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将分别于8月27日和9月3日召开,标志着新一届美国总统大选逐渐升温至一个小高潮。在这两次大会上将最终决定罗姆尼和奥巴马代表其所从属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参加总统大选,实际上在此之前罗姆尼和奥巴马参选几乎已无悬念,在大部分意义上全国性党代表会议仅是从程序上对预选提名的候选人进行确认而已。
正因如此,未待验明正身,双方早早地就展开了呈现出诸多白热化症候的竞选日程。比如大做广告,彼此攻击对方软肋,抹黑对方形象;又比如,为了争取犹太裔选民的支持,共和党总统提名候选人罗姆尼专程赴以色列访问,不惜溢美之词夸赞美以友谊,严词批评奥巴马的中东政策,并突破政府外交的底线,对以色列许下大量不甚恰当的空头支票,至于到时能否实现,却不在其认真考虑范围之内。
有趣的是,共和党和民主党作为美国两大全国性的历史悠久的政党,却并不是全国性代表大会的开创者。1832年,美国当时的一个小党反共济会党为了标榜民主,在美国政党中率先召开了全国性党代表大会,并推选前任律政部长维特作为该党的总统候选人。此后,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的前身“国家共和党”和“民主共和党”才仿效其召开全国性党代表会议,推出本党参与选举的总统候选人。
在全国性党代表会议正式确定人选之前,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总统提名候选人就开始高调闪亮登场,拉开了竞选大幕,说明了以下两个事实: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和机制已经足够成熟,差不多排除了竞选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出现;美国两党政治的内部规则和选举机制已经足够成熟,摆脱了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的未到最后时刻党内提名之争就不罢休的混乱情形。剩下来的就是美国驴象两党总统候选人的巅峰对决,这才是美国总统竞选最具看点的部分。
而之所以能做到这样的程度,全是因为美国政治中基于民主制度之上的政治妥协技术历经演变和磨合,臻于完善,以至炉火纯青,使得两党的全国性代表大会索然寡味。人们直接穿透会议,瞻望美国大选进入实质性的高潮阶段。在此阶段,美国公民们将饱览顶尖政客们为了俘获选民的欢心,不遗余力或者不择手段地向公众展示其针对选民胃口精心调制的政纲、政策选择的优先次序以及其个人的婀娜身姿。在此过程中,同样是政治妥协的表演舞台,谁具有彻底的政治妥协精神,从对手那里吸取最多的积极因素,读懂并在其竞选策略中完美呈现公民们的愿望和期待,谁就将成为最后的微笑者,有机会在白宫椭圆形办公室召集亲密幕僚们讨论国家最秘密的事项。
通观过去的两百余年,美国自赢得独立战争以来的的全部政治发展史都具有鲜明的政治妥协的特征。可以说,深谙政治妥协之道的两党政治是美国社会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的基石。政治妥协保证了美国的宪政民主从机制层面得到了落实,而美国的两党政治则是实现政治妥协的有效渠道和工具。
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如何在松散的邦联基础上按照欧洲启蒙思想家们所制定的原则,建立自由民主富强的国家,成为开国元勋们思虑的首要之务。在制定美国宪法的过程中,政治妥协成为社会各界凝聚共识、集思广益、型构宪法条文的核心利器。可以这么说,没有政治妥协就没有美国宪法,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也就没有当今世界的首要大国。
美国宪法有两个内核,即在坚持联邦和共和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努力做到两个限制和两个保障:限制联邦的权力,保障州的自治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殚精竭虑,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论辩和说服,最后以各方达成妥协特别是北方新兴资产阶级和南方的奴隶主阶级达成妥协而告终。政治妥协的表现之一是,在总统选举中试图将精英政治和平民政治有效结合起来,比如“选举人团选举制度”。根据这项制度,美国人在各自的州选举保证选举这个或那个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当选总统必须获得50个州的538张选举人票的绝对多数,“选举人”一般是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议政能力的,由他们代表普通美国人选举总统。这部经过精心设计和充分论证的集美国国父们民主思想之大成的宪法,是世界上首部也是最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成文宪法,后来者们仅仅通过制定宪法修正案对其进行完善而已。美国宪法形成的过程,堪称政治妥协的经典之作。
有意思的是,作为美国现代政治重要元素的政党制度,在美国宪法中没有丝毫表述。这是因为当初制定宪法的开国元勋们几乎一致视党争为洪水猛兽,对政党政治不屑一顾,乃至深恶痛绝。然而,从前殖民地时代开始,英帝国委派的总督与北美大陆人民选举出来的议会之间的政争就从未停息;在宪法制定过程中,北方的新兴的工业富人和南方的奴隶主之间的矛盾也引发了纷纭争讼,代表北方工业新富阶层利益的联邦党人汉密尔顿、麦迪逊等为此连篇累牍地撰写文章,逐一进行了著名的说服工作,并将其结集为《联邦党人文集》。
作为开国元勋们政治理想结晶的美国宪法虽然不容政党政治玷污他们心中的美好国度,但在政治实际运行过程中,首先产生相互分歧乃至对立的派系客观上永难避免,比如华盛顿就任首任总统后,很快就出现了以汉密尔顿为核心领袖的联邦党和以杰斐逊为精神领袖的民主共和党的对峙和斗争;其次,民主政治必须有必要的组织和机制来落实。面对参差多态的复杂政治活动,政治人物的个体行为不可能有效驾驭之,不同派系的政治人物将同一阵线者集合到一起,抱团形成集体行动力,并在政治运行中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进行政治妥协,以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是实现民主制度特别是选举制度的关键。
因此,在美国建国以来的历史上,几乎从一开始就出现了分别代表不同营垒的政党。它们是实现民主选举和政治妥协的必要工具。美国历史同时证明了,不同政党同时存在、相互竞争是必然的,而一党执政则是偶然的,并最终还是会形成党争局面的。美国也曾出现过一党执政的情况,但那只是极个别的、短暂的,在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之后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其都是以两党政治为主的。
比如在建国初期,联邦党人主导了政坛,汉密尔顿企图与大资产者合谋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侵害普通公民利益,很快就在杰斐逊周围形成了一个新的政治团体,推崇个人自由和小政府,主张严格依照宪法维持州权,在麦迪逊的积极奔走下,成立了民主共和党,作为对抗联邦党的政治工具。政党在美国民主选举中发挥了主要的组织鼓动工作,并为了与对手实现共同的目标进行政治妥协,在政权内部发挥自我纠错的功能。
因此,组织本政党对损害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对抗并阻挠有关国家战略政策通过;基于政治运作的必要,寻求政治妥协和共识,自我纠错,以达成国家的共同目标,是政党的两个主要功能。第一个功能,从麦迪逊主导民主共和党的国会内雏形阻挠汉密尔顿积极推动利于大资产者的新财政政策可以看出;第二个功能,为了结成反对实行暴民政治的强大的杰克逊总统的“统一战线”,美国当时三个相对弱势的政党国家共和党、反共济会党和无效者党联合起来组成了“辉格党”,对抗强势的民主党,将国家导入正轨。
在美国体制下,政党只是一件政治工具,无论是作为民主选举的工具还是政治妥协的工具。所以没有长期的统一的政治纲领,并以此对党员“统一思想”,归根结底它是为选举并在政治运作过程中进行政治妥协而存在的,因此各种名称的政党具有很强的“争权夺利”色彩,其核心任务是赢得各种选举,实现其所代表者的利益,而较少意识形态差异、政策选择差异,权力也不集中,不同的政党成员可能就同一提案形成共同意见,而且为了争取更多选民支持,会导致观点趋同。这在美国经历南北战争之后国家体制趋于稳定后更是如此。如果它们还有些意识形态色彩的话,那么也只是相对于像共产主义这样的政党,其价值观存在本质不同罢了
美国可能在同一时期存在多个政党,但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政党往往只有两个。那么为什么?原因根本在于,对于美国这样的幅员广阔的国家,政党过于分散,不利于政权和社会的稳定,而一党制则会导致专制和独裁。有很多学者都曾对美国为什么会实行两党政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由此得出了一些称得上共识性的结论。由于不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因此不再赘言。
两党制的危害虽然是有限的,尤其是与一党制相比,好处是主要的,但无疑它也是不容忽视的。可以这么说,两党制的存在既是民主政治之必须,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民主。因为两大政党长期轮流执政,出于自利的考虑,可能会在两党之间就一些重大事项进行内部交易,以维护各自的眼前利益,但却损害了普通公民的利益。
以美国共和与民主两大党全国性代表会议为标志,美国新一轮总统大选将全面正式拉开帷幕,并进入肉搏战阶段。双方会竭力说服选民以及“选举人”接受自己,并排斥对方,甚至凸显自己的某些个人特色,目的就是将对方比下去,夺取执政权力。相比较而言,奥巴马具有以下优势:已经干了一届,实际政治经验丰富,同时拥有更多机会表现自己,也拥有相对多的行政资源;作为危机总统,除非犯下明显的重大过错,历史上中途换将既少见,也不利于维持政策的连续性,民众可能会更倾向于继续给他一个机会,以完成承诺;据研究显示, 选民并非绝对关注经济增长,民主价值的实现程度反而使其着重考虑的因素,奥巴马政府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在世界不少地方推行价值观外交,包括环绕中国进行了旨在针对中国人权和民主匮乏的访问;奥巴马在外交领域摒弃了单边主义和盲目躁进路线,纠正了布什政府的战争狂热,对于渴望和平安宁生活者应该比较有吸引力;民主党自由主义立场相对浓厚,社会包容性比较强,在金融危机和全球化背景下,它的政策可能更符合选民特别是少数族裔、社会底层、社会边缘群体的口味,中产阶级也希望从其社会保障政策中获益;最后一点,或许也很重要,就是作为首任黑人总统,它的特异性和个人魅力依然可能对其连任形成有利影响。
而共和党提名候选人罗姆尼显然并未对国家危机和未来形成比奥巴马更成熟有效的对策,能否带领美国走出危机,显然并不是比奥巴马处在更有利位置;他的政治经验特别是外交经验比较匮乏,最明显的例子是在对以色列的访问中把握火候不够,违反外交常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和讨好犹太裔选民,或将引发选民反感;共和党维护大资产者的基本立场在危机背景下,会导致以社会底层、危机中受害者以及少数、边缘、弱势群体者的反对等等。
总而言之,作为现总统,作为一个似乎差强人意的现总统,奥巴马总体上比罗姆尼具有更多的竞选优势,连任的机会很大。可是谁知道呢?政治这玩意儿有时候就是不可捉摸,虽然在二战后美国政治体制趋于稳定,在政党以及更广泛的政治势力内部的交易、妥协和运作下,扭转上述趋势,也不是神话,况且美国总统的命运,最终取决于少数拥有投票权的“选举人”,他们在投票时刻的感觉也并非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