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德刚:马克思主义研究要说些新话

——《当代中国根本理论问题》著者独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43 次 更新时间:2012-11-0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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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德刚 (进入专栏)  

马克思主义研究要说些有根据的新话

作为受党和马克思主义教育多年,同时又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教育和宣传的人,对于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这个问题,尤感“剪不断,理还乱”。推己及人,窃以为有许多期待中国发展的人也希望搞清马克思主义问题。于是,便不揣浅薄,奉上这本几经梳理的研究心得--《当代中国根本理论问题--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研究》。这是一部反映我近十年来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之心路历程的一部著作,在写作此书的过程中,我一直坚持一个信念:“思想者”的生命和价值在于“思想”;“思想者”的使命和责任在于为社会提供“思想”,以帮助人们审视和改变世界。

本书把“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作为当代中国的根本理论问题,力求进行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力求见人所未见,言人所未言,且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多说一些有根据的新话。尤其是在全书的“下篇”中,具体分析了马克思主义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微观机制,探讨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宏观实现路径,研究了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创新成果的定位和宣传问题,概括出以“新”解“马”,即从人类文明新成果高度研究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的新范式,对马克思主义研究和宣传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思考。

如何评价《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消灭私有制”

《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对这个论断,一直是这几年理论研究、理论宣传中的一个热点。对这个问题如何评价,在书中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方面,这个论断具有合理性:一是因为人们之间仅仅由于占有身外之物--生产资料的不同而造成贫富等差别是不合理的,应当加以消灭。二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当时所指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小业主式的私有制确实在消亡,这是客观的大趋势。但另一方面,这个论断也有值得研究之处:消灭私有制需要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在《共产党宣言》问世的1848年,远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这表明,这个论断本身存在尚待完善、发展之处:比较激进并含有空想因素。对此,恩格斯晚年坦率地承认过,他说:“历史表明,我们以及所有和我们有同样想法的人,都是不对的。”在中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们曾强制消灭私有制,事实证明其效果是不好的。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过分强调“消灭私有制”,并且把它当作当时“一穷二白”的条件下可以立即实行的行动纲领,不仅是理论脱离实际的,而且会破坏中国生产力的发展。

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会不会削弱党执政的经济基础?

在书中,我还着重思考并回答一些理论上的疑问。如一些同志提出,我国现在公有制经济在减少,这会不会削弱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我认为不会。从历史上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在革命根据地曾经局部执政,那时根据地基本都是私有制经济,但党的威信很高,执政地位相当巩固。即使在国统区,共产党也有很大的影响力。这些威信和影响力,不是靠公有制,而是靠党的先进和正确,靠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在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我国公有制的比重极高,它虽然使党掌握了巨大的经济权力,但是,从总体上看,很多公有制经济企业效率较低、效益较差,它们不是巩固而是影响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这些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是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是党所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主要不在于公有制比重大小。有人以我国公有制经济比重的变化,来否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走的道路,是不正确的。对类似上述理论上存在的疑问进行有针对性的答疑释惑是我在书中重点着墨之处。

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所谓“知识产权”问题

有的同志提出,在自然科学领域,牛顿理论就是牛顿的理论,不能把爱因斯坦的学说也叫做“牛顿理论”。我们为什么可以把后人或其他人的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仍然叫做“马克思主义”呢?这是否“侵犯”了后人的“知识产权”呢?我在书中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真实意义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就内容而言,要坚持科学合理的东西(而且要有普遍意义)。二是就代表人物而言,这些普遍真理性质的内容,是以马克思为创始人的,以马克思本人的思想为主要源头的。我们之所以尊崇马克思,根据也是他的思想具有普遍真理的内容。当然,考虑到后人(或其他人)的发展毕竟与马克思本人的学说有所不同,所以,我们同时也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名称来称呼它们。至于是否侵犯了后人的所谓“知识产权”,迄今为止,当事人中还没有谁提出过这个问题。这里的原因并不复杂:在一个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的国家,把后人的发展称作马克思主义,这是对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贡献的充分肯定,这对任何人都是一种极大的荣誉!还有一点,后人的这种贡献有些时候不仅仅是个人的思想贡献,更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理论界三种不同类型的理论家

理论家是有不同层次、不同特点的。抛开水平能力高低不谈,仅就基本价值取向和思想境界而言,在书中我把理论家大致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只知唯上”的理论家。他们较多揣摩“上意”,费尽心思去琢磨领导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自己怎样说才能让领导满意或高兴,而不管社会需要什么,不管普通干部和群众的呼声,不理党心民心所向。第二种是“八面见光”的理论家。他们八面玲珑,颇识“时务”,东风硬时随东风,西风强时顺西风,经常写一些适时合宜、无关痛痒的官样文章,不涉及时弊,谁也不得罪,无原则、无棱角。第三种是“为国为民”的理论家。他们对党和人民、对我们民族的发展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治学态度严谨,不“唯上”,不“唯书”,不“跟风”,不媚俗,能够科学解答重大的和基本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成果经得住历史的检验,对我们民族精神的改造、对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促进作用。我认为,这才是我们党需要、人民需要和社会需要的理论家。

我在书中还谈到,在“官本位”意识浓厚的中国,政治与学术的关系问题是困扰我们多年的一个重大问题。目前,党和国家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理化程度不断提高,如我党经常把党的报告、意见稿拿到党外征求意见,这说明什么?说明即使是中央已经决定的事情,也不自认为“句句是真理”、“绝对正确”,也需要并且真诚地希望听到意见反馈,这是一个执政党成熟、自信和清醒的表现。同时,也表明,理论需要不断完善包括纠错,需要不同意见。

书中这些思考决不意味着我对马克思主义观的研究已经终结,恰恰相反,它只在半途,仍在“爬山”的过程中,正如我们国家正处于深刻的社会变革途中而远未完成一样。在此意义上,本书只是一个“阶段性成果”,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继续深入思考,也需要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和借鉴他人的真知灼见。

(《当代中国根本理论问题》,董德刚著,河北人民出版社二○○九年十一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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