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 Inboden:宗教自由和国家安全

——为什么美国应该保障宗教自由(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6 次 更新时间:2012-10-3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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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Inboden  

在上世纪末,如果一个人想预测在未来的十年里美国会遇到的棘手安全问题是什么,那么可以从国务院办公室里的一位小人物所作的一次无人问津的国会证词开始了解。1999年10月6日,美国首位国际宗教自由巡回大使Bobert Seiple,在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活动中,对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作开幕辞。Seiple言词温和地预测了下一个十年里美国将会遭遇到的冲突和安全威胁。从事后之明看,他认为宗教自由原因导致严重暴力的机制,与美国已经发动的战争或即将介入的战争,或者宗教自由是首要关注的国家安全,完全地吻合。

在Seiple的证词中,他指出缅甸、中国、伊朗、伊拉克和苏丹认可对宗教自由的严重侵犯,是“需要特别关注的国家”。他还指出,“部长大人应该密切注意位于阿富汗的、不是政府的塔利班,以及并不是一个国家的塞尔维亚,它们是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暴力势力。”Seiple也指出沙特阿拉伯和北朝鲜是另外两个有可能的严重暴力个国家。在当时,国务院事实上并不认为这两个国家会是威胁——北朝鲜在2001年被加入威胁名单,沙特阿拉伯在2004年被加入威胁名单。

除了缅甸是个例外,即使不是军事行动的直接目标,Seiple指出的每一个国家都是主要的国家安全威胁。(近来与缅甸的外交开放表明了这一例外的规则:缅甸早期的改革包括宗教自由,实施更平和的措施,并疏远北朝鲜和中国。)Seiple当时的证词,距离美国作出加入北约在科索沃塞尔维亚的战争、并因此在科索沃和波斯尼亚驻军几年的决定,只有几个月的时间。此前,美国还对苏丹、阿富汗和伊拉克发动攻击。证词两年后由阿富汗基地组织策划的、19个恐怖分子中有15个来自沙特阿拉伯的9·11袭击事件发生。几个月内,一个美国主导的军队组建以打击塔利班组织。2001年也发生了在海南岛捕获EP-3侦察机的美国和中国之间的冲突,这挑战了美国在印度洋-太平洋的地区利益,引起对未来十年中国确定的军事扩张的担忧。2002年,朝鲜启动了它的核武器项目,同时伊朗的铀浓缩计划变得众所周知,这增加了对伊朗一直支持恐怖主义的担忧。2003年,美国入侵了伊拉克。

宗教迫害和国家安全威胁的关系不只是冷战后期的21世纪特有的现象,在上个世纪这个相互关系也是存在的。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过去70年的战斗也是对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敌人的战斗。这些敌人包括纳粹德国、北朝鲜、北越南和萨达姆·侯赛因的伊拉克。这种特征也符合其它类型的冲突。与前苏联共产主义对峙的冷战,它的特征就是对系统性的宗教迫害的反对。大量的小规模军事干涉也旨在反对宗教狭隘的行为,比如1983年在黎巴嫩,1986年和2011年在利比亚,1993年在索马里,1995年在波斯尼亚,1999年在科索沃。

这些敌人有各种宗教和意识形态,从纳粹帝国崇拜到无神论的共产主义,从塞尔维亚的东正教民族主义到阿拉伯复兴主义,从伊斯兰神权到真主党或基地组织的军事圣战主义,从超级大国到弱小国家,从全球意识形态运动到跨国恐怖组织。它们共有的一个特点是对宗教自由的持久性敌视。简单的说,亵渎神圣就等同于侮辱了国际秩序,这表明宗教自由这种精神领域和安全专家的世俗关注领域是不能分割开来的。

侵犯宗教自由有很多种形式。在本文中,它被定义为强行限制个人和共同体相信和实践他们自己选择的信仰。这些强制行为常常牵涉到暴力,常常敌视任何一种独立的宗教信仰,有时候这也意味着对一种宗教进行排他性解释,并对其它解读进行压制。事实上,大量政体限制宗教自由,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多数宗教团体和非国家体制的恐怖组织。在这里需要澄清的是,在某些情况下,比如沙特阿拉伯或墨西哥,政府是美国的同盟,但是这个国家的内部可能会有很多非国家层面的组织(如偏执的瓦哈比主义者,暴力贩毒组织)推行宗教不容忍(religious intolerance),继而产生安全隐患。

这些臭名昭彰的侵犯宗教自由的组织同时也对美国和美国的国家利益造成潜在的威胁。这也表明宗教自由和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比我们想象中要更大。简单的说就是:这世界上不存在既尊重宗教自由,又不对美国产生威胁的国家。

尽管宗教自由和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非常强,但是美国政府和战略机构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点。这几年提高宗教自由似乎有了进步,尤其是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案》通过候建立了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IRF Office)。

尽管如此,IRF Office的前任主管Tom Farr写到,IRF Office与国务院宗教自由政策之间“完全地隔绝”。在国务院的人看来,国际宗教自由最好在小范围里传播,如果到处喋喋不休的聒噪则是离题了。IRF Office仍然陷在国务院官僚主义的泥潭中。宗教自由的问题只是没有被国家安全组织严肃的当成一个政治议题看来。

考虑到美国自身的历史和它多元化的宗教,这个忽略是非常矛盾的。正如《经济学人》编辑John Micklethwait和Adrian Wooldridge观察到的,“美国近年最古怪的一个失败是,它不能从它成功的处理国内宗教议题上为处理国际宗教自由带去什么教训。一个根植在多元化之上的国家在宗教自由上如此无作为,这是非常奇怪的。”

这一趋势也不都是负面的。宗教自由和宗教是分不开的,而由于政策制定者和外交政策学者的分析兴趣,宗教在这两年有复兴的趋势。激增的书籍、文章、特别工作小组和会议都把宗教当成国际关系中的一个显著因素(无论是好因素还是坏因素)。对宗教的再次关注来自宗教本身的复兴。Monica Duffy Toft,Timothy Samuel Shah,Daniel Philpott在他们的新书《上帝的世纪:宗教复兴和全球政策》中说到:“宗教对政策的巨大和全球范围里的影响已经持续了大约40年了。”虽然大家更严肃的对待宗教,把它当成是一个分析的角度,但是宗教自由在政策优先层面上仍然被忽略了。根据这个问题波及的范围,这种忽略就更加严重了。根据皮尤宗教和公共生活论坛的研究,全球大约有70%的人生活在对宗教自由的限制下。

需要说明一下限制条件。首先,关联没有因果关系,一个国家刚好被美国国务院认为是一个宗教压制者,不能说明威胁导致了宗教不自由。第二,美国如何定义一个安全威胁是有很大争议的,最近的伊拉克和利比亚干预就是两个明显的例子。本文并不认为涉及到宗教干预的国家自动就表示它对美国存在当下的安全威胁,而是认为这些涉及到宗教压制的政体,不管是国家还是非国家,更有可能对美国造成安全威胁。第三,某种程度上宗教自由是民主权利和那些机构的替代指标,宗教自由和安全威胁的关系接近“民主和平”理论的内涵。但“民主和平”理论是不够的。民主和平理论只能运用在国家间,但本文讨论的一些安全威胁来自一些非国家行动者,比如圣战恐怖主义者。另外,一些学者认为,民主和平是一种“自由和平”,这表示国家间的安全条件不仅仅包括程序民主,还包含了相互之间认可的自由价值观及其机构。因为宗教自由是传统自由主义的基石,那么,毫不尊重宗教自由国家是美国的威胁,是不是意味着自由和平可以被认为是“宗教自由和平”?

宗教自由和平的可能性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在能够找到类似的能够代替国家安全的人权关系的标准时,为什么要单列出宗教自由?本文并不否认其它的人权,只是相对其它诸如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等重要人权外,突出宗教自由对国家安全的特别显著的重要性。

由于宗教自由不可能脱离宗教,因此宗教自由表明人类对超然存在的渴望。对宗教信徒(他们占人口的大多数)而言,只依据他们的信仰,自由的去相信、行动、崇拜,与他们对自身和对所处世界的认知是分不开的。宗教自由即属于个人,也属于一个团体,因为一个具体的告解义务可以运用到个人身上,也可以运用到团体身上。对应的,宗教常常是一个民族或国家身份的决定因素,不管它是藏装佛教、印度教民族主义、犹太教、以色列、俄罗斯东正教还是土耳其伊斯兰教。

和宗教与民族国家主义相联系一样,宗教也和不朽相关。它的末世论对信徒来说是最重要的,而对不相信的人来说则是最神秘莫测的。不管怎样,正是末世论导致了一些最显著的宗教行为,而不管圣战主义者相信的是不朽的奖励或真主的赞同,还是印度教对轮回的信仰,又或者是基督徒对天堂祝福的信仰。

宗教是地球上最重要的事情。许多信徒不把他们无上的荣耀置于一个具体的政府或政权上,而是他们所能理解的神圣实体中。在这个层面上,宗教自由常常被认为是加强其它民主自由基础的“第一自由”。正如Peter Berger所认为的,“宗教最着重地指出了对国家合法权益的限制。”

另一个表明宗教自由不仅仅是其它公民自由的替代,而由于宗教自身的原因是一个基础性问题的要点是,从宗教自由的压制者角度思考问题。在诸如基地组织、塔利班、伊朗政权和沙特阿拉伯等压制者来看,宗教不容忍严格的遵照他们自己的定义。他们所有的存在都建立在强制的、排他性的宗教叙事上,对任何宗教异议或多元化都抱有深深的敌意,这种敌意常常伴随着暴力。这就损害了其它民主权利,比如新闻自由。拿塔利班举例来说,他们反对的行为只有他们自己可以实施。

最新的研究开始挖掘宗教迫害和安全隐患之间的实证关系。一本由Brian Grim和Roger Finke所著的新书,《忽略自由的代价:21世纪宗教迫害和冲突》,对143个国家宗教-自由方面的冲突条件和事件进行了一个强健统计分析,结论是“政府和社会对宗教自由进行限制,人身迫害和冲突就会上升。”从直觉看,Grim和Finke运用了大量的数据来增强说服力。在控制了诸如民主机构、其它人权方面和民主自由的因素后,他们发现,限制宗教自由对煽动冲突起到一个独特的作用。这个结论适用多个地区、多种政权和宗教民主形式。简单的说,不管一个国家是共产主义还是民族主义,伊斯兰教、东正教或者是世俗的,限制宗教自由都将引起社会不稳定。与其它国家的冲突和不稳定的事实,不会直接成为美国安全的隐患,但是它们常常是最主要的指标,也常常成为潜在的威胁因素。

Daniel Philpott作的一个理论模型帮助我们理解政治体制和政治暴力倾向之间的关系。其中最显著的两个因素是宗教和国家之间的差异,宗教和最主要信仰的宗教的政治神学的差异。用Philpott的话来说就是,“当宗教共同体只用一种政治神学来解释他们的经典著作、传统和圣令,那么这个共同体就会确定唯一的官方宗教,并对其它信仰进行压制。当他们遇到压制他们(不管是来自世俗,还是另一种信仰)实践和表达的法律和机构时,他们变得更好战了。一个原因也可以单独起作用,如果有两个原因,它们甚至会加强彼此的作用。”“联合”国家——它们不允许宗教共同体的信仰独立——运用国家来加强主要宗教的地位,而独裁体制会紧紧控制或镇压宗教。相反的,宗教和政府之间差距很大的国家几乎没有什么政治暴力。

注:本文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思想库报告》项目组织翻译,仅用于学习和交流目的,不得用于商业使用。非商业转载请注明译者、出处,并保留文章在思想库网站(think.sifl.org)的完整链接及上述说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目前最为活跃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之一,其网站“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www.sifl.org.cn)向政策制定者、实业界和学者广泛介绍来自上海金融法与律研究院的期刊、书籍、会议、活动及其他信息资源,为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分析方案,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程。

本文选自胡佛研究所《Policy Review》。作者是德克萨斯-奥斯丁大学助理教授。他曾在美国国务院政策规划处供职,是国家安全委员会战略规划处高级主管。

译者: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助理—吴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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