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湾立法委员段宜康质询现任文建会主委龙应台台湾应该如何面对那段威权历史,这段完整质询稿在微博上被热烈转发。
段宜康问,这些政治受难者“是被加害、迫害的!请问加害者是谁?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个事件、这段历史总应有个最高负责者应负起这个责任吧?不论这是那个人下令、默许或坐享其成,请问是谁要负起最后、最大的责任?”
龙应台的回答是,这是一个结构性的问题,她无法回答个人责任问题。
段宜康接着说,当这个结构是那个个人造成或领导时,那当然就是个人的问题!所以,今天我们遇到一个最吊诡也最悲哀的一个现状就是:我们所面对的过去这一段历史,是一个加害者神隐的历史,是一个加害者缺席的历史!我们所谓的历史正义、道歉或者是转型正义,是没有加害者的历史!
这确实是台湾民主的一个吊诡。
正如龙应台自己在《请用文明来说服我》中写道:“仓惶渡海的国民党是一个对自己完全失去信心的统治者,对自己没有信心的统治者往往只能以强权治国,风吹草动,匪谍无所不在,左派的信仰者固然被整肃,不是信仰者也在杯弓蛇影中被诬陷、被监禁、被枪毙、被剥夺公民人权。”据统计,在上世纪50年代的白色恐怖时期,台湾军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有29407 件,受难人大概有14 万,司法院受理的政治案件达6、7 万件。这些政治犯有的是实际上的政治异议者(不管是台共、台独分子或是只是反对国民党的),还有许多是冤案、错案。如果将受难者的家属与亲人算进去,政治迫害所影响的有数十万人,相对于全台湾的人口这是非常可怕的数字。
龙应台强调威权体制下的政治迫害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但这并不能免除我们去思考个人的政治责任。的确,一个独裁体制具有许多沉默的帮凶,如哈维尔所说,我们每一个人,无论是发号施令的、服从的、支持的、甚至袖手旁观的,都直接间接支持了威权统治。对于接受命令来执行迫害人权的人员该负起多少政治与道德责任,容或有争议,但是对于政治领导人,尤其是长期掌握与垄断政治权力的统治者,却不能回避应该承担的历史评价。
许多国家都有审判威权时期的独裁者侵犯人权的法律责任。德国统一之后,通过《除垢法》(Lustration Law), 规定曾经在威权政府中任职于情治系统或特务机构的情治人员、线民,或前共产党某个层级之上的党工,5年之内不得在政府、学术部门、公营企业中担任某个层级以上的职位。在有的国家,如波兰、智利和巴西,反对派在民主转型过程中会和威权统治集团达成协议,在民主化之后不就人权迫害追诉法律责任,以让统治者愿意放弃政治权力。在另外的国家如南非和阿根廷,虽然没有追诉法律责任,但成立“真相和解委员会”来厘清威权统治者的道德责任,加害者必须完整交代其罪行,来获得法律上的豁免。
台湾在民主化之后,开始初步推动历史的反省,并且立法通过补偿“二二八事件”与白色恐怖时期的受难者。官方虽然有补偿,过去几任总统也会对受难者道歉,但是台湾既没有推出“真相与和解报告”,也没有对谁是加害者建立起一个社会共识,更遑论法律责任。因此,有人认为蒋介石是十恶不赦的独裁者,有人认为是保卫台湾的伟人。
无论如何,如果不去慢慢形成对历史是非的裁判,不去厘清那段幽暗历史中哪些行为是国家暴力和对人权的压迫,那么我们该如何在当前共同的政治社群中建构一套民主的规范性判准,又如何真正做到永远不再犯这些错误?正如南非的屠图主教曾提醒那些主张“往前看”的人说:“不经审视的过去、不被承认的过去,将具有强大力量回到现在,继续如鬼魂般纠缠我们。”来源: 华尔街日报中文版