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是存在严重腐败的国家。2008年,它在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榜上排名第147位(共180个国家和地区)。腐败对俄构成了最大威胁。梅德韦杰夫总统在2008年的总统国情咨文中指出:腐败是现代社会的"一号公敌"。
俄罗斯制订了不少反腐计划,采取了一系列反腐措施。
普京在2002年就提出惩治腐败的两项措施:一是要改革行政机关,二是加强法制,但效果甚微。2007年12月12日美国《时代》周刊向普京提问时说:俄"腐败蔓延,这是您的一个障碍",普京回答说:"这个问题我们解决得不成功,也未能控制住局势。"
梅德韦杰夫上台后,提出了更多严厉的反腐措施:2008年7月31日,签署了《反腐败国家计划》;2008年12月25日出台了《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规定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必须提交收入与财产信息;2009年5月18日,在五项总统令中,规定除国家与地方行政官员外,法院、检察院、警察、军队、安全部门、选举机构的工作人员都被纳入申报人之列,还把财产申报主体范围扩大到国有公司的领导人;2010年4月13日,签署《反腐败国家战略》与《2010-2011年国家反腐败计划》的总统令,这表明,俄罗斯已从国家发展前途的战略高度对待反腐问题了。
尽管法律没有要求总统申报个人与家庭收入及财产,但梅德韦杰夫为了表示反腐决心,2009年4月6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个人与家庭财产情况,普京总理接着于4月7日公布了财产情况。梅德韦杰夫强调,如果官员拒绝提供收入与财产情况,将被开除公职。
俄高调强力反腐,取得一些效果。据一项民意调查显示,2007年只有12%的人认为俄政府反腐行动是有效的,而在2009年为21%。但总的来说,反腐行动收效甚微。2009年俄行贿金额平均价码涨了1倍多,达到2.3万卢布(约7700美元),而2008年为9000卢布(约3000美元)。据俄有关学者估计,腐败涉及的金额几乎与国家财政收入相当。那么,俄罗斯缘何难以遏制腐败呢?下面就一些主要问题作出分析。
腐败已制度化、合法化
2008年5月19日,梅德韦杰夫在反腐败会议上指出,当今俄罗斯的"腐败已变成一个制度性问题,我们应该用制度性的对策来应对"。制度性因素表现在很多方面:一是行政机关系统办事效率低但权力大,对经济干预多,使得公司、公民要办成一件事就得靠行贿解决。企图参政的金融寡头与官员结合,营私舞弊,成为腐败的重要温床。二是存在不少垄断性的国家大公司。梅德韦杰夫批评俄罗斯近年来过度重新国有化的做法。他在2009年的总统国情咨文中指出,目前俄政府控制着40%以上的经济,这些企业效率低,加之是派官员任大型企业的领导人,这容易形成官商一体的垄断组织,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因素。据2010年8月17日俄报纸网公布的一份报告说,俄企业界人士表示,行贿支出占到企业总支出的一半。
腐败的普遍性问题尤为突出。据俄罗斯总检察院2004年的初步估计,俄80%以上的官员有腐败行为。据俄社会舆论基金会2008年9月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有29%的俄罗斯人曾被迫行贿,经常被迫行贿的企业家高达56%,即使在那些从未行贿过的人中,也有44%准备向俄政府公职人员行贿。据俄反贪污组织2010年8月17日发布的最新材料,俄官员贪污金额总数已占GDP的50%。此外,在俄罗斯,1/4的学历是伪造的。在大部分教育机关、学习机构和高校,80%的流动资金是不走账的。学历造假造成严重后果,据全俄患者维权联盟统计,俄每年有5万人死于医疗事故,其中不少就是丧命于持假文凭的医生手里。为了取得假文凭,还得造假成绩,每次取得考试的假成绩,5000美元起价,若是知名学府要价可能高达4万美元。(俄罗斯《消息报》,2010年7月20日)至于警察的腐败,已惹民怨。拿交警来说,俄报刊是这样描述的:他们经常"埋伏"起来,抓到违规司机后,如果不严重,司机"反应快"就会"私了"。俄司法系统的腐败也是尽人皆知的(下面将论述)。俄罗斯纳税人为每英里高速路支付的价格是欧洲人的三四倍,主要因为贿赂和回扣。即使造价如此之高,工程质量仍低劣,使得修缮成为必要,于是有了更多的腐败机会。(美国《华盛顿邮报》,2010年5月26日)
在俄罗斯不少腐败行为已合法化或半合法化,如各种小费、向医生送红包与向老师送礼等,已司空见惯,在客观上人们默认了其存在的合法性。
为何有些民众不希望惩罚行贿行为
俄罗斯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有以下原因:
一是作为苏联继承国的俄罗斯,在叶利钦执政时期的经济社会转轨,出现了严重的混乱与制度缺失,特别在私有化过程中,腐败大肆泛滥,而在普京执政8年,在反腐方面又未取得明显成效。有人认为,腐败在俄罗斯已成为顽疾,无法根治。甚至还有人认为,腐败已发展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在此背景下人们对反腐失去了信心。笔者认为,俄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高,实际上是对惩治无所不在的腐败丧失信心的表现,是一种无奈。
二是普京时期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与腐败的蔓延是同时进行的。普京执政8年,坚持实行居民收入超前增长的政策。从1999年到2007年,俄GDP增长了68%,而居民实际收入与退休金都增加了1.5倍,失业率与贫困率下降了50%。同时,普京还特别注意解决俄罗斯最紧迫的问题,提出让老百姓买得起房、看得起病与上得起学的社会政策。另外,普京提高了俄罗斯在国际社会的地位。这些因素,对缓和广大俄罗斯民众对腐败问题的不满起了不小的作用,提高了对腐败的容忍度。对此,俄有学者指出,"俄罗斯政治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靠金钱买来的"。
三是由于行政机构官僚化,使得人们通过行贿来解决问题,并由此提出不要惩治腐败的观点。2009年5月20日,俄罗斯司法部长科诺瓦洛夫在国家杜马汇报工作时坦言,有25%的俄罗斯人愿意让腐败继续存在下去。他还认为,这是个被大大压缩的数字。实际上,这与俄行政机构办事效率低下,故意失职不作为,不给好处就不办事有关。据2007年列瓦达分析中心的民意调查结果,39%的俄罗斯人认为,俄罗斯腐败不会根除,因为腐败比法律途径更能解决各种日常生活和生意上的问题,而且速度更快、成本更低,所以,人们宁愿选择腐败而不是法律途径。(《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9年第11期)
笔者认为,俄民众对腐败的这种心态,已成为反腐的一个羁绊,这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是极为可怕的。
"电话审判"与司法腐败
从俄罗斯的实际情况看,一直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司法独立性不强,其力量在三权中最弱;二是司法腐败严重。
在俄罗斯,司法腐败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出于政治考虑或受握有经济权人士的影响,不能公正执法,这也是至今存在"电话审判"的原因之一;二是个人腐败,即法官索贿、受贿、敲诈勒索等徇私枉法行为。在俄罗斯有这样一种说法:"诉讼缠身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和解。我们不害怕审判,但我们害怕法官,因为法官最容易被贿赂。就像鸭子的肚子,法官的口袋很难被填满。进入法院时你穿着一身衣服,出来时你会一丝不挂。"(《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9年第11期)根据俄罗斯智库的调查,当事人要赢得诉讼所花费的额外成本为9570卢布(相当于358美元)。而根据俄某社会调查基金的调查,一个州法院院长每次办案平均收贿1.5万到2万美元,一个市法院普通法官办案的平均受贿金额也达4000美元。司法腐败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一是使人们对司法机关失去信任,普遍认为不能依赖司法求得公平与正义。2010年6月10日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所一项调查报告说"连幼儿园的儿童都不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对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俄官方公布的2007年司法腐败案件中造成的损失为4300万美元,但据俄检察院下属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实际损失是它的2000倍。三是司法腐败助长了政治腐败。试想,腐败的法官会去追究腐败的政府官员吗?四是导致破案率低,俄90%的受贿者都没有受到法律严惩。这一情况,亦是造成俄腐败猖獗的一个原因。
俄罗斯腐败是严重的,俄有人甚至认为反腐是"越反越腐"。治理腐败将是一件十分艰巨与复杂的事,腐败能否得到遏制,关系到俄罗斯的前途。来源: 同舟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