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载《当代青年研究》第6期
一、引言
生活在全球化浪潮裹挟之下的当代青年,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威胁和挑战。[1]由于势不可挡的全球化的冲击,世界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领域都随之发生了许多惊人的巨变。与全球经济重构伴生的工业化、城市化、大规模人口流动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等等互为关联的现象,也莫不对年轻一代构成了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严峻也更为复杂的挑战。[2]信息与通信技术的突飞猛进和艾滋病时疫的横行肆虐,可以说是当下全球化进程影响年轻人生活的两个典型例证。[3]不管是发达抑或发展中国家,也不论是作为个体还是群体,世界各地青年选择和自由大为增长的同时,都几无例外遭逢了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风险和危机。
跨入21世纪之后,人类迎接青年问题的挑战也异常严峻和紧迫。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全世界15-24岁青年人口比人类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庞大。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人口司的世界人口展望数据显示,2010年全球15-24岁青年约12.1亿,占全球总人口的17.6%。预计到2030年,15-24岁人口仍将接近12.5亿,约占全球总人口的15%(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of United Nations, 2011)。当前,全球25岁以下人口共计30.6亿,约占世界人口的44%, 换言之,全球几乎一半人口在25岁以下,而且绝大多数青年生活在发展中国家。[4]在这样的巨变时代里,青年人在教育、就业、健康等各个领域的发展问题接踵而至,并且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这对青年人参与发展进程并发挥其潜力所构成的威胁就变得更难改变和应对了。[5]
作为一个变动中的社会范畴,就像“儿童”或“青少年”这两个概念一样,“青年”的定义并不是不言自明的。在世界各地,不管是政府政策还是日常用语中,不同文化不同情境下的界定迄今仍五花八门且变动不居。但在国际发展界,早在1985年第一个“国际青年年”筹备期间,联合国就将年龄在15-24之间(含15和24岁)的人口界定为青年。自那时以降,国际社会就开始据此围绕当代青年面临的诸多发展问题在全球、区域和国家各级开展对话。这种明确基于年龄的概念化其后被证明对于推进新近几十年联合国的青年工作具有重要的政策涵义。
伴随对青年人潜力与脆弱性并存之认识的逐步深化,投资于青年并与青年结成伙伴关系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所在,已逐渐成为一个国际共识。鉴于联合国1989年通过的专门针对0-17岁儿童的《儿童权利公约》无法涵括15-24的青年,国际社会随后相继出台了很多专门针对或涉及青年发展的以行动为取向的政策和方案,其中最主要的国际青年发展战略当推1995年推出的《世界青年行动纲领》。如下文所述,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青年”一步步从国际发展议程的边缘走向中心。到200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通过时,青年发展问题显然已被推到了国际发展领域的前沿。
在以往数十年,这些国际承诺和行动计划不单为世界各国的青年发展提供了重要参照和依据,而且已在越来越多地方逐渐化为成功的干预实践。由于青年这个群体本身及其面临问题的重要性,加之对青年人潜力与脆弱性理解的深化,投资于青年已然成为国际发展议程的优先关注目标之一。鉴于国内学术界对这些问题研究和认识的匮缺,本文意欲对“青年”的定义及与之交叠的几个集合概念以及国际青年政策中的多元议题与优先关注目标的演进做一个较系统的梳理。
二、“青年”及与之交叠的若干概念
自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来,国际社会倾向于对其政策的目标人群,其中包括“儿童”(child)、“青少年”(adolescent)、“青年”(youth)及“年轻人”(young people)这四个彼此交叠的范畴做出明确的年龄限定。儿童最初一般指年龄不足14岁的人口,但1989年11月第44届联大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在第一部分第一条便开宗明义载明:“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换言之,“儿童”系0-17岁的人口。青少年指处于人生第二个阶段的10-19岁的人口。青少年期系从“儿童”到“成年人”的一个过渡时期,被公认是潜藏风险和危机的人生岁月。年轻人则是指年龄边界在10-24岁之间的人口。
联合国首次将15-24周岁的人口界定为“青年”可以追溯到1985年启动第一个“国际青年年”时。1985通过的《联合国关于在青年领域中进一步计划和适当的后续措施方针》就提到,为了统计的目的而将15-24岁年龄段的人口界定为青年。联合国1995年制定的《到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重申了该定义,即青年系15-24岁年龄组的人口。但该文件同时提到,“青年”一词的意义在世界各地因社会而异。关于青年的定义会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情况的变动而不断有所改变。联合国厘定含青年在内的几个社会范畴的年龄边界,而今已获得国际学界和决策界的广泛认可。
15-24岁“青年”这个集体名词,显然既包含儿童也涵括青少年和年轻人。“青年”这个人口群体有时进一步被分解为“少年”(15-19岁)和“年轻的成年人”(20-24岁)两个亚群体。正如笔者等在其他文章中业已指出的,上述四个有明确年龄边界的概念都是伴随年龄增高而不断变化的连续谱系。其中,儿童的年龄跨度最大(长达17年),其次为年轻人(15年),青少年和青年分别跨越了10个年龄段。从成年与否的角度来看,“儿童”这个概念所指涉的完全是未成年人,“青少年”亦以未成年人为主体,“年轻人”的15年中有一半以上涉及未成年人,惟独“青年”这个范畴涵盖主要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6]
因全球化进程的推波助澜,基于社会性别、阶级、种族、族裔、地区、国家及文化等方面差异而塑就的各种社会不平等,正在不断扩大并且日益复杂化。青年、青少年和儿童这几个集体名词所指代的人群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和异质化。[7]联合国系统对此显然是颇为敏感的。例如,1998年第一次世界主管青年事务部长会议通过的《关于青年政策和方案的里斯本宣言》就特别强调关注一些边缘化的弱势青年,其中包括“涉及失业、吸毒与滥用药物、暴力包括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被忽视、受性虐待与色情剥削等行为并受这些行为影响的青年人, 涉及武装冲突的青年人, 沦为难民和其他背井离乡的青年人, 流离失所和无父母的青年人, 残疾青年, 土著青年, 民族和文化方面属于少数派的青年, 犯罪青年, 怀孕少女及其他处境不利和处于社会边缘的青年人”。[8]
为了监测并反映世界儿童、青少年和青年的发展状况,联合国系统出版和发布的凡涉及上述人群的统计数据和报告,不管是人口、教育、就业领域,还是健康与保健等方面的都依据会前述的年龄界线 。联合国相关部门每年推出的各种旗舰报告,像联合国儿童基金的《世界儿童状况》、人口基金会的《世界人口状况》、经济与社会事务部的《世界青年报告》、世界卫生组织的《世界卫生统计年鉴》以及《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等等,也都概莫能外。依据具体年龄厘定政策的目标群体,不仅有助于更明准确地理解该范畴映射的社会现实,而且有益于现实干预和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反观中国则不然。像其他几个范畴一样,“青年”是一个年龄上下限弹性很大并且很混乱的一个称谓。在相关政策文件、学术研究成果及日常用语中,该概念的使用都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就学术研究而论,年龄界限的混乱势必造成国内外的青年研究无从比照;从政策制定和项目实施来说,则有可能造成无的放矢,导致无从判断甚或低估乃至漠视真正的脆弱人群。无论是出于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原由,抑或考虑到中国当下的各种社会现实,在相关的青年研究、政策及实践中应使用国际通用的年龄划分标准并在本土化努力中赋予这些静态范畴以更符合真实世界的动态内涵,已变得十分迫切而且必要。[9]因此,上文所述的国际年龄标准和政策实践对于中国而言应是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的。
三、国际政策中日渐多元化的青年议题与优先关注目标
联合国虽则在成立伊始就致力于建立并促进与世界各地青年的伙伴关系,但在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前,主要只限于在其通过的一些公约和宣言中提及青年人的权利和保护问题。联合国成员国1965年通过的《在青年中促进各国人民之间和平、相互尊重和了解之理想的宣言》,是专门关涉青年人的第一个决议。这是联合国首次在一个政策文件把青年作为一个特殊的人口群体单独剥离出来了,并承认其对社会的重要性。
在20世纪60-70年代,联合国在青年领域的工作主要着眼于三大主题:参与、发展与和平。1979年联大将1985年定为“国际青年年”时,其主题仍是这三者。国际社会将这三个主题并置显然是冷战时代第一、第二和第三世界之间达成的一个共识,鲜明带着时代的烙印。检视上个世界80年代中叶以前有关青年问题的政策发展轨迹,我们不难发现,青年事务在国际发展图景中基本上是被漠视和边缘化的。
1985年可以说是国际发展界关注青年事务的一个分水岭。为了增进世界青年的福祉并促进其参与发展,联合国发起了主题为“参与、发展、和平”的第一个“国际青年年”。以此为契机在联合国总部接着召开了“国际青年年”世界会议,并通过了《联合国关于青年领域进一步规划和后续行动指导方针》。这个政策文件不再将青年视为铁板一块的单一群体,而是看到了青年中的许多亚群体。这个《指导方针》为此后各项青年政策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如下所述,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来,联合国青年政策的开发及对青年人的投资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时间翻过四分之一世纪之后,联大2009年12月还通过决议宣布2010年8月12-2011年8月12日为第二个“国际青年年”,其主题为“对话与相互理解”。
联合国一贯强调国际和国家青年政策对于促进青年发展的核心作用,并为此通过了大量专门或涉及青年人的人权公约、联大决议、国际会议文书及秘书长的报告等。下文将联合国系统涉及青年议题的政策归为四类一一予以阐述。它们分别是:人权公约、国际会议文件、专门针对青年的政策以及联合国主要发展部门的青年政策。这些国际政策框架为联合国各成员国制定并实施本土有关青年的公共政策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参照和干预指南。
(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权公约
尽管世界上没有一个专门针对青年的权利公约,但联合国通过的很多国际人权公约都涉及到青年。这些人权文件主要包括《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1966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79年)及《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等。
《儿童权利公约》全面阐述了儿童享有的各项权利。鉴于它适用于15-17岁的低龄青年,我们在此略加阐述。《公约》是世界上第一部保障儿童权利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权文件,于1989年11月获得联大通过,1990年9月正式生效。到2012年3月已有140个国家签署,193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10]从而成为史上获得最多国家批准的一个人权条约。这昭示了其原则达成普遍共识和条款获得广泛公认的程度。《儿童权利公约》共有54个条款,其中实质性条款有41条,所涉及的权种多达数十种。不过概括起来,儿童的基本权利大体可归纳为四类:即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公约》还阐述了保障儿童权利的四项原则:无歧视(见条款2)、儿童利益最大化(条款3)、生存和发展权(条款6)和尊重儿童的观点(条款12)。为了进一步保护儿童免受武装冲突、卖淫及色情的侵害,2000年5月,联大在《公约》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了《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关于贩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的任择议定书》。[11]
这个里程碑般的人权文件特别强调作为权利拥有者的儿童有权参与影响到其生活的决策。这一点被很多学者公认为是该人权文件最激进的贡献之一,表明了全球一级在思考儿童和青年问题上出现了范式转变(paradigm shift)。[12]《儿童公约》作为一项人权,对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影响远超过任何国际青年政策,青年受到关注的程度因而也不及儿童那么凸显。
(二)专门针对儿童和青年的国际会议文书
1990年9月《儿童权利公约》刚生效之际,71位国家和政府首脑及其他领导人出席了在联合国总部召开的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第一次专门讨论儿童问题的这个全球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它们是国际社会落实保护儿童权利的具体方案。作为这次首脑会议的一项后续行动,联合国2002召集了联大儿童问题特别会议。这次联大的成果文件是题为《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的行动计划。该《计划》主要聚焦于四个主题:(1) 促进健康的生活;(2) 提供优质教育;(3) 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剥削和暴力;(4)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
鉴于1985年以来全球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巨大变革,也为了给促进青年发展的国家行动和国际支持提供一个政策框架和切实可行的指导方针,1995年“国际青年年”十周年之际,联合国参照了此前各种发展会议通过的国际文书,制定了《到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1996年3月联大第50届会议在第50/81号决议通过了该纲领。这个决议明确指出:“世界各国的青年不仅是促进发展的主要人力资源,也是社会变革、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关键性动力。”“铭记用政策处理青年人难题和潜力的方式问题将影响到当前的社会和经济状况以及后代的福祉和生活。”[13]《到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确定了促进世界青年发展的十大优先领域。它们分别是:教育、就业、饥饿与贫困、健康、环境、药物滥用、少年犯罪、闲暇活动、女童与女青年以及青年充分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和决策。
2005 年纪念《世界青年行动纲领》十周年之际,联合国秘书长向联大第六十届会议提交的《世界青年报告》明确阐明了世界青年面临的五种新挑战:全球化;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日益广泛使用对青年产生的不成比例的影响;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散播;青年作为受害者和犯罪者参与的武装冲突日益增多;在逐渐老龄化的社会中日益严重的代沟问题。该报告还将青年人面临的问题归纳为三类:(1)全球性经济中的青年人,包括贫穷、教育和就业、全球化和信息和通信技术;(2)民间社会里的青年,含环境、闲暇和参与各世代之间的关系等有关的问题;(3)处于危险中的青年,包括健康、吸毒、少年犯罪、冲突、对女孩和年轻妇女的歧视。这个报告认为这五个新挑战以不同的方式影响这三组问题。[14]
为此,联大2007年的决议进一步通过了《世界青年行动纲领》的《补编》,从而将全球化、信息与通讯技术、HIV/AIDS、武装冲突及代际关系这五个问题添列其中。《到2000 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及其《补编》此后被统称为《世界青年行动纲领》。新版的《世界青年行动纲领》(2010年版)详尽阐述了15个优先领域的主要问题、具体目标及国家、区域和国际三级应采取的行动。[15]这15个优先关注领域及目标与行动之间都是互为关联,相辅相成的。
专门涉及青年议题的专门国际会议、论坛及其他干预活动也层出不穷。例如,1998年在葡萄牙里斯本召开了第一次主管青年事务部长的世界会议,通过了《关于青年政策和方案的里斯本宣言》。这个宣言就《世界青年行动纲领》做出了更有针对性的阐述和补充,标志着国际青年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此外,作为青年组织与联合国各机构之间沟通桥梁的世界青年论坛建立后,已召开了多次会议。例如,1998年在葡萄牙布拉加举行的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布拉加青年行动计划》。2001年在塞内加尔达喀尔举行的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加强青年行动能力的达喀尔战略》。
(三)涉及青年的各种国际会议文书
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相继召开的一系列全球发展大会通过的国际文书,也都从不同角度确立了在国际上获得普遍认可的与青年相关的一些发展目标。这些国际会议文件主要包括1992年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及21世纪议程》、1993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1994年在开罗召开的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通过的《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1995年在哥本哈根举行的社会发展首脑大会通过的《哥本哈根宣言和行动纲领》及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行动纲要》等。这些国际发展大会本身也在国际层面为世界各地青年提供了探讨其问题,交流思想,分享经验及影响国际发展决策的平台,从而给国际青年运动注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最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9月,189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千年峰会通过的《联合国千年宣言》,重申了“对世界所有人民,特别易受伤害的人尤其是拥有未来的全球儿童负有责任”。 基于该《宣言》,联合国将此前得到国际认可的各种关键性发展目标整合在一起,一年后正式提出了2015年之前实现的含八个可衡量目标的千年发展目标(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它成为当下所有国家和国际发展机构普遍认可的一个全球发展蓝图。[16]千年发展目标的多数目标与具体目标显然都同青年有关。2005年世界峰会后修订的千年发展目标新框架2007年在第62届联大上被通过。该框架中明确涉及青年的具体目标有三个和监测指标有五个(见下表)。[17]这无疑昭示着与青年相关的问题已从边缘赫然进入了国际发展决策的前沿。2000年以来在世界各地如火如荼开展的千年目标运动,也使青年事务进一步进入到各国公共政策之中。
资料来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网(www.un.org/millenniumgoalshttp://www.un.org/millenniumgoals/bkgd.shtml)
(四)联合国系统有关发展机构的政策措施
联合国系统关注25岁以下人口发展的发展机构分为两个平行的部分。其一主要是针对作为未成年人的儿童的;其二是针对既有未成年人又有成年人的青年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专门关注10-17岁的未成年人。为了应对世界范围内各种青年发展问题的挑战,2001年,联合国在其秘书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下面的社会政策和发展司专设了一个负责青年事务的协调机构--“联合国青年方案”(The UN Programme on Youth)。它的前身是“联合国青年股”。 为了加强合作与交流,联合国总部致力于青年问题的有关实体间还成立了一个联合国青年发展机构间网络(The United Nations Inter-Agency Network on Youth Development,IANYD)。
联合国系统内有20多个机构和组织都涉足与儿童、青少年和青年相关的事务。它们主要包括:社会政策与发展司、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国妇女署、联合国人口基金、国际劳动组织以及世界银行等。联合国大家庭内部涉及儿童、青少年及青年人发展的跨部门政策措施和干预也层出不穷。各个发展机构主要从自己的比较优势出发对青年发展做出承诺,并纷纷推出了各种与青年有关的政策、项目、方案。
以联合国人口基金为例,该机构的政策和实践涉及青少年、青年和年轻人口的发展,尤其这几个人口群体的性与生殖健康问题。这在它2007年发布的促进全球青少年和青年全面发展的多部门战略就表现得很明显。这个题为《青少年和青年行动框架——向年轻人敞开大门的四个关键性方面》阐述了四个方面的主要战略:即创造支持性的政策环境;促进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的、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促进性与生殖健康的一揽子核心服务;鼓励年轻人的参与权和领导权。该框架也特别呼吁维护年轻人特别是一些边缘化人群的权利。
对新近二三十年国际发展议程中青年问题的考察表明,联合国青年政策的目标、议题和优先关注领域在不断拓展。这不单体现在新版《世界青年行动纲领》中,也反映在历年国际青年日的主题中(见表2)。1999年12月,联大在第54/120号决议中赞同1998年在葡萄牙里斯本举行的主管青年事物部长世界会议提出的建议,将8月12日定为“国际青年日”。2000年以来“国际青年日”的主题在不断变化,所关注的都是处于国际前沿的又与青年密切相关的内容。国际发展议程中青年问题的多元政策取向也促使世界各国制定跨部门的青年政策并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构。
从政策思路来看,就像对待儿童一样,对青年的探索也出现了从以问题为中心的需求探究转向权利为本的探究(rights-based approach)。虽然联大早在1968年通过《教育青年尊重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决议时,就强调以人权为依据促进青年发展,但直到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尊重和保障青年人的权利才得到大力张扬。此外,增强儿童和青年人的参与(含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四个维度)也日益成为联合国系统各种相关政策议程中一以贯之的一条红线。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国际社会不但强调青年政策的核心作用,而且倾向于将青年人的权利、发展需求和福祉纳入到其他各种发展政策当中。联合国各个发展机构都致力于采取整合性方式促成有助于青年发展和权利保障的制度性和结构性转变,并已在某些领域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突破性进展。
四、简短的结语
透过对以往数十年与青年相关的国际发展政策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青年发展已在国际主流决策界逐渐由边缘走向中心,而今已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作为在国际发展领域执牛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在倡导和推动促进青年发展的国际战略、目标和举措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国际社会的推动也激活了世界各国青年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基于年龄厘清青年及与之相关的几个社会范畴的分野,并澄清这些政策目标人群的界限,不单使涉及该人群的政策措施与现实干预更有针对性,而且也使现实干预更有成效。国际社会的这些年龄划分标准和实践对中国应是很有启发和借鉴意义的。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叶以来,联合国青年政策的目标、议题和优先关注领域在不断拓展。这既折射青年问题的多样化,也反映了国际社会对这些问题认识和理解的日益深化。
环顾全球范围,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促进青年发展并保障其人权的事业仍任重而道远。难怪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2011年“国际青年日”的致辞中还不无感慨地指出:“国际社会必须继续共同努力扩展这些青年男女的各种机会空间,回应他们对尊严、发展和体面工作的合法需求。不对青年进行投资将是失败的经济。投资于青年将带来丰厚的回报,从而为所有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18]可以料想的是,联合国会在国际发展议程中继续关注青年发展的议题,并一如既往倾力于对世界青年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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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2011年“国际青年日”致辞http://www.un.org/chinese/sg/2011/youth.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