区!此话很快传到广东。广东的领导人脑子反应很快,说:对了,叫“经济特区”好。最后小平同志拍板,同意叫经济特区。这就是“经济特区”的由来。
1980年3月,中央决定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并决定:对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经营管理体制,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多元化经济结构和市场调节,在建设上以吸引外资、侨资为主,对外商投资给予较大优惠和方便,特区拥有较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灵活的机制。后来小平同志把特区的作用概括为四个窗口:“特区是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
在中国创办经济特区,举步十分艰难。从起步到建设,一直存在激烈争论,坚决反对的同志,坚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很是不少,一直争论不休,主要是担心搞资本主义。但小平同志十分坚定,亲自视察,明确表示支持广东、福建先走一步,为我国发展经济“杀出一条血路”。1980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做出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市设置经济特区,并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在特区创立与发展的过程中,小平同志一直给予极大关注与支持。1984年他视察深圳等三个特区,对特区的建设成就表示满意,并给深圳特区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对的。”从此对深圳发展道路的争论逐渐淡化。深圳也从初期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三来一补”企业,向高新技术发展,相继出现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和现代化企业,真正起到了对外窗口的作用,吸收了国际先进的科学管理经验和市场经济运作经验,为内地培养输送大批人才,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确实起了“四个窗口”的作用。
1987年,邓小平同志说,“我现在可以放胆地说,我们建立特区的决定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成功的,所有的怀疑都可以消除了。”
党中央、国务院认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要从东到西、从沿海到内地逐步推进和发展。1984年和1985年,在开放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和开辟四个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强调,沿海开放地带应当面向世界,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我国的出口,把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营管理方法引进来,加以消化、吸收、创新,向内地转移,成为对外辐射和对内辐射的两个扇面的枢纽。1988年4月,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海南岛建省并设立海南经济特区。随后,国务院批准下达和公布了“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建设座谈会纪要”和“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对海南经济特区实行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体制和政策,授予海南省更大的自主权。此后又明确提出,沿海开放地带特别是沿海各大开放城市,应当着重发展外向型经济,并逐步转到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轨道上来。
1987年,赵紫胡同志在担任总理和代理总书记期间,走遍沿海各地,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沿海经济发展的新思路。他的主导思想是,沿海地区具有天时地利的优势,加上内地资源的支持,完全可以发展外向型经济,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依靠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经济,这样既可以促进沿海地区的发展,又有利于让出国内市场给内地,带动内陆地区的加快发展。赵紫阳同志对沿海发展战略的基本内涵、依据和方针政策措施作了详细论证。他认为,当时的国际经济形势,为我国、特别是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我国沿海一两亿人口的地区,必须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走向国际市场,进一步参加国际交换和国际竞争,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并以此带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他提出的战略设想,有这么几个要点:
(—)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国际经济贸易活动,是在国际之间进行交换。我国最丰富的资源是人力资源。沿海地区劳动力充裕,素质较高,费用也低,适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与知识密集型相结合的产业,扩大这类产品的出口。劳动密集型产业不用大量固定资产投资,能够因陋就简生产,容易起步,适合我国沿海许多地区的情况。发展“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实际上也是发展以产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
(二)实行“两头在外”,大进大出。所谓“两头在外”,就是把生产经营过程的两头,即原材料来源和产品销售主要放到国际市场上去,大进大出,使经济运行由国内循环扩大到国际循环。
(三)利用外资的重点放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上,大力发展“三资企业”。外债不是一点不能借,但重点决不能放在举借外债上。从前段实际情况看,借外债自己办企业,特别是办大型企业,多数效果不佳,建厂周期长,产品销不到国际市场上去,还债能力差,往往使我们背上包袱。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办“三资企业”,就使外商和我方有了共同利益,外商不仅可以带来资金,还会带来技术,带来管理经验,带来销售网络,这对我们是有利的。
为了实施上述战略思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广东、闽南三角地区和海南岛进行全面开放试点。广东、福建两省,过去九年在对外经济方面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成绩显著,经济搞得较活,发展速度很快。中央决定,两省要继续先行一步,实行全面综合改革和扩大开放,对金融体制、外贸体制、价格体系、财政体制、企业管理体制、科技教育体制、房地产经营体制、计划体制及人事、劳动和工资制度等都要深化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争取在三五年内建立起有利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新体制框架。海南岛现在的经济基础很薄弱,建省后将确定为最大的经济特区,实行比现在的经济特区更放宽、更灵活的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外资,加快开发建设的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外向型经济。
二是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范围。1985年初,己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9个市49个县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1987年底国务院又批准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这两片由原来的“小三角”扩大为“大三角”,新增两市46县。中央领导提出,要把长江三角洲这一片开放区扩大到南京、镇江、扬州、杭州、绍兴;把辽东半岛和胶东半岛一些市县和沿海开放城市所辖县,都划定为经济开放区。这样一来,我国沿海从南到北将形成有32万平方公里土地,1亿6千万人口的连片对外开放前沿地带。此后,国务院批准,为加强和周边国家的边境贸易,又陆续开放一批沿边城市,享受开放城市的待遇,如满州里、绥芬河、晖春、丹东和广西东兴、云南畹丁等。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规定,给经济开放区的政策主要是:5年内进口技术改造用的设备免征关税;对外商投资企业按八折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些地区的开放,国家基本不增加财政、信贷、外汇负担。
三是加快和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几年来,我国外贸体制虽然进行了一些局部的改革,但基本上没有触动长期存在的外贸企业吃中央“大锅饭”的弊端,没有迈出实质性、突破性的改革步伐。这次外贸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由地方政府向国家承包出口创汇任务和上交外汇额度,财政对外贸的补贴,实行自负盈亏,超额创汇实行中央与地方二八分成,从而推动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的承包,从根本上解决吃“大锅饭”问题。这是我国外贸体制一次大的带有实质性和突破性的改革。这次外贸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还有一句话,就是“统一对外”。这里面关键是自负盈亏、放开经营。要把责、权、利统一起来,促进工贸、技贸结合,推行代理制,把竞争机制引入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使企业直接面向国际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这样做,有利于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有利于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随后召开全国省长会议,专门就对外贸易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讨论和部署。大家一致认为,改革的方向对头,目标明确,措施可行,表示一定要把这项改革搞好。
四是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当时我国投资的环境还不适应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主要问题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办事效率低,经济法规不健全。十三大提出,要“使外国企业家能够按国际惯例在我国经营企业”。这是我们改善投资环境的努力目标,完全做到需要有个过程。目前要重点抓好国务院公布的“二十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切实解决已投资营业企业存在的困难,使其能够取得好的效益。
此外,为了适应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实行大进大出、随时进随时出的需要,决定对现行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清理。适合的继续执行,不适合的或加以修订,或予以废止,同时制订一些新的章法。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国务院多次讨论,大家一致赞同这一战略设想,认为这一战略设想的实施,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邓小平同志听了这一战略设想汇报后非常兴奋,当即表态,这是一件大好事,要放胆地干。1988年1月23日,小平同志在赵紫阳报送的《关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报告上批示:“完全赞成。特别是放胆地干,加速步伐,千万不要贻误时机。”中央、国务院领导也一致表示拥护。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国务院讨论多次,大家一致赞同这个战略设想,认为这一战略设想的实施,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988年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把沿海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加以部署。为了组织实施沿海发展战略,3月4日,国务院在上海召开沿海地区对外开放会议,对贯彻实施沿海发展战略作了具体部署。会议认为:“贯彻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关键是必须把出口创汇抓上去,要两头在外、大进大出、以出保进、以进养出、进出结合。”会议还对如何具体实施沿海发展战略的问题作了具体部署。3月1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沿海开放区范围的通知》,决定适当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新划入沿海经济开发区的有140个市、县,包括南京、杭州、沈阳等省会城市,人口增加到1亿6。
1988年9月12日,小平同志在听取关于价格和工资改革方案时又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的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
现在回头看,沿海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是非常正确、非常及时的,不仅大大加快了东部沿海地区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乡镇企业以及私营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成份的全面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中西部的发展也起了强劲的幅射和带动作用。(原载《炎黄春秋》2008年第二期)
四、困难时刻的特区工作会议
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和治理整顿使中国经济陷入极大的困境,经济滑坡,市场萧条,外资锐减,沿海地区、经济特区也失去了往日的生机。1989年“风波”后,有一位很负责的领导人公开说,“现在不是办不办特区的问题,是已办的特区骑虎难下的问题。”他们的目的是要把经济特区纳入治理整顿的范围,逐步收缩。在特区工作的同志普遍感到方向不明,工作难做,压力很大。为了把五个特区稳住,我提议并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深圳召开一次经济特区工作座谈会,当时的想法是,不一定解决多少具体问题,但可以给大家在精神上加以鼓励和支持。
会议于1990年2月5日至8日在深圳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五个特区的负责同志,有广东、福建省的负责同志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会议中我认真听取了五个特区负责同志的发言,了解了他们的忧虑和困难。
2月8日,我作会议总结讲话,我未采用特区办为我准备的讲话稿子,也没有理会与改革开放格格不入的声音,即席讲了一篇肺腑之言。
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经济特区经过十年努力取得的巨大成就,我说:经济特区经过几年的努力,经济实力增强了,外向型经济比较像个样子了。几个特区的汇报都证明了这一点,增强了我们办好特区的信心。十年改革开放,使我们国家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生产大大发展,人民生活大大改善。我们几个特区是这些变化的集中写照。我看,深训,还有珠海,可以拿到欧洲参加城市比赛。这种变化,大多数中国人是没有想到的,外国人也是感到吃惊的。
我又说,办经济特区,是整个改革开放部署中的重要部分,是改革开放的缩影。现在根本不需要再议论特区要不要办了,实践已经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小平同志多次讲过这个问题,五中全会再次明确要“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我强调:“特区要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求稳定、求发展。我们的目标应当是稳定而不是多变,是发展而不是萎缩,是前进而不是后退”“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地区的基本政策措施不变,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我说,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是特区还要继续办好。对此,大家都是举了手的,是一致通过的,没有人反对。
我强调,特区还要特。特区如果不特,就失去了办特区的意义。特区如果不特,不仅难以进一步发展,就是稳住也难。至于工作中出现有问题,要历史地看,任何新生事物都不可能完美无缺,我们不能求全责备。
我重申:对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引进外资的规定不变,更多
地鼓励独资或在老企业基础上嫁接,对两头在外企业给予更多优惠。在特区工作的同志,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的同志,都要按照中央的决定办事,在实际工作中把它具体化,多办实事和好事,为特区发展开辟道路。不能口头一套,行动上另是一套,更不能朝令夕改。
我要求特区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求稳定、求发展,要立足于特区自身积累的经济实力,发挥处于对外开放前沿的有利条件,抓紧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大力开拓外销市场,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使特区外向型经济更上一层楼。
我这一番话,是对特区讲的,也是对某些反对办特区的人讲的。因为经济特区是我分管的,会议纪要也是按我的讲话写的,各特区和有关部门也是按照我的讲话办的,不同的声音对会议未产生大的影响。
1991年12月,我又在厦门主持召开了一次经济特区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范围与深圳会议相同。我从五个方面肯定了特区的成绩:工业总产侦两年翻了一番,产业水平升级,外贸出口址1989年增长近六成,带动内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显著,住房商品化、劳动人事制度、股份制和证券市场发展等方面的改革稳步实施等。
如果说在深圳召开的特区工作座谈会目的是在治理整顿中求稳定、求发展、防倒退的话,那么,这次座谈会主要目的是在治理整顿中求发展、求提高、求前进。
会议强调特区要在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发展国际经济交往中,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不断提高水平和档次,并向高新技术发展。同时,要求特区要把工作重心转到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更多更好地吸引外资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轨道上来。
我呼吁特区深化改革,在改革开放中继续发挥“排头兵”的作
用。我说,改革开放是不可逆转的,只能前进,不能后退。改革开放反映了我国十一忆人民的强烈愿望,是保持国民经济稳定的基本国策。
两次特区工作会议,都与要经济特区下马的观点完全相反。后来的
事实证明,这两次特区工作座谈会,在困难时刻对特区的稳定和发展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原载《炎黄春秋》2010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