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明:“新民主主义”的命运——兼论当代中国社会性质的三种判断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955 次 更新时间:2008-07-0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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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明 (进入专栏)  

中国社会性质问题是在中外(主要是中西)比较中产生的20世纪新问题。在受到西方文明的强烈冲击以前,中国人通常只对局部性的社会问题与社会体制表示不满,而不会全盘怀疑和否定社会制度的正当性与优越性。所谓“天人合一”,就是为中国传统制度的合理性与必然性进行辩护的一种话语方式。当中国知识分子了解到西方文明发展的几个阶段以及每一阶段社会性质的不同时,中西问题逐渐演变为新旧问题,现代中国社会相当于西方哪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的问题,便自然而然地浮出水面。

  

中国社会性质问题基本上属于左翼思想阵营内部的一个话题。右翼思想界盛行的是政治保守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他们根本就不会探讨和批判所谓“中国社会性质”。温和改革派主张零敲碎打地、渐进地改良社会与解决社会具体问题,他们对“中国社会性质”这样的宏大话语同样缺乏兴趣。

  

1920年代末、1930年代初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思想交锋是名副其实的论战,论战各方都在出版物上比较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对不同意见作出了回应。后来又进行过的两次交锋就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论战了,因为在“舆论一律”、“反自由化”的大环境下,掌握着政治优势的一方无意与不同意见者展开思想交流与平等对话。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各说各话,例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者与“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论者之间,迄今尚未摩擦出思想的火花。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成功

虽然第一次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参与者中包括了中左派的国民党改组派、第三党理论家和非左派的胡适等人,但对阵双方的主将则是共产党的斯大林派和托洛茨基派。两派分别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联共(布)党内的斯大林派和托洛茨基派;第二层次是服从于共产国际的中共正统派和陈独秀、彭述之等组织的“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第三层次是参与公开论战的“新思潮派”与“动力派”。《新思潮》原先是创造社的出版物,后来则接受中共中央宣传部与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1930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社联)继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之后成立,中央文委书记朱镜我兼任社联党团书记,社联的其他几位党团成员王学文、彭康、杜国庠、潘梓年同时也是《新思潮》的编委。《动力》杂志的创办人严灵峰以及任曙、刘仁静等人,则是托派组织的成员。

  

中共二大曾指出当时中国是一个“半独立的封建国家”,但同时又认为“中国的资本主义,已发达到一定程度”。在很长时间里,中共领导层对于中国社会性质并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系统表述。直到1928年7月在莫斯科召开中共六大,才确认“中国现在的地位是半殖民地”,“现在的中国经济政治制度,的确应当规定为半封建制度”。陈独秀不同意中共六大对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判断,他说:中国的封建残余,经过了商业资本长期的侵蚀,自国际资本主义侵入中国以后,资本主义的矛盾形态伸入了农村,整个的农民社会之经济构造,都为商品经济所支配,已显然不能够以农村经济支配城市。经过1925—1927年的大革命,封建残余“受了最后打击”,已“变成残余势力之残余”。严灵峰认为,“中国目前是个资本主义社会”;任曙也认为,“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发展到资本主义国家了”;刘仁静则称中国是一个“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1

  

在“新思潮派”与“动力派”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以及随后开展的中国社会史论战和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中,很难说谁是当时获胜的一方。即使在七十年后的今天,也不容易做出简单的判定。1840—1949年间中国社会是否属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斯大林的历史发展形态“五阶段论”是否适用于中国古代史,20世纪上半叶中国农村经济是以地主经济为主还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中国学术界冲破了过去几十年中的思想桎梏与学术垄断,正在进行着新的探讨,现在还不能说有什么定论。

  

在当时的苏区,两派的胜败则可以凭借思想之外的力量来决定。高华介绍过这样的一件事:1932年6月,瑞金红军学校内的一些党员知识分子发起组织了“工农剧社”,因在剧社章程中有“在总的社会主义革命任务下,配合胜利红军目前的伟大胜利”几句话,很快被苏区中央局指控为进行“托派”活动。8月13日,邓颖超代表中央局主持反托派斗争大会,判定“工农剧社”偷运托洛茨基的“私货”,因为所谓“社会主义”云云,就是否认了中国革命现阶段是资产阶级民权革命,全是托派的说法。邓颖超说,剧社章程没提农民问题,这也是从托陈取消派的概念出发的等等。在这天的斗争会上,对工农剧社党团会干事张爱萍等人开展了严厉的批斗。12月,苏区中央局宣布开除危拱之等人的党籍,给左权、张爱萍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2张爱萍等人受到的惩罚还是比较轻的,此后的一些年中,有许多真真假假的中国“托派”在中共根据地、新疆和苏联掉了脑袋,王实味被枪毙就是其中比较有名的一个案例。

  

斯大林派的观点被毛泽东、刘少奇、何干之等改造为新民主主义理论后,在1940年代大获成功。1936年11月,何干之在《中国过去、现在、未来》(后易名为《转变期的中国》)中采用了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说法,并提出中国现阶段革命的性质是“新的民主革命”。毛泽东在1940年1月发表《新民主主义论》时吸纳了何干之的上述观点。新民主主义论主要包括社会性质的分析、社会改造的方法步骤和新社会的目标框架三个部分,使其得分的不是社会性质分析,而是后两个方面。

  

新民主主义理论确定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旨在杜绝认为在“三座大山”下中国资本主义仍能发展的观点。中国托派则抨击前者,认为“帝国主义在殖民地扶植封建势力乃是无稽之谈和对马克思主义的荒谬修正”;“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不是内在的,而是外铄的”,“帝国主义在中国绝对地要破坏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要推动中国整个社会向着资本主义过程发展和扩大”;“中国的资本主义必然会按一般社会经济发展公律发展的”,并且还在“突飞猛进的发展”,业已“发展到了代替封建经济而支配中国经济生活的地步”。3现在的经济史家认为抗战前十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黄金十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支持了“动力派”在当时的观点。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写道:中国现时社会的性质,既然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它就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改变这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之变成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整整一百年的工夫,都是中国人民在不同的时间中和不同的程度上实行这第一步,实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为了建设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而斗争,为了完成第一个革命而斗争。孙中山先生说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就是指的这种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4刘少奇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有三个敌人,四个朋友。帝国主义、封建阶级、官僚资产阶级,这是敌人阵线,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而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自由资产阶级则是我们的阵线”。5在中共看来,“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是战胜敌人的两个基本武器。统一战线,是实行武装斗争的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的武装斗争,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农民战争。”6托派则认为“中国目前是个资本主义社会”,那么革命的主要对象就不是“封建残余势力之残余”而是资产阶级,这显然不利于他们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也不可能提出“阶级联盟”的政治主张。同时,他们反对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发动“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使党变成“单纯的‘杀人放火’之象征”;主张“在没有革命局势的现阶段,应力争彻底民主的国民会议,并且必须与‘国民会议’同时提出‘八小时工作制’,‘没收土地’和‘民族独立’”,“如此才能够动员广大的劳动群众,参加公开的现实政治斗争,不断的扩大斗争,由要求资产阶级的彻底的民主主义,走到无产阶级的民主主义”。7然而,蒋介石主宰的国民党政府坚持一党独裁,不但不给“左派反对派”从事合法斗争的机会,甚至也不给邓演达的“第三党”等中间政党合法存在的权利,这就使拒绝武装斗争、农村暴动的托派组织不能不陷入“取消派”的境地。

  

托派主张“无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使得他们的纲领在1930、1940年代的中国成为一种“阳春白雪”式的高调主张。相比之下,新民主主义的纲领就显得要温和得多。毛泽东在1944年7月对美国外交官谢伟思说:中国战后的最大需要是发展经济。但中国缺乏独立完成这一任务的必要的资本主义的基础。中国必须工业化。在中国,工业化只能通过自由企业和外国资本帮助之下才能做到。美国不但是援助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合宜的国家,而且也是完全有能力合作的唯一国家。每一个在中国的美国士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他应当对他遇到的每一个中国人谈论民主。美国官员应当对中国官员谈论民主。总之,中国人尊重你们美国人民主的理想。我们的经验证明,中国人民是了解民主和需要民主的,并不需要什么长期体验、教育或“训政”。中国农民不是傻瓜,他们是聪明的,象别人一样关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美国会发现我们比国民党更加容易合作。我们并不害怕民主的美国影响,我们欢迎它。即使是最保守的美国实业家也不能从我们的纲领中找到可反对的东西。81945年9月,毛泽东在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时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的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产生,并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我们完全赞成军队的国家化与废止私人拥有军队。除了军事与政治的民主改革外,中共将向政府提议,实行一个经济及文化建设纲领。这纲领的目的,主要是减轻人民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实行土地改革与工业化,奖励私人企业(除了那些带有垄断性质的部门应由民主政府国营外),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欢迎外人投资与发展国际贸易,推广群众教育,消灭文盲等等。9以上的新民主主义纲领不仅争取到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与中国民主同盟等中间政党团体的支持,而且也获得了在华的美英记者、学者、外交官与军人的好感,极大地帮助了中共赢得对国民党内战的胜利。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命运

毛泽东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始作俑者,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使用了“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的概念来表示介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社会形态。于光远认为,1940年毛泽东在延安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论”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论”,一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即关于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的理论。前者在原则上没有超出列宁斯大林的东西,后者完全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独创。10“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在中共七大前后达到高峰。毛泽东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上作了这样的说明:《论联合政府》“这个报告与《新民主主义论》不同的,是确定了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又以反专制主义为第一”。11为什么需要有“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论联合政府》中回答道:“拿发展资本主义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12此后七八年中,他的兴奋点是指挥打仗,没有太多精力过问理论建设,但逐渐从《论联合政府》的鲜明立场上模糊化。在这期间,主要是刘少奇继续坚持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张闻天也为此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朝鲜战争局势稳定后毛泽东重新关注基本理论和路线问题时,他已经完全抛弃了自己过去的观点,充当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批判者与终结者的角色。

  

刘少奇最早提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概念,是1944年5月20日在陕甘宁边区工厂职工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45年4月他在中共七大的《论党》报告中,讲到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基本条件,提出四个“只有”:“中国共产党在目前阶段的任务,就是联合所有一切能够参加这个革命的阶级、阶层、民族和个人,为彻底肃清外国帝国主义与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为建立各革命阶级联盟与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国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而奋斗。中国无产阶级只有在这个革命彻底完成以后,只有中国社会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中有了一定程度的充分发展以后,只有在经过许多必要的准备步骤以后,并且只有根据中国人民的需要和意愿,才能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与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以后他在1948年的九月会议和华北财经会议上,直到1950年代初期,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想法。

  

刘少奇指出:“在推翻帝国主义及国民党统治以后,新中国的国民经济主要由以下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一)国营经济;(二)合作社经济(三)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四)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由上述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的国民经济,我们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经济。”13“现在私人资本是有积极作用的,必须充分发挥。将来到中国的工业生产过剩的时候,就是要搞社会主义的时候,到那时候,私人资本的积极作用已经用完了,但那将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14“我们的党规党法上允许党员单干而且也允许雇人,认为党员便不能有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的思想。”“富农雇人多,买了马,不要限制他,现在要让他发展,没有坏处,这不是自流。将来……用国家颁布劳动法,把雇农组织起来,提高雇农的待遇,征土地税,多累进一些,多加公粮等办法,予以限制。”15“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16因为“仅仅依靠农村的条件不能搞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要依靠工业。”171980年中共领导层给刘少奇在政治上平反时,对于他的这些思想尚有保留。中共十六大将“三个代表”写入政治报告和党章,则意味着对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全面肯定与继承。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批判了所谓“右倾错误”的三种表现——“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把斗争矛头直接指向刘少奇和薄一波,说他们“在民主革命胜利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他同时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8他这样做,事实上不仅是否定了刘少奇,也是以极其轻率的方式一举否定了中共七大确定的政治路线和当时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由各党派团体一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根据中共领导层在七大前后确立的共识,在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后,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经过两个阶段,完成两大任务。第一个阶段是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用刘少奇的话说在这个时期要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工业化。第二个阶段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首先“实行工业国有化”,“再进行一个时期的建设,国有化更巩固、更发展了,就可以进一步采取农业集体化步骤”。19中共取得政权后,“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新民主主义革命一般地不破坏私有财产的制度,但社会主义就首先要在工业中然后要在农业中破坏私有制。”20

  

张闻天和毛泽东在中共“七大”前都曾说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就是新(式)资本主义社会。21《论联合政府》中说:“而在中国,为民主主义奋斗的时间还是长期的。……没有一个新式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彻底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共产党人“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提倡它的发展”。221948年7月,经毛泽东审改、以新华社信箱名义发表的《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指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不是依靠小生产可以建设起来的,而是必须依靠社会化的大生产,首先是工业的大生产来从事建设。我们要达到社会主义,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经济一个时期的发展,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大量地发展公私近代化工业,制造大批供给农民使用的农业机器,并由此将农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转变为集体农场经济之后,才有可能。舍此而采取搞绝对平均的冒险办法,所得的结果,一定仍然是大家的一场贫困。同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中虽然否定了“新资本主义”的提法,认为“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但他同时也指出:“关于完成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准备,……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231949年7月毛泽东向中央团校毕业生讲话时说,20年后我们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转入社会主义。24由于毛泽东一再说“社会主义还早着呢”,《共同纲领》因此完全没有提到社会主义。建国初期毛泽东提出“三年准备,十年建设”,也是指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建设。现在“三年准备”刚刚有了一点头绪,就突然提出将“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毕其功于一役,提出“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问题”,就是“改变生产关系”,让私有制“变为不合法”,25等于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个襁褓中的婴儿尚未正式命名前,就将其判处了死刑。1953年8月周恩来在全国财经会议上的结论正式阐述总路线时,在毛泽东6月政治局会议上的表述前面加了一句话:“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1955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开幕词中说:“中央委员会根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26上述提法是中共理论转型完成的标志,即用苏式的“过渡时期理论”取代了具有独创性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用一个过渡时期——“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取代了两个过渡阶段——“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到新民主主义社会”和“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为什么要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毛泽东并没有详加解释,也没打算和持不同意见者认真对话。据说,“按《联共党史简明教程》的介绍,1925年底苏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从1926年开始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到1933年底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共花了8年时间。按斯大林1936年11月25日所作的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所讲的情况,苏联1924年开始社会主义改造,到1936年资本主义在国民经济所有部门被完全消灭,时间则为13年。”这样一计算,用10到15年时间完成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就足够了。毛泽东历来反对“言必称希腊”,反对照搬苏联教条,但在重新制定中共总路线这样的根本性问题上,他却亦步亦趋地追随“老大哥”。在1948年毛泽东计划建立共产党“一党政府”时,由于斯大林的反对而重新回到“联合政府”的政策上来,现在斯大林已经去世,再没有人能够阻止毛泽东通过加速实现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共与苏共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平起平坐了。由于延安整风和中共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正统地位,中共党内也已经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毛泽东的领导权。1953年夏秋两季,高岗充当了批判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急先锋,一时间大有接替刘少奇党内“第二把手”的架式。然而,当刘少奇的“右倾错误”被批倒批臭,过渡时期总路线顺利诞生后,毛泽东便以牺牲高岗的政治生命为代价,再度与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人达成了政治谅解。

  

在批判“右倾错误”并掀起“社会主义高潮”后,仅用两三年时间就完成了原来设想用三个五年计划来实现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但毛泽东仍不满足,他还想以大跃进的速度,在生产力上“超英赶美”,在生产关系上超越“老大哥”,抢先进入共产主义,使中国成为世界革命当之无愧的中心。由于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运动的彻底失败,中苏两党、两国关系完全破裂,中国国内经济陷入深重的危机,几千万人饿死,各种社会矛盾激化,毛泽东本人在党内的威信也明显地下降了。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开始怀疑苏式社会主义模式。在“反修斗争”中,他把苏联的社会性质描述为“社会法西斯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在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他采用了“官僚主义者阶级”、“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党内资产阶级”来描述自己的同僚和部下,表达了对自己亲手建立的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强烈质疑与不满。

  

1976年6月15日,毛泽东对华国锋等人说,人生七十古来稀,我八十多岁了,人老总想后事。中国有句古话叫盖棺定论,我虽未盖棺也快了,总可以定论吧!我一生干了两件事,一是与蒋介石斗了几十年,把他赶到那么几个海岛上去了;另一件事你们都知道,就是发动“文化大革命”,这事拥护的人不多,反对的人不少。27第一件事是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中国大陆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第二件事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革过去革过命的命。在这里他没有提社会主义改造,虽然过去他曾表示对此比对淮海战役还要高兴。事实上他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评价甚低,认为“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列宁说建设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为了保障资产阶级法权。我们自己就是建设了这样一个国家,跟旧社会差不多,分等级,……要保护大官们的利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28张春桥奉命解释毛泽东的理论,他进一步认为中国的所有制也很难说就是社会主义的。“毛主席一九六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党的九届一中全会上说过:‘看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不搞是不行的,我们这个基础不稳固。据我观察,不讲全体,也不讲绝大多数,恐怕是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工厂里头,领导权不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在工人群众手里。’”“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是否正确,领导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决定了这些工厂实际上归哪个阶级所有。……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不就是这样改变了苏联的所有制吗?刘少奇、林彪不就是这样程度不同地改变了我们一批工厂企业的性质吗?”29

毛泽东与刘少奇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思想碰撞,前后经历了两个回合。每一次刘少奇在主观上都想要追随毛泽东,而后者思想的飘乎不定和观点的多变性,使刘少奇一再成为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资产阶级司令部”的代表人物。在第一个回合,刘少奇坚持毛泽东在1940年代前期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而毛泽东则提出了“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在第二个回合,刘少奇肯定了“社会主义改造”后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而毛泽东则再次否定自我,提出了“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资产阶级就在党内”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

三、当代中国社会性质的三种判断

在十年“文革”结束并彻底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后,进而否定“过渡时期总路线”,恢复“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历史地位,承认1949年以后的刘少奇路线优于毛泽东路线,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人民日报》编辑部在中共中央决定为刘少奇平反时撰写的社论原题为“还历史以本来面目”,但被胡乔木改为《恢复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虽然他知道“现在很多同志对”“‘恢复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这句话意见很大,很不理解”,但仍坚持“要用这个作题目”,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继承和发扬的刘少奇的思想说成是“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社论原稿中有这样一段话:“在人类历史上,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有一些伟大的先进人物,到后期或晚年的某些行动违背了当初信奉的、传播的、倡导的理论。”在发表时也被删去了。1949年以后刘少奇比较正确的那些思想,可以说基本符合1940至1945年期间的毛泽东思想,但绝对不能兼容于1952年以后的毛泽东思想。当时就有读者这样评价被胡乔木修改后的人民日报社论:要为刘少奇平反,又要为毛泽东的错误涂饰,只能越涂越黑。不要再搞实用主义了,什么都是毛泽东思想,到底什么是客观真理?这篇社论一发表,把你们几年来逐步恢复的威信一下子搞光了。3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评价大体上有三种:基本正确,搞早了,搞错了。由于胡乔木在1980年代扮演了继毛泽东之后中共主要“理论权威”的角色,受他的思想影响制定的官方文件持基本正确论。但胡乔木本人在其晚年的文章中已经向第二种评价靠拢。长期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和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的胡绳在去世前的几篇文章尤其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中,则明显地倾向于第三种评价。他认为,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讲中国的资本主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语言。马克思主义者是从客观社会发展规律来认识资本主义的历史作用。如果认为趁资本主义还少,还没有发展起来,就可以马上过渡到社会主义,这就是倒向民粹主义而离开马克思主义。31

  

重新恢复“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理论尝试始于1979年。这一年的《经济研究》第5期发表了苏绍智、冯兰瑞(在1980年代分别任社科院马列所所长和党委书记)的文章《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此文原是两位作者在1979年2月“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联合发言。文章指出:“在我国……小生产占绝对优势,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社会化的程度和人民的文化水准都极为低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将会更长一些。在我国,过渡时期还没有结束,还没有进入马克思和列宁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他们认为可以参酌毛泽东的一个说法: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这可以叫做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承认中国还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时任社科院副院长的于光远评论道:“应当说这是我国学者系统地提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和进行科学分析的第一篇文章。”而社科院另一位负责人则认为,这篇文章提出中国是否社会主义问题,这不是学术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中央对这个问题很重视,正副秘书长专门开了会,中宣部要说话。科学无禁区,但这个问题要划一个大界线。他还几次布置人写批判文章。后来中宣部多次开会讨论对这篇文章的处理,最终由胡耀邦拍板,不做出需要进行批判的政治结论。但此后冯兰瑞写《再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就没有能够发表。32

  

虽然“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论”暂时被压制了下去,但类似的说法很快就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官方文件。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1982年9月,胡耀邦在中共十二大政治报告中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不发达。”1987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理什特劳加尔时说:“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 同年7月,他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约蒂和赞盖里时说:“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331987年10月,在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中首次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1980年代的政治氛围中,人们还不能旗帜鲜明鼓吹“市场经济”,而只能婉转地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因此,对于当时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瓶”来装“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老酒”,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这样做的后果,必然会因为服务于政治的需要而牺牲理论的自洽性与完整性,从而削弱理论的解释力与说服力。

  

于光远在试图阐释“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关系时说:理想的发展应该是,在建国后按照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要求,建立和巩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下本着发展生产力的基本要求,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同时也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在发展中争取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得更快。两者在发展中差距逐渐拉大,使得资本主义经济逐渐变成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和助手。这时候中国的社会就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但还处于初级阶段。这时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就取代了原先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成为指导今后社会发展的理论原理。可是在事实上,这两个“论”起作用的时间中,有30多年的“指导性理论空白”时期。已经成为历史的东西,只有承认。1956年在中国诞生的,并且在这之后20多年中形成的那个社会主义社会不论是怎样的早产儿、畸形儿,我们也只能作为既成事实接受下来。严格意义上的补课——即要求中国再经过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段是不可能的。34于光远的观点在1988年刚提出的时候是一种相当前卫的观点,在十几年后的今天却已经不合时宜了。当时,在“社会主义经济因素与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可以长期共存”尚被视作离经叛道的情况下,“争取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得比资本主义经济更快”,显然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所谓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转化,就是指“社会主义经济因素的不断增长”。然而,现在的主流观点却是“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退出”。

  

自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之后,一直坚持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三个主要特征是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原则。即使是在刘少奇阐述“剥削有功”的“天津讲话”中,也明确表示“社会主义是要没收私人工厂的”。35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首先突破了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的框框,随后突破的是“社会主义因素意味着公有制经济”的框框,最后一个框框是最近才正式突破的,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首次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社会主义社会的三个主要特征都被消解了,它和资本主义社会还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日本学者关志雄认为:中国在标榜社会主义的同时,其实正在向资本主义迈进,其表现是市场经济和私有财产正在向经济的每个角落渗透。虽然中国政府把目前的中国经济定义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然而,从迅速出现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两极化现状来判断,倒不如说更接近于“原始资本主义”。它是一个为资本主义的形成创造必要的资本和工资劳动关系的过程。特别是在沿海地区,依靠对内陆的打工工人进行“榨取”而实现的工业化,以及土地在实质上的私有化与集中(圈地)所带来的住宅建设热潮,让人不由得联想起资本主义形成时期英国的情景。于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为借口,中国虽然挂着社会主义的“羊头”,却堂而皇之地卖起了资本主义的“狗肉”。实际上,中国并没有向人们展示出如何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的蓝图,相反,1993年一直被视为社会主义经济三大支柱的“计划经济”、“人民公社”和“国营企业”等字样从宪法中删除,到2001年,又以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三个代表理论”为契机,资本家被允许加入共产党。到最后,中国经济的目标肯定不是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而是资本主义的高级阶段。然而,区别于初级阶段,资本主义的高级阶段是以法治(而非人治)和民主政治(而非独裁政治)为基础,以保护私有财产以及扶持弱者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其制度前提,因此,这条路想必不会平坦吧。36

  

虽然没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进行“当面锣,对面鼓”的直接挑战,但是中国新左派理论家还是在“当代中国社会性质”问题上提出了一种替代性的理论。汪晖认为,“中国的问题已经同时是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中的问题”,“在冷战结束以后,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成为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一个重要的、也许是最富活力的地区;东亚地区也的确可能改变在原有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的边缘地位,成为新的市场经济中心之一”。37认为中国已经处于“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新左派的这种观点似乎回到了六十多年前“动力派”的理论。质疑的观点也与当年类似,就是认为他们同样夸大了中国社会中业已存在的资本主义因素。

  

位于世界资本主义制度“中心”的发达国家的社会,根据沃尔夫冈·查普夫的定义,是指那些政治上实现竞争制民主、经济上实现市场经济、在社会上实现大众消费和福利国家的社会。以选举自由和生活保障为形式的大众消费和福利国家可以说是产出,是收益,是市场经济和竞争制民主的“过程收益”,而市场经济和竞争制民主在这个意义上被看作是“投入、结构和储备”。在现代社会中,除了“西方的民主国家”,还没有发现有以大众消费和福利国家为形式的福利发展。通向工业社会的道路除自由民主道路外,还有专制的道路和法西斯主义的道路以及社会主义专政道路。实践证明,一切政治专政、一切指令性经济,都不能运用他们自己培养的民众的“主观性”和创造潜能,去进行革新和借助改革解决冲突。38

  

沃尔夫冈·查普夫指出:竞争制民主是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中政党和候选人(如总统候选人)按照宪法争夺权力,而这种权力将在一定时间内交付给他们。竞争制民主包括一个发挥作用的法治国家,也应包括各利益群体间的争论和多元化的公共舆论。竞争制民主可以根据中央集权和联邦制的规模的不同、地区特点以及调节各利益群体的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市场经济是经济制度,在此制度中,大企业和小企业可以分别作出其投资和雇佣方面的决定,雇员也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提供他们的劳动力。同时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反对随心所欲的对待雇员、顾客和自然环境,换句话说,现代的市场经济都是不同程度上的社会市场经济。竞争制民主和市场经济是现代社会的基础制度,发展大众消费和福利国家的福利社会则是第三个基本制度。现代社会的标准是看国家和市场的花费和努力最终是否能和公民个体和私人家庭的福利联系起来,而不是看其军事实力或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力。大众消费意味着“所有人的富裕”和公民的选择可能性。福利国家保证在个人基本权利意义上的社会安全。39用上面这几把尺子来衡量,当代中国究竟够得上“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哪一条标准呢?所谓“社会主义在欧洲”、“‘三个代表’在美国”的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

  

邓小平说: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40事实上,在欧美大洋洲日本等“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有的政府经济计划和指导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公有制企业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社会福利制度完备一些,有的简陋一些;经济社会制度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唯有在竞争制民主的政治制度上没有显著性的差别。也就是说,竞争制民主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最本质的特征。假如要说当代中国是资本主义的话,它还远远谈不上是“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充其量只能说是“原始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主义”,或更准确地说是“特殊形态的资本主义”、“另类资本主义”;用过去的话说是“国家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用现在的话说是“权贵资本主义”、“威权主义的资本主义”。

  

如果说标榜社会主义有违事实,承认资本主义有悖理想的话,不如重新回到曾经鼓舞过一代中国人的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完全可以作为定义社会性质的主要标尺。当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是首先分析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然后才谈到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文化,并根据政治标准确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但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新民主主义”与毛泽东、刘少奇意义上的“新民主主义”有一个重大的区别。此“新”非彼“新”。彼“新”是改旧更新之意,以“新质”与“旧质”相对;此“新”是新生新鲜之意,以“新进”与“先进”相对。当年以“新民主主义”取代“旧民主主义”的理由有二。其一,“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而新的世界革命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其二,“旧民主主义”建立的是资产阶级共和国,“新民主主义”所要建立的“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上述的理由均已不能成立。以布尔什维克革命和苏维埃政权为代表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已经从世界舞台上退隐,现在具有世界意义的革命是席卷全球的民主化、市场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在“三个代表”理论提出以后,一个阶级的“领导”以及针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概念,已经不再具有理论上的合法性。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我们完全有理由把中国21世纪头20年的总任务定为“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而“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在我们这里,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分离的。”41在1951年2月刘少奇提出上述基本口号的同一讲话中,他还谈到在“中国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经过了相当长期的选举训练并大体识字之后”,就可以“完全地实行”“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选举。而这正是实行竞争制民主的关键环节。为了稳妥和保险起见,可以考虑分两个阶段实行竞争性直接选举,首先由选民直接选举市议会和市长,然后再由选民直接选举国会和国家领导人。

1 参见中共上海市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主编:《三十年代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上海: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4、10、19、26页。

2 高华:《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52页。

3 中共上海市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主编:《三十年代中国社会性质论战》,27-28、34-35页。

4《毛泽东选集》,一卷横排袖珍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627页。

5 刘少奇:《在天津市干部会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载《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电子版载“人民网”网站。

6 毛泽东:《〈共产党人〉发刊词》,载《毛泽东选集》,576、572页。

7 陈独秀:《我们的政治意见书》,载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三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114、120页。

8 参见笑蜀编:《民主的先声——中国半个世纪前对人民的庄严承诺》,香港:博思出版集团,2002年版,153-159页。

9 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25-28页。

10 于光远:《从“新民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自序,1-3页。

11 毛泽东:《对〈论联合政府〉的说明》,载《毛泽东文集》,第三卷,275页。

12 《毛泽东选集》,961页;参见于光远:《从“新民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41页。

13 刘少奇:《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载《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

14 刘少奇:《在天津市工商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载《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

15 刘少奇:《东北的插犋换工和富农问题》,载《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

16 刘少奇:《对中共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批语》,载《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

17 刘少奇:《“三年准备,十年建设”》,载《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

18 毛泽东:《批判离开总路线的右倾观点》,载《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81-82页。

19 刘少奇:《春耦斋讲话》,载《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

20 刘少奇:《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载《刘少奇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62页。

21 《张闻天文集》,第三卷,186页;《毛泽东文集》,第三卷,110页。

22《毛泽东选集》,961页;参见于光远:《从“新民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41页。

23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载《毛泽东文集》,第五卷,139、146页。

24 转引自于光远:《从“新民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90页。

25 毛泽东:《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载《毛泽东文集》,第六卷,301、305页。

26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38页。

27 参见马齐彬等编:《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409页。

28 转引自张丽波:《“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始末》,载“世纪档案”网站。

29 张春桥:《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载北京:《红旗》杂志,1975年第4期。

30 参见余焕椿:《一篇难以自圆其说的重要文章——〈论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社论发表前后》,载广州:《同舟共进》月刊,2002年第10期,28-35页。

31 参见胡绳:《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

32 参见袁晞:《一蓑烟雨任平生——冯兰瑞传》,北京:气象出版社,1999年版,149-155页。

33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225、252页。

34 于光远:《从“新民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146-147页。

35 刘少奇:《在天津市工商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载《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

36 关志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原始资本主义阶段”?》,载日本经济产业研究所“RIETI”网站。

37 汪晖:《当代中国的思想状态与现代性问题》,载海口:《天涯》,1997年第6期。

38 沃尔夫冈·查普夫:《现代化与社会转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1998年版,123-124页。

39 沃尔夫冈·查普夫:《现代化与社会转型》,144-145页。

40 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载《邓小平文选》,第3卷,373页。

41 刘少奇:《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载《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85-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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