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东:关于哈耶克及哈耶克在中国的几点评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342 次 更新时间:2008-07-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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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东 (进入专栏)  

我读哈耶克的书是在1980年代。《通往奴役之路》是1960年代出的内部版,《自由的宪章》(那时还不叫《自由秩序原理》)是台湾人翻译的。一本在首都图书馆,一本在北京图书馆,只许阅览,不外借,于是便每天去图书馆阅览。后来又在内部书店买了一本东方出版社出的《不幸的观念:社会主义的谬误》,很喜欢看。后来,到了1990年代,《通往奴役之路》和改称《自由秩序原理》的《自由的宪章》都有了,也买了,却只是翻翻,没有再从头到尾一字一句的通读,因为我很少把一本书从头到尾读两遍——还有那么多别的书要看呢。

我之所以回顾一下自己读哈耶克的历史,是因为被那些“立规矩”的人吓怕了:一辈子不干别的,只研究哈耶克的人毕竟是很少的,除了他们有权力谈哈耶克之外,像我这样读过哈耶克,但不是整天读的人不知道还许不许谈。按照把哈耶克奉若神明,拿出一副不沐浴更衣、一字一句都得吃透才能谈论的架势谈哈耶克,我是不准备谈的,因为我实在没那个功夫。我那时每天跑图书馆去看他的书已经算是够虔诚了。如果让我大处着眼,谈谈对于哈耶克及哈耶克在中国,则我还有些兴趣,自认为也还有些资格。我想放开些谈,这样可读性也许也会好些,战战兢兢地谈一个神灵,我看不会有太大意思的。

一.看待哈耶克的思想不应脱离了时代的针对性

我认为,社会科学的许多理论,特别是哲学层次的社会科学理论,都是有时代的针对性的。脱离了这些理论的时代针对性,脱离了这些理论当时所针对的具体问题,当今的绝大多数哲学层次的社会科学理论要么是一些完全正确,往往在两千多年以前就已经有中国、希腊或印度的哲人提出过,我们运用时必须注意针对性的大原则,要么是偏执的谬误。

哈耶克的最具代表性的《通往奴役之路》是在1944年出版的。那个时代与现在有很大的不同。那时候的西方,特别是知识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国有制喊得山响的时代。就在《通往奴役之路》出版后的一年,1945年7月26日,英国工党获得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绝对多数。那一天,工党在下院获得393,增加209席,远超出半数席次146席。要知道,英国工党是把国有制(state ownership)写进了党章的。据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自己说,当时的英美知识分子中信奉社会主义者甚众。我认为还有一件事可以作为佐证:当时有许多受过最好教育、出身于名门的英国知识分子甘愿为苏联充当间谍。他们完全出于对社会主义的信仰,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而背弃了自己的阶级、背弃了自己的国家。

哈耶克超越同时代人,看出了计划经济所内在的巨大弊病,深刻地指出了一旦出现了一个垄断了我们经济命脉的权威,我们就再无自由可言了,因此,这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确实是非常伟大的。除此之外,他也由当时这个非常实在的问题而阐发了一些保卫自由的大原则,这也很了不起。但我们不应忘记,我们今天所处的世界与他当时的世界已经有了极大的不同,他当时所针对的那些敌人——苏联及其社会主义阵营——已不复存在,他当时所担心的情况——西方国家倒向计划经济,并走上极权主义道路——也并没有发生,他所驳斥的思想——由政府统治经济来实现平等——也已十分微弱。现在的危险恰恰是在另一个方向上的,即世界范围内的贫富两极分化,中下阶层的权利完全被忽视,政治权力和知识分子都成为垄断资本的女仆。处于这样一个时代,如果哈耶克是一个真正伟大的哲人,他在今天写“通往奴役之路”这样一个题目时,虽然大原则,即防止出现一个垄断我们经济命脉(或者干脆说就是命脉)的权威,很可能不变,但恰恰是为了维护这个大原则,他所针对的敌人、所担心的情况、所驳斥的思想恐怕都会大大改变。

我在这里想对中国一些人利用哈耶克思想的状况提出一点质疑。哈耶克十分警惕政治权力介入经济领域。但在中国,当少数人利用政治权力把公众的资产攫为己有时,他们不说话,甚至为此叫好,当人们要求政治权力介入调节一下社会分配不公问题时,他们就把哈耶克的旗号亮出来了,说这是妨碍了自由。非常有意思的是,他们一走下去就收不住了,他们竟然反对美国政府诉微软,反对美国的反垄断法:说是企业在竞争中形成的垄断是自然垄断,不应该反,只有政府的行政垄断才应该反。这实在是相当荒唐的:对于自由的威胁是来自于垄断,而并不在于这个垄断叫什么名字,是怎样形成的。哈耶克的那个时代,从世界范围看,对于经济命脉形成垄断最严重的莫过于计划经济(但就在那个时代,美国也没忘了对于所谓“自然垄断”的打击,这绝对是美国的长处,而不是糊涂),但在我们这个时代,对于经济命脉形成垄断,对于自由产生严重威胁的,恐怕是与政治权力结合的私人资本。学习哈耶克而对此毫无警惕,就实在是辜负了哈耶克的一片苦心了。

二.应正确估价哈耶克的历史地位

黎鸣先生在那次《博览群书》杂志社开的关于哈耶克的座谈会上说:哈耶克作为一个经济学家,特别是在他与凯恩斯的对垒中(我在这里想提一句,我认为哈耶克对于凯恩斯的批判有一些是属于人身攻击,特别是在《不幸的观念:社会主义的谬误》中,看来大哲人也未能免俗),是失败的。其实,哈耶克作为一个政治哲学家在一开始也是失败的。我们读《通往奴役之路》中德特马•多林写的导言知道,丘吉尔在1946年因引用了哈耶克而被败坏了名声,工党领袖艾德礼在演讲中“始终津津有味地强调哈耶克姓名中的‘冯’字称呼”,最后丘吉尔被哈耶克“拖下了水”。

而凯恩斯的境遇则完全不同:他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发表后在西方国家开创了一个直至1960年代中期“凯恩斯时代”。凯恩斯经济学,即宏观经济学,迄今仍旧是西方国家——现在也包括中国——大学里的必修课。那么,凯恩斯的思想又是什么样的呢?经济学家们当然都知道,但有些读者可能不知道,我在这里稍微讲一讲。凯恩斯的思想在1980年代初的中国还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经济学的代名词。当时人们说中国有两派经济学家,一派是“姓马的”,一派是“姓凯的”。但凯恩斯的思想放在今天的中国,肯定会被骂成是“极左”。你翻翻《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就知道,他在许多地方都在说,投资这个事不能完全放在私人手里,股票市场也不行,国家必须更多地参与直接投资,总而言之,市场经济国家必须更多地干预经济。这种观点为中国当代的主流经济学家所不容,当然也是哈耶克所反对的。凯恩斯的思想的某些部分后来也失去了时代针对性,并受到走向极端的滥用,特别是凯恩斯主义确实应该为政府滥发钞票造成通货膨胀付一定的责任(凯恩斯写书的那个时代是通货紧缩造成经济危机的时代,有趣的是到了1990年代我们似乎又回到凯恩斯写书的那个时代去了),故此人们又对凯恩斯主义进行了反思,哈耶克也应运而起。但我认为,时至今日,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仍可说是处于凯恩斯时代,虽然做了某些调整,但西方国家政府仍在干预经济,用的也还是凯恩斯那几招,只不过用起来更小心了。

我在这里并不是想以成败论英雄,我想提出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当时西方国家不按凯恩斯的方案走,也不进行一些社会主义性质的改良,而按哈耶克的方案走,即任凭市场的力量自己发挥作用,结果会怎么样?当然这是一个无法验证的问题,但我还是想说,很可能结果是大大不妙的:也许两大阵营的胜败完全逆转,也许今天我们已经见不到市场经济国家了。英国当今的布莱尔首相恐怕是有同感的。他仍旧认为那个“恶毒攻击”哈耶克的艾德礼所领导的1945的工党政府“为本世纪中最伟大的承平期间政府”,“其成就无与伦比:解除动员及充分就业、福利国家、全国免费医疗并对国际关系贡献良多。”他仍旧自豪地宣称:“我是社会主义者”,“工党政府执政的光荣纪录让我以身为民主社会主义者为荣。”他也仍旧提出要重视凯恩斯的贡献。

哈耶克对于斯大林式的计划经济的批判是有道理的,但他认为英、美、西德等西方国家进行一些社会主义性质的改良就会走上“奴役之路”是过分的。哈耶克作为一个当时的主流思想的批判者,引起人们对于极权主义的警觉,是伟大的,但要真按照哈耶克的主张去办,恐怕是不行的,或者说是不幸的。

《通往奴役之路》中德特马•多林写的导言提到哈耶克在东欧的走红,提到许多东欧国家知识分子自发地组织了各种“哈耶克俱乐部”和“哈耶克协会”。但我有一个朋友刚刚从匈牙利回来。他告诉我昔日的建筑仍旧美丽的布达佩斯到处是尿迹,包括最繁华的商业街,因为10年来政府一直拿不出钱来修厕所,也因为民众心里有气;他告诉我从几乎所有匈牙利人那里,不分男女老幼,都听到这么几句话:“我们太痛苦了”,“我们看不到希望”。“哈耶克俱乐部”和“哈耶克协会”的命运又能如何呢?

三.哈耶克的理论确实存在着为权贵阶层所用的问题

哈耶克有许多伟大的思想,但我认为他对于“社会公正”(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国家与奉行国家社会主义的纳粹德国那种‘社会公正’”)的反对是过分的。他在《不幸的观念:社会主义的谬误》一书中,单辟有一章,“中毒的语言”,攻击“社会公正”这个概念。他谴责西德竟然把“社会公正”这个措辞写入了宪法,他也非常不满这个词在美国的流行。他不仅反对“社会公正”这个措辞,他甚至反对所有“社会XX”类措辞。他还引用了孔子的语录:“其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从他当时所处的时代看,我能理解,因为在那个时代,打着“社会公正”的旗号所干的严重侵犯个人权利、个人自由的事太多了。但因此就把社会公正与个人自由对立起来,连“社会公正”,甚至“社会XX”,这样的字眼也不许用,则并没有多少道理。而且这样一来,哈耶克的理论就确实非常容易为权贵阶层利用来剥夺中下阶层的权利和自由。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批判李嘉图的学说时有这么一段话:“这个学说可以把社会上许多不公道处与残酷处,解释为进步过程中无可避免的意外事件,这使它受统治者欢迎;这个学说可以为资本家自由企业辩护,因此又得统治者背后社会有力分子之垂青。”如果把这段话当中的“进步过程中”改成“为了自由”,则完全适用于哈耶克的理论。

在中国,哈耶克的理论就往往被用来为权贵集团辩护,被用来批判要求“社会公正”的呼声,被用来反对“多数人的暴政”,尽管这个“多数人的暴政”并不存在。中国的少数自由主义者已经认识到了寡头集团(这些自由主义者自己的用语)正在利用哈耶克的理论,但他们认为哈耶克的经绝对是好经,一点问题都没有,只是中国的那些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我则认为,如果哈耶克的经真的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寡头集团则不会费那么大的劲非要把哈耶克的经念歪不可,他们完全可以找一个更容易被他们利用的经。

四.只有与恪守传统联系起来哈耶克的理论才是自洽的

从纯学理的角度看,我认为哈耶克的理论也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比如他的“自发式扩展型人类秩序”,究竟怎么才算是“自发式”的?它与“着意策划”的界限划在何处?凭什么这样划而不那样划?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承认“自由不是一种自然状态,而是一种文明的造物”,但他强调“非源于设计”。既然是文明的造物,又怎么能完全“非源于设计”?

尽管他做了很多很多解释,我还是认为,他经常使用的“自生自发”与“着意策划”等概念,只有在针对指明的某个具体对象提出具体意见时才有意义(就哈耶克本人而言,他也确实这么做了,他写了如此之多的著作,就一个一个具体问题做出具体回答,如住房与城镇规划他都写了一章),作为一般原理,则因定义不清而没有意义。但有些人就把这些概念神圣化了,只要贴上“自生自发”的标签,则不论其余,绝对正当。如前面提到的“自然垄断”,既然垄断是“自然形成”的,则我们被这种垄断剥夺自由也是无可奈何的了;如果你要求干预,他就说这会威胁到自由。如前所述,人类的历史实践却证明远非如此:适当的干预并没有带来哈耶克所担忧的丧失自由的结果。

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的概念,只有与他对于遵从传统的强调结合起来看,才能够自圆其说。虽然他在《自由秩序原理》中写了“跋: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我认为,把他称为“保守主义者”(我绝不认为这是一个贬义词)还是符合约定俗成的习惯的。让我们来引用哈耶克在《不幸的观念:社会主义的谬误》的几段话。他说:“不管我们喜欢还是厌恶,事实终归是,没有我提到的特殊传统,文明的扩展秩序就不能继续存在下去。”他还说:“传统是选择过程的产物,在这种过程中,那些非理性的,或者说,‘未经辩护’的信念,只要有助于遵奉者的繁衍生息(这和人们遵从它们的理由——如宗教的理由——毫无关系),就被选择下来予以保留。选择过程造就了习惯和道德,它所考虑的事实环境条件,远远超过人的认识能力之所及。所以,在某些方面,传统比人类的理性更优越,或者说‘更高明’。”他在《自由秩序原理》中又说:“我们别无选择,只有遵循那些我们往往不知道其存在之理由的规则(指由传统而来的行为规则),而且不论我们是否能够确知在特定场合对这些规则的遵循所能达致的具体成就,我们亦只有遵循这些规则。”我认为这些观点是很高明的,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补上了“自生自发”定义不清的毛病。简单地说,来自传统的就是“自生自发”的,否则就不是(这又是完全针对社会主义者要重新创造一个新世界而来的)。

然而,中国的那些哈耶克的信奉者们,往往也是反传统主义者,这又怎么说呢?也许是因为他们能辨别传统的好坏?比如说他们辨别出了中国的传统不好,西方的传统好?但哈耶克说了:我们必须遵循我们不知道其存在理由的规则,因为这些规则源于人类数千年试行错误的结晶,远比人类的理性更优越,或者说“更高明”;因此,你辨别不了传统的好坏。可是,中国就是处于这么一个时代,几千年以来的传统已经荡然无存了,新的规则按哈耶克的定义是人为设计的,现在我们又想改一套,也只能是人为设计。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谈论什么“自生自发”和“设计”又有什么意义呢?中国的那些哈耶克的信奉者把这些概念拿出来神化,除了蒙蔽人们对于他们的主张的智力性审视,又有什么作用呢?

五.结语

哈耶克的思想当然值得重视。但我认为当今有一些中国人在把他神化,这是大可不必的。我们有我们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与哈耶克当时所面临的多半大相径庭。我们当然不应拒绝哈耶克的智慧,但我们不必完全照着哈耶克的原则办事。还有其他许多人的智慧,包括那些与哈耶克对立的智慧,我们也不应拒绝。除此之外,我们还有自己的智慧。这就是我想说的。

本来以为会凑不够数,没想到一说说了这么长,还没有完全说清楚,但也只能就此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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