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瑜:“中国”、“中华民族”语义的历史生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66 次 更新时间:2012-12-13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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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天瑜 (进入专栏)  

摘 要:“中国”、“中华民族”是当代两个普遍使用、耳熟能详的词语,它们的语义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萌蘖而生、曲折流变、逐渐成形并最终确定。“中国”较早见于周代,初义为“中央之城”,指代周天子所居京师,而与“四方”对称,后又衍化出诸夏列邦、国境之内、中等之国、中央之国等多种引申之义。“中国”作为与“外国”对等的国家概念,萌发于宋代。国体意义上的“中国”概念,是在与近代欧洲国家建立条约关系时正式出现。辛亥革命以后,“中国”先后作为“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以正式国名被国人共用,并为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古汉语的“族”、“族类”,是区分“内华夏、外夷狄”的旧式民族主义概念,而双音节的“民族”一词,乃是近代民族主义概念,以往多认为是从日本输入的。由“民族”与“中华”组合而成的复合词“中华民族”出于晚清,曾与“中国民族”同位并用。中华民族呈现的多元一体格局,它所包括的五十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今天的“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总称,在多样性中保持强劲的凝聚力。

关键词:中国;中华民族;语义

一、“中国”:古今演绎

作为我们伟大祖国国名的“中国”,迄今已是一个国人耳熟能详的词语。然而,“中国”的语义生成在漫长的历史中经历了一个曲折流变的过程:语义从古代的“城中”到“天下中心”,进而衍化为近代的与世界列邦并存的民族国家之名。中国之“中”,甲骨文、金文像“有旒之旆”(有飘饰的旗帜),士众围绕“中”(旗帜)以听命,故“中”又引义为空间上的中央,谓左右之间,或四方之内核;又申发为文化或政治上的枢机、轴心地带,所谓“当轴处中”,有“以己为中”的意味,与“以人为外”相对应。中国之“国”,繁体作“國”,殷墟甲骨文尚无此字,周初金文出现“或”及“國”字,指城邑。《说文》:“邑,國也,从□”,原指城邑。古代的城,首先是军事堡垒,□(音围)示城垣,其内的“戈”为兵器,表示武装,含武装保卫的天子之都之义,以及诸侯辖区、城中、郊内等义。综论之,“中”指居中集众之旗,引申为中心、中央;“国”指执戈捍卫之城,进而指称军事、政治中心地。

由“中”与“国”组成“中国”,以整词出现,较早见于周初,如青铜器《何尊》铭辞曰:“余其宅兹中国(周成王在洛邑建成周,宣称:我要住在天下的中央)。”最早的传世文献《尚书·周书》亦有“皇天既付中国民”的用例,《诗经》、《左传》、《孟子》等先秦典籍也多用此词。“中国”初义是“中央之城”,即周天子所居京师(首都),与“四方”对称。如《诗经·大雅·民劳》云:“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毛传释曰:“中国,京师也。”《孟子·万章》讲到舜深得民心、天意,“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

这些用例的“中国”,均指居天下之中的都城京师,诚如刘熙为《孟子》作注所说:“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

初义京师的“中国”又有多种引申:(一)指诸夏列邦,即黄河中下游这一文明早慧、国家早成的中原地带,居“四夷”之中,西周时主要包括宋、卫、晋、齐等中原诸侯国,此义的“中国”后来在地域上不断有所拓展;(二)指国境之内;(三)指中等之国;(四)指中央之国。以上多种含义之“中国”,使用频率最高的是与“四夷”对称的“诸夏”义的“中国”,如《诗经·小雅·六月》序云:《小雅》尽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南朝宋刘庆义《世说新语·言语》云:“江左地促,不如中国。”唐人韩愈《上佛骨表》云:“夫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传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这些“中国”,皆指四夷万邦环绕的中原核心地带。其近义词则有“中土”、“中原”、“中州”、“中夏”、“中华”等。

中华先民心目中的世界形态为“天圆地方”,所谓“中国”,是以王城(或称王畿)为核心,以五服(甸、侯、宾、要、荒)或九服(侯、男、甸、采、卫、蛮、夷、镇、藩)为外缘的方形领域,作“回”字状向外逐层延展,中心明确而边缘模糊。在西周及春秋早期,约含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秦、楚、吴、越等地尚不在其内,但这些原称“蛮夷”的边裔诸侯强大起来,便要“问鼎中原”,试图主宰“中国”事务。至战国晚期,七国都纳入“中国”范围,《荀子》、《战国策》诸书所论“中国”,已包含秦、楚、吴、越等地。秦朝一统天下后,“中国”范围更扩展至长城以南、临洮(今甘肃)以东的广大区间。《汉书·西域传》云:“及秦始皇攘却戎狄,筑长城界中国,然西不过临洮。”汉唐以降,“中国”的涵盖范围在空间上又有所伸缩,诸正史多有描述,略言之,包括东南至于海、西北达于流沙的朝廷管辖的广阔区间。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大体奠定中国疆域范围:北起萨彦岭,南至南海诸岛,西起帕米尔高原,东极库页岛,约1260万平方公里。19世纪中叶以后,西东列强攫取中国大片领土,由于中国人民的英勇抵抗,使领土避免更大损失。今日中国面积960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居世界第三位。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原指华夏族活动的地理中心与政治中心,自晚周以降,“中国”一词还从地理中心、政治中心派生出文化中心含义。战国赵公子成的论述颇有代表性:“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能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与叔父公子成论战的赵武灵王(?—前295)则指出,夷狄也拥有可资学习的文化长处,如“胡服骑射”便利于作战,中原人应当借取,从而壮大“中国”的文化力。发生在赵国王室的这场辩论,给“中国”的含义赋予了文化中心的内蕴。古人还意识到文化中心是可以转移的,故“中国”与“夷狄”往往发生互换,所谓“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明清之际哲人王夫之(1619—1692)在《读通鉴论》、《思问录》等著作中,对“中国”与“夷狄”之间文野地位的更替作过深刻论述,用唐以来先进的中原渐趋衰落,蛮荒的南方迎头赶上的事实,证明华夷可以变易,“中国”地位的取得与保有并非天造地设,而是依文化先进区不断流变而有所迁衍,诚如《思问录·外篇》所说:“天地之气,衰旺彼此迭相易也。”

古代中原人常在“居天下之中”意义上称自国为“中国”,但也有见识卓异者发现,“中国”并非我国的专称,异域也有自视“中国”的例子。曾西行印度的东晋高僧法显(约342—约423)说,印度人以为恒河中游一带居于大地中央,称之为“中国”。明末来华的耶稣会士利玛窦(1552—1610)、艾儒略(1582—1649)等带来世界地图和五洲四洋观念,改变了部分士人(如瞿式谷)的中央意识,使之省悟到:“按图而论,中国居亚细亚十之一,亚细亚又居天下五之一,……而戋戋持此一方,胥天下而尽斥为蛮貉,得无纷井蛙之诮乎!”清人魏源(1794—1857)接触到更翔实的世界地理知识,认识到列邦皆有自己的“中国”观:“释氏皆以印度为中国,他方为边地。……天主教则以如德亚为中国,而回教以天方国为中国。”近代学人皮锡瑞撰文说:“若把地图来参详,中国并不在中央,地球本是浑圆物,谁是中央谁四旁?”这都是对传统的“中国者,天下之中也”观念的理性反思与修正。

“中国”衍化为国名,也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我国古代多以朝代作国名(如汉代称“汉”、“大汉”,唐代称“唐国”、“大唐”,清代称“清国”、“大清”),外人也往往以我国历史上强盛的王朝(如秦、汉、唐)或当时的王朝相称,如日本长期称中国人为“秦人”,称中国为“汉土”、“唐土”,江户时称中国人为“明人”、“清人”。此外,印度称中国为“支那”,意谓“文物之国”;希腊、罗马称中国为“赛里丝”,意谓“丝国”。

以“中国”为非正式的国名,与异域外邦相对称,首见于《史记·大宛传》,该传载汉武帝(前156—前87)派张骞(前195-前114)出使西域:“天子既闻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业,……乃令骞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这种以“中国”为世界诸国中并列一员的用法,汉唐间还有例证,如《后汉书·西域传》以“中国”与“天竺”(印度)并称;《唐会要·大秦寺》以“中国”与“波斯”、“大秦”(罗马)并称。但这种用例以后并不多见。“中国”作为与“外国”对等的国家概念,萌发于宋代。北宋不同于汉唐的是,汉唐时中原王朝与周边维持着宗主对藩属的册封关系和贡赉关系,中原王朝并未以对等观念处理周边问题;赵宋则不然,北疆出现了与之对峙的契丹及党项羌族建立的王朝———辽与西夏,这已是两个典章制度完备、自创文字,并且称帝的国家,又与赵宋长期处于战争状态,宋朝还一再吃败仗,以致每岁纳币,只得放下天朝上国的架子,以对等的国与国关系处理与辽、西夏事务,故宋人所用“中国”一词,便具有较清晰的国家意味。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北宋理学家石介(1005-1045)著《中国论》,此为首次出现的以“中国”作题的文章,该文称:“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这已经有了国家疆界的分野,没有继续陶醉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虚幻情景之中,此后,“中国”便逐渐从文化主义的词语,变为接近国家意义的词语。一个朝代自称“中国”,始于元朝。元世祖忽必烈(1215—1294)派往日本的使臣所持国书,称自国为“中国”,将日本、高丽、安南、缅甸等邻邦列名“外夷”。明清沿袭此种“内中外夷”的华夷世界观,有时也在这一意义上使用“中国”一词,但仍未以之作为正式国名。

国体意义上的“中国”概念,是在与近代欧洲国家建立条约关系时正式出现的。欧洲自17世纪开始形成“民族国家”(nation-state),并以其为单位建立近代意义上的国际秩序。清政府虽然对此并无自觉认识,却因在客观上与这种全然不同于周边藩属的西方民族国家打交道,因而需要以一正式国名与之相对,“中国”便为首选。这种国际关系最先发生在清-俄之间。俄国沙皇彼得一世(1676-1721)遣哥萨克铁骑东扩,在黑龙江上游与康熙皇帝(1654-1722)时的清朝遭遇,争战后双方于1689年签订《尼布楚条约》,条约开首以满文书写清朝使臣职衔,译成汉文是:“中国大皇帝钦差分界大臣领侍卫大臣议政大臣索额图”,与后文的“斡罗斯(即俄罗斯)御前大臣戈洛文”相对应。康熙朝敕修《平定罗刹方略界碑文》,言及边界,有“将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为界:河之南岸属于中国,河之北岸属于鄂罗斯”等语,“中国”是与“鄂罗斯”(俄罗斯)相对应的国名。

如果说,17世纪末叶与俄罗斯建立条约关系还是个别事例,此后清政府仍在“华夷秩序”框架内处理外务,那么,至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列强打开清朝封闭的国门,古典的“华夷秩序”被近代的“世界国家秩序”所取代,“中国”愈益普遍地作为与外国对等的国名使用,其“居四夷之中”的含义逐渐淡化。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中英两国来往照会公文,言及中方,有“大清”、“中华”、“中国”等多种提法,而“中国”用例较多,如林则徐(1785-1850)《拟谕英吉利国王檄》说:“中国所行于外国者,无一非利人之物。”以“中国”与“外国”对举。与英方谈判的清朝全权大臣伊里布(1772—1843)《致英帅书》,称自国为“中国”,与“大英”、“贵国”对应,文中有“贵国所愿者通商,中国所愿者收税”之类句式;英国钦奉全权公使璞鼎查(1789—1856)发布的告示中,将“极东之中国”与“自极西边来”的“英吉利国”相对应,文中多次出现“中国皇帝”、“中国官宪”、“中国大臣”等名目。而汉文“中国”正式写进外交文书,首见于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842年8月29日)签署的中英《江宁条约》(通称《南京条约》),该条约既有“大清”与“大英”的对称,又有“中国”与“英国”的对称,并多次出现“中国官方”、“中国商人”的提法。此后,清朝多以“中国”名义与外国签订条约,如中美《望厦条约》以“中国”对应“合众国”,以“中国民人”对应“合众国民人”。

近代中国面临欧美列强侵略的威胁,经济及社会生活又日益纳入世界统一市场,那种在封闭环境中形成的虚骄的“中国者,天下之中”观念已日显其弊,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族国家”意识应运而生,以争取平等的国家关系和公正的国际秩序。而一个国家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拥有一个恰当的国名至关重要,“中国”作为流传久远、妇孺皆知的简练称号,当然被朝野所袭用。梁启超(1873—1929)、汪康年(1860—1911)等力主扬弃“中国者,天下之中也”的妄见,但“中国”这个自古相沿的名称可以继续使用,以遵从传统习惯,激发国民精神。他们指出,以约定俗成的专词作国名,是世界通则,西洋、东洋皆不乏其例。近代兴起的反殖民主义、反帝国主义运动,更赋予“中国”以爱国主义内涵,“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非外人所得而干涉也”,便是在近代民族国家意义上呼唤“中国”,这已经成为国民共识。

如果说,“大清”和“中国”在清末曾并列国名,交替使用,那么,辛亥革命以后,“中国”先后作为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以正式国名被国人共用,并为国际社会普遍肯认。本文在全面观照“中国”的古典义和现代义及二者的因革转化的基础上,使用“中国”一词。中国文化的发展史正是在作为历史范畴的“中国”这一逐步扩展的空间,得以生发、演绎的。

二、“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

自古以来,在中国这片广袤、丰腴的大地上生活劳作的各族人民,近百年来统称“中华民族”,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创造主体。

(一)释“民族”

民族,泛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群共同体。从时序划分,有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现代民族。中国古籍表述这一概念的有“民”、“族”、“种”、“部”、“类”等单字词,也有“族类”、“族部”、“民群”、“民种”等双字词。其核心单字词“族”,原义“矢锋”(箭头),引申为众。《说文》曰:“族,矢锋也,束之族族也。……众矢之所集。”徐笺:“矢所丛集谓之族。”集合意的“族”,演为具有相似属性的人群集合的专称。中国自古注重族群文化心理的同一性,《左传·成公四年》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即此之谓。

古汉语的“族”、“族类”,是区分“内华夏、外夷狄”的旧式民族主义概念,而双音节的“民族”一词,乃是近代民族主义概念,以往多认为是从日本输入的。作为单一族群的日本人,在前近代已完整地具备民族诸要素(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语文、共同心理),故西方近代民族主义传入日本,迅速得以风行。明治时期日本学者将“民”与“族”组合成“民族”一词,对译英语natio。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中国留日学生和政治流亡者将这一术语传入中国。故清末使用“民族”一词的学人,多有游日经历。然而,考索词源,“民族”作为汉字整词出现,并非始于日本,早在19世纪上半叶,入华西方新教传教士、日耳曼人郭实腊(1803—1851)等编辑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道光十七年(1837)九月号载《约书亚降迦南国》,已创译“以色列民族”一语,此为汉字整词“民族”的较早出现。咸丰、同治间文士王韬(1828—1889)1874年所著《洋务在用其所长》也出现“民族”一词。上述两例均在日制汉字词“民族”之前,但属于零星个案,并未产生大的影响。

至清代末叶,伴随着近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勃兴,日制“民族”一词传入中国,逐渐为人使用,如1895年第2号《强学报》、1896年《时务报》皆有例证。1898年6月,康有为(1858—1927)给光绪皇帝上《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揭》,有“民族之治”一语。1900年,章太炎(1869—1936)《序种性》有“自帝系世本推迹民族”的论说。此后,梁启超《东籍月旦》(1902)、吴汝纶(1840—1903)《东游丛录》(1902)都使用“民族”一词,梁启超在《新民说·论自由》中更强调:“今日吾中国最急者……民族建国问题而已。”提出建立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的任务,其内容有“完备政府”、“谋公益”、“御他族”,等等。多民族的中国较之单一民族的日本,建立近代民族国家的情况复杂得多。就清末而言,首先面临满洲贵族对数量巨大的汉族的民族压迫问题,孙中山(1866—1925)1904年在《中国问题的真解决》中便是以此为症结议论“民族”的。1905年,他在《〈民报〉发刊词》中对“民族”和“民族主义”又作系统阐发,虽有“排满”之议,却又有更宽阔的视野,并与西方近代民族主义对接。辛亥革命后,民族主义超越“排满”,成为争取全中国诸民族共同权益,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新思想,旧式民族主义正式向近代民族主义过渡,“民族”一词自此广泛使用,成为常用汉字词。

(二)释“中华”

“中华”是“中国”与“华夏”的复合词之简称,较早出现于华夷混融的魏晋南北朝,《魏书》、《晋书》多有用例。“华”通“花”,意谓文化灿烂,所谓中国“有服章之美,故谓之华”。华夏先民建国黄河中游,自认中央,且又文化发达,故称“中华”。《唐律名例疏议释义》说:“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义,故谓之中华。”此处所论“中华”,已淡化地理方位的中心性,突出文化属性。1367年,朱元璋(1328—1398)命徐达(1332—1385)北伐讨元,其檄文有“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著名口号,这种与“胡虏”对称的“中华”,指汉族及汉文化传统。至近代,“中华”则逐渐成为指认全中国的一种文化符号。

由“民族”与“中华”组合而成的复合词“中华民族”出于晚清,曾与“中国民族”同位并用。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1901年)中出现“中国民族”、“四万万同胞”,指历来生息于中国的诸族总称。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1902年)中,多次将“我中华”与“国人”连用,联系上下文,是指在中国土地上的诸族之总称。同文还有如下句式:

立于五洲中之最大洲而为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尝一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

盖大地今日只有两文明:一泰西文明,欧美是也;二泰东文明,中华是也。

这是在中国文化的连续一贯性上指认“中华”的,同文还出现“中华民族”一词:“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为齐。”不过,梁启超并未对“中华民族”作具体诠释,从语境分析约指华夏—汉族。1905年,孙中山组建中国同盟会,入会誓词中有“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一语,是对14世纪朱元璋讨元檄文口号的袭用。此间所说“中华”指汉族,这与革命派推翻满清统治的政治目标相关。反对“排满革命”的立宪派杨度(1874—1931),1907年在《金铁主义说》中则从中国诸族文化共同性出发,论述“中华”和“中华民族”:

则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可决之也。故欲知中华民族为何等民族,则于其民族命名之顷,而已含定义于其中。以西人学说拟之,实采合于文化说,而背于血统说。华为花之原字,以花为名,其以形容文化之美,而非以之状态血统之奇。

此论扬弃民族的体质人类学标准,选取文化人类学标准,超越肤色、形貌等血统、种族属性,从创造共同文化、形成类似心理这一关节点上阐明“中华民族”含义。杨度文章发表后,章太炎作《中华民国解》,将“中华民族”解为汉族,意在强调排满革命。

辛亥革命以后,满汉矛盾消解,孙中山等的民族主义重点转为中国各民族的协和团结,倡言“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此即“五族共和”说。1912年3月19日,黄兴、刘揆一等成立“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孙中山盛赞该会“提携五族共跻文明之域,使先贤大同世界之想象,实现于廿世纪,用意实属可敬”。同年3月23日,该会改称“中华民族大同会”,发起电文称:“凡我同胞,何必歧视。因特发起中华民族大同会。”黄兴被举为总理,刘揆一为协理,满人恒钧等为此会重要发起人。该会成立消息,在《民立报》、《申报》等重要报刊登载,影响波及海内外。中华民族大同会是以“中华民族”之名组建的第一个社团组织。此后,多人著文阐发“中华民族”的内涵及外延。李大钊著《新中华民族主义》(1917年),主张对古老的中华民族“更生再造”,在中国诸族融合的基础上形成“新中华民族”。孙中山著《三民主义》(1919年),阐述新的民族主义:汉族“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孙氏晚年力主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总之,经过近代以来历史进步的长期熏染,“中华民族”的含义确定为中国诸族之总称,对内强调民族平等,对外力争民族解放、国家独立。现在人们普遍在这一意义上使用“中华民族”一词。

“中华民族”既有悠远深邃的历史渊源,又在近代民族国家竞存的世界环境中得以正式熔铸。费孝通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在近代,逐步走出封闭状态的国人,面对西方列强进逼的世界格局,民族国家观念觉醒,这种观念既受启迪于世界新思潮,又深植于中国诸族在数千年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共同命运和近似文化心理,诚如梁启超所说:“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一员也。”中国历来是多民族国家,自古居于中原的华夏—汉族与周边少数民族长期共存互动。历史上影响较大的少数民族,东北有乌桓、鲜卑、高丽、室韦、契丹、女真等,北方有匈奴、乌孙、突厥、回纥、蒙古等,西南有氐羌、吐谷浑、吐蕃、西南夷,南方有武陵蛮、僚、瑶、苗、黎等。经长期的民族融合、民族迁徙,形成中国境内今之诸族,合为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呈“多元一体格局”,“它所包括的五十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多元中的统一,统一中的多元,使得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和现实格局色彩缤纷、生机勃勃,在多样性中保持强劲的凝聚力。

民族作为一个历史范畴,自有其发生、发展、消亡的过程。汉族由在夏、商、周三代形成的华夏族与周边诸族融合而成,汉代以后渐称“汉人”、“汉族”,并继续与诸族融合。其它诸族也是如此,如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是古代百越各支经长期演化而来,史称“西瓯”、“骆越”、“乌浒”、“僚”等,与汉族交流频繁,后总称“僮”,1965年改称壮族。满族的先世为东北的肃慎、挹娄、勿吉、靺鞨等古族,10世纪改称“女真”,17世纪定族名“满洲”,简称满族,入主中原前后,深受汉文化影响。

今天的“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总称,其中汉族占总人口的94%,构成中华民族的主体,多聚居于黄河、长江、珠江流域和松辽平原,使用汉藏语系的汉语、形意文字的汉字。其它民族多生活在东北、北、西北、西南地区,分布区域约占全国总面积的50-60%,主要分属汉藏语系和阿尔泰语系,人口百万以上的13个:壮族、回族、维吾尔族、彝族、苗族、藏族、满族、蒙古族、布依族、朝鲜族、瑶族、侗族、白族;人口百万以下、十万以上的14个: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纳西族、土族、珞巴族;人口十万以下、一万以上的18个:景颇族、柯尔克孜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鄂温克族、崩龙族、门巴族、基诺族;人口万人以下的9个: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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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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