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陆丰市乌坎村民2011年9月从集体示威抗争,到高官与村民代表谈判,再到一人一票民主选举村委会,一度开创了中国用对话、选票解决内部冲突的先例。然而,乌坎前维权骨干争夺权力,以高票当选的村主任林祖恋却后悔维权:“怕听到电话,怕看到人,怕自己的门铃响……我得处处注意,处处防备”,并装上监控摄像头,“觉得很后悔,因为本来维权的时候没有我的利益,现在也没有我的利益,为什么要参与进去……为什么自己要自找麻烦呢?”
这起事件得到广东省委、省政府着力关注,仍然再次陷入困境,凸现了中国基层民主之路的挑战。
实际上,乌坎事件只不过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推进过程当中的一个典型的案例而已。自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后,中国便开始了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摸索、试点,1987 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法规出台,1992年开始了村委会的选举。所以中国的基层民主实践,已有二、三十年之久,村民自治并不专家们想象的那么陌生。也正如前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所言:“乌坎民主选举没有任何创新”!
如若真要说“新”,也只不过是开创了中国地方省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亲自过问、解决一个村级事务,且用对话、选举方式和平解决冲突的先例。但另一方面则突显出中国社会内部形势的严峻——一个村级的事务,先前两年上访十数次完全没有解决;一个村级的事务,乡镇解决不了,县市解决不了,最终却依赖省委、政府组建强大的工作组才解决,这不能不说明中国内部管治失序与危机,已严重到了何种程度。
与此同时,中国国内外许多人均把中国的基层选举、村民自治,一直视为中国最终走向政治民主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并津津乐道着。最经典的是中国总理温家宝的表述:“若群众能够管好一个村,就能够管好一个乡的事情;能够管好一个乡,就能够管好一个县的事情。我们应该按照这条道路鼓励群众大胆实践,并且在实践中使他们受到锻炼。届时,中国的民主制度会依照中国的国情循序渐进地得到发展。”温相信,这也是任何力量所阻挡不住的。然而,类似乌坎的困境在中国基层民主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中国自下而上的选举道路已走入不同程度的困境。
自下而上选举行不通
中国基层民主选举中贿选、暴力甚至流血事件不时发生,甚至大量出现黑社会组织对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渗透和腐蚀现象。中国基层民主的问题,是中国民众的素质不行吗?乌坎民选村官真的缺少治理的智慧么?回答绝对是否定的。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民主道路设计的错误。在中国,自下而上选举达到民主的道路是根本不可能走得通。根本原因在于司法与上层建筑无法维护脆弱的基层民主的成长空间;在于中国基层民主的体制困境。
乌坎民选村官并非缺少治理的智慧,原因在于他们前任的违法行为,他们是无法纠正的,必须依靠市县的司法与执法力量;收回先前违法征收的土地,也得依靠上面的行政、司法与执法力量,没有上层的支持,他们寸步难行;而且无论他们有多大的为民服务的热情与动力,也无法他们上头的司法与执法力量的公正性。更何况,在中国官商勾结普遍,官员不拿钱不办事的情况下,无论是谁去当这个村长都不可能当好。甚至村主任林祖恋自己及家人的安危,也得上面警察力量的保护,否则只能安个监控摄像头以防意外。
同样,为何中国基层选举的贿选、暴力甚至流血事件普遍存在?难道真的是由于“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等客观原因?根本在于警察、司法等力量无法有效跟进,有案不查,违法不究,打击不力现象普遍存在。除了警察、司法队伍本身严重问题,也与政府内腐败官员故意搅混水,获取非法利益的主观、客观的因素存在。没有法治,没有公正执法,基层的选举就根本不可能健康、有序进行。
没有法治,没有公正执法,操纵选举,暴力选举就成为大行其道。当然,民主还有另外一个功能,就是财富的分配。不过,中国掌握财权的恰恰是村级以上的政府,这又成为上级支配、控制村官另一“紧箍咒”。在利益面前,又有多少民选村官守得住自己呢?何况,村以上是村民无法监督的。而且,上级不良官员无论是想通过村级转移财富或洗钱,或是攫取村级自身的非法财富,都有强大的意愿通过搞乱选举、寻找自己“最信任”的代理人的可能性。如此之下,与村级黑恶势力合流也就成为可能;如此之下,基层选举岂有宁日?
当然,或许有人以台湾为例,台湾的民主化是从基层市县选举开始起步的,但由此导致的黑金政治、桩脚政治也是众所周知的,大陆不必重蹈此覆辙。相反,如若笔者先前所指出那样,首先启动中国最高层的竞争性直选,则选举各方为了避免两败俱伤,只能遵从相同的规则——法治。
若从顶层提前确立了法治,再加上选举上有执行能力的领导人,学习新加坡政府的反腐与高效,强力推进公平,监督执法的公正,自上而下选举必然无黑金、暴力政治之虞,长治久安与中华盛世才可能真正来临。(来源: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