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民众的自由与否取决于政治制度,而政治制度的最后决定权却在于经济实力和立国方式——就此而言,马克思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学说自有其道理。
我们知道,近代个人自由学说与实践起源于英国,而英国之所以成为近代自由理论与实践的发源地,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的立国方式是贸易。马克思曾经指出,资产阶级统治的不到100 年间,所创造的生产力超过了以往历史的总和。而所以有这样的成就,除了工业革命带来的生产力突飞猛进外,就得归功于贸易,而且是自由贸易。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为大英帝国算了一笔账,他认为在过去的100 年间,英国维持殖民地的费用难以估量。对于占人口大多数的大英帝国的人民而言,他们只有损失没有利润。因此,亚当·斯密倡导自由贸易,他认为广阔的殖民地不会给英国带来任何实惠和利益。在这种背景下,英国开始在全球推行自由贸易主张,先废弃《谷物法》,结束对谷物进口的限制和关税;又废弃《航海条例》,不再要求英国以及其殖民地的外贸运输必须由英国船队运送,结束英国海运公司的垄断,使英国进入全面零关税时期。到1850 年左右,英国控制了世界20% 的贸易总量以及世界工业品40% 的贸易量;1860 年左右,英国占欧洲贸易总量的30%,欧洲工业品出口的43%。英国制造品的出口量甚至一度占世界制造品贸易的2/3,这让英国成为主宰世界的帝国。到1850 年左右,英国控制了世界20% 的贸易总量以及世界工业品40% 的贸易量。自由贸易理论培育了英国人的新帝国观:殖民地的作用,已不再是土地本身,而在于它对世界贸易的意义。因此,英国占领那些地方基本上是为了拓展对外贸易,它们有的是原料产地或产品销售市场,有的能够确保海外贸易航线的通畅。“贸易优先”的原则在新帝国的形成中表现得相当突出,亚当·斯密有关自由贸易和“自由帝国”的理论开始变为现实。
为什么贸易必须跟自由结伴?这点,英国贸易自由化理论的创始人做出了清晰的论证。他们认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不仅在其具有超过其他国家的绝对优势的产品上进行专业生产是有利的,而且在那些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进行专业生产也是有利的。通过贸易互通有无,各国在具有相对较高生产力的领域进行专业化生产,将有助于提高各国的真实财富总量。而比较优势理论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又正是亚当·斯密自由市场经济学说。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中,斯密对实行经济自由的必要性作了深刻分析,他认为,“经济人”的谋利动机、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国际分工的发展都要求经济自由。斯密通过发展诺思关于“国际分工”的思想,进一步论证了自由贸易的好处。他认为,正像国内每个生产部门内部和彼此之间存在着分工并且这种分工的发展能够提高劳动生产力一样,国际上不同地域之间也存在着分工,这种国际地域分工通过自由贸易也能促进各国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保罗·萨缪尔森对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说的阐释进一步论证了自由贸易带来的种种好处:“最有效率和最富生产性的专业化模式,是个人或国家都集中精力从事相对或比较而言比其他的人或国家效率更高的活动……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当各国集中在其有比较优势的领域进行生产和贸易时,每个国家的情况都会变得比原先要好。与没有贸易的情况相比,各国的劳工专门生产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将其与比较劣势的产品相交换时,他们工作同样的劳动时间就能够获得更多的消费品”。简言之,自由贸易的前提是经济自由,而要做到经济自由,则需要生产者和交换者享有完全自由。
所以,以贸易立国的国家,其选择必然是自由——因为只有自由才能保障贸易的顺利有效的进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一个国家选择了贸易立国,就选择了自由,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而一个国家如果选择农业立国的农耕社会则不需要太多自由,而其政体选择专制也就成为必然——比如传统中国。
中国是一个地处东北亚大陆、资源丰富的内陆性国家,自夏奴隶制国家产生以后,就实行“以农为本”、“重农抑商”的政策,从而造成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及商品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因此不可能产生与王权相抗衡的社会力量,只能产生君主专制制度。又由于我国古代以农业为立国之本的自然经济长期占统治地位,形成了以宗法家长制家庭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以儒家纲常伦理学说为统治思想,以皇权神圣的专制主义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这就导致了任何立法都必然要维护专制王权。“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最能清楚不过地表明了君权至上的精神与原则。
还必须看到的是中国经济制度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人们长期处于封闭的农业劳作的生活状态下,生产以家庭为单位,国家不需要征多少税就能正常运转,也就失去了发展经济的动力。这种经济制度造成必然商业发展缓慢,社会分工不发达;而政治制度则是建立在农耕经济基础上的封建专制统治,缺乏民主传统,政府重农抑商,在政体上选择专制,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中国农业立国之所以必然选择专制这一点,我们或许可以从“农业-水利-专制”的线索上看得更清楚。我们知道,在农业社会,水利是命脉——美国历史学家魏特夫在《东方专制主义》一书就认为,东方社会是治水社会,一切围绕着治水进行。东方文明是治水的产物。他还第一次提出了“水利文明”的概念,指出“凡是依靠政府管理的大规模水利设施——无论是生产性的(为了灌溉),还是保护性的(为了防洪)——而推行其农业制度的文明时期,即水利文明。古代埃及、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和印度以及墨西哥和秘鲁都属于这种文明”。而这种文明,专制也成为必然——因为大规模的治水活动需要动用全社会的财富和力量,需要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因而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强化政府的权威和中央的集权。正是因为这个缘故,魏特夫才有“黄河的泛滥必然导致专制主义”的论断。其实,农业立国必然发生水利问题,而水利问题会导致专制这一观点,马克思、恩格斯也不否认。对于东方国家形成的原因,恩格斯有过这样一段著名的论述:“同一氏族的各个公社自然形成的集团最初只是为了维护共同利益(例如东方是灌溉)、为了抵御外辱而发展成国家,从此具有了这样的目的:用暴力来维持统治阶级生活条件和统治条件,以反对被统治阶级。”按照恩格斯提供的思路,我们完全可以做出这样的推想:中国古代为了维护氏族生存和发展而建立的治水组织机构,是后来演变成为奴隶制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什么如此呢?因为大规模的治水活动,需要有统一的意识和行动,也需要建立有强有力的指挥机构,从而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人力、物力用于治水斗争。治理大河洪水是许多部落共同的利益,因而促进了较大范围的部落联合。“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说明禹在治水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氏族为中心,包括周围各兄弟氏族的一个庞大联合体。而在这个联合体中被公推为领袖的大禹,在组织各部落共同的治水活动中,逐渐提高了声望,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权力,他不但能召集万国诸侯聚会(同时诸侯又纷纷献上玉帛),而且能轻易地杀掉一个不听号令的诸侯。传说“禹致群神于会稽山,防风氏后至,杀而戮之”。在会稽山与各部落的首领共商治水大计,防风氏因故迟到,被大禹处决。这很可能是防风氏对治水活动消极懈怠,不服大禹调遣,故大禹以开会迟到为名将其斩杀。这说明一种凌驾与超越氏族制度的强权体制已经产生,大禹与其他氏族首领的关系已不再是平等协商的关系,而是臣属的关系了。可见,大规模的治水活动促进了王权的产生,为禅让制转变为世袭制的专制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重要条件。与此同时,在长期治水过程中形成的凌驾于各氏族部落之上的组织机构,很容易演化成奴隶制的国家机器。大禹在治水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氏族制度推进到最发达的阶段,为奴隶制国家的产生准备了必要的客观条件,为其子——启开创奴隶制国家打开了通道,并为君主制代替民主制、权位父子相传的世袭制扫清了障碍,奠定了基础。也正是认识到贸易立国与自由的深刻关系,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思想家福泽谕吉才在《除工商立国之外别无他途》一文中指出:“若论如何确立我立国之大方针,首先当看到日本的农业已缺乏支撑国家之力。不仅如此,现生活在内地甚或无法糊口已是明白之事实,对此已无人表示异议。因此,当一扫农业立国之旧思想。极端地说,甚至可以主张衣食住一切必需品均从外国输入,国民倾全力于工商业,一心一意建立贸易立国之决心至关重要。恐在今日之世界欲求国家之富强进步,不管如何千思万考,处心积虑,我辈均可断言,毋庸置疑,除了工商立国之外,别无他途。……所谓工商立国,即在国内制造货物然后销往国外。我国之前途无法依赖如日薄西山之农业。相反,工商则犹如春天涌动之海潮,将给我们带来自由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