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政龙:尝试修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72 次 更新时间:2012-09-19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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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政龙  

近日,爱思想网在哲学栏目里发表了孙红霞的《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覃宣伟的《事实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二文,读后,克制不住发言欲望,想发表几句。说实话,本人不是哲学家。相反,读大学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部分很茫然,有越学越糊涂的感觉,考试时也是高呼“60分万岁”的人。当时,学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说时,总感觉到好象不对,但又无法驳倒它,于是,应付一下再说。当时正值1979年,是1978年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Practice is the sole criterion for testing truth)的大讨论之后不到一年。今日再次遇上此问题,发表一点浅陋的看法。

1.赞同孙红霞和覃宣伟的质疑

好象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有价值,因为提出问题是发现问题,而解决问题只不过是寻找证据加以证明而已。所以,孙红霞和覃宣伟提出问题是一种伟大的发现,是了不起的事。

孙文中提到,早在1978年关于真理问题大讨论中就有人提出,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有别的标准,比如逻辑推理也可以作为标准之一。还有人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途径,但不是标准。还有人包括孙红霞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手段和方法。而覃宣伟则认为,事实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本人较多的赞同孙红霞的观点,对覃宣伟的观点持较多的质疑态度,因为事实不可能主动地对人们的理论进行检验。

在哲学里,对“实践”的定义很宽泛,凡是一切认识活动、生产劳动、科学实验和试验等等都被包括在“实践”里。

孙红霞、覃宣伟发现了理论中的问题,但没有揭示问题的实质。两人都用很长的篇幅,旁征博引地加以逻辑论辩,但没有得到读者们地好感。原说的问题不在于道理,而在于文字表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大道理上讲,是正确的,但表达是错误的。

关于什么是“真理”一说,孙红霞引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原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本文不再质疑此一说法。我是学理的,不喜欢用“真理”一词,因为既然是真理了,就不用检验了。既然要检验,还没有达到“真理”的时候。所以,本人一般这么说:“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至于这一说法对否,将继续讨论。

2.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修改

据考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说法是《光明日报》1978年5月11日第一次发表,是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毛泽东的《实践论》提出来的。仔细分析,该句子是一句严重的病句。

先分析“实践是××××的标准”这个句子的构成。从语法上讲是“主语+谓语(+表语)”的结构,因而“主语”和“表语”具有性质相同的特点,比如,主语是人,表语也是人,主语是动名词,表语也有动作的含义。“实践”是一个行为名词、动名词,而“标准”是一个抽象名词,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即“实践≠标准”。把原句缩写为“实践是标准”,显然从词性上存在逻辑错误。若改为“事实是标准”,从语法上讲不存在逻辑错误,但加上“检验”是一个动作,“检验的”是动作作名词用于修饰“标准”,而“事实”不可能是行为动词或动名词,因而“事实是检验的标准”犯逻辑病,显然不对。

怎么改呢?作一些尝试:

(1)修改表语

1)实践是检验理论的过程;

2)实践是检验理论的途径;

3)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手段;

4)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方法;

5)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方式;

6)实践是检验理论的行动;

7)实践是检验理论的行为;

8)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活动;等等。

读上去都很通,只是表达是否精确、到位的问题。但是,“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手段、方法、方式”似乎不够通,因为实践是一个很宽泛的动作名词,手段、方法、方式的范围要狭窄得多,因而“实践”与“手段”、“方法”、“方式”,从范围上说,很不对称。

如果置换“实践”一词,试一试也可。因为覃宣伟认为,“以事实为依据”,这是法律用语,是可信的。但事实本身没有能力主动检验一个理论是否真理,而是人们拿事实所表现的行为或现象跟理论的描述、预言作比较,是否相符合、是否一致来判断理论是否正确,检验者依然是人而不是事实。那么用一个什么词在性质上能够跟标准具有同一性呢?应该是“理论和事实相符合(理实相符)是检验理论是否正确的标准”,下面再尝试一下:

(2)修改主语

1)理实相符是检验理论的标准;

2)理实一致是检验理论的标准;

3)理实相同是检验理论的标准;

但“标准”一词仍然不够妥当,因为标准是人为规定的,只能是如1米、1千克、1秒、1度等作为某种量的标准,作为真理的标准也应该是一种规定,而“相符”、“一致性”、“相同”只能达到不达到标准,所以仍觉不妥。还是改掉“标准”一说。

(3)主语和表语同时修改

在这种修改后,更进一步说,“标准”也不妥,改为“条件”、“依据”、“判据”、“证据”更好。例如

1)理实相符是检验理论的条件;

2)理实相符是检验理论的依据;

3)理实相符是检验理论的判据;

4)理实相符是检验理论的根据;

5)理实相符是检验理论的证据;等等。

读者可以更进一步试一试,找出更多表达式。但是,上述表达已经是八九不离十了。这里换去了“实践”一词,因为实践这个“行为名词”、“动名词”跟“标准”、“条件”、“依据”、“根据”、“判据”、“证据”这些抽象名词的范畴不同,从语法分析得出,“实践”不可以作“标准”、“条件”、“依据”、“判据”、“根据”、“证据”,但事实可以作为“依据”、“判据”、“根据”、“证据”的。

至于“唯一”性,不做多讨论,如果把“实践”作一个十分宽泛的定义,那么是可以“唯一”的;如果把“实践”作狭窄的定义,那么是不可以“唯一”的。理论家们无休无止的争论着,得不到唯一的结论,因为各自对“实践”的界定不同。

如果在以上各条中,挑选最佳表达,再把以上三点联立起来,用一个综合句子表达是:

“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必要途径,在检验过程中,理论与事实相符是检验理论的可靠依据(根据、证据)。”

这么修改后,有了“必要”与“充分”(可靠)条件,改进了许多,但仍然觉得不够妥当,还有在“理论与事实”之前加点修饰成份的必要,使句子越拉越长。

“实践”、“真理”、“标准”这三个关键词组成一个简单句子是不能表达一个正确的概念。甚至还质疑,“检验”也不够准确,应该用“判断”为妥。这样把“实践”、“检验”、“真理”、“标准”四个关键词全部换掉,才能准确表达这个概念。

最终的缩写句为:

“事实是判断理论的依据(根据、证据)”。

更短一点就是:“事实为依据”。

别的说法都欠妥。

2.对哲学的异见

当今世界,连宇宙学都已经进入了“精确宇宙学时代”,人们还要用古人们建立的哲学去描述客观世界,显得非常落后。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是一句不明不白、糊里糊涂的表达句,其表面意义无人理解,但哲学家们利用政治权力用此话压服人、欺骗人。这句话的意思充其量可以理解为“检验理论正确与否的必要途径是实践”。但实践不是唯一途径,也不是充分条件。

哲学的核心是企图用一个综合的学问把世界的全部知识统一在一个框架里,用简单的文字描述宇宙间包罗万象的事物。结果,越是综合,表达越模糊。正如量子力学中的海森伯测不准原理,空间坐标测得越准确,动量测得越不准确;时间测得越准确,能量测得越不准确;反之亦然。哲学描述的事物越丰富,表达的内容中错误就越大。这也是一个测不准原理。

哲学的全部理论只能用文字表达,而各个民族的文字又无法一一对应,各个理论家对各个词语又赋予不同的范围,使人理解起来不着边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句话争了几百年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再理解为“真理是相对的,永无止境”。人们嘻嘻哈哈一场。

哲学的糊涂性、玄虚性往往使理论界陷入无休无止的争论中。因此,哲学只能用于糊弄无知者。科学家很讨厌哲学,科学完全不需要哲学家指手画脚。科学的核心是探究,科学需要的是数学和实验。哲学,尤其是共产党的哲学,是科学的桎梏,只能阻碍科学发展,误导科学,使科学走向歧途。哲学已经过时,是古人们的思维方式,必将成为考古学中古人思维的一部分。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各门具体学科,没有哲学也会综合和分化,独立发展。科学依赖数学和实验,因而是清晰的、明确的、毫不含糊的精确科学,也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控制客观事物,成为生产力。而哲学永远停留在文字、语言层面上,成为事后诸葛亮。

结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中共理论界根据马列主义哲学、毛泽东的实践论制造的空头理论,在语法上,此句子是一句严重的病句,本文把它修改为“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必要途径,在检验过程中,理论与事实相符是检验理论的可靠依据。”哲学是过时的古人思维,中国的哲学更是马列思维,严重阻碍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国需要新理论作指导,在处理自然问题时需要科学,在处理社会问题时需要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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